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安全生产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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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各村、 乡 直各部门、 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做好 2010 年“中秋”、 “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加强领导, 精心部署

各村、 各有关单位, 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 安全发展”理念, 不遗余力的贯彻执行《寿山乡 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意见》, 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要从“讲政治, 促发展, 保稳定”的高度, 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 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 按照“抓生产必须抓安全”、 “谁主管、 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等原则, 坚持做到早部署, 早安排, 分管领导具体抓。 对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做到早部署、早安排, 努力做到“认识、 组织、 责任、 工作”四个到位, 认真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开展检查整改、 消除安全隐患

各村、 各有关单位要 深入贯彻“安全发展、 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在节日前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 特别要将群众活动场所、 公园、 旅游景点、 宗教活动场所、 酒楼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危险化学品、 矿山等重点领域作为安全监督检查的重中之重。

消防安全: 要继续加强公众聚集场所及容易发生群死群伤场所的安全检查。 各村主要领导要带领村两委干部深入辖区各家各户, 各单位, 加强对居住住宅的用电, 用气, 用火以及房屋周边柴草竹枝堆放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交通安全: 要加强对居民、 中小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进行遵守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加强辖区交通安全的管理, 坚决制止无证, 无牌车上路驾驶, 非客运车辆载客以及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 确保人民群众出行的安全;

森林防火: 各村要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护林员应积极开展护林巡山, 杜绝火种上山;

矿山安全: 乡护矿队要坚守岗位, 加强巡逻、 杜绝盗采矿石行为, 确保矿山安全。 各村、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查找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不留死角, 加强对用电用火用气正确使用宣传教育, 对安全大检查中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坚决消除, 决不让安全隐患“过节”。 节日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 一定要经过有关职能部门审批, 并要有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充分的应急预案, 确保万无一失。 要密切掌握各种安全动态, 对可能发生事故的隐患, 应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

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各村、 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坚持带班, 值班人员在当班时间内不得撤离职守, 保持 24 小时值班不空岗, 不断档。 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 确保紧急重大情况传递通畅、 处置准确, 坚决杜绝迟报、 漏报和隐瞒不报情况的发生。 要严格值班纪律,凡因责任心不强、 领导不得力、 工作不落实、 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 要严肃追究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请各村将“国庆”“中秋”节假日期间的值班表于 9 月 21 日前抄报乡 党政办。

第二篇

各村、 各企事业单位、 乡直各部门:

国庆节将来临, 根据省、 市、 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 为了确保国庆期间生产安全, 让全乡 人民过上一个欢乐、 祥和、 喜庆、 安全的节日.现结合我乡 实际, 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各村、 各企事业单位、 乡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领导,今年是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全省基层基础建设年”, 各单位领导应该从“讲政治、促发展、 保稳定”的高度, 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 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 按照”抓生产必须抓安全”、 “谁主管, 谁负责”、 “谁主办、 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等原则, 坚持做到一把手负总责、 亲自抓。 对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要做到早部署、 早检查,早落实,切实做到“认识、 组织、 责任、 工作”四个到位, 认真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二、 加强消防安全及食品卫生检查。 各包村领导、 包村干部和各行政村主干在节日期间要组织村两委干部深入各家各户、 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重要场所以及重要部位开展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 1、 农户房前屋后干柴、 竹枝存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2、 用电安全, 防火安全; 3、 液化气使用安全, 检查液化气阀门、 橡皮管是否破损; 4、 蔬菜农药使用是否达到规定标准; 5、 私设电网捕猎, 造成隐患等。

三、 加强宗教场所安全管理。 乡 宗教管理职能部门要加强重点寺庙的安全防范, 继续组织并配合公安、 消防部门做好各寺庙的防火安全检查工作。

四、 加强森林防火安全管理。 森林防火工作丝毫不能放松, 乡 林业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落实护林员巡山巡查制度。 各村森林防火灭火队必须随时待命, 村主干如有外出必须向乡主要领导请假。

五、 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矿山、 企业安全工作要进一步强化。 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节日期间全面停止生产, 所有爆破物品在停产期间一律回库, 停止使用。 乡企业办、安办对辖区内所有的企业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包括企业的用电、 用火、 用气、 消防通道、 安全出口、 值班制度等, 发现隐患立即进行整改, 把事故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六、 加强旅游、 交通安全检查。 旅游、 交通安全不放松, 乡 旅游办要对各旅游景点实施安全检查, 消除隐患, 确保游客安全。 公安派出所、 乡城管中队、 交通部门加强节日期间安全检查和管理, 坚决取缔无证、 无牌车辆上路行驶, 以及柴三机和农用车载客, 制止酒后驾车, 疲劳驾车等。

七、 加强值班制度。 各村、 各单位要做好节日值班工作, 坚持 24 小时有人在岗值班,建立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各村要将节日期间值班表报送乡党政办, 如有险情, 应立即向乡政府报告。

各村、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抓好工作。 乡 直各有关部门根据乡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工, 由分管领导带队对所管辖的职责范围实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特此通知

第三篇

各有关部门:

今年中秋、 国庆“两节”即将来临, 根据省、 市、 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 为了确保“两节”期间生产安全, 让我街道人民过上一个欢乐、 祥和、 喜庆、 安全的节日。 现结合我街道实际, 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提高认识, 强化领导

各社区、 街道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领导, 各社区领导应该从“讲政治、 促发展、 保稳定”的高度, 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 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 按照“抓生产必须抓安全”、 “谁主管, 谁负责”、 “谁主办, 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等原则, 坚持做到一把手负总责、 亲自抓, 分管领导具体抓。 对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要做到早部署、 早安排, 切实做到“认识、 组织、 责任、 工作”四个到位, 认真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履行职责, 强化监管

各社区、 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突出重点, 强化监督。 1、 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面, 各社区、 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监管制度和监管责任,全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储存、 经营、 运输、 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严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制度, 严防火灾、 爆炸、 泄漏、 中毒等事故。 2、 公共集聚场所安全监管方面, 各社区、 街道各有关部门、 象园派出所要重点加强对商场、 歌舞厅、 宾馆饭店、 网吧等人员密集、 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排查、 检查和整治, 严肃查处锁闭、 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 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3、 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方面, 各社区、 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 模板支撑、 卸料平台等临边洞口防护、 施工用电、 塔吊和施工电梯、 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 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对主要景观区域、 道路两侧、 大型活动场所周围的建筑施工工地要逐一进行检查, 以确保设备、 设施的安全可靠。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在“两节”前, 各社区、 街道各部门都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安全检查要采取企业自查、 部门专业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加大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 推行联合检查、 联合执法。 各社区、 街道各部门领导要亲自带队, 深入企事业单位、 机关、 学校进行全面检查, 重点检查各社区、 街道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和《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的实施意见》(榕晋政[2012]2 号) 的情况, 检查基层单位的安全制度、 安全责任、 安全措施、 隐患整改的落实情况。 特别是要深入到生产车间、 人员密集场所、 建设施工现场等重点场所、 重点部位进行认真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要采取有效措施, 及时整改。 对一时难以整改的,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专人负责监控, 确保安全。 街道办事处决定从 9 月 18 日开始, 在辖区范围内认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大整改活动。这次大检查的重点为: 建筑工地、 商场、 超市、 公共娱乐场所、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 单位、 学校、 工业企业、 民房出租户。 节前安全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 9 月 18 日至 9 月 21 日, 由各社区、 街道各部门认真组织基层企业(事业) 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为主,认真查找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和存在安全隐患。 第二阶段从 9 月 22 日至 9 月 29 日, 由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安全检查组到重点行业、 重点单位进行抽查。 为加强”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我街道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由XXX主任为组长, XXX副主任为副组长, 成员由街道安办、 经济办、 综治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完善预案, 及时妥善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及突发情况

在中秋、 国庆期间, 各社区、 街道各部门要针对节日期间易发火灾、 中毒、 人员踩踏事故等情况, 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加大群众性的自防、 自救、 互救及逃生知识的宣传, 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 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要建立重大节日、重要时期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 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细化各项应付措施, 落实应急救援队伍, 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资和抢救装备, 并组织好演练, 确保应急救援做到反应迅速、 处置得力、 救援有效。

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各社区、 街道各部门在节日期间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强化 24 小时值班制度, 坚持领导带班, 一旦发生安全问题要及时报告党工委、 办事处领导和安办, 并尽快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果断处理。 节日期间举办大型展览或庆典系列活动, 事先应报有关部门审批, 并制定严密的安全保卫计划和应急救援预案, 确保安全有序, 不出事故。其他要求

1、 各社区请于 9 月 29 日前将“中秋节”、 国庆节放假值班表上交街道安办。

2、 各社区和街道各有部门, 要在 10 月 10 日前将“两节”期间开展安全大检查情况的书面材料报送街道安办。

第四篇

各社区、 街道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 省、 市、 区安全生产工作精神, 深入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落实,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为国庆 61 周年和我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街道办事处决定于 9 月份在全街道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社区、 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实际, 重点突出“一岗双责”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扎实抓好贯彻落实。 现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街道所有行业(领域) 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 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 建筑施工、 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 的检查。

检查内容

(一) 各社区及街道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安全生产年”各项部署,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重点工作情况。

(二)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 加大安全投入, 强化现场安全管理, 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 重点行业(领域) 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情况: 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危险化学品: 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升级改造, 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 储存、运输、 经营、 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情况。 人员密集场所:加强“三合一”、 “多合一”场所(集人员住宿与生产、 储存、 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 隐患排查整治, 落实防火灾、 防踩踏措施情况。 建筑施工: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落实防坠落、 防倒塌措施情况; 新建、 改建、 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四)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 实事求是、 注重实效”的要求, 认真进行事故查处, 严格事故责任追究, 举一反三, 吸取教训, 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五) 落实国庆 61 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保障措施, 加强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爆炸物品、 易制爆易制毒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监管情况; 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 完善应急预案, 落实应急装备物资的情况。

职责分工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全面负责。 各社区、 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 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明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职责分工表附后。

检查方式

(一) 单位自查与街道督查相结合。 各社区要组织有关单位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 同时采取抽查、 互检等方式对有关单位加强督促检查。 街道办事处组织力量对所有社区进行检查。

(二) 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 紧紧围绕检查的主要内容, 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对重点地区、 重点领域、 重点环节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点检查。

(三) 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 通过形式多样的检查活动, 强化督查督办, 督促和推动基层、 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责任, 加大整改力度, 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工作要求

(一) 坚持边检查边整改, 以检查促整改。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 国庆节前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 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 指定专人盯守, 限期整改、 跟踪落实; 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 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街道安办, 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二) 各社区、 各检查组要在 9 月 30 日前将国庆节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书面材料报送街道安办。

第五篇

各村(社区) 、 企业、 镇有关办所:

XXXX 年中秋、 国庆“两节” 即将来临, 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全面消除事故隐患, 防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确保全镇人民度过一个欢乐、 祥和、 平安的节日,现将做好节日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 落实安全责任。 中秋、 国庆期间是旅游旺季, 又是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繁忙季节, 同时也是事故的易发时期。 各村(社区) 、 企业、 镇有关办所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做到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指示要求, 切实把握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规律, 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保持高度警惕。 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和“谁主管, 谁负责” 的原则, 全面落实省、 市、 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切实加强领导, 强化措施, 狠抓落实。 在中秋、 国庆“两节” 到来前, 各村(社区) 、 企业、 镇有关办所要召开专题会议, 周密组织安排好“两节” 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落实领导责任, 确保职责明晰、 任务明确、 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严防重、 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 履行监管职责, 开展安全检查。 “两节” 之前和节日期间, 各村(社区) 、 企业、 镇有关办所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认真检查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 会议部署和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 要结合县政府统一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认真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检查有关企业单位的安全投入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 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重要生产场所、 重要部位的日常监管、 安全警示标志、 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 完善和落实情况,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使用情况, 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及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持证上岗情况; 检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检查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值班情况等。各村(社区) 、 企业、 镇有关办所要迅速行动,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检查方案, 部署检查工作, 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 明确整改内容、 整改期限、 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各受检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检查、 督查组提出的整改要求, 按照检查、 督查组提出的整改时间, 及时整改。 要继续做好本行业、 本辖区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的排查治理, 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有效地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 突出监管重点, 落实防范措施。 各村(社区) 、 企业、 镇有关办所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针对今年中秋、 国庆期间本辖区、 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特点和重点, 加强监管。 一要加强公共聚集场所安全监管。 镇安办要和消防部门协调配合, 重点加强对商场超市、 宾馆饭店、 歌舞厅、 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检查各饭店、 宾馆、 商场、 娱乐场所安全的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畅通状况, 检查电力应急备用系统、 逃生指示及设备是否醒目、 完好、 有效; 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 疏散楼梯、 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 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二要加强道路交通监管。 镇交管办要督促企业认真做好驾驶员安全行车教育, 加强巡逻执勤和路面监控, 重点查处打击交通运输工具带病、 超载、 超限、 超速运营、驾驶员疲劳驾驶、 非客运车辆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 强化安全检查措施, 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 易爆、 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要采取有力措施, 对危险路段、 桥梁事故隐患进行整治, 对险情实施有效监控。 三要加强易爆物品安全监管。 认真落实烟花爆竹等民用爆炸物品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 加强对生产、 运输、 储存、 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 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 经营企业。 四要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 全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 储存、经营、 运输、 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 依法关闭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企业和网点; 要加强对运输环节的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制度, 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 流散或泄漏。 五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建设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 临边洞口防护、 施工用电、 塔吊和施工电梯、 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 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六要加强消防安全监管。 镇安办要组织人员对全镇消防安全重点监控单位进行安全督导检查, 督促企业整改治理隐患, 特别是要加强红军城安全检查, 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七要加强煤炭矿山、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 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上级政府和安监、 煤管等单位要求, 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制度, 对企业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消除隐患。

四、 加强安全宣传, 严格值班制度。 各村(社区) 、 企业、 镇有关办所中秋、 国庆“两节” 节前及节日期间, 要运用多种形式, 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 营造“关爱生命, 安全发展” 的安全文化氛围。 要针对节日期间火灾、 中毒、 人员踩踏等易发事故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 自救、 互救及逃生知识, 提高各类人员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要建立国庆、 中秋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 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并组织好演练。 两节期间举办大型文体、 商贸活动的单位要按照“谁主办、 谁负责” 的原则, 制定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 安全有序地组织各项活动。各村(社区)、企业、 镇有关办所要坚持做到 24 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保证通讯信息畅通, 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信息(镇辖各企业要将节日值班安排报镇安办) 。 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 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 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 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篇

各社区(居)、 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中秋、 国庆和世合赛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防范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 防止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发生, 确保全街道人民度过一个欢乐、 祥和、 安全的节日, 现就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如下:

一、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各社区(居)、 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好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要求, 进一步增加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 紧迫性的认识, 坚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 分管领导具体抓, 对“中秋”、 “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有部署, 有检查, 有落实, 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要逐级建立健全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 确保职责明确、 责任到人、 工作到位。

二、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安排

1、 自查及检查时间: 从发文之日起至 9 月 28 日前

2、 检查重点: 一是公共聚集场所安全。 对“国庆”期间举办的各类庆典活动, 重点检查是否制定好确保活动安全的方案和安全措施, 是否落实好有关责任人员, 切实防止各类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二是道路交通安全。 对超速、 超载、 疲劳驾驶、 酒后驾驶、 车辆带病运行等各类违障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三是建筑施工和房屋拆迁工地安全。建筑施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和措施是否到位,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拆迁工地检查拆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电线有否私拉乱接。 四是危险化学品安全。 重点检查民爆器材, 危险化学品生产、 经营、 存储、 运输单位是否符合安全资质条件, 坚决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活动, 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发生。 五是消防安全。 重点是宾馆、 饭店、 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消防设施是否完善, 严肃查处“三合一”企业。六是中小学校要加强学校节前安全教育, 确保学校和学生安全。

3、 检查的方法: 检查分二个层面进行, 一是各企事业单位自查和社区(居) 对本区域内单位的检查; 二是街道层面由各专业检查组组织检查, 社区组可分片由各片负责人组织检查。

4、 检查要求: 由组长牵头, 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检查, 并对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察, 在检查中发现隐患应及时纠正, 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 依法限期整改。 对“国庆”期间的各种庆祝活动, 坚持“谁主办、 谁负责”的原则, 层层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应急预案, 完善防护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各检查组应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在 9 月 28 日前报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314 室)。

三、 加强值班, 保持安全信息畅通

“中秋”、 “国庆”期间, 各社区(居)、 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安排好值班, 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要密切关注本单位和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情况, 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必须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

第七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 10 月 3 日晚上 19:00 市交通运输局会议精神, 确保国庆中秋“双节”期间我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 结合我区实际, 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 总体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的安全隐患整改和监管措施, 尤其是强化汽车客运企业运营中的安全监管, 努力实现“四个不发生”的交通安全工作目标, 即: 不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因疏导不力造成的严重交通堵塞, 不发生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剧毒化学品重大泄漏中毒事故, 不发生因执法不当引发的影响客运安全的严重事件。

二、 职责分工

科学调配运力, 积极应对客流变化和恶劣天气, 迅速治理各类道路安全隐患, 严格落实“三把关一监督”制度, 督促客运站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等措施, 积极会同公安部门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三、 工作措施

(一) 加强源头管理, 落实安全责任

1、 实行“双节”车辆临时检验合格证制度。 对具备资质参加“双节”运输的客运班车、城乡 公交车、 旅游客车, 由运管部门组织临时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车辆轮胎、 转向、 制动、安全门窗(安全通道)、 手击锤、 灭火器等安全部门和设施, 以及座椅分布、 排列等情况。凡从事高速公路客运和运距在 800 公里以上的长途营运客车必须达到一级车性能标准, 运距在 400 公里以上的营运客车必须达到二级以上标准。 凡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 车辆未参加定期维护检测、 未足额缴纳承运人责任险的客货运输车辆, 由交通运管部门通知运输企业采取强制措施收回相关营运证牌, 严禁参加“双节”运输。

2、 认真排查整治运输企业安全隐患。 由交通运输局牵头, 运管所配合, 组成联合检查组, 深入辖区客运站企业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督促运输企业及时掌握驾驶人思想动态, 关心员工生理、 心理健康, 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素质, 确保行车安全。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 督促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 严格查处站外揽客、 倒客等造成客车超员的违规行为。

3、 加强客运站交通安全监管。 运管所要督促客运站认真落实“三不进站、 五不出站”制度, 加强对客运站运输安全管理, 客运站不得给未达到安全技术等级的车辆排班, 严禁接纳无牌无证、 资质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进站经营。 对进、 出站的车辆落实安全例检制度, 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超员出站, 因客运站超员配载造成交通事故的, 要坚决追究客运站领导的责任。 遇有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 提前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 排查治理道路安全隐患。 要对危及安全的险桥险段进行修复加固, 增设道路警示标志, 同时组织路政执法人员加强巡查。 还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问题, 积极争取公路沿线乡 镇党委、 政府支持, 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 提高通行安全系数。

(二)抓住宣传重点, 营造浓厚氛围

1、 精心组织宣传活动。 举行以“平安和谐度双节”为主题的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活动,在客货运场站、城市繁华路口、农村集镇等人口密集地区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展台和宣传展板,在公路收费站、 跨线桥等制作宣传警示、 提示性标语, 迅速掀起交通安全宣传高潮。

2、 明确交通安全宣传重点。 要以客运企业、 检查服务站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突出机动车加强人、 农村居民、 外来务工人员、 大中小学生以及客货运输企业的负责人和车主这 6 类群体, 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要依靠基层组织,深入重点集镇、 农村, 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不乘坐超员车、 非客运车和不符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 不酒后驾车。

3、 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 要组织召开“双节”交通安全联席会议, 通报交通安全工作要求和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剖析客运车辆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要督促运输企业对参加“双节”运输的驾驶人开展一次以“双节”运输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 特别要加强对挂靠车主的安全教育, 增强安全意识, 严防违规驾驶, 消除安全隐患。

(三)严格路面检查, 加大管控力度

1、 联合设立“双节”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 要在重要交通节点联合设立“双节”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 实行运政稽查值守。 各个检查要设置“双节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的标牌, 派出人员不得少于 2 人。 对 7 座以上客运、 危险品运输车辆要逐步车进行安全检查和登记, 落实各项安全管控措施。

2、 加强车辆动态监控。 运管所要组织力量严格查处“黑车”营运, 严格查处客运车辆站外揽客、 倒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要督促企业充分利用 GPS 系统和行驶记录仪, 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动态监控, 及时发现、 制止疲劳驾驶、 超速行驶、 不按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3、 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运管所要结合“双节”交通流变化特点和客车超员、 非法营运等违法特点, 根据本地城乡交通特点, 适时组织集中整治行动, 保障“双节”交通安全。严查客车超员、 违法运输危险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营造严管氛围, 形成整治声势。

四、 工作要求

(一) 统一思想认识, 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把做好“双节”交通安全保卫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为加强对全区“双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双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由局长周卫东同志任组长, 副局长张以胜任副组长, 下设办公室在区交通运输局安法科, 朱越先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具体负责“双节”交通安全的组织、 协调、 督查工作。 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细化工作方案, 明确工作职责, 层层分解任务, 狠抓各项措施落实, 确保“双节”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 强化督促检查, 严格落实责任。 为确保“双节”工作的顺利开展, 局将派出督导检查组, 深入基层一线, 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确保“双节”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 路面检查、 执法管理、 宣传教育等工作责任、 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同时, 对因工作不到位, 措施不落实、 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三) 明确工作责任, 强化信息报送。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双节”期间值班备勤, 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 24 小时值班制度, 遇有重大、 紧急突发事件, 要随时上报, 杜绝迟报、 漏报和瞒报问题的发生, 确保信息畅通。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51a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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