2012年近期工作安排通知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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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近期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有关单位:

一、 关于安全培训(复训)

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渝安监发〔2012〕58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局正积极与市局和重庆危化安全培训基地进行协调,现在已经明确危化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到重庆长寿危化培训基地培训,时间听候通知;危化经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危化生产企业的其余人员由长寿培训基地到永川进行培训,时间听候通知。

二、 关于安全标准化宣贯班培训

根据市局登记办《关于举办2012年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宣贯班培训的预通知》(附件一),请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重点经营储存单位按照规定和要求,送培本单位的分管负责人和标准化工作的具体人员。回执表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审核盖章后于4月25日前报危化科,我局将收集后统一上报市局登记办。联系人:杨光全;联系电话(传真)49867972、15178757832。

三、 关于应急救援协议和缴纳协会会费

目前有部分单位未按照《重庆市永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永川区危险化学品和冶金机械行业协会关于签订2012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服务协议和缴纳协会会费的通知》(永川安监〔2012〕19号)文件规定和要求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和缴纳协会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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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仍然未按照永川安监〔2012〕19号文件要求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和缴纳协会会费的单位,视同自动退会,协会将不再与其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相关企业不再享受协会优惠政策,如自愿继续保留会员资格将依据《重庆市永川区危险化学品和冶金机械行业协会关于印发行业自律公约(试行)的通知》(永危化行协〔2011〕3号)第八条的规定进行行业自律处罚。本次行业自律处罚标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000—5000元,经营单位500—1000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2000—5000元。行业自律处罚保留会员资格后方可按照规定和标准签订应急救护协议和缴纳协会会费。

四、关于安全许可延期换证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单位安全许可延期换证工作,在到期之前三个月必须申报延期换证资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具体见(附件二),危化经营和烟花爆竹企业按照原文件执行,这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今后未提前三个月申报安全许可延期换证资料的单位,必须经我局处罚后方能受理。处罚标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3万元,危化经营储存单位0.2—1万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1—3万元。未提前三个月申报安全许可延期换证资料,由此造成本单位在安全许可到期之前,没有取得新的有效的安全许可,必须停止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或经营,待取得新的有效的安全许可后方能恢复。

五、关于标准化复审换证

按照本群共享4月10日挂的《重庆市永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重庆市安监局登记办关于危化品单位安全标准化达标企未申请复评换证企业名单的通知》规定和要求执行,违者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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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渝办发〔2012〕92号)、《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川府安办〔2012〕25号)文件精神、3月31日全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电视电话会议和4月17日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4月13日在铜梁召开的全市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现场会和4月16日在涪陵召开的全市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现场会的规定和要求,此项工作贯穿今年全年,各单位必须按照上述文件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场会议规定和要求,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该项活动。

1、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

2、认真进行宣传动员,营造打非治违良好氛围。生产单位和有条件的经营单位至少要悬挂1—2条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宣传标语(附件三)。

3、对照《重庆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场检查表》(附件四)逐项进行自查检查,对自查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按照“五定”原则(定整改项目、定时间、定责任人、定措施、定资金)切实落实,我局对企业自查检查出的问题,一律不予处罚;但是对企业自己未认真进行检查,未发现问题,而我们(上级部门)检查出了问题,将实施行政处罚; 一旦发生事故将实施重罚。即“自查不罚、检查重罚、事故顶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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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关于举办2012年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宣贯班培训的预通知》;

2、申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所需资料清单 3、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宣传标语

4、《重庆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场检查表》

永川区安监局危化科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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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关于举办2012年危险化学品从业 单位安全标准化宣贯班培训的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有关中央在渝和市属企业,有关单位:

为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建设,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局三〔2011〕24号)和《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精神,引导企业正确把握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性质和内涵,建立与保持安全标准化有效运行模式,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目标,我办与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将于5月拟举办二期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宣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2年5月(第一期:5月15日——5月18日。第二期:5月22日——5月26日。初定期次安排)

我办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各期次参加培训人员和地点。 二、会议内容

安全标准化背景知识介绍;《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和《通用规范》(AQ3013 -2008)、新评审标准介绍;安全标准化创建、自评、申请及考核评级管理等。

三、参加人员

1、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具体负责危化品安全标准化工作的人员;

2、危化品生产企业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和拟承担本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具体人员;100人以上的企业至少2人增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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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59u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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