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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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宇集团销售分公司管理标准(2006版)—— 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

1 财务工作总体要求

⑴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财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关于销售公司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

⑹保守分公司财务机密。

⑵通过监督、检查、控制和核算,确保分公司的资产资金完整、安全、不受侵害; ⑶依法办理会计事务和交纳国家规定的税款; 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⑸按照集团公司要求报送各种会计报表,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合理合法。 2 财务工作的责任人

分公司总经理对财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分公司财务主管负有主要管理责任; 分公司出纳负有协助管理责任。 3 财务管理制度

3.1 会计机构设立、人员配置

⑴各分公司配专职财务管理人员一名(受集团公司垂直领导),由集团公司销售管理中心统一领导、统一培训、统一分配;分公司总经理对财务主管人员的任免、调动有向集团公司提出建议权,但无罢免、解聘权;并不得对坚持原则的财务人员打击报复,一经查出集团公司将进行严肃处理。

⑵各分公司财务人员为专职财务人员,不得在其他公司做兼职工作。 ⑶各分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分公司的财务工作。

⑷财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并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⑸会计人员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逐级向分公司、集团公司销售管理中心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由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⑹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会计资料各相关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⑺对认真执行集团公司销售财务制度,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财务人员,集团公司财务部按分公司财务主管考核奖惩办法及薪酬变动条件,给予一定的奖励。分公司财务人员及财务核算管理定期接受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的检查考核。 ⑻分公司财务主管的工资、奖金由集团公司统一发放,按分公司财务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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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分公司财务主管的工资、奖金。 3.2 会计核算的原则

⑴分公司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会计制度,?其它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等事项的规定。下列事项应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A、有价证券的收付;

B、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C、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D、资本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 E、收入、成本、费用的计算; F、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等。

⑵记帐方法,一律采取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取权责发生制。 ⑶分公司采取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 3.3 印签管理

目的:有效的管理好分公司的各种印签,避免因印签管理不善,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

⑴分公司印签是指因工作需要,集团公司授权或同意刻制的各种印签。如:分公司公章、分公司财务章、分公司法人章、分公司合同章、现金收付讫章。 ⑵所有印签的制作和更换,必须经过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或集团公司决策人批准,在指定地点制作或更换,并有相关记录。被更换的印签要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销毁,或由销售总公司负责人保管备案。

⑶所有印签保管应分别由专人保管,相互牵制。分公司法人章、公章、合同章,由分公司总经理保管,或不在时授权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主管保管;现金收付讫专用章由出纳保管。

⑷印签需外带时,必须由分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

⑸分公司的印签使用要有使用记录,公章使用必须由分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 ⑹印签保管不当或外带丢失,及时报失,并申请刻制,费用由责任人负责。 ⑺印签因保管或使用不当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责任人应承担80%。情节严重触犯法律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4 发票、收据的管理

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开具发票。

⑵领取税务机关的发票时,由分公司会计登记、管理。

⑶严禁虚开、代开、转让普通发票及增值税发票,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后果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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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客户的开票时间过当月的原则上不予开具,特殊情况需事先经集团领导批准方可。

⑸各分公司不能跨地区开票,特殊原因需经集团领导批准。

⑹严格把握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实行专用开票申请单,经会计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开据。

⑺外购产品或物品必须索取正式发票,无正式发票,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

⑻收据由集团公司统一发放,分公司由会计做好领取与收回的登记及存档。 ⑼杜绝一切客户因货、票、税、资金流分离而超提货额开据税票,如有特殊情况须向销售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后予以办理。 3.5 财务核算管理 3.5.1 货币资金的管理

⑴各分公司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个人存折视同现金)和在开户行的银行存款。 ⑵各分公司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各项收入款项都应及时汇入集团公司财务部,分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都需事先报预算审批,经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汇往各分公司。

⑶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帐务处理工作。

⑷各分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截留,严禁收款不入账。不得以未经审核、审批的白条等不符合规定的凭证抵库存现金,也不能保存账外现金。

⑸对于销售回款要及时汇入集团公司银行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货款账户余额达到5万元时,或货款停留达一周以上,必须即时汇入集团公司指定账户,未及时汇款资金滞留的,发现一次,罚款20元。

⑹严禁非授权人员向客户收(借)取“钱、物”。 为防范风险,防止经济纠纷,禁止销售分公司任何人员到公司的任何客户处借款、借货。严禁业务人员为任何客户带款、带货。严禁业务员到客户处借款、借货及其他任何经手钱、物的事情。

⑺每笔支出事先须经过审核批准,并在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内用于预定的开支项目。各分公司借、支出款项时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⑻会计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以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若发现二者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做好上报工作。

⑼会计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的银行存款进行盘点,以确保出纳帐面余额、会计帐面余额、实际银行存款余额三者相符,若有未达款项,应做有余额调节表。 ⑽严格执行钱、账、印章、银行票据交叉分管制度,出纳不得兼管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账务的登记、开票、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⑾各类银行票据在未使用前不得盖任何印章,由出纳保管,银行的预留印鉴由会计保管,但在银行预留的各分公司总经理的印鉴由总经理自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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⑿销售分公司不得随意开设银行账户,若因业务需要而必须开设新的银行账户,需报告集团公司审批同意。账户资料交集团公司销售管理中心备案。 3.5.2 库存商品的管理

⑴各分公司其供货单位只能是环宇集团公司。 ⑵分公司要货监督制度。

A、会计每月要关注分公司产品的采购计划,对采购计划不合理之处要提建议; B、及时监控库存金额的上下限,严格把关库存的总量,超标准的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领导;

C、商品办理验收入库时,会计要根据采购入库单,按总入库存金额登记“商品进销存日报表。

⑶分公司销售商品发货制度。

A、分公司销售发出商品的有效单据为出库单,出库单由分公司财务统一印制发放,建立领用备查簿。存根和作废联应妥善保存并交财务消号;

B、分公司获得客户的要货通知后,先审核客户信用额度,在信用额度范围内开出库单,从库房发货;

C、财务要监督公司赊销业务的发货是否签有有效协议,是否开具出库单后办理发货,有否取得客户具有法律效力的货物收讫签字,且出库单的货物签收结算联在货款尚未结算前是否得到妥善保管;

D、财务要监督非公司协议用户,要有具体经办人出具经济担保书,经负责人签字同意,开具出库单方可办理发货;

E、当天发生的每一笔业务,都应具有有效的单据,会计根据出库单据,填制“进销存日表”;

F、每天的商品销售日报表,会计必须进行三方复核,准确无误后签字确认。

⑷财务部每月对发生业务量频繁的商品进行抽查盘点,每季度必须对所有库存商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分公司每日编制“商品进销存日报表”,如实反映每商品的期初、进货、发出、结存额。并进行账账核对

⑸分公司每月终了按商品的基本系列编制“库存商品月报表”,如实地反映本期商品的期初库存、本期入库、本期发出、本期结存额。

⑹库存商品应分类别做到有序堆码,同时注意防火、防潮、防盗,出库时尽量做到先进先出,随时检查库存结构,对库存积压商品应报领导,及时处理;盘点时发生的数量损溢应即时报告领导,以便查明原因、分清落实责任。 3.5.3 应收账款的管理

⑴应收账款是指分公司因销售商品应向客户收取而尚未收到的那部分款项。 ⑵在商品销售活动中,既要扩大市场份额,又要注重货款的稳妥可靠和迅速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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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以加速资金周转。严格执行合同和经济担保书中货款的结算时间。

⑶分公司做好应收账款的核算工作,及时准确地登记应收账款明细账,定期与客户进行核对。会计应根据管理需要随时将应收账款编表报告分公司总经理,并协助总经理及时催收欠款;如果发生永久性坏账,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⑷分公司在月末按每个应收账款客户明细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如实反映每个客户应收账款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⑸每月终时,必须根据“应收帐款对帐单”与客户对清每笔款项的往来,并经客户签字确认(此客户必须是协议书签定的本人)。如果在每月10号前,无法收回客户对帐单的,财务部必须向销售管理中心提交“协助催收对帐单申请表”。 ⑹应收账款的各种贷项调整(包括坏账冲销、追加下浮的给予等)必须经集团公司财务部汇同销售部批准后才能进行。

⑺加强与客户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客户动向,由于工作失职,造成应收款流失的,按相关规定追究分公司总经理及市场开发代表的责任。

⑻定期对应收帐款的回收情况、帐龄等情况进行分析,财务部门应编制一定期间的

赊销客户的销售、赊销、收帐、帐龄分析表及分析资料交管理当局。

3.5.4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

其他应收款是日常经营过程中,除销售货物应收取款项外,应收、暂付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各种款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备用金等。其他应收款管理要完善借款审批手续,堵塞其他应收款管理漏洞,建立健全借款审批责任制,财务人员对各项手续要严格审查,同时要做好回笼结算工作,定期与借款单位或个人核对,取得债务人的合法确认凭证。 3.5.5 长期资产的管理

⑴分公司固定资产的范畴为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根据经营需要须购置或报废固定资产时,必须于事前书面报请集团公司销售总经理批示后方可执行。

⑵分公司固定资产按明细登记入账,每月抽查盘点核对,每年全面清查,做到账实相符。

⑶分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是指价值在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具备一定期限且保持其固有实物形态的物品。如工具、简易设备、办公用具等。分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购置低值易耗品价值在500元以上的,报集团销售总公司总经理批准,500元以下的由分公司总经理自行审批。

⑷分公司低值易耗品应建立备查簿,详细记录低值易耗品的品种、规格、数量、金额、责任人等项目。

⑸分公司当月有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增加或减少变动时应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报送“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增减变动表”,以便集团公司财务部登记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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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固定资产折旧按5年计提,低值易耗品按五五摊销法摊销。 3.5.6 应付账款的管理

⑴分公司应付账款指采购商品而应向供货单位支付而尚未支付的那部份款项,分公司的供货单位只允许是环宇集团公司。

⑵分公司应做好应付账款核算工作,及时和集团公司核对账目,准确登记账薄,每月终了编制“应付账款对账单”、“应付余额调节表”与集团公司核对调节相符报集团公司财务部

⑶分公司应享有的集团公司给予其追加的下浮额,平日不得计提核算,在年终时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核算、统一追加。 3.5.7 费用的管理

⑴各分公司应本着“开源节流,增加收入,降低开支”的原则搞好经营。 ⑵为了简化核算,分公司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均在业务发生时全部列入“营业费用”核算,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A、工资:一般人员参照集团公司制定的工资标准,严格考勤,业绩挂钩,并结合各地物价消费水平,由各分公司自行决定。各分公司需报人事资料及人员公司标准给集团财务部备案。

B、员工餐费:在分公司上班人员的午餐补助。

C、租赁费:指分公司办公、仓库、住宿用房的租赁费。分公司租赁经营场所应本着节约、便于经营、不影响公司形象的原则。

D、水电费:指为正常经营活动而耗用的用电、用水费用。

E、办公费:指为正常办公而购买的办公用品、复印等而支付的有关费用。 F、运杂费:按合同或其他约定由分公司支付的商品运输、搬运等费用。 G、邮电通讯费:包括固定电话当月话费、按规定报销的手机话费和邮寄费。固定电话应加以管理,原则上不允许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长途电话,如在当月话单上发现有非公电话应落实到个人,在当月工资中扣回。手机话费月报销标准按分公司手机费报销标准执行。

H、差旅费:因公出差而发生的车船费、住宿费、途中补贴,按规定探亲的车船费;私车用于出差的过桥、过路费。

I、业务招待费:指为了开拓市场,争取客户以及协调有关方面的关系而发生的费用(包括礼品、礼金、餐费等),原则上分公司业务招待费的标准是:年销售收入净额在500万元以下的,控制在收入的2‰以内;年销售收入净额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控制在收入的1.8‰以内;年销售收入净额在1000万元以上1500万元以下的部分,控制在收入的1.5‰以内;年销售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以上的部分,控制在收入的1‰以内。不得用公款宴请与分公司营销无直接关系的人。 J、汽车费用:指配备有车辆的分公司所耗用的加油费、停车费、保险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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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年审费及修理费等;以及私车公用所规定报销范围内的汽车费用。

K、税金及附加费:为了简化核算,分公司税金及附加不通过“应交税金”等科目核算,在纳税后以所支付的金额直接计入“营业费用”项目。 L、累计折旧:计入按公司要求本月应计提的折旧额。

M、低值易耗品摊销:计入按公司要求本月应摊销的低值易耗品摊销额。 N、开办费摊销:计入按公司要求本月应摊销的开办费摊销额。 O、资料费:指价目本及各种宣传资料等。

P、损失费:指各分公司库存商品退回集团公司,由于损坏或其他应由分公司承担的原因集团公司向分公司收取的损失费。

Q、其他:指上述项目未包括的费用。如罚款、待处理财产损溢转入等。 3.5.8借支制度

⑴公司人员因紧急事件需要个人借支的,额度必须在月工资范围内,期限必须在一个月之内。借支时需填写借支单,由财务主管和销售分公司经理审批。上一笔借支未清账,不得再次借支。

⑵差旅费的借款,必须由出差人员填写《出差申报单》,经审批后,方可申请差旅费借款[申请金额按“车费+(住宿费+途中补助)×出差天数”计算申请借款金额]。并按借款审批程序审批,经分公司总经理核准签字后,方可按集团公司规定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必须在一周内报销清帐,坚持前账不清、后账不借,不报销者由财务人员从工资中扣回。

⑶备用金借款由借款人填写申请单,经分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

⑷其它临时性借款,由借款人填写申请单,经分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报集团公司批准;并由签字人负责此款的归还。

⑸以上借款如不能按期归还或出现损失,全部责任由签字人负责。 3.6 会计报表

3.6.1 各分公司按编制要求和规定的时间向集团公司报送以下报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资产负债表 利润及营业费用明细表 应收账款明细表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增减变动表 费用预算表 库存商品月报表 应付帐款对帐单 费用预算执行表 货币资金流量表 报表名称 编报期 月终最后一日 月报 月报 有变动的月份 月报 月报 月报 月报 月报 月报 - 51 -

报送时间 次月6日前 次月6日前 次月6日前 随1#、2#报表 上月25日前 次月6日前 次月6日前 次月6日前 次月6日前 次月6号前 报送部门 销售管理中心 销售管理中心 销售管理中心 销售管理中心 销售管理中心 销售管理中心 销售管理中心 销售管理中心 销售管理中心 销售管理中心 10#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环宇集团销售分公司管理标准(2006版)—— 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

3.7 会计监督审核制度 3.7.1 分公司财务审批制度

⑴分公司任何报销票据,均需经会计人员审核,并经分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才可到出纳处报销结算、领款。

⑵差旅费报销时必须据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会计人员按差旅费报销标准审核,分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⑶差旅费以外的其他费用报销,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经会计人员审核,分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⑷分公司总经理、会计发生的费用,必须相互签字后,方可报销。

⑸报销金额在50元以上,一律凭税务财政部门监制的统一发票及收据予以报销。对零星的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加工、修理费等的报销票据,单价在50元以下的,确有困难拿不到合法票据,可凭销售单位和个人开具的有效票据(具备销货单位印章,手续齐全),分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⑹购买固定资产的报销票据,一律要用税务部门规定的有全国统一发票专用章的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⑺广告费凭地方税务局监制的发票报销。

⑻分公司的出差差旅费中的住宿费用的报销须提供统一发票。 3.7.2 分公司的审批权限的规定 ㈠固定资产的申请购置制度

⑴分公司因经营需要购置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时,必须事先列入预算,说明用途,办理申请和审批手续。

⑵分公司需购置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价值在500元以下的,由分公司总经理自行审批;价值在500元(含500元)以上的,须报集团销售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⑶各分公司应建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备查账薄,详细记录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日期、数量、单价、金额和保管责任人等。

⑷分公司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报废、处置,购入原值在500元以内由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处理,购入原值在500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办理审批手续。 ⑸分公司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当月有增、减变动的需填写“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增减变动表”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查。 ㈡业务招待费的审批制度

分公司的业务招待费中餐费每餐超过500元(含500元)的,须报集团销售总公司总经理审批。其他项目的业务招待费的支出需事前经集团销售总公司总经理审批,否则不予以列支。

㈢按合同支付的费用

分公司大额费用支出签有合同的,合同必须经销售公司评审、审批。按审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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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支付款项的,支付时直接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㈣其它不经常发生费用的审批制度

分公司经营过程中因偶发事件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办公场所及生活场所的租凭、房屋装修、库房搬迁等以及预算外产生的不可避免的费用超过500元,须报集团销售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3.7.3 分公司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

⑴各分公司应严格贯彻执行货币资金收支两条线制度,从而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性、完整性,使货币资金的效益性达到最大化。

⑵各分公司需在上月25日前,做好下月预算并报集团销售总公司总经理审批,集团公司财务部核实并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后,汇款至各分公司。各分公司所收到的各种款项须及时存入银行,汇入集团公司财务部。未经集团销售总公司总经理的批准,不得挪做他用。

⑶各分公司在实际费用支出与预算支出有较大差额时,超出预算3000元以上的,必须书面报告请示审批后,方可用其货币资金支出。

⑷各分公司在做下月预算时,不管本月货币资金实际是超支还是节余,其超支或节余部分都不得转到下月。 3.7.4 业务监督

⑴客户的开单下浮、年终追加下浮必须按有效的销售协议执行。 ⑵销售政策以外违规操作的应及时汇报集团公司。 ⑶对资产的安全进行有效的核查。 3.8 会计工作管理制度 3.8.1 会计核算规范化 ㈠会计核算

⑴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A、按照集团公司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编制会计报表。

B、会计核算按照集团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核算制度进行。 ⑵原始凭证

A、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的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填制单位的公章,经济业务的内容和金额,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和补充。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指定的人员签名或盖章。

B、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要有原始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要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C、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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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撕毁。

D、员工出差的借款单必须附在记帐凭证后面。收回借款时应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联。

E、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要将批文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号。

F、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⑶记账凭证

A、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和盖章。现金和银行记账凭证还应有出纳人员签名和盖章。 B、记账凭证应当连续编号,附件齐全,金额与所附原始凭证金额相符。 C、根据原始凭证汇总填制记账凭证时,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D、除结账和更正错误可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原始凭证。 E、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应重新填制。已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错误,应视具体情况分别采用补充登记、红字冲销等方法更正。

F、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的空行处划一斜线。

G、填制记账凭证应做到字迹清晰、工整,金额数字填写符合规定的要求。 ⑷会计账簿

A、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并设有必要的备查簿。

B、启用会计账簿应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和账簿名称,账簿扉页所附列的“启用表”项目要填列齐全。

C、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采用订本式账簿。启用订本式账簿,应从每一页到最后一页顺序编写页数,不得跳页、缺号,使用活页式账簿要按账户顺序编写页码,并定期装订成册。

D、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按登记账簿的基本要求登账,做到登记及时、摘要清楚、数字准确、书写规范、字迹工整。

E、账簿登记错误,不得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抄,要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更正,账面整洁。

F、定期对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和往来账款等进行核对,做到账证、账实、账账三相符。

G、按规定定期结账,结账方法正确,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银行存款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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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银行对账单及时核对,经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后相符。 ⑸财务报告

A、按照集团公司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报表种类、格式和要求定期编制财务报告。 B、会计报表之间、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有关的数字相互衔接。

C、按照集团公司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写会计报表及有关情况说明书,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 ⑹会计档案

A、会计档案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会计资料备份软盘、电脑硬盘数据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B、分公司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会计按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保管,任何人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C、分公司须对会计档案进行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D、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的财会人员提供利用,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会计档案在第二年的第一季度就要移交到销售公司保存,移交时要办理交接手续,经双方确认后存档。

E、分公司任何情况下都无权自行销毁会计档案。在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分公司提出销毁意见,经集团公司严格审查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查,经批准后集中统一销毁。 ㈡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⑴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⑵建立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⑶建立内部牵制制度。 ⑷建立稽核制度。

⑸建立财产管理制度。对各种财产物资的验收、索赔、领发、保管、转让、清查等有具体的制度。

⑹建立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⑺建立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3.8.2 会计行为规范化 ⑴作息时间考核 ⑵配合分公司工作 ⑶财务监督 ⑷保守财务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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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遵守各分公司日常管理制度 4 附表

3-1 资产负债表

3-2 损益表;费用明细及分析表 3-3 应收帐款明细表

3-4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增减变动表 3-5 分公司费用预算表 3-6 库存商品月报表

3-7 应付帐款对帐单;补充资料;货币资金变动情况 3-8 分公司费用预算执行表 3-9 货币资金流量表 3-10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11 招待费用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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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

资 产 流动资产 现金 银行存款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减:坏帐准备 应收帐款净额 其它应收款 存货 其中:库存商品 在途商品 低值易耗品 待摊费用 待处理财产损溢 流动资产合计 长期待摊费用 固定资产原值 减: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 固定资产清理 长期资产合计 资产合计 备注: 年初数 期末数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帐款 其他应付款 应付工资 未交税金 未付利润 预提费用 流动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类 实收资本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 期末数 分公司总经理: 分公司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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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2:

损 益 表

编制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 项 目 一、商品销售收入 减:销售折扣 二、商品销售收入净额 减:商品销售成本 减:营业费用 三、商品销售利润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四、利润总额 行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备注 费用明细及分析表

项 目 员工工资 员工餐费 租赁费 其中:仓库 办公室 住宿 累计折旧 开办费摊销 广告费 员工探亲费 税金及附加 低耗品摊销 合计 水电费 办公费 运杂费 业务差旅费 邮电通讯费 其中:办公话费 手机费 业务招待费 其中:业务招待 政府招待 汽车费用 其中:汽油费 修理、维护 过桥、停车 财务费用 资料费 损失费 其他 合计 总合计 本月预算情况 费用总额 货币支付款 本月执行情况 货币支付费用总额 款 本年费用累计 计划 指标 所占指标费用比(%) 一 类 费 用 二 类 费 用 分公司总经理: 分公司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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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3:

应收帐款明细表

编制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 序 号 客户 名称 期初 欠款 本期增加 借方 借方累计 本月其他 累计其他 本期减少 贷方 贷方累计 本期 余额 本期 开票 累计 开票 期末 欠款 分公司总经理: 分公司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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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4: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增减变动表

编制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 资产名称 产地、型号、规格 单位 增 加 数量 金额 减 少 数量 金额 原 因 分公司总经理: 分公司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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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5:

费用预算表

编制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 项 目 员工工资 员工餐费 租赁费 累计折旧 开办费摊销 广告费 员工探亲费 税金及附加 低耗品摊销 合 计 水电费 办公费 运杂费 差旅费 邮电通讯费 业务招待费 汽车费用 财务费用 资料费 损失费 其他 合计 总 计 本月预算情况 费用总额 货币支付款 本年预算 费用累计 计划指标 所占指标费用比(%) 核准后费用指标 备注 一 类 费 用 二 类 费 用 分公司总经理: 分公司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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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6:

库存商品月报表

编制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 在库产品类别 合 计 在途产品类别 合 计 总 合 计 期初余额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备 注 备 注 分公司总经理: 分公司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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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7(补充资料一):

应付明细说明表

编制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 项 目 期初余额 加:本期从总部进货 其中:在途产品 减:产品退回总部 加:公司拨款 加:公司代垫运费、资料等 加:调价(调低用负数) 加:其他 减:汇回集团公司款 其中:分公司汇入 客户直接汇入 减:转帐款项,属回收范畴 减:其它 期末余额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备 注 应付余额调节表

项 目 集团公司期末余额 加:应调增项 1、 2、 3、 4、 减:应调减项目 1、 2、 3、 4、 调整后余额 金额 分公司期末余额 加:应调增项 1、 2、 3、 4、 减:应调减项目 1、 2、 3、 4、 调整后余额 金额 税票明细说明表 期初结存: 1、期初余留税票额 2、收到集团公司进项发票 其中:分公司自用 直接开给客户 3、已抵扣进项发票 4、开出销项税票额 其中:分公司自开 直接开给客户 5、期末余税票额 6、未开发票(提货-开票)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备 注 分公司总经理: 分公司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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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8:

费用预算执行表

编制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 项 目 人员工资 租赁费 员工餐费 累计折旧 开办费摊销 广告费 员工探亲费 低耗品摊销 税金及附加 合 计 水电费 办公费 运杂费 差旅费 邮电通讯费 业务招待费 汽车费用 财务费用 资料费 损失费 其他 合计 总 计 月预算情况 费用总额 货币支付额 月执行情况 费用总额 货币支付额 执行情况货币支付分析 一 类 费 用 二 类 费 用 分公司总经理: 分公司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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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9:

货币资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期初结存: 预算货币支出: 单位:元 时间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合计 货 款 货币资金收入 税 金 其他应收应付款 集团拨款 付集团款 货币资金支出 购固定资产 经营费用支出 其他应收应付款 日结存额 结存预算货币 资金额度 分公司总经理: 分公司会计: 分公司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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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10(补充资料二)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编制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 项 目 公司期末余额 加:应调增项目说明 1、 2、 3、 4、 减:应调减项目 1、 2、 3、 4、 调整后余额 金 额 项 目 银行对帐单期末余额 加:应调增项目说明 1、 2、 3、 4、 减:应调减项目 1、 2、 3、 4、 调整后余额 金 额 货币资金变动情况

期初结存: 加:本期收入合计 1、本期收到货款 2、收到其他应收应付款 3、收到集团公司拨费用款 4、 减:本期支出合计 1、汇回集团公司款 2、代垫支付款 3、多余货款领出 4、购固定资产、低值品 5、经营费用开支 6、其他应收、应付款 期末货币资金结存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备 注 其 它 资 料 项 目 1、职工人数 2、工资总额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备 注

分公司总经理: 分公司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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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11:

招待费用申请单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分公司名称 陪同人数 接待对象 接待人数 招待原因 预计费用 申 请 人 审 核 人 审 批 人 注:各分公司在招待费超过500元的,须填写此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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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5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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