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管理规定
更新时间:2024-02-08 00:00:01 阅读量: 经典范文大全 文档下载
篇一:集团办公楼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办公区管理规定
版本号:文件编号:
1. 目的:为合理使用办公设施,对办公区用水、用电及对办公人员加班实施规范管理,营造一个文明、安全、干净、舒适的办公环境。
2. 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公司办公区的办公秩序、室内布局、水电设施、电器设备、消防安全、环境卫生及办公人员加班的管理。其它公司所属办公区域及生产区域可参照执行。
3. 职责:
3.1人力资源及行政中心是公司各办公区水电节能等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下属保安队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及上报处理工作。
3.2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该部门办公区办公秩序、室内布局管理、用水、用电、节能及环境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的办公区办公秩序、室内布局、用水、用电、环境卫生的日常检查。
3.3公司每位办公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规定,维护秩序,爱护设施,节?a href="http:///zhaoshangjiameng/"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加盟⒂玫缂氨3只肪城褰唷?/p>
3.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人员加班的审批工作。
3.5前台人员负责加班申请单的发放及当天加班申请单的收集、转交(当天下班前)。
3.6行政部负责加班人员加班时间监控。
4. 工作内容:
4.1用电
4.1.1行政部根据季节的变换,统一对空调进行封停或开启。在空调开通季节,室内环境高
于28摄氏度时,方可使用冷气;室内环境低于8摄氏度时,方可开启暖气。
4.1.2走廊、前台及洽谈室,每天上班前由勤杂保洁工清洁作业时按规定时间打开。(8:15
开灯)
4.1.3中午及午休,走廊、前台及洽谈室由前台人员负责按规定时间关闭、打开。(冬令时
12:10关灯,12:50开灯;夏令时12:10关灯,13:20开灯)。
4.1.4各办公区照明灯可根据光线强弱确定照明灯的使用,白天办公原则上不开灯。
4.1.5各部门内部照明灯、空调电源由部门主管指派专人负责。
4.1.6走廊、卫生间的责任主体为巡逻保安。一号大会议室、洽谈室、走廊、卫生间在上下
班前后、周未、节假日的用电、用水器具的关闭、开启,由巡逻保安负责(冬令时17:40关灯或夏令时18:10关灯);并对办公楼的水、电等设施及门窗关闭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予以记录并及时上报。
4.1.7不需加班的人员,原则上在下班后的半个小时内离开办公室,各部门人员每天下班后,必须将本部办公室区内的空调、照明灯、电脑、电热水器、电扇、音响、复印机等电
器设施关闭,并将门窗关好,锁好(员工无该办公区钥匙时,应将门窗关好并通知保安代锁)。
4.1.8各办公区及办公公共区域的水、电设施发生障碍时,各责任办公区人员均应及时向保
安或公司行政部反映,以保障安全。
4.2用水
4.2.1饮用水由六支沟保安负责管理。
4.2.2卫生间用水由勤杂保洁工负责;日常检查维护由六支沟保安负责。
4.3卫生
4.3.1走廊、前台、会议室、墙壁、门窗、地面等公共区域由勤杂保洁工负责。
4.3.2各部门内卫生区由办公区由部门主管指派专人负责。
4.3.3卫生要求:
地面无纸屑、污渍;室内无杂物,物品摆放整齐;门窗玻璃、屏风隔断定期保
洁,做到干净、无蜘蛛网,无污渍;办公家具完好,无划痕、无缺损、干净、整洁;室内吊顶、灯罩定期保洁。
4.3.4环境卫生由公司行政部分管责任人负责检查。
4.4设施
4.4.1办公桌、椅及办公用品、办公用各种电器设施由各部门的使用人员负责;公司行政部
按财务中心规定时间,对各部门实施检查,登帐呈报。
4.4.2改变办公区其布局,须经副总监以上领导或总监批准后方可实施。
4.5秩序
4.5.1办公区秩序由前台小姐及当值保安负责;不得在办公楼内大声喧哗。
4.5.2不得在办公区吸烟(特殊规定除外),由保安队长及当值保安负责。
4.5.3非工作人员或未履行批准程序不得进入办公区,由前台小姐及当值班保安负责。
4.6加班
4.6.1术语
加班:办公人员在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进行的工作。加班分下列两种:
a、 临时加班:因工作繁忙,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外持续进行工作。
b、 节假的加班:因工作需要,须在节假日进行工作。
4.6.2上班员工每日7:40后方可进入办公区。
4.6.3如无加班申请单,下班后40分钟内(冬令时17:40前、夏令时18:10前)必须离
开办公区。
4.6.4所有加班员工必须出具部门经理签字的加班申请单,并注明具体加班时段(概数)、
具本加班事项。如:某年某月某日从几时到几时做某事。
4.6.5员工加班期间应本着节能降耗的原则使用空调、照明灯等用电设施。
4.6.6员工加班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未经许可,不得翻阅他人的文件、资料。
4.6.7员工加班期间,未经总经办许可,不得将亲属、朋友带到办公区;如系业务联系,应
在洽谈室接洽。
4.6.8员工加班期间,非工作需要不得从事上网、在光驱上使用VCD、CD光盘、游戏等活动。
4.6.9员工不得借加班之机,公话私用;不得利用公司的资源做上述条款未涵盖的其它类似
私事。
4.6.10加班员工事毕离开办公区时,应遵守上述4.1、4.2、4.3、4.4、4.5的条款规定。
5. 考核
5.1违反上述规定任何一条者,第一次予以口头警告,并予以通报批评且罚款5元;第二次
予以蓝牌处罚,其直接主管连带通报批评;第三次予以黄牌处罚,其直接主管连带蓝牌处罚,部门主管连带通报批评。
5.2以上处罚由部门负责人在二日内落实具体的处罚方案,责任到人,如找不到责任人的,
处罚由该责任部门的负责人承担,若遇两个以上部门共同使用的,处罚由其分别承担。
5.3总经办及公司行政部经理在检查中发现一次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何一条,除按以上5.1及
5.2的规定对责任部门处罚外,另对保安队长及巡逻当值保安各罚款5元。
5.4以上处罚由公司行政部上报总经办批准后,转人力资源部执行。
6. 相关表单
附件:《加班申请单》
7.附则
7.1本规定由人力资源及行政中心负责解释;
7.2本规定自总经办批准之日起执行。
起草:吴小鸿 会审人:王云德、吴小鸿 审定:
加班申请单
部门:年 月 日
注:如系部门指定专项事务加班,则申请人为该部门;备注中注明预计加班人数。
加班申请单
部门:年 月 日
注:如系部门指定专项事务加班,则申请人为该部门;备注中注明预计加班人数。 加班申请单
部门:年 月 日
注:如系部门指定专项事务加班,则申请人为该部门;备注中注明预计加班人数。
篇二:办公大楼日常管理制度
银行办公大楼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的日常管理,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建设开拓、务实、高效、 廉洁的机关,更好地行使机关的管理、指导、监督、协调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机关工作秩序
第一条 为使机关各项工作井然有序,各部室工作协调配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作息时间。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各部室要指定专人登记,于次月初由部(室)、中心负责人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查。作息时间变更,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县府办的要求,提出调整意见,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执行。
第三条 办公秩序。机关人员在办公时间不准办私事,不准高声喧哗,不准串岗聊天,不准吃零食、打瞌睡,不准在办公室下棋、打扑克,不准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等。
第四条 办事规程。坚持层层负责制原则,要求按程序办事,实行部室员工对总经理(主任),总经理(主任)对分管行长,行长对董事长。部室负责人在职责、职权范围内要积极负责,不推诿、不拖延。部室负责人不能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分管行长报告。重要事项必须向行长报告或提交行长办公会议、党委会议
讨论。有关领导对部室负责人的请示报告应及时答复,需研究讨论的,答复时间一般最长不超过7天。
第五条 基层有关请示事项的答复时间规定。综合管理部在收到支行(部)请示件后,要及时登记,并在领导阅示后及时送各部室办理。部室自收到请示件后一般应在5天内答复,最长不得超过10天。部室如果一时难以解决或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答复的,要将有关情况书面或电话向请示单位解释,不得无故擅自拖延。
第六条 文件传阅规定。综合管理部收文后应进行收文登记,收文后先送行领导轮阅(急件可直接送分管领导阅示),然后将需要承办和落实的文件按行领导批阅意见送承办部室,由综合管理部做好登记和督办工作。各部室文件传阅应于1-2个工作日内完成并返还办公室。传阅后应在传阅件上签名和注明日期。
第七条 请假规定。机关工作人员临时休息或不能按时到岗的必须向部室负责人请假,部室负责人必须向分管行长请假。机关工作人员无故离开工作岗位2天以上的,相关部室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向行领导报告。
第八条 会务管理。会务管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一)会务安排。行领导或部室负责人召开会议,必须提前通知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根据会议的级别、大小和性质认真做好会务工作。
(二)会议纪律。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遵守会议秩序,关闭手机或调整手机铃声为震动,做到不聊天、不抽烟。提前离开会场必须经行领导同意。
(三)会议室使用。会议室使用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总行大楼会议室包括三楼、四楼、五楼、六楼会议室。会议室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统筹协调安排使用,并负责会场布置、安全、卫生及设备管理。
2.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设施,自觉维护会议定的环境卫生。如因人为原因造成设施设备损坏,须照价赔偿。
3.会议结束后,使用部门要及时关闭电灯、空调等,确保各种电器断电,并关闭门窗。
第二章 总行大楼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条 为加强总行大楼的安全管理,确保大楼优良的办公秩序,共同创造安全、有序、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十条 大楼维护。大楼日常维护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大
楼安全管理由营运保障部负责。
第十一条 大楼使用管理。大楼的使用管理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营运保障部负责按排值班守卫人员。值班守卫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大楼安全。
(二)总行大厅大门、营业部大厅边门根据工作日作息开放,节假日统一关闭。节假日期间,营业部大厅安全守卫人员交接班须从营业部大厅正门出入。
(三)机关工作人员原则上下班后须离开大楼,如需加班务必及时到门卫登记,并要求开门办公。机关工作人员晚间、节假日进出大楼或辅楼必须从伸缩移门进出,并经值班人员登记。
(四)营业部营业终了后应关闭大门,如需加班必须经值班
人员登记,并从大厅边门进出,禁止从大门出入。
(五)不得将闲杂人员带入大楼,如有维修、施工等工作需要,必须由相关部门人员陪同进入,并由值班人员作好登记。
(六)值班人员每日下班后对总行大楼进行巡查,必须检查大楼内楼道是否锁好门窗,关闭照明、切断电源。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第十二条 员工车辆停放。总行员工车辆停放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总行后院停车位日常管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总行大门至营业部大门两边停车位日常管理由营运保障部负责
(二)总行后院停车位必须保证押运车辆、公务用车的停放。
(三)总行后院车辆停放根据部室实际划分停车位,按统一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具体详见划分清单)。因停车位有限,其他员工车辆可停放于中心广场公共地下停车场。
(四)为确保客户车辆停车,员工一律不得将车辆停放在总行大门至营业部大门两边。
第十三条 大楼用电管理。大楼用电管理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大楼内所有外用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维修均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安装。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不得自行外接电线、电话、网络等。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违反规定造成事故发生,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三)机关工作人员要坚持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原则。所有
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切断电源。24小时用电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安全。
(四)为确保安全用电,各办公室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路、电器设备等要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
第十四条 大楼消防管理。大楼消防管理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总行大楼消防管理由营运保障部负责。
(二)机关人员不得携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总行。
(三)机关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消防设施、设备使用管理规定。不得随意动用、开启各类消防、电力设备,不得随意触摸楼内安全消防报警开关或按纽。
(四)营运保障部要组织各部门开展消防知识培训、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五)营运保障部要经常检查消防设备,并要作好检查登记。对检查中发现的设备故障,要及时报告分管行长,同时联系相关专业部门进行维修或更换。
(六)营运保障部要组织各部门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各部门常规性的安全检查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月营运保障部组织全面检查2—3次,重点检查防火设施、防盗安全等,对发现的治安隐患要及时整治,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
第三章 机关清洁卫生制度
第十五条 为了搞好机关清洁卫生,使卫生工作制度化、经
篇三:办公楼管理制度
青海物产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办公楼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公司办公楼是公司各部门履行公务活动的场所,为保障办公楼的正常运行,维护文明、舒适、宁静的工作环境,实现优质、高效、规范和安全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和到办公楼联系工作的临时往来人员。
第三条 办公楼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具体履行对办公大楼的管理和服务职能。
第四条 办公楼内任何单位和进入本大楼内的个人均应严格遵守制度,努力创建精神文明。
第二章文明办公
第五条 进入办公楼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裤衩等上班;不准在办公大楼内大声喧哗;不得串岗闲聊,不得在办公大楼进行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第六条 楼内办公人员言行举止要文明,态度热情和蔼,礼貌待人,公正处事,办公物品应摆放有序。
第七条 不准在公共通道、楼梯间、走廊、墙面、柱子等地方随意张贴通知、海报、广告等标识物。不准在墙面、柱子等地方乱画、乱刻。
第八条 禁用办公电话闲谈,严格执行公司电话管理规定。
第九条 未经允许一般不得启用他人电脑,更不得擅自拷贝他人电脑资料。
第十条 搞好个人办公区卫生,做到物品摆放有序,保持整洁、干净。保持个人使用办公设备卫生,下班及时整理桌面物品、文件。人走关好门、窗,将座椅摆放整齐,抽屉和资料柜须锁好。
第三章 人员与物品管理
第十一条 临时往来联系业务的外单位人员须在一楼履行登记手续,填写来客登记单,经确认后,方可入内。私人会客一般不得在办公场所。非工作时间,外单位人员一般不得进入大楼,本单位工作人员也不得带他人进入办公楼。
第十二条 办公室实行定置式布局,不得私自移动。移动较重的办公用具要轻抬轻放,不得磨损地面。
第十三条 认真执行8小时前台值班规定,办公大楼内不得留宿。
第十四条 车辆要停放整齐,车头向外,服从管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办公大楼白天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公司保卫部和综合管理部负责,夜间安全保卫由公司保卫部负责,各部门积极配合。
第十六条 各楼层所在部门负责人为各自责任区(本部门办公室)的责任人,公司领导办公室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第十七条 楼内各部门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自责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内外结合,全方位设防,确保楼内安全。
第十八条 办公楼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工作时间如有公务活动的,活动承办单位(或承办人)应事先向综合管理部报告,承办单位(或承办人)负责活动期间办公楼安全工作。
第十九条 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应随手锁门;下班前各办公室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锁好门窗(含卫生间、消防通道以及步行梯楼层的门、窗),防雨、防盗。
第二十条 加强现金和物资管理。财务室要认真执行现金和物资管理制度,备用金按规定数额存放。各科室使用的贵重物品、精密仪器要有专人负责,并存放在安全地方。
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涉密图纸、文件、资料管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二十二条 认真执行消防法规,机关结合内部安全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办公楼内不得存放汽油、
火药、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要人人爱护消防设备,使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第五章水电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全体员工要树立安全用电意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确因工作需要安装、使用大功率(300W以上)电器的,事先必须向综合管理部申报,综合管理部根据负荷承受情况确定是否可以安装使用;未经同意擅自安装的,一经发现要立即拆除。在此期内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安装及使用部门的领导负责。
第二十四条 加强对用电设备的检修。综合管理部要不定期对办公楼用电设备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第二十五条 综合管理部要根据办公楼用电实际情况,有必要时请电工进行一次维护和检修,以便及时排除用电故障。
第二十六条 全体职工要坚持节约用电、用水的原则;注意随手关灯、关水,严禁出现长流水、长明灯现象,保证办公楼的正常办公用电。
第六章楼内卫生
第二十七条 全体职工都要树立文明意识,要讲究卫生,净化环境,爱护公物;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第二十八条 个人垃圾要及时处理,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任何人不得在走廊内乱堆乱放物品,否则将作为废品处理。禁止向窗外抛扔杂物。雨具不得摆放在公共区域。
第二十九条 禁止在办公区域内吸烟。
第三十条 保持卫生间的清洁。不准在卫生间内乱扔乱倒杂物,茶叶倒入厕所便池内,使用卫生间后应及时冲洗。
第三十一条 办公楼内公共区域卫生由专职清洁员负责,每个员工负有保洁责任。
第三十二条 全体人员应自觉爱护办公区一草一木,不得采摘和毁坏绿化树木。
第七章保养与修缮
第三十三条 办公楼内各种公用设施,如消防与报警设备,电源插座等,不准私自拆装或挪用,如确实需要,必须经综合管理部安排统一处理。
第三十四条 办公室装饰和设备,各使用部门应保持原样,不准自行新增、移动或拆除;不准在墙壁和楼板上凿洞或剔槽,不准自行改造和装潢。
第三十五条 严禁使用非正常配置的高功率电器,严禁私自接拉电线。
第八章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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