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村落类型分析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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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村落类型分析视角

一、中国农村的主要问题与百村调查目的

1978年以家庭承包经营为标志的中国农村改革开放,迄今已经走过了整整20年的成就辉煌的历程。在这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农村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在中国农民首创精神的充分发挥以及国家政策的推动下,总数达8亿7千万的世界上最多的乡村社会群体、幅员最广袤的农村发生了深刻的社会经济变革。

1998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五届三中全会《关于农业和农村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农村改革的基本经验作了深刻总结,指出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建立、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以及小城镇的蓬勃发展彻底改变了农村单一的集体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农村经济新体制,农民就业型人口流动促使城乡二元社会结构逐步解体。我国就业结构的变化,主要表现在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比例不断缩小。1978年,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总数为28318万人,占全国从业人员总数的70.5%,到1997年底,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总数虽然增长为34730万人,但所占比例却下降到49.9%,下降了20个百分点,开始低于全社会从业人员总数的一半(1)。其中,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极大地促进了农村就业结构的转变,乡镇企业户数由1978年的几百万家,增加到1996年的2300多万家,就业人数由1978年的2827万人,增加到1997年的13508万人。这意味着有1亿3千万农村剩余劳动力从第一产业转移到第二、第三产业,平均每年转移出近600万人(2)。它标志着中国经济发展正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

经济变革引发了政治结构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1984年人民公社制度废除之后,农村开始逐步建立村民自治制度,农村的行政管理体制开始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村民自治制度转变,农村基层政治民主不断扩大。农民的社会意识随之变化,自由、平等和理性主义的价值观念逐步增强。中国农村已经走上了由家庭承包经营、乡镇企业和村民自治这三个伟大创造构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现代化道路。

然而,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中国农村改革的重要特点是经济改革先行于政治、社会文化领域的改革,社会结构对农村进一步发展的制约作用日趋明显。对农村社会结构加以研究,研究社会结构对村落发展的作用,探讨有利于农村内发发展的社会结构模式,已经成为推进农村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紧迫课题。

从外部环境看,中国农村虽然首先导入市场经济,改革计划经济体制和传统经济,成功地保持了农村经济的稳定增长。然而由于国家的农村政策和具体制度变革相对滞后。对农村产生重要影响的外部环境,主要是国家政策对农村的渗透,城市功能向农村地区的扩展,全国与地区的市场体系向农村的延伸。由于农产品生产与流通的市场体制还不够完善,农户虽然获得了自主经营权,但是与广大的市场之间缺乏必要的中间环节,农民的利益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导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就城乡关系而言,改革开放以来,城乡二元结构开始解体,农村和城市的有机联系越来越密切,以建筑业和服务业为主的城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吸纳了大量农村流动人口。此外,由于城市的物质产品生产与流通功能、信息和知识的生产与流通功能、各种服务功能水平的提高,城市对农村经济、文化生活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日趋显著。从农村角度看,农村市场的拉动将对城市工业的进一步发展

产生重大影响,农民生活水平的改善、精神文明程度的提高将对城市的社会稳定产生直接影响,农村已经成为国民社会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目前,城市改革和国营企业改革的滞后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制约着农村的变革,农村要得到进一步发展,有待于彻底改变城乡关系,有待于整个国家工业实力的增强,有待农村地区进一步的自立发展。在现阶段,进一步提高城市化水平,大力发展小城镇,尽快将我国的城市化水平提高到世界平均水平,是推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大战略。

在农村内部,同样存在大量的经济与社会问题,需要我们去科学地认识并加以解决。首先是农村产业结构和农村居民就业结构问题。由于市场经济和农村工业的发展,20年来已经有一亿多剩余劳动力从农业部门转移到第二、三产业,就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1997年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占乡村劳动力总数的比重仍然高达70.4%,第二、三产业的比重仅为18.1%和11.5%。1997年剩余劳动力达1.2亿人,占农村劳动力的三分之一,预计到2000年将接近2亿人(3)。从全国来看,1996年第一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0%,第二产业占48.9%,而同年就业人口比率第一产业为50.5%,第二产业为23.5%,这种农业生产率与工业生产率之间的差距是导致农民与城市居民收入差距形成的根本原因。统计数据表明,中国城市居民与农民的收入差别,1978年为2.6:1,1984年缩小到1.7:1,而1992年~1997年年均城乡收入比进一步扩大到2.7:1(4)。在中国,仅仅依靠发展农村工业不仅无法逐步降低农业劳动力的比例,甚至无法阻止剩余劳动力绝对数量的增长。中国的城市改革是从1984年起步的。城市市区人口从1984年的18.5%增加到1997年的43.8%,同期市区非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从10.6%增加到17.7%(5)。但城市国有企业由于内部富裕人员问题严重,完全没有吸收农村地区剩余劳动力的能力,然而从农村地区流向城市地区的人口每年高达6000万人以上。经济现代化即产业化的发展规律,是产业结构的比重依次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以及第三产业转移。要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必须加速发展乡镇企业以及私营个体等非公有制经济,创造就业机会。与此同时,必须严格注意防止农业经济的停滞和后退,加速农业产业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培养能够在市场经济中自立的农户,实现农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收入平均化,进而缩小产业结构差异造成的地区差距,这是实现地域社会稳定性的前提条件。

相对于经济体制的变革,政治、特别是社会文化变革的难度要大得多,三者之间总是存在着时间堕距。第一是农村地方行政管理问题。1978年以前,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不仅掌握着农村的行政权和财政权,而且还掌握着从生产计划到生产管理以及成果分配的经济管理权。这种依靠行政手段的组织体系虽然不适合管理农村经济,但是耕地的集体经营和共同劳动强化了地缘关系,从而为村落社会的整合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和组织基础。实行土地承包制之后,农户获得了土地使用权,家庭的生产经营功能得到恢复,农户取代生产队成为经济活动的基础单位。村落组织则失去了管理农村居民的调控手段。特别是在集体经济力量薄弱的地区,村级组织严重削弱。在农民阶层迅速分化的同时,由于地域社会没有形成新的整合基础,社会秩序出现失范状态。乡镇地方行政机构采取何种手段有效地管理,成为中国农村面临的重大问题。

第二是村民自治问题。1949年以前的中国,势力强大的宗族具有祭祀祖先、提供日常生活互助、制约家族成员的行动方式以及共同防卫等功能。宗族集团在整合本族的生活秩序的同时,也维持了村落内部的地缘关系。人民公社时期,宗族组织被打破,宗族组织的功能

为行政组织所取代。人民公社制度解体、村民自治制度实施之后,一些地区的宗族组织恢复了原有功能,除宗族组织以外,“红白喜事理事会”从行政组织中分离出来,恢复了纯民间自治组织性质,承担生活中的婚丧嫁娶等互助功能。在中国的农村地区,由于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还远未建立起来,因此居民之间的日常生活互助极为重要。

中国农民在获得自主经营权之后,随着经济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认识到行使自己的法律权利的重要意义,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建设村民自治制度成为现阶段中国农村社会领域的重要任务。1982年宪法改正案规定建立村民委员会组织,取代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制度下的生产大队。从1987年制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到1998年颁布正式法律,中国的村民自治制度不断走向成熟。只有充分发挥村民的自主性,发挥由村民民主选举的农村干部的主导性,完善村民自治组织,才能创造出农村内发发展的组织条件。

第三是文化和社会意识问题。大众传播媒介的发达以及由于商品经济带来的人口流动将大量信息传播到农村地区,村落不再是一个封闭的、自给自足的世界,人们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出现了多样化趋势,目的合理性因素增强、传统的和情感的因素减退。重新认识地区文化、家族文化以及宗教信仰,寻求促进内发发展的文化动力,促进农村文化教育的成熟,对于重建社会秩序和促进地区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6)。

农村社会改革落后于经济改革这一现状规定了我们的调查目的。中国农村首先面临着改革与城市的相互关系这一外部环境问题。一方面要加速城市改革,加强城市功能对农村的辐射,带动农村发展;另一方面,农村人口向城市地区无秩序的流入将导致城市人口的膨胀从而引发城市问题,同时会出现许多发达国家曾经历的农村地区人口过疏化、人口结构老龄化引发的村落社会解体问题。因此农村地区的自立发展与城市的稳定直接相关。与此同时,农村内部面临着经济发展问题以及制约经济发展的社会文化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建立有利于村落自立发展的社会结构。 认识村落的社会结构,分析村庄社会结构与内发发展的关系,研究促进农村发展的社会结构以及阻碍农村落后地区发展的社会因素,是我们的农村调查的终极目的。 二、研究主题

1、 关于中国村落社会结构的研究

我们认为,百村调查的研究主题,可以设定为“对村落社会结构加以研究,分析村落社会结构与村落内发发展的相互关系,探讨中国村落发展的社会条件。”研究村落社会结构的主要视角是农户、村落、地方市场与地方政府的结合原理,即在研究村落社会内部结构的同时,还要研究对村落内部结构产生影响的外在环境,主要是村落与城市和市场的相互关系。 由于我国村落基础条件的多样性,村落社会结构呈现出多种类型,社会经济问题在各个地区的表现方式和程度也是不同的,未来的中国农村,也将根据自身的条件实现不同模式的发展。把握中国农村的社会结构,分析和判断中国农村所处的历史地位,一个有效的手段就是对80万个中国行政村作出类型划分(理念的理想型),研究各种类型的社会结构形成的文化因素。

研究中国农村社会结构的类型、认识村落社会结构的目的,在于揭示农村未来发展的方向。中国村落的社会结构呈现出不同的形态,但是农村的现代化应该有共同的价值标准。我们首先要根据研究者的价值取向明确什么样的村落社会结构是未来的中国农村理想的形态(理想的理想型),以此分析和评价各种类型村落的性质,从而确定中国农村目前所处的历史位置。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还要以理想的村落结构为标准,研究各种类型的村落社会结构对村落发展所具有的或促进或阻碍的作用,即分析发达村落社会结构的特征及其形成条件,以及欠发展的村落社会结构及其所缺乏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通过比较研究明确推动农村社会变动的内在主体,明确有利于内发发展的村落社会结构的理想特征及其形成条件。 2、 关于中国农村理想的发展形态

什么是中国农村理想的发展形态?这里,我们将“内发发展”评价为村落发展的理想形态。在一些发达的农村,村民的生活水平已经超出我国城市的平均水平;在社会领域,村民自治能力逐步得以发挥,地区文化对村落的经济发展发挥着有力的促进作用。我们认为,以具有独立社会地位的农户为主体、各个农户的意志得以充分发挥、按照民主原则运作的村落社会结构,一个以市场为导向、开放的经济结构,是实现中国农村自立发展的理想的村落社会经济结构。我们将以此为价值准则,对中国的村落社会结构类型加以分析,评价哪种类型的村落接近、哪些类型的村落远离理想的村落发展类型,最终揭示村落实现全面发展的社会条件。 按照富永健一整理的概念,社会体系与外部环境之间存在着一定界线,内外相互区别。导致社会变迁的因素可以分为内生因与外生因:变迁的因素存在于社会体系内部时称为内生因,存在于体系之外时,称为外生因(富永,1986,294)。根据这一定义,当社会变迁由一个社会内部的发明创造引发时,就属于内发发展,由外部的传播引发时,则属于外发发展。这一概念的理论背景是以帕森斯为代表的60年代美国社会学的现代化理论。能够完全满足这一定义的内发发展,只有英国和美国等极少数西方早发现代化国家,非西方社会的产业化在整体上是后发的,同时也是通过学习西方文明而实现的外发型社会变迁。 但是,后发国家的发展过程在不同地区之间往往呈现出巨大的差异性。因为,后发国家要实现由传播引发的社会变迁,至少要具备以下两个因素:第一,社会进化的发展阶段的内在成熟程度;第二,要求改变该社会现行结构的全体国民的动力(富永,1986,P.299)。由于后发国家内部的历史条件和地域文化差异很大,从而使各个地区发展的主体力量和发展过程呈现很大不同。70年代中期形成的“内发发展理论”,主张后发国家中也可能存在内发发展的可能性,而不仅仅是依附发展,从而向60年代美国现代化理论提出的内发型和外发型的两分法提出了挑战。从第三世界的角度给“内发发展”的概念下定义的是巴西的社会学家费尔南德·H·卡尔多佐。按照他的定义,“所谓内发性发展,就是‘对外国’的依附较少,在本国内积蓄资本并酝酿发展工业的动力,能够依靠自身的力量推进经济增长的状态”。日本的鹤见和子认为,内发型发展是“不同地区的人们和集团适应固有的自然生态体系,遵循文化遗产(传统),参照外来的知识、技术和制度,有自律性地创造出实现‘发展目标’的途径、实现目标需要具备的社会状态以及人们的生活方式”(鹤见,pp.46-47)。 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内发发展理论”主张,虽然后发国家中的某些地区引进了外来的知识、技术和制度,但由于这些外来的技术与当地的传统得到了有机的结合,地区经济仍然能够在高度自律性之下得到发展。例如,中国农村以乡镇企业的发展为动力的地区发展由

于其较强的自主性而被评价为内发型发展。中国乡镇企业兴起的基本原因之一,是城市无法充分吸收农村的大量剩余劳动力。由于城市工业的改革晚于农村改革,由于存在着限制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就业的户籍制度,因此,在实施家庭承包责任制以后,要求改变经济和社会地位的农民在人民公社时期社队企业的基础上,依靠自身力量创建了农村工业。初期的农村工业与城市工业具有相同结构,两者之间不是处于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是平等的关系,构成了“第二国民经济体系”。

将内发发展评价为中国农村发展的理想形态,主要原因是,第一,我们所使用的内发发展概念,不仅包括经济的发展,而且包括社会的发展。按照社会学的理论,社会的发展动力不仅包括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文化和宗教信仰同样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社会的发展必然有文化动力机制的作用。内发发展首先是精神价值得以实现的过程,只有使民意得到充分反映,发挥村民的主体性,才能依靠自身力量,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以及实现途径。目前,在我国农村迅速发展的村民自治,最终目的就是要建立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立自由、平等和理性主义的发展模式,实现农村社会的现代化。

在分析村落社会结构中,我们应该注意寻找与内发发展相联系的价值观念,寻找这些价值观念产生的地区文化以及地区传统文化背景,分析村落与权力的相互关系,分析促进内发发展的价值规范的形成条件。

第二,从村落与外部环境的相互关系看,内发发展意味着从地区的文化传统出发,适应固有的自然生态环境,自立地发展。自立性是内发发展的突出特征,这种发展将创造出地区经济自我循环机制,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与经济基础。

随着西方城市化的发展,农村与城市成为一个连续体,村落社会普遍解体。然而在中国,在过去20年改革过程中,农村已经与外界产生了密切的联系,农村再也不可能孤立地发展;但是,我们注意到,中国农村社会在改革中日益强大起来,并没有出现村落社会解体现象。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国农村的改革是从自身条件出发,积极利用外部条件,实现自立发展的。我们的研究所关心的,正是中国农村内发发展的道路的具体内容。具体讲,在发达的村落和落后的村落,第一,村落的产业结构是怎样的?第二,村落与地方市场的交流状况如何?第三,推动村落变迁的内在主体是什么?是以农户为主体还是以村落为主体,即村落集团性和个性的强弱程度如何?农户与村落的相互作用形式是民主的还是专制的?第四,地方政府对村落发展起着什么样的作用?第五,村落的文化发展与教育的成熟程度如何?

内发发展决不是封闭性的,它与地方市场乃至全国市场有着密切联系。被评价为内发发展的中国乡镇企业,在技术、设备、市场信息等方面,与城市工业的联系极为密切。内发发展的社会特征,是充分发挥社会内部的主体力量,根据当地的自然生态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能动地适应市场、引进外资,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由于内发发展是一种自主的发展,因此,它将避免农村经济完全依附于城市经济体系,从而产生农村人口大量涌入给城市带来的混乱;同时,它还将避免发达国家已经发生的农村人口大量外流引起的农村地区人口过疏化、老龄化所导致的村落社会解体,从而保证农村和城市协调发展。

在村落社会与国家的相互关系上,由于国家占有主导地位,村落在相当程度上受国家政策的影响。但是,在内发型发展的村落,地方政府和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的外生权力与村落

内生的权力也得到了有机的结合,从而有能力将国家政策与村落的实际有机地结合起来。这不仅对中国农村,而且对中国整体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百村调查的分析课题 1、 村落社会结构类型研究 (1)关于中国农村的先行研究

农村是与城市相对应的地域社会形态,城市和农村的连续体构成了国民社会。因此,几乎所有社会学的分支学科都可以把农村作为研究对象。例如,从组织社会学的角度研究农村的经济组织、党政组织以及社会组织;从产业社会学的角度研究农村工业企业内部的人际关系、企业与地域社会的相互关系;再比如从家庭社会学角度研究农村家庭的结构与功能。而农村社会学特有的研究角度,是以农村社会作为自变量,将组成农村社会体系的要素作为应变量,研究农村整体社会体系及分体系的结构与功能特征。

由于农村在中国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村落家族文化对中国社会的基本特性具有重要的规定作用,农村以及农村家族研究在社会学中一直处于极为重要的位置,也是研究成果积累最多的领域。从构成农村社会主体的角度出发,研究农村社会的视角可以分为家庭、村落、地方市场以及国家权力四种视角。这里我们首先整理一下主要的研究角度与结论,在此基础上确定我们的农村社会研究方法。 关于农村家庭文化的研究

以农村家庭文化为对象的研究,主要有林耀华的《金翼》和王沪宁的《中国村落家族文化──对中国社会现代化的一项探索》。这里我们仅分析对80年代前后中国村落家族文化的恢复背景、结构与功能、变迁与对策做了深入研究的后者。值得注意的是,王沪宁将村落文化作为研究中国社会现代化的核心内容。他认为,家庭不仅是中国农村社会中的基础单位,而且家族文化从古至今在中国农村乃至整体社会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村落家族文化作为远古形成的传统文化的核心向社会方方面面放射它的核心精神,使传统社会乃至现代社会无不受到村落家族文化的核心精神的驱动”,这种辐射表现在社会品质、正统文化以及政治精神(王,p.40)。在他看来,中国村落家族文化的重要属性,在于中国的家庭文化“没有形成普遍的朝夕相处的大家族,而是家庭文化的分家立户、相对聚居的家庭群体”(王,p.22),中国农村社会的基础单位不是个人,而是家庭。他援引费正清1948年在《美国与中国》中研究中国社会的本质时的论述:“中国家庭是自成一体的小天地,是个微型的邦国。社会单位是家庭而不是个人,家庭才是当地政治中负责的成分,村子里中国人直到最近主要还是按家族制组织起来,村子通常由一群家庭和家族单位组成,他们世代相传,永久居住在那里??”(王,P.5)。他同时指出了村落与家族文化的关系,即“以自然村或行政村为范围的家族关系以及由它产生的种种体制、行为、观念和心态” 构成了村落家族文化的概念(王,p.7),村落家族文化是中国农村传统的组织特征和文化特征。

王沪宁在分析了村落家族文化的基本性质和形成理由之后,分析了解放后四次政治大潮对村落与家庭关系的冲击。第一次是土地改革,建立了超家族体制的组织原则,阶级意识的

形成意味着家族意识的削弱,血缘家族权威向行政权威转变。第二次是合作化运动(1951年~1958年),土地入股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将绝大部分农民组织在跨家庭的集体组织之中,削弱了家庭的生产功能。但这时尚存在着社会经济自组织机制成长的机遇。第三次是人民公社时期,建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组织结构,村落社会体制与国家权力相衔接,家庭的功能被大大削弱,原有的家族权威被改变。这是对村落家族文化的最大一次冲击,但是社区生活的固定性仍潜在地成为培养血亲关系的基地。第四次是1978年农村改革以后到现在,村落家族文化复苏,农户家庭的生产性功能重新处于决定性地位。

这部著作着重分析了改革前后家庭与村落相互关系的变化。指出“改革前,在农村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管理体制下,生产队是基本的生产组织单位,由干部安排生产,统一出工。家庭是村民社区成员生活的第一环境;而制度化的集体出工劳动则成为农村社区生活的第二环境。第二环境担负着主要的生产协作、信息交流、娱乐及心理调适平衡功能,并通过信息传导影响支配着第一环境,家庭只承担少量的生产、生活及养老扶幼的功能。农村社员之间的差别是存在的,但是利益关系的模糊性和基于集体主义道德、信念之上的平均主义和互助精神使差别极为有限。包产到户的推行改变了整个社区生活的组织结构,家庭作为第一环境担负着生产、生活、培育后代的主要功能,第二环境则由乡村之间、亲属之间、邻里之间的联系所取代。由于社会联系的广度、经济能力的强弱等资源分配不平衡的制约,第二环境对不同主体作用的功能差异显著了。在这种格局中,家庭若要在经济生活中取得成功,就需要较多地依赖家族成员素质,而以家庭为核心的社会关系组成的第二环境又将这种依赖放大了”(王,p.62)。

王沪宁指出,家庭承包制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但在另一面,农村社会体制发生了五个转换:第一,乡村的财产由集体主体转向家庭主体,分离了所有权和使用权,这是家族文化回复的重要财产基础,同时原先以调节集体财产主体为依据的社会体制不再适应,集体劳作形式解体,公共权力失去了物质基础和手段。第二,经济关系和劳动组织方式变革之后,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基本单位由社队变成农户,村内村外农户行为不再以村为主体,家庭成为农民活动的主要基地,原有体制失去了新的行为的能力,削弱了社会体制的力量。第三,乡村组织机制发生转变,村落共同体的主要活动方式不由集体管理,而由家庭管理,集体的、公共的组织松散、弱化,家族组织紧密化、强化,导致相当多的村组织的瘫痪和村落秩序的失范。第四,农民身份转化,由较固定的身份转变为变动的身份,而社会体制调控更加困难。第五,文化转变,原先突出政治的、集体主义的意识形态较浓的文化氛围转化为家族主义的、意识形态较淡的文化(王,pp.265~268)。他的价值判断在于,集体经济的基础由于承包已经名存实亡;粮食定购、提留、计划生育和土地管理等正式组织的任务与农民自发要求相矛盾;集体福利提供资产的合作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措施减少。亲属和家族意识与权力的滋长进一步弱化了行政力量,社会控制困难。

他对村落家庭的总结论是,虽然村落文化在现阶段有着积极的一面,但是村落文化的基质(血缘性、聚居性、等级性、礼俗性、农耕性、自给性、封闭性、稳定性)更多的是与现代社会主义文化(社会性、工业性、开放性、广泛性和变革性)不相适应的因素,已经萌发决定性的变化,正处在总体的过渡之中。村落家族文化存在的理由(生产水平、资源总量、自然屏障、社会调控、生育制度、文化因子)也发生了决定性变化,促成村落家族文化的消解的成分成倍增长。村落家族文化的消解是历史趋势,回复是特定现象(王,P.189、P.279)。

他主张从三个方面入手,促进村落家族文化的消解:即全面促进社会资源总量的增加;加强社会体制对村落家族共同体的调控;积极推进乡村的文化教育,建立新的合理的社会体制。 王沪宁强调村落家族文化的重要作用,对改革前后村落家族文化与社会体制力量消长的分析是妥当的。但是由于他的研究视角在于寻找推动农村乃至全国的现代化的条件,而现代化首先是法理逐步取代礼俗,因而得出村落家族文化将随着现代化发展逐渐走向衰落的总体结论。按直线性的现代化标准来评价村落家族文化,难免过多地强调其负面的作用。而在现代化过程中以及现代化实现之后,村落家族文化都将长期发挥重要作用。 以村落为对象的研究

大多数中国农村研究集中在村落。例如费孝通的《江村经济》和他与张之毅合著的《云南三村》。前者是对农村社区社会结构及其运作的素描,勾画出一个由各相关的要素有系统地配合起来的整体。后者提出了类型比较的研究方法,分门别类地抓出若干种“类型”或“模式”,研究相同条件下产生的相同结构以及不同条件下产生的不同结构。由于条件是可以比较的,结构因之也是可以比较的。“如果我们能对一个具体的社区,解剖清楚它社会结构里各方面的内部联系,再查清楚产生这个结构的条件,可以说有如了解了一只‘麻雀’的五脏六腑和生理循环运作,有了一个具体的标本。然后再去观察条件相同的和条件不同的其它地区,和已有的这个标本作比较把相同和相近的归在一起,把它们和不同的和相远的区别开来。这样就出现了不同的类型或模式了。这也可以称之为类型比较法”(费,1990,pp.7~8)。类型比较在我们研究中国农村时极为重要,因为只有这种方法才能为我们了解80万中国行政村落提供一条可以接近的路径。

战前和战后日本社会学对中国农村的调查也是以村落为单位的。日本社会学在战前对中国农村进行了以《中国农村惯行调查》为代表的详细调查,战后初期出版了大量中国农村的研究专著,有着极为丰富的理论和实证调查的成果积累。80年代以来,日本社会学者重新对中国农村进行实地调查,以村落为研究单位对农村的社会变动进行实证研究,提出了解释村落社会性质的新概念。

关于中国农村是否具有村落共同体的性质,是日本社会学的争论焦点之一。战前日本对中国农村的实地调查中,影响最大的无疑是1940年11月~1942年11月以华北6个村落为对象实施的“满铁”《中国农村惯行调查》,该书的目的在于搞清在家庭、家族、村落组织、社会团体、共同作业、民间信仰、土地的借贷与买卖等社会活动中的社会规范。以这部6卷本的资料为依据,清水盛光、平野义太郎、戒能孝通和福武直等人分别出版了关于中国农村社会结构性质与共同体思想的研究专著。他们使用相同的调查资料,却得出了截然相反的结论,引发了戒能—平野论战(这一点后面还要详述)。

1979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特别是中国社会学得以恢复之后,日本社会学者对中国社会学的调查研究迅速增加,其中,对中国农村社会的研究最多。值得关注的是中村则弘、柿崎京一、佐佐木卫、石田浩等人的研究。他们的研究对象都是从农村社会剧烈变动现实出发,将研究引向地域文化、国家与地方的关系、地方基层干部在沟通国家与村民之间关系中的作用等领域。其中,中村在《中国社会主义解体的人的基础》中研究了人民公社解体以及私营企业家兴起的社会阶层分化过程,将农村基层干部划分为四种类型。石田浩在《中国农

村的历史与经济》中提出中国农村组织的基本性质不是“村落共同体”,而是“生活共同体”。佐佐木在《中国民众的社会与秩序》中,在福武直理论的基础之上提出了“中国村落的结社性质”、“多层结构”和“动态结构”等概念。柿崎京一通过对山东农村的调查,得出了“日本农村人口的流动率较低,中国农村的人口流动率相当高,韩国则处于两者之间”的结论。 关于农村市场共同体研究

从村落外部研究中国农村的社会体系的以西方社会学者居多。美国的中国社会经济史学家施坚雅(G.William Skinner)着眼于农村集市贸易体系,研究市场体系对村落经济社会结构的影响,建立了独特的市场共同体理论。他在1964年~1965年发表的《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中,否定了村落作为农村基本单位的意义,认为市场结构具有农民社会或传统农耕社会的全部特征,因而将集市看作一种社会体系。他认为“农民的实际社会区域的边界不是由他所在村庄的狭窄的范围决定,而是由他所在的基层市场区域的边界决定的”(施坚雅,p.40)。基层市场满足了农民家庭所有正常的贸易需求,既是农产品和手工业品向上流动进入市场体系中较高范围的起点,也是供农民消费的输入品向下流动的终点。作为社会体系,基层集市是农民熟人社会的边界,农户所需要的劳务和资金需求一般在这里得到满足;基层市场构成了通婚圈的范围并与农民的娱乐活动有关。复合宗族、秘密会社分会、庙会董事会等组织都以基层集市为单位,因而较低的和中间的社会结构形成了与市场结构平行的等级网络;集市同时又是沟通农民与地方上层交往的核心。

施坚雅在分析1949年以后的农村集市时,指出初级社以固定的邻居为单位,高级社以自然村为单位,与原有的农村社区组织相对应。然而,人民公社的范围则远远超出了基层市场甚至中间市场或高级市场的范围,违反了已有的社会体系。由于新的集体单位没有与农村贸易所形成的自然社会经济系统结合起来,最终导致了1958年~1961年的重大困难,而解决困难的办法,就是要将集体化单位与自然系统明确联系起来。

施坚雅的市场共同体理论在中国社会经济史学界影响甚广,人们在反思这一理论时,争论主要集中在集市区域的独立性,区域内城市与乡村特征之间的联系,集市与行政体系的对应关系等等。施坚雅本人则在《晚清之城市》中承认村庄之上的社会组织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研究课题,初级市场体系内部结构与市场之下村级组织复杂多样。但是他的农村市场共同体理论告诫我们,在研究中国村落时必须关注市场这一影响村落发展的外部因素。 黄宗智借用卡尔·波拉尼的概念将农民学的主要传统归纳为形式主义、实体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三大类型。形式主义以西奥多·舒尔茨和波普金为代表,研究小农类似资本主义企业的特点,主张小农作为“经济人”毫不逊色于任何资本主义企业家;作为政治行动者,小农最宜于比作政治市场上的投资者。蔡雅诺夫为代表的实体主义对这种将小农视为资本主义企业家的分析持批评态度,强调小农为自家生计而生产的一面。卡尔·波拉尼主张用“实体经济学”取代“形式经济学”,认为在资本主义市场出现之前的社会中,经济行为“植根”于社会关系,如古代的“互惠”关系,而非取决于市场和追求至高利润的动机。詹姆斯·斯科特的观点也主要强调小农的道义经济侧面。第三个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主张小农是租税的交纳人,受剥削的耕作者。其剩余产品被用来维持统治阶级和国家机器的生存。 根据黄宗智的研究,西方对中国农村的研究以形式主义为主,日本对中国的研究以实体主义为主。这一差异产生的原因主要在于,“西方的学者多着重研究中国较先进的地区,即那些商品经济较发达,社会分

化较明显较先进的地区,宗族组织较高度发展的地区。因此他们多强调村庄结合于市场系统与上层社会亲族网的一面”,自然村完全被深入基层社会的国家政权和士绅所控制(黄,1986,p.27)“日本对近代中国的研究,则多受战时在华北平原所作实地调查的影响。该地区农业以旱作为主,且缺乏河道运输。因此,农村经济的商品化程度远低于长江下游和四川盆地。小农为市场生产的比率较低,为贩卖产品而上集市所花的时间也较少。商品经济的不发达和较少的农业生产剩余,造成了一个以自耕农为主──即在生产关系上与外界接触较少的人──为主的社会。村庄成员的绝大部分是拥有土地的自耕农,这又意味着国家政权在村民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为自十八世纪中叶起,国家赋役已经摊丁入地。国家政权渗入村庄,又促使村庄政治组织为应付国家赋税而形成。村庄之中,居民未经高度阶级分化,缺乏显要人物,又使家族的组织结构较长江下游和珠江流域地区薄弱。华北农村的宗族,一般只有少量族产(几亩祖坟地),而不会跨越村与村或村与市之间的界限。这样的家族结构,加强了村庄的内向性。”(黄,1986,p.27)因此,黄宗智认为日本学者所主张的村庄共同体已经成为学术界的重要概念,应该将村庄纳入研究课题之中,研究作为村庄内在组织与外来政权的主要交叉点的村级政府。

关于国家政权与乡村社会的研究

杜赞奇对中国华北农村的研究主题是国家政权的扩张对乡村社会权力结构的影响。主要问题是国家的权力和法令如何行之于乡村?它们与地方政府组织和领袖的关系如何?国家权力的扩张如何改造乡村旧有领导机构以推进新政策?杜赞奇使用“权力的文化网络”概念来说明国家政权与乡村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他的权力的文化网络中包括市场、宗族、宗教以及水利控制之类等级组织以及庇护人与被庇护者、亲戚朋友之间的非正式相互关系网。由于这些组织与网络攀援依附于各种象征性价值,从而赋予文化网络以一定的权威,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高度依赖于文化网络以建立自己的权威。 杜赞奇研究了清末国家借助非官僚的地方官吏统治乡村的经纪体制,由于晚清政权将自己的权威和利益成功地融合进文化网络,因而得到乡村精英的承认。民国建立以后推进地方政权的现代化建设,企图斩断同传统的、甚至被认为落后的文化网络的联系。这一时期的政权扩张是通过内卷化形式完成的,即不是提高旧有或新增机构的效益,而是靠复制或扩大旧有国家与社会关系来扩大行政职能。国家权力扩张带来了宗族之间的竞争,直至闾邻制或保甲制度取代宗族的代表制,文化网络的政治功能逐步丧失。宗教是国家向地方渗透的另一个重要渠道,国家代表全民举行最高层次的祭礼仪式,将自己的文化霸权加之于通俗象征之上,另一方面,乡绅通过祭祀活动表现其领导地位,乡村的祭礼将地方精英及国家政权联络到一个政治体系之中。1949年以后,共产党从基层建立起与国家政权相联结的各级组织,标志着政权内卷化的完成。进入1980年代以后,一些学者将乡村干部视为国家与村民之间的“承包者”或“经纪人”。杜赞奇的研究告诉我们,中国的村落并不是孤立的存在,国家通过行政的和文化的渠道向乡村渗透,极大地改变了村落的宗族和宗教,对村落的社会结构产生了重大影响。因此,研究村落必须关注国家政权的影响,研究国家与地方相互关系的变化。 综合上述对中国农村先行研究的视角,要科学地把握中国村落社会结构,明确村落内发发展的动力机制,可以将行政村作为农村社会生活的基础单位,从家与村的结合原理研究村落内部社会结构,同时研究村落外部地方市场和地方政府对村落社会结构的影响,从而把握村落社会整体结构。 (2) 村落社会结构类型研究

d)文化的发展,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成熟程度是在逐步提高还是停滞不前,村落传统文化中的村落与家庭相互关系的规范;

在某一特定村落中,村落组织的力量在上述4个方面中的作用程度是不同的,可能偏重经济或行政的某个侧面。在把握村落的类型特征时,我们应该同时比较家庭、家族集团和村落三者的功能发挥程度,并与当地和其他地区的村落相比较。 百村调查的村落类型划分方法

分析2 从村落与地方市场的结合关系分类

福武直在提出村落类型理论10年之后,在1959年指出这一理论已经不能完全反映进入经济高速增长期的日本农村现状,必须考虑农地改革以后土地所有状况、农业生产力以及商品化、兼业化、城市化的程度,同时注意传统的惯行和意识,建构新的村落类型理论(福武,1959,p.40)。主要理由是,农民生活已经卷入市场经济体系,农民的生活圈扩大并导致超越村落范围的社会结合,生产组织等功能团体得到发展,村落生活不再可能封闭于村落社会之内;另一方面,国家政策对农村社会的变动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地域社会的基础单位在行政制度上也有所扩大,出现了许多包括在新市区之中的农村。因此,随着国家政策的渗透和经济市场化的发展,村落结构分析只具有次要的意义了。农村社会的这种变化促使农村社会学研究向地域社会学转化。地域社会学面临的主要课题,是超越村落结构分析理论的局限性,将对国家公共政策的形成过程研究作为地域社会研究前提,同时将国际政治、经济的影响纳入研究视野(莲见,1987,178)。

以村与户的结合方式作为村落类型划分基准,并不是忽视对今天剧烈变动的中国农村产生强烈影响的外部因素。影响村落社会结构的外部因素,主要是全国性和地方性市场,市场对村落的影响程度对于村落社会结构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外部因素的地方政府对村落的影响并不是共同性的,需要个别加以分析。国家政策对村落社会的渗透,科学和技术对农业经济影响的日益增大,市场网络将村落纳入体系之内,从而形成了打破村落共同体封闭性、改变村落内部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外部动力。已有的研究表明,在中央权威微乎其微的边远乡村地区,村落家族文化的保护功能还很强,但在国家权力渗透力量较强的地方,村落文化的保护功能衰弱;另一方面,农村内部由于剩余劳动力的压力和城乡、工农差别的延续甚至扩大,农民为了改变现状走出了村落,农村人口流动的增加使农村经济社会活动空间日趋广域化,市场对村落的影响更加显著。

图2 村落的集团性、市场导向性与村落类型 a市场导向

D个体性强、开放的村落 A集团性 强、开放的村落 以家庭为主体

以行政村 为主体

C内部分散且对外孤立的村落 B 集团性强、对外孤立的村落 b自给导向

在图1中,我们设定的村落内部的集团性类型是按家庭、家庭联合体与村落的结合原理划分的,家与村的结合类型有4种,其中行政村力量优位于家庭的村落包括族村合一类型和集体村落;家庭优位于行政村的类型包括以分散的家庭为主体的村落和以宗族为主体的村落。我们应该首先根据家、家族集团以及村落的结合关系判断每一个村落内部的社会结构类型,研究它与村落发展的关系。同时还要注意到,在农村产业化和城市化急剧发展的现阶段,结构类型相同的村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可能处于不同层次,社会结构不同的村落经济发展可能处于相同水平,即村落经济发展水平并非仅仅取决于村落社会结构。这就需要找出村落与外部环境的相互关系,其中市场导向性这一村落外部因素对村落内部社会结构的变动方向具有重要意义。市场导向性不仅包括村落与地方市场的相互交流,而且包括与全国市场的交流。

将市场的影响加入我们对村落社会结构形成因素的考察范围之后,我们可以得到8种村落社会结构类型。即图1中家与村结合的4种类型(Ⅰ·Ⅱ·Ⅲ·Ⅳ)×图2中(a·b),得出Ⅰ+a、Ⅱ+a、Ⅲ+a、Ⅳ+a,Ⅰ+b、Ⅱ+b、Ⅲ+b、Ⅳ+b。

按照地域社会功能分化的基本视角,我们认为,以家庭为主体、市场指向性强的村落类型即Ⅲ+a类型更有利于经济按照自身原理运作,同时,农户在经济领域的自立程度上升将促进农户社会地位的提高,各种独立的功能组织的出现将推动村落多元的社会功能分化,行政管理的程度弱化,从而建立民意得以充分反映的社会结构的基础条件。但是,在现阶段的中国,村集体在发展经济和完成行政任务方面,依然承担着重要职能,以行政村为主体的村落向以农户为主体的村落转变需要许多条件,诸如发展民间经济部门,发展联系农民与市场之间的中介组织,增强乡镇地方政府依法行政管理能力等等。因此,现阶段村落类型将是多重结构的。

(3)村落类型与农村的自立发展

中国村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征之一,是村落类型的多样化。百村调查第一阶段的研究目的,是根据家与村、村与市场及地方政府的结合方式对村落进行类型划分,然后分析每一种村落类型在经济、社会、政治、文化与生活意识等部分结构的特征及其整体特征,进而分析这些特征的形成机制,特别是与地区文化、国家权力、市场的相互关系。最后探讨村落实现内发发展的条件。 划分村落社会结构类型的意义,在于分析各种村落类型与农村内发发展

的相互关系。分析那种类型最适合于村落向理想状态发展,以及这种村落结构的特征。然后,进一步分析其他村落类型的结构,探讨各种村落类型底层的具有共同性的基础条件,寻找促进这些类型向理想类型发展的条件。这一研究对于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建设,建立村落社区新的合作基础,对于明确村落内发发展的主体,具有重大意义。 2. 村落性质的历史定位:从村落共同体到多元功能的村落组织

研究中国农村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一个重要问题是要明确现阶段中国农村的社会性质,按照现代化的标准确定目前中国农村所处的历史位置,进而推进村落内部农民阶层的分化,打破共同体的制约,促进农村产业化、民主化和自由、平等、合理主义的现代化发展。 按照地域社会学和社会变动的原理,在“从农业社会向现代产业社会转型过程中,地域社会的最基本的变动是在农业社会形成的共同体的解体”(富永,p.322),具体讲,就是随着农村社会分工的发展,人口流动增大,生活空间扩展,从而打破农村社会内部的封闭性,降低村落内部共同性和自给自足的程度,村落共同体的基础解体;无偿的劳动组织将被各种功能组织取代,合理化程度提高;教育的普及带来机会的大众化,村落的制约力减弱,个人的自由增大;社会资源分配均等化,个人和家庭的平等化程度提高。村落社会从地域性和共同关心程度较高的状态向异质性较强的复合社会分化,从村落共同社会(gemeinshaft)向利益社会(gesellschaft)即功能分化的、个人更加自由平等、合理主义占主导的状态转变。 农村现代化所打破的是村落共同体的封闭性、非合理主义及其对村民的社会行动的制约。村落功能的复杂性递减,村民将通过参加不同的功能团体在不同的空间范围完成经济的和社会的行动。在地域社会的基本变动方向上,中国农村也不会例外。但是,中国农村发展有它自身的特点,即在向利益社会转化过程中,中国并没有出现村落社会解体,村落作为地缘社会组织将继续存在,成为以日常生活为基本功能的开放的社会空间。 (1)关于村落的共同体性质 1)村落共同体的定义

共同体的一般定义是,一些住户比较集中地住在有一定界限的地理区域内;这些居住者表现出坚固的内聚的相互作用;具有不基于血缘纽带的共同成员感、共同隶属感(英克尔斯,1981,p.100)。这里,重要的是村落共同体是以土地的私人占有为基础、以村落共有的水利设施为补充,在共同体中,形成了关于耕地和耕作的规则、用水规则等共同体规则,并在此基础上确立起来的生活和社会规则。在村落生活中,村民之间形成了共同的文化信仰,形成了超越个别利益的生命意义上的认同。 对社会学具有重要意义的是,共同体形态的村落功能分化不发达,是一个自给自足性强的封闭的世界,在共同利用的物质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村落规则对人的行动制约性强,社会关系缺乏平等性,人的行动缺少自由和合理性。但是在现代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村落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分化,农民阶层分化,社会成员的经济社会活动空间增大,村落成为开放的空间,村落共同体的封闭结构解体,最终是村民的自由度和平等化水平提高,合理主义得到发展。 2)关于中国农村是否具有村落共同体性质的论战

关于中国农村是否具有村落共同体的性质,长期以来在社会学界有着不同的看法。根据30~40年代的“满铁”《中国农村惯行调查》的原始资料,日本出版了清水盛光、平野义太郎、戒能孝通和福武直等人关于中国农村社会结构与共同体思想的研究专著。他们的观点分为截然对立的两派。清水和平野主张中国农村存在着“乡土共同体”,认为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村落以农村共同体为基础,以家族邻保的连带互助形式实施的水稻农业要求以乡土为生活基础,以生命的协同、整体的亲和作为乡土生活的原理;主张村落在农村生活中的农耕、治安防卫、祭祀信仰、娱乐、婚葬以及农民的意识道德中的共同规范等方面具有共同体意义的相互依存关系。 而戒能孝通和福武直则认为,按照村落共同体的定义,它是村民为了从外部环境保护自身利益而结成的内向型合作关系,村民的参与是自主的,成员之间具有伙伴关系意识;它不是统治机构,而是以上层村民为核心的纯自主性合作组织,干部代表村民利益,因而村落的权力和决策得到了成员积极的、发自内心的支持。他们通过对中国农村的实地调查,发现中国村落没有明确的地理边界,因而没有形成固定和稳定的村落地域集团;村干部不是为村民服务而是为处理官方事务迫不得已选举出的;以村长为首的村干部是有闲的地主阶层,没有得到村民情感上的支持;村落是由松散的个人联合而成的集团,由纯粹的实力关系支配。 这一论战为我们提出了应该如何把握中国农村社会团体的性质以及农民生活价值秩序的重大问题。福武和旗田强调中国农村不存在日本农村对村民具有巨大制约作用的规范,村民的关系的扩散性的,村落本身不是共同体,而仅仅是一种结社性质,村内只是在“看青”等安全防卫等基础层次上的需求组织起来。 3)百村调查的基本出发点是人民公社时期多元功能一体化的村落。在这一时期,中国村落具有明显的共同体特征。但是这种村落共同体的性质已经不同于“满铁”调查时期的共同体,而是国家政权向乡村渗透之后的“官制共同体”。在这种村落共同体中,人民公社时期已经建立起村落是经济基础,确立了明确的村落边界,因此,福武直的分析已经不适合于今天的中国农村。

例如,行仁庄的突出特征在于村落组织的行政力量强大,它表现在第一,与周围村庄相比,村落行政组织健全,有较大规模的集体企业和资产,是村土地集体所有的代表。第二,从农户看,村内没有宗族组织和其他村民自发组成的经济互助组织,各个村落家庭与村落直接结合,村民对村落集体的依赖性较强。第三,有在当地威望高、影响大的领袖人物。人民公社时期开始掌权的老书记得到村民30年的长期支持,显示出村落政治结构超强的连贯性。 分析村落政治结构,分析村落组织领导力的形成机制、与人民公社时期的相关性、村落与家庭的相互关系,是分析行仁庄的关键所在。搞清了行仁庄的政治结构,有助于搞清村落的经济结构、阶层结构以及村民的生活文化的形成机制。

(2)村落功能分化和家与村关系的重组 福武直把村落结构定义为“以经济结构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村落的整体社会结构,即包括政治结构在内的村落社会的整体结构”。研究村落结构,首先要研究规定社会结构的基础条件,即农业生产方式及其性质、自然条件以及村落周围地区的产业结构,这些条件规定了农户和农村的经济结构。在这一基础结构之上建立起来的村落社会结构以家为基本单位,因此分析村落结构的基本视角必然是家庭的社会经济地位和以此为背景结成的家与家的结合形态;不仅要分析经济阶层结构,而且要分析经济阶层以外的由各种社会关系构成的社会结构及其相互关联。村落的政治支配结构是以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结构为背景建立起来的,它反过来又作用于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要从村落整体的阶层结构和村落的共同体强制性基础上阐明村落政治状况(福武,1959,26~29)。

同其他村落一样,在多功能的主体一元化的人民公社解体之后,行仁庄也实行了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户恢复了互助合作运动以前所具有的经济功能,成为村落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主体。与此同时,村落并没有将人民公社时期所有的集体资产全部均分给各个农户,因此保持了集体的经济实力,成为村落中另一个经济活动主体。村落家庭的生活必定是社会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家庭与村落建立起新的相互依存关系。村落以新的形式履行经济、行政、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功能。

与此同时,在1978年以后的20年间,行仁庄的各个领域都发生了显著变化。在经济领域,在集体企业发展的同时,企业的股份制形式和私营企业也得到了发展,形成了以集体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格局。农村周围地区经济组织和市场网络体系的形成等对农户和村落经济结构的影响日益增大。它的变动必然要引发人口的社会流动,首先,非农产业就业人口的增加改变了村落居民的就业结构,带来了阶层结构的变化。其次,人口的地区流动增加,外来人口和外出人口等人口的地区流动分别达到400多人,多达近百人的外来媳妇给村落传统的家庭关系带来了新的变化。社会结构随之变化,家庭、村落内部产生新的人际关系,出现了新的经济精英,并开始对现有的村落政治结构产生影响。以往同质性很强的村民出现了新的收入差别,扩大了阶层分化。经济社会的变化最终将带来村民社会意识的变化。村民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变化使他们的家庭意识、对子女职业期待发生变化,同时也对村落的政治结构如村民自治、权力分配产生了新的要求。

把握经济结构的变动以及人口动态、社会结构、政治组织和村民社会意识的变化,分析村落与家庭结合原理及其与村落内发发展的相互关系,是本课题的目的之一。 3. 村落社会结构与社会问题分析

在对村落社会结构加以分析之后,我们还要对这种社会结构作出分析,分析的标准是村落的内发发展型的村落社会结构。分析过程中,根据现阶段中国农村发展中遇到的主要经济社会问题,在百村调查中将根据各地情况探讨下列问题。

(1)乡镇企业重组与持续发展问题。(2)亲族关系网络的作用研究。(3)可持续发展研究。人口结构;土地、环境、住宅占地;教育。(4)社会阶层分化与社会流动研究。(5)农民负担研究。义务工问题、费改税问题。(6)农村社会医疗保险体系问题。 (7)农村民主制度建设问题。村民自治制度、选举制度、村务公开。(8)宗教信仰对社区规范的形成的意义。宗教信仰的丧失与复兴。城乡关系、城乡户籍制度改革问题。这一分析是百村调查的难点,也是百村调查的最终目的所在。

(本文为百村调查试点村《行仁庄》卷的导论,即将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 注:

(1)数字见国家统计局编,1998,《成就辉煌的20年》,中国统计出版社,第343页。

(2)同上,第90~91页。

(3)同上,第113~116页。 (4)同上,第116页。 (5)同上,第116页。

(6)参照李国庆《日本农村社会变迁──富士见町调查》第一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

(7)北京大学《社会分化》课题组,“工业化与社会分化──改革以来中国农村的社会结构变迁”,载《农村经济与社会》1990年第4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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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4rw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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