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项目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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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拟建项目位于新疆zzz石化工业园内,地理坐标:43°2′47.51″N,90°27′17.55″E。项目厂址东侧和南侧均为空地,西侧为油田钻井,北侧为园区道路,隔离为空地。

2、项目背景

煤焦油加氢制备燃料油的技术始于20世纪30年代的德国,当时由于反应压力很高,没有实现产业化,随后由于石油的发现和大量开采,煤焦油加氢技术的研发工作被迫停止。进入21世纪后,我国煤化工产业的快速发展再一次促进了国内中低温煤焦油加氢技术的研发工作。近20年来,我国在中低温煤焦油(下述“煤焦油”即“中低温煤焦油”)加氢技术的开发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展。煤焦油加氢精制/加氢裂化技术的特点是采用固定床加氢精制或加氢裂化处理的方法,脱除煤焦油中的硫、氮、氧、金属等杂原子和杂质,以及饱和烯烃和芳烃,生产出石脑油、柴油、低硫低氮重质燃料油或碳材料的原料等目标产品。

以中、低温煤焦油为原料采用加氢工艺制取清洁燃料油,是国家2005年、2006年度重点科技基金扶持项目,煤焦油制备清洁燃料油等技术同时列入“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目前,各项技术已研究开发成熟,进入规模化生产阶段。

根据国内市场需求现状以及zzz县周边丰富的原料资源市场,zzz万顺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采用上海奕臻化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中低温煤焦油加氢改质技术”在新疆zzz石化工业园内建设3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项目。

3、工程概况

(1)生产规模

拟建项目年处理加工中、低温煤焦油30万t(公称能力),拟建设两套15万吨焦油加氢装置及配套辅助设施。项目占地面积100005m2。

(2)产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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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主要生产产品包括轻芳烃、重芳烃、液化气及重油,以及副产品硫氢化钠。

(3)项目组成 本项目主组成见表1。

表1 项目组成表

类别 主体工程 给水 名称 原料预处理 煤焦油加氢 甲醇制氢 新鲜水 循环水 燃气 电 主要建设内容 离心脱水脱渣、电脱盐、常压管式炉减压连续蒸馏,切取﹥380℃馏分 加氢精制+加氢裂化两段加氢 甲醇蒸汽转化配变压吸附分离制氢 37.826m3/h 700m3/h 5824.8万m33/a(8090 Nm3/h)) 4884.5万KWh 1.857MW减压加热炉2台 公用工程 导热油炉 锅炉 空压站 2.225MW精制加热炉2台 加热炉 2.442MW裂化加热炉2台 1.856 MW精制分馏塔再沸炉2台 1.037 MW裂化分馏塔再沸炉2台 650万大卡导热油炉4台 10t/h燃气蒸汽锅炉1台 非净化压缩空气20 Nm3/min,净化压缩空气16.6 Nm/min 正常1.66Nm3/min,40Nm3/min(最大) 4×5000m3 2×5000m3 2×1500m3 3×5000m3 1×5000m3 1×1500m3 2×200m3 3备注 处理规模2×15万t/a 处理规模2×10万t/a 制氢能力4×5000Nm3/h 园区供水管网 进出水温差10℃ 园区燃气管网 园区变电所 以外供天然气为主,部分使用自产燃料气。其中低压燃料气(减压干气)直接利用,高压燃料气(加氢干气)脱硫后使用 空压机 DWAN49-20制氮机 两台 固定顶罐 内浮顶罐 固定顶罐 固定顶罐 内浮顶罐 内浮顶罐 卧式罐 制氮站 焦油原料罐 甲醇储罐 储运工程 重油罐 重芳烃罐 轻芳烃罐 加氢进料中间罐 液化气罐 2

干气脱硫 硫氢化钠装置 废环保工程 气 (酸性气处理) 低氮燃烧器及清洁燃料 N-甲基二乙醇胺(MDEA)溶剂洗涤、再生,脱硫加氢干气含硫小于20ppm,再生酸性气送硫氢化钠装置 干气脱硫酸性气及酸性水汽提酸性气,25%烧碱溶液三级吸收,硫化氢去除效率大于95%,尾气排火炬焚烧后高空排放 加热炉和锅炉均加装低氮燃烧器,采用装置副产干气及外供天然气为燃料,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要求 装置安全设施,同时也是环保设施,保证开停工及装置安全泄压,少量酸性气焚烧后排放,火炬高度45m 单塔加压侧线抽出,酸性气送硫氢化钠装置,净化水硫化物小火炬 废水 酸性水汽提 于50ppm,氨氮小于100ppm,出水部分用于电脱盐注水,部分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装置内要求建立500m3酸性水事故罐 污水处理站 “隔油池+二级气浮池+厌氧+A/O+二沉池”,处理后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 4、生产工艺

本项目中低温煤焦油加工方案拟采用加氢方案,氢气拟采用甲醇制氢方案。 (1)预处理

由于煤焦油全馏分的胶质、沥青质、残炭较高,采用全馏分加氢工艺时会堵塞催化剂的床层,产生压降,影响催化剂的运转周期,因此需要将影响催化剂运转周期的胶质、沥青质和残炭等杂质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煤焦油加氢原料预处理过程采用蒸馏方法,煤焦油全馏分经过蒸馏后,部分胶质、沥青质、残炭就残留在重质馏分中,轻质馏分油(切尾馏分加氢)的胶质、沥青质、残炭等杂质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满足加氢工艺需求。

(2)加氢

加氢技术的主要任务是改变原料的化学组成、脱除杂质、改善产品质量、油的轻质化,即油品在氢压和催化剂条件下,通过加氢精制反应或加氢裂化反应达到产品要求的总称,在一定的温度和压力、氢油比和空速条件下,原料油、氢气通过反应器内催化剂床层,在加氢催化剂的作用下,把油品中的硫、氮、氧等非烃类化合物转化成相应的烃类,烯烃和芳烃得到饱和,脱除硫化氢、氨和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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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精制油品的目的。

(3)制氢

对没有方便氢源的地区,如果采用传统的以石油类、天然气或煤为原料造气来分离制氢需庞大投资,为此本项目采用甲醇蒸汽转化配变压吸附分离制氢。

本项目的生产工艺路线总图简要示意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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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生产工艺方案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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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

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中NO2、SO2、PM10、苯并[a]芘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

(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

监测结果表明,坎儿其水库各项水质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评价区内吐哈油田水源地的水质24项指标各监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说明项目所在区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

(4)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厂界1#、2#、3#、4#监测点的昼间、夜间噪声值较为稳定,均未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标准值。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本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本项目酸性水汽提无组织硫化氢的占标率为50.45%,D10%的最远距离为2384m。根据估算模式计算出评价等级,结合项目区周边敏感点分布情况,将评价范围延伸至火车站镇居民区,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范围确定为以厂址为中心的半径为8km的圆形区域。

(2)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项目用水水源为坎儿其水库,地表水现状调查及影响评价主要针对坎儿其水库。

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可能对厂址区域地下水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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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厂区及周边1km区域,沿地下水径流方向,向南延伸0.5km。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噪声达标评价范围是扩建厂区外1.0m范围,影响评价范围为厂外200m的区域。

(4)生态影响评价范围

项目占地100005m2(约合150亩),本次生态影响评价范围以项目区占地面积为主。

(5)风险评价范围

根据风险评价等级,确定本项目风险评价范围以风险源为中心5km范围。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位于新疆zzz石化工业园,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敏感点详见表2、图2。

表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敏感点一览表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火车站镇居民区 火车站镇小学、中学 火车站镇卫生院 园区管委会 大气环境 吐哈油田指挥部 七克台镇 恰衣哈里塔 兰新高铁 水环境 声环境 厂区地下水 - 东北侧6.3km 东南8.0km 东南偏南6.0km 南侧3.5km 厂址区域 厂界周边200m 1500人 2000人 1200人 - - - 办公生活区 镇区 居住区 重要公用设施 Ⅲ类水体 工业区 相对厂址位置 东北侧6.9km 东北侧7.1km 东北侧7.6km 东北侧7.3km 人口数量(人) 40000人 300人 15人 20人 环境功能 居住区 学校 医院 办公区 2

2、污染源分析

2.1废气

(1)加热炉及导热油炉烟气

项目煤焦油预处理、煤焦油加氢及甲醇制氢分别需要使用减压加热炉(2座)、精制加热炉(2座)、精制分馏塔再沸炉(2座)、裂化加热炉(2座)、裂化分馏塔再沸炉(2座)、导热油炉(4座)。其中减压加热炉使用减压蒸馏干气(低压燃料气)和天然气为燃料;加氢装置的加热炉使用加氢脱硫干气(高压燃料气)和天然气为燃料,干气脱硫采用醇胺化合物脱硫剂(N-甲基二乙醇胺MDEA)与酸性气体(H2S)接触发生脱硫反应;导热油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经核定,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01)非金属加热炉二级标准要求。

(2)锅炉烟气

项目设10t/h蒸汽锅炉一座,使用天然气为燃料,污染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II时段二类区标准。

(3)硫氢化钠处理装置酸性气处理尾气

项目干气脱硫及酸性水汽提产生的酸性气经硫氢化钠处理装置脱硫处理后,剩余气体导入火炬焚烧后排放。

(4)无组织排放

项目煤焦油预处理、加氢、甲醇制氢、酸性水汽提及硫氢化钠处理装置、罐区均产生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有非甲烷总烃、甲醇、硫化氢和氨等。

2.2 废水 (1)生产废水

根据工程工艺分析,煤焦油预处理装置产生含氨含酚废水、含盐废水、含硫含酚废水,煤焦油加氢装置产生含硫含氨废水和含油废水,甲醇制氢装置产生含醇废水。

(2)酸性水汽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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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焦油加氢装置产生的含硫含氨废水经酸性水汽提装置(规模为10t/h),处理工艺为单塔加压侧线抽出酸性水工艺。净化后,硫化物小于50ppm,氨氮小于100ppm,净化水部分回用于电脱盐注水,部分排入污水处理站。酸性水汽提净化前后水质水量见表3。

表3 酸性水汽提装置净化前后水质水量表

污染源 排水量 名称 (m3/h) pH 加氢酸性水 汽提净化水 消减量 污染物名称 石油类 mg/L Kg/h 2.961 0.4475 2.5135 硫化物 mg/L Kg/h COD mg/L Kg/h 氨氮 mg/L Kg/h 挥发酚 mg/L Kg/h 9.87 5-6 300 8.95 6-9 50 1500 14.805 5000 49.35 15000 148.05 400 3.948 50 0.4475 1000 8.95 40.4 100 0.895 240 2.148 14.3575 147 1.8 (3)其他废水

各装置混合废水水质情况如表所示,可见混合后的废水进水水质COD、甲醇及挥发酚较高,其中醇对水生微生物有弱毒性,质量浓度为790mg/L的甲醇可使生物滤池中有机物的分解效果减弱,质量浓度为5000mg/L的甲醇会对污水处理污泥造成较为明显的抑制,《焦化厂、煤气厂含酚污水处理设计规范》规定生化处理设施进水的挥发酚质量浓度不应大于300mg/L,结合项目水质情况,项目采用“隔油池+一级气浮池+厌氧+A/O+二沉池”污水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30t/h,在强化预处理的情况下,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

根据园区排污条件,项目应实施中水工程,中水回用率按照80%考虑,

深度处理后的污水达到GB50335-2002中“城市杂用水水质控制指标”以及“中石化炼油企业节水减排考核指标与回用水质指标”中的回用于循环冷却水水质指标。根据《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T50335-2002),中水工

程工艺流程为:“保安过滤+活性炭过滤+超滤+反渗透”,中水回用工程规模

为25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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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水量平衡表见表4。

表4 回用水水质表

项目 指标 项目 指标 pH值 6-9 氨氮(mg/l) ≤3 CODcr(mg/l) ≤30 BOD5(mg/l) ≤10 温度(℃) ≤40 浊度(NTU) ≤5 油(mg/l) ≤5 Fe(mg/l) ≤0.3 悬浮物(mg/l) ≤10 Mn(mg/l) ≤0.1 挥发酚(mg/l) ≤0.5 总硬度(mg/l) ≤150 硫化物(mg/l) ≤0.1 总碱度(mg/l) ≤300 表5 混合污水处理水质变化表

序号 污染源 名称 污染物名称 排水量 COD (m3/h石油类 硫化物 氨氮 挥发酚 ) mg/L Kg/h mg/L Kg/h mg/L Kg/h mg/L Kg/h mg/L Kg/h 1.67 300 0.501 1200 2.004 8000 13.36 100 0.167 800 1.336 3.25 200 0.65 500 1.625 3500 11.375 300 0.975 150 0.4875 甲醇 mg/L Kg/h - - - - - - - - - - 离心脱水 预处理 含盐废水 蒸馏冷凝废水 1.08 500 0.54 50 0.054 3500 3.78 400 0.432 300 0.324 1.6 100 0.16 20 0.032 500 0.8 30 0.048 20 0.032 加氢 含油废水 装置 汽提净化水 8.95 50 0.448 50 0.448 1000 8.95 100 0.895 240 2.148 制氢 装置 含醇废水 生活污水 混合废水水质 中水回用水量 排水标准 消减量 13.5 0.39 - - - - - - 3882 52.407 - - - - - 3290 44.42 - - 5 0.002 400 0.156 15 0.006 - 30.4 78 2.371 144.4 4.39 3130 95.152 83.5 2.538 139 4.2256 1461.02 44.42 24.32 6.08 10 0.061 1 0.006 150 0.912 25 0.152 0.5 0.003 3 0.018 24.32 2.31 4.38 94.24 2.386 4.22 44.4 (4)清净下水

清净下水主要为循环水系统排污水(5.24m3/h)和脱盐水站浓盐水(5.5m3/h),项目所排浓盐水实际为软化水制水的弃水,按照75%的产水率,其盐分含量在3g/l以下,由于水量较小,可用于道路喷洒等,少部分与循环冷却水排污等混合稀释后盐分含量小于1g/l,用于厂区绿化或冬储。

2.3 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见表6。

表6 固体废物产生、属性及排放情况表

编号 1 污染物名称 煤焦油过滤渣 属性 HW08 排放量 t/a 3000 组成 含油的细煤粉、焦粉和 炭黑粉 去向 资质单位回收 5

频次为每年1次。

监测项目:pH值、COD、氨氮、硫化物、挥发酚。 (3)噪声监测

厂界噪声:在本项目厂界设4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每年监测2次。 (4)地下水水质监测

监测点位及频次:厂内设置地下水监测井,监测地下水水质,频次为每年1次。

监测项目:pH值、COD、氨氮、硫化物、挥发酚、氰化物、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矿化度、氯离子、硫酸根离子等。

(四)公众参与

1、公众参与的目的

本项目的建设必然会对周围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带来有利或不利的影响,从而直接或间接影响与本项目有关的公众的生活及生产活动。群众出于自身利益或公共利益的考虑,会对本项目施工和运营时带来的影响,特别是运营期环境影响持不同的观点和意见。因此,公众意见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它可使决策者在决定工程的建设时充分兼顾公众的利益和要求,避免片面性,减少盲目性,使工程的设计规划更完善、更合理,为施工和运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顺利进行打好基础。同时通过开展公众参与,可让更多的人了解、支持环境保护事业,自觉参与环境保护工作,从而有利于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

2、公众参与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是开展建设项目公众参与的法律依据。国家环保部下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的技术依据。导则要求“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导则的规定,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公众可以通过该工程环评中的公众意见调查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保部门反映意见,更好地参与工程的环境管理,强化建设工程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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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该导则明确了实行公众参与的具体程序、方法、征询意见的具体对象及调查样本数。

3、公众参与的原则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要遵循以下原则: (1)知情原则

信息公开应在调查公众意见前开展,以便公众在知情的基础上提出有效意见。

(2)公开原则

在公众参与的全过程中,应保证公众能够及时、全面并真实地了解建设项目的相关情况。 (3)平等原则

努力建立利害相关方之间的相互信任,不回避矛盾和冲突,平等交流,充分理解各种不同意见,避免主观和片面。 (4)广泛原则

设法使不同社会、文化背景的公众参与进来,在重点征求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公众意见的同时,保证其他公众有发表意见的机会。 (5)便利原则

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以及所涉及区域公众的特点,选择公众易于获取的信息公开方式和便于公众参与的调查方式。

4、公众参与的调查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直接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居住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在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内某种物质作为生产生活原料的单位和个人;因各种原因在项目实施后需要搬迁的单位和个人”。

此次问卷调查范围主要是距离项目区约5km的zzz县火车站镇。本项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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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参与调查的总人数为500人,个人共495人,人大代表共5人,具体组成见附件。

因项目的建设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解决部分人的就业,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因此他们是直接或间接受益者。同时本项目的实施要占用该地区部分土地资源、地下水资源、环境容量等资源及矿产资源,这是他们需要付出的环境代价。因此通过对他们的意见的调查可获得有益信息。

5、公众参与的过程

公众参与贯穿环境影响评价的全过程,具体过程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程序图。

(1)公示

图3 公众参与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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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环评信息公开

公众参与必须在被调查公众知情情况下进行,因此应首先向公众公开环评信息,按导则及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要求,环评信息公开分两次进行。

6.1第一次信息公开

根据导则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影响评价机构7日内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本次信息公开时间为2013年9月24日,采取网上发布信息的方式,在zzz县环境保护局的网站向公众发布本项目信息,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评工作程序;审批程序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备选的公众参与方式。第一次环评信息公开详见截图4。

图4 第一次网上公示截图

6.2第二次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要求,在完成影响预测评价至报告书报送审批前(不少于10天)进行。本项目第二次信息公开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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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6日~12月19日,采取网上发布信息的方式,在自治区环保厅的网站向公众发布信息,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环保对策和措施;环评主要结论;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具体形式;起止时间等。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获取的方式为向环评单位来电索取。第二次信息公开见截图5。

图5 第二次网上公示截图

6.3收集公众主动提交的意见

在第一次环评信息公开至第二次环评信息公开期间,即2013年9月24日至2013年12月19日,未收到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

7、公众意见问卷调查

为让项目周围更多的公众了解项目情况,网上公示报告书简本后,在公告知情的情况下,我们采用现场发放公众问卷调查的方式,对项目所在区域公众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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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56y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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