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重点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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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重点笔记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六节车船税法律制度

车船税纳税人

车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税法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

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

车船税征收范围

车船税的征税范围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法所规定的应税车辆和船舶。

1.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车船税税目

车船税的税目分为5大类,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其他车辆、摩托车和船舶。

(1)乘用车为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的车辆。

(2)商用车包括客车和货车,其中客车为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上的车辆(包括电车),货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客货两用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3)其他车辆包括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包括拖拉机)。

(4)船舶包括机动船舶、非机动驳船、拖船和游艇。

车船税税率

车船税采用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车船的适用税额依照税法规定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1.0升(含)以下的计税单位:每辆年基准税额:60元至36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计税单位:每辆年基准税额:300元至54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计税单位:每辆年基准税额:360元至66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计税单位:每辆年基准税额:660元至120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计税单位:每辆年基准税额:1200元至240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计税单位:每辆年基准税额:2400元至360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4.0升以上的计税单位:每辆年基准税额:3600元至540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税目:商用车客车计税单位:每辆年基准税额:480元至144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包括电车

税目:商用车货车计税单位:整备质量每吨年基准税额:16元至120元备注: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税目:挂车计税单位:整备质量每吨年基准税额: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备注:(空)

税目:其他车辆专用作业车计税单位:整备质量每吨年基准税额:16元至120元备注:不包括拖拉机

税目:其他车辆轮式专用机械车计税单位:整备质量每吨年基准税额:16元至120元备注:不包括拖拉机

税目:摩托车计税单位:每辆年基准税额:36元至180元备注:(空)

税目:船舶机动船舶计税单位:净吨位每吨年基准税额:3元至6元备注: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税目:船舶游艇计税单位:艇身长度每米年基准税额:600元至2000元

车船税计税依据

车船税的计税依据,按车船的种类和性能,分别确定为每辆、整备质量每吨、净吨位每吨和艇身长度每米。

1.乘用车、商用客车和摩托车,以每辆为计税依据。

2.商用货车、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按整备质量每吨为计税依据。

3.机动船舶、非机动驳船、拖船,按净吨位每吨为计税依据。游艇按艇身长度每米为计税依据。

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车船税各税目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乘用车、客车和摩托车的应纳税额=计税单位数量×适用年基准税额

货车、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的应纳税额=整备质量吨位数×适用年基准税额

机动船舶的应纳税额=净吨位数×适用年基准税额

拖船和非机动驳船的应纳税额=净吨位数×适用年基准税额×50%

游艇的应纳税额=艇身长度×适用年基准税额

2.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适用年基准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3.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和滞纳金的计算。

车船税税收优惠

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

1.捕捞、养殖渔船。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3.警用车船。

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5.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

6.临时人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7.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8.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9.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4rq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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