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第四届全国高等院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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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学生参加“第四届全国高等院校学生语

言文字基本功大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王文博 发布时间:2011-09-14 阅读次数:2499

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大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和语文素养,教育部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组织了“第四届全国高等院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活动,并将此项活动作为第十四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重要内容列入本届推普周活动计划。为了组织我校学生广泛参与这一活动,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和能力,现将参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各专业本科生自愿参加。 二、大赛内容

1. 社会生活中应具备的语言文字基本功;

2. 语言应用中应该遵循的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 3. 书写及写作等语文基本功。 三、时间安排

1. 2011年9月15日——9月28日,组织报名;

2. 2011年10月1日——10月30日,订购并下发答题材料; 3. 11月1日—11月15日,参赛学生答题,回收答卷; 4. 2012年1月1日——2月28日,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评选; 5. 评选工作完成后,由教育部语言文字报刊社组织研讨交流,召开颁奖大会。

四、参赛办法

1. 专家编写辅导材料并出题,试题刊登在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语文建设》杂志2011年增刊上,作为大赛答题材料。

2. 学生以学校为单位集体参加,教育部语言文字报刊社下发答题材料(工本费12元/份),各班负责人将本班报名学生名单及工本费交到教学秘书处后,各学院(部)教学秘书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28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科,过时一概不予受理。

3. 各学院(部)负责答题的组织和回收工作,教学秘书负责将本单位所有答卷交到教务处教学科(联系人:王文博 联系电话:029—85310331)。

4. 比赛相关动态请随时关注“陕西师范大学语言文字网( http://yywz.snnu.edu.cn/)”。

五、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设立一等奖(参赛人数的3%)、二等奖(参赛人数的5%)、三等奖(参赛人数的7%),获奖学生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和教育部语言文字报刊社颁发获奖证书,获奖名单将在国家语委《语文建设》杂志和相关网站公布。

在本次活动中,我校将评选优秀组织单位及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学校对获奖学生也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奖励。

“全国高等院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是教育部组织的国家级赛事,获奖比率大,奖项级别高。同时,该比赛也是我校推普周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广大学生语文素养和能力的重要载体。各学院(部)可将比赛作为学院层面推普周活动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实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比赛顺利开展。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4rz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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