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行业务相关行政处罚案例统计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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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违法违规行为 处罚对象 2016年5月3日 非法持股 国信证券投行部业务三部负责人罗先进 处罚依据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33号)第三条第(三)项、第四条和第五条第(四)项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33号)第三条第(三)项、第四条和第五条第(四)项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33号)第三条第(三)项、第四条和第五条第(四)项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33号)第三条第(三)项、第四条和第五条第(四)项 处罚结果 没收违法所得10,799,500元,并处以11,750,000元的罚款;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没收宋海龙违法所得23,417.40元,并处以5万元罚款,罚没款共计73,417.40元 2016年4月12日 违法买卖股票 国泰君安证券宋海龙 2015年10月30日 内幕交易 某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的李某捷 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3倍罚款,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2015年10月30日 内幕交易 罗某阳、罗某颖 没收其违法所得446,920.26元,处以2,540,760.78元罚款,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2015年10月16日 内幕交易 华泰联合保荐代表人广宏毅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倍罚款,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2015年9月11日 未审慎经营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华泰证券、海通证例》第八十四条、《期货券、广发证券、方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正证券、浙商期货 条 对华泰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235,275.00元,并处以54,705,825.00元罚款;对华泰证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胡智及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陈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海通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653,000.00元,并处以85,959,000.00元罚款;对海通证券零售与网络金融部原任总经理丁学清及邹二海、海通证券宁波百丈东路营业部前台负责人高宏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海通证券杭州解放路营业部副总经理汪峥、海通证券宁波百丈东路营业部总经理方贤明、信息技术管理部总经理沈云明、合规与风险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宋世浩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广发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805,135.75元,并处以20,415,407.25元罚款;对广发证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王新栋、信息技术部总经理林建何、广发证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梅纪元、广发证券上海分公司电脑部主管周翔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方正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717,089.13元,并处以17,434,178.26元罚款;对方正证券信息中心负责人刘少明、网点运营部陆帆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方正证券长沙黄兴中路营业部负责人夏军、方正证券上海延安西路营业部负责人杨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浙商期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7,872.56元,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浙商期货技术运维部负责人郑杰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 2015年7月27日 中信证券医药行业首席分析师张明芳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立违法买卖股票 路营业部客户经理高峰 东兴证券研究所电内幕交易 力行业研究员李根 泄露内幕信息 发布研报不合规 长江证券 《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 处以20万元罚款 2015年7月27日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没收违法所得165.60万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 2015年7月13日 2015年6月12日 2015年6月3日 非法持股 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六部总经理戴丽君、副总经理刘兴华 2015年5月25日 非法持股 国信证券投行部李绍武 2015年4月15日 非法持股、职务招商证券投行部李侵占、内幕交易 黎明 2014年12月8日 平安证券、平安证券海联讯项目签字虚假信息披露 保荐代表人韩长风和霍永涛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条和第二百零二条 票,并处以45万元罚款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28出具警示函 号)第二十二条 没收戴丽君违法所得121,879,231.81元,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没收刘兴华违法所得《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20,997,600元,并处以条;《证券法》第二百三150万元的罚款;认定戴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丽君、刘兴华为证券市规定》第五条第一款 场禁入者,10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没收违法所得10,216,215.19元,并处《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以600万元罚款;市场条;《证券法》第二百三禁入,终身不得从事证十三条以及《证券市场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入规定》第三条至第五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没收违法所得《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624,042.78元,并处以条;《证券法》第二百三200万元罚款;市场禁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入,终身不得在任何机规定》第三条第(三)项、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担第五条第(一)项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条、第一百九十二条和《中没收保荐业务收入400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万元,没收承销股票违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法所得2,867万元,并(一)项、第(四)项;处以440万元罚款;对《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韩长风、霍永涛给予警2014年9月28日 2014年2月12日 2013年10月15日 2013年9月25日 2013年9月24日 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认定韩长风、霍永涛为证券市场禁入者,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责令康达新材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陆企亭、陆天未及时报告会康达新材、陆企亭、《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后事项 陆天耘、储文斌 条 以30万元罚款;对储文斌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对光大证券给予警告,光大证券、光大证没收业务收入215万元,券天丰节能项目保《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并处以430万元罚款; 虚假信息披露 荐代表人李瑞瑜、条 对李瑞瑜、水润东给予水润东 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对南京证券给予警告,南京证券、南京证因其未取得业务收入,欺诈上市(未券新大地项目保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不再给予罚款处罚;对遂) 代表人胡冰和廖建条 胡冰、廖建华给予警告,华 并分别处以15万元的罚款。 对民生证券给予警告,民生证券、民生证没收民生证券该业务收券天能科技项目保入100万元,并处以200虚假信息披露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荐代表人邓德兵和万元罚款;对邓德兵、刘小群 刘小群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 责令平安证券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2,555万元,平安证券、平安证并处以5,110万元罚款,券万福生科项目保《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暂停保荐业务许可3个欺诈上市 荐代表人吴文浩和条 月;对吴文浩、何涛、何涛以及其他4名薛荣年、曾年生、崔岭高管 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对汤德智给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项和第(四)项的规定 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第七条第(三)项 2013年9月13日 内幕交易 安信证券投行项目经理孙云章 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2013年7月19日 未及时报告会后事项 中信证券、中信证《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券百隆东方保荐代管理办法》第66条、68表人张宁和刘顺明 条 2013年4月10日 欺诈上市 联合证券、联合证券绿大地项目保荐代表人黎海祥和李迅冬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2013年1月24日 未及时报告会后事项 隆基股份、康达新材、国信证券、光大证券、隆基股份的保荐代表人王延翔和曲文波、康达新材的保荐代表人张曙华和王苏华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66条、68条 2013年1月11日 未及时报告会后事项 东吴证券、中信证券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邵向辉和周继卫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66条、68条 对中信证券出具了警示函,对保荐代表人张宁、刘顺明采取了3个月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的监管措施。 没收联合证券业务收入1200万元,并处以1200万元罚款;对黎海祥、李迅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黎海祥、李迅冬保荐代表人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 对隆基股份、康达新材分别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光大证券也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隆基股份的保荐代表人王延翔、曲文波采取了12个月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的监管措施,对康达新材的保荐代表人张曙华、王苏华采取了3个月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的监管措施。 对发行人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分别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中信证券保荐

代表人邵向辉、周继卫采取了9个月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的监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中信证券分析师杨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治山 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金5万元 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第七条第(三)项 对东方证券和保荐代表人尹璐、杨卫东、韦荣东方证券及其保荐祥、张鑫采取了监管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代表人、北京市邦话措施;北京市邦盛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盛律师事务所及其师事务所及其签字律师63号) 签字律师 罗文志、曹小明、焦维、姚以林、张雷采取了监管谈话措施。 对爱建证券和保荐代表人梁亮、刘凡采取出具爱建证券和保荐代《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表人、国浩律师(上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海)事务所及其签63号) 所及其签字律师马文字律师 杰、杜晓堂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申银万国研究所王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文芳 金10万元 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海通证券保荐代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取出具警示函 人赵慧怡、顾峥 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 银河证券保荐代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监管谈话 人黄健、韩杨 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 没收张涛违法所得《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117,704.64元,处以条、第二百零一条、第二453,113.92元罚款,并银河证券保荐代表百零二条;《证券法》第责令张涛处理非法持有人张涛 二百三十三条以及《证券的股票;市场禁入,5市场禁入规定》第三条、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第五条 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2012年12月25日 内幕交易 2012年9月6日 未勤勉尽责 2012年9月6日 未勤勉尽责 2012年7月 内幕交易 2012年6月27日 2012年6月27日 未勤勉尽责 未勤勉尽责 2012年5月10日 内幕交易 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东北证券保荐代表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人秦宣 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第七条第(三)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国都证券投行部董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事总经理王保丰 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第七条第(三)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中信证券投行部执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行总经理谢风华,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华泰证券投行部执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行董事安雪梅 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第七条第(三)项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民生证券保荐代表管理办法》第66条、68人马初进、张星岩 条 2012年5月 内幕交易 判处秦宣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追缴违法所得并处罚金23万元 2012年4月 内幕交易 3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并处罚金38万元 2012年1月 内幕交易 判处谢风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800万元;判处安雪梅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190万元,追缴谢风华、安雪梅违法所得共计767.65万元。 2011年11月30日 未勤勉尽责 采取“3个月内不受理其出具文件”的监管措施 对保荐机构平安证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保荐代表人林辉、周凌云采取了“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的监管措施;对中审国际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姚运海、吴淳采取了“出具警示函”并在“36个2011年11月30日 未勤勉尽责 平安证券、保荐代表人林辉和周凌云、中审国际、签《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字会计师姚运海和管理办法》第66条、68吴淳、湖南启元律条 师事务所、签字律师刘长河和张劲宇 月内不受理其出具的文件”的监管措施;对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刘长河、张劲宇采取了“出具警示函”并在“12个月内不受理其出具的文件”的监管措施 2011年7月15日 未勤勉尽责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保荐代表人李光增、赵渊 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谷建华、杜卫民 海通证券保荐代表人相文燕、苏海燕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保荐代表人冒友华、王韬 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文富胜、牛振松 陈宇杰、姚军、鹿炳辉、安雪梅、童文光、马朝松、马纳、王姝、苏凤华、姚大跃、于江、周扬斌、马献宇 招商证券保荐代表人周凯 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雷文龙、张邈 广发证券保荐代表人杨光、付竹 招商证券武保卫、中信建投证券左广、恒泰证券肖杰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六十七条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 予以警示 2011年7月15日 未勤勉尽责 采取监管谈话的措施 2011年7月1日 未勤勉尽责 予以警示 对冒友华、王韬予以警示 予以警示 2011年7月1日 未勤勉尽责 2011年7月1日 未勤勉尽责 2011年3月21日 未参加保荐代表人年度业务培训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16条 撤销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成绩的有效性 2010年8月26日 未勤勉尽责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 采取12个月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文件的监督管理措施 2010年8月18日 未勤勉尽责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出具警示函 市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16条 监管谈话 取消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成绩的有效性 2010年6月25日 未勤勉尽责 未参加保荐代表人年度业务培训 201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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