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试运行

更新时间:2024-06-26 22:40: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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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门店员工管理制度

1、 凡来本单位从业人员预收押金500.元或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试工期为7天,考勤制度按入职标准执

行。试工期满后并通过考核者,月基础工资为700元。如无异议持本人身份证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份,并进行从业登记。如未通过考核,公司退还全额押金。 2、 考核期间主要考核员工的出勤率,有无迟到、旷工和商品属性掌握情况(包括产品价格、规格、用

途、用法等)。 3、 考核通过并签订劳动合同者,即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享受正式员工薪酬待遇。

4、 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具有法律效力,凡工作不满30天随意离开者,本单位不支付工资。 5、 经聘用后的与员工不得中途终止合同,如另有发展需提前50天告知总经理,以便其做出人员调整,

如违约押金不予退还本人。在特殊情况下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员工押金从与员工离开之日起1个月后退还本人。

6、 在合同终止前两个月,须向本单位递交新的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如通过考核则与本单位续签劳动

合同以延续劳动关系。

二、门店员工出勤制度

1、夏季作息时间为:早8:00-晚6:00。冬季作息时间为:早8:30-晚6:30。

2、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请假和旷工。迟到一次罚款5元,旷工一天罚款20元,迟到半小时以上3小时以下按旷工半天处理,早退一次罚款50。

3、设立全勤奖,每月没有迟到、旷工、早退、请假者,月终奖励全勤奖50元,并且按月累计,连续两个月全勤奖励100元,连续三个月全勤奖励150元。

4、每月休假两天,休假时间自行调整,但须提前一天告知店长。

5、如需请事假、病假,必须提前一天提交请假申请,请假者不享受当天的基础工资和提成工资。如没有得到店长批准无故旷工者,工资全额减半或开除。上班30分钟内临时电话请假者按迟到一次处理。每月请事假不允许超过2天。

6、工作期间不允许请假,特殊情况需店长批准,不请假擅自离岗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7、每月迟到10次以上者,基本工资减半。连续旷工三天者,扣除当月基本工资。

三、门店岗位制度

1、 职位:店员

(1)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有较好的销售技巧与顾客服务意识,努力完成销售目标。 (2)保持店内清洁整齐(随时保持干净,地板、货架、玻璃、招牌、货物、墙面等地),上班前和下班后须打扫卫生。

(3)上班须穿着工装,工装要保持清洁。

(4)参与盘点、补货、挑拨货品等。定期进行货物盘点。 (5)解答顾客问题要热情、耐心对顾客使用文明用语“|您好”、“请问您选点什么”、“您慢走”、“欢迎您再来”等。不准与顾客发生口角甚至打骂顾客。一经发现,严惩不贷。

(6),上班时间谢绝访客。不允许在店内打闹、嬉戏,睡觉,一经发现扣工资10元。 (7)上班期间,员工不得携带手机,不听随身听、mp3

(8)保证店内所有货物明码标价,价签如有丢失,要及时补好,如发现缺少价签或与实物不符,罚款5元。

(9)货物售出时要及时填写好销货清单,并在下方注明经办人及联系方式,一式两份以方便顾客验收货物和单位核算业绩。

注:以上规章制度全部试运行。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合理调整、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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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给客户付货时要认真进行逐笔复核,如因没有认真复核而造成的损失,按零售价赔偿。 (11)对店内货物进行不定期的盘点,当有人离职时都要进行实物盘点,有盘点结果方可离开,没盘点结果离开的,扣除当月工资。

(12)除店长批准外,店员不准以任何形式把公司货物佘给顾客。不允许将货物以成本价或低于成本价出售,一经发现,照价赔偿。 2、 职位:店长

(1)努力完成当月的销售销售目标。

(2)对员工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迟到、早退、旷工、仪容仪表、待客礼仪、等全面管理。 (3)指导店员做好物品陈列、店面清洁等工作。

(4)经常与与员工沟通,协调人际关系,努力创造积极、愉快的工作氛围。

(5)控制好店内日常费用,对店内设备、货物、账目、安全措施等进行全面管理,

(6)有货物出库入库或售出时要及时填写出\\入库单及销售清单并将其登录在现今日记账。 (7)每天营业结束时须将销售清单、上缴货款单及货款一并上交。

(8)按月统计每名店员的销售单清单并核算其业绩,并将报表报于总经理处。

(9)指导店员做好货物的盘点及物品整理工作,提醒店员按时打扫卫生并且及时检查。 (10)每月不定期组织店员进行货物盘点,及时清理库存及补货。

四、薪酬机制

本单位的薪酬管理制度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三大基本原则,以及根据激励、高效、简单、实用原则,在薪酬分配管理中要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所在岗位在公司的相对价值、员工贡献大小等因素。

1、试工期间执行700元/月的薪资标准。不满7天的按日计算。

2、营业员薪酬组成=基本工资(700元/月)+餐补(90元/月)+工龄津贴+业绩提成(当月营业额*1%)

3、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5日。遇到双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发放 。 4、当月应发工资=基本工资+餐补+工龄津贴+当月业绩*1%-缺勤天数/(700/当月天数) 4、工资发放方式为现金发放。 5、工资组成详见下表

岗位 基本工资 岗位津贴 0 工龄津贴 餐补 业绩提成 营业员 700元/月 店长 50*(工龄) 90元/月 当月业绩*1% 1000元/月 600月/月 50*(工龄) 90元/月 当月业绩*1%

注:以上规章制度全部试运行。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合理调整、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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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51a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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