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地复垦姑孰镇宗和村招标文件4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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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当涂县姑孰镇宗和村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农地整理Ⅰ标段、Ⅱ标段、Ⅲ标段、Ⅳ标段、Ⅴ标段、Ⅵ标段、Ⅶ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当涂县姑孰镇宗和村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农地整理Ⅰ标段、Ⅱ标段、Ⅲ标段、Ⅳ标段、Ⅴ标段、Ⅵ标段、Ⅶ标段,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当涂县姑孰镇宗和村;建设规模:土地整理、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其他工程等;每标段约400万元;计划工期每标段270日历天;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详见工程清单);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安徽省内企业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徽省外企业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在近两年内(2009年10月1日以来至开标截止日)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得有在建工程,同一单位一个项目经理只能参加一个标段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不分地区或地域)没有处于被限制投标或处于暂停投标期间。

3.5 投标人自2010年10月1日以来无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年10月18日起至2011 年10月24日期间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当涂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dtzbcg.cn)报名。

4.2 当涂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于报名期间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 每日下午15:00 时至 17:00 时对投标申请人报名情况予以审核。

4.3 报名注意事项:

4.3.1 投标申请人必须登录当涂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进行报名,待当涂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投标申请人应随时登录交易信息网关注报名审核结果。报名成功后,各投标申请人应妥善保管报名确认回执码,并通过该码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4.3.2 投标申请人办理网上报名时须将以下材料上传并按报名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申请。 (1)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联系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及企业介绍信原件的扫描件; (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缴款凭证(请注明项目名称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3.3招标文件工本费及工本费缴纳账户见报名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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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4.3.5马鞍山地区以外的企业中标后应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4.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应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申请人通过交易信息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材料。

5.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交易信息网报名提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5.4投标申请人未通过当涂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特别是工程量清单及本项目预算价或招标控制价)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5投标申请人获取图纸的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5.6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质疑,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

5.7投标申请人因下载招标文件时间滞后等各种原因,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提交答疑或质疑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和当涂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2 报名网址:http://www.dtzbcg.cn 。 8.联系方式

当涂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电话:0555-6721650 联系人:周开飞 陈家云 9.招标及代理单位 招标单位:当涂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单位:马鞍山市和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0.监督部门

当涂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电话:0555-6797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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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1.1.2 条 款 名 称 招标人 编 列 内 容 名称:当涂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当涂县太白路 名称:马鞍山市和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当涂县振兴南路77号 当涂县姑孰镇宗和村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农地1.1.4 项目名称 整理Ⅰ标段、Ⅱ标段、Ⅲ标段、Ⅳ标段、Ⅴ标段、Ⅵ标段、Ⅶ标段 1.1.5 1.2.1 1.2.2 1.3.1 建设地点 资金来源 资金落实情况 招标范围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当涂县太白镇太白村 财政资金 已落实 施工招标图纸范围内工程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预算价于投标截止日期10日前公布,若投标人发现招标预算价存在错误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7日向招标人以书面形式1.3.2 招标预算价 提出。招标人组织复核同意后,可予以调整。如有调整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5日将调整结果在当涂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发布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7日未提出异议的招标预算价,视为合理有效。 1.3.3 1.3.4 1.4.1 计划工期 质量要求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计划工期:每标段270日历天 实际开工以开工令为准 合格 资格后审 资质条件:安徽省内企业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徽省外企业须具备1.4.1.2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在近两年内(2009年10月1日以来至开标截止日)无不良行为记录。 银行资信证明:不采用 信誉要求:企业和项目经理无正处在被限制投标期限内的不良3

记录 业绩要求:不采用 项目经理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得有在建工程,同一单位一个项目经理只能参加一个标段投标。同一单位一个项目经理如果参加本项目二个及以上标段投标,则只能参与按开标顺序开启的第一个标段投标,后续标段作废。在当涂县江心乡尚锦村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农地整理Ⅰ标段、Ⅱ标段中列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未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其他要求:(1)一旦中标,项目经理不予更换(除非招标人认为不能胜任,需要更换),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且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相关条款实行索赔。 (2)企业自2011年10月1日以来无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3)投标人需作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后规定格式) 1.4.2 1.9.1 1.10.1 1.11 2.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 分包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不接受 不组织 不召开 不允许 招标预算价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和质疑,应于投标截止日期172.2.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当涂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传真:0555-6721650,联系人:周开飞);规定时间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视为对招标文件已完全理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当涂招标采购交2.2.2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的发布形式 易信息网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视为已完全了解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确的内容作出的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且澄清或说明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7条规定。 3.3.1 3.4.1 投标有效期 保证金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保证金的形式:汇款或转账。 2、保证金 4

投标保证金金额:每标段伍万元人民币; 诚信保证金金额:每标段伍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在2011年11月30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保证金以投标人名称从投标人单位银行账户提交到下列账户, 并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具收款凭证: 户名:当涂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当涂县支行账号:34001656008053005591 4、如未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单位须凭保证金缴纳凭证参加开标活动,开标时请带原件备查,复印件放入投标书中) 3.5.2 3.5.3 银行资信证明要求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本条款不采用 不采用 3.5.4 不采用 携带“四证一照”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承诺书(内容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规定)、保证金缴纳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提拱为拟派的项目经理缴纳的20113.5.6 资格审查资料 年1月份以来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项目经理为投标企业的退休人员,需出具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开出的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作为社保证明材料)的以及评标办法中规定及其它涉及评标内容的原件备查。届时,评标委员会要求查验原件,投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原件查验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 投标文件份数 不允许 3.7.4 不采用 本工程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商务标电子版(Excel版本)。投标文件商务标电子版与投标文件正本装入一个包装中,并注明标段。 正本壹份,副本 叁份,电子版 壹 份 招标人的地址:当涂县太白路 3.7.5 3.7.6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当涂县国土资源局 项目名称:当涂县姑孰镇宗和村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5

设项目农地整理 标段 在2011年12月 日08时30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1、Ⅰ标段、Ⅱ标段投标截止时间:2011 年 12 月 2 日 08 时 30分(北京时间)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Ⅲ标段、Ⅳ标段投标截止时间:2011 年 12 月 5 日 08 时 30分(北京时间) 3、Ⅴ标段、Ⅵ标段、Ⅶ标段投标截止时间:2011 年 12 月 6 日 08 时 30分(北京时间) 4.2.2 4.2.3 5.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当涂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中共当涂县委党校一楼开标大厅) 不退还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1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或监督人员检查密封袋的封口5.2 开标程序 处是否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 2 )开标顺序:按投标人签到时间的先后顺序。 7.1 中标公示地点(或网址) http://www.dtzbcg.cn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款的10% 7.3.1 10 10.1 10.2 履约担保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工程按总价报价,投标报价的计价方式采用综合单价法。招标人不接受总价让利。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 10.3 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规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建【2005】169号文。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招标工程合同条款上全部工程价格,投标人应认真核对招标10.4 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如有疑问,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招标人提供的清单数量竣工结算时,实际发生的招标时所依据的施工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变更、现场签证和由于招标人原因造成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予调整,但需调整的量应经建设方代表认可后方可调整。 10.5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6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投标人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应包括完成10.6 本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间接费、税金、开办费、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10.7 投标人可先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情况、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施工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投标报价:各投标单位还应考虑以下几种因素综合报价: ① 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的有关资料、施工图和企业自身情况自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综合单价一旦确定决算时不可调整(构成综合单价的可调材料单价除10.8 外),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新增项目以现场签证为准; ② 报价时各单位自行考虑风险; ③ 报价时各单位综合考虑措施费用,投标人结合本工程特点、现场条件、企业自身情况自行报价,此项费用进入综合单价。 10.9 如果投标人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存在漏项、错误等,必须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增加项目。 材料价格: (1)可调材料及暂定价材料以外材料价格由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并结合企业自身实力自行报价,报价时各单位自行考虑风险,风险内容含不可预见费、材差。 (2)承包人负责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经发包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确认其品牌、规格、质量和价格后方可采购(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其中:钢材优先选用“马钢材”或相当与“马钢材”;水泥优先选用“海螺牌”或相当与“海螺牌”产品。 10.10 (3)竣工结算时可调整的材料范围、幅度和依据: a、范围:钢材、水泥、砂、石子。 b、幅度:钢材材料价格变动超过±5%时,予以调整;水泥、砂、石子材料价格变动超过±10%时,予以调整;发生变动部分幅度以内的由承包方承担,幅度以外的调增部分由发包方承担,调减部分由承包方承担。 c、暂定材料价及暂定项目按发包人签证调整。 d、依据:以2011年10月份《马鞍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公布的价格确定材料价格变动的幅度。以上调整费用只计取税金。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10.11 木的要求,综合考评措施和施工可占用城市干道维护修复地下管网等,以上费用由投标人自报。若施工用水不足或蓄水二次供水另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自报。 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 (1)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涉及工程变更的,所有变更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变更项目若在10.12 投标书中已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参照已有或类似的工程综合单价。 (2)设计变更以及施工条件变更可按实调整,按中标下浮率(中标价与招标预算价的下浮比例,下同)让利,确定结算价。 7

(3)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即投标书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其组价的依据为: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规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建【2005】169号文。 (4)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的合同外发生的用工等,由承包人提出现场签证,经发包人现场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代表)签字认可后实施,现场签证的费用按照零星项目计价,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5)材料价格按投标时所报价格执行,若投标时未填报的材料则按“投标月份”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价为准,信息价中也未提及的由承包人提出招标人认可。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未书面提出报告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10.13 施工过程中涉及工期索赔的,工期索赔成立经发包人同意后只给予工期顺延,对招标人不涉及任何费用增加。 参加开标会议须知: (1)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届时法定代表人不10.14 能参加的,应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会议; (2)投标人的其他人员参加开标会议须出示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 (3)每标段各投标人只能1人参加会议。 投标文件按下列要求装订 投标文件按下列要求装订 10.15 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每册不得超过300页。(超过300页的需分册装订,并在封面上标明“共×册,第×册”字样) 2、 投标文件商务标电子版与投标文件正本装入一个包装中,并注明标段 3、投标文件要求精装或无线胶装,不得采用活页或订书针装订。 10.16 本项目各标段开标顺序按标段顺序开启(即先开Ⅰ标段、后开Ⅱ标段,以此类推)。 8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招标预算价、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招标预算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依据国家以及省的工期定额和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的工期,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1.4.1.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银行资信证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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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踏勘现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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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分包。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工程量清单。 (5)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合同主要条款。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 条、第2.2 条和第2.3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或质疑,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提交。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给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条规定的方式发布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如果澄清、修改、补充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时,相应推迟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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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3.2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保证金。

(2)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资格审查资料、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4章“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4章“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条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保证金。 3.4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条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保证金将在开标结束后即时退还(不计利息)。 3.4.4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无异议且确定中标人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3.4.5中标人的保证金按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直接转入招标人账户,多余部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足部分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补齐(不计利息)。

3.4.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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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银行资信证明”:本条款不采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 条至第3.5.4条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料。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7.4 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不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3.7.5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6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7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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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投标文件商务标电子版与投标文件正本装入一个包装中,并注明标段。

4.1.4未按本章第4.1.1 、4.1.2、4.1.3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以投标文件送达登记表为准)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条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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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投标函其他内容。

(7)随机抽取计算评标基准价的下调系数X,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确认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 (10)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6.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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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或网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7.1.2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被依法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1.3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7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条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或所有中标候选人符合7.1.2条不能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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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放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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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 评审标准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签字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盖章要求:加盖单位章。 招标文件指定位置处,投标文件中盖章签字应符合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联合体投标人 报价唯一 符合性5.1.1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工期 工程质量 投标有效期 保证金 权利义务 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 技术标准和要求 投标人承诺书 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资格评5.1.2 审标准 银行资信证明 类似项目业绩 信誉 项目经理 其他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条规定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条规定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条规定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规定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条规定 符合第7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 符合第4章“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给定的范围及数量 符合第5章“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符合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如实承诺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条规定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条规定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条规定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条规定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条规定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条规定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18

技术评审表

条款号 评 审 因素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 项目技术负责人任职资管理格 机构 其他主要人员 评审标准 拟任项目经理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经理在姓名、专业、资质等级(类似工程业绩等)方面一致 项目技术负责人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拟派该工程管理的五大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或测量员))专业配套、证件齐全 描述是否准确 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明细,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经济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 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计划,环境保护措施,且计划措施内容应达到“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是否正确、合理(本条内容须与前附表要求对应) 应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针对性、完整性符合要求 工程概况 主要施工方法 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 劳动力安排计划 5.2.1 技术详评标准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施工确保安全生产的技组织术组织措施 设计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施工组织设计整体 说明:1.技术标评审采用定性方法。

2.评标专家根据评审要求判断每项评审内容是否合格,并在投标人评审空格内用“√”、“×”表示。 3.合格标准:技术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条要求,否则为不合格: (1)项目管理机构必须满足上述要求。

(2)上述施工组织设计各项标准中必须有 7 项以上(含 7 项)通过。

4.评委会对上述内容进行符合性评审时,如发现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存在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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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投标人现场澄清、说明。投标人必须现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将澄清、说明内容以书面形式(必须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提交评委会。评委会将对澄清、说明内容评审后决定是否符合要求。

商务评审表(有一项不通过的按无效标处理)

(1) 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2)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报价并计算合价。投标人的清单报价书不得减少或修改招标人提供的1、投标报价总价 工程量清单项目的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和顺序,不得缺项。 (3) 投标总价要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及说明相吻合。 (4)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各组成部分之间不得相互矛盾。 商务详评标准 2、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主要项目由评委会随机抽取,抽取数量为5项,抽取主要项目的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主要材料评审(主要材料由评委会随机抽取,抽取数量为3项,抽取主要材料的名称及范围见招标预算价中需评审的材料价格表) 5、不可竞争费评审 6、其他因素评审标准 需评审的主要材料单价比工程预算价相应材料单价低不得超过15%;(注:预算价需评审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应全部列入投标文件中的主要材料价格表中,且不得改变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及计量单位)(公式为:有效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招标预算价中相应材料单价×0.85。 (1)税金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3.22%); (2)预留金必须按招标文件明确的金额报价; (1)工程利润总额不得按零或负利润报价。 (2)投标报价中商务标计算出现错误不闭合的。 (3)所有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1. 评标方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在评审对象中,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进行评审:对各投标文件先进行初步评审(符合性和资格评审),初步评审通过后,再对详细评审(技术和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2. 评标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工期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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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需评审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比工程预算价相应子目低不得超过90%;(公式为:有效投标报价中需评审项目综合单价≥招标预算价中的相应综合单价×0.90。

靠、施工方案(技术)可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为中标候选人。 3. 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3.1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商务评标以注册造价工程师为主。

3.2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各评委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评委对其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4. 评标程序

评标准备工作,先确定评审对象,再进行初步评审(符合性评审和资格评审),然后进行详细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 4.1评标准备工作

评标委员会熟悉评标工作情况:

(1)听取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项目情况的介绍。

(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4.2确定评审对象

4.2.1确定评标基准价M。按本章第4.2.2条规定,确定参与计算范围内的投标总价,M值按下列公式计算: A1+A2+…+An M= ×x

n

+暂列金额 21

上式中:M——评标基准价;(该评标基准价在评标前计算,一经确定,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出现的任

何情况均不影响此值)

A1,A2,…,An—-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n家参与计算的各投标报价(本章第

4.2.2条规定的除外)减暂列金额(该金额数由招标人统一提供)。

n—-参与计算M值的投标报价的数量,n值(按四舍五入方法取整数)按以下方法确定(以

下N为投标报价家数,本章4.2.2条规定的投标报价数量除外):

(1)当N≤5时,取n=N;

(2)当5<N≤10时,去掉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抽取,取n=4;

(3)当10<N≤30时,去掉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两个最低投标报价后抽取,取n=(N-3)×0.8; (4)当N>30时,去掉两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两个最低投标报价后抽取,取n=(N-4)×0.6。

xx取值范围为: 0.96、—-下调系数(x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中随机抽取确定,0.97、0.98)。

4.2.2下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不参与抽取,不计入N数: (1)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2)本章第6.2款规定不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的。

4.2.3 将(本章第4.2.4条规定的除外)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差数的绝对值从小

到大依次排列,依次取投标总价是与评标基准价最接近的3个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评审对象。

注:(1)“最接近”指:投标总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差数的绝对值最小; (2)与评标基准价绝对值相同的投标报价,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入围; (3)此范围内如出现相同报价的,则此相同报价的投标人并列入围。 4.2.4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不列入评审对象,且不参与评审: (1)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0.96的;

(2)本章第6.2款规定不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

4.2.5在评审过程中,如本章4.2.3条确定的评审对象被评为无效标或废标,使得评审对象少于

3个的,则按4.2.3条规定的方法依次补足3个投标人作为评审对象,最终没有投标人可供补充的,按评审对象范围内实际有效标的数量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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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只有被确定为评审对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参与后续评审。

4.3初步评审

符合性评审和资格评审。 4.4详细评审

4.4.1技术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 4.4.2商务评审: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详细评审。 4.5 推荐中标候选人

4.5.1经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后,在评审对象中,按通过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次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4.5.2 如排名第一与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报价相差较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只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如该中标候选人放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4.5.3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报价相同且并列第一的,则由招标人在并列第一的投标人中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抽签地点为开标大厅,各投标人可参与现场监督。 5. 评审内容 5.1 初步评审

5.1.1符合性评审标准:见符合性评审表。 5.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评审表。 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 5.2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才能够进入本阶段评审。 5.2.1技术评审:

对投标人的技术标书进行符合性评审,评审结论采用合格制。对否定的技术标,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技术标评标记录上。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前附表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 5.2.2商务评审:

只有技术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够进入本阶段评审。 具体评审标准见本章前附表中“商务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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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废标条款

6.1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l)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投标文件在初步评审中,有一项不符合资格条件和符合性评审标准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4)投标报价中商务标计算出现错误不闭合的。

(5) 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置未加盖本单位注册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或从业)专用章的。

投标人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投标文件的,须加盖注册的造价专业人员执业或从业专用章,并附委托协议,否则为废标 。

执业或从业章未注明注册单位的及造价专业人员已转聘未及时办理执业章或从业章变更的,应附省级及以上管理部门颁发并签章的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清晰复印件;评标时,原件备查,否则可判定为废标。

(5) 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技术规格、施工方案评审文件或其他实质性要求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作出的承诺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样本中相关内容相抵触或有遗漏的。

(6)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7)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8)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9) 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 (10) 投标人扰乱开标、评标会场秩序,经劝阻无效的。 (11)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的情况。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2 开标时,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递交的标书不予接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持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2)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密封要求的。

(3) 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总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4)未提交保证金或提交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

(5)投标人未从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技术标格式、商务标格式、澄清等文件)或下载不全的。 7. 投标文件的澄清

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7.2澄清和说明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和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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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或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澄清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确认后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 8. 评标结果

8.1 除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对象中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8.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8.3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3名,并标明排列顺序。

8.4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8.5中标价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合同价为中标价。 9. 其他

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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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50k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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