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政府职能及其转变难点释疑与考题例析

更新时间:2023-10-10 04:5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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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政府职能及其转变难点释疑与考题例析

◆ 行政立法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活动。

行政立法的特征有以下两个方面: 1.行政立法的行政法:其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其所调整的对象主要是行政管理事务与之密切关联的事务;其根本目的是实施和执行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实现行政管理职能。

2.行政立法的立法性:它是国家行政机关以国家名义创制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行政立法所制定的行为规则属于法的范畴,具有法的基本特征;它必须遵循相应的立法程序。

考题例析

有关行政立法,正确的表述是( ) A.行政立法是行政机关的行为

B.行政立法是国家机关制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C.行政立法是行政机关制定普遍性行为规则的行为 D.行政立法是行政机关按照立法程度所做的行为

【解析】行政立法,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种,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制的行为。由此可以看出,行政立法是行政机关的行为,行政立法是行政机关制定普遍性行为规则的行为,同时它也必然要按照立法程度所作。由此对照答案选项,ACD三项符合要求。

单元强化 一、判断题

1.行政合同与一般经济合同不同,它是以单方意思表示为前提的。 ( )

2.申请驾驶证的许可是特殊许可。 ( )

3.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即使与行使行政职权无关,国家也应予以赔偿。 ( )

4.行政履行的第三人,既可以是行政机关,也可以是行政机关委托的第三人。 ( )

5.行政处罚由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作出决定。 ( )

6.行政行为需与行政相对方协商和征得同意,方可实施。 ( )

二、单项选择题

1.若发现已生效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则( ) A.原行政机关无权废止

B.原行政机关或上级行政机关有权撤销 C.只有权力机关有权撤销 D.相对一方当事人有权变更

2.行政案件的审判权由( )独立行使。 A.人民法院 B.审判员

C.合议庭 D.审判委员会

3.下列行为不属于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 ) A.收容审查 B.劳动教养 C.逮捕 D.行政拘留

4.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机关中,( )有权制定行政法规。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省级人大 C.国务院各部委 D.国务院

5.( )不属于行政给付的内容。

A.职务方面的权益 B.物质方面的权益 C.与物质有关的权益 D.救灾扶贫

6.( )属于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A.立案 B.调查取证

C.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 D.制作申辩笔录

三、多项选择题

1.可以作为行政相对方主体参加行政法律关系的有( ) A.国家机关 B.我国公民

C.其他组织 D.在我国境内的无国籍人

2.下列内容属于行政征收的有( ) A.管理费 B.党费 C.排污费 D.洗理费

3.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有( ) A.行政行为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 B.行政主体不明确

C.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 D.行政行为不适当

4.申请复议的条件包括( )

A.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B.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C.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D.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

5.行政处分的主要形式有( ) A.警告 B.罚款 C.降级 D.拘留

6.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包括( )等步骤。

A.书面审理 B.法庭调查 C.法庭辩论 D.合议庭评议

四、案例分析题

1.刘某系河南省洛阳市某区人,1992年到广州市白云区打工,1994年刘某因有嫖妓行为被广州市越秀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5天。在拘留过程中,刘某因心脏病突发死亡。刘某的父亲对此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问:

(1)本案是否属于行政诉讼案受案范围?为什么?

(2)刘的父亲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吗?为什么?

(3)如果刘的父亲能提起行政诉讼,他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

2.某县退休理发师李某,退休后为发挥一技之长,自备房屋,自筹资金,购买了一切理发设备,在取得了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健康证后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县工商局既不颁发,也不拒绝,虽经李某多次询问,但县工商局迟迟不作处理。数月后,李某对县工商局置其合法申请于不顾的行为不服,起诉到县人民法院。问:

(1)根据行政诉讼法,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的基本标准是什么?

(2)选择:该案中县工商局的具体行政为系a.作为;b.不行为;c.可诉;d.不可诉。

(3)判断分析:该县人民法院接到李某的起诉后,认为是否颁发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自由裁量行为,法院无权干涉,并以此为由,裁定不予受理。法院的这种裁定是正确的吗?

【参考答案】 一、判断题

1.× 2.× 3.× 4.√ 5.√ 6.×

二、单项选择题

1. B 2. A 3. C 4. D 5. A 6. C

三、多项选择题

1. ABCD 2. AC 3. CD 4. ABCD 5. AC 6. BCD

四、案例分析题

1.(1)本案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而本案属于拘留行为。

(2)刘父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因为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3)刘父可以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以及洛阳市某区人民法院中的任一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1)我国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规定主要确定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三条基本标准:①作为受案范围的行政行为必须是具体行政行为;②作为受案范围的行政行为必须是行政诉讼法规定可向法院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③相对人认为具有可诉性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2)该案中县工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系不作为、可诉。

(3)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李某认为符合条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营业执照,县工商局虽未作出拒绝的行政决定,但对李某合法申请置之不理,迟迟不作答复。李某对此种做法不服引起行政纠纷,根据本法有关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即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当受理。该县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理由是颁发执照是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事,无权干涉,这显然违背了本条的规定。我们认为,根据本案事实,县法院应当受理李某的起诉,同时应判决工商局在一定期限履行其法定职责。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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