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班级管制细则.doc

更新时间:2023-06-03 18:18: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大学班级管理细则1

法学1006区队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学院的教学遵旨,维护区队正常的运行和生活秩序,保障我区队同学身心健康,促

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我区队

同学综合素质,依规制区队、规范行为,为社会主义建

设培养合格的法律人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

2005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

区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区队所有人员。

第二章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

1.参加区队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本区队提供的硬件资源,了解区队费去向及详细使用情况;

2.申请符合自己条件的各项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项目;

3.对学院、区队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先向区队长反

映,区队长向指导员报告并提出解决办法;

4.监督区队委工作。

第四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2.积极主动配合区队委,搞好每次的区队活动,在区队建设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3.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4.努力学习,修完学校规定的学分,并积极争取奖学金;

5.按规定缴纳区队费及相关必须支付的费用,若家庭确实困难不能支出费用者,可向区队费借用并在期末之前还清;

6.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第三章请假与销假

第五条

1.请假三天以内,须亲自经指导员批准,请假条交学习区队长备份;

2.三天以上七天一下,由指导员审核,上报大队长批准,请假条交学习区队长备份;

;

3.其余请假事宜遵照学院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1.请假期满,应向指导员汇报销假;

2.若请假期满仍不能返校学习,应按第五条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第四章违反校规、校纪的处分

第七条学生在校期间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区队发现的,由区队酌情决定处理方式;其他单位发现或举报,属实,区队给予积极配合,递交相关材料和证据。主要依据为《湖南警察学院纪律管理

规定》和《法学1006区队管理细则》

第五章旷课的处分

第八条

1.旷课达本课程三个课时的学生,由任课老师向指导员报告情况并交区队委备案;

2.旷课达七个课时的学生,上报大队给予警示;

3.旷课达本课程学时的1/3,任课老师有权对平时成绩以零分计,并在成绩报告单上注明寄回给家长了解情况。

第六章奖惩制度

1、评优、评先依据《湖南警察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及《法律1006区队管理办法》进行评选。综合测评的情况是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

2、在校为区队级争得荣誉或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将推荐学院、大队予以表彰并宣传,或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因个人原因使区队级受到大队以上(包括院级)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队,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等资格。

4、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5、在区队会及其他须到的区队活动中迟到、早退导致活动无法继续,造成严重后果的同学将给予批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惩罚。

6、区队会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同学,将予以批评,并影响其本学期

考核成绩(需要点到的区队、大队活动处理方式同上)。请假的同学需出请假条及相关证明,经区队指导员批准方可请假。

7、对有重大错误,影响区队荣誉的同学可考虑取消其助学金等各项资格。

8、每周由学习区队长对课堂的出勤情况进行统计,每周抽查一次,对是否旷课迟到将做记录并作为期末评优参考。

9、课堂、会议上应把自己的手机调成振动或关机

第七章区队委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1.区队委应无私为区队做贡献,完成大队及指导员布置的各项任务,做好老师与同学间的纽带,严格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好模范带头作用;

2.区队委团结好每一个本区队同学,不搞小集体;

3.勇于承担,不怕苦不怕累,不推卸责任,不抢功劳;

4.分工明确,合理分配任务,做最擅长的事,注意配合。让每一个同学都可以得到展示自己的机会,为本区队同学打造一个锻炼自我的平台。

第十三条

1.同学有监督区队委的权利,若发现问题,以恰当形式提出,经长期教育仍不改正错误者,同学有权利撤销其区队内职务;

2.区队委不得以任何区队名义牟取个人利益,但凡发现核实者,撤销其区队内任何职务,并不得参与以后的区队级评优推优;

3.区队委须虚心接受同学的各种建议,定期做自我反省工作。每月5号前召开区队委会,成员由区队委及7名指正各区队委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正建议,以便工作的更好进行。

第八章评优推优管理法则

第十四条

1.评优推优需由本人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经区队委核实,指导员审核,并在区队会时民主投票,选举出优秀个人;

2.在学习、区队团活动、院级活动、校级活动以及各级学生会活动中表现突出,有杰出贡献者,列入评优推优名单,并予以重点发展对象;

3.受处分者,本区队都会记录,不予以评优推优资格。

第九章

第十五条、区队委根据区队建设的实际需要,讨论对本细则的修改和增补删减。

第十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细则自2011年9月起试行,适时由区队委进行修改。、附注规定效力与正文一致。

第十七条、本细则由法律1006区队委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作为本区队管理细则,旨在将区队级同学紧紧团结在一起,把我区队打造成为团结向上的优秀区队,望各位同学遵守。

附注1

大学班级管理制度(参考)4

班级管理制度:根据学校情况和学生手册拟定,班纪,班规,以及奖惩措施。

为实现班级工作地的科学、制度、规范化,努力提高班级的工作效率和水平,根据我院实际情况以及《XXXXXXXX学院学生手册》相关内容,特拟定《xxx班级管理条例》。

一、班纪、班规

1.班级组建

入学后,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划分班级,这时候就需要助班带领大家举行班级同学见面会,助班选定地方组织大家进行自我介绍,互相熟悉,以及给大家在相关方面答疑解惑。

2.班委组建

入学后一段时间,同学互相熟悉,这时候就需要组建班委会。此时应由助班或者班级学生选定地方自行组织进行班委民主投票选举,被选举人应上台发言来拉得投票。班级学生自行组织选举应邀请助班观看。(班委会每学年换届一次,竞选前应明确各班委职责)

3.班级通讯

由班委组建选举出的班长负责收集班级所有同学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学号、电话号码、QQ号。统计完毕后交给助班,由助班帮助联系商家制作班级通讯录。助班或者班长应及时建立

班级QQ群、公共邮箱、飞信等平台让大家能更好的互相交流,增进彼此间的感情,力求使通知及时地传达给学生。

4.班费收取

班级班费由班级生活委员收取保管,收取时应根据情合理况收取,任何人不可私自挪用班费。班费的明细支付生活委员应时时记录在案,每次开班会时必须当场汇报班费收支情况。

5.班级口号以及班徽

班级初建,班委会应负责完成班级口号和班级徽章的设计工作。在此期间应广征各位班级同学的意见和建议。

6.班委会工作

班委会是掌控班级大局的一把手,所以自身应为班级表率。应时时密切关注班级同学的生活和学习以及及时帮助同学解决学习和生活方面的问题,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汇报至辅导员处,由辅导员处理。

7.班会召开

班会召开时,各位同学务必到场,如有特殊情况应该及时和班长请假特别是班委会成员。班会应定期召开,初定为开学一次,期中一次,期末一次。主要是上传下达、班级工作计划、班级近期得失分析、班级近期总结等内容。班会由班长主持,团支书记录,宣传委员写宣传稿以及拍照。

8.班级活动

班级活动由组织委员组织发起(组织委员宜选桂林本地人),由班长和各班委征求班级同学意见后审核通过,再由班长和组织委员共同完成活动策划书交至辅导员处最终审批得以生效。(班级活动一切以安全为首)

9.纪律

大学生的主要任务还是学习,大家必须充分重视,请务必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1)按时上课(早晚自习、早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

2)课堂或者会议等公共场合上应把手机调成振动,以免影响他人。

3)有事不能上课要按照有关程序向辅导员请假,获得批准方可。

4)积极配合学习委员的工作,认真独立完成作业,按时上交。

5)遵守课堂纪律,尊重老师,体现出大学生应有的风度。

6)不得在公共场合抽烟、酗酒、聚众斗殴、做不文明事情,更不得因个人违纪影响班

班集体荣誉与利益。

7)根据实际情况,以宿舍为单位实行责任制,加强宿舍的管理,严格抓好出勤率及集

体纪律。

10.寝室

1)应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做好寝室的清洁卫生和个人卫生,随时保持各寝室的清洁与整

洁;不得晚归。夜不归宿。不得使用违规电器(包括“热得快”、夹板、电锅以及

功率在600W及以上的电器)不的私藏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等化学物品、不得偷盗、

赌博、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详情请见寝室门背后管理条例)

11.校园活动

因为班级、院、校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故有以下规定

1)对于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同学们要热心关注,积极参与,共建一个团结奋进的班

集体。

2)对于院、校组织的活动,同学们也应认真对待,敢于挑战自我,为班级和个人的荣

誉拼搏。

3)同学们要积极的为班级发展献计献策,使得是本班的活动能搞得有特色,有意义。

二、奖惩措施

1)评优、评先依据学校有关规定。

2)推荐党校学员采取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选。

3)在校为班级争得荣誉或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将推荐学院予以表彰,

或予以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

4)因个人原因使班级受到院级或院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体,取消其本学期评优、

评先及参选的优先权。

5)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6)在班会及其他须到的班级活动中无特殊情况迟到、早退的同学将给予批评并根据实

际情况进行惩处。若到期末评定时操行分低于基础分的同学,取消其评优、评先等

资格。

7)早操、晚自习、班会无故缺席者将予以记录后上报至辅导员处,并影响其本学期考

核成绩。请假的同学需出请假条及相关证明,经辅导员批准后方可请假。

8)对有重大错误,影响班级荣誉的同学可考虑上报取消其奖

学金、助学金等各项资格。

9)每周由班长和学习委员对课堂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对是否旷课迟到将做记录,并

在周末时统计好人数及其次数,交予班长作好记录,最终上交至辅导员处。

此份仅供参考,不详之处欢迎指出。

本班级管理制度依据本院实际情况以及本院学生手册相关内容制定。

本班级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XXXXXX大学(学院)所有。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4wk1.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