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T-CV3004-2015 设备基础工程通用施工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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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标准

COP-T-CV3004-2015

设备基础工程通用施工工艺

General Construction Process Of Equipment Foundations

2015-04-02发布

2015-05-01实施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 布

设备基础工程通用施工工艺 编号: COP-T-CV3004-2015 第 1 页 共11页 目 次

前言 ........................................................................... 1 1 范围 ........................................................................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3 施工准备 .................................................................... 3 3.1 机具设备 .................................................................. 4 3.2 作业条件 .................................................................. 3 3.3 技术条件 .................................................................. 3 3.4 材料 ...................................................................... 3 4 施工工艺 .................................................................... 4 4.1 工艺流程 .................................................................. 4 4.2 操作方法 .................................................................. 4 4.3 季节性施工 ................................................................ 6 5 质量标准 .................................................................... 7 5.1 钢筋工程 .................................................................. 7 5.2 模板工程 .................................................................. 8 5.3 混凝土工程 ................................................................ 8 6 成品保护 ................................................................... 10 7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 10 8 质量记录 ................................................................... 10 9 安全、环保措施 ............................................................. 11 9.1 安全操作要求 ............................................................. 11 9.2 环保措施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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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基础工程通用施工工艺 编号: COP-T-CV3004-2015 第 2 页 共11页 前 言

本标准共分9章。主要内容有:施工准备、施工工艺、质量标准、成品保护、应注意的质量问题、质量记录、安全、环保措施等。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石化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执峰 王孟抚 孙秀环 杨新和 付家荣 王水平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肖雪军 高宏岩 王虎太 赖金东 马 砺 郭建平 袁云青

本标准于2015年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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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基础工程通用施工工艺 编号: COP-T-CV3004-2015 第 3 页 共11页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混凝土基础(以下简称设备基础)工程施工准备、施工工艺、质量标准、成品保护、应注意的质量问题、质量记录、安全环保措施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工程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设备、构架、管架现浇混凝土结构基础工程的施工,不适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基础的施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75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5010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JGJ18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3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5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63 混凝土用水标准 3 施工准备 3.1 机具设备

3.1.1 机械:混凝土搅拌机、翻斗车、平板振捣器或插入式振捣器。

3.1.2 工具:手推车、铁锹、筛子、刮杠、抹子、胶皮水管、锤子、串桶或溜槽、钢丝刷等。 3.1.3 计量检测用具:磅秤、台秤、水准仪、靠尺、钢尺等。 3.1.4 安全防护用品:绝缘手套、绝缘鞋、口罩、手套、护目镜等。 3.2 作业条件

3.2.1 基础轴线尺寸,基底标高和地质情况均经过检查,并应办完隐检手续;若是桩承基础,应办完桩基验收记录。

3.2.2 槽底虚土、杂物等垃圾清除干净。

3.2.3 由试验室确定混凝土配合比,同时准备好混凝土试模。 3.3 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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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基础工程通用施工工艺 编号: COP-T-CV3004-2015 第 4 页 共11页 3.3.1 编制混凝土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合格;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3.2 对预拌混凝土厂家及施工有关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中应包括混凝土每小时供应数量、缓凝时间、泵送速度、泵车布局、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车行走路线图等内容。 3.3.3 标养室各项机具设备、记录台账配备齐全。

3.3.4 准备混凝土进场登记表及测温表、坍落度检测表,现场设置测定大气温度的设施。 3.4 材料

3.4.1 水泥宜选用32.5MPa~42.5MPa矿渣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质量应符合GB175的规定,并具有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和检测报告。

3.4.2 砂宜选用中、粗砂,含泥量不大于5%,质量应符合JGJ52的规定。

3.4.3 石子宜选用碎石,粒径5mm~31.5mm,含泥量不大于2%,质量应符合JGJ52的规定。 3.4.4 水应选用自来水或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应符合JGJ63的规定。 3.4.5 外加剂、掺合料其品种及掺量应根据需要,通过试验确定。

3.4.6 钢筋的级别、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证明书及复试报告,表面无老锈和油污。 3.4.7 预埋螺栓、套管及埋件的规格、数量核对无误。 4 施工工艺 4.1 工艺流程

钢筋绑扎→模板安装→混凝土浇筑→模板拆除→混凝土养护。

4.1.1 钢筋绑扎工艺流程:核对钢筋半成品→钢筋绑扎→预埋螺栓、套管及埋件→绑好垫块。 4.1.2 模板安装工艺流程:确定组装模板方案→组装模板→模板预检。 4.1.3 混凝土浇筑工艺流程:搅拌(预拌)混凝土→浇筑→振捣→拆模→养护。 4.2 操作方法

4.2.1 钢筋绑扎应符合下列规定:

a)核对钢筋半成品应先按设计图纸核对加工的半成品钢筋,对其规格、形状、型号、品种经过检验,然后挂牌堆放好;

b)钢筋应按顺序绑扎,一般情况下,先长轴后短轴,由一端向另一端依次进行;操作时按图纸要求划线、铺铁、穿箍、绑扎,最后成型;

c)预埋螺栓、套管及埋件及预留孔洞位置应正确,标高、埋深正确,预埋螺栓标高可按实际标高提高5m~10mm,以防混凝土施工时下沉。预埋时应根据现场情况扎结牢固或焊牢,严防混凝土施工时发生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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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基础工程通用施工工艺 编号: COP-T-CV3004-2015 第 5 页 共11页 d)受力钢筋搭接接头位置应正确。其接头宜相互错开,同一连接区段内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文件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所有受力钢筋和箍筋交接处全绑扎,不得跳扣;

e)当钢筋遇预埋螺栓、套管或预留洞位置时按设计文件要求布置,如设计文件无要求时,应绕过预埋螺栓、套管及预留洞布置。若钢筋必须截断时,应经设计认可方能施工; f)绑垫块:钢筋的垫块可采用砂浆垫块或塑料垫块、塑料支架等,一般厚度不小于保护层厚度,间隔1m,侧面的垫块应与钢筋绑牢,不应遗漏。

4.2.2 模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确定组装模板方案:当使用对拉螺栓时,应经计算确定其直径、长度、位置和纵横龙骨、连杆点的间距及尺寸;钢模板不符合模数时,可另加木模板补缝;

b)安装模板:安装模板,模板由平面模板、阴、阳角模板拼成,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 c)模板预检:模板安装后,应对断面尺寸、标高、对拉螺栓、连杆支撑等进行预检,均应符合设计图纸和质量标准的要求。

4.2.3 混凝土的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a)混凝土浇筑前,必须对预埋螺栓、套管、埋件及预留孔洞重新检查,无误后方能施工; b)混凝土浇筑不得发生离析,当粗骨料粒径大于25mm时混凝土倾落高度不得大于3m,当粗骨料粒径小于等于25mm时混凝土倾落高度不得大于6m,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用串桶、溜管、溜槽等装置;

c)混凝土的浇筑应分层连续进行,一般分层厚度为振捣器作用部分长度的1.25倍,最大厚度不超过500mm;

d)用插入式振捣器应快插慢拔,插点应均匀排列,逐点移动,顺序进行,不得遗漏,做到振捣密实。移动间距不大于振捣棒作用半径的1.5倍。振捣上一层时,应插入下层5cm,以消除两层间的接缝。平板振捣器的移动间距,应能保证振捣器的平板覆盖已振捣的边缘;

e)混凝土不能连续进行浇筑时,如果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留置施工缝;

f)浇筑混凝土时,应经常注意观察模板、支架、螺栓和预留孔洞、预埋件,当发现有变形或位移时,应立即停止浇筑,并及时修整和加固模板,完全处理好后,再继续浇筑混凝土;

g)混凝土振捣密实后,表面应用木杠刮平,木抹子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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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基础工程通用施工工艺 编号: COP-T-CV3004-2015 第 6 页 共11页 h)模板及支架拆除:

1)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设计文件无要求时,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表4.2.3 底模及支架拆除时混凝土应达到的强度

序号 构件类型 构件跨度 m ≤2 1 板 >2,且≤8 >8 ≤8 2 3 梁、拱、壳 >8 悬臂构件 - ≥100 ≥100 达到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 % ≥50 ≥75 ≥100 ≥75 2)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3)拆除带有对拉螺栓的模板时,混凝土强度不宜低于5MPa,拆除不应损伤混凝土。非工具式对拉螺栓应沿混凝土表面用砂轮机切断、磨平,并应进行防腐处理。工具式对拉螺栓留下的孔洞应封堵严密;

4)模板支架拆除应在模板拆除之后进行,并应遵循后搭先拆、自上而下的顺序,不得上下同时作业;

5)模板及支架拆除前,应清除其上的杂物及地面障碍物;拆除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识。拆除的模板及其支架材料、构配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运走。

4.2.4 混凝土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a)混凝土浇筑搓平后,应在8h~12h内加以覆盖和洒水养护;

b)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 c)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d)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e)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4.3 季节性施工

4.3.1 雨期施工,要及时测试砂、石的含水量,调整施工配合比,保证配合比准确。室外施工时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4.3.2 冬期施工,搅拌站、水泥库和砂、石料场应做好封闭和覆盖保温工作。搅拌混凝土应用不高于80℃的热水搅拌,并掺加防冻剂,掺量由试验确定)。室内作业面应做好门窗封闭,并根据气温情况采取采暖保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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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基础工程通用施工工艺 编号: COP-T-CV3004-2015 第 7 页 共11页 4.3.3 冬期施工时,搅拌站温度、操作环境温度和养护温度均不得低于5℃。适当延长搅拌时间,出机温度不低于10℃。 5 质量标准 5.1 钢筋工程

5.1.1 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a)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焊条、焊剂的牌号、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口钢筋焊接前必须进行化学成分检验和焊接试验,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焊接; b)钢筋表面必须清洁。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经除锈后仍留有麻点的钢筋,严禁按原规定使用;

c)钢筋的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锚固长度、接头设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d)焊接接头、焊接制品的机械性能,必须符合JGJ18的相关规定。 5.1.2 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a)绑扎钢筋的缺扣、松扣数量不超过绑扣总数的10%,且不应集中;

b)弯钩的朝向应正确。绑扎接头应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搭接长度均不小于规定值; c)钢筋弯钩的角度和平直长度应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d)对焊接头无横向裂纹和烧伤,焊包尺寸均匀。接头处弯折不大于2°,接头处钢筋轴线位移不得大于1mm;

e)电弧焊接头焊缝表面平整,无凹陷、焊瘤,接头处无裂纹、气孔、焊渣及咬边。接头处绑条沿接头中心线的纵向位移不得大于0.3d;接头处钢筋的轴线位移不大于0.1d,且不大于1mm;焊缝余高应为2mm~4mm,焊缝宽度允许尺寸偏差+0.1d;焊缝长度允许尺寸偏差-0.3d;接头处弯折不大于2°。

5.1.3 钢筋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见表5.1.3的规定。

表5.1.3 钢筋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项次 1 2 3 骨架的宽度、高度 骨架的长度 焊接 箍筋、构造筋间距 绑扎 ±20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5 ±10 ±10 尺量连续三档取其最大值 尺量检查 尺量检查 检查方法 未经SEG书面同意,本文件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和向第三方提供。

设备基础工程通用施工工艺 编号: COP-T-CV3004-2015 第 8 页 共11页 表5.1.3(续)

项次 项 目 间距 4 5 6 7 受力钢筋 排距 钢筋弯起点位移 中心线位移 焊接预埋件 水平高差 受力钢筋保护层 +3 0 ±10 尺量检查 ±5 20 5 尺量检查 尺量检查 允许偏差 mm ±10 尺量两端,中间各一号取其最大值 检查方法 5.2 模板工程

5.2.1 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a)模板及支架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支架的支承部分有足够的支承面积; b)模板安装在基土上,基土必须坚实并有排水措施。 5.2.2 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a)模板接缝处接缝的最大宽度不应大于1.5mm;

b)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采取防止粘结措施;粘浆和漏涂隔离剂面积累计不大于1000cm2。

5.2.3 模板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见表5.2.3的规定。

表5.2.3 模板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项次 1 2 3 4 5 6 7 8 轴线位移 标 高 截面尺寸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表面平整度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移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移 中心线位移 预埋螺栓 外露长度 中心线位移 9 预留孔洞 截面内部尺寸 +10 0 +10 0 10 拉线和尺量检查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5 ±5 ±10 2 5 3 3 2 拉线和尺量检查 尺量检查 用水准仪或拉线检查 尺量检查 用直尺和尺量检查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拉线和尺量检查 拉线和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 5.3 混凝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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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基础工程通用施工工艺 编号: COP-T-CV3004-2015 第 9 页 共11页 5.3.1 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a)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剂等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b)混凝土的配合比、原材料计量、搅拌、养护和施工缝处理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c)混凝土浇筑前的坍落度应符合施工配合比要求,不应出现离析、泌水现象。当混凝土出现离析、假凝现象时,应进行二次搅拌;

d)评定混凝土强度的试块,必须按GB/T50107的规定取样、制作、养护和试验,其强度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e)对设计不允许有裂缝的结构,严禁出现裂缝,设计允许出现裂缝的结构,其裂缝宽度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及施工规范规定。

5.3.2 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a)混凝土浇筑前,模板内应清除杂物,模板应淋水湿润但不得积水;

b)混凝土自高处倾落的自由高度应符合本标准4.2.3条b)款的规定。雨、雪天气露天浇筑混凝土,应采取防护措施。

5.3.3 混凝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见表5.3.3的规定。

表5.3.3 混凝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项次 1 2 3 坐标位移(纵横轴线) 不同平面的标高 平面外形尺寸 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 凹穴尺寸 4 平面水平度 每米 全长 每米 全高 标高 中心距 中心线位移 7 预埋地脚 螺栓孔 深度尺寸 孔铅垂线 标高 8 预埋活动 地脚螺栓 锚板 中心线位移 带螺纹孔 锚板平整度 带槽锚板 平整度 未经SEG书面同意,本文件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和向第三方提供。

项 目 允许偏差mm ±20 +0 –20 ±20 +0 -20 +20 -0 5 10 5 10 (顶部) +20 -0 ±2 ±10 +20 -0 10 +20 -0 ±5 2 5 检验方法 用经纬仪或拉线尺量检查 用水准仪或拉线尺量检查 尺量检查 尺量检查 尺量检查 用水准仪或水平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用经纬仪或吊线坠和尺量检查 5 垂直度 6 预埋地脚螺栓 在根部或顶端用水准仪或拉线尺量检查 尺量纵横两个方向检查 尺量检查 吊线或尺量检查 拉线和尺量检查 用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设备基础工程通用施工工艺 编号: COP-T-CV3004-2015 第 10 页 共11页 6 成品保护

6.1 成型钢筋应用垫木垫起并码放整齐,防止钢筋变形、腐蚀、油污。 6.2 严禁随意割断成型钢筋。

6.3 模板安装后严禁碰撞,防止模板变形。

6.4 拆模时不得硬砸硬撬,以免损伤混凝土表面和棱角。

6.5 对安装好的螺栓在混凝土施工前应用黄油满裹螺纹,再用塑料薄膜将螺栓外露部分加以包裹保护,以免混凝土浆污染螺栓。

6.6 模板拆除后,螺栓外漏部分宜采用白色PVC套管加以保护,防止碰撞。 6.7 在已浇筑的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以上时,方可在其上行走和进行上部施工。 6.8 冬期施工时,混凝土表面应覆盖保温材料,防止混凝土受冻。 7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7.1 混凝土不密实:由于下料过厚,振捣不实或漏振、吊帮模板根部砂浆涌出等原因,造成蜂窝、麻面或孔洞,拆模过早,混凝土浆粘在模板上,也会造成麻面。

7.2 混凝土表面不平、标高不准、尺寸增大:由于水平标志线或小木橛不准,操作时未认真找平,混凝土多铺过厚、少铺过薄等原因造成。

7.3 基础轴线位移,螺栓孔洞,隔板位移:主要是预埋件固定措施不当,或浇筑混凝土时碰撞、振捣棒插入不准而造成。

7.4 露筋:钢筋的垫块漏放或位移,钢筋紧贴模板或振捣不实、漏振,均会造成露筋。 7.5 缝隙夹渣:施工缝处混凝土结合不好有杂物,主要是未认真清理施工缝所致。 7.6 不规则裂缝:基础过大,内部由于水化热产生温度应力,上下层混凝土结合不好,养护不到位,或过早拆模等原因造成。 8 质量记录

本标准质量记录应包括下列资料: a)水泥的出厂证明及复验证明; b)模板的标高、轴线、尺寸的预检记录;

c)混凝土应有试配申请单和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

d)混凝土试块28d标养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商品混凝土应有出厂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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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基础工程通用施工工艺 编号: COP-T-CV3004-2015 第 11 页 共11页 e)预埋件、螺栓、锚板等的产品合格证; f)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g)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 安全、环保措施

本标准安全、环保及职业健康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9.1 安全操作要求

9.1.1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应符合JGJ46的规定。用电设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施工中定期检查电源线路和设备的电器部件,处理机械故障时必须断电,确保用电安全。 9.1.2 施工机械的使用应符合JGJ33的规定。

9.1.3 施工中拆下的支撑、木挡,要随即拔掉上面的钉子,并堆放整齐,以防伤人。 9.1.4 基坑较深时,周边应设置护栏及供施工人员上下的梯子。 9.1.5 如地下水位较高,应采取降水措施,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9.1.6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9.1.7 钢筋搬运、吊运要注意安全,摆放要整齐,避免散落伤人。 9.2 环保措施

9.2.1 施工垃圾要运到指定地点,不得随地乱弃;

9.2.2 运送散装物资(如砂子、掺合料)应有覆盖,卸车地点在上风方向应适当遮挡,防止和减少扬尘;

9.2.3 对现场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切断机、木工锯、刨机具等高噪声设备应有隔离措施,并妥善安排作业时间、减轻噪声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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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53a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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