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新闻专业职称正常评审条件

更新时间:2024-06-20 13:04: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甘肃省新闻专业高级编辑、高级记者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为了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和选拔新闻专业学术带头人,促进和提高我省新闻专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国家人事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甘肃省新闻专业高级编辑、高级记者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学历、资历

1.获得博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主任编辑、主任记者职务5年以上。

2.研究生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或获得双学士学位,从事新闻专业(或相近专业,下同)工作13年以上,并担任主任编辑、主任记者职务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新闻专业工作15年以上,并担任主任编辑、主任记者职务5年以上。

(二)论文

担任主任编辑、主任记者职务以来,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按照《甘肃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甘职改办[2004]7号文件)规定,任主任编辑、主任记者职务以来,作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国家新闻权威学术刊物(《新闻战线》、《中国记者》、《中国广播》、《新闻大学》、《中国广播电视学刊》、《电视研究》、《新闻与传播研究》)及文件中规定的其他社会科学杂志上全文发表新闻专业论文1篇(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

2.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在国内正式出版社出版了新闻专业的专著。

送交的论文和专著必须已经刊发或出版,出版单位的稿件拟用证明、出版合同或清样无效。

(三)外语

1.申报高级编辑、高级记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应参加全国外语A级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2.年龄满55周岁以上的人员,任现职以来由于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获中国百佳新闻工作者、市州党委、政府、厅局系统以上新闻专业先进称号、专业技术带头人的人员;获中国新闻奖、韬奋奖、范长江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省社会科学最高奖等成果奖励的人员,外语成绩不及格,可不作为否决条件。

3.获得博士学位者或出国留学获得硕士学位者免试。 4.出国留学或出国进修一年以上,经组织考核外语已达到四会(听、说、读、写)水平者免试。

(四)计算机

1.申报评审高级编辑、高级记者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应参加省职称考试中心组织的国家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2.1979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县(不含市、区)属、少数民族州属新闻单位工作的人员,计算机成绩不合格,暂不作为否决条件。

3.年龄满50周岁以上的人员免试。 (五)年度考核

担任主任编辑、主任记者职务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均为称职以上,并至少有1次“优秀”或2次“良好”。

二、业绩条件

担任主任编辑、主任记者职务以来,符合以下两类条件中的一类。

第一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获中国新闻一、二等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范长江新闻奖、全国韬奋新闻奖。全国百佳新闻工作者(以上奖项包括题名奖)、省敦煌文艺一、二等奖、省社会科学最高奖一、二等奖。

第二类:达到下列条件中的2项

1.获中国新闻三等奖、全省好新闻一等奖、国家行业和部委组织的好新闻评选一等奖、宣传全国人大制度好新闻一、二等奖、宣传全国政协好新闻一、二等奖。

2.获敦煌文艺三等奖、省社会科学最高三等奖、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表。或作为第一作者两次获市州党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优秀奖。

3.作为主持人(前2名),完成列入国家计划、与新闻专业相关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项或省部级重点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项,经省部级以上鉴定验收(不含阶段性鉴定验收),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独著或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了有重要科学价值的专著或译著1部,或主编(排名第一)公开出版了全国性或省级教材1部。

5.独著、作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国家权威学术刊物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6.被评为省优秀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专家、省“333”“555”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省“十佳”新闻工作者、省“十佳”新闻工作先进集体领导成员,或获得省劳模、及其他省委、省政府授予的与新闻专业工作相关饿先进称号。或两次获得市州、厅局系统劳模、拔尖人才、专业技术带头人及其他市州党委、政府、厅局系统授予的与新闻专业工作相关的先进称号。

第二类条件中第1、2条每达到1次就计算为达到1项条件;第二类条件中第3—6条每条计算够1项后,超过部分不得累计计算。同一成果(项目、著作、译著、教材等)获奖、通过鉴定验收、公开出版、效益显著等,只能计算1次,不得重复计算。

三、破格晋升

学历和资历(包括专业工作年限和任低一级职务年限)虽达不到规定要求,但新闻专业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可按《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文件)破格晋升评审高级编辑、高级记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其它

1.各新闻单位应在人事部门核定的正高级职务结构比例内推荐报送评审高级编辑、高级记者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自收自支或经人事部门批准的评聘分开的单位,需要申请专项指标的单位,按省职改办[2000]9号文件和[2003]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单位推荐申报高级编辑、高级记者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时,经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合格后,要在本单位内部将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业绩成果张榜公式一周,征询群众意见。评审材料中,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出示公示结果报告,无公示结果报告或公示弄虚作假的,不得推荐申报。

3.按照省职改办[2001]10号文件《甘肃省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办法》的要求,所有申报高级编辑、高级记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由省新闻高评会组织的答辩。答辩未通过人员,不提交高评会评审。

4.本条件中未尽事宜,按照省职改办现行有关政策执行。本条件解释权归省职改办。本文下发后,如省职改办有新规定,即按新规定执行。

5.本条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条件下发后,原评审条件作废。

甘肃省新闻专业主任编辑、主任记者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为了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和选拔新闻系统高级专业人才,促进和提高我省新闻专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国家人事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甘肃省新闻专业主任编辑、主任记者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学历、资历

1.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担任编辑、记者职务5年以上。

2.研究生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或获得双学士学位,从事新闻专业(或相近专业,下同)工作8以上,并担任编辑、记者职务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新闻专业工作10年以上,并担任编辑、记者职务5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从事新闻专业工作20年以上,并担任编辑、记者职务5年以上。

5.在县(不含市、区)属新闻单位工作的人员,中专毕业,从事新闻专业工作25年以上,并担任编辑、记者职务5年以上,允许申报评审兰外有效主任编辑、主任记者职务任职资格。

先从事新闻专业工作,后取得学历,或工作期间取得更高一级学历的,取得学历前得新闻专业年限折半计算。

(二)论文

担任编辑、记者职务以来,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由本人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撰稿人、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有国家正式刊号的新闻专业或其它社科类学术刊物上(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发表新闻专业论文1篇。

2.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在国内正式出版社出版了新闻专业著作,合著中,本人撰写不少于3万字。

3.在国内正式出版的全国新闻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独立发表新闻专业学术论文1篇。

4.在《甘肃日报》或其它中央级报刊理论版上发表有关研讨新闻业务的论文1篇。

5.在全国新闻行业学会或厅局级内部资料性质的新闻专业期刊上独立发表论文2篇。

送交的论文和专著必须已经刊发或出版,出版单位的稿件拟用证明、出版合同或清样无效。

(三)外语

1.申报主任编辑、主任记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应参加省职称考试中心组织的全省职称外语B级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2.年龄满50周岁的人员,任现职以来由于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获中国百佳新闻工作者、市州党委、政府、厅局系统以上新闻专业先进称号、专业技术带头人的人员;获中国新闻奖、韬奋奖、范长江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省社会科学最高奖等成果奖励的人员,外语成绩不及格,可不作为否决条件。

3.在县属(不含市、区)、少数民族州属新闻单位工作的人员,从事新闻专业工作15年以上申报主任编辑、主任记者职务,外语成绩不及格可暂不作为否决条件。

4.获得硕士学位者,可免于外语考试。研究生毕业、结业未获硕士学位不得免试。

(四)计算机

1.申报评审主任编辑、主任记者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应参加省职称考试中心组织的国家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2.1979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县(不含市、区)属、少数民族州属新闻单位工作的人员,计算机成绩不合格,暂不作为否决条件。

3.年龄满50周岁以上的人员免试。 (五)年度考核

担任编辑、记者职务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均为称职以上,并至少有1次“优秀”或2次“良好”。

二、业绩条件

担任编辑、记者职务以来,符合以下两类条件中的一类。 第一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获中国新闻奖、中国百佳新闻工作者、韬奋奖、范长江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省社会科学最高奖、敦煌文艺奖中任何奖项。

2.全省好新闻一等奖、宣传全国人大制度好新闻一、二等奖、宣传全国政协好新闻奖一、二等奖、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优秀奖。

3.被评为省劳模、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专家、或获得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授予的先进称号。

4.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了新闻专业专著或译著1部;或主编(排名第一)公开出版了新闻专业全国性或省级教材1部。

第二类:达到下列条件中的2项

1.获全省好新闻二等奖、省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一等奖、省宣传政协好新闻一等奖,全国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三等奖、全国宣传政协好新闻三等奖,全省“五个一”工程提名奖、市州“五个一”工程优秀奖。

2.全国部委、行业组织的好新闻评选一、二等奖、省级厅局行业组织的好新闻评选一等奖。

3、作为主持人(前2名),完成了列入省部计划、与新闻专业相关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项,并经省部级鉴定验收(含阶段性鉴定验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合作完成正式出版了新闻专业专著或译著,本人累计完成10万字以上;合作完成公开出版了新闻专业教材,本人累计完成20万字以上。

5.本人主持或从事新闻单位经营工作,使单位经济效益有大幅度增长(附单位证明及上缴利税证明)。

6.从事编辑、摄影、校对等工作,获得国内行业一、二等奖,或厅局系统一等奖。

7.获市(州)劳动模范、技术带头人、拔尖人才,市(州)党委、政府授予的新闻专业工作先进称号。或2次获市(州)委宣传部、广播局、县(市、区)党委、政府授予的新闻专业工作先进称号。

第二类条件中第1条每达到1次就计算为达到1项条件;第二类条件中第2—7条每条计算够1项后,超过部分不得累计计算。同一成果(项目、著作、译著、教材等)获奖、通过鉴定验收、公开出版、效益显著等,只能计算1次,不得重复计算。

三、破格晋升

学历和资历(包括专业工作年限和任低一级职务年限)虽达不到规定要求,但新闻专业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可按《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文件)破格晋升评审主任编辑、主任记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转正定职

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新闻专业工作2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过单位考核能胜任工作,可转正定职,确定主任编辑、主任记者职务。

五、其它

1.各新闻单位应在人事部门核定的副高级职务结构比例内推荐报送评审主任编辑、主任记者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自收自支或经人事部门批准的评聘分开的单位,需要申请专项指标的单位,按甘职改办[2000]9号文件和[2003]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单位推荐申报主任编辑、主任记者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时,经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合格后,要在本单位内部将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业绩成果张榜公式一周,征询群众意见。审报材料中,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出示公示结果报告,无公示结果报告或公示弄虚作假的,不得推荐申报。

3.按照省职改办[2001]10号文件《甘肃省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办法》的要求,所有申报主任编辑、主任记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由省新闻高评会组织的答辩。答辩未通过人员,不提交高评会评审。

4.本条件中未尽事宜,按照省职改办现行有关政策执行。本条件解释权归省职改办。本文下发后,如省职改办有新规定,即按新规定执行。

5.本条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条件下发后,原评审条件作废。

甘肃省新闻专业编辑、记者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为了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和选拔新闻系统高级专业人才,促进和提高我省新闻专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国家人事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甘肃省新闻专业编辑、记者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学历、资历

1.研究生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或获得双学士学位,从事新闻专业工作3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新闻专业工作5年以上,并担任助理编辑、助理记者职务4年以上。

3.大专毕业后从事新闻专业工作7以上,并担任助理编辑、助理记者职务4年以上。

4.中专毕业后从事新闻专业工作15年以上,并担任助理编辑、助理记者职务5年以上。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50m3.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