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产管理规定

更新时间:2023-09-05 19:01: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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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产管理规定

一、常规要求

1.学校所有财产,人人必须爱护,不得糟蹋破坏,凡违反者,除照章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罚款或校纪处分.2.新学年开学之际,班主任.班长要清点本班教室内的财产.如有损坏,马上与总务处领导反映,派人修理,如财产完好,要与总务处领导签订接管合同,从而保证校产完好.

3.每天最后离开教室的学生,要做到"四关",关门.关窗.关灯.关电脑."四关"工作都做好后,方可离校.

4.全班学生离开教室到实验室上课或参加各种课外活动时,要将教室门锁好,防止教室物品被盗.

5.学校各种体育器材,公共场所设施,图书杂志,实验器具,绿化,电灯开关等物均不得顾意损坏,否则应严肃处理.6.应节约使用水电,养成随手关灯,关水龙头的习惯.

7.爱护课桌椅,不得在课桌椅上涂写刻划,不准用脚踩,如有正常损坏,应马上报总务处领导进行修理.

8、报废、报损的物资的处理及残值回收报校领导批准,各使用单位不得自行处置或将回收残值用于小集体、小金库。

二、学校物资保管制度

(一)学校物资管好、用好,保证教学办公所需。

在满足教学需要的前提下做好节约工作,物尽其用,发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功能。

(二)物资购入和储备、发放。

1、常规物资,按计划做好储备工作,由部门申请,填写文山州一中物资申购单,总务处审核,主管领导审批购买。

2、物资购入要先入库再领用。入库时必须见单见货、验单验货。对物品种类、规格、数量、对应单据与实物相符,货单不全、不符者一律不验收签字。有回收价值及控制使用的物品实行交旧领新。

3、领用物品,一律先登记,后领取。集中发放的办公、清洁用品,按标准发放;日常耗材按需要申购、入库、领取。不需要的品种和数量不予发放。

4、常规物资预先做好准备,做到不断档,不积压,不浪费。

5、各部门所需特殊物资,提前做计划,由使用部门领导签署申请购买意见报相关领导批准后再购买、入库、领取。

6、水、电、木工维修器材属集中领取,零星使用的,由维修人做好使用清单记录、备查。

(三)固定资产管理和部门专用器材管理

1、固定资产购入按上级要求的计划,批准购买(调入)程序办理,交付时需办理入库领用手续。

2、固定资产及部门使用特殊物品(如印刷纸、计算机辅材等)实行校、使用部门二级管理。学校保管员负责总帐,使用部门负责人在本部门设一兼职保管员负责部门分台帐,定期对帐,做到总台帐和分台帐帐帐相符。台帐分类建帐,分类管理。在申报新购物资时,必须查明库存,出示分台帐,分台帐属家底不清的,一律不准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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