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县城总体规划
更新时间:2023-03-16 14:09: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 明 书
荔波县县城总体规划 说明书
前 言
荔波县位于苗岭山脉南侧,至2006年末,全县辖17个乡镇,总面积2431
工作。
本次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城市为宗旨,从空间布局、土地利用入手,合理确定县域生产力布局,城镇的等级、规模、职能、明确城市定位、发展规模、发展方向及城市形态、特色,完善基础设施和社会
km2,总人口17.0万,其中城市(镇)人口约4.32万,占总人数的25.41%,居住着布依、苗、水、侗等30多个少数民族,系川、滇、黔、渝出海的重要通道,
是贵州省实施以“南下”为重点全方位开放带动战略的前沿城市。
荔波县规划工作从简单的布局研究发展到全面、系统、完整的规划,经历了不同的历史阶段。每个阶段的工作都与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的产业布局政策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也都为当时的城市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经济社会的发展使得以往规划滞后的矛盾日趋突出。目前,荔波新兴产业——旅游业的发展日趋成熟,特别是荔波于2007年成功申报世界自然遗产保护
地称号以后,荔波在全国乃至全世界的知名度将随之大大提高,这将极大地刺激其旅游业的发展,使其迅速成为荔波县的支柱产业。随着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在抢抓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历史机遇,借融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泛珠三角经济区之机,依托荔波旅游支线机场开通,以及公路、水运的发展,荔波与外界在时空距离上将大大缩短,各种经济要素将以更快的速度渗透到荔波的各项建设中,所以城市建设也必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为适应新时期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推进城市化进程,努力把荔波打造成为国际化专业旅游城市,荔波县人民政府在1996年版《荔波县县城总体规划》基础上,组织进行新一轮的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受荔波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承担了本次规划编制
设施建设,努力打造荔波成为国际化专业旅游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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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县域概况...................................................................................................... 1
第一节 区位与自然地理条件 ........................................................................ 1 第二节 建制沿革 ............................................................................................ 2 第三节 经济社会条件 .................................................................................... 3 第二章 对上版总体规划的认识和总结 ................................................................. 4 第三章 区域影响与发展条件分析 ......................................................................... 6
第一节 区域影响分析 .................................................................................... 6 第二节 发展条件分析 .................................................................................... 7 第四章 规划总则...................................................................................................... 8 第五章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 9
第一节 发展目标、发展战略 ........................................................................ 9 第二节 经济区划与产业布局 ...................................................................... 10 第三节 城镇体系现状 .................................................................................. 11 第四节 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预测 .................................................................. 12 第五节 城镇发展规划 .................................................................................. 13 第六节 空间管制规划 .................................................................................. 15 第七节 旅游发展规划 .................................................................................. 17 第八节 交通规划 .......................................................................................... 21 第九节 主要城镇给水排水规划 .................................................................. 22 第十节 电力通信规划 .................................................................................. 23 第十一节 环境保护规划 .............................................................................. 25 第十二节 民用能源规划 .............................................................................. 26 第十三节 社会设施规划 .............................................................................. 26 第十四节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 30
荔波县县城总体规划 说明书 第六章 县城总体规划 ........................................................................................... 31
第一节 城市性质与规模 .............................................................................. 31 第二节 城市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 .............................................................. 32 第三节 城市发展方向 .................................................................................. 32 第四节 城市空间形态、功能分区 .............................................................. 33 第五节 总体布局 .......................................................................................... 33 第六节 居住用地规划 .................................................................................. 35 第七节 公共设施规划 .................................................................................. 35 第八节 交通规划 .......................................................................................... 36 第九节 绿地系统规划 .................................................................................. 37 第十节 风貌景观规划 .................................................................................. 39 第十一节 给水排水工程规划 ...................................................................... 40 第十二节 电力通信规划 .............................................................................. 43 第十三节 环境保护规划 .............................................................................. 44 第十四节 环境卫生工程规划 ...................................................................... 45 第十五节 城区燃气工程规划 ...................................................................... 46 第十六节 综合防灾规划 .............................................................................. 47 第十七节 旧城改造规划 .............................................................................. 48 第十八节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 49 第十九节 “五线”管制规划 .......................................................................... 49 第二十节 郊区规划 ...................................................................................... 50 第七章 规划建议及实施措施 ............................................................................... 51 第八章 附则 ............................................................................................................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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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县域概况
第一节 区位与自然地理条件
一、区域地理位置与国土
荔波县位于贵州省南部,属黔南自治州所辖,地处东经107°37′至108°13′,北纬25°7′至25°39′之间。东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从江、榕江县接壤,南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环江、南丹县毗邻,西面与独山县交界,北部与三都水族自治县相连。
县境内有一横一纵两条省道(312省道和206省道)贯穿全境。县城距独山县约80km,距省会贵阳市约320km,县域东西宽67.3km,南北长58.5km,国土总面积2431 km2
,占全省的1.38%。 二、自然地理条件
(一)地形地貌
荔波县处于云贵高原南部斜坡向广西丘陵盆地的过渡地带,地势南低北高。县城所在地玉屏镇海拔高度为425m。全县最低处位于捞村河口,为300m,最高处位于月亮山次峰,为1468m,全县平均海拔为758.8m。多数乡镇海拔在400至800m之间。
荔波县地貌具有高低起伏大、类型复杂多样的特征。境内山峦起伏、河谷深切,在大地构造上,东临江南古陆,西近黔桂台凹,处于江南古陆西南边缘的褶皱地带,境内山多平地少。
(二)气象、气候和降水
荔波县属于中亚热带季风湿润型气候,由于地理纬度较低,境内山峦起伏,河谷深切,地形地貌复杂,气候类型多样,因而具有亚热带高原山地季风湿润气候特征,总的气候特点是:气候温热,四季分明,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夏长冬短,无霜期长,雨量充沛,日照尚足,雨热同季,灾害性天气少。
主要气象要素中,年平均气温为18.3℃,最冷月在1月,平均气温为5.5℃;
荔波县城市总体规划 说明书 最热月为7月,平均气温为27.0℃。极端最高气温为39.4℃,极端最低气温为零下6.7℃。
荔波县地处低纬度地带,太阳可照时数在10.5-13.6小时/日之间,县城
附近平均年日照时数1272.8小时,日照百分率为29%。在全国属少日照区,光能资源不富裕。
荔波县雨量充沛,年降水量变化不大,但各月降水分配不均,有明显的雨季和旱季,夏半年为雨季,冬半年为旱季。全县的降雨量分布大致是从东北向西南递减,是全省降水中心之一,年降水量1205.1-1656.8mm。降水受地势及季风气候影响,分配不均匀,降水由北部向东南部呈舌状递减。中、北部为多雨区,降水量在1400mm,占全县面积的1/3;中、东部年降水量为1200-1400mm;最南部的北盘江、打邦河,年降水量在1200mm以下,为全县少雨区。
(三)水文 1、地表水
荔波河流为山区雨源型,以降水补给为主。县境内共有河流28条,总长612.3km,河网密度0.42km/ km2。河长大于或等于10km、流域面积大于或等于20 km2的河流有14条。
2、地下水
荔波县岩溶发育,地下水以岩溶水为主,储量丰富,但储存条件复杂。资源量为8699.77万m3/年,其补给主要为降水,以裂隙——溶洞水、岩隙——岩溶水、基岩裂隙水赋存,资源量为12334.8万m3/年。
境内大部分地下水水质较好,为浅层地下水,可作生活、工业、农业用水。中西部地下水水质较差。
荔波县地下水年均径流总量为4.72亿m3,年径流总量丰水年6.59亿m3,枯水年2.65亿m3。
(四)土地与土壤
荔波县全县土地总面积2431km2,其中包括耕地44279.39ha,园地96.27ha,林地10790.88ha,牧草地21860.36ha,水域1554.97ha,未利用土地64845.57ha。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和交通用地3621.65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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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土地主要为山地黄棕壤、黄壤、红壤、石灰土、紫色土、潮土、水稻土,共7个土类,20个亚类,51个土属,181个土种。
全县耕地集中分布在中南部和西北部,南部和西部较少。林地集中分布在东北部、中西部各乡镇。牧草地集中分布在西南部和东部各乡镇。土地主要地类的相对集中有利于进行土地专业化利用和集中区域布局。
(五)植被条件与生物资源 1、植被
荔波县地处中亚热带湿润常绿针、阔叶林植被地带,自然环境复杂,土地类型多样,水热条件优越,为各种生物创造了良好的生长繁殖环境,所以生物资源种类繁多,分布广、数量大、具有十分重要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全县现有森林主要以常绿阔叶混交林为主,大部份在东北部和东南部,如水维,岜鲜、佳荣、茂兰、立化、瑶庆、洞塘、翁昂等地的沟谷地带的部分石灰岩山地上,其次是马尾松林,主要分布在中部和西北部的时来、玉屏、朝阳、王蒙、甲良、甲占、方村、阳凤、党巩、地莪、驾欧、水利等地。
2、生物资源
荔波县垦植历史久远,农作物已经形成了适应不同生态环境条件的类型和品种。从南亚热带到北亚热带的农作物品种资源丰富多样,全县农作物有粮食、油料及其他经济作物和蔬菜作物五十多个种类,700余个品种,其中的粮食作物和蔬菜作物品种居多。
荔波县野生植物资源丰富,种类繁多,按其用途可分为食用植物资源,药用植物资源,工业用植物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用植物资源及特殊种质资源等五大类。
荔波县是森林覆盖较大的山区,野生动物种类繁多,主要包括哺乳纲的短尾猴、穿山甲、狐狸熊。爬行纲的蛇、龟熬、狗龙以及鸟纲的斑鸠、画眉、啄木鸟等,珍贵的动物类药材有麝香、熊胆、虎骨、牛黄等。
3、森林资源
全县有森林60698ha,占林业用地的45%,森林覆盖率达26.74%(林地面积),人均林地面积0.83ha,全县以天然林为主,占全县有林面积90%左右。
荔波县城市总体规划 说明书 其它造林树种也较丰富,据初步调查,全县有可供造林的速生树种达36科126种之多,这是加快发展林业生产的物质基础和有利条件。
(六)自然矿产资源
全县矿产资源主要是煤炭、陶土、石灰岩等三种,此外,甲良、方村、地莪、朝阳、洞塘、立化、水维等乡发现铁矿,翁昂发现铜矿,地莪发现水晶,永康发现冰洲石,岜鲜发现铝矿,但是其储量品种尚有待查明。
煤炭:全县煤炭总储量达5.3亿吨,有无烟煤和烟煤两种,其中无烟煤达3.1亿吨,烟煤达2.2亿吨,是一大资源优势,并已形成经济优势,特别是茂兰的无烟煤,质地优良,热量达6-8千卡/公斤,固定碳一般达84.85%,含硫不超过2%,属中硫煤,同时,其开采条件较好,有金(城江)红(茂矿)铁路深入县境23km,有平寨和肯甫两个货运站,运输比较方便。
陶土:县内陶土资源比较丰富,但储量尚未探明,分布在甲良、方村、时来、立化、玉屏等处,建国后,曾建有陶器生产厂,产品有碗、坛、罐、缸等12个品种,年产量约2万件,很受群众欢迎。
石灰岩:县内石炭岩的储量尚未具体探明,但有以下特点: 1、分布广面积大,但多在公路两侧,开采条件较好;
2、储量多,可用于生产水泥的储量约为5千多万吨,现只开采利用5.6万吨;
3、质量好,燃失量为42.03%。
第二节 建制沿革
一、历史沿革
(一)始置县治
荔波在秦王赢政三十六年(公元前211年)为象郡毋剑县地,唐太宗贞观三年(629)置婆览县,宋太祖开宝三年(970)置羁縻荔波州,元世祖至元三年(1265)荔波为蒙、皮、雷三土司割据,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统一蒙、皮、雷三土司领地,荔波并入广西思恩县,洪武十七年(1384)建荔波县,建县后曾几度划归广西庆远府南舟、思恩(今环江)等州、县,清顺治元年(1644)荔波划归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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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雍正十年(1732)后改属贵州都匀府,1956年8月都匀地区专员公署改建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辖荔波县至今。 二、建制和行政区划
2006年,荔波县辖6镇11乡共17个乡镇建制,其中包括3个水族乡和2个瑶族乡,合计有174个行政村(居)委会。全县总人口为17.0万人(1991-2006年全县人口综合增长率为1.16%)。
第三节 经济社会条件
2006年,荔波县国民经济保持着健康的发展趋势,经济结构调整有较大突破,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有很大提高,荔波支线机场的开工建设,以旅游、副食品加工为重点的新兴产业取得长足发展,为城镇发展、经济环境的改善创造了很好的条件。同样,伴随经济的发展,社会各项事业也取得了较大成绩。 一、综合经济条件
2006年荔波县实现生产总值75762万元,比上年增长12%。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21960万元,比上年增长8.59%;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24593万元,比上年增长9.36%;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9209万元,比上年增长17.15%。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28.9%、32.5%、38.6%。第一产业比重逐年下降,第二产业比重上升较快,第三产业发展平稳。全县人均生产总值为4467元,比上年增长了14.2%。
全县农业总产值完成40610万元(现价),同比增长7.99%,工业总产值完成115984万元,同比增长9.1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1998万元,同比增长18.50%,乡镇企业总产值完成119493万元,同比增长15.96%。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815万元,比上年增长16.43%;金融机构存款余额48508万元,同比增长26.96%,贷款余额31639万元,同比下降28.38%。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总收入完成12090万元,比上年增收193万元,同比增长17.01%。 二、交通发展
(一)航空
荔波县城市总体规划 说明书 目前在县城东北方向约20km处正在建的荔波支线机场于近期通航,飞行区按3C级标准建设,机型主要为50-70座的支线飞机,同时满足波音737飞机减载飞行要求,航站区按2010年旅客吞吐量22万人次设计。
荔波支线机场的兴建,必将对整个县域的社会、经济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公路
荔波县在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推动下,交通建设快速发展,全县公路总里程已达到1015.2km,其中:省道111.65km(独荔42.5km,三麻69.15km),县道133km,乡道121.57km,路网密度为每百km241.59km。实现了乡乡通公路的目标,其中8个乡(镇)已通油路或砼路。初步形成了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结点,“一横一纵”为主干,乡际公路、村级公路为网络的交通格局。 三、社会事业发展
(一)人口与城镇化
2006年全县总人口为17.0万人,1991年到2006年平均综合增长率为1.16%。其中自然增长率为10.3‰,机械增长率为1.3‰。全县非农业人口为1.60万人。
全县城镇人口为4.32万人(含乡集镇人口),城镇化水平为25.41%。全县城镇人口与非农业人口的比值为1:0.37,非农人口占城镇人口的比例相对较小。
(二)科技
荔波县相当重视当地科技事业的发展和科技的应用,在自然利用、生态治理、科技农业发展、养殖科技应用、资源普查等方面开展了科技合作、研究和利用,有力地促进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制定了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法规,充分地发挥了科技部门和科技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
全县建成了县、镇(乡)两级科技事业发展体系,科技应用范围逐步在扩大。“十五”期末全县有科技人员2545人,已评聘的专业技术人员2411人,“十五”期间,全县投入科技三项费20.7万元,共安排和承担科技项目29项。为推动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产生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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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育
荔波县的教育事业主要任务是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提高全民素质。全县共有中小学及教学点135所(个),其中:完全中学1所,职业高中1所,初级中学11所,中心完小28所,村级完小53所,初级小学16所,办学点36个,幼儿园6个,高中在校生2205人,职业高中在校生169人,初中在校生9785人,小学在校生18506人,幼儿园在园人数2419人,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81%。
(四)文化
荔波县文化底蕴比较深厚,但由于缺乏系统的挖掘和相应的设施配套,文化事业的发展还相当落后。缺少文化馆、影剧院、娱乐设施等。
广播电视基本实现村村通,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80%左右,广播人口覆盖率在70%左右,有效地建成了文化发展传播网和政策宣传网,扩大了群众认识外界、了解时事的窗口。
(五)体育
荔波县体育设施比较欠缺,体育事业发展缺乏设施支撑,影响到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和人民群众身体素质的提高。县城目前尚无一处标准体育场,只是设有一定的社区活动场地,而其他乡镇均缺少基本的体育活动场地和体育运动器材,远未达到推动全县体育发展的要求。
(六)卫生医疗
全县共建有医疗卫生机构26个,其中:县医院1个,县中医院1个,口腔病防治中心1个,个体诊所8个,乡(镇)卫生院17个。全县有各类卫生人员312个,每千人卫生技术人员1.90人。
已建成县级医疗卫生----乡镇医疗卫生----村卫生防疫的三级卫生机构体系,但卫生设备、器材等比较欠缺。全县共有245张病床,每千人病床数为1.44人。
荔波县城市总体规划 说明书
第二章 对上版总体规划的认识和总结
一、规划编制
荔波县于1985年、1996年先后两次组织了县城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工作,规划工作的连续性和规划调控的延续性有效地引导城市开发建设活动和协调,因此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规划效应极为明显。1996年组织编制的《荔波县县城总体规划(修编)》(1996-2010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以来的几年里,在规划指导下,积累了一定的建设成果,对强化县城的中心服务功能和凸显竞争优势打下了较好的基础,为城市进一步的扩容创造了条件。96版规划是荔波县县城建设的阶段性建设依据和法规文件,其适用性和调控能力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区域环境的改变而逐渐降低,因此要对96版规划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编,以增强规划可操作性和适应性,同时补充规划的合理性内容,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和调控能力。
基于这点,应对96版规划有较清楚的认识和实施总结,才能有利于规划修编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96版总规主要内容
(一)规划期限
96版总规的规划基期年为1995年,规划期限为1996-2010年,共15年。其中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1996-2000年。
(二)基期年(1995年)主要指标
1、全县总人口15.0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28万人,以非农业人口计算的城镇化水平为8.5%。
以城镇实际常住人口计,城镇人口为1.6万人,城镇化水平为10.6%。 2、县城现状人口为1.6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为98.74ha,人均82.28m2。其中:
居住用地:50.20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50.84%,人均47.67m2。 公共设施用地:22.36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2.65%,人均18.68m2。 工业用地:6.19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6.27%,人均5.16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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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用地:2.13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16%,人均1.77m2。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0.60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61%,人均0.51m2。 道路广场用地:7.37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7.46%,人均6.15m2。 对外交通用地:1.28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29%,人均1.08m2。 (三)规划主要内容 1、城镇化水平
规划到2010年,全县总人口达到18.35万人,城镇人口达到5.3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28.8%。
其中2000年近期总人口为16.13万人,城镇人口为2.7万人,城镇化水平为16.7%。
2、城镇体系规划
(1)到2010年,全县形成区域中心城镇——次区域中心城镇——中心集镇的三级等级结构。区域中心城镇为县城所在地玉屏镇,次区域中心城镇5座,中心集镇11座。
(2)规模结构为3.5万人——0.1-0.5万人——<0.1万人,城镇数与等级序列统一。
3、县城总体规划
(1)城市性质: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及商贸中心,是以国家级樟江风景名胜区和国家级茂兰喀斯特森林自然保护区为依托的旅游服务基地,是以发展第三产业,旅游服务业及商贸淡主的旅游小城市。
(2)规划到2010年,县城人口达到3.5万人。
(3)规划结构:形成一城两组团的布局结构,即老城组团和时来组团。 (4)道路系统:以方格网和环状道路为主。 (5)指标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296.74ha,人均84.79m2。 其中:
居住用地:87.74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9.57%,人均25.08m2。 公共设施用地:50.69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7.08%,人均14.49m2。
荔波县城市总体规划 说明书 工业用地:35.35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92%,人均10.11m2。 仓储用地:30.24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19%,人均8.84m2。 对外交通用地:2.19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74%,人均0.63m2。 道路广场用地:31.68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68%,人均9.05m2。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8.28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91%,人均1.61m2。 绿地:50.21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6.92%,人均14.35m2。其中:公共绿地35.89ha,人均10.25m2。
特殊用地:2.99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1%,人均0.85m2。 三、对96版《总规》的评述
规划按照有关法规、规范编制而成,从近些年的实施情况看,上轮总规所确定的城市性质,用地规模及发展方向等都是比较符合当时实际的,规划布局也较合理,对县城的建设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但由于荔波县内、外部资源条件的改变,规划也表现出以下一些不足:
(一)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对其相关的配套设施提出更高的要求; (二)道路系统不明确;
(三)对全县乡镇发展预测不够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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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区域影响与发展条件分析
第一节 区域影响分析
一、西部大开发的积极影响
西部大开发是我国重要的地域开发战略转移,是对西部地区进行综合开发的倾斜,是我国对外开放由沿海向内陆地区的拓展和演进。其实施几年来的实践和成效说明了战略决策对贵州贫困山区、财力较弱的区域具有极大的积极引导作用。受益于生态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人才战略、教育发展等西部大开发的重点,荔波县的投融资环境有了一定的改善,基础设施建设规模逐渐增大,市场结构层次在逐渐提高,对外交流合作的能力在增强,生产力布局的自我调整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成为加速城镇化发展的催化剂。 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自2002年1月1日起,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启动,预计各国花费10年时间完善这个世界上人口最多,发展中国家间的最大自由贸易区,最终将创造出一个拥有17亿消费者、1.2万亿美元贸易总和的经济区。随着自由贸易区的进一步推进,次区域经济、科技、旅游、资源开发,农业、能源、信息产业等一系列多领域的合作已经启动,荔波地处西南大通道上,为贵州省与广西省的交界前沿,同时也是中国西部与东盟联贯线上的重要节点。因此,应利用现有的旅游资源优势,壮大综合实力,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积极参与自由贸易区的竞争与合作。 三、泛珠三角经济区
泛珠三角区域是由福建、江西、广东、广西、海南、湖南、四川、贵州、云南等9个省加上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所组成。荔波县地处黔南,其区位在泛珠三角中较为适中,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的进一步深入,荔波县市政基础设施有了较大的改善,潜在的旅游资源优势将进一步凸现,这对泛珠三角区发达地区无疑有着较大的吸引力;其次,珠三角对资源需求不断扩大,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加速,企业需要拓展空间,荔波县以其优越的区位,丰富的旅游资源,廉价的劳动力,灵活的投资政策,吸引投资进入荔波县的优势、特色产业,
荔波县城市总体规划 说明书 包括交通、能源、市政、环保等领域,承接珠三角产业的梯度转移和产业链延
伸。所以荔波县在泛珠三角区域中将大有可为。 四、渝黔桂产业带的影响
渝黔桂产业带是以重庆、贵阳和南宁等大城市为核心,以连接三者之间的主要交通线,包括川黔铁路、黔桂铁路、GZ50、贵新高等级公路以及与之平行的国道线,国道主干线等为轴,以省区为单位,依托与各地区中心城市和广阔的腹地资源构成的省级经济发展轴作带,也是拉动贵州省纵向的社会经济前进的主要发展轴,随着近几年区域基础设施投入的加大,交通可达性的改善,为省区合作和产业带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荔波处于渝黔桂产业带中的贵州和广西交接的前沿,从公路来看,荔波距州府所在地都匀市145km,距贵阳市320km,距独山79km,距广西河池约120km,从铁路来看,荔波距黔桂铁路约60km,加上正在修建的荔波支线机场(飞行区按3C级标准建设),荔波对外交通条件的便捷,使得其今后作为连接贵州和广西、广东两省的梯度传递职责将进一步凸现。
五、贵州省城镇体系规划实施的影响
《贵州省城镇体系规划》于2002年2月经国务院批复实施。它的批复实施,成为一定时期内引导贵州省城镇化发展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法律性文件,对推动贵州省城镇化发展和促进城镇体系发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在规划的具体指导下,全省各地城镇体系和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开展相当快,既将省级体系规划思路逐渐落实下去,为实现规划发展目标奠定了一定基础,又为促进组织下一级城镇规划、提高农业产业化、实施农村工业化、加强农村城镇化创造了时代条件。
根据《贵州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年),荔波是黔东南经济区中的一个节点城市,该区今后主要发展方向包括发展旅游业、交通航远业、林产品加工业,及畜牧业,交通航运及旅游业等,荔波县林业畜物业基础较好,旅游资源丰富,交通可达性较好,对其自身与周边地区的资源互补起了很好的承载作用。
六、全省干线公路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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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路网在明确的“三横三纵八联八支”建设目标指导下,交通建设速度明显加快。以贵黄公路、贵遵公路、贵新公路、贵毕公路、关兴公路、水黄公路、铜玉公路、麻凯公路以及在建的镇胜公路、遵崇公路等为骨架,通过改造国省道形成网络,基本形成比较完整的公路网系统。同时,随着“两高”(贵广高速公路和贵广快速铁路)的开工建设,将大大缩短贵州与东部发达地区的时空距离,极大地促进全省包括荔波与之的技术、经济合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同进以公路为主的基础设施的完善将对加快全省城镇化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贵州省骨架公路网规划》在现有的基础上,通过高速和确定骨架公路网发展思路,从交通上强调省域内经济社会联系甚至组织、加强省际、全国区域性联系。从更大范围来定位全省的各级城镇发展思路已成为必然,荔波位于“两高”辐射区域且处于贵州省骨架公路网中的“三支”上,紧邻广西,交通的便利必将拉动其社会经济发展。
七、旅游环境改变和旅游协调发展
以交通为带动的荔波旅游,近年取得较大发展,特别是在申遗成功之后,旅游产业取得较大发展,同时,荔波以樟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龙头,北连凯里——镇远旅游区,东北接黎——从——榕旅游区,西北邻贵阳旅游区、西部安顺、兴义——安龙旅游区,东南被广西的“大桂林”旅游区环绕,整个区域将逐渐形成以荔波为核心区,独山、都匀、三都、平塘为重点区;丹寨、榕江、从江、环江、南丹及河池为延伸区的大区域旅游带。因此,发展大旅游成为荔波县从领导到群众的共识,基于此,策划和组织旅游项目开发,拓展旅游市场,完善旅游设施,与周边地区进行资源共享和互补,加强樟江风景名胜区和茂兰自然保护区的衔接,起到旅游龙头的作用,是荔波县旅游经济发展的必然和重点。
第二节 发展条件分析
一、有利条件
(一)较好的地理区位
荔波县城市总体规划 说明书 荔波隶属贵州省黔南州,境内有呈“十”字型的两条省道(省道208和省道312)通过,荔波旅游支线机场即将投入使用,西靠黔桂铁路,北邻贵株铁路,地处渝黔桂产业带,受以黔桂、川黔铁路和GZ50以及贵新高等级公路构成的贵州省纵向城镇发展轴的辐射影响较大。受“两高”建设的辐射带动和贵州省骨架公路网中确定的“三支”的拉动较大,便捷的交通和较好区位拉近了荔波与外界的联系。
(二)突出的旅游资源
荔波县旅游资源较多,最突出的包括荔波樟江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和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目前樟江风景名胜区中的大、小七孔景区已成功开发并接待游人,其它景区也正处于开发之中,随着基础设施的完善,旅游业可成为荔波县新的重要的支柱产业和经济增长点。
(三)丰富的矿产资源
荔波县矿产资源十分丰富,以樟江为界分为东、西两部煤炭区,东部蕴藏量为3.2亿吨,为无烟煤,西部为有烟煤,藏量约2亿多吨,均未大规模开采,此外,全县白云石储量上亿吨,含镁量达21.70%,硅石储量1亿吨,含二氧化硅98.50%,铅锌矿储量2.4万吨,锌品位为31.80%,白云石、硅石以及铅锌矿均未开采利用,此外还有丰富的陶土、石灰岩等建材资源。
(四)充分的水能资源
荔波县境内水能资源开发潜力大,全县有长达10km以上的河流20条,水量足、落差大,开发条件好,水能理论蕴藏量35万千瓦,可开发量为24.4万千瓦,由于水能开发条件好,水能资源的开发与本地丰富的矿产资源及外部资源结合是推动荔波经济社会发展的又一动力。
(五)雄厚的农、物业基础
全县有可开发荒地250多万亩,人均约16亩,天然草场面积共130万亩,其中500亩以上的草场6片,44万多亩牧草种类繁多,质量好,载畜量达15
万。全县森林面积168.8万亩,林林覆盖率30%以上,茂兰国家级喀斯特森林自然保护区占地30万亩,是现今世界上同一纬度地区残存下来的,绝无仅有的一片分布集中,原生性强,相对稳定的生态系统,是极珍贵的森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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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在全国乃至世界的知名度将大大提高,这必将极大地推动其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导致就业岗位的迅猛增长,刺激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大辐度的转变,所以在今后一段时间期内,全县非农业人口的增加速度将大大提高。规划确定近、远期荔波县县域非农业人口综合增长率分别控制为6.5%和7.5%。
计算得出:2010年县域非农人口为2.19万人 2020年县域非农人口为4.51万人
2006年荔波县的非农人口为1.60万人,占城镇人口的比例为37.04%,由此预测:
2010年县域城镇人口:5.91万人 2020年县域城镇人口:12.18万人
相对应的城镇化水平分别为:33.02%和60.60% (二)年均增长数法
1991-2006年的全县非农业人口年均增加460人,其中1996-1997、1998-1999和1999-2000年中出现负增长,而以1994-1995年的非农业人口增长最多,为1500人,其他各年非农业人口增长均在300-700人左右。在进行预测时,考虑到户籍制度改革、西部大开发、产业结构调整、城镇规划引导的人口流动和转移等因素,特别是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的发展,就业岗位的增加,必将在很大程度上推动农业人口向城镇集聚,所以未来一段时间内非农业人口的增长规模会较大。因此,近期非农业人口增长的规模参考历年平均数及近两年的增长数值,取1200人作为年均增长数,而远期镇各种基础设施的完善将对广大农村腹地产生更大的吸引作用,由此取2300人作为年均增长数,从而测算出的全县非农业人口数。
由此预测:
2010年县域非农业人口:2.20万人 2020年县域非农业人口:4.50万人
2006年荔波县的非农人口为1.60万人,占城镇人口的比例为37.04%,由此预测:
荔波县城市总体规划 说明书 2010年县域城镇人口:5.94万人 2020年县域城镇人口:12.15万人
相对应的城镇化水平分别为:33.18%和60.45% 综合以上两种方法,其算术平均数为 2010年县域城镇人口:5.93万人 2020年县域城镇人口:12.17万人。
规划确定到2010年,荔波县域城镇人口为5.93万人,城镇化水平为33.13%;2020年,县域城镇人口12.17万人,城镇化水平60.55%。 三、城镇化发展策略
以旅游业为龙头和突破口,带动相关产业全面发展,促进农村市场的发育和发展,提高小城镇的规模和建设水平,增加城镇就业岗位,健全城市管理和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基础设施、社会设施和环境设施建设,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民族经济,大力开发新区,发展城镇经济,适时调整行政区划,增强城市功能和辐射影响力,通过突出旅游特色,打造地方文化,提升城市品牌。加强城镇间的横向联系和协作,推动城镇布局与生产力布局合理,促进城镇化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四、城镇化发展措施
(一)加快县域内重点镇和一般镇的建设,使有限的资金取得最大效益,使之能快速成为县域内的经济增长点,发挥经济极化效益,从而拉动其它城镇的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
(二)重点抓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为二、三产业的壮大和集聚打好基础,进而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合理有序地流动,这是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重要手段。
(三)严格控制总人口的自然增长。
第五节 城镇发展规划
一、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依托主要骨架公路形成县域内主要城镇发展轴,以点轴发展和增长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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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结合,规划形成以两条轴线为主的城镇空间布局,促进城镇体系的地域空间的均衡发展。
一轴为:麻尾——驾欧拉圭村——驾欧——荔波县城——茂兰,向东过立化后向南至广西环江,向西至麻尾接贵新高速公路;
一轴为:独山——甲良——荔波县城——翁昂——广西河池(包括312省道和贵州省骨架公路的“三支”)。
(一)城镇等级结构
规划以地域空间范围内的人口规模、现状情况、交通条件、资源条件等因素为依托,按照城市发展的“极核增长原理”,将县域城镇体系划分为县城——重点镇——一般镇——三级结构。
一级:荔波县城(玉屏镇)
二级:重点镇(驾欧、瑶山、茂兰、朝阳、水利)
三级:一般镇(甲良、佳荣、播尧、捞树、翁昂、立化、方村、永康、水尧、尧六、洞塘)
(二)城镇规模结构
县域内城镇按照人口规模,结合等级结构中的地位分为三级规模结构。 荔波县城:8.0万人。 重点镇:0.5-0.8万人 一般镇:0.3-0.4万人;
县城及重点镇人口一览表
乡镇名称 人口规模(万人) 玉屏 8.0 驾欧 0.6 朝阳 0.8 瑶山 0.5 茂兰 0.8 水利 0.5 荔波县城市总体规划 说明书 (三)重点城镇职能
县城:大力发展旅游业和旅游服务业,建成与国际接轨的特色旅游城市。驾欧:县域旅游服务副中心之一。
朝阳:全县的果蔬基地,以交通、医药为主,作为县城职能互补的小城镇。 瑶山:以独特的旅游资源为依托,大力发展旅游业的区域性旅游小城镇。 茂兰:县域的工业基地,大力发展以旅游产品加工、展示等一类工业为主的小城镇。
水利:以生态农业和旅游业为主,林业、畜牧业为辅的小城镇。 甲良:以生态农业,特别是以茶叶、辣椒等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畜牧业为辅的小城镇。
佳荣:以旅游产品加工、展示等一类工业为主,林业、畜牧为辅的小城镇。
播尧:以林业为主,畜牧业为辅的小城镇。 洞塘:县域旅游服务副中心之一。
荔波县域城镇体系等级序列表
序列 等级 城 镇 名 称 数量(个) 一 县城 荔波县城 1 二 重点镇 驾欧、瑶山、茂兰、朝阳、水利 5 三 一般镇 甲良、佳荣、播尧、捞村、翁昂、立化、方村、 永康、水尧、尧六、洞塘 11 荔波县县城城镇体系规模结构表
规 模 城 镇 名 称 数量 8.0万人 荔波县城 1 0.5-0.8万人 驾欧、瑶山、茂兰、朝阳、水利 5 0.3-0.4万人 甲良、佳荣、播尧、捞村、翁昂、立化、方村、 永康、水尧、尧六、洞塘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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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空间管制规划
一、实施管制的原则
(一)整体利益、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
以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共利益为基本出发点,统筹考虑县域范围内的整体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整体竞争优势,加强空间活动利益主体的互补共荣的关系,实现县域空间的可持续发展。
(二)强制、控制并用的原则
空间管制的控制性主要体现在县域空间的引导上,在其指导下合理调整城镇布局、大力优化城镇空间、保留适宜的绿色开敞空间。使得产业空间的调整与城镇空间的优化相互支撑,最终达到互促、互动的局面。
空间管制的强制性主要体现在对影响县域的环境因素、基础设施条件提出明确的管制与协调要求,在涉及生态系统,基础设施大型项目建设,区域综合防灾,水源保护利用、污水排放等方面提出管制和协调要求。 二、空间管制分区
为有效的保护荔波县域范围土地和水资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维护良好的县域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统筹城乡空间布局,加强城乡建设的指导和监督,结合县域城镇体系发展要求,资源现状,生产力发展规划将荔波县域划分为适宜建设区、控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 三、分区管制依据及措施
(一)适宜建设区
县域范围内规划确定的可以安排项目建设的区域。 1、城市(镇)规划建设区、工矿点、农村居民点。
管制依据:该区域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城市(镇)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制。
管制措施: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和“一证一书”制度,规范管理、有序建设,严禁违法建设。
2、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控制区:是指国家、省确定实施的大型基础设施用
荔波县城市总体规划 说明书 地及其控制的用地。
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应结合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合理布局,核准用地指标,独立报批用地,保证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建设相互协调。
(二)控制建设区
县域内除禁止建设区、适宜建设区以外的其它区域。该区域允许有限的建设活动进入,并按照适当的规模、容量,在已经界定的固定或相对集中的地域开展建设行为。
控制建设区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划,协调城镇规划、风景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进行管制,该区应加强管理,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大型项目和污染控制项目应严格执行“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前还应进行文物调查和用地预审制度。
1、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外其他区域。
管制依据:主要按照《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进行。
管制措施:严格按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等级、范围、适度开展一定的建设和经营活动。
2、生态恢复区:
管制依据:该区域按照《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暂行管理办法》进行控制。 管制措施:加强生态建设、生态治理工作,对有利于生态恢复的项目积极引导和支持。
3、文物保护区:
县域内有水浦石棺墓群、邓恩铭故居、尧六乡规碑文保单位。
管制依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制。
管制措施:
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它建设工程,如有需要,必须经原公布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全国文保单位必须经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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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可以在文保单位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该地带内进行建设活动时,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其方案必须报请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建设单位在进行选址和工程设计时,工程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会同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确定保护措施,并且将其列入规划设计任务书,因工程确需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迁移或拆除的,应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请相应的政府及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决定,迁移、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投资计划和劳动计划。在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保养、迁移的时候,应当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三)禁止建设区
县域范围内需要特殊保护和禁止安排工程建设项目的地区。
1、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管制依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进行管制。
管制措施: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开展任何破坏性建设,加强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协调与衔接,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国家重点项目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应按程序报批。
2、城镇饮用水源地:是指为城镇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水资源的水源地保护区,其区域界定应由发改、水利、国土、规划、林业等相关部门配合政府共同确定。
管制依据:水源地保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进行。 (1)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
①自取水点起,上游1500m至下游100m的水域,河岸两侧纵深50m的陆域为禁区;
②自取水点起,上游5000m至下游200m的水域,河岸两侧纵深各500m的范围内除掉禁区范围的区域为一级保护区;
③自一级保护区上游界起上8000m的水域,河岸两侧纵深各500m的陆域
荔波县城市总体规划 说明书 为二级保护区;
④自二级保护区上游界起上3000m的水域,河岸两侧纵深各500m的陆域为准保护区。
(2)水体保护
①保护禁区、一级保护区的水质不低于《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
②二级保护区的水质不低于《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③准保护区的水质应当保证二级保护区的水质达到规定的标准。 (3)二级保护区保护措施
①严禁新建、扩建有污染的项目及排污口,改建项目必须符合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②原有污染源,应进行治理、排放污染物必须在限期内达到规定的要求; ③开展旅游、养殖、水上运动等活动必须保证水质达到规定的标准; ④设置的码头严禁装卸垃圾、粪便和有毒物品。 (4)一级保护区保护措施 ①所有二级保护区的保护措施; ②严禁向水体排放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
③严禁堆存和向水体倾倒工业固体废弃物,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 ④严禁新设油库以及建设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码头、锚地等建设项目;
⑤严禁从事捕捞、放养畜禽和水产养殖; ⑥严禁机动船舶在保护区内行驶、作业;
⑦严禁开展旅游、游泳、赛艇、洗涤和其它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 (5)各河流沿线设防止水体污染和水土流失的生态保护的绿带,宽度按水体两侧不小于10m宽度控制。
3、樟江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及缓冲区和茂兰自然保护区核心景区及缓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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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进行管制,严格保护生态资源和景观资源,严禁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禁砍伐林木。 四、空间管制分级管治要求
根据项目核准要求和投资渠道,结合分区管制。规划确定分级管制如下: 1、项目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应报国务院审批。
2、国家和省投资的项目,重大项目及控制类项目,应尽可能避开禁止建设区,并经省发改部门核准,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州级项目由州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3、适宜建设区内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由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一书两证”。
第七节 旅游发展规划
一、现状概况 (一)旅游资源
荔波是一个旅游资源的富集县,不仅资源丰富,而且品位较高,境内拥有樟江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和“国际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成员——国家级茂兰喀斯特森林自然保护区,同时拥有红七军一、二纵队板寨会师旧址,抗日雄关——黎明关,又是中共一大代表邓恩铭烈士的故乡,境内还有众多省级、县级保护文物、如石棺墓、古泉、古桥等;荔波还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主要居住着布依族、水族、苗族、瑶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之中,他们创造了神秘古朴的民族文化。总之,荔波是一个绿色旅游、红色旅游、民族风情旅游相互交流,交相辉映的旅游胜地。
国家重点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于1989年开始开发建设,1990年被贵州省政府批准为省级风景名胜区,1994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及重点风景名胜区,樟江风景名胜区主要由小七孔景区、大七孔景区、水春河景区、樟江田园风光带四个景区组成,总面积273.1 km2,具有代表性景点76处,其中,一级景点17处,二级景点24处,三级景点35处,景区是以典型、丰富、集中的喀斯特
荔波县城市总体规划 说明书 原始森林为基础,以千姿百态的水景景观、独具特色的地貌景观、神奇茂密的原生植被,珍稀罕见的生物群种、绮丽多姿的真山真水为特色,以田园风光和底蕴深厚的少数民族风情为补充,特色鲜明,神秘而奇特。景区生态环境良好,珍稀动植物种类繁多,地貌、水体、植被、人文景观齐全,集山、水、林、洞、湖、瀑、险滩、急流于一体,汇峻、险、奇、秀、幽、美于一身,观赏价值极高,是休闲度假游、康体健身游的良好去处。
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12.85 km2,1987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自然保护区,1988年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95年加入中国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1996年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人与国际生物圈网络。茂兰保护区属森林生态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区内森林连片集中,原生性强,生态系统相对稳定,生物资源十分丰富,在当今世界许多喀斯特地貌都已失去森林植被的现状下,荔波茂兰保护区仍然完好的生长着许许多多的珍稀
动、植物,这在研究动、植物及保持世界生态平衡方面,赋予了荔波茂兰保护区极高的科研价值和开展科普教育的广阔空间,是科考旅游的理想场所。
此外,荔波还有许多古塔、古墓、古桥、古洞、古井、古葬、古碑等古建筑以及令人神往、古香古色的民族服饰,传统舞蹈、传统歌谱、传统婚俗、传统节日、传统菜肴等少数民族风情习俗。
(二)旅游业发展概况
经过10多年的开发建设,荔波的旅游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已具备一次性接待5000余人的吃、住、行、游、购、娱的综合能力,全县拥有大小宾馆旅社近百家(含私人宾馆),总床位数为7000多个,其中空调床位数为3000多个,空调豪华套房21间,空调单人间116间,空调标间768间,空调三人间168间。已评定为星级的宾馆有17家,三星级1家,二星级11家,一星级5家,正在申报星级的宾馆4家,在建的四星级酒店1家。
2006年全县旅游总收入约为7000万元。 (三)旅游资源综合评价
1、荔波旅游资源独具特色,资源丰富,集中,景观价值高,组合良好,且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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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4、特殊教育
重视发展特殊教育事业,2020年全县建成1所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
5、教育信息化建设
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教育现代化,全县所有的完中、初中及城镇中心小学与互联网联通,农村初中,完全小学全部建成计算机网络教室和中国教育卫星宽带教学地面接收站,提高全县的教育质量和水平。
荔波县乡镇中小学布局规划一览表
城(乡)镇名称 中学个数(所) 中学平均班数(班) 小学个数(所) 小学平均班数(数) 玉屏镇 2 24 5 18-24 朝阳镇 2 24 3 18 瑶山镇 1 18-24 1 12 茂兰镇 1 18-24 2 18 驾欧镇 1 18-24 1 18 立化镇 1 18-24 1 18 佳荣镇 1 18-24 2 12 甲良镇 1 18-24 2 18 播尧乡 1 18-24 1 12 水利乡 1 18 1 12 永康乡 - - 1 12 捞村乡 - - 1 12 翁昂乡 - - 1 12 方村乡 1 18-24 2 12 洞塘乡 - - 1 12 水尧乡 - - 1 12 尧六乡 - - 1 12 合计 13 27 三、文化事业及设施建设
坚持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文化设施建设为平台,以整合文化资源为手段,以提高人的素质为核心,以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
荔波县城市总体规划 说明书 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的,繁荣文化事业,壮大文化产业,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
(一)加大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在城区建成自然遗产展示园、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博物馆、游泳馆等。完善和提升文化基础设施,建成全县的图书信息网络,实现各类图书的资源共享。县域各城镇镇区配套建设文化馆、文化站、有条件的可以建设民族艺术陈列室等。
(二)提高县域广播电视的覆盖率,加强全县乡镇文化广播电视站的建设,在规划期末,全县广播视人口覆盖率达100%,农村有线广播及电视入户率达到90%以上。
(三)进一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努力促进文化产业化发展。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努力创建文明城镇和乡村。建立全县的文化培训基地,加强文艺创作,持续发展出版事业。完善城乡文化网络建设,各城镇建设多功能文化活动中心,配建农村儿童乐园及文化广场。
(四)精心打造荔波县的文化品牌。整合资源,突出形象。 四、体育事业
(一)现状
荔波县体育设施比较欠缺,体育事业发展缺乏设施支撑,影响到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和人民群众身体素质的提高。县城目前尚无一处标准体育场,只是设有一定的社区活动场地,而其他乡镇均缺少基本的体育活动场地和体育运动器材,远未达到推动全县体育发展的要求。
(二)规划
1、加大体育场馆的建设力度,以“三馆一场”为中心的体育运动逐步延伸扩大,在县域范围内形成网络。按照“两场、一池、一房”的标准建设乡镇体育运动设施和场地。
2、建立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深入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努力构建面向大众的体育服务体系,推进群众体育社会化,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和场地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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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3、加大体育事业的投入,结合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在新建学校、居住区内,必须按照相关规范,配套建设体育设施,形成完善的体育基础设施网络。加快社区和乡村体育指导站建设。 五、医疗卫生事业
(一)现状
全县共建有医疗卫生机构26个,其中:县医院1个、县中医院1个,口腔病防治中心1个,个体诊所8个、乡(镇)卫生院17个。全县已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
全县有各类卫生人员312个,每千人卫生技术人员1.94人。
已建成县级医疗卫生——乡镇医疗卫生——村卫生防疫的三级卫生机构体系,但卫生设备、器材等比较欠缺。全县共有245张病床,每千人病床数为1.44人。
(二)规划
1、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卫生资源,加强防疫保健工作,降低传染病发病率。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办好城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近期城镇居民将全部享有基本医疗保障,远期人人享有完善的医疗保健目标。
2、医疗设施按县城为6床/千人,乡镇为1.5床/千人的规模配置,医疗设施总规模为:县城480床,乡镇180床,总计660床。
3、县城设综合医院1所、中医院1所、疾病控制中心1所、医疗教育机构1处(附设继续教育中心)。
4、各乡镇设卫生院(所)1所,行政村设卫生室1所。
5、县城每个街道办事处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居委会设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6、培育劳动力市场,引导劳动力有序流动。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完善的社
荔波县城市总体规划 说明书 区服务体系,扩大社区社会化服务,加速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持续开发农村卫生扶贫,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力度,促进城乡环境卫生的改善。
荔波县乡镇医疗卫生设施规划一览表
城(乡)镇名称 综合医院 中医院(个) 疾控中心 卫生院(所) 朝阳镇 1 1 1 - 甲良镇 - - - 1 瑶山镇 - - - 1 茂兰镇 - - - 1 驾欧镇 - - - 1 立化镇 - - - 1 佳荣镇 - - - 1 甲良镇 - - - 1 播尧乡 - - - 1 水利乡 - - - 1 永康乡 - - - 1 捞村乡 - - - 1 翁昂乡 - - - 1 方村乡 - - - 1 洞塘乡 - - - 1 水尧乡 - - - 1 尧六乡 - - - 1 合 计 1 1 1 16 六、社会保障
(一)现状
全县社会保障设施还不完善,城镇就业压力和农村劳动力过剩的矛盾相对突出,社会保险覆盖面有待扩大,社会保障设施建设有待完善。
(二)规划
1、努力扩大城镇就业,将城镇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对外输出,加强各类职业培训,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鼓励和引导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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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进一步培育劳动力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形成多层次的就业服务网络,建立起适应荔波县生产力发展水平,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完善的城镇就业机制。
2、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保障资金来源多元化和管理服务社会化,加快建立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使城镇各类就业人员享有平等的社会保障,逐步将转移到城镇的农村人口、进城务工和定居的外来人员、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范围,建立和完善五种社会保险,积极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扩大其履盖面达100%。逐步建立解决城乡特困人群住房、医疗、教育、司法、灾害救援等社会求助体系。支持慈善事业,社会捐助和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方式,建立稳定可靠的社会保障奖金筹措机制,增加社会保障资金调剂能力。
3、加强社区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以社区服务为龙头的社区建设全面发展,实现建立完善的社区服务体系的目标。
4、积极建设城市社会福利设施,形成城市一乡镇一社三级服务网络,其中在城区建设100床规模示范性社会福利院,在重点镇建设60床规模的敬老院,在社区和一般镇建设社区康乐中心。
5、县城完善经营性公墓和殡仪馆(火葬场)的建设,农村增加经营性公墓的建设用地。
6、县城建成一个流动人口救助站。 七、城镇住房建设
规划至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25 m2以上,城镇住房的成套率在90%以上,城镇新建住宅和年平均建设住宅基本满足城镇居民住房需求。积极培育城镇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廉租房制度,推动住房二级市场的建立。
实施小康示范工程和安居工程,大力推动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的建设,结合旧城改造,主要集中于县城老城区和时来坝片区。
荔波县城市总体规划 说明书 第十四节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一、防治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诱发,谁负责,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 二、防治措施
针对全县尚未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普查和展开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的实际情况,规划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对地质灾害进行有效防治,以及指导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一)对县域城镇建设区加强勘探工作,新区及城镇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率达100%,同时应减少对自然坡地的大规模改造,保持地貌原始受力平衡状态,保持地面稳定。
(二)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及水利、交通、能源等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应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要求,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编制城镇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有机组成部分;
(四)加强地质灾害的发展预测,明确地质灾害的防治原则和目标,掌握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拟定全县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制定防治措施,并将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和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区中的防护重点;
(五)设立地质灾害预警制度,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提高群测群防工作。实行地质灾害预报制度,确保有灾治灾、无灾防灾,长期防治、综合治理;
(六)拟定行政区域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七)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组织指挥防灾救灾和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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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县城总体规划 第一节 城市性质与规模
一、城市性质
(一)城市主导职能分析
荔波县县城的城市职能包括其区域的中心职能及旅游服务职能。 1、中心职能
首先,荔波作为人民政府的所在地,其中心职能得到了一定的加强和巩固,随着对外交通条件的改善,作为贵州和广西两省交界前沿,其较好的区位条件及其丰富的旅游资源,必将使之成为贵州省与两广的对外开放的前沿重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及我国东部产业转移机遇,荔波辐射力和吸引力将会得到更大的增强。
2、旅游服务职能
根据《贵州省城镇体系规划》,荔波属全省五个旅游区中的南线旅游区,其中明确了南线旅游区以荔波樟江开发建设为主,由此,奠定荔波作为南线旅游的龙头位置。而且,荔波作为贵州旅游的南大门,是东南沿海地区进入贵州旅游的门户,是吸引两广、海南游客的重点和南线旅游的亮点。
此外,荔波处于黔南民族文化和生态旅游资源富集区的核心和重要节点上,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具有我省率先发展旅游产业的整体优势,全县已探明具有开发价值的旅游景点上百处,其中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处(樟江风景名胜区)以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茂兰自然保护区)。茂兰国家级喀斯特原始森林保护区占荔波全县1/6的面积,以独特的生态环境资源和珍贵的科研价值,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纳入“国际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荔波樟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以原始、古朴、神奇、多姿多彩而著称,主要有四大景区:水春河峡谷景区、大七孔景区、小七孔景区及樟江沿河风光带。荔波山川秀丽,气候宜人,四季如春,资源丰富,人杰地灵。同时,荔波县2007年成功获得世界自然遗产称号,其景区主要包括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荔波樟江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中的大、小七孔景区,总面积达到73016ha。荔波的成功申遗必将大大提升其在全国
荔波县城市总体规划 说明书 乃至世界的知名度,极大的促进旅游产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除此之外,其县域周边还有多处国家级旅游景点,充分发掘和利用这些优势资源,完善其设施建设,荔波将构建旅游服务的经济发展格局。随着基础设施的逐渐完善,可达性的提升,特别是荔波旅游支线机场的建设和投入使用,也将进一步的提升荔波的城市形象,扩大其影响力和知名度,使荔波成为在全国乃至世界有一定影响的旅游城市。
(二)城市性质
综合上述分析,规划确定荔波县城市性质为:
世界自然遗产所在地,国际性专业旅游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 二、城市规模
(一)人口规模 1、现状人口及构成
荔波县城区即玉屏镇。2006年末总人口2.40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03万人,占42.92%,农业人口1.07万人,占44.58%,居住1年以上的暂住人口0.3万人,占12.50%。
作为城市化发展地区,随着城区的扩展,产业替代和升级,城市经济活动中的农业经济成分降低,特别是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带动了相关第三产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城区的吸引和辐射能力将大大增强,周边的农业人口进城务工,转变成非农业人口,通过户籍登记的暂住人口转为常住人口的规模会逐渐增大,农转非进入城区方式构成城区人口增长的重要方式,加上旅游设施的不断完善,环境的改观,也会吸引更远地区的人来休闲渡假,甚至落户,如2006年城区的机械增加人口约1200人,大于全县总的机械变动,可见全县人口的地域变动出现向城区聚集强度较大,城市机械增长在政策创新和国家宏观战略部署背景下将会成为城市人口扩张的主流。参照贵州全省其它地区所在城市的机械增长水平,都呈现共同特点。所以,荔波县在城市人口预测中,机械增长水平相对较高,也符合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人口迁移规律。
2、城区人口规模
近期2010年,县城总人口4.5万人(包括0.5-1.0万人/日的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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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2020年,县城总人口8.0万人(包括2.0-3.0万人/日的游客)。 (二)城市用地规模
本次县城规划指玉屏镇的部份,南北长约6.2km,东西宽约2.5km,总面积为10.62km2。
参照国家相关用地标准,结合荔波县的现状情况,规划期末总计规划建设用地控制规模为434.29ha,人均用地指标为91.79m2。其中近期建设用地规模为419.04ha,人均用地指标为93.12m2。
第二节 城市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建设用地指标分析
荔波县现状建城区面积239.02ha,人均建设用地为99.61m2,通过对城市现状用地构成分析,荔波县作为区域性中心城市,人均用地指标较高,但用地构成不尽合理,以相关标准对照,其居住用地标准偏高,公共设施、基础设施配套不足。
主要用地类别 现 状 指 标 国 标 人均用地(m2) 占建设用地(%) 人均用地(m2) 占建设用地(%) 居住用地 45.12 45.30 18.0-28.0 20-32 工业用地 9.85 10.26 10.0-25.0 15-25 道路广场用地 20.38 20.47 7.0-15.0 8-15 绿 地 2.83 2.84 ≥9.0 8-15 其中:公共绿地 1.68 1.68 ≥7.0 - 二、城市现状布局形态及存在问题
(一)现状布局形态
荔波县城区建设为组团式布局,包括老城片区和时来坝片区,建设密集区主要集中在老城片区,随着时来坝建设的进一步展开,一个新区在逐步形成,樟江风景名胜区覆盖了整个城市核心地区,形成了一江碧水蜿蜒,两岸青山染黛,城在林中,人在绿中,山、水、城、林、桥融为一体的城市布局形态。
荔波县城市总体规划 说明书 (二)存在问题
1、用地结构不合理,比例失调。
2、城市中心地位不突出,城市分区功能性不强。
3、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与快速增大的城市规模不相符,与更优的旅游环境建设还有一定距离。
4、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及新兴产业的开发难度较大。
第三节 城市发展方向
一、城市用地发展方向选择的因素
(一)地形地貌; (二)工程地质情况;
(三)主要对外交通及主攻手经济联系方向; (四)现状建设开发情况; (五)适宜的城市布局形态; (六)周围基础设施对用地的限制;
(七)规划结构的合理和完整;
(八)城市用地空间布局结构的相对完整性和合理性。 二、城区建设用地分析
(一)范围:本次规划用地评定范围是以规划城区范围作为评定范围,评定范围的总面积为10.26km2,所用图纸比例为1:1000(局部为:1:10000)。
(二)标准
根据国家建设部规定和荔波县的用地条件,规划将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分为三类:一类用地为适宜修建用地,坡度为0-10%;二类用地为必须采取工程措施加以改善后方能进行修建的用地,坡度为10-25%,三类用地为不宜建设用地,坡度>25%。
(三)用地评定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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