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最新消费税业务测试题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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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将正确答案填在答题框内,每题1.5分,共30分)

1. 依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 A.进口烟丝 B.进口服装 C.零售化妆品 D.零售白酒 2. 下列各项中,应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是( )。

A.批发环节销售的卷烟 B.零售环节销售的包金首饰

C.生产环节销售的普通护肤护发品 D.进口环节取得外国政府捐赠的小汽车

3. 某日化厂既生产化妆品又生产护发品,为了扩大销路,该厂将化妆品和护发品组成礼品盒销售,当月单独销售化妆品取得收入8.5万元,单独销售护发品取得收入6.8万元,销售化妆品和护发品礼品盒取得收入12万元,上述收入均不含增值税。该企业应纳的消费税为( )。

A.6.15万元 B.8.19万元 C.3.6万元 D.2.55万元 4. 下列各项中,不符合消费税纳税地点规定的是( )。

A.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B.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委托方向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纳税人到外县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应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 某啤酒厂销售A型啤酒20吨给副食品公司,开具税控专用发票收取价款58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销售B型啤酒10吨给宾馆,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3276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500元。该啤酒厂应缴纳的消费税是( )元。

A.5000 B.6600 C.7200 D.7500

6. 某制药厂1月生产医用酒精20吨,成本16000元,将5吨投入车间连续加工跌打正骨水,10吨对外销售,取得含税收入10000元,企业当期销售跌打正骨水取得含税收入200000元,当期发生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0000元,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数为( )元。

A.1358.12 B.1240.53 C.1153.85 D.1403 7. 委托加工的特点是( )。

A.委托方提供原料或主要材料,受托方代垫辅助材料并收取加工费 B.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提供原料或主要材料

C.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以委托方的名义购买原料或主要材料

D.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以购买原料或主要材料再卖给委托方进行加工

8. 某汽车厂将1辆自产小汽车奖励发给优秀职工,其成本5000元/辆,成本利润率10%,适用消费税税率9%,则应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元。

A.1027.47 B.1230.60 C.1154.85 D.1123.20

9. 下列外购商品中已缴纳的消费税,可以从本企业应纳消费税额中扣除的是( )。 A.从工业企业购进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小汽车 B.从工业企业购进已税酒精为原料生产的勾兑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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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消费税业务测试题(一)

C.从工业企业购进已税溶剂油为原料生产的溶剂油

D.从工业企业购进已税高尔夫球杆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10. 下列各项中,与我国现行出口消费品的退(免)消费税政策不符的是( )。

A.“免税且不退税” B.“不免税不退税” C.“不免税但退税” D.“免税并退税” 11. 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有关规定的是( )。

A.纳税人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一律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B.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外,应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货款的当天 D.因质量原因由购买者退回的消费品,可退已征的消费税,也可直接抵减应纳税额 12.确定消费税的应税销售额时,不能计入销售额中的项目是( )。 A.消费税 B.价外收取的基金 C.增值税 D.包装费 13. 自产自用的白酒,其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是( )。

A.(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B.(完税价格+关税)÷(1+比例税率) C.(完税价格+关税)÷(1-比例税率)D.(成本+利润+定额税额)÷(1-比例税率) 14. 以下不属于征收消费税的项目包括( )。

A.高尔夫球 B.高尔夫球杆 C.高尔夫球包 D.高尔夫车 15. 以下关于消费税的规定,说法正确的有( )。

A.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按同类消费品的平均价格计算应纳消费税 B.纳税人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移送门市部数量征收消费税 C.体育上用的发令纸,属于鞭炮、焰火的征税范围 D.对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16. 某酒厂2009年3月份生产一种新的粮食白酒,广告样品使用0.3吨,已知该种白酒无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每吨40000元,成本利润率10%,粮食白酒的定额税率为每斤0.5元,比例税率为20%。该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元。

A.3876 B.2867 C.3954 D.3675

17. 某商场黄金饰品部2009年5月直接零售黄金首饰3000克,每克零售价100元;以旧换新销售金首饰,收回旧首饰200克,换出新首饰600克,收取差价80000元,并收取旧首饰折价补偿20元/克。该黄金饰品部当月应缴消费税金额为( )元。

A.29059.82 B.29230.77 C.30769.23 D.16410.26 18. 下列关于消费税的政策陈述,正确的是( )。

A.高档手表的征税范围是单位售价在10000元以上的手表,不含10000元 B.小汽车的税率是根据小汽车单位价值的大小不同而确定的税率 C.娱乐业和饮食业自制啤酒不征收消费税

D.凡酒精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19. 2009年9月某汽车轮胎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一批汽车轮胎交门市部,计价50万元,门市部门将其零售取得含税收入60万元。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3%,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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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元。

A.1.54 B.2.13 C.1.62 D.2.11

20. 消费税纳税义务人规定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的( )在境内。

A.生产地 B.使用地 C.起运地或所在地 D.户口所在地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至少有2个正确答案,将正确答案填在答题框内,多选、少选、答案辨别

不清均不给分,每题2分,共20分)

1.根据税法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消费税实行多环节征收

B.缴纳增值税的货物并不都缴纳消费税

C.应税消费品征收增值税的,其税基含有消费税 D.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的,其税基不含有增值税

2. 依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消费品中属于“化妆品”税目的有( )。 A.香水、香水精 B.高档护肤类化妆品

C.指甲油、蓝眼油 D.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

3. 按《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税消费品,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的有( )。

A.用于抵债的应税消费品 B.用于馈赠的应税消费品 C.用于换取消费资料的应税消费品 D.对外投资入股的应税消费品

4.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为( )。 A.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B.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C.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货款的当天 D.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5. 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有( )。

A.化妆品厂作为样品赠送给客户的香水 B.用于产品质量检验耗费的高尔夫球杆

C.白酒生产企业向百货公司销售的试制药酒 D.轮胎厂移送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待销售的汽车轮胎 6.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可选择( )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市场汇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A.结算当天的 B.上年12月31日的 C.结算当月1日的 D.上次纳税次日的 7. 消费品的销售数量是指纳税人生产、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数量,以下关于此规定,不正确的有( )。

A.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B.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数量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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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8. 以下关于委托加工环节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说法正确的是( )。

A.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B.对委托方补征税款,在检查时,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经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 C.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D.对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列入加权平均计算

9. 以下属于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消费税在政策上的情况正确的有( )。

A.出口免税并退税 B.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C.出口不免税但退税 D.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10. 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税消费品,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的有( )。

A.用于换取生产资料的应税消费品 B.用于换取消费资料的应税消费品 C.对外投资入股的应税消费品 D.用于馈赠的应税消费品

三、判断题(判断正误,如正确打“√”,如错误打“×”,每题1.5分,共30分)

1.纳税人自制或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

2.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

3.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4.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计算纳税的销售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和组成计税价格孰高确定。( )

5.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

6. 消费税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既包括增值税也包括消费税。( ) 7. 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也要核定其计税价格。( )

8.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免税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

9. 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

10.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

1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一律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12.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既可以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缴纳消费税,也可以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

13.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7日内缴纳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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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消费税暂行条例》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

15. 条例所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中所列应税消费品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 16.“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是指纳税人生产销售两种税率以上的应税消费品。( )

17.有偿转让应税消费品的所有权中的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 18.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

19.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采用赊销、分期收款、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其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增值税相同。( )

20.消费税的纳税环节包括生产环节、零售环节、进口环节和移送环节。( )

四、计算题(每题10分,共20分)

1. 某白酒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50万元、包装物租金20万元。

(2)提供l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 000公斤,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900公斤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 800瓶,以每瓶不含税售价l00元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完毕。将剩余100公斤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药酒的不含税销售价为每公斤150元。

(说明: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l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 0.5元/500克)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 (2)计算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计算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 (4)计算本月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

2. 甲化妆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月初增值税留抵税额20000元,2010年1月发生下列业务:

(1)购买香水精1公斤,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8000元,增值税1360元。 (2)外购酒精8000公斤,价款40000元,增值税6800元。

(3)支付运输公司酒精运杂费250元,其中运费200元,建设基金20元,装卸保管费30元。 (4)将酒精和香水精送到乙化妆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成10000公斤香水,支付乙化妆品厂加工费2000元和辅料费1000元(均含增值税并取得增值税发票)。

(5)将收回香水的50%直接批发销售给其他商业单位,每公斤单位价格80元(不含增值税),10%赠送客户试用,5%发给职工用作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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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将收回香水25%进一步调香调色,以每公斤100元的价格(不含增值税)对外销售2000公斤。 要求计算:

(1)乙化妆品厂应代收代缴甲化妆品厂的消费税; (2)甲化妆品厂当月申报缴纳的消费税; (3)甲化妆品厂当月申报的增值税进项税; (4)甲化妆品厂当月申报的增值税销项税;

(5)甲化妆品厂当月申报缴纳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上述取得的相关增值税发票均经过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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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消费税业务测试题(一)

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A

【解析】服装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化妆品、白酒应缴消费税,但不是在零售环节缴纳。 2.【答案】A

【解析】消费税征税环节包括生产环节、委托加工环节、进口环节、零售环节、批发环节。批发环节销售的卷烟既交增值税,又交消费税。金银首饰的范围不包括包金首饰,销售包金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增值税,不征收消费税。普通护肤护发品不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免交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3. 【答案】A

【解析】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制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

应纳消费税=(8.5+12)×30%=6.15(万元)。 4.【答案】C

【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

5.【答案】C

【解析】A型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和包装物押金)=58000/20+3000/(1+17%)/20大于3000元;B型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和包装物押金)=(32760+1500)/(1+17%)/10小于3000元;该酒厂应纳消费税=20吨*250元/吨+10吨*220元/吨=7200(元)。

6.【答案】C

【解析】酒精销售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消费税。酒精移送用于生产非消费税产品的,在移送环节缴纳消费税但不缴纳增值税;跌打正骨水销售应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

该企业当期应纳的增值税=(200000+10000)/(1+17%)×17%-30000=512.82(元) 该企业当期应纳的消费税=(10000+10000/10×5)/(1+17%)×5%=641.03(元) 合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合计=512.82+641.03=1153.85(元)。 7. 【答案】A

【解析】委托加工生产方式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料的生产方式,除此之外都不能称作委托加工。

8.【答案】A

【解析】其组成计税价格=5000×(1+10%)÷(1-9%)=6043.96(元) 应纳消费税=6043.96×9%=543.96(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6043.96×17%=1027.47(元)。 9. 【答案】D

【解析】轮胎不能跨税目进行消费税抵扣;酒类、溶剂油都不属于消费税连续加工的扣税项目;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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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选项符合消费税扣税规定。

10. 【答案】C

【解析】不免税意味着征税,不可能意味着退税。 11. 【答案】B

【解析】纳税人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因质量原因由购买者退回的消费品,可退已征的消费税,但不能直接抵减应纳税额。

12. 【答案】C

【解析】增值税是价外税,税额不能计入销售额。 13. 【答案】D

【解析】这是新消费税法中有变化的内容。除此以外,委托加工及进口应复合计征的消费品,在计算组成计税价格时,公式中也要包括定额税在里面。

14.【答案】D

【解析】选项D不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15.【答案】D

【解析】选项A: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按同类消费品的最高价格计算应纳消费税;选项B:纳税人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选项C: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属于鞭炮、焰火的征税范围。

16.【答案】D

【解析】从量税=0.3*2000*0.5=300(元);(1吨=1000公斤=2000斤)从价税的组成计税价格=[0.3*40000*(1+10%)+300]/(1—20%)=16875(元),从价税应纳消费税=16875*20%=3375(元);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300+3375=3675(元)。

17.【答案】D

【解析】应缴消费税=(3000*100+80000+200*20)/(1+17%)*5%=16410.26(元)。 18.【答案】D

【解析】高档手表的征税范围是单位售价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手表;小汽车的税率根据排气量的大小确定不同的税率,和价值无关;娱乐业和饮食业自制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19.【答案】A

【解析】应纳消费税=60/(1+17%)*3%=1.54(万元)。 20. 【答案】C

【解析】消费税纳税义务人规定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BCD

【解析】消费税实行单环节征收。 2. 【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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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均不属于化妆品征税范围。 3.【答案】ACD

【解析】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4. 【答案】ABD

【解析】ABD选项均为税法规定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而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5.【答案】AC

【解析】用于产品质量内部检验的高尔夫球杆不征消费税;轮胎厂移送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待销售的汽车轮胎,不征消费税,如果门市部已经对外销售,则应当按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6.【答案】AC

【解析】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可选择结算的当天或当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市场汇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7.【答案】BC

【解析】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8.【答案】ABCD 9.【答案】ABD

【解析】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消费税在政策上只属于选项ABD所属的情况。 10.【答案】ABC

【解析】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三、判断题

1. 【答案】×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2.【答案】√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3.【答案】√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4.【答案】×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5.【答案】√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6.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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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消费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因此,消费税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中包括消费税,但不包括增值税。

7.【答案】×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8.【答案】×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9.【答案】√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10.【答案】√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11【答案】×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12【答案】×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13.【答案】×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14.【答案】√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 15.【答案】×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 16. 【答案】√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17.【答案】√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 18.【答案】×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 19.【答案】√

【解析】《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和《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 20.【答案】×

【解析】卷烟在生产环节和批发环节都征收消费税。

四、计算题

1. 【答案与解析】

(1)计算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200+50+20)÷1.17×20%+20×2000×0.5÷10000=48.15(万元)

(2)计算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10+1)÷(1-10%)×10%=1.22(万元)

(3)计算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1800×100÷10000×10%=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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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不缴纳消费税。

2.【答案及解析】

(1)乙化妆品厂应代收代缴甲化妆品厂的消费税

在没有乙厂同类消费品价格的情况下,应组成计税价格代收代缴甲厂的消费税。 材料成本=8000香水精+40000酒精+250-220×7% =48234.6(元) 加工费=(2000+1000)÷(1+17%)=2564.1(元)

代收消费税=[8000+250-220×7%+40000+(2000+1000)÷(1+17%)] ÷(1-30%)×30% =50798.70÷(1-30%)×30%=21770.87(元)

(2)甲化妆品厂当月申报缴纳的消费税=2000×100×30%-21770.87×25%=60000-5442.72=54557.28(元)

加工收回后直接销售的不缴纳消费税。 (3)甲化妆品厂当月申报的增值税进项税

=1360+6800+(200+20)×7%+(2000+1000)÷(1+17%)×17%=8611.30(元) (4)甲化妆品厂当月申报的增值税销项税

=10000×(50%+10%+5%)×80×17%+2000×100×17%=88400+34000=122400(元) 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对外赠送和用于福利等方面,均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 (5)甲化妆品厂当月申报缴纳的增值税应纳税额=122400-8611.30-20000=9378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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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消费税业务测试题(二)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将正确答案填在答题框内,每题1.5分,共30分)

1.A企业与B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月, A将一批原材料送交 B进行委托加工,该批材料不含税价格100万元,受托方代垫辅助收费10万元(含税),另外收取加工费用30万元(含税),若消费税税率为5%,则该项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 )万元。

A.6.34 B.7.06 C.7.21 D.6.98

2. 高档手表是指每只不含增值税价格在()以上的各类手表。

A.10000元(含) B.6000元(含) C.5000元(含) D.3000元(含)

3. 某纳税人自产一批化妆品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没有同类产品价格可以比照,需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则其组成计税价格为( )。

A.(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B.(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C.(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D.(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4. 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是( )。

A.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取得进口货物的当天 B.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支付加工费的当天D.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5.某汽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客户定购小汽车10辆,支付货款(含税)共计250800元,另付设计、改装费30000元。该汽车制造厂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是( )元。

A.214359 B.240000 C.250800 D.280800 6. 下列应税消费品中,不适用定额税率的是( )。 A.粮食白酒 B.啤酒 C.黄酒 D.其他酒

7. 某企业委托酒厂加工药酒10箱,该药酒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已知委托方提供的原料成本2万元,受托方垫付辅料成本0.15万元,另收取的加工费0.4万元,则该酒厂代收的消费税为( )元。(消费税税率为10%)

A.2550 B.2833 C.4817 D.8500

8. A建材商城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月收购原木40立方米,税务机关认可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款20000元,该企业支付运输费800元,并取得符合规定的运输发票,将该批原木送往B实木地板厂,委托B实木地板厂为A加工特制木地板用于销售,合同注明,A须支付B实木地板厂加工费和辅料费金额7020元(含增值税),A企业提货时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元。

A.1464.21 B.1410.53 C.1368.42 D.1270.74

9.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以下( )属于价外费用。

A.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开具给购买方的 B.向购买方收取的包装物租金 C.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代垫运费 D.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

10.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4月份销售粮食白酒5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50万元。则白酒企业4月份需要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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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9 B.35 C. 36 D.40

11.某鞭炮企业2009年8月受托为某单位加工一批鞭炮,委托单位提供的原材料金额为30万元,收取委托单位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4万元,鞭炮企业当地无加工鞭炮的同类产品市场价格,计算鞭炮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万元。

A.6.2 B.6.5 C.5.8 D.6

12.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关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一律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B.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全部准予抵扣 C.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D.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不予抵扣 13.关于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仅包括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方法 B.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C.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D.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14.关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的确定办法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B.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C.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D.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15. 关于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的确定办法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委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B.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C.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l-比例税率)

D.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16.关于进口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的确定办法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B.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1-消费税比例税率)

C.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只包括从价定率的消费税,不包括从量定额的消费税 D.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1-消费税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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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关于消费税纳税义务地点和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地点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D.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18.关于消费税纳税期限和申报纳税期限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B.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C.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

D.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19.下列纳税人不属于消费税暂行条例所称单位的是( )。 A.企业 B. 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 C.个体工商户 D.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20.消费税纳税人中的个人包括( )。

A.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B.个人独资企业 C.个人合伙企业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至少有2个正确答案,将正确答案填在答题框内,多选、少选、答案辨别

不清均不给分,每题2分,共20分)

1. 以下行为中,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消费税的是( )。 A.酒厂将自产的白酒赠送给协作单位

B.汽车厂将自产的应税小汽车赞助给某艺术节组委会 C.地板厂将生产的新型实木地板奖励给有突出贡献的职工 D.日化厂将自产的香水精移送用于生产护肤品 2. 以下不属于消费税小汽车的征收范围的是( )。 A.沙滩车 B.雪地车 C.卡丁车 D.高尔夫车 3.关于现行烟产品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表述正确的有( )。

A.甲类卷烟,即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在生产(含进口)环节的从价税税率为56%,从量定额税率为0.003元/支

B.乙类卷烟,即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在生产(含进口)环节的从价税税率为36%,从量定额税率为0.003元/支

C.雪茄烟生产环节(含进口)消费税的从价税税率为36% ,不征从量定额税 D.烟丝在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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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其税率为5%

4. 酒类企业中的关联企业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的,税务机关按照规定调整其消费税计税收入额时,可以采取的方法有( )。

A.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

B.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相同业务活动的价格 C.按照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 D.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取得的收入 5. 以下不属于征收消费税的汽车轮胎的为( )。

A.收割机的专用轮胎 B.2001年起的子午线轮胎 C.翻新轮胎 D.挂车轮胎 6. 以下关于消费税的纳税期限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B.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C.以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至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D.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7. 以下关于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说法正确的有( )。 A.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B.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为原料生产的鞭炮 C.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车轮胎为原料生产的小汽车 D.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8. 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纳税地点规定的有( )。

A.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B.纳税人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的,分支机构应回总机构申报纳税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委托方向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9.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纳税人缴纳消费税的是( )。 A.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职工福利

B.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而取得的包装物作价收入 C.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D.销售应税消费品(酒类产品除外)而收取的超过12个月以上的未逾期的包装物押金 10. 某小汽车下列经济业务应按最高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的有()。 A.将自产小汽车用于办公 B.将自产小汽车对外投资 C.将进口小汽车配件对外偿债 D.将自产小汽车交换零配件

三、判断题(判断正误,如正确打“√”,如错误打“×”,每题1.5分,共30分)

1. 饮食业、娱乐业自制啤酒缴纳消费税(按照甲级税率计税)和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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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果啤和调味料酒都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

3.凡是在中国境内销售、进口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均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 4.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

5. 汽车与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通用轮胎不属于消费税税目“汽车轮胎”的征收范围。( )

6.消费税计税销售额中的价外费用同时也是增值税计税销售额中的价外费用。( )

7. 将自产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只征收消费税,不征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 8. 凡是纳税人因销售应税消费品而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除有特别规定的以外,不论会计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 )

9. 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

10. 企业应将不同消费税税率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分开核算和申报退税,凡划分不清适用税率的,一律不得退消费税。( )

11.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可以自行直接抵减当期应纳消费税款。( )

12. 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在报关出口后,应退还该出口应税消费品包含的消费税税款。应税消费品属于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其退税计算公式是:应退消费税税款=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支付的全部款额×税率。( )

13.消费税税目中的汽车轮胎,是指用于各种汽车上的内、外轮胎。不包括其他车辆的轮胎。( ) 14. 卷烟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其中某牌号规格卷烟核定价格的公式为该牌号规格卷烟市场零售价格÷(1+30%)。( )

15.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

16.如果酒厂还生产粮食白酒与其他酒小瓶装礼品套酒,应按全部销售额就白酒的税率20%计算应纳从价消费税额。( )

17.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其目的地和所在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应当缴纳消费税。( )

18.卷烟回购企业将联营企业加工卷烟回购后再销售的,其销售收入不能与自产卷烟分开核算的,则一并计入自产卷烟销售收入征收消费税。( )

19.由于消费税是价内税,企业的销售收入包含了消费税,而增值税是价外税,企业的销售收入中不包含增值税,所以企业的损益表在核算企业的利润时,应从销售收入中扣除消费税但不能扣除增值税。同样,在计算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也应扣除消费税而不能扣除增值税。( )

20.在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除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之外,其他一律不得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混合计税办法。( )

四、计算题(每题10分,共20分)

1. 某首饰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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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零售金银首饰与镀金首饰组成的套装礼盒,取得收入29.25万元,其中金银首饰收入20万元,镀金首饰收入9.25万元;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25万元,旧项链每条作价0.22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0.03万元;

(3)商城受托为消费者个人加工金银首饰,消费者个人提供原料含税金额30.42万元,取得消费者个人支付的含税加工费收入4.68万元(商城无同类首饰价格);

(4)用300条银基项链抵偿债务,该批项链账面成本为39万元,零售价70.2万元;

(5)外购金银首饰一批,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镀金首饰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金银首饰零售环节消费税税率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销售成套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

(2)“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应缴纳的消费税; (3)受托为消费者个人加工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 (4)用银基项链抵偿债务应缴纳的消费税; (5)商城1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2. 某地板生产厂2009年6月发生下列业务:

(1)向某林场购入原木3000立方米,规定的收购凭证注明支付款项300000元,委托运输公司将上述原木运送回厂,支付运输费1000元;

(2)外购生产用油漆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5000元,增值税4250元,将其中20%用于企业生产车间的厂房维修;

(3)外购生产用粘胶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增值税1700元,将其中10%赠送给购买企业木质地板的老客户;

(4)从其他木地板厂购入未涂漆的木地板50箱,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180000元,增值税30600元,将70%投入生产上漆;

(5)数月前购入的一批原木因保管不善被盗,账面成本31680元(含运费1395元); (6)销售自产实木地板取得不含税收入560000元。

上述业务需要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发票均经过认证,实木地板税率5%,要求计算: (1)该企业当期外购货物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合计数; (2)该企业当期进项税转出;

(3)该企业当期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合计; (4)该企业当期应纳的增值税额; (5)该企业当期实际应纳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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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消费税业务测试题(二)

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B

【解析】应纳消费税=[100+(10+30)/(1+17%)]/(1-5%)*5%=7.06(万元)。 2. 【答案】A

【解析】高档手表是指每只不含增值税价格在1万元以上的各类手表。 3.【答案】B

【解析】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公式中的“成本”是指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成本;“利润”是指根据应税消费品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计算的利润。

4. 【答案】B

【解析】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取得报关进口的当天;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5.【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的确定。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是销售应税消费税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取得的增值税。价外费用视为含税收入,需要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因此,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250800+30000)/(1+17%)=240000(元)。

6. 【答案】D

【解析】粮食白酒、啤酒、黄酒适用定额税率。 7.【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算,酒厂代收代缴消费税 =(2+0.15+0.4)万元/(1-10%)×10% = 2833(元)。

8.【答案】D

【解析】组成计税价格中的材料成本=20000×(1-13%)+800×(1-7%)=18144(元) 组成计税价格中的加工费=7020/(1+17%)=6000(元)

被代收代缴消费税=(18144+6000)/(1-5%)×5%=1270.74(元)。 9. 【答案】B

【解析】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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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10.【答案】B

【解析】白酒适用比例税率20%,定额税率每500克0.5元。应纳税额=50*2000*0.00005+150*20%=35(万元)。

11.【答案】D

【解析】鞭炮的适用税率15%;组成计税价格=(30+4)/(1-15%)=40(万元); 应代收代缴消费税=40×15%=6(万元) 12. 【答案】C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13. 【答案】A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14.【答案】D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15. 【答案】A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16. 【答案】C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17.【答案】B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18.【答案】C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19.【答案】C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 20.【答案】A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BC

【解析】选项D只缴纳消费税不缴纳增值税。 2.【答案】ABCD

【解析】选项ABCD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3. 【答案】ABCDE

【解析】《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84号) 4.【答案】ABD

【解析】C选项没有对收入进行调整,不能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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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答案】ABC

【解析】汽车轮胎是指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轮胎,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自2001年起,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

6.【答案】ABC

【解析】选项D: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7.【答案】ABD

【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因为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因此,委托方收回货物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其已纳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税款中抵扣,规定了9项的。

8.【答案】AD

【解析】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9.【答案】ABD

【解析】选项A: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用于其他方面的(如用于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应缴纳消费税;选项B:包装物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当计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选项D:逾期包装物押金和收取1年以上的未逾期的押金(酒类产品除外),应当计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计征消费税。

10.【答案】BD

【解析】按最高售价具备条件:一是属于应税消费品;二是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

三、判断题

1.【答案】×

【解析】饮食业、娱乐业自制啤酒缴纳消费税(按照甲级税率计税)和营业税。 2.【答案】×

【解析】果啤属于啤酒税目。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3.【答案】×

【解析】此题的错误在于扩大了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因为只有在中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才是消费税的纳税人,而不是所有销售者。

4.【答案】√

【解析】此处所谓的“免税商店”,是指专营免征进口环节关税的货物的商店。 5.【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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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纳税人采取赊销收款结算方式的,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8.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如需办理消费税税款抵扣手续,除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资料外,还应当提供( )资料。

A.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外购应税消费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和复印件。

B.如果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汇总填开的,除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和复印件外,还应提供随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由销售方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原件和复印件。

C.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原件和复印件。 D.进口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原件和复印件。 9. 某酒厂总部设在山东济南,生产酒的基地设在山东青岛,则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地点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在济南纳税 B.在青岛纳税

C.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才可在济南纳税 D.经山东省国税局批准才可在济南纳税 10. 下列不可抵扣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额的项目有( )。 A.为生产化妆品而领用的酒精 B.为零售金银首饰而出库的金银首饰 C.为生产实木地板而购入的钢琴漆 D.领用外购已税白酒勾兑白酒

三、判断题(判断正误,如正确打“√”,如错误打“×”,每题1.5分,共30分)

1.非标准条包装卷烟应当折算成标准条包装卷烟的数量,依其实际销售收入计算确定其折算成标准条包装后的实际销售价格,并确定适用的比例税率。( )

2.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高尔夫杆头属于消费税的应税范围,高尔夫球袋也属于消费税的该税目。( )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如果在检查时发现受托方没有代扣消费税,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经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如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等),暂不计税。( )

4.纳税人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如果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的,应按不同税率分别计算不同消费品应纳的消费税。( )

5.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同期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

6.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必须在委托加工合同上如实注明(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材料成本,凡未提供材料成本的,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材料成本。( )

7.纳税人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可以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珠宝玉石的已纳消费税税款。( )

8.出口应税消费品时,增值税退还应按规定退税率计算,消费税退还则按应税消费品适用的消费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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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计算。( )

9.生产企业纳税人直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免税后发生退关或国外退货,进口时已予以免税的,报关出口者必须及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已退的消费税税款。( )

10. 纳税人除委托个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外,其余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均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

11.某首饰厂2010年1月销售珠宝玉石首饰和金银首饰,共取得收入120万元,两者未分别核算,由于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该厂认为该收入无需缴纳消费税。

12. 单位和个人外购润滑油大包装经简单加工改成小包装或者外购润滑油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视同应税消费税品的批发零售行为。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以上行为不征收消费税。( )

13. 对当期投入生产的原材料可抵扣的已纳消费税大于当期应纳消费税情形的,采用按当期应纳消费税的数额申报抵扣,不足抵扣部分既结转下一期申报抵扣也可以申请退税。( )

14. 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并且座位在l0至23座(含)以下的商用客车,不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

15. 甲类卷烟,即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乙类卷烟,即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 )

16. 《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中规定的特种用车范围只限于急救车和抢修车,对其他车只要属于小汽车的征收范围,均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

17. 白包卷烟、手工卷烟一律适用45%的比例税率征收消费税。( )

18.对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小酒厂不得实行定额、定率的双定征税办法征收消费税,一律实行查实征收。( )

19.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酒和酒精为原料生产的酒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 )

20. 对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消费税税款,并经委托方所在地国税机关发现的,则应由委托方所在地国税机关对委托方补征税款,受托方所在地国税机关不得重复征税。

四、计算题(每题10分,共20分)

1. 大华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生产制造和销售小汽车。2009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 (1)购进生产用钢材,取得税控防伪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00万元,增值税102万元,专用发票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

(2)委托建新加工厂加工汽车轮胎20件,委托合同注明材料成本为每件200元,取得税控防伪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支付加工费3000元,税款510元(专用发票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收回后,有12件对外销售,每件不含税价格为300元,其余8件用于本企业小汽车的装配;

(3)本月制造普通小汽车150辆,其中10辆用于馈赠,20辆用于投资,双方约定按最近不含税价12万元/辆进行投资额核算,其余全部销售;

(4)本月还特制5辆小汽车用于奖励对企业做出特殊贡献的技术人才。(已知:普通小汽车不含税销售价格为每辆12万元,税务机关核定该型号小汽车最高价每辆13万元,特制小汽车生产成本为每辆7万元,小汽车的成本利润率为8%,小汽车的适用消费税税率为3%,汽车轮胎消费税税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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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请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回答问题:(单位:元) (1)加工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销售汽车轮胎应纳消费税; (3)纳税人当月应纳消费税额; (4)纳税人当月应纳增值税额。

2. 某企业从事白酒生产销售业务,2009年12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1)购进粮食白酒30吨,每吨买价1万元,白酒入库,取得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向某农场购进粮食10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格20万元,粮食入库,支付运费5万元,但未收到运输业发票。

(3)领用上述粮食100吨连同上月向粮油公司购进粮食37.6万元发运给外单位加工成粮食白酒100吨,对方共收取加工费15万元(含受托方垫付辅助材料款5万元),均收到专用发票,白酒入库。受托方同类产品售价120万元/吨。

(4)拿出委托加工收回的粮食白酒50吨在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格基础上加价20%对外出售,款已收到。

(5)自产薯类白酒100吨,每吨成本价9000元,每吨销售价18000元,本月售出80吨。由自己的卡车负责运输,收取运费10万元,装卸费1.7万元。

(6)本月用外购粮食白酒20吨连同领用自产薯类白酒20吨勾兑成低度白酒100吨出售,每吨售价3万元,随货销售酒坛不含税价款10万元单独计价核算;另外,收取押金5.85万元单独核算。

(7)企业将自产薯类白酒10吨用于抵偿18万元的债务。

(8)企业将购进粮食白酒10吨连同自产薯类白酒10吨,发给职工作为福利(成本利润率5%)。 (假定以上购销价格都不含增值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 要求:请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计算该企业12月份委托加工应支付的消费税总额;

(2)计算该企业12月份应纳消费税总额(不包括委托加工业务的消费税额); (3)计算该企业12月份应纳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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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消费税业务测试题(三)

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 2.【答案】B

【解析】纳税人将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按照消费税政策规定,应当视同销售征收消费税,但是,按照增值税政策规定不属于视同销售,因此,不应当征收增值税。用于职工福利、馈赠和赞助既要缴纳增值税,又要缴纳消费税。

3.【答案】D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4.【答案】 B

【解析】 按照消费税中的规定,销售税率不同的消费品应分别核算,没有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5.【答案】 D

【解析】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该批酒应纳消费税=25000×20%+2000×0.5=6000(元)

6.【答案】 B

【解析】 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60000+60000×25%+150)÷(1-36%)÷250=469.69元;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70元人民币,适用比例税率为56%;

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60000+60000×25%+150)/(1-56%)×200=34159090.91(元) 进口增值税=34159090.91×17%=5807045.45(元)

进口消费税=34159090.91×56%+200×150=19159090.91(元)

7.【答案】A

【解析】当月应扣除的消费税=90×80%=72(万元);国内生产化妆品缴纳的消费税=(290+54.48÷1.17)×30%-72=28.97(万元)。

8【答案】 C

【解析】 消费税税目中游艇是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船体由玻璃钢、钢、铝合金、塑料等多种材料制作,可以在水上移动的各类机动艇。无动力艇、帆艇和小木船不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9.【答案】 D

【解析】 选项A、B、C属于不得抵扣的范围。 10.【答案】 A

【解析】 委托加工中,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如果受托方有同类应税消费品售价的,则按照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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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方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售价计税,否则适用组价计税。应代收代缴消费税额=[10×11700÷(1+17%)+(40000+10000)÷(1-30%)]×30%=51428.57(元)

11.【答案】 B

【解析】 税法规定,品牌费属于价外费用,构成销售额的一部分;押金要并入销售价格中用于计算确定出厂价,确认税率的出厂价=2500+5000÷(1+17%)÷10+5000÷(1+17%)÷10=3354.70(元/吨)>3000元/吨,故啤酒税率适用250元/吨,则本题应纳消费税= 10×250=2500(元)。

12. 【答案】 C

【解析】该题针对“委托加工已纳消费税的扣除”知识点进行考核 13. 【答案】 A

【解析】 纳税人用于对外投资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100×1000+80×1200+50×1200)×30%=76800(元)。 14.【答案】A

【解析】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烟的征收范围。包括卷烟(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和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及个人生产的卷烟)、雪茄烟和烟丝。酒精不属于酒类产品;烟丝也属于烟的税目;翻新轮胎不属于汽车轮胎的征税范围。

15.【答案】C

【解析】指甲油属于化妆品。应纳消费税=[230000+(4000+3000)÷(1+17%)]×30%-47000×30%=56694.87(元)。

16.【答案】D

【解析】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消费税。 17.【答案】A

【解析】A属于税法规定的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珠宝玉石,可按生产领用量抵扣;B中酒精虽然缴纳消费税,但与护肤品不属于一个税目,不能跨越税目抵扣已纳消费税;C中黄金镶嵌首饰应在零售环节纳税,不能抵扣钻石已纳消费税税款;D中小轿车改装行为不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故也不能抵扣上一环节已纳消费税。

18.【答案】A

【解析】(58590+35780)/(1+17%)×5%=4032.91(元);镀金,包金首饰在生产环节纳税。修理清洗收入征营业税。

19.【答案】C

【解析】赠送客户的手表的组成计税价格=8689×(1+20%)÷(1-20%)=13033.5(元),大于10000元,属于高档表,应征消费税。上述业务共应缴纳消费税=(12×15000+180000+13033.5)×20%=74606.7(元)

20.【答案】D

【解析】生产企业无论自营出口还是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均实行免税政策,不退还消费税。

二、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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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答案】ABCD

【解析】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消费税。

2.【答案】AB

【解析】选项CD属于出口免税并退税的情况。 3.【答案】ABC

【解析】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 4.【答案】ABC

【解析】选项ABC均属于消费税的征税方法。 5.【答案】ABCD

【解析】除以上特征外,我国消费税还具有“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的特点。 6.【答案】ABC

【解析】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的,按照实际收取的不含有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7.【答案】ACD

【解析】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8.【答案】ABCD

【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6〕49号)

9.【答案】BD

【解析】应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需要由总机构汇总纳税的,由于总机构、分支机构在同一省市,则须经省国税局批准。

10. 【答案】ABCD

【解析】均不能抵扣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的原因为:化妆品和酒精不属一个税目;零售环节纳税的金银首饰不得抵扣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钢琴漆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没有缴纳过消费税,当然不可抵扣;白酒不允许抵扣外购已纳消费税白酒的消费税额。

三、判断题

1【答案】√ 2.【答案】√ 3.【答案】×

【解析】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如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等),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4.【答案】×

【解析】纳税人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无论是否分开核算,均应从高计征消费税。

5【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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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按纳税人同类同期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的情形,仅限于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

6.【答案】×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7.【答案】×

【解析】正确的说法应当是,一律不得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珠宝玉石的已纳消费税款。 8.【答案】√

【解析】出口退增值税的退税率与征税率不一定相同,但出口退消费税的退税率就是其适用税率。 9.【答案】×

【解析】生产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免税不退税,既然不退税,则不涉及补缴退税款的问题。 10.【答案】√

【解析】除受托方是个人的以外,其余的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均应由受托方所在地税务机关代收代缴消费税。

11.【答案】×

【解析】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因此,该厂销售了属于生产环节缴纳的珠宝玉石,虽然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由于未分别核算,应该按照全部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12.【答案】×

【解析】单位和个人外购润滑油大包装经简单加工改成小包装或者外购润滑油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视同应税消费税品的生产行为。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以上行为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准予扣除外购润滑油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13.【答案】×

【解析】对当期投入生产的原材料可抵扣的已纳消费税大于当期应纳消费税情形的,在目前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未增加上期留抵消费税填报栏目的情况下,采用按当期应纳消费税的数额申报抵扣,不足抵扣部分结转下一期申报抵扣的方式处理,不能申请退税。

14.【答案】√ 15.【答案】√ 16.【答案】×

【解析】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33号)第十二条规定,原作为特种用车的急救车和抢修车不征收消费税的规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废止,应当按照“小汽车”的税目及税率征收消费税。

17.【答案】×

【解析】白包卷烟、手工卷烟不分征税类别一律按照甲类卷烟税率征税,因此,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84号)规定,白包卷烟、手工卷烟在生产环节的消费税从价税率是56%,其从价定额税率不变,即0.003元/支。在批发环节征收一道5%的从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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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答案】×

【解析】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国税函〔2009〕380号)第五条规定,对账证不健全的小酒厂,应当采取核定征收方式。

19.【答案】×

【解析】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酒和酒精为原料生产的酒不得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

20.【答案】√

四、计算题

1. 【答案及解析】

(1)加工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00×20+3000)÷(1-3%)]×3%=216.49(元)

(2)收回轮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不需再缴纳消费税;用于小汽车装配的轮胎,不可以抵扣已纳消费税。

(3)应纳消费税额的计算:

销售普通小汽车应纳消费税=130×120000×3%+20×130000×3%=546000(元) 特制汽车应纳消费税=[5×70000×(1+8%)÷(1-3%)]×3%=11690.72(元) 本月应纳消费税=546000+11690.72=557690.72(元) (4)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300×12×17%+150×120000×17%+[5×70000×(1+8%)÷(1-3%)]×17%=3126859.42(元)

当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020000+510=1020510(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3126859.42-1020510=2106349.42(元) 2. 【答案与解析】

(1)该企业12月份委托加业务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120×100×20%+100×2000×0.5÷10000=2410(万元) (2)该企业12月份应纳消费税额: ① 薯类白酒消费税

=80×1.8×20%+(10+1.7)÷(1+17%)×20%+80×2000×0.5÷10000=38.80(万元) ② 低度白酒消费税=[100×3+10+5.85÷(1+17%)]×20%+100×2000×0.5÷10000=73(万元)

③ 抵债的消费税=10×1.8×20%+10×2000×0.5÷10000=4.6(万元) 注:抵债用的应税消费品,按同类产品的最高价格计算消费税。

④发放福利应纳消费税=10×1.8×20%+10×2000×0.5÷10000=4.6(万元)

【解析】仅对以自产薯类白酒10吨发放福利的计征消费税。外购白酒发放福利的不征消费税。 ⑤ 应纳消费税总额=38.80+73+4.6+4.6=121(万元) (3)该企业12月份应纳增值税额: ① 销项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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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4):

销项税额=[20×(1-13%)+5+37.6+15+100×2000×0.5÷10000]÷(1-20%)×50%×(1+20%)×17%=10.84(万元)

业务(5):

销项税额=[1.8×80+(10+1.7)÷(1+17%)]×17%=26.18(万元) 业务(6):

销项税额=100×3×17%+10×17%+5.85÷(1+17%)×17%=53.55(万元) 业务(7):

销项税额=10×1.8×17%=3.06(万元) 业务(8):

销项税额=10×1.8×17%=3.06(万元)

销项税额合计=10.84+26.18+53.55+3.06+3.06=96.69(万元) ② 本期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 业务(1):

进项税额=30×1×17%=5.1(万元) 业务(2):

进项税额=20×13%=2.6(万元) 业务(3):

进项税额=(10+5)×17%=2.55(万元) 业务(8):

进项税额转出=10×1×17%=1.7(万元)

可抵扣进项税额合计=5.1+2.6+2.55-1.7=8.55(万元) ③ 应纳增值税税额=96.69-8.55=88.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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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4xo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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