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43)

更新时间:2023-09-28 21:48: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ICS 13.220.10 P 16

DB43 南

DB 43/ 737—201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design and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 alarm and

control system for electric fire prevention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报批稿)

2012 - 00 - 00发布 20×× - 00 - 00实施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3/ 737—2012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系统设计 .......................................................................... 2 5 施工安装 .......................................................................... 5 6 验收与维护 ........................................................................ 7 附录A(规范性附录)常用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正常泄露电流 .................................. 9 附录B(规范性附录) 不同接地方式的电气火灾监控应用 ................................. 11 附录C(规范性附录) 装有漏电探测器的配电箱中一次回路接法 ........................... 13 附录D(规范性附录)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验收记录 ....................................... 14

I

DB43/ 737—2012

前 言

本标准的 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湖南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II

DB43/ 737—201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的系统设计、施工安装、验收及维护。 本规范适用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安装和验收维护。

本规范不适用于有爆炸危险的矿井、甲、乙类厂房和甲、乙类仓库等场。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施工和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287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气火灾远程服务系统

远程监控城市内各建筑电气火灾安全状态的系统,该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网络接入模块、有线网络组成。 3.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当被保护线路中的被探测参数超过报警设定值时,能发出报警信号、控制信号并能指示报警部位的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电气火灾探测器及系统总线网络组成。 3.3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能接收来自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指示报警部位,记录并保存报警信息的装置,一般设置在消防控制中心。 3.4

1

DB43/ 737—2012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探测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温度等电气火灾危险参数变化的探测器,包括剩余电流式探测器、测温式探测器、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等。 3.5

系统总线

监控系统中用以连接监控设备和探测器,以规定的标准格式进行信息通讯传输的物理媒介。包括用于总线扩展的信号中继器、集线器、交换机等类似功能设备。 3.6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采集监测回路各线缆电流信号并通过系统总线将信号发送给监控器的装置。 3.7

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采集监测回路线缆温度并通过系统总线将信号发送给监控器的装置。 3.8

电气火灾网路接入模块

用于监控系统与电气火灾远程服务系统之间通信的协议处理与转换模块。 3.9

通讯网络

用于监控系统与电气火灾远程服务系统通信的TCP/IP有线传输网络。 3.10

监控节点

设置在配电箱(柜)内的现场监控器件的位置。

4 系统设计

4.1 设置场所

4.1.1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规定的系统保护对象分级为特级、一级和二级的场所(普通住宅除外)应设置电气监控系统。 4.1.2 以下人员密集场所所应设置监控系统:

a) 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购物商场;

b) 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游

艺厅(含电子游艺厅)和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c) 图书馆、加油站、铁路客运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客运站、轨道交通等公共聚集场所;

2

d) 超过5层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 m的老年人建筑;

22

e) 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 m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 m的旅馆建筑、疗养院的病房楼、儿

童活动场所;

2

DB43/ 737—2012

C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装有漏电探测器的配电箱中一次回路接法

C.1 装有漏电探测器的配电箱中一次回路接法

13

DB43/ 737—2012

DC 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验收记录

D.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验收记录如表D.1所示。

表D.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建筑规模 m2 建筑高度 m 使用性质 系 产品型号 生产厂 统 概 监控器 个 主机 台 过流检测 点 况 探测器 个 漏电检测 点 温度检测 点 验收项目 验收方法 验收内容记录 验收评 定结果 文件资料 按7.2条规定检查竣工文件资料是否齐全。 安装布线 检查设备安装和布线是否符合本规范6.2及6.5节要求。 1.检查备用电源的自动切换功能是 否正常(断开正常电源3次,观察电源转换情况)。 2.检查指示灯和图形界面的监控系 统图显示以及监控节点数据是否完整、直观,符合GB 14287.1第4章的通用要求。 系统主机 3.检查系统是否具有密码授权的安 全制度。 4.检查监控参数是否具有远程设定 的功能(抽检2个监控节点)。 5. 按监控点数规模的2%(但不少于 2点)做漏电监控预警和报警试验,结果应准确可靠。 14

DB43/ 737—2012

6.断开任意2处总线检查系统故障报警功能是否准确及时。 7.是否正常接入电气火灾远程服务系统且通信正常。

续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验收记录

验收项目 验收方法 1.检查监控节点的保护部位、节点代码、各种设定值、是否脱扣等基本参数的完整性。 2.检查监控器各种参数的现场设定功现场器件能是否满足独立式应用的需要。 按监控点3.操作自检键检查声光报警的电气完好性。 数规模的4.操作试验键检查漏电报警的功能完2%(但不好性。 5.用2级漏电流钳形表检查实时漏电流少于2显示误差应不大于±5% 。 点)做如6.施加可调模拟漏电流,检查漏电预警值应不小于50%设定值,漏电报警值应下检查和在80%~100%设定值范围内。 试验: 7.多回路监控器应检查各监控回路的常态显示和通过查询功能检查数据的完整性。 8.无主机时,是否连接至电气火灾远程服务系统且通信正常。 1.产品外观质量; 总体评价 2.系统性能和功能; 3.施工安装质量。 验收意见 验收 人员 验收内容记录 验收评定结果 15

DB43/ 737—2012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验收单位:(单位盖章) 注:验收评定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项。

16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4rjd.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