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韶州同知刘承范《利玛传》的发现、内容及其价值 2014年6月2日(1)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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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韶州同知刘承范《利玛传》的发现、内容及其价值

澳门大学历史系 汤开建

关于利玛窦(Matteo Ricci)的研究,如从1615年金尼阁(Nicolas Trigault)根据《利玛窦日记》编纂《基督教远征中国史》开始算起的话,迄今已近400年。期间涌现了一大批世界级的顶尖研究专家,如汾屠立(Tacchi Venturi)、德礼贤(Pasquale d'Elia)、裴化行(Henri Bernard)、邓恩(George H. Dunne)、平川佑弘、西比斯(Joseph Sebes)及史景迁(Jonathan D. Spence)等,同时也出版了一批利玛窦研究的优秀著作,在中国则有台湾学者罗光、大陆学者朱维铮、林金水、许明龙等,亦出版了一批颇具影响力的著作。其间,发表的有关利玛窦研究的各种论文不下万种。可以说早在20世纪90年代,国际汉学界之利玛窦研究已成为一门“热学”。本世纪以来,特别是近几年,利玛窦研究更受国际汉学家热捧,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力度的进一步加大,中国学术研究进一步与国际学术的接轨,中国的利玛窦研究之热情亦越来越高,有将此一研究推向高潮之势。继2004年黄时鉴先生利玛窦研究的专书《利玛窦世界地图研究》出版后,近三四年,又出版和翻译出版了利玛窦新的人物传记就达三种之多:意大利菲利浦·米尼尼(Filippo Mignini)《利玛窦—凤凰阁》、意大利华裔学者宋黎明《神父的新装:利玛窦在中国(1582-1610)》、美籍华裔学者夏伯嘉《利玛窦:紫禁城里的耶稣会士》。特别是明韶州同知刘承范之后人肇庆本土学者刘明强先生从其家族《刘氏族谱》中发现刘承范《利玛传》一文,一经公布,学界惊愕,完全没有想到在中文文献中居然还保存有数千字的利玛窦早期在肇庆、韶州活动的资料,其中所载内容绝大部分为现存中西文献所无。这一资料在今天的“利学”研究中,其珍贵性可以说是如获至宝。2010年,刘明强先生先后在《韶关学院学报》和《肇庆学院学报》公布1,学界反响甚大,笃信者有之,质疑者有之,半信半疑者居多。对于这样一份足以影响利玛窦研究进程的明代中文文献,我们应该给与足够的重视:首先应澄清现存之《利玛传》的版本、源流,同时也应该清楚《利玛传》的作者刘承范为何人,还必须诠释刘承范《利玛传》的内容以及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最后必须指出,该传的史料价值。本文拟就上述问题进行探讨。

一、《利玛传》与民国甲寅《刘氏族谱》之关系

刘明强先生公布的明刘承范《利玛传》,现存于由刘后清主修、于民国甲寅(1914)刊刻监利县存泽堂《刘氏族谱》序卷二中,目录与传名均为“利玛传”。据刘氏族人刘国栋先生介绍,民国甲寅《刘氏族谱》“原为刻板印刷,计印50部,每部16本,堂号为存泽堂”。但这50部族谱经90余年的水浸虫蠹,兵燹世乱,仅留存“友”字号《刘氏族谱》一种,为监利县存泽堂《刘氏族谱》唯一存世者2,堪称海内孤本。这里要提出的问题是,虽然现存民国甲寅年修《刘氏族谱》是一部十分珍贵的海内孤本,但民国初年刊刻的族谱中保存的明人刘承范撰写的《利玛传》是否可信,其真伪如何?这就必须了解民国甲寅本《刘氏族谱》的本末源流。

监利刘氏,肇基山东东平,其始祖为刘宗,宋时为茶课官;二世祖刘隆及三世祖刘宝,均从岳飞抗金,因功官都统制。岳飞遇害后,刘宝散其部曲,徙居湖南华容。至五世祖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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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强:《万历韶州同知刘承范及其<利玛传>》,载《韶关学院学报》,第31卷第11期,2010年11月;黎玉琴、刘明强:《利玛窦史海钩沉一则》载《肇庆学院学报》,2011年第4期。

(民国)刘后清主修:《刘氏族谱》之刘国栋再版前言,刘氏族谱编纂委员会:民国甲寅本翻刻本,2009年,第1-7页。

文义公时,由华容迁至监利,遂有监利刘氏一族1。而《刘氏族谱》之创修则始于三世祖刘宝,其后各代又多次续修,其谱系传承在《刘氏族谱》保存的旧序中多有记录。明黄虞稷《千顷堂书目》卷十载:“华容刘氏族谱四卷”2,万斯同《明史》卷一百三十四亦录“华容刘氏族谱四卷”3,可知华容《刘氏族谱》在明代即已在坊间流传。监利《刘氏族谱》始传于元代汉阳达鲁花赤刘天与公,据监利刘氏先祖刘肄诗道光戊戌(1838)所作《刘氏族谱序》称:

其创修谱系者,则三世祖统制宝公也。嗣后续辑,代不乏人。在华邑则有若用杰、天源、行简、仁宝诸祖;在监利则有若太守公天与、吏隐公魁、诰封公昪、奉政公承范、耐庵公錝、岁荐公光孝、燃藜公遵贵,下暨族兄步云公诗炳,皆仁孝诚敬,有以上光乎祖考,下启乎孙枝者也,乃谱传累世,修经数届,均已缮写成牒,而未能刊行于族。

族侄会一、兼三弟兄,乃诰封、奉政二公嫡裔,切念本源,于道光辛卯(1831)岁,有赎田保墓,刻谱垂远之商。余当以力小不堪任重,智小不堪谋大为辞。今两侄果仰体祖志,光复先业,庶几可慰告诰封、奉政二公之心,而妥诰封、奉政二公之灵矣。前岁乙未(1835),余承族不弃,公举总理家政。丙申(1836)、丁酉(1837)两岁,余春秋入祠承祭。族诸贤暨会,侄等屡以镌谱嘱余。余于此时虽愚昧鲜识,自携责无可贷。爰遵祖制,率谱旧章,忘其谫陋,亲校付梓,并叙刊会一弟兄事,阅十年余而告成。4

又据监利刘氏先祖刘诗贯道光戊戌(1838)所作《刘氏族谱后叙》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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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刘后清主修:《刘氏族谱》,序卷1,《刘氏续修族谱序》,第8页。

(明)黄虞稷:《千顷堂书目》卷10,《谱系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291页。 (清)万斯同:《明史》卷134,《谱牒类》,续修四库全书本,第380页。 4

(民国)刘后清主修:《刘氏族谱》,序卷1,《刘氏族谱序》,第26页。

余每检敝笥,详阅旧谱。自宝公谱载相传,仅有隆公年、月、日、时,以上无闻焉。又有承范公之编辑,光孝公之纂修,而先代名号、懿行、墓图、地志,何缘得悉。更仗遵贵公校阅世系,以及考据文艺、大小内外等传,谱于是始得称备。

惟恐世远年深,致谱之散佚而失传也。自兹以往,藉非校对、镂书,保无简蠹编残,亥豕贻戚,不足以信今而示后乎。唯幸丁酉秋(1837)族兄户首雅三公,暨族中贤能者,以镌谱来商,余不胜击节。又得族兄诗炳公有手订续谱数册,罔有遗漏,因与互相参考。走巡各先茔碑板,并绘其图而谱之,规模粗就。于是命次子书黻,南北趋乘,亦襄校画而谱之,大功告成。1

监利刘氏先祖刘书准道光戊戌(1838)所作《族谱后叙》称:

但谱之修,自三世祖宝公,而后凡十届,类皆缮写成帙,未有镌本,斯盛中稍不足也。岁道光丁酉(1837),族叔诗贯公,孝思不匮,有继修付梓之意,适准训蒙祖祠,承公垂青,示准曰:“余等族谱,自族祖遵贯公,承诸先哲纂修,而后几百年有族兄诗炳公,于乾隆五十四年(1789),勤劳搜访,增添世系,十年之久,治成缮本,诚有裨于后代。兹越五十余载,部帙不无散佚,简编亦多朽残;余欲微竭鄙诚,本先人之旧规,再汇刻修。俾后贤有志者,更易为联本而收族。” ……于戊戌春(1838),遂乃设局家庙,罔辞寒暑,不惮勤劳,与族贤参互考订,补诸剞劂,阅一载而告成。2

而据民国甲寅(1914)刘氏先人刘承向所作《续修族谱跋》称:

我族自宋世三世祖宝公创修世谱,迄元代八世天与公,明时十世魁公、十三世昪公、十四世承范公,亦相与赓续修明。故朝凡屡易,而烈烈家传,适如绳贯丝牵,毫无紊乱。嗣是若錝公、若光孝公、若遵贵公、诗炳公,类皆缮写成牒,未有镌本。前清道光戊戌(1838),祯房裔肄诗公、祥房裔启凤公,始付梨枣。然两房分修,未免各树一帜。越光绪丙戌(1886),启镛公与达后公亦同时分修。由今考之,有已经剞劂者,有仅成墨谱者,功不一致,究属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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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各序跋,清楚地介绍了民国甲寅《刘氏族谱》完成之前旧谱的创修、续修、刊刻等情况。可以得知,《刘氏族谱》始创于宋,为岳飞部属刘宝所创,元明时期均有续修。(华容)《刘氏族谱》在明后期仍见坊间流传,并著于多种书目中。监利刘氏始于刘宝之孙刘文义,“迨五世祖文义公,由华容迁监利”4。至其第八世元汉阳达鲁花赤刘天与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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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刘后清主修:《刘氏族谱》,序卷1,《刘氏族谱后叙》,第28页。 (民国)刘后清主修:《刘氏族谱》,序卷1,《族谱后叙》,第30页。

(民国)刘后清主修:《刘氏族谱》,序卷1,《续修族谱跋》,第14-15页。

(民国)刘后清主修:《刘氏族谱》,序卷1,《刘氏续修族谱序》,第8页。

(民国)刘后清主修:《刘氏族谱》,序卷2,《刘氏族谱历代绅钤名目》,第154页。

方创修(监利)《刘氏族谱》1。其后,第十世刘魁,第十三世刘昪、第十四世刘承范亦曾续修族谱,但由于刘承范晚年“得疾,左臂不能举,谱成十九,而竟辍矣”2。但元明族谱均较简略,直到清康熙刘氏先祖遵贵公时,才“校阅世系,考据文艺、大小内外等传,谱于是始得称备”。也就是说,到康熙时,《刘氏族谱》已经是一部十分成熟完备的族谱,并列有“艺文”等志,及大小内外等传。余以为,刘承范的《利玛传》即是刘承范本人在修族谱时将其诗文并《利玛传》录入其中。据康熙三十九年(1700)遵贵公《刘氏族谱后跋》称:

迄后韶阳公(即刘承范)解组归里,编辑将成,因臂疾不举,遂以遗稿授之光孝公。当其时,公不以耄老倦勤,条理其传帙,传纪其品谊,秩秩纶音,谆谆家训,而祖宗之劳规不朽。天朝之宠锡,如新录其艺文,列其赠言,至今手泽犹存。善继善述,非我光孝公其谁与归。3

从上述记述可以看出,刘承范将自己编辑好的遗稿交予其族孙刘光孝,而刘光孝“条理其传帙”进行整理,于崇祯六年(1633)完成4。刘承范的诗文及《利玛传》很可能即于此时录入“艺文”。到刘遵贵康熙修谱时,正式进入“艺文志”。但是,遵贵公康熙谱及之前各谱均为缮写本,而未镌刻。到乾隆五十四年(1789)时,又有刘氏先祖刘诗炳花十年时间承修族谱,但仍未镌刻成本。直至道光戊戌(1838)时,由刘氏先祖刘诗贯领衔承修《刘氏族谱》,并镂版印刷,故《刘氏族谱》有刊本行于世。至光绪丙戌(1886)又有刘启镛与刘达后两人同时分修《刘氏族谱》,该谱一半刊刻一半墨谱,殊不一致,受族人指责。又至民国甲寅(1914),由刘氏先祖户首刘后清主修,副户首刘昆勤、刘昆涛等人纂辑,重新修订《刘氏族谱》,并刻板印刷,则视为现唯一存世的监利县承泽堂民国甲寅《刘氏族谱》。

现存民国甲寅本《刘氏族谱》中,保存了大量的道光以前的旧序跋、旧传及旧诗文,其中主要有宣德时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太师太保南郡杨溥撰写的《赠刘君景星族谱序》、嘉议大夫前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两京大理太仆寺卿吴郡王世贞撰写的《刘氏族谱序》5,万历癸卯(1603)时中宪大夫知广东韶州府事南京陕西道监察御史奉敕巡视凤阳等仓兼督京储陈奇谋撰写的《赠章华刘氏族谱序》,崇祯六年(1633)刘世先祖刘光孝撰写的《刘氏族谱后叙》,康熙壬子(1672)监利县人邓祖清撰写的《刘氏族谱后续》,康熙三十九年(1700)刘氏十八世先祖刘遵贵撰写的《刘氏族谱后跋》,乾隆乙未(1775)年刘氏先祖刘诗炳撰写的《刘氏族谱后叙》。保存的诗文则有杨溥的《承泽堂赋》及《诗》各一首,李东阳《敦本堂记》一篇6,廖道南《明乡进士刘聘君墓表》一篇,王世贞的《诰封公(刘昪)像赞》一篇,巫山知县刘昪《去思碑》一篇,王道《赠江安公挂冠归诗》一首,诰封公刘昪《金陵分礼记》、《惊燕赋》、《贺路侯彩账》三篇,徐凤竹《赠奉政公诗》一首,陈奇谋《赠奉政公诗》一首,刘光孝《赞》一篇及刘承范《新迁凌云宫记》、《送别驾春去吕老先生归序》、《倚云亭记》、《贺抚院华峰许诞序》及《利玛传》等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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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湖南图书馆编:《湖南氏族源流》,岳麓书社,2006年,第256页称:“(刘宝)卜居华容老鹳冲。六传至文珍公,文珍公长子用明子三:安器、安鼎、安泰。安器生天泽、天浩,子孙世居东山;安鼎五传不祀;安泰生天与、天常,天与迁监利,天常迁柏木港。泽、浩、常三房族谱创修于宋乾道九年(1173)”。此处介绍(华容)《刘氏族谱》不确,其始创谱者应为刘宝,而乾道九年(1173)泽、浩、常三谱应为续修,而不应言创。 2

(民国)刘后清主修:《刘氏族谱》,序卷2,《刘承范传》,第189-1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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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刘后清主修:《刘氏族谱》,序卷1,《刘氏族谱后跋》,第49页。 (民国)刘后清主修:《刘氏族谱》,序卷1,《刘氏族谱后叙》,第39页。

(明)王世贞《弇州山人四部续稿》,卷46,《华容刘氏族谱序》,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604-605页。王世贞《弇州山人四

部续稿》中的《华容刘氏族谱序》与民国甲寅本中保存的王世贞《刘氏族谱叙》文字有很大的差异,除后半部分基本一致以外,前面部分有很大的删改。 6

今本《李东阳集》亦收录《敦本堂记》一文,参见周寅宾点校:《李东阳集》,第2册,卷11,《敦本堂记》,岳麓书社,1984年,第155页。

《奉政遣使往问寄诗,两使一往一来,皆同是时,但路相左,复和以答之》诗。从这些序跋诗文大量的保存,可以窥见民国甲寅本《刘氏族谱》是一代一代传抄续录而成。而且,从族谱的体例、编制及纂修的规格极为严谨的情况来看,故《刘氏族谱》虽“朝凡屡易”,但“烈烈家传,适如绳贯丝牵,毫无紊乱”1。正如刘氏第二十二世先祖书准公所言:“自宗公以下,凡属一脉,无论聚处,分居,查每届所修之谱,本源支派,俱已晰载有条不紊。其有德行素著,才能足法者,与夫仕宦之褒封,节义之旌表,亦实录罔遗,并未铺张扬厉。拔援一时名公、钜卿,借为家乘光,真不啻朝之有信史也。”2

还有一点可提及的是,民国甲寅《刘氏族谱》纂修于1914年,时为民国三年,按理已不用避清讳,但族谱中所录旧文旧序,避清讳者处处皆是。如“而主者按辔寍徐”,此处“寍”字当以缺笔避道光帝旻宁之讳;如“唐元奘3,白馬駝經”,此处“元”字当为避康熙帝玄烨之讳;如“以《蒸民》《元鳥》章問”,此处“元”字亦当为避康熙帝玄烨之讳。可证民国甲寅本所录旧文,全是照抄道光刻本之录文,据此亦可看出民国甲寅本《刘氏族谱》之本源。

二、《利玛传》的作者刘承范其人

刘承范,《明史》无传,《实录》、《国史》均无其人之载。现存文献中最早记录刘承范事迹者当为(万历)《贵州通志》,其文载:

州治:旧治在营盘山左。万历十四年知州刘承范条议,以郭外不便,呈详抚按,会题以城内守备司,相易凿山拓地,创建公署。4

同书又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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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刘后清主修:《刘氏族谱》,序卷1,《续修族谱跋》,第14-15页。 (民国)刘后清主修:《刘氏族谱》,序卷1,《族谱后叙》,第30页。 3

原文作“莊”,当做“奘”,今改。 4

(明)江东之:(万历)《贵州通志》,卷9,《普安州》,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第181页。

(普安州)介滇黔之间,为兴古地,故有州地无城郭,迁于入卫城自今日始。州之守刘子承范谒吴子请曰:“兴古,边陲重地也……”,厥既得卜于守备之旧署,而承范亦以觐事毕,复任受命。1

天启刊本的《两浙名贤录》有《贵州按察使陈观甫顺正》一传,其中载:

滇台檄捕叛酋继荣、颐正,谍知继荣与土舍隆串密,乃召降。客授方略,敕与守备丁继文、知州刘承范夹击擒之,俘于滇鲁沟。2

这是明人文献中间关于刘承范的两条记录,均是言其在普安州的事情。记载刘承范事迹稍详的当为(雍正)《河南通志》:

刘承范,贡生,湖广监利人。万历初知淅川县,丈地均粮,开兴化堰,灌田数百顷。3

(咸丰)《淅川厅志》亦载:

刘承范:湖广监利,恩贡,别号华阳。万历八年任,修儒学奎楼,丈量田地,开北渠,又开兴化堰灌民田。升贵州普安州知州,祀名宦。4

(光绪)《荆州府志》将刘承范父子合传称:

刘昪(原文误作“昇”),字成之,嘉靖辛卯举人,除巫山知县。旧有茶税令,多侵渔入己,昪不欲自染,乃请输于府,地当峡口要到,民苦迎送,昪出金募人应役。由是民力少纾,县人立祠祀之。子承范,字洪卿,隆庆丁卯恩贡,除淅川知县。治最,擢普安知州,又迁韶州府同知。承范为政明敏,辅以权略,所至有声。在普安计擒土酋,在韶州条议香山澳事宜,洞中机要,上官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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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监利县志》记刘承范其人更详:

刘承范,字洪卿,号阳华。父庆阳公,治巫山,以循良著者也。公行五,幼擅颖异,博习经史,稗官小说,无不通究,而才识超迈,足以干运之试,辄冠军乃艰一第。隆庆改元,恩选入成均,授河南淅川令,以治最。擢守普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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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江东之:(万历)《贵州通志》,卷22,《艺文志》,第535页。

(明)徐象梅:《两浙名贤录》,卷20,《经济》,续修四库全书本,第599页。

(清) 田文镜:(雍正)《河南通志》,卷56,《宦迹》,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319页。 (清) 徐光第:(咸丰)《淅川厅志》,卷3,《职官》,成文出版社,1976年,第329页

(清)倪文蔚:(光绪)《荆州府志》,卷50,《人物志》,成文出版社,1970年,第627页。

考成升韶州府二守,所至著威惠,系去后思,恩纶再赐于庆阳公,有光焉。公为政精明严密,辅以权畧,往往出人意表。至培植人材,温蔼不啻良师,造就为多。中州全璲,领解联捷,普安蒋杰、董绍舒、刘洵龙、何汝台辈,皆起家名宦,树人为国,勿可谖已。最奇者,任普安时,计擒滇土酋,既用不折一矢,拔数万之兵,受钦赏银两。在韶州,条议香山澳事宜,招携怀远,欢声动地,督台推重。因受西师利玛窦谛语,遂决计归家居,建祠堂,立家训,收族敬祖,规条皆可师法。优游二十余年,晚举三子,盖治行在朱博、张敞间,而阴德与释之,于公等既多受祉宜哉。1

记录刘承范事迹最详者还属《刘氏族谱》保存的《旧传·承范公传》:

奉政公者,讳承范,字洪卿,号阳华,诰封公第五子也。生而颖异,十二岁补弟子员,十四岁应乡试,对策卷不能尽,夹行以书。按君异之曰:“如此孺子,而有此抱负,当是天才。”竟未售,归来益勤学笃志,居小楼三年,足不履地。每小试,则必首多士。凤竹徐公校楚士,尤极赏之,食廪禄。一时如中丞杨公,太守赵公,皆引为知己。奈数奇不遇。至穆宗御极,恩如南雍,又困屋场数次。乃叹曰:“是余之命也。”遂谒,选授河南淅川知县。

新政之初,即擒巨猾窝访者。先是邑有藩吏某,每凭藉城社,挟制官府,剥噬胥吏、乡民,莫敢谁何。公知之,处以重法。适新按君入境,察之此辈为祟,移文府、州、县,云能拿解者,即为廉政,不则,人可知已。然文未至,而公已先具申矣。按君深为激赏,自是政治日益有声。县多逋赋,公为清丈,量以均之;学久无科目,公乃立会,每月给稞纸灯油,自为讲授书义,批阅会文。诸生彬彬兴起,后有全,遂即领解额,作人之效也。

两台交荐,三载考绩,得蒙宠褒,荣其所自。既复留秩普安知州。普安杂夷,素称难理。州治无城,去卫城二十里,苗贼屡犯,武弁多秦越视之。公言于上,题请迁入卫城,文武共治,而后得免于患。其作兴学校,亦如在淅川时。得人更盛,如蒋傑、董绍舒、刘洵龙、蒋楷、何汝台诸君子,皆其素所拔识培养者。胥成进士,领乡贤,且为名臣,至今诵之。又抚绥夷民及土官,皆乐为用。时有征剿,战则必克。有云南土知州,名者既用,据罗雄作乱,与普安接壤。未乱之先,公早识之,乃戒其夷之兄曰“隆酋”者,定计诛之。以故兵部叙公之功,有“令隆酋输诚慕义,致逆党一时授首,计定而声色不动,功成而边徹奠安”之语。钦赏银十二两,以旌之。两院交荐考绩,复诰赠。两承天宠,真奇遇也。即诰封公之受赠,亦以此。

后迁广东韶州二守,两省两院皆为报公太轻,以书来慰,慰之曰:“华阳之骏,日可千里,而主者按辔寍徐,不欲尽以一日之力也。”又曰:“以公之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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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郭徽祚:(康熙)《监利县志》,卷9,《人物传》,康熙四十一年刻本

得一第,竟为资格所限,惜哉!”乃至韶阳郡倅,无甚烦剧,职属练兵,而时亦清宁,无所用之。惟辟一书院,与太守陈海楼诸同僚,杯酒吟咏,为一风流太守。有南华寺胜地,在韶境,时往探奇选幽,山水自娱,冷然又为仙吏矣。 宦况正适,家难瀳加,二子早世,遗孙亦殇。仅有一女,至是又不寿。遂决然解组,不可复留。归来一无所事,乃以旧日所读书处凌云宫,在城东隅,因湫隘,移之东郊,更加宏敞。日与方外禅僧,谈西方教典,或来祖居观田,以自适。立弟东乡公二子鋋为嗣,末年续举三子,而公亦畅然矣。 生平于精举业一途,每谈及,辄掀髯兢奋,缕缕不能休。亦尝指授光孝,望以大事,而光不能副。光入试,公在家,望捷不至。有句云:“远征莫卸黄金甲,长算犹悬太白旗。战到日酣警未捷,凌烟图尽是何时?”莊诵斯语,泪不觉冷冷下矣。一日呼光曰:“吾家世,亦不可为不远,而谱帙散佚,族无所纪,恐后不相属,与外人无异矣。吾欲修谱,汝其助吾。”光唯唯应命,遂脱藁以示。光,一时习举业,才浅陋,不能赞一词,但谨藏之,以俟其成。无何公得疾,左臂不能举,谱成十九,而竟辍矣,伤哉!1

虽然刘承范《明史》无传,明代文献亦无多少文字涉及,赖方志、族谱之记录,可得其生平概貌。刘承范,字洪卿,号华阳(一作阳华),为诰封公刘昪第五子。刘昪,嘉靖十年(1531)举人,任陕西庆阳府知府,后承子爵,诰封奉直大夫。族谱《刘承范传》称,承范“十二岁补弟子员,十四岁应乡试??竟未售”2,据《荆州府志》,承范“隆庆丁卯(1567)恩贡”,又据族谱《刘承范传》“至穆宗御极,恩入南雍”3,则知刘承范在十四岁后入南京国子监读书。以此推知,刘承范应约生于嘉靖三十二年(1553)。刘承范“少好读书,不问家产,宜人(指刘承范妻)多方补葺,百计支吾。时出赢金以市异书,或脱簪珥以供常费。当是时,奉政公拥大儒胪传之望,而无先业瓦解之忧”4。可见刘承范之成名多得其妻的帮助。各种文献记录刘承范任淅川令时间有歧义,(雍正)《河南通志》称“万历初知淅川县”,(咸丰)《淅川厅志》称“万历八年任”,(康熙)《监利县志》则称“隆庆改元,恩选入成均,授河南淅川令”,以上三说均有误,据(万历)《贵州通志》称,“万历十四年知州刘承范”,则知刘承范于万历十四年已到任贵州,任普安知州;又据族谱《刘承范传》称“两台交荐,三载考绩,得蒙宠褒,荣其所自。既复留秩普安知州”,可知刘承范在淅川任为三年,故知其任淅川令之时间应为万历十一年(1583),其在淅川任内“行屡修洁,才识茂明。恩荐蜚英,名封亲篆。乃能廉勤宣化,愷悌宜民”,被称之为“良吏”。万历十二年(1584),由翰林学士刘楚先以刘承范之政绩敕封其母余氏、其妻徐氏为七品命妇孺人5。万历十四年(1586)升任普安知州,建州城,平苗患,兴学校,育人才,功绩卓著,特别是平定云南罗雄一役,刘承范“胸富甲兵,志切安攘,令隆酋义诚慕输,致逆党一时授首。计定而声色不动,功成而边徼奠安”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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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刘后清主修:《刘氏族谱》,序卷2,《奉政公刘承范传》,第189-190页。

(民国)刘后清主修:《刘氏族谱》,序卷2,《奉政公刘承范传》,第189页。“补弟子员”即恩贡,然额哲克:(同治)

《韶州府志》卷4《职官志》,第71页称:“刘承范,监利人,举人,万历十七年任韶州同知”。刘承范一生并未中举,故族谱《刘承范传》称:“以公之才不得一第,竟为资格所限,惜哉”,所谓“资格所限”,即言刘承范并未有举人、进士之资格。故知(同知)《韶州府志》称刘承范为举人实为误载。 3

(民国)刘后清主修:《刘氏族谱》,序卷2,《奉政公刘承范传》,第1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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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刘后清主修:《刘氏族谱》,序卷2,《外传·徐氏,奉政公妻》,第206页。

(民国)刘后清主修:《刘氏族谱》,序卷2,《章华刘氏恩纶录,河南淅川县知县二轴》,第112页。 6

(民国)刘后清主修:《刘氏族谱》,序卷2,《章华刘氏<恩纶录>附钦赏》,第115页。

遂“诰其父赠君及母太宜人”1,父子双双诰封奉直大夫2。按照当时刘承范的功绩,其序迁应获擢升,然限于资历出身,刘承范仅平调至韶州。据(同治)《韶州府志》记载,万历十七年(1589)刘承范迁韶州同知,任内条议香山澳事宜,洞中机要,上官重之。任满遇家难,遂解组归里,不复出,于万历二十五年(1597)在家乡监利县迁建凌云宫,“建真武殿三楹,山门一区,又其后建飞阁三层,旁列斋舍庖幅”3,晚年主修《刘氏族谱》。据刘承范《利玛传》称,“西僧履历行藏,皆余所目击者,真生平奇遇也。故传之以誌岁月,后见所著,有《天学初函》诸书行于世。”则知刘承范逝世应在《天学初函》刊行本出来以后,查《天学初函》刊刻于崇祯二年(1629)4,则知刘承范逝世应在崇祯二年之后,其享年当为七十六岁以上。这就是我们从上述资料中所获得的刘承范生平事迹主要资料。

刘承范在刘氏家族中虽不是官宦最显者,但由于他亲自主持了《刘氏族谱》的纂修,正如族谱《刘承范传》所言:“吾家世,亦不可为不远,而谱帙散佚,族无所纪,恐后不相属,与外人无异矣。吾欲修谱,汝其助吾”。但该谱在刘承范手上最终没有完成,“无何公得疾,左臂不能举,谱成十九,而竟辍矣”5。刘承范当时即让其族孙刘光孝帮助他完成族谱,据刘光孝称:“光孝何能任此?特以奉政公之遗编纂而辑之,斯不负当时呼而命之之意耳。遂捡遗稿,一一次序,间有损益,原无者补之,时变者通之,亦不过仰体德意。6”可知刘承范的继承者刘光孝基本上是按照刘承范的遗愿,将其族谱“遗稿”整理修缮完毕。由于现存民国版族谱之序卷部分乃完全抄录道光版,而道光版之序卷部分又多来自刘承范之“遗稿”,因此在民国版族谱中留下了很深的刘承范影响的痕迹。族谱中不仅为刘承范撰写了一篇传记,且长达1200余字,还保留了刘承范《送别驾春去吕老先生归序》、《倚云亭记》、《贺抚院华峰许诞序》及《利玛传》等文和与刘承范有关的《徐学宪号风竹赠奉政公诗》、《陈太守号海楼与奉政公同守韶者,奉政归,遣使来问,寄以诗》、《奉政遣使往问寄诗,两使一往一来,皆同是时,但路相左,复和以答之》等三诗,在整个族谱艺文部分,所保存刘承范诗文的份量是最重的。这亦可反映刘承范对《刘氏族谱》旧谱的编纂影响之大。

刘承范的诗文除了族谱中保存者外,我们尚在《英德县志》中发现刘承范七律诗一首:

夜静千山入翠微,偶从青雀扣仙扉。风前石髓华堪折,空里云车势欲飞。 玉练中悬光隐现,青狮旁立影依稀。诸天合在藤萝外,礼罢何妨戴月归。7

如再加上其《答陈海楼诗》,再加上《利玛传》中《咏肇庆白塔诗》和族谱《刘承范传》中的《赠光孝诗》,现存刘承范诗为四首,亦可见承范之诗才。

三、刘承范《利玛传》内容之史实勘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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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刘后清主修:《刘氏族谱》,序卷2,《章华刘氏<恩纶录>后序》,第115页。

(民国)刘后清主修:《刘氏族谱》,序卷2,《奉政公刘承范传》,第189页。传称“两院交荐考绩,复诰赠。两承天宠,真 徐宗泽《明清间耶稣会士译著提要》,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第219页称李之藻“1629年卒,《天学初函》者,其卒前一

奇遇也。即诰封公之受赠,亦以此。”这次朝廷诰封,不仅刘承范封为奉直大夫,其父刘昪亦封奉直大夫。 3

(民国)刘后清主修:《刘氏族谱》,序卷2,《新迁凌云宫记》,第127页。

4

年所刻”。据《徐光启集》卷7崇祯三年十二月初二日《因病再申前请以完大典疏》第362页载:“今秋纔欲续成,而寺臣李之藻物故。”则知李之藻于崇祯三年(1630)秋天去世,而非1629年。但《天学初函》则应是崇祯二年完成。 5

(民国)刘后清主修:《刘氏族谱》,序卷2,《奉政公刘承范传》,第1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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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刘后清主修:《刘氏族谱》,序卷1,《刘氏族谱后叙》,第38页 (清)黄培爃:(道光)《英德县志》,卷4,《山川》,道光二十三年刻本

刘承范《利玛传》是作者亲身经历、耳闻目见而所记录的一份有关意大利耶稣会士利玛窦早期在肇庆、韶关活动的传记。其中,很多内容与西文史料完全吻合,有些则与西文史料互为正补,有些则与西文史料完全不同,亦均可对利玛窦之史迹增订考补,弥足珍贵。下面拟将其史文与利玛窦在肇韶活动之史实勘同:

利玛传:利玛窦者,西域高僧也,別号西泰。与其弟僧天佑重九译而至粤之端州,寓古刹中,采石陶砖建巨塔焉,其色尚白,颜曰“银海世界”。

按:族谱所载原文篇名为《利玛传》,而正文开始即为“利玛窦者”,为何篇名为“利玛”,正文则称“利玛窦”?是族谱编纂者的疏忽,还是当时利玛窦就有省称“利玛”的习惯?关于利玛窦的最早名称,各种文献记录是有差异的,如《昭代纪略》:“利姓,马窦名,本姓利著,今去著。”1可知利玛窦最初是姓“利著”,后方去“著”而姓“利”2。这条记录告诉我们,利玛窦早期的名姓并没有规范化,什么时候开始规范化,中西文献并无交代。故利玛窦早期的名字亦有可能省称为“利玛”。

上文载利玛窦“与其弟僧天佑重九译而至粤之端州”,此“天佑”为谁?“天佑”之名,又见于《梅花渡异林》:“大西洋国二人来,一曰利玛窦,一曰郭天祐”3。很明显,《梅花渡异林》所载当来自《利玛传》,但他增加了“天祐”之姓为“郭”。郭天祐者,郭居静也。如果此处“天祐”作“郭居静”解,则与西文资料差距太远。据西文资料,郭居静于1594年来华,而且从未去过肇庆4,与史实不合。那此“天祐”应为谁呢?余疑为麦安东。麦安东,1585年来华,1589年抵达肇庆,1589年8月与利玛窦同时迁往韶州,1591年10月17日在韶州逝世5。而《利玛传》记录,刘承范是万历十七年(1589)初见到的利玛窦和天祐,万历十九年(1591)七月,利玛窦和天祐还给刘承范送行,这个“天祐”的时间正好与麦安东的时间完全相合,所以余以为《利玛传》中的“天祐”非麦安东莫属。这就告示我们,麦安东很可能最初的名字就叫天祐。麦安东去世后,郭居静后来到韶州,为了不惊动当地政府,故郭居静最初仍沿用麦安东之“天祐”名,而称“郭天佑”,以遮人耳目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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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朱怀吴《昭代纪略》,卷5,《利玛窦》,日本内阁文库藏明刊本,第67页。 参见金国平:《利玛窦本姓“利著”》,载《澳門日報·新園地》,2012年7月17日。 3

(明)支允堅《梅花渡异林》,卷4《時事漫記》,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崇祯刻本,第23页。 4

(法)费赖之(LouisPfister)著,冯承钧译:《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中华书局,1995年,第57-61页。 5

(法)费赖之(LouisPfister)著,冯承钧译:《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中华书局,1995年,第47-48页。

传文称,“寓古刹中,采石陶砖建巨塔焉,其色尚白,颜曰‘银海世界’”,这一段记录告诉我们,利玛窦在古刹中修建了一白色的巨塔,传文后还载“即彼当年有建塔之费,本院当倍偿之”,可知刘承范确实认为利玛窦修了一个白色巨塔。毫无疑问,白色巨塔当即利玛窦居所旁的崇禧塔。据(宣统)《高要县志》记载:“崇禧塔在城东小市顶,万历十年副使王泮建”1。又据王泮《新建崇禧塔记》称:“(崇禧塔)始壬午(1582)九月迄乙酉(1585)四月告成。”2罗明坚中文诗《题塔:用王爷登塔志喜韵》:

役采星岩白石羊,构成宝塔现金光。挚天柱国三才正,巩固皇图万寿长。 檐绕云霞霄汉近,顶闯月窟桂花香。日移影射端溪水,惊动腾蛟海表翔。3

中文文献均称崇禧塔为王泮所建,就连罗明坚的诗也不提西教士建崇禧塔。为什么《利玛传》称崇禧塔为利玛窦建呢?我认为最重要的原因是崇禧塔于1582年秋天动工,而罗明坚和利玛窦来到肇庆时,崇禧塔刚筑好底层。当时的肇庆知府王泮就在崇禧塔下召见罗明坚和利玛窦,并在建塔的工地上画出一块地,给传教士们建房,罗明坚遂筹集钱财动土兴工,在崇禧塔旁边修建仙花寺,这时崇禧塔尚未建塔身。1585年农历四月崇禧塔竣工,而后来被命名为仙花寺的传教士的寓所兼教堂也同时建成4。正因为仙花寺与崇禧塔在一个地方同时建筑,故很容易给外人造成误会,于是“番鬼建塔”的传说就不胫而走。据《利玛窦中国札记》载:

最能煽动他们的莫过于散播谣言,他们的传说中很有效的一个是:那座花费了那么多钱和那么多劳力修建起来的塔,是应外国教士之请而建筑的。这可能起源于该塔完成时神父们也正在盖他们的教堂。这一谣言起了这样的作用,乃至百姓们把它叫做番塔,而不叫它原来所取的名字花塔。……随后不久,长官就颁布一道有关神父事件的布告,他命令把布告张贴在他们所居住的城里。告示的主要内容如下:教堂是用外国教士的资金和劳力修建的,但塔却是肇庆官府用公家的钱修筑的,藉以保障该省的繁荣兴旺。外国人对它的建造毫无贡献。5

裴化行著《利玛窦神父传》则称:

与寓所同时竣工的花塔,因而得名于“洋人塔”,这使得秀才帮大不高兴。6

《利玛窦资料》第一卷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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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马呈图:(宣统)《高要县志》,卷7,《营建篇》2,成文出版社,1974年,第281页。 (清)马呈图:(宣统)《高要县志》,卷23,《金石篇》2,第1307页。 3

Albert Chan, S.J., “Michele Ruggieri, S.J.(1543-1607) and His Chinese Poems”,in Monumenta Serica 41,1993, p.134 4

(意)德礼贤《利玛窦资料集》,第1卷,第188-190页。转引自宋黎明《神父的新装——利玛窦在中国[1582-1610]》,南京大

学出版社,2011年,第19-23页。 5

(意)利玛窦、(比)金尼阁著,何高济等译《利玛窦中国札记》,中华书局,1983年,第175页。

6

(法)裴化行:《利玛窦神父传》(上册),商务印书馆,1998年,第95页

崇禧塔还有一个别名“番塔”,利玛窦译为“Torre forastiera(外国塔)”。由于崇禧塔与仙花寺毗邻而立且同时建造,肇庆乃至广东地区传言该塔依赖外国人的资助,人们将它视为外国塔,习惯将外国人称为“番鬼”的广东人便名之以“番塔”。崇禧塔建成四年后,“番塔”的名声愈传愈广,1588年下半年广州耆老再次指控外国传教士,其中提到“为了进入肇庆,花钱建造一塔”,肇庆官府再次澄清误会。1

这就是说,在崇禧塔竣工以后,肇庆当地已经流传外国人修建巨塔的说法。刘承范刚到肇庆,并不了解崇禧塔的兴建及其经过,很可能是听当地人的传闻而得出利玛窦“采石陶砖建巨塔”的结论。虽然刘承范所言不为事实,但他听信的误传却是当时肇庆的历史事实。

歲己丑,予與浙東陳海樓公同守韶陽。以職事赴端,謁制府劉公,維舟塔下。議翌日取道三水,查盤連陽諸州,因有遊七星岩之約。是夕宿舟中,步王龜齡韻,口占云:“白塔何僧舍,清燈此夜舟。遙從三水去,少為七星留。”詰旦,利僧登舟獻茶,詢之,知為歐羅巴國人也。其貌則突顙深目,蒼顏紫髯,覺有異焉者。其茶則清香滿室,啜之兩腋風生也。見予案頭詩,因以請,遂命吏錄以遺之。

按:岁己丑,即万历十七年(1589),当时正是刘承范从普安知州迁任韶州同知之年。陈海楼公即陈奇谋,万历十六年(1588)任韶州知府2,故称“同守韶阳”。制府刘公,即两广总督刘继文,号节斋,江南灵璧人,万历十六至万历十九年任两广总督3。值得注意的是,刘承范在这里已经提到利玛窦为“欧罗巴”国人,这应是目前所见文献中最早提到的“欧罗巴”一词。虽然1584年在肇庆刊刻的《山海舆地图》中利玛窦在序言已介绍了欧罗巴,但目前海内外已无肇庆刊印的《山海舆地图》存世4,故知刘承承范此处对“欧罗巴”一词的记录应是文献中的第一次出现。故利玛窦到南昌见章潢时,章潢还将“欧罗巴”译为“胡洛巴”5。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欧罗巴国人”是利利玛窦的自称,利玛窦在这里称自己为欧罗巴国人而不称“天竺僧”“西竺僧”“西域僧”“西僧”,这说明什么?是否可以说明在1589年时利玛窦已经开始改变用“僧人”自称的传统办法?这也可以证明,宋黎明先生提出的利玛窦欲改变“澳门和日本的耶稣会士均以‘僧’的身份出现”的念头早在1594年之前的几年即已萌生。6 关于刘承范咏肇庆白塔诗及利玛窦在肇庆主动登舟拜访刘承范并索诗事,不见于其他中文文献,《利玛窦日记》也未曾提及此事。这是刘承范第一次与利玛窦的交往,可补中西文献记录之缺。其中保存刘承范《咏白塔诗》一首,可增补《刘氏族谱》之艺文。传文中关于利玛窦形象的描写,“其貌則突顙深目,蒼顏紫髯,覺有異焉者”,亦是中国人第一次对利玛窦外貌的记录,《梅花渡异林》记录利玛窦和郭天佑的形象

1

(意)德礼贤:《利玛窦资料》,第1卷,第203页、253页、238-239页。转引自宋黎明:《神父的新装---利玛窦在中国(1582-1610)》,第27-28页。 2

(清)额哲克:(同治)《韶州府志》卷4《职官志》,第71页 3

《明神宗实录》,卷201,万历十六年七月己巳;卷233,万历十九年三月甲丑。 4

黄时鉴、龚缨晏:《利玛窦世界地图研究》,第1章,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4-5页。 5

(明)章潢:《图书编》,卷16,《昊天渾元图》,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34页。 6

宋黎明:《神父的新装---利玛窦在中国(1582-1610)》,第85页。

则为“俱突額深目,朱顏紫髯”1;与中国人第一次对葡萄牙人的外貌记录“其人白皙洁净,髡发多髯,鼻隆隆起,眉长而低,眼正碧”2有很大的不同。

越兩月,連陽事竣,複詣端境,蓋以制府檄余談兵務也。會間密語,曰:“近惠潮道報稱,合浦大盜陳某者,連年勾引琉球諸國,劫掠禁地,殺人於貨,大為邊患。又香山澳舊為諸番朝貢艤舟之所,邇來法制漸弛,聞諸夷不奉正朔者,亦往往3假朝貢為名,貿遷其間,包藏禍心,漸不可長。本院欲肅將天威,提樓舡之師,首平大盜,旋日一鼓殲之。第聞海南歐羅巴國,有二僧潛住我境,密爾軍門,倘一洩漏,事體未便。該廳當以本院指召而諭之:‘韶州有南華寺,為六祖說法之所,中有曹溪,水味甚甘,與西天無異,曷徃居之?是一花五葉之後,又德積餘芳也。’即彼當年有建塔之費,本院當倍償之。”余“唯唯”。出。是日詔僧,語之故,余尚未啟口,輒曰:“大夫所諭,得非軍門欲搜香山澳乎?此不預吾事,吾何敢泄。第皇明禦世,如天覆地載,異域遠人,招之尚恐其不來,今欲逐之,則越裳白雉,不當獻周庭矣。”余曰:“汝何以知之?豈軍門將吏有私於汝者乎!”曰:“小僧舫海越都,走數萬里,豈人間念頭尚不能前知乎?但欲我移居南華固所願也。”及語以建塔償金,乃曰:“軍門用兵,無非欲加官蔭子耳。和尚視中國四夷如一人,即此幻身究亦成空耳,須金何為?但人命至重,一觀兵不無波及,大人若承望風旨而行之,恐有鬼神司禍福者。”予聞其言,大駭。次早謁軍門密請曰:“臺下曾以兵事詢將吏乎?”曰:“此事甚大,即府道亦未及詢,直以該廳慎密,故厚讬之。”云云。

按:此处传文记录“合浦大盜陳某者,連年勾引琉球諸國,劫掠禁地,殺人於貨,大為邊患”,这一段材料可以与(嘉庆)《增城县志》中的《重修何仙姑庙碑记》相印证:“岁乙丑春移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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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州,时澳酋李茂,陈德乐啸聚海上,乌合至千余次,一时未集舟师,虑怀巨测”。(同治)《番禺县志》亦称万历十七年时,“澳酋叛抚,猖狂无忌,请兵征讨。”5可知,万历十七年时,广澳海上寇盗频生,形式十分紧张,而出任两广总督的刘继文对这一海警十分重视,并由此而关注澳门葡人之动向,其对韶州同知刘承范密语曰:

香山澳旧为诸番朝贡舣舟之所,迩来法制渐弛,闻诸夷不奉正朔,亦遄遄假朝贡之名,贸迁其间,包藏祸心,渐不可长。本院欲肃将天威,提楼舡之师,首平大盗,旋日,一鼓歼之。

刘继文的这一番话,虽然是与刘承范两人之间的私人谈话,但可以反映两点:(一)葡人居澳后并不守中国之法,政府对其管治亦渐松弛;(二)刘继文本人对居澳葡人的主张是“一鼓歼之”。他担心其军事行动被潜居肇庆的西僧泄露,所以想把他们从肇庆迁往韶州居住,并承诺赔偿西僧在肇庆建塔之费,于是召韶州同知刘承范秘密商量,并命刘承范通知利玛窦等人。关于此事,当时人李日华书亦有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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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支允堅《梅花渡异林》,卷4《時事漫記》,第23页。

(明)叶权:《贤博篇》之《游岭南记》,中华书局,1984年,第45页 3

民国甲寅本《刘氏族谱》之《利玛传》原文作“往”字的异体字,2009年刘氏族谱翻刻本录文为“遄”,当误。 4

(明)刘继文:《重修何仙姑庙碑》,载(清)熊学源:(嘉庆)《增城县志》,卷19,《金石录》,台北:成文出版社,第

1625-1626页。 5

(明)刘继文:《关武安王祭文》,载(清)李福泰:(同治)《番禺县志》,卷31,《金石》4,广东人民出版社校注本,1998年,第544-545页。

利瑪竇乃香山澳主所遣,以偵探中朝者,為近日有掃除香山澳之議故也,

澳中有寺,瑪竇為寺中僧。1

可见,在当时明朝官员的眼中,利玛窦就是澳门葡人派来的“间谍”,故刘继文担心利玛窦走漏即将对澳门葡人采取军事行动的这一机密。“近日有掃除香山澳之議”,可以证明刘承范所记之事十分准确。而当时,刘承范尚未开口,利玛窦已经深明来意,并表示愿意迁韶。《利玛传》这一段文字记录的事情仍在万历十七年的上半年,此为刘承范与利玛窦第二次交往。此事在《利玛窦中国札记》中亦有记录:

皇帝下令,刚死的官员其职务由临近的广西省总督接任,他是南京省人,姓刘。这个人因迷信而胆小到这种地步,以致他不愿住在前任的衙门中,要等把房屋连根铲平并用府库中的大量金钱修造一所新建筑。……事实上,作为我们的一个讲交情的敌人,看来很可能他决定要在我们的驻地为他建祠。……在写给岭西道的一封信中,新总督声称一些时间以来,他已经知道澳门的几个外国教士住在城里,他们把打听到的有关中国的一切事情都通报葡萄牙人。……按他信中所说,经过合法调查后,他确实掌握了这一切情况,并通知岭西道,要他或者尽快地把他们遣返澳门到他们的同胞那里去,或者让地方官把他们监禁在韶州城内,他们可住在那里的南华寺中。岭西道接到这封信时,他命令副长官代表他去劝神父们按命令到那座庙里去,而且他保证在总督任职期满时他们可以回复现有的居住地。……最后,他(刘继文)确实到了肇庆,任然决定要驱逐外国人,官员们这时提醒他说,这些洋人花了六百多金币修筑他们的房屋,在中国人看来这是一笔很客观的数字了。……他终于决定给他们五十金币,最多六十,然后把他们遣回澳门。副长官把这笔钱交给利玛窦时,利玛窦说他不能把一所奉献给上帝的房子出售……他坚持说,拿六百金币来换五十金币,简直是桩愚蠢的交易……这是一道发给地方官的强制性命令,把外国人尽快地从城里驱逐出境,遣返本国;这样做时,给他们六十金币作为他们房屋的代价,以偿付他们旅途的费用。副长官受派去执行命令,但他出自对神父的同情,不愿公布这个不幸的通知,就极力拖延……2

除了某些细节的不同,可以说刘承范所记与利玛窦所记的这一史实基本一致。其最大的不同处,中文材料仅记两广总督刘继文,驱逐利玛窦等人至韶州的动机只有一个,那就是担心潜居肇庆的外国人泄露明朝军队将要平定海盗、歼灭澳夷的军事行动的秘密。而西文文献则记录了刘继文驱利的目的有二,一是防泄密,一是想占据利玛窦在肇庆修建的房屋。1592年11月12日《利氏致罗马前初学院院长德·法比神父书》则讲得更明白:

1589年最后一次大灾难便落在我们肇庆的会院上,最后使我们丧失了它。主要人物即两广总督本人---刘节斋,因看中了我们会院的那块地,准备改建为

12

(明)李日华:《味水轩日记》,卷1,万历三十七年九月七日条,续修四库全书本,第30页。 (意)利玛窦、(比)金尼阁著,何高济等译:《利玛窦中国札记》,第221-227页。

他的生祠,并立他的像,因此他说得到消息,我们在这里犯下了许多可怕的罪,限三天之内必须离开中国。1

艾儒略《大西西泰利先生行迹》亦称:

其端州舊堂,劉公取為生祠,薄酬價於利子。利子力辭不受,劉公愈高之。

2

关于刘继文想霸占利玛窦肇庆房屋事,应非事实。时人称刘继文“历官三十年,所在流清惠名,自奉甚约,治家有规矩”3,“考满,与海瑞并称,天下清官第二”4。余以为,有“海瑞第二”之称的两广总督刘节斋,他不可能为占据利玛窦一所西式建筑而毁其清誉,故利玛窦所言很可能是心疑所致,刘承范所记刘继文驱利至韶的动机应更符合当时的历史事实5。

值得一提的是,《利玛窦中国札记》中并未注明“副长官”姓甚名谁,中文本的注释则将为刘继文处理此事的“副长官”考订成肇庆府同知方应时,很多研究者亦同此说。而据刘承范《利玛传》则十分清楚,处理此事的长官从头至尾就是刘承范一人,而且传文还称驱利玛窦去韶州事为当时军机要事,“即府道亦未及询,直以该厅慎密,故厚讬之”。也就是说,这件事刘继文仅与刘承范一人商量,其他人均不知道。所以此处的“副长官”不应该是肇庆府同知方应时,而应是刘承范。在《利玛窦中国札记》中,多次提到的“副长官”其实均应是指刘承范,而非方应时。只有后面称“肇庆副长官”时,才应是方应时。按照《利玛传》的说法,处理利玛窦驱逐至韶州的事件只有刘继文和刘承范二人,而《利玛窦中国札记》则涉及到四位人物:一是两广总督刘继文,二是岭西道黄时雨,三是肇庆副长官方应时,四是韶州长官助理。是利玛窦的记述将此事过程复杂化,还是刘承范的记述省去了岭西道和肇庆副长官的环节?我们不得而知。

是日,二僧亦赴軍門叩辭,且治裝行,塔中物一無所取,僅圖書數匣,出之几上,方移入舟中。軍門令人覘之,始知其所攜者,皆《六經》、《語》、《孟》及《性》、《鑒》、《史記》諸書,而他不與也。益深喜,複遣篙師送之,而二僧竟辭不受。蓋自是即入南華矣。

按:关于利玛窦等人离肇赴韶之事,《利玛窦中国札记》中亦有记录,但略有不同:

他们(利玛窦)要向刚巡视过的省份的总督辞行。这种正式拜访通常有盛大的仪式……以造成礼节的气氛。他随带所有的官员、文人和该城的警卫。江上布满了舟艇,两岸拥挤着观众,他们吹着各种乐器……神父们和几个朋友从教堂的窗户观看盛大的排场……官员们走上岸来,神父们被这个举动惊呆了,赶快出去按照一般社交和文雅的理解欢迎他们。官员一行进了屋,观赏屋里的

12 34

(意)利玛窦著,罗渔译《利玛窦书信集》上册,第111页。

《耶穌會羅馬檔案館明清天主教文獻》,第12冊,艾儒略《大西西泰利先生行跡》, 第203页

5

(清)贡震:(乾隆)《灵璧县志略》,卷3,《人物·乡贤》,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55页。 (清)沈葆桢:《重修安徽通志》,卷197,《人物志·宦迹》,续修四库全书本,第534页

刘明强《万历韶州通知刘承范及其<利玛传>》,载《韶关学院学报》,2010年第11期第2-3页已对此时进行了辨证,并否定了刘

节斋想霸占利玛窦仙花寺为生祠的说法。宋黎明《关于刘节斋逐利玛窦出肇庆的动机——刘承范《利玛窦传》读后(二)》(载《韶关学院学报》,2012年第9期)则提出了另一种说法,他认为刘继文是因为利玛窦坚持不传授黄白术而将其驱逐出肇庆。这种说法亦不具备说服力,在国家安全的大是非面前,作为一个边疆大吏,是不会为一己之私而因小失大的。

一切东西;图画、钟表、玻璃器皿以及他们看来新奇的一切东西。他们最喜欢利玛窦的博物馆,特别是它所藏的欧洲和中国的书籍……屋里的家具就被分掉了,有的留在肇庆,有的随身带走。地方官已定下了屋里的一切东西,通知离开的教士说,官员为他们旅行所准备的船只只到广州,不再往前走,利玛窦再返回去找副长官,后者通知他说,总督的命令必须照办,他不能加以改变。

按《利玛传》,利玛窦从仙花寺搬走的东西“仅图书数匣”,而且都是中文书籍。但 《利玛窦中国札记》则提到当时屋里的东西有“图画、钟表、玻璃器皿”,书籍则包括“欧洲和中国的书籍”,两者记录有差异。后来,两广总督刘继文改变了主意,又同意他们迁往韶州:

在这个特殊的场合,韶州的长官助理也在场,他是前来参见总督的。总督趁机告诉他说神父们要去那里(指韶州)居住,并把他们交给他保护,因为他要送他们到那里去。肇庆的副长官高兴地听说会谈成功,对于教团将留在中国并定居韶州感到欣慰,殷勤地把神父们安置在船上,付给他们外交文件为凭,送他们去韶州。他把神父们介绍给当时恰好在肇庆的韶州代理副长官,即长官助理,和他们一起去拜访他。当利玛窦见到他时,这位长官有点手足无措,半天没有说一句话。恢复了镇静之后,他对肇庆副长官说:“这一切是什么意思呢?就在昨晚我做梦看见了几个奇异的神,和我们庙里常见的不同。我深信这些外国传教士就是我梦里见到的人。”然后他转向利玛窦神父,客客气气跟他说话;从这时以后,每逢有事,他总是很慎重地处理他们在韶州的事情。除别的支持而外,每逢他们造访他的衙门(而这是常有的事),他就从他自己家里送给他们逐日的口粮。他还提出用他自己的船把他们从肇庆送到韶州,但因他们必须再等一天好接受六十个金币和证件,而他自己又不能延迟行期,便先走一步,在他们之前一两天到达。1

这里的“肇庆副长官”当即指方应时,而“韶州代理副长官,即长官助理”则应为刘承范。这里特别值得提出的是,德礼贤及中文本注释者又将此处的“韶州代理副长官”考订为韶州通判吕良佐。据(同治)《韶州府志》:吕良佐,钟祥人,万历十七年任韶州通判。因意大利原文将副长官姓名写作Liu Sanfu,考订者据此译为“吕三府”。“三府”者,通判也。此考据看似有理,实则大误2。Liu Sanfu并非“吕三府”三字的官话拼音,而是当时的粤语“刘承范”的读音,考订者不谙粤语,又未见刘承范《利玛传》,故现此大误。刘承范《利玛传》出,则知Liu Sanfu为刘承范之粤语译音明矣。

本来刘承范按两广总督的指示应陪同和保护利玛窦等人一同去韶州,但实际上刘承范先行一步,而未同行。1589年9月9日利玛窦《致澳门远东视察员范礼安神父书》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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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利玛窦、(比)金尼阁著,何高济等译:《利玛窦中国札记》,第232-235页。

(意)利玛窦、(比)金尼阁著,何高济等译:《利玛窦中国札记》,第235中译者注。林金水亦称“德礼贤《利玛窦全集注

释》第1卷第278页作‘吕三府’(lieo san fou),‘三府’非人名,而是指官秩。‘通判’较‘知府’为第三位府吏。《韶州府志》(光绪二年)卷4:‘韶州通判;吕良佐,钟祥人。十七年任。’所以本书据此人官秩、姓和任职时间将这位‘助理’考订为吕良佐。”参见林金水:《利玛窦与中国》,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27页注释3。

我们赶快自肇庆动身,并陪韶州的兵备道(即副长官)同去,由于没有知州,州政目前由他主持,而他是由都堂委托来保护我们,他已给我们通行证和肇庆兵备道(副长官)的一封信,肇庆也是一个没有知州治理的城市,我在肇庆曾给您报告过,他带我们安全地离开,他比我们早到韶州三、四天。1

《利玛窦中国札记》则称:

他们于1589年圣母升天节离开肇庆,在赴韶州的途中他们到达一个叫三水的地方,韶州河在那里从北面流入一条更大的河里。……他们一连八天一直向西行驶,来到一个地方,从那里经短途陆路,他们便到达南华寺。韶州长官

(刘承范)的仆人正在这一站等候着他们的到来。2

圣母升天节为每年的8月15日,可知利玛窦离肇的时间为1589年8月15日,到韶的时间应为1589年8月24日。而刘承范《利玛传》关于由肇庆赴韶州的过程极为简略,仅有“蓋自是即入南華矣”,并没有去韶州的具体时间。

居數日,予有香山之行,聲言查盤軍餉,實是則物色澳夷也。香山尹徐君迎而問曰:“大人此行,豈軍門令觀兵乎?”余曰:“惟查餉耳。”徐曰:“餉以餉兵,而特委大人,固知軍門指矣。”次日,余偕徐尹,親詣澳中,則見諸番皆鳥言卉服。即所稱操萬貲者,多文身斷髪,絕無他技。詢之皆中國之人,勾引而來,利其所有耳。徐尹曰:“職矢以百口,保其無他,且軍門軍餉,取給廣州者,每歲不下三十餘萬,皆自榷稅中來也。倘必欲加兵諸夷,必疑畏而不至,則此餉何從取足?又朝貢諸番,假令藉口而絕中國,九重之上,將有辭於此舉矣。竊以為寢之便。”余於是大書一聯於澳門曰:“帝德配天,萬里梯航輸上國;臣心如水,一泓星月照靈台。”徐尹深嘉之,而授諸梓。乃取該縣印,結連囘呈以上。其略曰:

伏睹皇明祖訓,有以四方諸夷,皆隔山限海,彼既不為中國患,而我輕兵以伐,不祥也。大哉王言,其萬世禦夷之高抬貴手乎?職至愚,不知海防至計,昨祇承憲令,躬詣香山,竊於議澳夷者,有慨於中焉:夫香山澳距廣州三百里而遙,舊為占城、暹羅、貞臘、諸番朝貢艤舟之所,海濱彈丸地耳。第明珠、大貝、犀象、齒角之類,航海而來,自朝獻抽分外,襟與牙人互市3,而中國豪商大賈,亦挾奇貨以徃,邇來不下數十萬人矣。頃當事者,睹澳夷日聚,或釀意外之虞?欲提樓舡之卒,驅之海上,豈非為東粵計深遠哉!顧東南島,惟日本鷙悍,祖宗朝嘗絕之。而占城諸國,世修朝貢。嘗詢之浮海之民,及商於澳門者,咸謂諸夷,素奉佛教,貿易毫髪不敢欺紿。彼酋長皆家累萬金,重自愛惜。乃樓舡將軍,謂擁旗提鼓,以靖海島,可大得志。諸褊裨之仕,慕諸夷珍寶山積,大創即可囊而歸之。事雖未行,而先聲已播,且有乘此詐嚇者。不知諸夷念此至熟矣。假令一旦出師,彼且漂海而逝,我軍望洋而返,意必恣意殺戮,偽上首級,海上益騷然矣。無乃為東粵生靈禍乎 ?近代為患者,莫如邊虜。我皇上俯從互市之請,二十年來垂槖臥鼓,以享太平之福。視往歲興兵之費,所省什伯,此其尤大彰明較著者也。獨奈何使款順之夷,望之而驚且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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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利玛窦撰,罗渔译:《 利玛窦书信集》,辅仁大学出版社,光启出版社联合发行,1986年,第91页, (意)利玛窦、(比)金尼阁著,何高济等译:《利玛窦中国札记》,第236页。

2009年翻刻民国甲寅本《刘氏族谱》之《利玛传》,原文作“自朝獻抽分,外襟與牙人互市”,此处标点疑误,“外”字上读,

“襟”字作副词“连带”解。

哉?是明珠、大貝,不飾朝夕,犀象、齒角不充玩好也。請膀之通衢,照常抽分,聽彼貿易,以安諸夷向化之心。毋弦虛聲,自相疑駭,而沿海弋舡,仍嚴為防守,斯備其在我以制之之道也。倘必以倭奴視諸夷,而曰“吾且為郭欽,為江統”,無論仰背祖訓,即視皇上互市之意異矣。云云。

時萬厯庚寅春莫也。奉軍門劉批據議,酌古准今,信為馭夷長策,即將批詞及申文警語,懸之香山、澳門港口泊舟緊要處可也。

按:传文称与刘承范同往香山查饷者为“香山尹徐君”,查(乾隆)《香山县志》,涂文奎,万历十六年(1588)任香山知县1,而此期间,并无徐姓者为香山令。余疑此处“徐君”当为“涂君”之讹,如是,则与刘承范同往香山者当为香山县令涂文奎。

刘承范奉刘继文之命,打着去香山“查盘军饷”之名,实则是“物色澳夷”,也就是要刘承范下澳去调查澳门葡萄牙人的真实情况,遂有刘承范与香山县令涂文奎澳门之行事,此不见于现存中西文献,为《利玛传》独家所载。这是一段极为重要的澳门历史资料,它介绍了当时澳门葡萄牙人多是“操万赀”的海上贸易商人,且“文身断发,绝无他技”,这些澳门葡人每年通过海上贸易给广东政府提供“每岁不下三十余万”的税饷。关于广东政府与澳门葡人得饷三十万,同时代的文献亦有记录。王临亨《粤剑编》称:“余驻省时,见有三舟至,舟各赍白

2

金三十万投税司纳税,听其入城与百姓交易。”因此,刘承范认为,不应该对澳门葡人采取军事行动,如对澳门用兵,澳夷“必疑畏而不至,则此饷何从取足”?刘承范的调查结论获得了香山知县涂文奎的支持,两人联名向两广总督刘继文回呈方略,请求两广总督出版告示,让澳门葡人“照常抽分,听彼贸易,以安诸夷向化之心”,而明朝兵备则应“沿海弋船,仍严为防守,斯备其在我以制之之道也”。刘承范的建议获得刘继文的批准,“酌古准今,信为夷长策,即将批词及申文警語,懸之香山、澳門港口泊舟紧要处可也”。万历十七年,两广总督刘继文变歼灭澳夷之方策为“以安诸夷向化之心”的经营策略,这一方针大政赖刘承范之《利玛传》得以保存。(光绪)《荆州府志》称:刘承范“在韶州条议香山澳事宜,洞中机要,上官重之。”(康熙)《监利县志》称:刘承范“在韶州,条议香山澳事宜,招携怀远,欢声动地,督台推重。”所谓“条议香山澳事宜”即指此也。这里还必须要指出的是,刘承范去澳门事应发生在万历十七年(1589)的上半年,但他与香山县令涂文奎联名向两广总督刘继文的报告书则是完成在“万历庚寅(1590)春莫”,而这一段话应该是刘承范记录其万历十七年事时插入的内容。

又越月,則利僧至韶陽請公、太守陳公,曰3:“蒙軍門命僧移居南華,敢不遵依,但寺僧皆椎牛嗜酒,大壞六祖之教,僧羞與為侶。且去府較遠,浮言易興,願移府城外光孝寺,以觀德化何如?”公素聞其美,即為之具陳軍門,軍門云:“前練兵廳,勘處諸番情由,招攜來遠,兩得其道,則蔡人皆吾人也,又何有於僧人哉?其欲移居府城也,或亦遠人慕義之誠乎?雖與之處可耳。”

4

寺在府城西河外,芙蓉山在焉,即六祖著《壇經》處,利僧取旁隙地居之。

按:此处的“练兵厅”当指刘承范。明代同知掌兵,同知公署称厅,故称刘承范为“练兵厅”。此处的“太守陈公”,即前面提及的“陈海楼公”,时任韶州知府。关于利玛窦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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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暴煜:(乾隆)《香山县志》,卷4,《职官》,中山文献丛刊,第306页。 (明)王临亨:《粤剑编》,卷3,《志外夷》,中华书局,1984年,第91页。 3

2009年翻刻民国甲寅本《刘氏族谱》之《利玛传》,原文此句作“利僧至韶陽請公,太守陳公曰”,此处标点有误。下面的话

不是太守陈公所言,而是利玛窦言。

4

原文作“譚經”,當為“壇經”,今改。

韶州知府陈奇谋的交往,西文资料亦有记录,1589年9月9日利玛窦《致澳门远东视察员范礼安神父书》:

(官员)劝我们或在南华寺住下,或在城中住也好,这样可做这城(韶州)官员们的属下。如此我去拜访了他们,并决定在韶州定居,这样他们也知道如何报告他们上级的官员,有关我们住在这里的事。又派遣了一位书记官和司法官,陪我立刻进去,先给我奉茶,又在他家中请吃点心招待我。我去拜访他们时,大群人涌来,他们听到了我们在肇庆所做的事,不愿让我们到远方去,所有的官员都以礼相待,并以茶点招待我。1

裴化行《利玛窦神父传》关于这一次的拜访记载稍异:

韶州知州忽然表示亲切,这里边也不排除隐藏着某种好奇……他们到达后三天,9月1日,知州宴请他们,神父们首先表示抱歉:不能出示自鸣钟,因为还没有装好,只给他赠送了衣料、玫瑰香精等等,也没有三棱镜。2

可知利玛窦与韶州知府陈奇谋的交往应在1589年9月1日,陈奇谋设宴接待了从肇庆北上的神父。《利玛传》中“又越月,則利僧至韶陽請公及太守陳公”即是指这一次见面。这是利陈的第一次交往,而此处的“公”均指刘承范,这是刘承范与利玛窦的第三次交往。关于利玛窦迁至韶关,先至南华寺,后移光孝寺,又在光孝寺旁隙地建教堂事,西文材料亦有详细记录。《利玛窦中国札记》称:

幸好,在这个特殊的场合,韶州的长官助理也在场。他是前来参见总督的,总督趁机告诉他说神父们要去那里居住,并把它们交给他保护,因为他要送他们到那里去。肇庆的副长官高兴地听说会谈成功,对于教团将留在中国并定居于韶州,感到欣慰,殷勤地把神父们安置在船上,付给他们外交文件为凭,送他们去韶州。他把神父们介绍给当时恰好在肇庆的韶州代理副长官,即长官助理。……到达后,头一个要拜访的是副长官,利玛窦向他报告说,寺院似乎根本不适合他们居住。它离城太远,也离知识阶层和官员们太远,而他们习惯生活在这些人当中,犹如在他们同侪之中一样。他解释说,这些寺里的和尚声名狼藉,跟他们住在一起很不安全,他的教规和有关教规的书籍也和他们的全然不同。……在副长官的邀请下,他们便去拜访当地的官员,官员们表现的彬彬有礼,比肇庆的官员更有过之。他们的友好接待,可能是由于官员们知道神父是应副长官之请而来的,也可能是由于他们知道神父实际上要比他们更懂中国礼节和中国语言。神父们在寻找地方修建房屋时,他们被告知要把全部行礼都搬到西边的河对岸另一座光孝寺里。

就在刚提到的那座寺旁,有一大片空地,适于教团的各种需要……第二天,副长官到寺里拜访神父们,他们便指定要那块地,他也认为这是很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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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玛窦著,罗渔译《利玛窦书信集》上册,第95-96页。

《利玛窦文集》第2卷第86页。转引自裴化行《利玛窦神父传》,商务印书馆,1998年,第135页。

寺里的方丈和其中的居住人提出种种理由说明他们为什么不能被剥夺自己的土地。他们不愿意让传播不同教义的外国人住得离他们那么近。副长官不理睬他们的反对。反之,他书面通知总督说,外国教士不愿意住在南华寺,正请求得到河西岸村外韶州的寺院附近的一块空地。1

西文资料关于此事记录,明显详于《利玛传》;但在介绍利玛窦韶州建教堂之隙地时,中文材料有“寺在府城西河外,芙蓉山在焉,即六祖著譚經處”,据(同治)《韶州府志》:“光孝寺:在河西。唐开元二年,僧宗锡建,名开元寺,又更名大梵寺。刺史韦宙请六组说坛经处。”2同书又称“芙蓉山:郡西五里。相传山旧有芙蓉得名。”3此为西文材料所无。上段西文资料记载利玛窦向刘承范所报告的文字与《利玛传》所载内容基本一致,《利玛传》称南华寺“僧皆椎牛嗜酒,大壞六祖之教”,即是《利玛窦中国札记》中的“这些寺里的和尚声名狼藉,跟他们住在一起很不安全,他的教规和有关教规的书籍也和他们的全然不同”,文字不同,内容近似,可证《利玛传》所载史料之真实。《利玛窦中国札记》中十分详细地记录了韶州副长官(即刘承范)与利玛窦之密切关系,包括在政治上对西教士的保护及经济上对西教士的援助。这些资料,又为《利玛传》所缺。

以本年九月九日建八方高閣一座,上懸木(疑为“沐”)天樓,刻七星,因取予過端州詩“少為七星留”之句,以為懺。閣凡三層,上祀天主母,中祀天主,他無祀焉。又精舍數間,所藏皆《六經》正學,《子史》諸書,求其手自翻譯者,獨《大灜全圖》耳。

按:关于韶州教堂的建设,西文资料亦有记载。《利玛窦资料》第一卷记载:

在获得吕良佐(应为刘承范)口头承诺的次日,利玛窦请来四条街头的老者做中人,丈量光孝寺附近的一块地。这块土地长十一丈,宽七丈,中有一鱼塘,塘边树木成荫,中人开价七十两银子,利玛窦以自己是总督的客人为理由,要求降价,最后以十两银子成交。银子交给光孝寺和尚,然后买卖双方和中人往见吕良佐,吕良佐要求签署契约。此事发生在10月初 …… 10月下旬利玛窦病愈后拜访吕良佐,继续打听肇庆方面的消息。肇庆换了新知府朱天应,作为耶稣会士的老熟人,他为总督起草一个公文说:“天竺僧”可以居住在韶州城外的光孝寺内,也可以建造自己的寓所和寺庙。10月30日利玛窦拜访吕良佐,后者出示了来自肇庆的公文,利玛窦逐字抄录。韶州寓所在短时间内建成,不是肇庆的西式二层小楼,而是中国式的平房,但屋檐是西式的。4

《利玛窦中国札记》称:

12

(意)利玛窦、(比)金尼阁著,何高济等译《利玛窦中国札记》,第235-241页。

(清)额哲克:(同治)《韶州府志》,卷26,《古迹略》,成文出版社,1966年,第535页。 3

(清)额哲克:(同治)《韶州府志》,卷12,《舆地略》,成文出版社,1966年,第250页。 4

(意)德礼贤:《利玛窦资料》,第1卷,第293页。利玛窦自夸这个寓所比肇庆仙花寺“好得多”。(《利玛窦信函》,第

161页。)转引自宋黎明:《神父的新装---利玛窦在中国(1582-1610)》,第63-64页。

与此同时,传来总督允许他们占有那块地皮的命令,于是副长官发给必要的证书,批准了所有权。不久以后,他们就着手修建住宅。……这时候,他们不停地在修建教堂,尽可能加速工程,因为他们感到住在寺里很不方便,为了避免敌意的职责,也为了防止官员们在室内举行宴会,所以这所房屋是按照中国式样设计和建造的,只有一层楼。房屋完工后,下一步是在附近盖一座宏大精美的教堂。1

1589年9月9日利玛窦《致澳门远东视察员范礼安神父书》称:

首先我们来到一个近郊,那里有桥和房舍,而在另一边有一块土地,像是“出租地”,它比我在肇庆所有的土地大两倍,完全正方形。……官员们看过我们肇庆的房舍,就说:“他们自己会建,他们有技巧。他们如果在这里建一间西式屋子真给我们全城增光不少”,所以他设法使我们造一所像肇庆一样大的西式房子。2

裴化行《利玛窦神父传》则称:

利玛窦迅即促使新建筑开工兴建,地皮为长方形,长33米,宽27米,比肇庆的地皮大两倍。背后一个小树林环绕着产鱼的池塘,略加整治,可以作为休息的场所。在收到范礼安神父拨予的补贴之前,早在10月4日或5日,就动工了。吸取过去的教训,他们避免引起外界的注意,或假人以口实,让文人可聚众闹事,因此,房子没有楼,窗子开向后花园,建筑的样子几乎完全是中式的,只有小教堂面积大些……见他们这样朴素,友好的知州有些失望,不过,得助于范礼安神父拨给的充裕款项,房屋很快就全部完工了。3

对比西文资料可以看出,关于韶州住院和教堂建筑的时间,中西记录略同。《利玛传》称万历十七年“九月九日建”,万历十七年九月九日西历为1589年10月17日;据裴化行神父的西文资料称“10月4日或5日,就动工了”;而据德礼贤《利玛窦资料》韶州住所动工的时间应在10月30日后,三者的时间都有些不同。关于建筑的形状,西文德礼贤记录最详细,“不是肇庆的西式二层小楼,而是中国式的平房,但屋檐是西式的”;而《利玛传》则云“建八方高阁一座”,“阁凡三层”,而且还记录建筑上端有一沐天楼,楼刻七星,是取刘承范诗“少为七星留”之句,利玛窦建韶州住所以刘承范的诗为名,如果这一记录不是刘承范吹牛的话,则可反映利玛窦与刘承范关系至为密切,此亦为西文资料所缺。一为平房,一为三层楼房。虽然双方均载该建筑为中式,但其楼层差异悬殊太大。中文资料对于教堂和住院还有更详细的记录,“上祀天主母,中祀天主,他無祀焉。又精舍數間,所藏皆六經正學,子史諸書”,此为西文资料所无者。

《利玛传》还称“求其手自翻譯者,獨《大灜全圖》耳。”这里的《大灜全图》,即是利玛窦1584年在肇庆翻译绘制的《山海舆地图》。 1584年肇庆刊印的《山海舆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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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利玛窦、(比)金尼阁著,何高济等译:《利玛窦中国札记》,第241-242页。

(意)利玛窦著,罗渔译《利玛窦书信集》上册,第97页。

(法)裴化行:《利玛窦神父传》(上册),商务印书馆,1998年,第137页

是由利玛窦绘制、肇庆知府王泮本人亲自督促刊印,是第一幅近代意义上的汉文世界地图。当时刊印的地图是把它作为重要的礼品赠送给中国有地位的人。据目前所知,最早见过或获得此图的有南雄同知王应麟、广东省兵备道及一位文人1。据《利玛传》则知,刘承范亦是最早见过《山海舆地图》的中国士大夫之一。然将《山海舆地图》称为《大灜全图》,则首见于刘承范之文焉。据徐时进万历二十八年(1600)写的《欧罗巴国记》称:

利生入中国,即束发加栉,即习汉音,能汉言。即攻次仲书,以所携《大灜全图》译而示人。2

据万历三十九年(1611)成书的《千一录》亦称:

而與之遊者,言其人(利玛窦)醇謹無他,不應作偽。入中華未甚久而儒服漢語,楚楚佳士,貌稍似色目人耳。譯其所謂《大灜全圖》,言天地形圜如瓜也,而里數度數可稽不謬,非若鄒衍談天,齊諧志怪,荒唐無當者3。

刘承范所见《山海舆地图》应该是现存最早之记录,而刘承范不称《山海舆地图》而称《大灜全图》,则很有可能该图最早之名即为《大灜全图》,故直到万历三十六和三十九年时,徐时进和方宏静仍称该图为《大灜全图》。《利玛传》出,则知《山海舆地图》又多一个早期译名矣。

予與陳堂翁詰之曰:“吾中國世傳,謂達摩西來,人稱阿彌陀佛,故禮佛法者,必尊三寶。唐元荘,白馬駝經,亦自西番來,自是支流派演。稱佛藏經者,幾汗牛充棟。爾為西僧,獨曰不然。毋乃學於墨氏,而不從其教乎?”曰:“西番諸專城之國,不下二伯有奇,今所稱阿彌陀佛,或係他國教主,我歐羅巴國無是也。惟以天下之至稱者,莫於天蒼蒼之表,惟神主之,而此神實生於此母,故本國止祀一神。若曰‘見象作福多’,則念不專矣。”曰:“何以知之?”曰:“下國相傳,自有典故。”及視其象繪在玻璃板中,非金非玉,然鬚眉眼目,俱覺微動,真神物也。及詢其書所自來,曰:“吾遠遊上國,直為數卷書耳。始一譯而之占城,又厯數十國,無過吾心者;乃再譯而之暹羅,又厯數十國無當吾心者;乃三譯而之真臘;四譯而之琉球,五譯而之福島,計所適國,凡百有奇,為時則十年徃矣。然竟未睹挾書者。問之道路,皆盛稱廣城,故專覓鄉道,盡譯漢音,乃徐徐入廣。至睹坊間書籍,大契吾心,恨獨不識漢字耳。遂謀之主人,專求明師?翼日,果有秀士至,且問且答,曰‘聞僧欲求明師乎?’曰:‘《六經》須得一師,《四書》諸史共一師,可也’。秀士曰‘天下止有《五經》安得有《六經》?此是人紿汝耳’。曰:‘汝新會道學陳白沙詩傳入我國,有‘《六經》仁義沛江河’之句,豈此詩亦妄乎?’遂不答而去。越數日,則有余師矣。三年間,朝夕思繹,遂盡得諸書之趣。官長士夫及俗輩來訪者,多苦無暇晷,乃避之肇慶,今不得已而處於韶陽,或亦安身立命處也。”予與陳公聞之,遂嘉賞曰:“如僧所言,蓋振古異人也,豈特彼所謂豪傑之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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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利玛窦著,罗渔译《利玛窦书信集》上册,第60页、70页。 (明)徐时进:《鸠兹集》,卷6,《欧罗巴国记》。 3

(明)方宏静:《千一录》,卷18,续修四库全书本,第371-372页。该书方宏静自序为万历三十九年完成。

按:此处“陈堂翁”亦指陈海楼,即韶州知府陈奇谋。这是利玛窦与陈奇谋的第二次交往,与刘承范的第四次交往,刘承范与陈奇谋就利玛窦为西僧而不信佛教“乃學於墨氏”之事向利玛窦提出诘问,利玛窦就此问题做出了极为巧妙的回答。这一段对话在《利玛窦日记》中没有任何记录和表现,可以说明利玛窦早在韶州时期就已经开始对佛教持否定态度,并介绍了欧罗巴天主教与佛教的不同。《利玛传》中的这些记录可以增添一些早期中西文化交往与碰撞的内容。在这段文字中,还介绍了教堂中的西方绘画,称这些绘画人物“鬚眉眼目,俱覺微動,真神物也”。早在肇庆时期,教堂内的西方绘画早已引起当地民众的关注。1585年10月20日利玛窦《致罗马总会长阿桂委瓦神父书》称:

在肇庆,我们这座房舍的位置非常优越,很快名闻遐迩。我们许多东西,他们无不感到新奇,如三棱镜、圣像等。1

1585年11月10日利玛窦《致拿波里马塞利神父书》称:

因此我们也成了参观的对象。有的是来看我们房屋,尚有来西欧式圣像的,有看洋书的。2

所以,他们希望欧洲方面给他们经常寄来一些西方的圣像画。1584年1月25日罗明坚《致总会长阿桂委瓦神父书》称:

因此谨盼神父速觅一架钟表,一些铜板印刷的精美圣母与救主的圣像,这是中国官吏们所希望的再寄来一些有关信仰奥迹的绘画,这样很容易理解介绍给他们,中国人是甚喜爱看图画的。3

刘承范所见之绘画当即欧洲寄来的圣像画。

刘承范与陈奇谋又进一步询问利玛窦的书是从哪来的,利玛窦之回答则更为巧妙,他的回答有两层意思:第一,他从欧洲到中国来,其间经历了十年,数十个国家,均未见有携带书籍的人,在旅途中询问到只有广州城多挟书之人,遂得以入广。并称到中国来“直為數卷書耳”,用这种表达方式来讨中国士大夫之欢心。第二,表明自己学习汉字、研究中国经典之勤勉与功底。一方面,他向中国文人学习汉字与中国文化;一方面,表现其在学习中国经典中的精湛识见。但《利玛传》这一段话存在一些问题,利玛窦称他来华之前所经历的国家一为占城,二位暹罗,三为真腊,四位琉球,五为福岛。福岛,据《职方外纪校释》:“据当时的地理知识,认为最西段的陆地为福岛(Fortunate Is.),即今非洲西北岸外大西洋中的加那利群岛(Canary Is.)。4”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福岛”不应该是最后所至之处,应在所经历国之首;二是利玛窦除可能到过福岛和占城外,从未到过暹罗、真腊、琉球。如果刘承范记载这一段与利玛窦的对话是真实的话,则证明刘承范记录此事时出现了一定的误差。还有一种可能是,利玛窦所讲是整个耶稣会士东来的行程和经历,而非专指他个人。

《利玛传》中关于利玛窦与秀士《五经》与《六经》之辩,特别是他提到利玛窦征引陈白沙“《六经》仁义沛江河”的诗句,如果不是刘承范杜撰的话,那就足以反映利氏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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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利玛窦著,罗渔译《利玛窦书信集》上册,第69页。 (意)利玛窦著,罗渔译《利玛窦书信集》上册,第76页。 3

(意)利玛窦著,罗渔译《利玛窦书信集》下册,第457页。 4

(意)艾儒略著,谢方校释:《职方外纪校释》,中华书局,1996年,第30页注释7。

习中国经典之深。这一段对话,虽然在西方资料中没有记录,但关于利玛窦研习中国经典之事,西方文献多有记录,裴化行《利玛窦神父传》称:

欧洲传教士们循序渐进地研读中文经典。为便于他们的学习,利玛窦用拉丁文翻译了《四书》,还加上许多注释。中断七八年之后,他自己又勇敢地研习中国典籍,指导他的是一位业务精通的老师,一天上课两次,奋力阅读“他不能全懂”的书籍,甚至还做作文。……《四书》,简言之,只是大学生用的初级课本;更受尊崇得多的还是孔子改编的四部古书,加上按传统说法是他自己撰写的第五种。这叫做“五经”。……他自己在一位业务精通的老师帮助下,认真全部加以用心研习。……利玛窦按照自己的思想习惯,以摒弃诠释而试行不经媒介直接进入原文的方式,不知不觉开创了一种富于成果的运动。1

邓恩《从利玛窦到汤若望:晚明的耶稣会传教士》一书中也称:

现在他使自己适应了一位能干的老师,努力学习中国的经典名著。就是通过这些年在韶州的学习,利玛窦渐渐能够区分早期经典儒家学说与后来朱熹学派文人对其所作的注解和诠释之间的不同。这些注解和诠释确定了信儒学的特征,而被当时的社会视为正统学说。由于确信中国早期的儒家学说已经被武断地嫁接上了当代儒学一成不变的唯物主义,利玛窦开始在古代儒学经典著作中寻找儒学与天主教的接触点。他在关注他所阐明的结论时,显示了他的学者的思维方式。现代的学识被他加在了对早期的儒学的主要立场的分析上。但是这一点是确定的,即在一些主要观点上,天主教与早期的儒学是不一致的。2

正因为利玛窦对于中国经典的研习与认识之深,所以刘承范与陈奇谋对利氏十分赞赏,称他为“振古異人”,而不是一般所谓的“豪杰之士”也。然而,据1592年11月12日《利氏致罗马前初学院院长德·法比神父书》称:

我仍致力于研究中国文学,因为不易学习,所以迄今很多书尚不能读;其原因固然是由于许多事要做,另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缺乏老师,基于不少因素,他们往往做一、二年便离去了。3

这是利玛窦亲笔所记,应该是真实的。这就是说,在1592年之前,利玛窦的中国经典的学习并不是那么精湛与深入。刘承范与陈奇谋对利氏的赞赏应该是出于对一个外国人学习中国文化而得出的偏颇之语。

無何,南雄司理渭南孫公,以公事過韶問余曰:“貴治有西僧乎?”余曰:“然”。“精書史乎?”余曰:“書雖有,精不精,非所知也。”孫遂與余造之。孫業《詩》,以《蒸民》《元鳥》章問。余業《易》,“以易與天地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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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裴化行:《利玛窦神父传》上册,第161-162页

(美)邓恩著,余三乐、石蓉译:《从利玛窦到汤若望:晚明的耶稣会传教士》,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18-19页。

利玛窦著,罗渔译《利玛窦书信集》上册,第108-109页

章問僧,皆能言其旨。孫目余笑曰:“余兩人各治一經,而僧兼之,寧不見笑於彼乎?”遂揖去。蓋自是僧之名重矣。諸達官過韶間,有不入城而獨謁西僧者。

按:此处“南雄司理渭南孫公”当即南雄府推官孙玮1。这一段文字,记录了南雄推官孙玮与刘承范对利玛窦的一次拜访。孙玮为明中后期南都名臣,关于他与利玛窦的交往,未见其他文献有载,《利玛窦日记》中亦未提及。而这一次刘承范对利玛窦的访问,则是刘承范与利玛窦的第五次交往。这一次拜访,实际上是两位儒学专家对利玛窦进行考试,一人考《易经》,一人考《诗经》。考试的结果是利玛窦“皆能言其旨”,反映了利玛窦儒学经典精研之深。用孙玮的话说,“余兩人各治一經,而僧兼之,寧不見笑於彼乎”?这一华儒考西儒之趣事,赖《利玛传》得以保存。从此后,利玛窦在韶州名声大震,以致“達官過韶間,有不入城而獨謁西僧者”。

关于利玛窦在韶州的影响,西文资料亦有记录。《利玛窦中国札记》称:

欧洲教士的声望吸引了该镇附近地区的所有显贵人物,这里的官员再度表现得比他们的肇庆同僚更为彬彬有礼。他们当中很多人都发展成为好朋友……正是通过他(瞿太素)的工作,神父们才和一位军官叫做兵备道(Pimpithan)的并和他的同乡新上任的韶州长官都结成好友。其他当地的友谊还有知县和他的幕僚,再远一些的还有南京巡抚……有了这些达官贵人作为保护人,事业得到了发展,困难也减少了。2

裴化行《利玛窦神父传》更称:

利玛窦名声远扬,被说成身怀无数奇技异能,所经之处,人山人海,都以一睹为快……从1589年底开始,一小群官员效法瞿太素,常与利玛窦交往,不仅韶州全体官员无一例外(以及他们的子弟)去拜会神父们,去往居留地的还有若干人士:除了三衙外,还有兵备道、新任知府、知县、临府南雄的知府,以及同知王应麟。从英德小城,知县苏大用,只要诣府公干,也必定来看望利玛窦。3

中西文献记录完全一致,可以证实《利玛传》记录之真实。

所攜有銅人刻漏二,別為密室藏之,其機發一,懸之梁上。日有十二時,每時至,則銅人之司時者,起而一擊於某時上,其聲巨。時有八刻,每刻至,則銅人之司刻者,起而一擊於某刻上,其聲細。中間消息流動,非他人所能識。又有渾天儀二,一以測天,一以測地,一以測山川河海。如雲天有九重,自第一重至第二重,該若干度,算若干里。自某國至某國,該若干度,算若干里。餘皆執至,以坐照之。吾初未甚信,因指所對皇岡山,而命之曰:“汝試度寺門至山頂,相幾何?”僧執儀而睨視之曰:“若干,若干。”乃命左右取麻線數縷,牽至山頂,以僧所定步弓較之,無毫髪爽。又有奇石一,約一尺五寸許,光明瑩徹,若水晶然,而溫潤過之。仰照之,則日星辰無不垂象;俯照之,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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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余保纯:(道光)《直隶南雄州志》,卷三,《职官》,台北:成文出版社,1967年,第58页。 (意)利玛窦、(比)金尼阁著,何高济等译《利玛窦中国札记》,第241页、248页。 3

《利玛窦文集》第2卷,第82页、87页、212-214页。转引自裴化行《利玛窦神父传》,商务印书馆,1998年,第145页。

山川湖海無不深列。其最妙處、又能解觀者意,現出本省名勝。如陳翁浙人,欲見西湖則西湖,欲普陀則普陀。予楚人欲衡岳則衡嶽,欲鶴樓則鶴樓。其神妙有如此者。會有家京師者,請見皇宮。則止之曰:“萬里君門,豈易窺。”遂函收之而罷。

按:关于早期肇庆、韶州自鸣钟的记录有:1582年8月7日,利玛窦来到澳门,并从印度带来一架漂亮的欧洲制造的带有齿轮的大机械钟。他来华之前曾在罗马学院学习过钟表的制造1,1582年12月,罗明坚、巴范济携带三棱镜和机械钟等礼物送到肇庆,两广总督陈瑞非常喜欢,把他们安排在城关东天宁寺。1583年1月4日,罗明坚调准那架铜质机械钟,装好了专门配置的钟罩和各种花饰,把欧洲的24小时制改为12时辰制,将阿拉伯字换成中国字,每天分成100段,每段分成100分,以符合中国人的习惯。2后来利玛窦进京,所献自鸣钟:

大钟鸣时,正午一击,初未二击,以至初子十二击。正子一击,初丑二击,以至初午十二击。小钟鸣刻,一刻一击,以至四刻四击。3

徐时进见到了利玛窦带进北京的两架自鸣钟,称:

所携有自鸣钟,大小各一。余所睹其小者,钟悬以亭,亭制稍匾,高八寸,广六寸。钟有鸣刻者,有鸣时者,制似鐻,并悬于亭之脊下。施关机如车轮,凡三五填亭中。而以二晷托于亭门之外。一银色,按刻。一金色,按时。门列十二时,时间列刻,如《周易》圆图。两晷密移其上,骤谛之,不可见,如日之靡旃,亭中有声,的珰无已,时静则可闻二步外,然非钟声也。钟之鸣刻者,度一刻一击。余所听在酉戌之间,其度而交戌八击,有顷,又鸣一声,则戌一刻。戌之中九击,度亥十击,亥之中十一击,度子十二击。其击数多者,皆鸣时钟自击之。然子之中止一击,渐而益,以十二击为止,自相回旋也。声甚清越,可人耳,静则闻于二十尺外。阳至之半律灰飞管,岁序之可验良不诬。而准刻准时,简于吾所谓壶漏,亦巧矣。4

《利玛传》所记录的韶州“铜人刻漏二”,应是两架改制为十二时辰的铜自鸣钟。据《利玛窦信函》:

三天后利玛窦与麦安东拜访吕良佐(应为刘承范),兵备道留他们在府上用饭,并询问他们是否有自鸣钟。利玛窦做了肯定的回答,但称需要修理才能让自鸣钟运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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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裴化行:《利玛窦神父传》上册,第50页

(法)裴化行著,蕭濬華譯:《天主教十六世紀在華傳教志》,下編,商務印書館,1936年,第208頁。 3

(清)稽璜:《钦定续文献统考》,卷109,《乐考》1,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6页。 4

(明)徐时进:《鸠兹集》,卷1,《欧罗巴国记》,“国家图书馆”(台北)藏万历间刻本,第11-12页。 5

《利玛窦信函》,第144页。 转引自宋黎明《神父的新装——利玛窦在中国[1582-1610]》,第62-63页。

关于浑天仪的介绍,据《坤舆万国全图》,利玛窦在其卷首即有《天地混一说》一文,此图虽绘制于万历壬寅(1602),但实则根据肇庆时期刊印的《山海舆地图》而修定重刻。可见,利玛窦在肇韶之时即介绍过浑天仪。《利玛窦信函》称:

韶州的官员都希望利玛窦留下,一个察院知道利玛窦在肇庆的底细,不厌其烦地追问利玛窦是否善点金术。利玛窦费尽口舌地说明他是一个伟大的天文学家和宇宙学家(cosmografo),可以绘制世界地图,在肇庆时就曾亲手绘制《山海舆地全图》。该官员要求利玛窦带一个浑天仪(sfera)给他,看后归还。1

《利玛窦中国札记》称瞿太素跟随利玛窦学习数学:

他(瞿太素)日以继夜地从事工作,用图标来装点他的手稿,那些图标可与最佳的欧洲工艺相媲美。他还为自己制作科学仪器,诸如天球仪、星盘、象限仪、罗盘、日晷及其它这类器械,制作精巧、装饰美观。他制造用的材料,正如他的手艺一样,各不相同。他不满足于用木和铜,而是用银来制作一些仪器。2

《利玛传》中记录了刘承范命利玛窦当面测量光孝寺寺门至皇冈山山顶的距离,利玛窦持浑天仪用几何法则测出了两地的距离,“乃命左右取麻線數縷,牽至山頂,以僧所定步弓較之,無毫髪爽”。皇冈山,在韶州城北。据(同治)《韶州府志》:“皇冈山,郡北三里,连接貂蝉石,绕出笔峰之后,高峻端整,俨如屏障。”3运用几何的原理,测量从光孝寺门至皇冈山顶的距离,最后用麻线丈量得出的结果“無毫髪爽”。这一记录,反映了利玛窦早期在韶州真实的科学实践。这次刘承范考利玛窦测量光孝寺门至皇冈山顶距离之事,当为刘承范与利玛窦的第六次交往。此事西文资料无载,《利玛传》可补西文记录之缺。

关于利玛窦韶州教堂的奇石记载,徐时进《欧罗巴国记》中也有记录:

又有一石,长数寸,似水晶,以横于目仰视之,地面上物尽倒悬,而色鲜丽绝奇;凭高俯旷睹,愈远愈奇。4

支允坚《梅花渡异林》亦载:

有玻璃石,一照目前,即枯木頹垣皆現五色光。5

此“奇石”似水晶,疑即玻璃石,亦当即三棱镜也。据《利玛窦神父历史著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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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玛窦信函》,第139-140页。转引自宋黎明《神父的新装——利玛窦在中国[1582-1610]》,第61-62页。 (意)利玛窦、金尼阁著,何高济等译《利玛窦中国札记》,第247页。 3

(清)额哲克:(同治)《韶州府志》,卷12,舆地略,第249页。 4

(明)徐时进:《鸠兹集》,卷1,《欧罗巴国记》,“国家图书馆”(台北)藏万历间刻本,第12页。 5

(明)支允坚《梅花渡异林》,卷4《時事漫記》,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第23-24页。

(1585年)孟三德拜访王泮,赠予王泮梦寐以求的三棱镜。三棱镜让王泮改变了主意,他私下同意孟三德居留在肇庆,但其他任何人不得前来。1

《利玛窦资料》记载:

1591年春节期间,利玛窦在寓所展出了一个来自新西班牙(墨西哥)的天主像、三棱镜等,观者甚众。2

三棱镜在阳光照耀下可以出现各种各样的景色,但在刘承范笔下,此处之“奇石”则被刘承范渲染出了更加玄妙神奇之功能。

明年元夕,市中酒徒數人,至寺遊玩,借觀神物,意恃酗酒,即可攘而有也。時二僧方與諸文學談經閣下,謂酒人曰:“汝誠欲我衣缽,但拜天主老爺,可任意攜去。”數人方下拜,忽聞閣上大響一聲,各門盡合。即八方窗櫺無一得開,其宮室機法之妙,大率類此。數人俯伏地下,若綑縛然,牢不可脫。次日,曲江縣令至彼處拈香,諸酒徒將責治之,二僧因請代責,乃罷。令遂為之請於府道,出示嚴禁,二僧惟束之高閣,絕不張掛。曰:“恐人謂和尚假府道勢,以恣恐嚇也。

按:此处“明年”当指万历十八年(1590),“元夕”当指正月十五元宵节之时。此处“曲江县令”当指万历十二年出任曲江知县的福建长汀人张履祥3。这一段传文记载了利玛窦居所和教堂受韶州民众袭击之事,关于韶州民众袭击利玛窦教堂,《利玛窦中国札记》亦有记录:

利玛窦渴望传播基督在大地上所点燃的火焰,就决定在中国阴历新年的节日上给老百姓看点新东西。他有一座美丽的、从西班牙送给他的立像;我们在前面提到他。直至这时,它一直被藏在教堂室内,没有公诸于世。教堂已有立像和灯烛作为装饰,为了增进百姓的虔诚和信仰,他便决定把这座立像放在教堂的祭坛上,使人们可以完全看清楚它。群众听说这件事,便从四面八方前来瞻仰它,但住在附近的人却根本不乐意在节日场合有这种特殊精神的表现。一到了晚上,他们就不断向房屋掷石头。然后他们躲到路边,隐藏起来,直到屋里的人出来制止进一步的破坏。他们看不见一个人,但他们刚一回到屋里,暂时停止的投石就变得比此前更加猛烈。

不几天长官便来拜访他,交谈时,长官问起教团的情况,于是瞿太素大谈受害的事,把袭击教堂的事详细地告诉了他……他(指长官)的怒火更大了,马上下令把所有当地捕快头领都召来见他……派他们去抓凶犯,命令把凶犯带到公堂,不得迟误,按罪受刑……这时两个想在晚上投石头的青年走过来,仆

1

(意)汾屠立:《利玛窦神父历史著作集》,第2卷,第435页。转引自宋黎明《神父的新装——利玛窦在中国[1582-1610]》,

(清)额哲克:(同治)《韶州府志》,卷四,《职官》,成文出版社,1966年,第75页。因张履祥下任刘文芳为万历十九年

第37-38页。 2

(意)德礼贤:《利玛窦资料》,第1卷,306页。转引自宋黎明《神父的新装——利玛窦在中国[1582-1610]》,第68页。

3

出任曲江知县,故推之万历十八年到利玛窦居所者为张履祥,而非刘文芳。

人抓住他们,把他们交给正在为难的捕快,准备送给长官……两个孩子的父亲走投无路,便去找利玛窦,卑躬屈膝地哀求他宽恕他们的儿子,声称他们年幼无知,求他不再追究。利玛窦心平气和地向他们说明了已经造成的损害,告诉他们说,他决无意控告任何人,或使任何人受到惩处。1

西文资料记载此事极为详细。虽然《利玛传》与《利玛窦中国札记》所记为同一件事,即万历十八年农历新年节日上发生的一场韶州教堂遇袭事件,但双方记录的内容却大不相同。而且中文注释本称处理这一事件的“长官”为韶州知府谢台卿,林金水与宋黎明亦同2。但《利玛传》则明确为曲江县令张履祥处理此事,疑上述学者有误。《利玛传》所录韶关教堂内“机关”之事不可信,很可能是因为滋事之人被教堂的仆人抓捕,坊间故意传出教堂内有机关之传闻。因刘承范不是当事人,他又是从传闻中得知信息,所以其记录玄而又玄。但记录利玛窦处理滋事者的态度,中西文献基本一致,亦可证《利玛传》记录这一次事件基本属实。

辛卯五月朔二日,二僧入敝署求見,因謂曰:“老爺不久當有遠行,但要歡然自得,絕莫憂煎”。予知其為休官兆也。即應之曰:“吾何所憂?但慮嗣息耳。”曰:“老爺念念好生,即如香山一行,全活不啻數萬,上天已昭鑒之。公子須在六十之外,此時且不必望。”予細叩之。曰:“老爺遂於《易》者,唯‘乾天也’一章,最宜熟玩,老爺子女多在其中,終始不脫此數。”余不省所謂,遂辭之而去。是年七月,余果以黔中人言,掛冠還里。二僧相送,謂余曰:“爺行後,亦欲治裝遊兩都,厯各省,備觀皇明風教。俟老爺八十後,僧尚有緣適楚,又當圖一良晤,祈留一言教之。”余曰:“汝之見識,高出凡庸一等,何待余言。惟天下之寶,當與天下共之,此今古不易之理也。倘至關下,出寶藏以獻當寧,必獲重賚。即官爵非汝所欲,亦明哲保身之道也。”僧深以為然,遂稽首而別。

按:此处“辛卯”为万历十九年(1591)。这一段文字记录利玛窦得知刘承范任满归里的消息,特至韶州同知衙门拜访刘承范,这是利玛窦与刘承范的第七次交往。这一次交往,在中西文献中均无记录。这一次交往两人谈话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刘承范的子嗣问题,据族谱《刘承范传》称:

宦况正适,家难瀳加,二子早世,遗孙亦殇。仅有一女,至是又不寿。遂决然解组,不可复留。3

这就是《利玛传》中“吾何所憂?但慮嗣息耳”一语之来源,刘承范二子早逝,遗孙及一女亦亡,后嗣全无,故刘承范无意于官,想卸官归里;而利玛窦则安慰他,称他止息广东政府对澳夷用兵,“全活不啻数万”,好人必有好报,你的儿子应在六十岁以后方可得。利玛窦用《易经》之卦爻来解释刘承范六十以后得子的缘由。利玛窦还称,等刘承范八十岁以后,他如果有机会去湖广的话,再与其相见。利玛窦所言刘承范六十得子之事,果得灵验。族谱《刘承范传》称:“末年续举三子,而公亦畅然矣。4”这就是说,刘承范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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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利玛窦、(比)金尼阁著,何高济等译:《利玛窦中国札记》,第252-254页。

(意)利玛窦、(比)金尼阁著,何高济等译:《利玛窦中国札记》,第252页注释1;林金水:《利玛窦与中国》,第32页; (民国)刘后清主修:《刘氏族谱》,序卷2,《刘承范传》,第190页。

宋黎明:《神父的新装---利玛窦在中国(1582-1610)》,第68页。 3

(民国)刘后清主修:《刘氏族谱》,序卷2,《刘承范传》,第1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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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年时,又得了三个儿子,利玛窦一语成谶。故(康熙)《监利县志》称:“(刘承范)因受西师利玛窦谛语,遂决计归家居”1。

虽然西文资料没有记录利玛窦预言刘承范六十以后得子之事,但耶稣会士祈祷无后嗣的中国官员生子之事多处可见,如王泮娶有一妻二妾,33年未得一子,在“天竺僧”的祈祷下,1584年王泮升岭西道时,终于得一千金,次年又得一子。2罗明坚还写有《贺宪司生子》的中文诗:“十月初三上得儿,小僧初十贺迟迟。奇逢天主慈悲大,盛泽淋头万福宜。”3艾儒略甚至称利玛窦有祈祷生子的“特异功能”,瞿太素向利玛窦请求说:

吾年四十有三,吾内子四十有二,尚未有子,先生能为我祈求大主乎?利子因代為密禱。是年即生一男,今名式榖者是也。4

又如徐光启受洗前只有一个儿子,想娶妾以广子嗣,罗如望神父则对他说:

有子无子,咸出于天主之命。况既有子,则后来繁盛亦未可知。既领洗归家,则生一孙矣。公喜之盛,感谢天主。5

传教士多以祈子祷福之事以推助其传教事业,故刘承范记利玛窦用《易经》之语来祈祷刘承范六十后得子之事,当为可信。

利玛窦与刘承范告别前,还要求刘承范给其留一告别赠言。刘承范给他讲了一句中国官场交往之真谛:“倘至關下,出寶藏以獻當寧,必獲重賚。即官爵非汝所欲,亦明哲保身之道也”。此语对利玛窦以后十余年在中国社会交往活动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西泰子迢遥山海,以交友为务”6,他基本上都是以贡献西洋奇珍而打通中国人际关系网络之关节,以这种方法来推动其在中国的传教事业。

按:西僧履厯行藏,皆余所目擊者,真生平奇遇也。故傳之以誌歲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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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所著,有《天學初函》諸書行於世。隨閱本府《徐公祖文集》,亦有《西僧傳》8,稱“天和尚留金陵,西泰則以進寶如京師矣9”,蓋信前言不誣雲。

按:最后一段应是原文的一段案语,但其写作时间应在《利玛传》完成以后补写。《利玛传》究竟完成于何时?传中有“本年九月九日”之文字,既称“本年”,则应是《利玛传》的写作之年。而“本年九月九日”所记载的事情即韶州教堂之事,而韶州教堂之修建即是万历十七年(1589)年底之事。所以“本年”即应为万历十七年,也就是《利玛传》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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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郭徽祚:(康熙)《监利县志》,卷9,《人物传》,康熙四十一年刻本。

(意)德礼贤:《利玛窦资料》,第1卷,第183页注释二。转引自宋黎明《神父的新装——利玛窦在中国[1582-1610]》,第29页。 3

Albert Chan, S.J., “Michele Ruggieri, S.J.(1543-1607) and His Chinese Poems”,in Monumenta Serica 41,1993, p.134 4

《耶穌會羅馬檔案館明清天主教文獻》,第12冊,艾儒略:《大西西泰利先生行迹》,第204页。 5

《法国国家图书馆明清天主教文献》,第12册,柏应理:《徐光启行略》,台北历史学社,2009年,第538页。 6

(清)刘凝《天学集解》,卷6,冯应京《交友论序》,俄罗斯圣彼得堡东方研究所藏清稿本,第2页。 7

徐公祖,当指徐时进。查(清)汪源泽:(康熙)《鄞县至》卷17《人物志》,中国地方志集成影印康熙二十五年刻本,第56-57页和(清)倪文蔚:(光绪)《荆州府志》卷31《职官》,中国地方志集成影印光绪六年刻本,第11页称,徐时进万历三十年(1602)任荆州知府,时人对本地知府以上官员尊称“公祖”,故知“徐公祖”当为徐时进。 8

徐时进有文集《啜墨亭集》和《鸠兹集》两种传世。《啜墨亭集》中,无任何与利玛窦相关的记录,而《鸠兹集》今存版本甚多,四川省图书馆、日本东洋文库有12卷刻本,天津图书馆有12卷又2卷杂著1卷刻本,浙江图书馆有8卷民国抄本,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有《鸠兹集选》8卷刻本。参见郑诚《<欧罗巴国记>与<天母歌>——有关利玛窦的两篇明人诗文》,载澳门历史文化研究会编《澳门历史研究》第12辑,2013年12月。诸本均未见《西僧传》一目,仅存《欧罗巴国记》一文,疑《欧罗巴国记》即刘承范所见《西僧传》。 9

“天和尚留金陵,西泰则以进宝如京师矣”此句不见于《鸠兹集·欧罗巴国记》,仅有“其在金陵,多访视者??已挟所有往北,期得上贡”句。而支允坚《梅花渡异林》卷4则有“而天祐留金陵”句,不知其间关系为何。待考。

的时间。但是,文中先后出现“万历庚寅”“明年”及“辛卯”之纪年;万历庚寅为万历十八年,辛卯则应为万历十九年,既然传作于万历十七年,又何来“庚寅”“辛卯”之说?此处必为修传者的疏漏。此段案语,刘承范特别强调了他所记录的“西僧履厯行藏,皆余所目擊者”也,即是告诉读者,《利玛传》中所记录的都是当时的历史事实,故欲“传至以誌岁月”。案语中还提到,刘承范后来还看到了《天学初函》和《徐公祖文集》的《西僧传》,《天学初函》为李之藻编辑的天主教著作的丛书,首刊于崇祯二年(1629),则知此案语写作于崇祯二年以后,距离《利玛传》完成的时间已四十年矣。从这一段案语还可看出,刘承范致仕归家数十年后,依然关注利玛窦的行踪。可以反映两人关系之密切。 传中提到的“本府徐公祖”当为徐时进。徐时进,字见可,号九灜,浙江鄞县人,万历二十三年进士。历官南京工部主事,分守芜湖榷关,升南兵部职方司员外郎、郎中;三十年调荆州知府。丁外艰,补惠州知府、广东按察司副使。三十八年入贺万寿,疏乞归。天启改元,起南光禄少卿,寻改太仆少卿,皆不就。加大理寺卿致仕。年八十四卒1。著有《鸠兹集》、《啜墨亭集》、《逸我堂余稿》。2 但未见《徐公祖文集》一书,疑《徐公祖文集》即《鸠兹集》,而《鸠兹集》卷一中的《欧罗巴国记》即刘承范所言的《西僧传》也。

四、刘承范《利玛传》之史料价值与学术意义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民国甲寅本《刘氏族谱》中收录的《利玛传》,其史料价值和学术意义非同一般。我认为,至少可以归纳出以下几点:

一、刊载《利马传》的民国甲寅本《刘氏族谱》是一部从宋一直到民国时不断缮修、代代传抄、十分成熟完备的族谱,而《利玛传》则是刘承范自己将其编辑到该族谱中,又经后世代代传录而得以保存。故知保存在《刘氏族谱》中的刘承范《利玛传》即当时人记当时事之真实历史记录。从传中所反映的刘承范与利玛窦关系之密切,故可视为研究明代利玛窦来华活动事迹最为原典性的文献,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在一部民国初年的族谱中,能发现一篇明代欧洲传教士利玛窦早期来华活动的长篇记录,且已证明该记录之真实性,而利用族谱资料来展开深入的明代中西关系史研究,这在文献学上具有不言而喻的学术意义。

二、据统计,明代共有六篇利玛窦中文传记3:1、刘承范《利玛传》4100余字;2、张维枢《大西利西泰子传》43100余字;3、艾儒略《大西西泰利先生行迹》57700余字;4、4、朱怀吴《利玛窦》61500余字;5、张岱《利玛窦列传》71300余字;6、沈德符《大西西洋利玛窦》81000余字。这六份明代利玛窦传记,从时间上讲,刘承范《利玛传》是最早的一篇记录利玛窦事迹的专门传记;就字数而言,艾儒略《大西西泰利先生行迹》排第一,而刘承范《利玛传》排第二。但由于《大西西泰利先生行迹》的作者艾儒略是意大利人,其撰写的传记应参考了大量的外文资料,不能完全视之为中文记录。故以此考之,刘承范《利玛传》就应该是明代排行第一的利玛窦传记,亦是第一份记录利玛窦史迹的长篇中文文献。

三、在现存明代中文文献中,基本上找不到利玛窦在肇庆、韶州时期活动的记载,而刘承范《利玛传》则是记录利玛窦在肇庆、韶州活动的最为全面的中文资料,为研究利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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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源泽:康熙《鄞县志》卷17,康熙二十五年刻本,第56-57页。

黄虞稷:《千顷堂书目》卷25,瞿凤起,潘景郑整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第637页。 3

如果加上清代万斯同《明史》卷397《利玛窦传》、阮元《畴人传》卷44《利玛窦传》和赵世安(康熙)《仁和县志》卷22

《利玛窦传》的话,则现存利玛窦传记共为9篇。 4

《耶稣会罗马档案馆明清天主教文献》,第12册,张维枢:《大西利西泰子传》,台北利氏学社,2002年,第187-1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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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会罗马档案馆明清天主教文献》,第12册,艾儒略:《大西西泰利先生行迹》,第200-242页。

(明)朱怀吴《昭代纪略》,卷5,《利玛窦》,日本内阁文库本,第67-71页。

(明)张岱《石匮书》,卷204,《利玛窦列传》,续修四库全书本,第205-207页。 8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30《外國》,中华书局标点本,1959年,第783-785页。

窦的早期活动提供了一份极为难得的珍贵文献。《利玛传》所记载利玛窦早期在肇庆、韶州活动的内容极为丰富,一部分为西文资料所缺,而赖《利玛传》得以补充;一部分虽与西文资料同载,但中西文所载相互印证,互为证补;最为可贵的是,该传内容不仅记录了西文资料所缺的利玛窦资料,其中还有一部分内容冲击和订正了西文资料关于利玛窦事迹的误记,而极具学术意义。

四、从刘承范《利玛传》的发现到深入研究,可以看出刘承范与利玛窦两人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仅在该传中,就记录有刘利之间的七次交往;而这其中几次交往均可对应《利玛窦中国札记》中的“副长官”。如果这个“副长官”即刘承范,而非以往的解释“方应时”和“吕良佐”,即可证刘承范在利玛窦早期的与中国士人交往的生涯中,两者关系是最为密切的,其关系密切程度甚至超过利氏与肇庆知府王泮的交往。通过刘承范《利玛传》的发现和研究所获知的刘、利之交往及相互之间的密切关系,这应是利玛窦研究中的一个新的突破。

五、刘承范《利玛传》的发现和研究给我们的启示是:以往的利玛窦研究多注重于西文材料,其实西文所拥有的原典性资料亦仅是意大利文的利玛窦日记及书信,由于历史上各种文本的传译和利氏回忆,或利氏本人认识的误区所带来的种种问题,这些被后人翻译、注释的日记和书信中的资料是存在着许多问题的。而今天大量的利玛窦中文资料的被发现和使用,而这些资料大多都是当时人与利玛窦本人所接触,或学习利玛窦著作所产生的认识和感受。虽然这些认识和感受不一定都很准确,但却是真实的。不管他支持利玛窦还是反对利玛窦,刘承范《利玛传》最典型的代表了这一批中文资料。因此,我认为利玛窦研究的未来路向应坚持两点:

(一)尽快、准确地翻译现存利玛窦之最原典性的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可能出现的误区和存在的问题展开专深的讨论和研究。

(二)从分发掘利用中文文献中记录的利玛窦资料,将原典性的中文文献资料与意大利文的原典性的资料予以比证勘同,得出准确的利玛窦在华活动之史实,将利玛窦研究引向纵深。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50y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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