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办公会议制度

更新时间:2023-10-27 19:34: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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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领导负责制,促进学校日常行政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效率,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行政办公会议是研究、审议、决定学校行政工作方面重要同题的会议。会议由办公会议和校务会议两种形式组成。

2.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办公会由校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党支部副书记组成;校务会议由校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党支部副书记及学校中层干部等人员组成。

3.校务会议每周五下午召开,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指示、文件、会议精神 。

2.就学校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拟订工作方案和处理意见。 3.研究决定学校日常行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审议学校行政规章制度。

5.听取各行政职能部门、教辅部门以及科研部门的工作汇报。 6.研究决定一般行政奖惩事项。

7.讨论、决定校长认为需要研究的其他同题。 三、会议议题的提出与确定

1.行政办公会议的议题一般由校领导提出,经办公室汇总,由校长审定。 2.学校一般行政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处理,重要事项向学校主要领导请示 后处理。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应确有必要。

3.对需在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主办部门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明确、具体、可行的方案,送分管领导审定。涉及面广的重要事项,应在会前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必要时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协调。

4.涉及重大问题的议题,会前主办部门除向分管领导汇报外,还应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并征得其原则同意。

5.规章制度类的议题,应先送学校办公室进行文字整理,再提请行政办公会议研究。

6.须进行较长时间准备的议题,可提前提出作为预备议题,以便校领导了解有关情况,加强协调,为会议顺利作出决定创造条件。

四、会议决议的作出和执行

1.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问题,应充分发表意见,努力使认识达到一致,在此基础上,由校长作出决定。会议就议题进行研究、作出决定,分管校领导应在场。对听取情况汇报类议题,可根据需要提出指导性意见和要求,必要时再提交会议研究。

2.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进行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行文下发。

3.学校领导成员应维护和执行行政办公会议作出的决定。行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有关负责人和单位应积极配合,通力协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落到实处。

4.行政办公会议的决定一经作出,不能随意变更。确需对决议作变更时,须由校长

办公会议复议后重新作出决定。情况紧急时,以校长意见为准。

5.会议决议的传达要严格按照会议明确的范围和要求进行,不得随意改变会议决议内容。

6.会议决定的落实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督促和检査,并向校长汇报。 五、会议的要求

1.行政办公会议是校领导的主要工作例会之一 ,与会人员应准时参加。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校领导应在会前请假,并尽可能通过书面形式表达对议题的意见。

2.为保证与会人员集中精力讨论问题,会议期间除了紧急情况外一般不处理其他事务。各单位确有要事需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的,应先与办公室联系, 由参加会议的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转达。

3.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将会议内容、讨论情况及决议内容向外泄露。

六、附则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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