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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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美学学科与美学基本问题

第一章 绪 论

第二节 美学的性质和研究对象

一,美学的性质

总的来说,美学是一门非常深奥而又纯粹的学问。美学作为一门人文学科,具有与其他人文学科不同的特殊性质。

第一, 把握形象。 第二,突出具体。

第二, 强调体验。

这样,美学的性质在于,它是一门突出形象、具体、体验方式的人文学科。

二,美学的研究对象

1、关于美学的对象主要有五种说法:

第一种,“感性认识”说。代表人物为美学之父鲍姆嘉通。鲍姆嘉通说:“美学的对象就是感性认识的完善(单就它本身来看),这就是美;与此相反的就是感性认识的不完善,这就是丑。”也就是说,美学应该以美感经验为中心去研究美和艺术。这种观点将审美活动过程中的各个方面都包含在美学研究的对象之中。

第二种,“美以及美感”说。这种说法比较普遍。当代著名的美学史家美国的吉尔伯特与德国的库恩在其《美学史》中说,美学渗透到哲学的三个分支:“(一)宇宙论或宇宙结构理论;(二)心理学;(三)关于人类有目的性活动(Techne,即技术)的理论。在这些相当广阔的领域中,范围较窄、初露端倪的美学,渐渐发展成为一种关于美的形而上学的理论,即一种关于灵魂感应美的现象的学说,以及一种关于创造美的事物的过程的理论。”

第三种,“艺术”说。美学是艺术哲学。因此其研究对象是艺术。该观点的提出首先是基于对以往美学研究的总结;其次,艺术是人类从精神上掌握现实的基本形式之一,艺术在质、量和社会作用方面都远远超过了生活中的美。再次,从方法论的角度看问题,把艺术作为美学研究的对象也是有根据的。黑格尔强调是从哲学角度去研究艺术,只有艺术哲学才是美学。车尔尼雪夫斯基则不强调哲学,丹纳的《艺术哲学》是从社会学研究美学的,它们也被公认为是美学著作。,

第四种,“审美关系和审美活动”说。也就是人们欣赏美、体验美、创造美的一系列活动。这种观点认为,美学是研究人对现实审美关系的学间。与这种观点接近,有一些美学家认为美学的对象是审美活动。审美关系与审美活动其实是差不多的,只是关系从结构意义上讲,活动从现实意义上讲,前者为静态分析,后者为动态描述。

第五种,“三部分”说。三部分为:美的哲学、审美心理学和艺术社会学。李泽厚说:“所谓美学,大部分一直是美的哲学、审美心理学和艺术社会学三者的某种形式的结合。比较完整的形态是化合,否则是混合或凑合。”

2、美学的研究对象

从我国目前出版的“概论”、“原理”一类的美学编著来看,其框架性内容构成一般包括四个部分,即美论、美感论、艺术论、美育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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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论。 (2)美感论。 (3)艺术论。 (4)美育论。

第二章 美学的产生和发展

一、古希腊时期

1,毕达哥拉斯:美的“数的原理”,和谐比例 2,苏格拉底:有用就美,有害则丑 3,柏拉图:美是“理念”

4,亚里士多得:美的“统一性、完整性”摹仿说

二、中国古代的美学思想

1,孔子:“尽善尽美” 2,孟子:“充实之为美”

(1)孟子关于人格美的论述。

孟子认为,人生来就具有善心,这种善心就是仁、义、礼、智等道德观念的萌芽。孟子就从他的这种唯心主义的人性论,引出了他关于人格美的理论。孟子把人的道德修养分为几个等级。“善”,是“可欲”,就是可以满足人的欲望。“信”,是“有诸己”,就是说到做到,言行一致。“美”是“充实”,就是把仁义礼智的道德原则扩充到人的容貌形色行为等各个方面。“大”是“充实而有光辉”,就是人的道德人格光照四方。“圣”是“大而化之”,就是用道德人格化育天下。“神”是“圣而不可知之”,就是说,圣人为什么能用道德人格化育天下,这是神秘莫测的,一般人是难以把握的。所以“神”乃是对于“圣”的进一步说明。

孟子在这里说的“美”与“善”,并不是并列的两个范畴。“美”包括“善”,“美”高于“善”。在美之上,孟子又列出了“大”和“圣”(“神”)两个等级。“大”、“圣”这两个范畴的内涵加在一起,大致相当于孔子说的“大”。换句话说,孟子把孔子的“大”区分为“大”和“圣”两个等级。所以孟子的“大”和孔子的“大”并不是一个概念。孟子认为,一个人的道德修养达到了“圣人”这个等级,他的人格美就能对社会风尚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

(2)孟子关于美感共同性的论述。

3,庄子:自由和美 (1)、美在於无为: (2)、 心斋和坐忘:

三、美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美学学科的产生以德国哲学家亚历山大·鲍姆嘉通于1750年出版的专著《美学》第一卷为标志。尽管这一专著本身尚未形成美学作为一门学科的规范化的完整内容,其观点也还有许多值得探讨甚至明显错讹之处,但“美学”这一名称的提出,则显示了美学作为独立学科的开始形成。《美学》一书的出版,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正式宣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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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美学在20世纪以后的发展 1、西方

鲍姆嘉登之后,美学的发展经历了德国古典美学、马克思主义美学、西方近现代美学三个重要阶段。 2、20世纪中国的三次“美学热”

20世纪中国美学发展历程中的三次热潮,不仅是美学这门学科的自身发展,还是20世纪中国文化发展三个阶段的体现。三次“美学热”分别体现了“世纪初民族启蒙与对封建文化的批判”、“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对文化的改造”、“80年代的思想解放和文化复兴”,美学承担着文化改造或者文化批判的重任,成为展示人文精神的重要窗口。

第二编 审美活动论

第一章 审美活动的存在方式

什么是审美活动?

人类的审美活动是人类的多样性活动中的一个特殊活动,一般理解为日常生活中的欣赏活动以及艺术欣赏活动,是不同于人类的物质生产活动、生存活动、人事活动、宗教信仰活动以及社会交往活动的一种精神享受活动。

第一节 审美活动的动力机制 审美活动的动力机制动力机制:所谓审美活动的动力机制是指触发审美活动的原因和动力,换言之,是什么触发了审美活动,又如何影响、控制着审美活动?这是关涉审美活动存在根基和状态的问题。

一、审美需要

1, 人的需要及层次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人的需要作了总体上的层次划分,把它们分为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三个层次。

(1)生存需要,是作为生物的人存在的必要前提。

(2)享受的需要,是在劳动使基本的生存需要得到满足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需要。

(3)精神享受的最高层次,表现为人的一种精神追求,即表现自己的生命力,发展自己、实现自我的需要。

当代人本主义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认为,人的需要可以分为五个层次:

(1)生理需要,这是人的最基本的需要,它包括人无须费力从自然中得到的阳光、空气、水,也包括需耗费一定的体力和脑力可得到的食物、住所、性生活以及由个体生理调节所需要的睡眠等。

(2)安全需要。 (3)归属与爱的需要。 (4)尊重的需要。 (5)自我实现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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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美需要的产生

二、审美理想

1、什么是审美理想

审美理想又称美的理想,它是主体心目中关于完善的美的观念。任何观念总是一方面反映着客观对象的某种属性,另一方面又经过了主体的加工和改造。所谓审美理想就是主体通过想象在头脑中构造出来的理想形态的美。

2,审美理想的特性 第一, 社会历史性 其次,个体差异性

3,审美理想的作用

第一,审美理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主体对于审美对象的选择以及所做出的审美判断。

第二,更重要的是,审美理想作为一种人生修养,直接使审美活动成为主体人生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审美趣味

1,什么是审美趣味

审美趣味也称“审美鉴赏力”。 审美趣味是个人在审美活动和审美评价中所表现出来的主观爱好和倾向。审美趣味是在一个人的整个审美活动中反映出来的。它不是对审美对象的理论的判断,而往往是带有感情色彩的直接评价,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表现为喜欢、不喜欢、比较喜欢、非常喜欢等形式。

2、审美趣味的特征

审美趣味呈现出两个方面的特征:

首先,审美趣味具有明显的个性差异。 其次,审美趣味同时还具有社会性。

第二节 审美活动的基本性质

一、精神愉悦性。

二、个体性。

所谓个体性是指审美活动是一种最具个性化的精神活动。 三、有限无功利性与最高功利性的统一

审美是一种在自身中排斥直接的功利性,但又在其根底里与人类整体的生存与发展血脉相通的特殊活动,就是说,它既具有功利性,又具有无功利性,。所谓审美活动无功利,是说审美活动并不以某一有限目的为目的,相反它还必须以摆脱直接功利目的为前提。当主体囿于直接的功利目的时,他不可能成为审美主体,客体也不会作为审美对象向他呈现。

第三节 审美活动的本质 一.审美活动不等于认识活动 二、.审美活动是一种价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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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美价值与一般价值活动的共性

审美活动作为价值活动的一种形式,它具有一般价值活动的共性。首先,审美活动与其他的价值活动一样,都表现为主客体之间的一种关系。其实质是以主体为根据、为目的、为趋向的一种特殊的主客体关系。在这种价值关系中,客体自身的属性成为主体需要的价值对象,而主体的需要则是客体自身属性的价值确证。因此,审美活动的展开,既是客体对象被人化、内在化的过程,也是主体审美需要的对象化、现实化的过程。比如自然界的山水花鸟,从它们本身来说无所谓美、丑之分,就像它们作为一种本然性的现象无所谓善、恶之别一样,但是,它们一旦进人价值关系的结构中就会具有某种意义。于是昆虫有益虫与害虫的不同,花鸟有有情与无情的区别。“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等等,就真实地显露出审美活动的价值特征。

2、审美活动作为价值活动的特殊性

审美活动不仅有着一般价值活动的共性,而且具有不同于其他价值活动的特殊性。

审美活动所追求的不是一般的价值,而是能满足人的心灵需要的精神价值。在审美活动中主体主要运用自己的审美感官去直接把握对象的审美特性,并进行情感体验。他所看重的绝不是对象的物质功利性和有限的实际用途,而是对象的精神意义,是对象令人精神愉悦的特性。

因此,审美活动所追寻的又并非一种一般的精神价值,而是能启迪人领悟人生真谛,并激励人不断去创造自己生活意义的一种独特的精神价值。

第三节 审美活动的类型

审美活动在生活中的表现形态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如下类型: 一,相对独立型的审美活动。

这主要指两种活动: 1,自然美欣赏活动。 2,艺术活动

二,相对依附型的审美活动。

第二章 审美活动中的主体与对象

第一节 审美主体与对象只存在于审美活动中

审美主体:是在社会实践特别是审美实践中形成的具有一定审美能力的人。审美主体一般来说通常是指个人主体,即人类个体或个体人。个体人并不都是审美主体,只有当他具有一定审美能力并从事审美实践活动,才能成为审美主体。

审美对象:亦称“审美客体”,与“审美主体”相对。指能使人产生审美愉快的事物、对象。它在客观上与人构成一定的审美关系。

一、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的关系

1.审美主体不可能离开审美对象而孤立地存在 2、审美对象不可能离开审美主体而孤立地存在 3、审美主体与对象只存在于审美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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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54z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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