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本票现场检查方法与技巧

更新时间:2024-03-16 14:20: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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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业务 ── 支付结算

银行本票

业务说明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本票分为不定额银行本票和定额银行本票,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的单位、个人和各种款项支付,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业务操作流程

银行本票出票

1.受理申请人提交的一式三联的“银行本票申请书”时,应认真审查:

①申请书记载的内容是否齐全、清晰,申请书的日期、金额、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发生更改的银行本票银行不予受理,其他记载事项若有更改,有无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②申请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与预留印鉴的签章是否相符,使用密码印鉴或支付密码的,其密码是否正确;

③申请人是否有足够支付的款项;

④申请书填明“现金”字样的,应审查其申请人和收款人是否均为个人,如申请人与收款人一方不是个人的,出票行不予签发现金银行本票。

2.审查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在三联申请书加盖转讫章,第一联申请书作回单交给申请人,第二、三联作为借、贷方凭证。现金交付的将第二联注销,以第三联申请书作贷方凭证。

3.在办理转账或收妥现金和收取本票手续费后,签发银行本票,签发后银行本票和申请书交编押人员进行编押、压数。编押人员编押和压数完毕后,在将申请书、本票传给本票专用章保管人员,核对压数金额、本票大写金额、并在本票第二联“出票行签章”位置,加盖本票专用章和授权经办人名章。

4.签发完成后,银行本票第一联卡片专夹保管,银行本票第二联交申请人,并与申请人做好交接,要做到书面签收。

银行本票兑付

1.代理付款行接到客户提交的本票和一式二联进账单时,应认真审查: ①银行本票是否真实,有无挂失止付,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过2个月;

②银行本票填明的持票人是否在本行开户,持票人名称是否为该持票人,与进账单上的户名是否相符;

③出票行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加盖的本票专用章是否与印模相符;

④不定额本票是否有统一制做的压数机压印金额,与大写的出票金额是否一致,有无涂改痕迹;

⑤银行本票必须记载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更改的银行本票无效,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⑥持票人是否在银行本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背书转让的本票是否按规定的范围转让,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粘接处签章。

2.审核和核对密押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将款项记入客户存款账户。在进账单上加盖转讫章,第一联作收账通知交给持票人,第二联作贷方凭证,银行本票盖章后通过票据交换提给出票行。

银行本票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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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操作及现场检查流程

1.收到他行通过同城票据交换提入的本票时,应抽出原专夹保管的本票卡片或存根联,经核对相符,审查无误后,进行销记银行本票账务处理。

2.银行本票作借方凭证,银行本票卡片或存根作附件。

银行本票退票

1.申请人因银行本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出票行退款时,应填制一式二联进账单连同银行本票一并交给出票行,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出具该单位的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应出具该个人的身份证件。

2.出票行经与原专夹保管的银行本票卡片或存根核对无误,收取客户的退票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在本票上注明“未用退回”字样。

3.使用相关交易进行账务处理,销记银行本票,将款项划回申请人存款人申请账户。

4.在进账单上加盖转讫章,第一联作为收账通知交给申请人,第二联作为贷方凭证(如系退付现金,本联作借方凭证附件),银行本票作借方凭证,银行本票卡片或存根联作附件。

银行本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

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不获付款时,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向出票行作出说明,并将银行本票交给出票行。持票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证明,持票人为个人的,还应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出票行经与原专夹保管的银行本票卡片或存根核对相符,在银行本票上注明“逾期付款”字样,办理付款手续。

银行本票挂失的处理

1.确系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失票人到出票行请求挂失时,应提交三联“挂失止付通知书”,记载以下事项:

①票据丧失时间、地点、原因;

②票据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收款人名称、付款人名称; ③挂失止付人的姓名、营业场所或者住所以及联系方法。

2.出票行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后应按照规定审核,抽出原专夹保管的银行本票卡片或存根核对,确属本行签发并确未注销时,方可受理。在第一联挂失止付通知书上加盖业务公章作为受理回单交给失票人,第二联登记本票挂失登记簿后,与原本票卡片或存根一并专夹保管,凭以控制付款或退款,第三联随当日凭证装订。

3.遗失银行本票,失票人应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该银行本票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行请求付款或退款时,出票银行经审查确未支付的,应抽出原专夹保管的银行本票卡片或存根,经核对无误,将款项付给失票人或申请人。

现场检查流程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

内部控制制度

1.检查方法:

①查阅银行本票业务各项规章制度;

②查阅岗位责任制,查看各岗位的分工情况;

③通过现场观察,审核实际中业务操作程序的严密性。 2.风险提示:

①未建立银行本票业务会计核算制度; ②未建立银行本票业务检查制度;

③未建立银行本票业务操作实施细则和规程; ④未建立健全银行本票业务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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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业务 ── 支付结算

⑤岗位分工不合理。

合规性

业务操作

1.检查方法:查看银行本票业务相关传票。 2.风险提示:未坚持印、押、证三分管制度。 银行本票的开立

1.检查方法:

①查阅是否认真审核申请人填写的“银行本票申请书”; ②检查申请书记载内容是否齐全、清晰; ③检查申请书填明“现金”字样的; ④检查申请人和收款人是否均为个人; ⑤检查是否在收妥款后签发银行本票,并用压数机压印出票金额(定额本票除外); ⑥检查银行的签章是否经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本票专用章加其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人的代理人的签章;

⑦检查银行汇票需要编制密押的(如全国银行本票),是否由编押员用密押器编押; ⑧检查银行编制的密押填写在本票“多余金额”上方空白栏,并盖上名章。 2.风险提示:

①办理业务时未将印、押、证三分管;

②编押机未设置密码、压数机未加锁,日终编押机、压数机未入库保管; ③签发银行本票存在“一手清”的现象;

④申请人账户无足够的余额支付,签发空头银行本票; ⑤将空白的银行本票上预先加盖银行本票专用章; ⑥汇票申请书上加盖的印鉴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 ⑦为签发人和收款人不是个人的签发现金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的解付

1.检查方法:

①查阅持票人交来的银行本票及进账单(或现金取款凭证);

②检查是否认真审核各项要素(如出票人、收款人、金额、签章、背书、提示付款期限等);

③查阅编押的银行本票,是否交核押员对密押进行核实并签章;

④检查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持票人,是否审查其在银行本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的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相符、确认后办理转账;

⑤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持票人,而凭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向银行支取现金的,检查银行是否审核其身份证等;

⑥检查是否在银行本票背面签章;

⑦检查银行本票未填明“现金”字样而持票人要支取现金的,银行是否按规定审查支付;

⑧检查对交来的跨系统银行本票,是否通过同城票据交换提交代理付款行审核支付后抵用;

2.风险提示:

①申请人账户无足够的余额支付,签发空头银行本票; ②未将空白银行本票纳入全行重要空白凭证统一核算,空白银行本票未执行出售手续,未按规定收取手续费;

③银行本票没有计算机打印而为手写;

④已签发的银行本票未执行申请人签收手续; ⑤银行本票底卡未执行定期核对,账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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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操作及现场检查流程

监督检查

1.检查方法:查阅内审和主管部门的检查报告及有关整改报告。 2.风险提示:

①未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②内部审计和审计范围、频率及深度不够充分; ③对查出的问题没有及时处理;

④对审计、检查建议的落实整改不够及时。

检查依据

1.《票据法》 2.《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 3.《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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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结算

业务操作流程图

签发业务受理审核验印本票签发录入本票复核打印本票压数本票编押本票盖章送别客户兑付业务受理审核验印核押收息交易(非本行签发)本票结清交换提出借方送别客户 725

中间业务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4uj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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