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员工持证上岗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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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员工持证上岗工作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公司人才强企战略,提升员工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打造一支爱岗敬业、适岗胜任的员工队伍,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公司各类人员岗位通道建设和员工职业生涯发展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系统持证上岗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持证上岗工作的重要性

持证上岗工作是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强企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全员素质,完善员工激励约束机制的基础性工作。明确持证上岗的含义与原则,划清管理界面,明确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持证上岗制度与机制,规范公司系统各类人员上岗资格证书和岗位培训证书管理,是落实公司结合五类人才的特点,立足岗位,进行针对性、个性化培养,实施差别管理工作的具体举措,是推进《2008-2012年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教育培训规划》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公司系统各单位要予以充分重视,切实做好本单位的持证上岗工作。

二、明确持证上岗的含义,范围和原则

(一)公司系统的持证上岗,是指公司各类人员按照所在岗位职系规范和所从事专业的要求,经国家有关部门、行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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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组织的能力测评、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和参加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培训后取得岗位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二)持证上岗制度首先在国家实行就业准入的专业及相关岗位(如财会、统计、法律、安全等)和对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等有重要影响的岗位中推行,在其他岗位循序渐进逐步开展。

(三)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应坚持如下原则:

1、坚持统一标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分、子公司要按照职系规范要求,统一持证上岗标准,进行分级、分类管理。

2、坚持公司内部取证和社会化取证相结合的原则,疏通取证渠道,保证取证质量。

3、坚持能岗匹配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员工职业生涯发展。

4、坚持岗位培训与岗位资格准入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全员培训,在对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等有重要影响的岗位中首先推行持证上岗。

三、划清管理界面,明确管理职责

(一)公司人事部是持证上岗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分、子公司持证上岗工作;负责公司总部员工持证上岗标准的制定。

(二)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相关专业上岗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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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入条件;会同公司人事部制定本部门持证上岗标准;会同公司教育培训中心、人才评价中心组织相应的岗位培训、考试、考核与评审、鉴定工作。

(三)公司人才评价中心按员工管理权限,会同职能部门组织对公司系统员工进行评价、鉴定、认证,并颁发和管理相应资格证书;负责指导各分、子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及技能鉴定中心上岗资格的认证、资格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四)公司教育培训中心按员工管理权限,会同职能部门组织公司系统员工开展岗位培训、考试、考核工作,并颁发和管理岗位培训证书;负责指导分、子公司的岗位培训工作及岗位培训证书颁发和管理工作。

(五)各分、子公司应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本单位持证上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各分、子公司人事部门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员工所持有的资格证书和岗位培训证书进行分类建档,纳入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分、子公司人才评价中心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评价、鉴定、认证工作,分级管理本单位各类资格证书,对各类资格证书须严格审验,定期审核,对持有过期、失效、无效证书的在岗人员,应通知本人及时换证或重新取证;各分、子公司培训中心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岗位培训、考试考核及岗位培训证书的颁发、管理工作。

四、加强证书管理,疏通取证渠道

(一)持证上岗的证书应包括国家有关部门、行业联合会(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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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公司和公司所属各单位颁发的有关资格证书及岗位培训证书。资格证书包括国家、行业、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证书等。岗位培训证书是指公司和公司所属各单位组织的有关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达到岗位规定的培训积分后颁发的证书。

(二)公司系统不同类别的人员,应持相应的资格证书及岗位培训证书。在国家实行就业准入的专业和岗位,上岗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证。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岗位培训证书;技能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证书及岗位培训证书;辅助人员应取得社会通用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或相应岗位培训证书。

(三)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疏通证书的获取途径。资格的认证采用社会认证与公司认证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公司系统上岗资格准入条件由公司内部制定,实行动态管理。

1、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执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资格证书,根据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取得;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根据国家及公司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的有关规定取得;

3、电力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通过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开展的电力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后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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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书,由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联合会(协会)、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批准的培训、考核机构组织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取得;

5、社会通用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组织开展的社会通用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后取得。

6、公司系统各类人员的岗位培训证书,须按照员工管理权限及培训管理职责,通过参加公司各级人事(教育培训)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取得。

五、建立有效机制,为持证上岗提供保障

按照人员管理权限,各级人事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不同岗位的持证上岗标准,明确上岗条件和要求,规范持证上岗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培训、评价、使用、待遇一体化的激励约束机制,及时组织、协调有关培训、评价、考试考核取证事宜,为持证上岗制度的推行提供保障。各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应将实施持证上岗工作列入教育培训、考核取证的年度计划。

(一)公司系统要逐步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在岗人员都应持有相应的证书才能上岗。在对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等有重要影响的岗位中,要率先实行持“双证”(即资格证书、培训证书)上岗制度。对新录用人员,见习期满后应取得所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岗位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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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级人事部门要按照能岗匹配、择优聘用、动态管理的原则,采用招聘、组聘、竞聘等多种方式,组织员工持证上岗。

(三)凡在岗人员,已取得的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证书与所从事的岗位专业(工种)不相符的,应限期取得相应证书;对超过限期仍不能持证上岗的人员,应及时安排离岗培训,待取得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证书后,方可重新上岗;对超过限期不能持证上岗、且暂时不能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可以采取适当降低工资待遇的办法,创造条件,督促取证;降低工资待遇和离岗培训期间待遇的具体措施,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5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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