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本科生修读华中科技大学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2012年修读)

更新时间:2023-12-21 00:29: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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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本科生修读华中科技大学 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武汉城市圈中央部属高校与地方高校支持合作计划的若干意见》(鄂教高〔2009〕20号)精神和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湖北工业大学等四校2010级、2009级(五年制)学生修读华中科技大学辅修专业、双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我校与华中科技大学协商,决定选派我校部分优秀本科学生在华中科技大学修读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学有余力、表现良好的2010级、2009级(五年制)的我校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二)申请修读的学生,原则上须跨学科门类选择专业(即辅修专业和主修专业代码前两位不相同,简称修读双学位),如确有需要可跨专业类选择专业(即辅修专业和主修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但第三、四两位不能完全相同,简称修读第二专业学士学位),且仅限报一个专业。开办专业、招收名额见附件1,专业代码见附件3(以对应的新专业名称、新专业代码为准)。

(三)有2门以上(含2门)课程不及格的学生不得申请。2010级学生的课程成绩统计范围为2010-2011-1学期和2010-2011-2学期考试课程;2009级(五年制)学生的课程成绩统计范围为2009-2010-1学期、2009-2010-2学期、2010-2011-1学期和2010-2011-2学期考试课程。

(四)各开办专业按照报名学生的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修读名单。 特别提示:要获得辅修专业的学位证书,必须先获得主修专业的学位(主修专业的....

学位不能为破格授予的),且大学英语考试四级CET4在425分及以上(主修英语专业学生需取得专业英语四级TEM4“合格”级别及以上证书)。

二、报名时间

符合报名条件的2010级、2009级(五年制)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自本《通知》发布后即可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5日。

三、报名程序

(一)学生登录我校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学籍管理办公室”页面查找下载《武汉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联合办学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申请表》,交所在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

(二)各学院根据学生填写的《申请表》,打印学生已考试课程成绩单(须盖学院公章),并填报《2012年华中科技大学辅修报名汇总表》(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学籍管理办公室”页面查找下载),于2012年1月6日前将《汇总表》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交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三)教务处对申请学生的成绩进行审核,按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网公示。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学生,于2011年2月13~14日持本人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到我校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首付2500元)。根据联合办学统一规定,学费标准为100元/学分。逾期未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因名额非常有限,申请修读联合办学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学生交学费后一律不办理放弃修读手续。

四、有关教学安排

(一)学生凭“华中科技大学听课证”,按课表到该校指定地点上课。

(二)上课时间为双休日和暑假。各学期具体开课时间、地点等教学安排,学生可在网上查询,网址为http://ut7.ccnu.edu.cn,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其它相关事宜以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2011-2012学年开办修读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专

业一览表

2.武汉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联合办学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申请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二稿)

武汉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一一年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华中科技大学2011-2012学年开办

修读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专业一览表 专业 代码 哲学 010101 法学(知识产权法方向) 030101K 光电信息工程 0807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1 日语 050207 德语 050203 公共事业管理 110401 工商管理 110201K 金融学 020301K 广播电视新闻学 050302 开办专业 辅修 学位 授予学士 备注 学分① 学分② 学位类别 25 50 哲学 25 50 法学 25 50 工学 25 50 工学 25 50 文学 各校每个专业限招10人 25 50 文学 25 50 管理学 25 50 管理学 25 50 经济学 25 50 文学 说明:对各专业,要获得辅修专业的学位,必须修满规定的50学分。 ① 学生修满第一学年规定要修的“辅修学分”(共25学分),如果第二学年不能修满要想获得辅修专业的学位的另25学分,则只能获得华中科技大学颁发的辅修证。

② 学生在两学年内如果能修满规定的总共50学分,并必须先获得主修专业的学位(主修专业的学位不能为破格授予的),且大学英语考试四级CET4在425分及以上(主修英语专业学生需取得专业英语四级TEM4“合格”级别及以上证书),则可获得华中科技大学授予的辅修专业的学位。

附件2:

武汉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联合办学 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申请表

主修学校: 武汉科技大学 院系: 专 业: 学号: 辅修学校: 华中科技大学 辅修专业名称: 身份证号: 计划完成哪种类型学习,请选择其一: 第二专业学士学位( ) 双学位( ) 联系 姓名 性别 政治 民族 何时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院 系 意 见 教 务 部 意 签章 年 月 日 见 说明:(1)第二专业学士学位指同一学科门类不同专业(即主修土木工程,辅修通信工程同属工学

学科)。

(2)双学位指不同的学科门类(即主修土木工程属工学学科门类,辅修物理学属理学学科门

类)。

签章 年 月 日 面貌 籍贯 电话 照 片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57b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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