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国土资源保障能力维护资源权益改善民生

更新时间:2024-01-03 11:33:02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增强国土资源保障能力维护资源权益改善民生

——双峰县国土资源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思路

方忠敬 黄长安

土地和矿产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充分利用好有限的土地和矿产资源对我县经济和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一、国土资源发展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时期,双峰县国土资源事业经受了历史罕见的国际金融危机和频发的自然灾害的严竣考验。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国土资源部门依靠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发展大局,深入开展保增长保红线专项行动和地质找矿、矿产开采整含,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

(一)发展现状

1、建设用地保障有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扩内需保增长的土地支持政策,采取“扩增量、挤存量、优结构、快审批”等措施,加强规划计划调控,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和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十一五”前四年共争取国家和省市批准用地758公顷(农地转用364公顷),确保了梓荷、永石两条公路及能源、城镇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引资等产业发展项目、保障性住房、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民生工程项目用地。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和出让制度,努力激活地产市场,四年实现土地出让价款5.6亿元。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会同县发改委、统计局对16个乡镇的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进行考核,组织开展了经济开发园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开展批而

未取、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治理和新开工项目用地专项检查。全面完成2005--2008年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

2、耕地保护富有成效。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并下发意见,实施了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耕地保护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县、乡政府一把手层层签订责任书。将耕地保护纳入乡镇政府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和先补后占制度,连续10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在全市耕地保护目标管理排名第一。

3、矿业发展回暖向好。地质勘查投入创历史新高,四年达到1000万元。全县完成矿产地勘查5处,实施3个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新查明煤、石膏等一批重要资源。出台扶持矿业经济健康平稳发展的六大措施,强力推进煤炭资源开发整合,采煤企业由63个调整到30个,提高了规模效益,被娄底市评为整顿规范工作先进集体。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颁发矿业权证12个,收取矿业权价款500万元。矿业权核查、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储量利用现状调查、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提高了各类评估报告质量和评审效率。加大矿山环境整治力度,实施完成了坳头山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首期工程,二期工程正在实施。

4、执法监察得到强化。违法预防机制、动态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设立17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拓宽案源发现渠道。认真落实《违法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和省《违法矿产资源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加大案件查处问责力度,实行重大违法约谈和通报制度,严厉查处非法占地用地、非法勘查开采、越界开采、违法测绘案件。四年立案查处各类案件256起,处理媒体曝光、群众举报问题12余起,追究刑事责任3人。继续完善共同责任机制,国土资源部门与法院联合执法制度化。国土资源监察大队被评为全省执法监察先进单位。

5、权益维护落到实处。征地工作不断规范,依法提高了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初步建立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完成全县第一轮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警预报及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成功预报和避让地质灾害14起,避免74人伤亡,最大限度避免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继续做好土地登记发证工作,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率达到97%,宅基地发证率达到89%,处理土地权属纠纷42件。严格落实信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和信访问题限时办结制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积案化解活动,来信、来访分别下降10.6%和6.35%。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裁决工作,共办理复议、裁决案件39件。县国土资源局被评为全国信访先进单位。

6、测绘服务成效明显。围绕本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编制《双峰县基础测绘规划》顺利通过市国土资源局专家组验收,经县政府批准实施。成功向国家和省申报了覆盖全州大部分地区1:5000基础地形图测图;完成68个项目测绘工作,为城镇建设与规划、土地、农业、林业资源调查、公路、铁路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以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等提供了大量及时准确的测绘保障与服务,促进了双峰经济社会发展,彰显了国土资源测绘的作用。 7、基础工作扎实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进展顺利,县级规划通过审查。首轮地质防治规划通过市级预审。第二次土地调查扎实推进,按时向国家汇交标准时点统一变更数据库。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加快推进,初步实现网上公开、网上报批、网上传输和网上招拍挂,建立了信用信息管理制度。

(二)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双峰县将处在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经济总量迅速增长、城乡建设日新月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同时也处于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发展方式加速转变的过渡期,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迫切需求与国家宏观调控

政策的从紧限制,必然在有限资源供求关系方面产生矛盾,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是土地资源供需矛盾尖锐,保护耕地压力增大、人口增长、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将会持续增长,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和生态退耕还需要占用耕地,耕地污染和退化严重,后备资源不足,人增地减趋势难以逆转。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程度不高,农村宅基地使用普遍超标,闲置、浪费土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良田问题比较严重。二是矿产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加强资源勘查和合理开发利用任务紧迫。我县基础地质工作程度总体偏低,矿产勘查难度加大,部分重要矿产资源可采储量下降,后备勘查和开发基地逐渐减少。三分之二的国有骨干矿山进入中晚期,10多座矿山生产因资源逐步枯竭而难以为继。县内矿产资源保障程度下降,对外依存度不断攀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粗放,综合利用水平较低,滥采乱挖、采富弃贫,浪费资源和破坏矿区环境的现象仍然存在。矿产资源高强度开发,使生态环境与生产安全问题进一步加剧。三是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相对短缺,测绘监管和服务能力有待提高。测绘基准体系亟待完善,航空航天遥感资料获取能力板低,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尚未实现必要覆盖。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相对滞后,更新缓慢。测绘基础设施薄弱,整体装备水平偏低。测绘公共产品不够丰富,应用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测绘法律体系不够健全,管理体制有待完善,测绘市场不够规范,依法行政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四是地质灾害日趋严重,防灾减灾能力亟待提升。在自然因素和规模与强度日趋强烈的经济活动作用下,地质灾害问题日趋突出。人口密集区地面沉降等缓变性地质灾害不断加重,部分基础设施受到滑坡和泥石流灾害的严重威胁。地质灾害调查难以满足防灾减灾的需要。地质灾害灾害监测预报水平较低,应急反应能力差。许多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亟待查明,应及早采取工程防治措施。五是资源优化配置不尽合理,市场机制和规划体系急需完善。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尚不完善。国土资源产权制度和税费制度改革滞后。国土资源管理参与宏观调控手段不尽完善。国土空间开发缺乏统筹规划,土

地利用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的作用有待加强。土地产权制度建设滞后,征地制度改革需要加快。土地市场体系仍需完善。土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规划等基础工作还较薄弱。矿产资源开发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矿业权市场不健全,矿产资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环机制急需建立。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体制机制尚未形成。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为主线,以增强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和维护城乡居民国土资源权益保障民生为目标,深入贯彻《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始终坚持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充分发挥土地、矿产资源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作用,按照“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加强对国土资源的保护力度,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用途和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制度。按照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要求,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加强城镇土地资产管理,加快旧城改造步伐,盘活存量土地。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全面推进矿产资源的集约开发,引导矿业结构调整,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提供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兼顾生态环境”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农用地、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之间的关系。

2、坚持“资源开发利用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县内社会经济发展和资源实际,突出抓好优势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发挥资源经济的基础作用。

3、坚持“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要加强宏观调控,促进国土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另一方面要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需求,优化配置资源。

4、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典型示范,全面推进”的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先抓好国土资源重点工程的实施。

5、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原则。加强资源保护和循环利用,积极盘活存量,节约使用资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6、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开展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做好土地的复垦整理和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工作。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得到初步缓解,以市场为主导的资源配置体系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管理参与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加强。耕地得到有效保护,面稳中有增,基本农田保护、建设力度显著加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明显提高。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力度加大,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测绘统一监管显著加强,数字为双峰地理空间框架基本建成,信息化测绘体系基本形

成,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国土资源产权制度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国土综合整治取得实质进展。重点地质灾害防治隐患点基本建成防灾减灾体系。建立国土资源科技创新体系,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国土资源管理运行体系初步形成。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中统一、精干高效、依法行政、具有权威的国土资源管理机制体制。

2、主要预期指标

(1)耕地保护目标。到 2015年耕地保持在50696.58公顷以上,人均耕地达0.0052公顷。各项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560公顷,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开发整理复垦增加耕地580公顷,其中耕地整理增加耕地 115公顷 ,村庄整理增加耕地400公顷,土地复垦增加耕地15公顷 ,土地开发增加耕地50公顷。稳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3294.88公顷,保护率达85.4 %。1564.36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594.46公顷。

(2)建设用地目标。到 2015年各项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0442.92 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500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建设用地(含特殊用地)增至3500公顷,增加1200公顷,城镇人均用地由112平方米减低到 105平方米。农村居民点用地由12530.98公顷减少到9635公顷 ,农村人均用地由167平方米减少到150平方米。独立工矿用地新增 120 公顷 ;水利设施用地新增45公顷 ;交通用地新增350公顷 。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业经济发展目标。规划期内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实现根本性转变。加强大中型矿山的深部勘查,使优势矿产的储量保证程度进一步提高。合理开发优势矿产,短缺矿产资源加强区域合作,建立县外矿产资源开发基地,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初步建立安全、稳

定的矿产资源保障、供给体系。优化矿种开发利用结构,对煤、锑等矿种的开采总量进行调控。到 2015年,矿产开采总量达1240万吨,采选业产值达 10亿元,国有及年销售收入 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矿产企业产值达9.6亿元。全县采矿权设置数量约 50个,其中煤矿30个,大中型矿山企业 8家以上,以生产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深加工矿产品为主。

(4)矿业循环经济目标。到 2015年,综合利用矿山率达 40%,综合利用矿种率达 55%,有色和贵金属矿产共伴生组分回收率达到 50%。支持低品位、难选冶矿产的开发利用技术研究;禁止采厚弃薄、采富弃贫,对低品位、难选冶矿产、目前技术条件下不能综合利用的共伴生矿产及薄矿层、贫矿层进行保护,限制开采。开展对“三废”综合利用的科技攻关、技术改造,减少矿产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煤矸石综合利用率在 2015年达到 45%。另外主要矿产的“三率”指标要在规划期间增加 0.5—10个百分点,其中开采回采率煤达 84%、铅锌达 88%、金达 97.5%、石膏达 50%、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回收率达 50%。

(5)测绘工作目标。完成双峰县域及三分之二的乡镇)的城区测绘基准控制网的改造,建立高精度的测绘基准和完成覆盖双峰县城区和三分之二以上城乡镇城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与更新。初步建立基础地理信息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组织机构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完成多尺度( 1: 1万、 1: 5万)、多分辨率( 1米、 2.5米、 5米)、现势性强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全县覆盖。

(6)生态环境目标。规划期内完成生态退耕 150公顷,有林面积达 公顷以上,森林覆盖率达 50%,各类保护区用地占土地总面积比重达 3%以上。健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障体系,重点开发区的矿山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基本得到控制。实现矿业废气、废水处理率 100%,排放达标率 100%,废渣综合

利用率 45%、处理率 38%,矿山土地复垦还绿率 30%,矿山次生地质灾害治理率 65%以上。

(7)国土资源要素市场目标。

进一步完善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国土资源要素市场,土地市场化配置比例提高到 70%,城镇人均用地面积控制到国家标准(人均 100平方米)以内,规范园区管理,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建立和完善土地价格体系及其更新制度,建设和完善一级土地收购储备机构,开展土地收购储备试点,总结经验进行推广。严格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加快矿权市场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矿业信息系统,建立矿权市场信息发布、查询制度。争取土地、矿权出让年收入递增 10%以上,经营性用地与采矿权招拍挂出让率达 100%。培育和规范测绘市场,完善测绘资格审查制度,加强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建立测绘产品价格机制,完善地籍、房产测绘管理运行机制。

(8)国土资源管理目标。加强国土资产管理,积极为政府创收。大力推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大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力度。严肃查处非法占地,非法采矿,破坏浪费国土资源的违法案件,坚决纠正一些地方无视法律的行为,争取全县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 90%,结案率达 100%。

三、主要任务和举措

“十二五”是友双峰创建两型社会示范县的关键时期,国土资源部门承担着双峰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土资源保护和保障的重要职责。全县国土资源工作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把节约资源放在首位”的原则,切实加强保护耕地,推行节约和集约用地,增强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调整优化矿产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控制矿产资源开采总量,提高矿产资源综合

利用率,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加快市域内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的建立、维护和更新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及时的测绘保障服务。

(一)发挥国土资源规划龙头作用。

一是土资源调查评价。要做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实现土地利用调查成果的动态更新;要完成城镇地籍调查和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调查,基本完成村庄地籍权属调查实现地籍管理的全覆盖。要全面完成国有土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构建“主体明确、现状清楚、价值显化、权利明晰”的完整地权体系。要全面开展城镇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调查与评价、农用地后备资源适宜性评价、土地价格调查和基准地价更新。开展城市用地、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二是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原则,改革地质勘查工作体制,政府组织开展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为矿产资源规划和管理决策提供依据,为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提供基础性资料,降低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投资风险。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和扶持适应市场需要的商业性投资者开展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逐步形成以商业性勘查为主体,公益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分制运行、互相促进、良性循环的新局面。三是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规划体系,逐步建立健全由土地利用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测绘规划等组成的国土资源规划体系。要加抓紧新一轮修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首轮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公布,征求社会吝界意见,下大力气修改完善,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质量,报有权机关批准后,组织实施。力争在2011年底以前科学编制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建立健全统一协调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总要求和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总原则,促进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工业向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和农村

新型社区集中。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集中兴建村民住宅小区,防止在城市建设中形成新的“城中村”,避免“二次拆迁”。对城镇规划区范围外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按照城镇化和集约用地的要求,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村。依据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推进矿产资源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编制实施、审批矿产资源开采权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严格执行规划审查制度,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科学制定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规划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进规划编制资质管理。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测给规划和有关行业规划的协调。

(二)加大土地调控作用

1、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依据省政府及省国土资源厅下达本县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总量和全县土地利用及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并分解全县农用地转用计划,优先保证各地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和投资强度与土地利用效率效益高的工业项目用地需求。确保全县交通、能源、水利等独立选址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和由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并审批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列入国家和省预留的农用地转用计划统一安排。根据城镇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大力推进农村居民点集聚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工作,为城镇发展拓展用地指标来源。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土地利用的事项进行审查,使建设项目选址不仅符合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而且从源头上控制和引导建设项目节约和合理用地。

2、强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坚守基本农田这条红线,落实基本农田各项管护措施,实现保数量、保用途、保地块的“三保”目标。切实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用途管制制度、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质量保护制度等各项保护制度,采取有效管护措施,促进基本农田得到长期特殊的保护。继续加强

土地开发整理,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确保耕地年度占补平衡,重点抓好湄水流域、四安河流域、侧水流域、涟水流域、上瑞高速两侧丘岗地区等6片土地的开发整理,尤其是湄水流域、涓水流域全国基本农田示范区土地整理项目和光四安河流域5万亩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3、严格土地利用管理。坚持把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作为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通过年度用地计划,调控用地总量,强化对农用地转用的控制和引导,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总量、速度、结构。严格执行产业政策,重点保障国家、省重点工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以及为民办实事工程用地,保障高科技、高产出的生态型工业项目用地,保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投资强度达到省政府规定标准的工业项目用地。坚决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圈占土地,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认真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更具有战略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快土地集约利用的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大力推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

4、全面推进集约节约用地。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集约高效”的原则,严格管理建设用地,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加强规划引导,实行用途管制,逐步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通过规划合理确定城市用地规模,合理布局工业平台和开发区。坚持以项目定用地、以投资额定用地量,全面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完善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对闲置2年以上的土地按规定坚决予以收回,并依法及时处置。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改革用地审批管理方式,努力使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管理从混乱走向有序。科学安排新农村各业用地,合理划分建设用地区、土地开发整理区和生态保护区等。

5、大力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实行土地新政策,突破“土地的二元所有制结构”,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给农民以“宪法关怀”和“完全的国民待遇”,依法确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彻底解决权力主体虚位的弊端。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依法转让,并“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

(三)科学发展矿业经济

1、调整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结构。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和准入条件。按照规范化、集约化的原则整合各类矿山,鼓励和引导矿山企业实现规模开采。加强对小矿山的改造力度,提高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度,增强矿山企业竞争力。加大天然气开发力度,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优化能源开发利用结构。对钨、稀土等优势矿产,继续实行总量控制。鼓励矿山企业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资源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水平。根据矿产资源禀赋条件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推进优势资源的勘查和开发利用。在稳定北部和东部矿产资源开发的同

时,继续加强南部钒等矿产资源集中区的调查评价、勘查与开发利用,促进矿产资源接替区和矿业经济区建设。按照因地制宜、规模开采和集约利用的要求,科学划定各类矿产资源规划区,完善规划分区管理制度,协调好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布局和各种利益主体的关系,合理划定项目区块,科学设置矿业权,促进资源开发合理布局和优化配置。对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严格按规划有序开发。

2、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一是严格探矿权、采矿权管理。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设置探矿权、采矿权。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权限出让矿业权。严格审批条件,规范审批程序,完善探矿权和采矿权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相关管理制度。二是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按照矿产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逐步解决探矿权、采矿权无偿和有偿取得“双轨制”问题。积极探索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与资源回收率挂钩的政策措施,改革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计征方式。调整和规范中央与地方矿业权收益合理分配的制度。三是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准入条件。加强勘查、开采资质管理,制订勘查、开采资质管理办法,严格市场准入标准。依法对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规划、产业政策、技术规范、开采回采率要求以及未通过安全生产条件、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专项审查的,其开发利用方案一律不予批准,不予颁发采矿许可证。四是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监管责任体系。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探矿权和采矿权审批等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管。充分发挥执法监察队伍和矿产督察员队伍的作用,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力量,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正常秩序。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严格检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执行情况,切实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

平。五是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加强巡查和监管,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和开采。排查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等违法行为。清查和纠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加强煤炭资源回采率管理。六是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认真履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职能。组织制定地质勘查政策措施,指导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改革和发展。完善地质勘查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地质勘查单位资质管理制度,依法规范行业准入。建立统一的地质勘查行业统计制度,及时提供信息服务。规范和发展行业协会,发挥好行业自律、中介服务等作用。

3、发展低碳矿业经济。现代矿业经济是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方式。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发展低碳矿业经济,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走出有双峄特色的低碳矿业经济之路,应当从宏观政策和低碳技术方面着手。从宏观层面上,一是将低碳矿业经济发展纳入国土资源大发展战略,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低碳发展型”社会作为资源战略理念和战略目标,并制定战略层面的低碳矿业经济发展体系及中长期规划,将单位GDP碳排放强度指标下降纳入考核体系之中。二是以积极姿态参与有关低碳经济的区域乃至国家国际谈判和国际规则的制定,如果不参与,就可能受新的环境壁垒的制约,进而削弱我县产品的竞争力。三是制定及实施向低碳矿业经济投资的激励措施,进一步鼓励加大低碳矿业经济投资力度。四是培育发展低碳矿业经济的企业,建立区域性低碳矿业经济的示范区。在低碳技术发展上,第一,矿产资源开采加工低碳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创新。第二,以循环经济推进矿业节能减排。眸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既是缓解能源资源约束矛盾的根本出路,也是从源头上减少污染、减轻环境压力的治本之策。第三,以提高能源效率,调整能源结构推动节能减排减碳。

总之,应结合县情,从政策、法规、体制上为低碳经济的发展创造制度环境,并摆正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既充分发挥政府政策主导作用,又充分发挥市场竞争作用,处理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与低碳经济的关系,最终实现由“高碳”时代到“低碳”时代的跨越,创立具有双峰特色的低碳矿业经济之路,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4、 建立重要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建立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的矿产品储备机制,重点建立煤炭资源战略储备,加强铀等能源矿产地储备,逐步推进探明矿产地的战略储备。为调控市场、应付突发事件、保障资源供应安全奠定基础。 (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坚持环保优先方针,围绕发展矿业循环经济、建设生态矿业的总目标,以积极推进生态矿山建设和规模化、集约化、清洁化开采为途径,加强生产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以重点治理区和重点治理工程为着力点,加强关闭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

1、生态矿业建设。以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导、以政策为引导、以现代先进技术为依托,转变矿产资源利用方式,以发展矿业循环经济为核心,着力建设重点开采区和矿业经济区的矿业循环经济,鼓励与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有关的高新技术和适用技术的应用,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建设资源节约型、经济增长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生态矿业。

大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由末端治理方式向从设计开采到闭坑的全过程预防治理方式转变。挖掘矿业生产消费各环节的潜力,合理、高效和综合开发利用矿产资源,逐步构建从矿产资源勘查、采选、加工、消费等过程的循环利用机制,建立与环境和谐发展的新型矿业体系。

推广应用矿山地质环境重建技术、“三废”综合利用技术、山体复绿技术、洁净开采与利用技术等应用技术,创新环境价值评估、适宜性评价和优化决策等管理方法。

2、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按照生态矿业建设要求,对全省新建和生产矿山,严格执行矿山准入,积极推进和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合理化,矿山废弃物排放减量化、管理利用资源化、处理存放无害化,采矿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同步化,矿山生产文明化,达到矿山地质环境全面治理、矿山“三废”基本得到综合利用、矿山损毁土地全面复垦的目标要求。

建立完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督促矿山企业及时足额提取保证金。推广矿山开采监理制度,确保矿山生产符合科学开采、环保优先的要求,做到边开采边治理。新建和生产矿山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经审查合格后实施。

建设以三塘铺水泥灰岩开采矿山为典型的生态矿业示范工程,实现开发利用方案设计、采场开采、矿石运输、废石综合利用和环境绿化全过程精细化综合管理。

建设以赖头山灰岩开采为典型的边开采边治理示范工程,实施尾矿综合利用、矿区环境绿化等工程,改善矿区生态环境。

3、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解决历史时期因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造成破坏和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对生态环境、区域经济发展造成较大影响的7个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在规划期内优先安排治理项目。对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保护区和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的露采矿山,进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山体环境修复工程。

开展全县煤矿塌陷地治理和砖瓦用粘土采矿废弃地土地复垦,做到工矿废弃地环境破坏有显著改善,矿山地质环境全面好转。

到2015年,关闭露采矿山基本完成,采空区地面塌陷地治理率提高到40%、砖瓦用粘土采矿废弃地土地复垦率提高到90%以上。煤矿塌陷地治理面积200公顷,砖瓦用粘土采矿废弃地复垦治理面积501公顷。 (五)加快发展测绘事业

“十二五”期间双峰县域范围要实施空间定位基准改造工程,在全省C级GPS控制网基础上,以1-5KM的点位平均间距适当进行点位加密,布设D级GPS控制网。为全县测绘工作提供统一的空间定位基准。县域规划区80K㎡在“十一五”期间已完成GPS D级网加密,“十二五”期间应尽可能进行大地水准面精化,提供高精度的高程定位。双峰县城和乡镇规划中心城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本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急用先测、分步实施、技术先进的原则,实现系列尺度地理信息的全面覆盖。主要有各乡镇测绘中心城区1:500、1:1000、1:2000地形图测制,共约80平方公里。

(六)推进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明确责任,完善和落实执法监察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责任,切实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国土资源执法行为和遵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并逐步形成制度。全面落实国土资源听证制度。

切实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深入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有效、就地解决群众信访问题。

(七)推进国土资源科技与信息化。

1、加强信息化建设。抓住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机遇,加快国土资源管理的信息化,以管理信息化带动管理科学化和服务社会化。加快基础数据库建设。建设全县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基准地价、后备土地资源、地籍管理和农用土地分等定级等数据库,完善全县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系统、全县矿产勘查数据库和全县地质资料目录等数据库.全面推进行政管理信息化。不断完善国土资源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形成协调一致的土地和地矿多级行政管理网上办公的新型工作模式;完善国土资源综合统计信息系统;推进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促进信息社会化服务。建立国土资源信息服务网站,基本形成全县国土资源信息服务网站体系;开放信息服务,加强信息管理,形成统一、权威和内容丰富的对外信息服务窗口。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建立国土资源主干工作网络。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建设。

2、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政策研究。要大胆冲破改革开放30年来所形成的凝固化的发展模式和管理模式,勇于探索创新,为深化改革不断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要认真研究土地矿产的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的新属性特点,树立新型的资源观和资源管理观,从单纯的数量管理走向数量、质量、生态的综合管理,从单纯的满足需求走向需求和供给双向调节,使资源管理向更加理性、更加综合和更加平衡的方向发展。推进国土资源管理科学化,加强对国土资源法制、经济、产权、规划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对国土资源管理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问题或难题,提出可供决策参考的建议,定期提交相应问题的研究报告,为国土资源工作的政府决策提供及时的、信息丰富的、科学的依据。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的改革、政策法规的修改和制定,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依据。

作者单位:湖南省双峰县国土资源局 双峰县成就贸易公司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52ox.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