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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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公司销售人员激励制度

公司销售人员激励机制

2011-12-12

销售人员激励机制

一、 总则

1.1编制目的

1、为了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激发销售部员工的工作热情,实现公司的销售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增加销售人员工作的主动积极性,提升销售人员的新客户拓展、商务谈判、营销技巧及客户维护等综合能力,并培养销售队伍的团队合作精神,以使公司整个销售团队形成互相帮助、交叉学习和共同提高的良好局面,同时为公司人才梯度的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3、培养销售人员对公司的忠诚度,能长期地追随公司共同成长。

1.2适用范围

本机制适用于公司所有销售人员。

1.3激励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销售人员定期并如实地上报工作回顾和工作计划,客观地反应客户、竞争对手及行业等相关信息至公司。

2、 绩效落实原则:根据销售人员的工作业绩,公司及时地落实相关绩效。 3、 公平公正原则:公司在各类奖励机制,如人员培训计划、员工晋升计划等方面要尽量做到公平公正原则。

二、 激励机制组织体系

2.1激励机制方案颁布与执行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和销售部共同起草,人力资源部颁布并监督施行,财务部、销售中心共同执行。

2.2激励机制修订

本制度修订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销售部门意见和企业经营目标调整需要提报修改方案,经企业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修订。

2.3激励机制解释部门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项激励措施进行解释。

2.4激励机制组织与实施工作人员职责

人力资源部设兼职人员负责激励措施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发展的需要,确定有关激励政策。 2、制定年度员工激励制度。

2.5激励机制实施日期

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生效后,于年月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原有与本规定相抵触的相关规定、条文同时废止。

三、 激励机制内容

3.1薪酬激励

3.1.1薪酬模式

1、总体收入=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 2、实际收入=总收入—扣除项目。 3、绩效奖金=销售奖金+渠道奖金。 4、津贴补助:话费补助、差旅补助等。

5、扣除项目:个人所得税、社保个人支付部分、雷区激励部分及其他应扣款项等。

3.1.2薪酬模式说明

1、绩效奖金:公司销售业绩达到一定标准,为奖励员工辛勤工作而设立的薪资项目,绩效奖金分为月度奖金和管理奖。

2、津贴补助:此处是指对营销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给予一定的补助。 3、销售奖金:根据区域销售业绩给予的一种激励奖金。

4、渠道奖金:根据销售区域内的渠道管理业绩给予的一种激励奖金

5、设置原则:奖金高于基本工资,公司通过高奖金的形式鼓励区域经理提高工作积极性,增加产品销量,让销售业绩突出者实现高奖金高收入。 6、收入比例:不同的岗位其收入是不同的,一般销售代表和渠道代表的总收入比例为4.5:4.5:1,区域经理的收入比例为4:5:1,大区经理的收入比例为3:6:1,全国经理的收入比例2:7:1。

3.1.3基本工资

3.1.3.1基本工资公式

1、基本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 3.1.3.2基本工资说明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不是销售人员的主要收入来源,它是销售人员基本收入,是销售人员最基础的生活和工作保障。

2、基础工资: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基础工资在基本工资总额中占45%左右。 3、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是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等确定,公司岗位工资分为 类 级的等级序列,岗位工资在基本工资总额中占50%。

4、工龄工资: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区分社会工龄和公司工龄),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3.1.3.3基本工资管理规定

1、基本工资调整:根据公司经营效益,经董事会批准可以对基本工资进行调整。

原则上是每年 月进行调整,基础工资的调整幅度主要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和最低工资来调整,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则根据公司薪酬制度规定。 2、岗位工资管理: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有关规定,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最下限一级,经半年考核,再调整等级;对于岗位变动的,根据晋升增薪,降级减薪的原则,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3.1.4绩效奖金

3.1.4.1绩效奖金公式

1、计算公式:绩效奖金=销售奖金+渠道奖金。 3.1.4.2销售奖金

1、计算公式:销售奖金=基准奖金×销售达成率

2、基准奖金:公司规定的固定值(详见后面的基准奖金部分)。

3、销售达成率:(销售达成率=实际销售额/目标销售额*100%),在一定周期内同一区域实际销售额与目标销售额的百分比称为销售达成率;销售达成率的区间为[0~200%],销售达成率在区间内按实际值计算,当销售达成率大于200%时按200%计算。

4、目标销售额:是在对市场销售情况进行综合调研及切实评估后经公司批准后确定销售金额,目标销售额是在充分遵循市场规则的前提下制定的,不同的销售区域其目标销售额可能不一样,就是同一销售区域因不同阶段其目标销售额也可能不一样。 3.1.4.3渠道奖金 1、计算公式:

渠道奖金(A模式)=基准奖金×(终端增长率+平均销售率)÷2 渠道奖金(B模式)=基准奖金×(终端淘汰率+平均销售率)÷2 2、A模式说明

①基准奖金:同上公式。

②终端增长率:(终端增长率=实际新增终端数量÷目标新增终端数量*%),指在

篇二:销售人员薪资、提成及奖励制度

销售人员薪资、提成及奖励制度

一、目的:

强调以业绩为导向,按劳分配为原则,以销售业绩和能力拉升收入水平,充分调动销售积极性,创造更大的业绩。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销售部。

三、销售人员薪资构成:

1、销售人员的薪资由底薪、绩效、提成构成;

2、发放月薪=底薪+绩效+提成

四、销售人员底薪设定:

五、销售任务提成比例:

销售人员的销售任务额为每月月初由销售管理人员公布,试用期销售员第一个月不设定销售任务,没有绩效工资,提成按 %计算;签订劳动合同后的正式期员工完成当月业绩指标考核,绩效工资将按实际在发放工资时一同发放。

六、提成制度:

1、提成结算方式:隔月结算,货款未收回部分暂不结算,直至货款全部回收;为了保持销售队伍的稳定性,发放提成时公司扣留提成的 %作为稳定基金,销售人员工作满一年,在年末一次性发放当年的稳定基金。销售人员工作未满一年就离职的,稳定基金不予发放,离职日前应提取的提成仍发放给个人,但是离职日前仍未收到货款的,不发放提成。

2、提成考核:本销售提成制度以完成销售任务的比例设定销售提成百分比;

3、提成计算办法:

销售提成=销售额×销售提成百分比+超价销售提成

4、 销售提成比率:

(一)销售人员提成:

(二)销售主管销售提成:

(三)销售经理提成:

以上制定提成比例按销售额的百分比;销售主管和销售经理提成是按团队销售额的百分比。

(四)销售招待费报销制度:

销售人员招待费用报销,原则上是只有销售主管与销售经理才可以报销招待费,但必须经过总经理批准。销售人员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招待,可以向销售经理申请,经过总经理批复后才可招待。否则招待费将计入销售人员个人费用,在提成发放时将扣除。

(五)低价销售:

销售人员必须按公司规定产品的最低价范围销售产品,特殊情况需低价销售的必须向销售经理以上领导申请,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制定销售提成百分比;

(六)高价销售提成:

为规范价格体系,维持销售秩序,避免业务员之间出现恶性竞争,如果业务员高于公司规定最低价范围销售产品的,高出部分的按销售额的5%提成计入销售部团队奖励基金。

(七)对于销售助理及前台等其它不能直接产生业绩的岗位,但是协助销售部完成销售任务的,公司将会在年终总体考核后给予一定的年终奖励。

七、激励制度:

为活跃销售人员的竞争氛围,提高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创造冲锋陷阵式的战斗力,特设以下销售激励方法:

1、月销售冠军奖,每月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月销售冠军,给予元奖励;(销售冠军必须超额完成月销售任务,回款率达到100%以上)

2、季度销售冠军奖,每季度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季度销售冠军,给予元奖励;(销售冠军必须连续3个月超额完成月销售任务,回款率达到100%以上)

3、年度销售冠军奖,每年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年销售冠军,给予 元奖励;(销售冠军必须超额完成月销售任务,回款率达到100%以上)

4、销售管理奖,销售主管和销售经理如果完成年度销售任务,给予 元奖励;每超出销售任务万另奖励元,以此类推;(回款率达到100%以上)

5、各种销售激励奖奖金统一在年底随最后一个月工资发放;(如销售人员未工作到年底奖金不予发放)

6、未完成月销售任务的销售人员不参与评奖;

八、差旅分类及报销标准:

1、交通费:

长途出差交通工具按标准乘座,采用实报实销制;

(一)、所有员工:可乘座公交长途大巴、火车以及公司自备车;

(二)、汽车:连续乘车10小时以上或晚上8点至凌晨7点之间连续乘车6小时以上,可乘坐汽车卧铺;

(三)、火车:连续乘车10小时以上或晚上8点至凌晨7点之间连续乘车6小时以上,可乘坐火车硬卧;

(四)、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特批,可高于上述标准或乘坐飞机经济舱;若无批准擅自高于上述标准或乘坐飞机,只按公司标准报销,其差价自行处理;

(五)、节约费用奖励:因公出差按规定可乘卧铺、硬卧,但实际乘座硬座的,可按票价差额的50%发给补贴;

2、住勤交通补贴标准:

(一)、根据出差地不同,住勤交通补贴分三等:

一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南京、杭州等直辖市及特大城市,每日交通补贴元;

二等:济南等省会城市,大连、珠海等沿海开放城市及副省级城市,每日交通补贴元;

三等:除上述城市之外的地级市、县城,每日交通补贴元。

(二)、住勤交通费按标准领取,超支自理,节约归已;

(三)、出差途中绕道、参观、游览的车船费不可报销;

(四)、公司派车出差所有交通费不予报销;

3、住宿费

(一)、根据出差地不同,住宿费分成三等:

一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南京、杭州等直辖市及特大城市,住宿费(双人标准间)元/天;

二等:济南等省会城市,大连、珠海等沿海开放城市及副省级城市,住宿费(双人标准间) 元/天;

三等:除上述城市之外的地级市、县城,住宿费(双人标准间)元/天。

(二)、出差人员应有但没有报销住宿费的,可按住宿标准的50%领取住宿费补贴;

(三)、公司人员到关联企业出差、工作、学习,由对方安排住宿的,不得报销住宿费;

4、伙食费

(一)、公司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不分途中和住勤,每日补贴 .元;

(二)、公司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务费含伙食费的,不再领取补贴;如不含,可按标准领取补贴。

(三)、公司人员到关联企业出差、工作、学习,如对方安排伙食的,不得再领取伙食补贴;

(四)、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的应酬宴请,需事先申请,报销时需在发票背面注明原因、应酬单位、客人数、陪同人数,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五)、跟随公司领导出差,餐饮费用由领导报销或业务伙伴支付的,不得再领取伙食补贴;

九、市内交通及电话费:

1、市内交通费用实报实销,每天填写交通费用表,月底根据交通费用表据实报销,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不予报销;

2、公司员工外出办理公事一律以乘坐公交车为主。因特殊情况不能乘坐公交车的,可以向部门主管申请经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

(一)、提取、携带大量现金外出办事;

(二)、携带、领取大件物品;

(三)、晚间加班返家,无公交车可乘;出差赶火车无公交车可乘:

(四)、公司领导交办的紧急公务。

3、固定电话和手机由公司提供。

十、本制度未尽事宜以公司相关规定为准。

十一、本制度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 十二、颁布日期: 年月 日

篇三:销售奖励制度

销售奖励制度

一、 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 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 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 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 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 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 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 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 拾金(物)不昧者。

员工处罚制度

一、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 通报批评;

(2) 一次性罚金;

(3) 减薪;

(4) 留用察看;

(5) 辞退;

四、处罚事项分类:

1、 重量级处罚:

1、 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

2. 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20%—5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辞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8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减薪100元。

3. 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

4. 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5. 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 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 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8. 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9. 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二、一般性处罚:

1、 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2.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50元—300元。

3. 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留用察看或辞退。

4. 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

退。

5. 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6. 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7. 连续旷工2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8. 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三、轻微处罚:

1. 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30元—100元。

2. 教育培训无故缺席;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4. 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

5 浪费公司财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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