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题库及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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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 学法用法考试题库(30套)
安徽省公务员“学法用法”能力测试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本部分共包括40题,每题1分,共计40分。) 1.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是( )。 A.2015年12月4日 B.2014年12月4日 C.1982年12月4日 D.1997年12月4日 【答案】B
【考点】国家宪法日
【解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故答案为B。
2.英国哲学家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句话强调( )。
A.犯罪的危害性 B.司法公正的重要性 C.立法不公的危害性 D.执法不公的危害性 【答案】B
【考点】司法公正
【解析】这句话通过比较和比喻,用否定的方式强调司法公正的重要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故答案为B。 3.“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这句话强调( )。 A.立法的重要性 B.执法的重要性 C.司法的重要性 D.守法的重要性 【答案】A
【考点】立法的重要性
【解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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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故答案为A。
4.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健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逐步增加 数量。( )
A.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市政府 B.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 C.有司法解释权的人民法院 D.有司法解释权的人民检察院 【答案】B
【考点】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内容 【解析】《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突进法治中国建设,在立法权方面的改革内容包括“逐步增加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数量” 。从立法体制上看,较大市的立法权主体包括较大市政府以及较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因此,本题B项当选。
5.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时间是( ) A.1997年底 B.1999年底 C.2010年底 D.2012年底 【答案】C
【考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时间
【解析】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到1999年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6.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首先必须完善立法,立法与依法治国之间存在必然的内在联系,以下关于立法与依法治国之间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立法为依法治国提供政治方向 B.依法治国为立法提供前提和基础 C.立法为依法治国提供动力和源泉 D.立法为依法治国提供前提和基础 【答案】D
【考点】立法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解析】立法为依法治国提供前提和基础,依法治国为立法提供动力和源泉。
7.依法对刑事诉讼进行法律监督的机关是( ) A.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
D.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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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考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机关。
【解析】刑诉法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故答案为B。
8.2013年6月,张某在窃取到一份国家秘密文件后,传真给了他在境外的联系人,导致了国家秘密的泄露。对张某的间谍罪,负责侦查的机关是( ) A.公安机关 B.国家安全机关 C.人民检察院 D.军队保卫部门 【答案】B
【考点】刑事案件立案分工。
【解析】刑诉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间谍罪属危害国家安全罪,故答案为B。
9.根据我国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关于公益诉讼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 B.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只限于法律授权的机关或团体
C.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有利于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D.公益诉讼的提起必须以存在实际损害为前提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公益诉讼。《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A说法正确。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
选项B说法正确。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只限于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
选项C说法正确,选项D说法错误。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或者恢复、补偿受到减损的公益利益,或者是虽然没有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减损的事实,但是有一定的法律秩序和道德秩序需要诉讼保护时,都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因此,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有利于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公益诉讼的提起不以存在实际损害为前提。
10.甲被乙打伤后诉至法院,乙败诉。一审判决书送达乙时,其当即向送达人丙表示上诉,但因其不识字,未提交上诉状。关于乙行为的法律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乙已经表明上诉,产生上诉效力
B.丙将乙的上诉要求告知法院后,产生上诉效力 C. 乙未提交上诉状,不产生上诉效力
D. 乙口头上诉经二审法院同意后,产生上诉效力 【答案】C
【考点】上诉的提起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据此可知,上诉必须提交上诉状,乙未提交上诉状,不产生上诉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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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某公司有股东6人,股东甲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甲可以行使下列哪一职权?( ) 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 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执行董事的职权。
选项A错误。根据《公司法》第38条第1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属于股东会职权,而非执行董事的职权。
选项B错误。根据《公司法》第72条第2款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据此可知,执行董事对此没有一票否决权。 选项C正确。《公司法》第47条第(九)项规定,董事会(执行董事)负责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选项D错误。《公司法》第47条第(五)项规定,董事会(执行董事)负责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该法第38条第1款第(六)项规定,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据此可知,对于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董事有制订权,但是没有最终决定权。
12.2013年6月,宏达有限公司股东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司法清算,法院为其指定相关人
员组成清算组。关于该清算组成员,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
A.公司债权人A B.公司董事长B C.公司财务总监C
D.公司聘请的某律师事务所D 【答案】A
【考点】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的成员。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13.根据我国的《产品质量法》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缺陷责任均实行严格责任
B.《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产品缺陷实行严格责任,对销售者实行过错责任 C.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从产品售出之日起计算 D.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缺陷产品生产日期满十年后丧失 【答案】B
【考点】产品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我国《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缺陷责任分别作了不同的规定,对生产者实行严格责任,对销售者实行过错责任。 选项C、D错误。《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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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14.关于产品缺陷责任,下列哪一选项符合我国的《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 A.基于产品缺陷的更换、退货等义务属于合同责任,因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赔偿义务属于侵权责任
B.产品缺陷责任的主体应当与受害者有合同关系 C.产品缺陷责任一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D.产品质量缺陷责任一律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答案】A
【考点】产品缺陷责任
【解析】选项A正确。见《产品质量法》第41条。从理论上划分,产品缺陷责任包括“产品质量的瑕疵担保责任”和“产品责任”。“产品质量的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出卖人(销售者)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品质标准,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此,这是一种违约责任。“产品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产品责任”特指生产者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
选项B错误。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不与受害者有合同关系。
选项C错误。生产者的产品责任是严格责任。即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不论经营者是否有过错,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41条)
选项D错误。D项表述过于绝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6项规定:“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此为举证责任倒置,但是产品缺陷引起的合同责任,仍然为“谁主张,谁举证”。 15.某省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决定由城建规划局统一行使数个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权。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城建规划局不能行使下列哪一项职权? A.交通管理机关的罚款权 B.环境保护局的罚款权 C.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权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吊销营业执照权 【答案】C
【考点】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因此,C项说法正确
16.质监局发现王某生产的饼干涉嫌违法使用添加剂,遂将饼干先行登记保存,期限为1个月。有关质监局的先行登记保存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系对王某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质影响的行为 B.可以由2名执法人员在现场直接作出
C.采取该行为的前提是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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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登记保存的期限合法 【答案】C
【考点】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选项A错误。先行登记保存后,当事人就不能自由处分,显然是阻碍了当事人的自由支配的权利。
选项B错误。先行登记保存应当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而不能由执法人员直接当场作出。
选项C正确。先行登记保存必须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才可以实施的行政行为。
选项D错误。先行登记保存后应该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而本题中质监局先行登记保存的期限是一个月,显然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不合法。
17.在我国,人身自由罚的主要形式是( )。 A.劳动教养 B.收容审查 C.拘役
D.行政拘留 【答案】D
【考点】人身自由罚
【解析】我国人身自由罚的主要形式是行政拘留。
18.根据《行政处罚法》,能够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是( )。 A.对公民甲的违法行为处以60元罚款 B.对乙公司的违法行为处以1500元罚款 C.对公民丙的违法行为处以警告处罚
D.对丁企业的违法行为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答案】 C
【考点】 简易程序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中的简易程序。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所以选项C正确。 19.《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该规定体现了( )。 A.合法性原则 B.适当性原则
C.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 D.禁止谋利原则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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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 行政强制的原则
【解析】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条,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 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正是适当性原则的具体体现。
20.下列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不符合《行政强制法》规定的是( )。 A.甲机关执法队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负责人批准 B.乙机关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派出了三名执法队员
C.丙机关执法队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经要求出示了执法身份证件 D.丁机关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未通知当事人到场 【答案】D
【考点】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一般规定。
【解析】 《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21.修改后的《行政监察法》于( )施行。 A.2010年6月25日 B.2010年7月1日 C.2010年10月1日 D.2010年12月1日 【答案】C 【考点】《行政监察法》的实施时间 【解析】《行政监察法》于2010年10月1日施行
22.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对( )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A.人大、政协机关 B.司法机关 C.党政机关
D.国家行政机关 【答案】D
【考点】行政监察的对象 【解析】《行政监察法》第二条
23.我国刑法在溯及力上采取( ) 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旧兼从轻原则 D.从新兼从轻原则 【答案】C
【考点】刑法的溯及力
【解析】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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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故答案为C。
24.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是( )。 A.14周岁 B.16周岁 C.18周岁 D.20周岁 【答案】B
【考点】刑事责任年龄 【解析】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故答案为B。 25.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匕首掉在地上。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刺数下,导致王某死亡。对于张某用匕首刺死王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B.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C.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D.属于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答案】D
【考点】正当防卫
【解析】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已经丧失了攻击能力,张某已经不存在进行防卫的前提条件了,此时他再去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刺数下,导致王某死亡,是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故答案是D。
26.下列行为中构成犯罪的是( ) A.赵某,30岁,醉酒驾车撞死路人
B.刘某,13岁,盗窃价值人民币50万元的财物
C.张某,20岁,遇人抢劫奋起反击,将对方打成重伤
D.王某,30岁,为了躲避仇人追杀,抢了路人的摩托车逃跑 【答案】A
【考点】犯罪的概念
【解析】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A项,赵某醉酒驾车肇事,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就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醉酒犯罪应负完全刑事责任。因此A项正确。B项,刘某盗窃财物,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其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B项错误。C项,张某遇劫反击,符合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正当防卫”的要件,张某无需为在正当防卫中对加害人造成的损害承担刑事责任,C项错误。D项,王某为躲避追杀抢用他人财物,符合刑法所规定的“紧急避险”的要件,即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因此D项错误。故答案为A。
27.王某见自己的女友遭两个流氓调戏,前去制止,反遭流氓袭击,王某立即进行反击。此时,便衣民警李某赶到,未及表明自己的身份即迅速抓住王某以制止殴斗。王某视李某为流氓团伙成员,随即拔刀将李某刺成重伤,王某的行为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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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假想的防卫,应按意外事件处理 B.过失致人重伤 C.正当防卫
D.假想的防卫,应按过失致人重伤论处 【答案】A
【考点】假想防卫
【解析】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必须是真实的,如果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存在,结果造成损害的,称之为“假想防卫”。假想防卫具有如下特征:(1)不法侵害事实根本不存在,行为人误认为存在;(2)行为人是出于防卫的意识,实施防卫行为;(3)行为人防卫行为造成了无辜者的损害。本案中,因李某不是不法侵害人,而王某对其实施防卫,致其重伤,属假想防卫。但是王某在当时条件下并不能预见,所以应以意外事件处理。所以正确答案为A项。
28.被告人李某,出租车司机,因受单位领导批评,为发泄不满驾车驶入闹市区冲向密集人群,当场撞死5人,撞伤20人。李某的行为构成( ) A.交通肇事罪 B.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重大责任事故罪 D.故意杀人罪 【答案】B
【考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解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李某故意驾车在闹市区撞人,危害的是公共安全,主观上也不是过失,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答案为B。
29. 甲乙双方约定,甲向乙提供优质大米1000吨,其中500吨由甲提供,另外500吨由丙直接将之交付给乙,现因甲、丙交付的大米质量都不符合约定引发诉讼,则( ) A.乙可直接要求丙承担其交付的部分不合格的违约责任 B.乙可直接要求甲就全部交付不合格承担违约责任 C.甲丙应共同承担连带的违约责任
D.甲丙各按其过错对乙按份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B
【考点】债的代为履行
【解析】本题涉及债的代为履行问题。依《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债的代为履行与债务承担不同,债的代为履行中,债务人并没有退出债的关系,故应承担第三人代为履行不合格的责任。因此,本题选项为B。
30. 下列权利中,属于请求权的是( ) A.物权 B.人格权 C.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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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身份权 【答案】C
【考点】请求权
【解析】根据权利作用的不同,权利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故选项C应选。物权、人格权、身份权等属于支配权,即可以对标的物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31. 下列哪种情况不属于权利的滥用?( )
A.郑某有名贵狼犬,因看管不周,追逐一小孩甚急,王某见狼犬凶猛,夺取友人丁某的雨伞击打该狼犬,狗伤伞毁
B.钱某为了不清偿债务,将其房屋赠与福利院
C.谢某为迫使邻居黄某出卖房屋,在其隔壁从事色情行业经营 D.陆某不允许村里在其承包的土地上架设电线杆 【答案】A
【考点】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解析】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行使民事权利时,不得超越正当范围,损害其他主体为法律所确认保护的利益,否则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需注意以下四点:1)注意所有权的行使应承担义务,不得以自己享有所有权为由,禁止他人对所有权适当的妨碍。如公共征用、公共设施通过等行为,所有权人应当容忍。2)注意不动产相邻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不得禁止他人权利的必要的延伸。3)注意债务清偿场合,债务人不得以赠与、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逃避债务的清偿。4)注意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种类,如属免责的情况,即使侵犯他人权利,亦不为滥用。本题中,A项属紧急避险行为。B项属滥用处分权,逃避债务清偿的行为。C项和D项也属所有权的滥用。故BCD为滥用权利。
32. 下列事实中,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是( ) A.王某把张某打伤
B.张某就出卖自己的小汽车与李某达成协议
C.甲对乙说:如果你买了150平米的房子,我就和你结婚 D.80岁的老赵因病去世 【答案】C
【考点】民事法律事实
【解析】A中因侵权而形成债权债务关系,B中形成买卖关系,D中老赵因病去世,继承开始。只有C项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故本题应选C。
33. 11岁的王茜与他人订立了买卖笔记本电脑的合同,后来,王茜的父亲追认其订立的合同有效,王茜父亲行使的权利属于( ) 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答案】C
【考点】权利的分类 【解析】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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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权的主要功能,在于权利人可以根据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得法律关系的效力发生、变更或消灭。抗辩权是指对抗对方请求权的权利,其目的在于延缓请求权的行使或使请求权归于消灭。支配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而具有排他性的权利。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显然本题应选C项。
34.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规定采用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 ) A.过错责任原则 B.过错推定原则 C.公平责任原则 D.无过错责任原则 【答案】D
【考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解析】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原则上采无过错责任原则,但有例外。本题从题干的表述中可知,只要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如何在所不问。故选项D正确。 35.对某地级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时,由下列哪个机关管辖( ) A.某省人民政府 B.某省人民代表大会 C.某地市人民政府 D.某地市人民代表大会 【答案】A
【考点】行政复议机关
【解析】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因此,本题中,对地级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必然使向省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36.某村民甲驾驶农用车进入市区,被执勤交警罚款100元,该村民不服处罚,欲提起行政复议,关于村民甲申请行政复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B.应当书面申请 C.必须书面申请 D.应当口头申请 【答案】A
【考点】行政复议的申请
【解析】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37.一般情况下,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_______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A.30日 B.60日 C.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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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年
【答案】B
【考点】行政复议的申请
【解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38.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决定将由区工商局管理的国有茶厂出售。茶厂的承包人以侵犯其经营自主权为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 ) A.市人民政府 B.区人民政府
C.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D.市工商局 【答案】A
【考点】行政复议机关 【解析】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本题中,某市某区政府作出出售茶厂的决定,因此,应向某市政府申请复议。
39.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 )不服,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A.行政处罚
B.行政和强制措施 C.行政处分 D.行政许可 【答案】C
【考点】行政复议的范围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八条:“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40.公民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________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和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 A.部门规章 B.省政府规章 C.规范性文件 D.省人大决定 【答案】C
【考点】行政复议事项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七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二、多项选择题(本部分共包括10题,每题4分,共计40分。) 1.以下关于宪法本质的论述正确的有( ) A.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B.阶级力量的强弱对比关系决定宪法的历史类型和宪法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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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阶级力量对比的质的变化,必然引起宪法本质的改变
D.与阶级力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各种社会集团的力量也对宪法的本质产生一定影响 【答案】ABCD
【考点】宪法的本质
【解析】宪法是规定民主国家根本制度、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宪法表现的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的意志。但统治阶级不能肆意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而是必须考虑本国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并以其为依据确定宪法的某些基本内容。因此,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A项论述正确。(1)政治力量对比首要是阶级力量对比。阶级力量对比包括阶级力量的强弱对比关系和阶级力量强弱悬殊程度的对比关系。前者决定宪法的历史类型和宪法的本质,后者决定本质相同的各种宪法之间的形式和内容方面的差异,故B项论述正确。(2)宪法所体现的阶级力量对比关系,也表现为宪法随阶级力量对比的变化而产生相应的改变:阶级力量对比的量的变化,只产生宪法形式的改变;阶级力量对比的质的变化,必然引起宪法本质的改变。故C选项正确。(3)政治力量对比并不局限于阶级力量对比。政治力量既包含着与阶级力量有直接联系的同一阶级内的各阶层、各派别的力量,也包含着与阶级力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各种社会集团的力量等。故D项论述正确。
2.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以下属于法治体系建设内容的是( ) A.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B.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C.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D.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答案】ABCD
【考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解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会《决定》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门划分的主要根据是( ) A.法律所调整的领域 B.法律所调整的对象 C.法律所调整的标的 D.法律的调整方法 【答案】BD
【考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门划分的主要根据
【解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门划分的主要根据是法律所调整的对象和调整方法。
3.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须( ) A.科学立法 B.民主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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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D.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答案】CD
【考点】党的十八大报告
【解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4.甲塑料厂排放有毒废水,导致周边100户农家庄稼收成无望。众农民推选乙村长为代表,向当地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请问乙村长在诉讼中的下列哪些行为须经众农民同意?( ) A.申请审判长回避 B.变更诉讼请求 C.进行和解
D.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 【答案】BCD 【考点】共同诉讼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4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所以,正确选项是BCD。
5.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是( )。 A.罪刑法定原则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C.罪刑相当原则 D.刑法个别化原则 【答案】ABC
【考点】刑法的基本原则
【解析】我国1997年及2011年修订的刑法典规定了四个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故答案为ABC。
6.关于行政法的作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 B.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
C.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D.促进经济文化建设 【答案】ABCD
【考点】行政法的概念
【解析】行政法是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经济文化建设的法律,故ABCD均可选。
7.下列各主体中,( )可以成为行政主体。 A.行政机关
B.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公务员
C.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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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权力机关 【答案】AC
【考点】行政主体的概念及特征 【解析】行政主体首先应该是享有行政权的机关,权力机关不能成为行政主体,D选项错误。行政主体必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公务员无此种权利,不能成为行政主体。
8.行贿罪的主体可以是( )。 A.任何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 B.国家工作人员
C.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D.单位内设机构 【答案】ABC
【考点】行贿罪
【解析】行贿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均能成为行贿罪的主体。D项不具有主体资格。故答案为ABC。
9. 书法家邱永平为某饭店题写了“百姓食府”的条幅。该饭店未经邱永平许可,将题词印制在自己的产品包装上。为此,邱永平诉至法院。依《著作权法》,邱永平向被告提出的下述主张,不成立的有( ) A.侵犯其题词的所有权 B.侵犯其题词的发表权 C.侵犯其题词的复制权 D.侵犯其题词的展览权 【答案】ABD
【考点】著作权的转移
【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第18条的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可知条幅的原件所有权和展览权即归该饭店享有,故AD选项错误。邱永平书写该条幅后,该条幅已经公之于众,故不存在侵犯发表权的问题,故8选项错误。某饭店将该条幅印制在自己的产品包装上,侵犯了邱永平的复制权,故C选项正确。依题意,本题正确答案为ABD三项。
10. 下列行政机关中,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垂直领导的包括: A.海关 B.工商
C.地税 D.金融 【答案】AD
【考点】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
【解析】在我国,出于行政管理的实际需要,有许多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根据实行垂直领导的范围,这些行政机关可分为三类:第一类,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垂直领导的机关,包括海关、国税、金融、外汇管理机关;第二类,在省以下实行垂直领导的机关,包括工商、地税、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督机关;第三类,在城市以内实行垂直领导的机关,包括公安、规划、国土资源机关。对号入座,选AD,注意:国税而非地税机关是实行全国范围内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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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的行政机关,要区分两者。关于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还需要掌握的是《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2款的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这是行政复议机关的一个例外规定。
三、判断题(正确的划“√”,错误的划“×”,本部分共包括20题,每题2分,共计40分。)
1.坚持以法治国和依德治国相结合。( ) 【答案】×
【考点】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解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故本题错误。
2. 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 ) 【答案】√
【考点】党对立法的领导
【解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建议,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党中央报告。”
3.2004年第四次修改宪法,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入宪法。( ) 【答案】×
【考点】宪法的修改
【解析】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入宪法是在1993年的第二次修宪活动中完成的。
4.戚某到某行政机关办公室行窃,将自己的手机丢失在办公室内。公安机关在勘验现场时提取了手机,该手机在刑事诉讼的证据中应作为物证使用。( ) 【答案】×
【考点】书证、物证的区别
【解析】物证是指以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情况的实物或痕迹。书证是指以其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本题的手机主要是记录了号码等,是书证,故错误。
5.刑事诉讼活动中,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的人,不能作证人。( ) 【答案】×
【考点】证人能力
【解析】刑诉法第六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本题少了“不能辨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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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不能正确表达的”,太绝对了,故错误。
6.在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中不应适用调解制度。( ) 【答案】√
【考点】调解制度
【解析】调解制度只适用与审判阶段。执行是对生效的法律文书的落实,当事人只能和解,法院不能进行调解。
7.原告请求法院责令被告拆除违章建筑的诉讼,属于给付之诉。 ( ) 【答案】√
【考点】给付之诉
【解析】 给付之诉:是要求被告履行作为或者不作为之义务的诉,“支付金钱”也是被告的一种作为,因而其构成了给付之诉的典型。法院因承认原告请求而作出的命令被告履行作为或者不作为的判决就被称为给付判决。给付之诉可以分为现在给付之诉与将来给付之诉。 8.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 ( ) 【答案】√
【考点】股票的溢价发行价格
【解析】根据票据法规定: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 9.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 【答案】×
【考点】股份公司出资的缴纳问题
【解析】2014年3月1日新《公司法》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10. 自然人如果作为经济法主体,则必须同时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 ) 【答案】×
【考点】自然人作为经济法主体资格
【解析】自然人作为经济法主体,并不必需要同时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只要自然人具有权利能力即可,没有行为能力,可以由其监护人或者其代理人来行使。
11.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既不是“独立自治”、“自治邦”,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地方自治。( ) 【答案】√
【考点】民族区域自治
【解析】一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部分;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同时也是服从中央政府统治与管理的一级地方政府。 12.尽管我国立法权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统一行使,但它们也可以委托国务院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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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考点】委托立法权
【解析】国务院享有委托立法权。 13.监察机关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责令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务。( ) 【答案】√
【考点】监察机关权力 【解析】《行政监察法》第二十条
14.监察机关有权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提供与监察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进行查阅,但不能复制。( ) 【答案】×
【考点】监察机关权力 【解析】《行政监察法》第十九条第(一)项
15.破坏选举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享有选举权的人才能构成。( ) 【答案】×
【考点】破坏选举罪的主体
【解析】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破坏选举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行为人既可以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也可以是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既可以是选举工作人员,也可以是选民或者代表。故本题错误。
16.赵某教唆李某杀死王某,李某接受唆使后于深夜潜入王家,适逢王某外出未归,李某便将熟睡中的王某的妻子强奸后逃离。本案中,对赵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答案】√
【考点】犯罪教唆未遂
【解析】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题中赵某和李某构成故意杀人未遂,李某构成强奸罪,没有犯被教唆的故意杀人罪,对于赵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本题正确。
17. 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期限是10年,到期后不能续展。( ) 【答案】×
【考点】商标权的法律保护
【解析】注册商标的保护期是10年,到期可以续展。
18. 一般侵权行为须具备四个要件,即过错、侵权行为、损害结果以及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 【答案】√
【考点】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解析】根据民法理论,一般侵权行为须具备四个要件,即侵权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侵权行为、损害结果以及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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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是中共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领导机构。( ) 【答案】×
【考点】最高领导机构 【解析】应是中央委员会。
20.法治政府的有限性,体现在行政机关本身职权的有限性,即行政机关只能在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力,不能超越法律授权,这就是“职权法定”原则的要求。( ) 【答案】√
【考点】法治政府
【解析】法治政府,其职能是有限的,不能超越法律的授权。
安徽省公务员“学法用法”能力测试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本部分共包括40题,每题1分,共计40分。) 1.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这句话强调( )。 A.立法的重要性 B.执法的重要性 C.司法的重要性 D.守法的重要性 【答案】A
【考点】立法的重要性
【解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故答案为A。
2.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 )
A.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B.人民主体地位
C.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
D.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答案】A
【考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解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深刻领会这一重要论断,始终坚持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领导,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3.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领导职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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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B.国务院副总理 C.中央军委副主席
D.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答案】A
【考点】全国人大职权
【解析】根据我国《宪法》第65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有权
罢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国务院副总理、中央军委副主席、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都不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4.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推进依法行政,做到 。( )
A.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B.坚持权责一致 C.严格执法 D.文明执法 【答案】A
【考点】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解析】党的十八大要求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 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行政执法环节要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5.劳动教养制度在我国实施始于1957年,1982年1月21日国务院颁 布《劳动教养试行办法》,针对的对象包括“家居农村而流窜到城市、铁路沿线和大型厂矿作案,符合劳动教养条件” 的人。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规定。根据上述内容,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重要法律依据是( )
A.宪法具有最高效力,劳动教养制度有违宪之嫌;
B.上位法高于下位法,设置劳动教养制度的行政法规效力低于法律 C.新法优于旧法,设置劳动教养制度的法律出台早于《立法法》 D.充分彰显我国法律保护人权的必然要求 【答案】B
【考点】法的效力层次 【解析】《立法法》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应有法律作出,
而劳动教养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出自国务院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违反了上位法的规定,因此应予以废除。
6.以下不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容的是( ) A.民族自治地区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B.经济特区制定的法规
C.公安部制定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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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答案】D
【考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内容
【解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法律”。
7.刑事诉讼法属于( ) A.程序法 B.实体法 C.特别法 D.临时法
【答案】A
【考点】刑事诉讼法
【解析】法理学在研究法律和法律现象的过程中,依据不同的标准,将法律
分为不同的种类。根据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来进行划分,可以分为实体法与程序法。 实体法是规定和确认权利和义务以及职权和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如宪
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等等。而程序法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如行政诉讼法、行政程序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立法程序法等等。
程序法是正确实施实体法的保障,审判活动则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综合运
用。作为实体法的对称,不能简单地把程序法与诉讼法或者审判法相等同,因为程序法是一个大概念,既包括行政程序法、立法程序法和选举规则、议事规则等非诉讼程序法,也包括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所以答案选A。
8.张某是某市委的工作人员,其在与外国客人交往的过程中,因疏忽 大意将其掌握的国家秘密泄露。这一案件,直接受理的机关是( ) A.应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 B.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C.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D.应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答案】C
【考点】立案分工
【解析】张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属于渎职犯罪,因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故答案是C。
9.关于诉的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李某向A法院申请确认其妻无民事行为能力,属于确认之诉 B.王某向B法院申请宣告自己与刘某的婚姻无效,属于变更之诉
C.徐某在与赵某协议离婚后,又向C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属于给付之诉
D.马某代理女儿向D法院诉请前妻将抚养费从每月2000元增加为3000元,属于给付之诉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诉的分类。诉分为三类,包括确认之诉、变更之诉和给付之诉。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某种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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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A错误。李某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妻无民事行为能力是非讼案件,涉及诉 种类的判断。
选项B错误。王某向法院申请宣告自己与刘某的婚姻无效是请求法院确认某 种法律关系不存在,属于消极的确认之诉,而非变更之诉。
选项D错误。马某代理女儿向法院诉请前妻将抚养费从每月2000元增加为 3000元,属于变更之诉,而非给付之诉。
10.月亮公司因买卖纠纷起诉宏达公司,双方商定了30天的举证时限,甲法院认可。时限届满后,宏达公司提出还有一份发货单没有提供,申请延长举证时限,被甲法院驳回。庭审时宏达公司向法庭提交该发货单。尽管月亮公司反对,但甲法院在对宏达公司予以罚款后仍对该证据进行质证。下列哪一诉讼行为不符合举证时限的相关规定?( ) A.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举证时限 B.双方确定了30天的举证时限
C.宏达公司在举证时限届满后申请延长举证时限 D.甲法院不顾月亮公司反对,依然组织质证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举证时限。
选项A、B中的行为符合举证时限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3条 第2款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选项C中的行为不符合举证时限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5条第2
款的规定,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据此可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举证期限已经届满的,则不能再提出延长申请。
选项D中的行为符合举证时限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5条第2款
的规定,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据此可知,法院对宏达公司进行罚款后,可以对其逾期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11.关于股东或合伙人知情权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公司会计账簿 B.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记录
C.有限公司股东可以知情权受到侵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D.普通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股东或合伙人的知情权。 选项A错误。《公司法》第34条第2款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
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据此可知,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无权复制。 选项B错误。《公司法》第98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
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据此可知,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但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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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
选项C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1条第2款规定,股东以知情权、利
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选项D正确。《合伙企业法》第28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 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12.A公司将其财产向B保险公司投保。因A公司要向银行申请贷款,B公司依A公司指示将保险单直接交给银行。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因保险单未送达A公司,保险合同不成立
B.如保险单与投保单内容不一致,则应以投保单为准 C.B公司同意承保时,保险合同成立
D.如A公司未缴纳保险费,则保险合同不成立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财产保险合同。 选项A、D错误,选项C正确。《保险法》第13条第1款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据此可知,保险合同自投保人与保险人达成合意时成立,保单是否送达、保费是否已经缴纳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成立。 选项B错误。《保险法解释(二)》第14条第(一)项规定,投保单与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不一致的,以投保单为准。但不一致的情形系经保险人说明并经投保人同意的,以投保人签收的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载明的内容为准。
13.白云科技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王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王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职权?( ) 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 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执行董事的职权。
选项A错误。根据《公司法》第38条第1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公司 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属于股东会职权,而非执行董事的职权。
选项B错误。根据《公司法》第72条第2款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
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据此可知,执行董事对此没有一票否决权。 选项C正确。《公司法》第47条第(九)项规定,董事会(执行董事)负 责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选项D错误。《公司法》第47条第(五)项规定,董事会(执行董事)
负责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该法第38条第1款第(六)项规定,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据此可知,对于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董事有制订权,但是没有最终决定权。
14.关于股东或合伙人知情权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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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公司会计账簿 B.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记录
C.有限公司股东可以知情权受到侵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D.普通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股东或合伙人的知情权。 选项A错误。《公司法》第34条第2款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据此可知,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无权复制。 选项B错误。《公司法》第98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据此可知,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但无权复制。 选项C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1条第2款规定,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选项D正确。《合伙企业法》第28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15.根据《公务员法》,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具体不包括以下哪一方式?( ) A.调任 B.转任 C.轮换 D.挂职锻炼 【答案】C
【考点】公务员交流制度 【解析】《公务员法》第63条规定:“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C正确。
16.对监察建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监察建议之日起( )日内向作 出监察建议的监察机关提出。 A.15 B.30 C.45 D.60 【答案】B
【考点】监察人员的权利
【解析】依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监察建议有异议的可在30日内提出 17.监察机关作出的重要监察决定和提出的重要监察建议,应当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和( )同意。
A.上一级监察机关 B.本级纪委
C.上一级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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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本级党委 【答案】A
【考点】行政监察建议
【解析】行政监察法建议应当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同意
18.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施行日期,以下四项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
A.2007年8月30日 B.2007年11月1日 C.2008年1月1日 D.2007年12月31日 【答案】B 【考点】《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施行日期 【解析】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新闻媒体擅自发布有关突发事件的真实信息,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有权对其做出何种处理决定( )。 A. 警告 B. 罚款
C. 停止其业务活动
D.以上三项都错,无权对新闻媒体做出处理决定 【答案】D
【考点】突发事件的法律责任 【解析】《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五条
20.行政权由国家( )行使。 A.立法机关 B.司法机关 C.行政机关 D.检察机关 【答案】C
【考点】行政权的概念与特征
【解析】 行政权由国家行政机关代表国家行使,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 其他国家机关就其各自管理的事项行使的权利分别为立法权、司法权。
21.下列行政行为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 A.行政征收 B.行政没收 C.行政征用 D.行政强制 【答案】B
【考点】行政处罚的种类的种类 ]- W
【解析】财产罚是行政处罚的形式之一,而财产罚包括罚款和没收两种形式。
25
2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的是( )。 A.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B.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C.扣押财物
D.责令停产停业 【答案】D
【考点】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解析】《行政强制法》的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 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选项D属于行政处罚。
23.某甲因投机倒把罪于1993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2001年,
某甲提出申诉,要求改判无罪,理由是现行刑法无此罪名。法院处理应当是( ) A.撤销原判,改判无罪 B.释放并给予国家赔偿
C.驳回申诉,维持原判 D.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并予以释放 【答案】C
【考点】刑法的溯及力
【解析】1979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笼统地规定了投机倒把罪,1997 年刑法取消“投机倒把罪”。刑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故答案为C。
24.下列行为中构成犯罪的是( ) A.赵某,30岁,醉酒驾车撞死路人
B.刘某,13岁,盗窃价值人民币50万元的财物
C.张某,20岁,遇人抢劫奋起反击,将对方打成重伤
D.王某,30岁,为了躲避仇人追杀,抢了路人的摩托车逃跑 【答案】A
【考点】犯罪的概念
【解析】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
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A项,赵某醉酒驾车肇事,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就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醉酒犯罪应负完全刑事责任。因此A项正确。
B项,刘某盗窃财物,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其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B项错误。
C项,张某遇劫反击,符合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正当防卫”的要件,张某无需为在正当防卫中对加害人造成的损害承担刑事责任,C项错误。
D项,王某为躲避追杀抢用他人财物,符合刑法所规定的“紧急避险”的要件,即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因此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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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答案为A。
25.甲在一豪宅院外将一个正在玩耍的男孩(3岁)骗走,意图勒索钱财,但孩子说不清自己家里的联系方式,无法进行勒索。甲怕时间长了被发现,于是将孩子带到异地以4000元卖掉。对甲的处理是( )
A.以绑架罪与拐卖儿童罪的牵连犯从一重处断 B.以绑架罪一罪处罚
C.以拐卖儿童罪一罪处罚 D.以绑架罪与拐卖儿童罪并罚 【答案】D
【考点】数罪与一罪的区分
【解析】甲前后有两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前行为是绑架男孩作为人质,意图向其家人勒索财物,构成绑架罪;后行为是将孩子卖掉,非法获利4000元,构成拐卖儿童罪,应当分别定罪,实行并罚,因此选项B、C错误。另外,甲两行为不具备牵连关系,不能按照牵连犯处理,因此选项A错误。因此,选项D为正确选项。
26.我国《刑法》规定,贿赂罪的成立条件之一必须是为谋取( )。 A.正当利益 B.非法利益 C.个人利益 D.私人利益 【答案】B
【考点】贿赂罪的成立条件 【解析】《刑法》规定,贿赂罪的成立条件之一必须是为谋取非法利益。故答案为B。
27.我国刑法处罚的是( )。 A.构成犯罪的行为 B.一切违法行为
C.造成了社会危害的行为 D.触犯了法律的行为 【答案】A
【考点】刑法处罚的对象
【解析】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即构成犯罪的行为,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 故答案为A。
28.制定刑法的法律根据是( ) A.宪法 B.民法 C.行政法 D.侵权法 【答案】A
【考点】刑法的法律根据
【解析】我国刑法第一条规定:“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 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这一规定明确了我国刑法的根据,
27
故答案为A。
29. 下列行为属于要约的是 。( ) A.超市寄送的新商品目录
B.某拍卖行发布的拍卖徐悲鸿《奔马图》的公告
C.《读者》杂志发布的银饰品广告有图片及报价,称款到发货 D.某房地产公司发布的商品房楼盘广告 【答案】C 【考点】要约
【解析】本题考查要约的情形。考生解题时应首先明确什么是要约,其次要把要约和承诺、要约邀请相区别。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所以C项符合要约的规定。
30. 下列权利中,只能由自然人享有的是( ) A.所有权 B.名誉权 C.肖像权 D.用益物权 【答案】C
【考点】自然人的人身权
【解析】所有权、用益物权属于财产权,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 享有。《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据此,名誉权为自然人、法人,甚至其他组织都可以享有。《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据此,肖像权为自然人所独有。
31.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一 方违约时,另一方应( ) A.只能请求适用定金条款 B.只能请求适用违约金条款
C.可以请求同时适用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
D.可以选择请求适用定金条款或请求适用违约金条款 【答案】D
【考点】违约金与定金的竞合 【解析】《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有违约金又约定有定金的, 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32. 养牛专业户申某将一头患重病的奶牛弃于野外。途经此地的岳某将病牛 牵回家,请兽医治愈。申某得知后,向岳某索要奶牛。则申某( ) A.有权要求返还奶牛,因为岳某占有奶牛构成不当得利 B.有权要求返还奶牛,但应补偿岳某所支出的费用 C.无权要求返还奶牛,因为其抛弃行为使其丧失所有权 D.无权要求返还奶牛,但可请求岳某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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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考点】所有权的丧失及取得制度
【解析】此题考查所有权的丧失及取得制度。所有人自己主动放弃所有权的
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可引起所有权的消灭的法律后果,岳某基于先占取得所有权。故选C。
33. 下列客体中,不能作为物权客体的是( ) A.一幢房屋 B.一份买卖合同 C.一辆汽车 D.一台电视机 【答案】B
【考点】物权客体的特征
【解析】此题考查的是物权客体的特征。即客观物质性、可支配性、可使用 性。故选B。
34. 无因管理之债属于( ) A.意定之债 B.法定之债 C.准合同之债 D.合同之债 【答案】B
【考点】债的分类
【解析】本题的考核知识点是债的分类。无因管理之债与当事人约定无关, 故不属于意定之债和合同之债。故AD均为错误选项。而准合同之债在法律理论上无此说法,故C不当选。
35.某大学对学生李某的学位申请问题作出处理意见。1年后,某大学根据市教委的要求,对李某反映的问题再次调查研究,形成材料后报市教委。市教委拟写了《关于李某反映问题及处理情况》的报告,呈报省教委,并抄送李某。该报告载明:“我委原则上同意该校对李某的处理意见,现将此材料报请你委阅示”。李某不服,就市教委的报告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关于甲的复议申请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A.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抄送李某,已经涉及到李某的权益
B.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还没有经过上级机关批准,没有对李某发 生法律效力
C.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是下级向上级的报告,是内部行为 D.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是重复处理行为 【答案】B
【考点】行政复议的范围
【解析】行政复议应当针对已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法》第6条 第11项的规定,只有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才能申请行政复议。本题中报告载明:“我委原则上同意该校对李某的处理意见,现将此材料报请你委阅示”,即该报告应当经过上级机关批准,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因而未侵犯李某的任何权益,因此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B选项正确。
29
36.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甲某涂改了检疫证明的 数量和日期,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被涂改的检疫证明在证据的分类上属于( )。
A.书证 B.物证 C.视听资料 D.当事人陈诉 【答案】B
【考点】证据的分类
【解析】参见《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证据有以下几种:(一) 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本题中,被涂改的检疫证明不是以涂改后的思想内容来作为证据,而是以涂改的印迹来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使用的,因此属于物证而非书证。
37.郭某对当地工商所行政处罚不服,提出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经审理,
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处罚偏重,改变了原处罚数额。但郭某仍不服,欲将 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 A.当地工商所 B.行政复议机关
C.当地政府 D.作出行政处罚的执法人员 【答案】B
【考点】行政诉讼的被告
【解析】参见《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 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38.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
不得以 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 A.同一的事实和理由 B.同一事实 C.同一理由
D.新的事实和理由 【答案】A
【考点】行政复议的处理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
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39.甲、乙两村分别处于不同的两县,因土地所有权归属产生纠纷,向
市人民政府申请解决,市人民政府作出了争议的土地所有权属于甲村的裁决,乙村不服,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决定改变了市人民政府的裁决,将争议的土地所有权裁决给乙村。对此,甲村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此案哪个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
30
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13.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原则上不溯及既往。( ) 【答案】√
【考点】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解析】《立法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
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14. 部门规章的效力高于地方政府规章。( ) 【答案】×
【考点】规章效力 【解析】《立法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 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15.盲人李某犯诈骗罪,对李某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答案】×
【考点】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解析】刑法第十九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 或者免除处罚。是“可以”不是“应当”。故本题错误。
16.特赦是对特定犯罪分子免除其刑罚的全部或部分的执行,所以,特赦后再犯罪的,不构成累犯。( ) 【答案】× 【考点】累犯、特赦
【解析】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 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故本题错误。
17. 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的,如果险情是由于自然原因引起的,行为人 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时,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 ) 【答案】√
【考点】紧急避险
【解析】题干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6条的规定。
18.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 委托依法成立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 【答案】√
【考点】外国人的商标权申请
【解析】商标注册的国内申请人可以自己直接到商标局办理注册申请手续, 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成立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36
19. 在我国,行政赔偿归责原则为过错原则。( ) 【答案】×
【考点】 行政赔偿归责原则 【解析】为违法原则。
20. 《行政复议法》规定,相对人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90天内提起 复议申请。( ) 【答案】×
【考点】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解析】《行政复议法》规定,相对人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天内提起复议申请。
安徽省公务员“学法用法”能力测试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本部分共包括40题,每题1分,共计40分。)
1.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 。( ) A.科学执政 B.依宪执政 C.民主执政 D.公平执政 【答案】B
【考点】依宪执政
【解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故答案为B。
2.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 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 ) A.第三方 B.法院方 C.检察院方 D.政府方 【答案】A
【考点】立法第三方评估机制
【解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故答案为A。
3.在中国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的协定的机关是( )。 A.外交部 B.国务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答案】C
【考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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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宪法》第67条规定,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的协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4.有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划分的机关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中共中央书记处 C.国务院 D.民政部 【答案】C
【考点】国务院职权 【解析】《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大有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建制。第89条规定,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5.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 )。 A.价值追求 B.本质要求 C.重要使命 D.根本保证 【答案】D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
【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其基本内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其中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根本保证。
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是以宪法为统帅、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层次的法律规范在内,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部门的划分,主要是根据法的 作出的。( ) A.调整对象 B.调整方法
C.调整的社会关系
D.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 【答案】D
【考点】法律部门的划分
【解析】法律部门的划分,主要是根据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作出的。
7.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的相互关系是( )。 A.分工负责、互相配合 B.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C.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协同作战 D.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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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刑事诉讼的关系
【解析】刑诉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故答案为D。 8.崔某因涉嫌盗窃他人3000元人民币而被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由于本案的被害人是一名外国人,则本案的管辖法院应是( ) A.基层人民法院 B.中级人民法院
C.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答案】A
【考点】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权
【解析】刑诉法第十九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本案数额较小,涉外案件一般是基层法院,被害人是外国人,由基层法院管辖。故答案为A。
9.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据此,法院和法官应在民事审判中遵守诉讼程序,履行释明义务。下列哪一审判行为符合执法为民的要求?( )
A.在刘某诉王某的欠款纠纷中,法官甲向王某释明诉讼时效,建议王某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B.在李某追索赡养费的案件中,法官乙依职权作出先予执行裁定
C.在朱某诉方某的离婚案件中,法官丙向当事人释明可以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D.在许某诉信嘉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法官丁主动走访现场,进行勘察,并据此支持了许某的请求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对执法为民与法官释明义务的理解。 选项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选项B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6条的规定,先予执行必须依申请进行,法院不能依职权作出。 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据此可知,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法院不应当主动介入案件事实的调查,否则会丧失中立性。
10.某市甲法院受理了中国人王某与外国人夏娃的离婚诉讼,王某委托方律师作为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中仅写明代理范围为“全权代理”。关于委托代理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王某已经委托了代理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B.甲法院可以向方律师送达诉讼文书,其签收行为有效 C.方律师可以代为放弃诉讼请求
D.如果夏娃要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必须委托中国公民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代理。
39
选项A错误。《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选项B正确。《民事诉讼法》第85条第1款规定,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选项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59条第2款规定,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据此可知,“代为放弃诉讼请求”的,必须经过特别授权。黄律师的授权委托书中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时,视为一般代理。因此,黄律师不可以代为放弃诉讼请求。
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63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据此可知,外国人委托律师参加诉讼时只能委托中国的律师,但是委托律师之外其他人代理诉讼不受此限。
11.关于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二者的投资人都只能是自然人 B.二者的投资人都一律承担无限责任
C.个人独资企业可申请变更登记为普通合伙企业 D.合伙企业不能申请变更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
选项A错误。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8条第(一)项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据此可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而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是自然法、法人或其他组织。 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3款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据此可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而合伙企业包括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
选项C正确。若个人投资企业中增加一个投资人,则可以依法申请变更为普通合伙企业。 选项D错误。反之,合伙企业中只剩下一个普通合伙人时,其已经不满足合伙企业的条件了,但是其可以申请将企业的性质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
12.甲有限公司共有8个股东,公司成立两年后,决定增加注册资本600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股东会关于新增注册资本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 B.股东认缴的新增出资额可分期缴纳
C.股东有权要求按照认缴出资比例来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出资
D.一股东未履行其新增注册资本出资义务时,公司董事长须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增资。 选项A错误。《公司法》第44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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