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聘用及工资

更新时间:2023-09-29 08:3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深人发〔2004〕26号

关于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

聘用及工资管理问题的通知

各区人事局,市属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人薪发〔1994〕50号)和《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聘用及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3〕261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聘用及工资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和技师职务的设置

(一)技术等级岗位的设置。机关事业单位一般设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三种技术工人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深圳市人事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正常化有关问题的通知》(深人薪〔1997〕9号)附表《广东省开考的机关事

— 1 —

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种目录》所列工种的技术难易程度具体设置。

(二)技师职务的设置

1、技师职务的设置范围。机关事业单位中技术性较强、对工人技术水平要求较高的工种(具体工种见附件1)可设技师职务岗位。

2、技师职务实行职数限额控制。技师职数原则上按单位技术工人人数20:1的比例核算。技术工人人数不足20人或20人倍数的,市、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可根据用人单位工种的技术含量和技术工人数量适当调整技师职数。

3、技师职数的申请条件。用人单位申请技师职数需符合以下条件:(1)本单位有附件1所列的技术工种并根据工作实际确实需要设置技师职务;(2)达到可设置技师职数的技术工人人数;(3)具有符合技师聘用资格的人员。

4、技师职数的申请程序:(1)用人单位填写《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职数申请表》(见附件3)并报本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属市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直接报市人事行政部门);(2)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将《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职数申请表》连同本单位机构编制手册按行政隶属关系分别报市、区人事行政部门核定;(3)市、区人事行政部门核定后向用人单位下达技师职数卡(见附件4)。

二、技术工人的聘用

(一)聘用原则。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内的技术工人根据设定的技术工人岗位,按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聘用。

(二)聘用条件

1、初级工的聘用条件。从事本技术工种(以下简称本工种)工

— 2 —

作满1年并已转正定级或学徒期满的工人,取得初级工资格证书,经考核合格,可聘为初级工。

2、中级工的聘用条件。工作年限8年及以上,并在本工种岗位上工作4年及以上的初级工,取得中级工资格证书,经考核合格,可聘为中级工。

3、高级工的聘用条件。工作年限15年及以上,并在本工种岗位工作9年及以上的中级工,取得高级工资格证书,经考核合格,可聘为高级工。

在对口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符合下列条件的,聘用中级工、高级工的工作年限可相应减少: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学历的,工作年限可减少2年;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工作年限可减少3年。

4、技师的聘用条件。聘用技师职务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所在单位有技师职数空缺;(2)取得技师资格证书,并在本工种高级工同一技术岗位工作满8年或从事本工种技术工作满30年以上;(3)技术水平高,能独立处理、解决本工种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和工作难题,工作成绩突出;(4)具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同等学历(对少数技艺较高、年龄在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上的,文化程度可放宽到初中毕业)。

(三)聘用程序。技术工人的聘用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由本人填写《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聘用表》(见附件2),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成立技术工人聘用考核小组,根据聘用条件,对本单位技术工人提出的聘用申请及其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技术业务水平进行综合考核,提出拟聘意见,按管理权限批准

— 3 —

聘用。

(四)聘用期限。技术工人的聘用期限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五)低聘和解聘。技术工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用人单位低聘或解除聘用:

1、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3、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4、不能胜任受聘岗位工作的; 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6、单位业务改变,技术岗位设置变化的; 7、其他原因用人单位认为不宜聘用的。 三、技术工人的工资

(一)凡被单位聘用的技术工人,由用人单位凭《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聘用表》(聘用技师的还需持《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职务职数卡》)和资格证书办理工资变动手续,并从受聘的下月起兑现工资。

(二)技术工人被低聘技术等级,其全国工资部分就近就低按新聘的岗位确定,特区津贴(含保留津贴)按每低聘一个技术等级降低一个特区津贴档次执行。

(三)解聘后未被聘用的,其工资从解聘的下月起按普通工人工资标准重新确定。

四、其他问题的规定

(一)原已取得工人技术等级资格并已兑现工资待遇的技术工人,由用人单位按本《通知》的规定重新聘用和确定工资待遇,未

— 4 —

按本《通知》办理聘用的,一律改按普通工人工资标准兑现工资。

(二)从外单位调进的技术工人(含部队复员退伍军人),以及在本单位内调整工种的技术工人,凭人事行政部门认可的资格证书,由用人单位按本《通知》规定办理聘用。

(三)本工种技术岗位时间的计算。调动单位或调整工作的技术工人,在同一工种岗位工作的,可以合并计算;不同工种则不能合并计算。

(四)待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后,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聘用及工资管理按其规定执行。

(五)本《通知》自二○○四年五月十七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可设置技师职务工种一览表

2、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聘用表 3、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数申请表 4、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职务职数卡

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人事 技术工人△ 聘用 工资 通知

深圳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4年6月15日印发 (共印800份)

— 5 —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4rid.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