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企业经济活动中防范商业秘密泄露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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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经济一体化 商业秘密 企业管理 竞争情报 防范措施 论文摘要:力拓“间谍门”事件暴露了我国企业在保护商业秘密上的软肋。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全球经济一体化,企业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如何防范商业秘密泄露,保护自身利益,成为我国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商业秘密泄露的主要形式,从内部和外部两个主要方面,论述了企业在经济活动中防范商业秘密泄露的措施。 2009年7月9日,世界第三大矿业公司力拓上海办事处的4名员工因涉嫌窃取中国国家机密被拘捕。此次力拓公司爆出的“间谍门”事件,在中国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同时也暴露出我国企业长期以来在商业保密机制上的软肋。 随着中国加入WTO和全球经济一体化,中国企业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有力的竞争对手和商业伙伴。我国作为新兴市场国家,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理念和措施都距离发达国家有很大的差距,由于这方面的薄弱给企业甚至国家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本文通过探讨商业秘密泄露的主要途径,重点论述防范商业秘密泄露的措施。 一、商业秘密的定义 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的发展程度尚不发达,法制尚未健全,目前尚未有一套完善的关于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但关于商业秘密的定义散见于各项法律法规之中。根据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以及《刑法》的定义,商业秘密(Trade-secret)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二、商业秘密泄露的主要形式 1、商业间谍 力拓“间谍门”事件中值得注意的是,4名涉案人员是由上海市国家安全局拘捕的。并且,外交部新闻发言人秦刚对此做出的正式回应指出,中国有关部门掌握了大量确凿证据,证明胡士泰等人为境外刺探窃取中国国家机密、并对中国钢铁企业的内部人员行贿。这说明这是一起已经触犯法律的窃取商业秘密的刑事案件。类似于此案中的非法窃取商业机密的“商业间谍”,是企业商业秘密泄露的形式之一。 2、竞争情报 除了非法的商业间谍外,商业秘密泄露的另一主要形式是竞争情报。现代竞争情报产生于发达工业国家间的商业竞争,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而更加完善。根据美国竞争情报专业人员协会(SCIP)的定义,竞争情报是一种监测竞争环境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人们用合乎职业伦理的方式收集、分析、传播有关经营环境、竞争者和组织本身的情报。竞争情报在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体系,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目前也出现了很多提供竞争情报服务的公司。[1][2][3][4]下一页 竞争情报和商业间谍的本质区别在于,商业间谍是使用非法手段获得信息,而竞争情报是使用合法的、合乎职业道德的手段搜集信息,通过分析将其转变为有价值的情报的过程。在发达国家,竞争情报行业还有一套严格的道德准则。[!--empirenews.page--] 但是,即便竞争情报的是合法的,如果企业自身管理不当或疏忽大意,也有可能给竞争对手以可乘之机,使商业秘密泄露,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三、防范商业秘密泄露的措施 商业秘密是一种特殊的情报,一旦被透露将永远失去。即便有法律可以制裁泄密者,但也已是“亡羊补牢”,对企业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可能是永远无法补偿的。所以事前防范比事后制裁更加重要,企业保护商业秘密要做到未雨绸缪。 1、 企业内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人”是泄密行为的主体,与商业间谍活动相比,企业内部人员泄密的危害性更大。现实中由于企业员工跳槽、兼职或个人私利而导致企业商业秘密泄露甚至对簿公堂的事件屡见不鲜。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增强员工保密意识是防范商业秘密泄露的第一道屏障。 (1)签订保密协议 每位员工进入企业时,要签订“商业保密协议”。目前我国除一些高科技企业外,其他行业企业对签订“商业保密协议”重视程度不够,或在劳动合同中简单一笔提过。“商业保密协议”应该写明本企业的商业秘密范畴,并说明相应的责任及处理措施,与劳动合同一起生效。对涉及重要保密内容的员工,还应在合同中规定解密期,即离职后若干年内不可在同类其它企业中工作。除此之外,企业还应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密制度培训,增强员工保密意识。 (2)强化员工的归属感 企业应对员工进行情感投资强化员工的归属感,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当员工的归

属感增强,即使在跳槽或被人利诱的情况下,也能够大大减少商业秘密泄露的情形发生。其次,企业可以向高管人员赠送公司股份(虚拟股份),不可提现金,只能每年参与分红,离开公司时,股份自动失效。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防止高级管理人员的频繁流动。第三,提高高管人员薪酬。随着经济的发展,大量同行业外资企业进驻中国。我国企业高管人员薪酬如果与同类企业高管人员相差过于悬殊,容易造成人才的心理失衡,成为商业秘密泄露的诱因。第四,建立和谐劳资关系。公司的制度(包括人事、福利等)不良,往往是职工不满或离职的主要原因,更是企业秘密外泄的主要原因之一。确立合理的福利制度及升迁渠道,能够降低职工的离职率和泄露秘密的可能性。 (3)缩小商业秘密知情人范围 商业秘密知情人越少,泄漏的可能性就越小,即便在泄漏时也能迅速锁定目标。所以企业的主要商业秘密应仅限于少数高管人员知道;其次,有些企业信息在企业内部或许不算是重要商业秘密,但对其竞争对手来说就可能是重要情报,所以企业内部最好做到信息分散,一个人或一个部门

不能知道全部流程或信息的全部内容。上一页[1][2][3][4]下一页 (4)加强门禁管理和内部监控 门禁管理和内部监控对于科技和金融企业来说尤为重要,我国的金融企业在这方面建立了较完善的系统,重要部位均安装了较先进的设备如摄像探头、报警器等。企业应在重要会议室、存放重要资料或文件的场所安装相应设施;进入保密区域要凭证件或密码;涉及重要的商业秘密尽量少用甚至不用移动电话或网络联系。[!--empirenews.page--] (5)加强档案和信息管理 企业内部应制定文件与档案的保密密级,确定保密期限,加盖保密章,实行专人、专库、专柜保管,并规定借阅范围和手续。涉密文件不需要时要统一集中销毁,有时商业秘密就是竞争对手从企业不经意丢弃的垃圾中翻出来的。在电子化办公形态下,企业应在内部电脑系统设立侦测监视系统,进入特别系统应有识别代号及密码,重要密码应定期更换。对任何非经授权即想进入电脑调查者,不但拒绝并应留下记录,可测出是由哪部电脑或终端机进入以追查可疑者。 2、企业对外经济活动中防范商业秘密泄露的措施 现代企业无时无刻不处于与其他企业的经济交往之中,由于企业自身防范意识不强造成商业秘密的流失,常常令企业有苦难言。 (1)谨防第三方泄密 第三方是指与竞争对手有往来的人员及企业,包括竞争对手的顾客、供应商、分销商、银行、咨询机构等。这些机构是重要的情报员,企业应谨慎与第三方打交道,尽量不选择与竞争对手有交叉往来的合作者。在必须选择的情况下,一定要与之签订严格的保密协议。 (2)严格审查对外发布信息的内容 企业由于宣传的需要会对外发布广告,或参加展览会等,对外宣传的内容体现了企业的市场目标和产品信息,因此一定要注意是否会泄漏有价值的情报。此外,企业在举行新闻发布会、技术交流会或接受媒体采访等过程中凡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查。需要经常对外宣传的企业应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3)对参观访问者进行严格把关 我国企业在发展初期为谋求合作和投资,往往对参观考察者十分热情,对生产流程、工艺等信息介绍得过于细致。曾发生过来访者在参观企业时获得商业秘密的事件,给我国企业造成了不小的损失。因此,企业在接受参观访问时对来访者应有适当的限制,要求他们不得摄像、录音,也不得在无人陪同情况下游览,尽量避免参观带有

企业秘密的场所和设施。上一页[1][2][3][4]下一页 (4)对公开发表论文进行审查 很多专业人士为了证明在本领域的学术地位和专业威望,会在第一时间把自己最先进的研究成果通过发表论文的方式进行公开。但同时也意味着企业将无法再对该商业秘密有所有权。我国的“两步发酵法生产维生素C技术”曾经是一项极具有经济价值和实用价值的科研成果,但国内某学术期刊很快将这项技术的全部研制过程、细节、配方、剂量等以学术论文的方式发表出来,轻易就被同类企业掌握了,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新成果新技术研发后,除及时申请专利外,还应注意在公开材料中适当地有所保留。 (5)利用反竞争情报手段迷惑对手 竞争对手会利用一切可能得到的信息对企业的商业秘密进行分析,企业也可以通过发布虚假信息的方式迷惑和干扰竞争对手。这是一种反竞争情

报手段,故意制造和泄露虚假情报给对手,有可能造成对方决策的失误,成为打击竞争对手的手段。 综上所述,我国企业正面临着竞争手段高强的国外企业的严峻挑战,增强企业防范商业秘密泄露的能力刻不容缓。同时我国企业应增强自身的竞争情报能力,才有可能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生存发展。[!--empirenews.page--] 参考文献 1、斯蒂芬•P•罗宾斯《管理学》(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3年3月 2、周三多《管理学—原理与方法》, 复旦大学出版社,1995年6月 3、杨洪兰《现代实用管理学》,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8月 4、加里•得斯勒《人力资源管理》(第六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 5、商业秘密法制丛书编辑委员会《商业秘密法制现状分析及案例》,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 6、李平《WTO与国际贸易》,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1月 7、曹家瑞等《技术贸易的法律和实务》,对外贸易出版社,1987年版 8、孔祥俊《商业秘密保护法原理》,中国法制出版社, 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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