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6修改稿)市局稽查局创先争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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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饶市地方税务局 稽查局支部委员会文件

饶地税稽党字[2010]1号

关于印发《上饶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党支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局稽查局党支部全体党员:

现将《上饶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党支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

上饶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党支部深入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局《中共上饶市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印发<在全市地税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地税党字﹝2010﹞8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市局稽查局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结合稽查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地税”为主题,以“发挥地税职能、服务经济建设、助推上饶发展”为目标,坚持从地税实际出发,改革创新,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构建和谐地税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二、总体目标

(一)推动科学发展。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决议,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精心制定和落实推进本单位科学发展的规划、思路和举措,进一步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在建立健全地税事业科学发展长效机制的实践

中,不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素质。

(二)促进社会和谐。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坚定党员理想信念,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迎难而上、敢于负责,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在构建和谐地税上当先锋、做表率。

(三)服务人民群众。以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为契机,全面深化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尊重纳税人,服务纳税人,多为纳税人办实事办好事。加大纳税人权益保护力度,加强纳税人监督评议工作,使地税各项工作既依法推进,又充分体现纳税人权益。

(四)加强基层组织。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创新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方式,建设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充分发挥稽查局党支部的上饶市“基层党建示范点”、“基层先进党组织”作用,保持党支部先进性,争创全市“基层先进党组织”和全省地税系统“基层先进党组织”。

三、主要内容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个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要求:一是领导班子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地税稽查工作实际,着力抓好稽查局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依法稽查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领

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议事规则和执行行政规范,增进班子团结协调,和衷共济,不断发挥班子的整体效能,把稽查局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勇于实践、开拓创新的模范,严格执法、乐于奉献的模范。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强,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为一支听指挥、顾大局、能战斗、讲奉献的稽查队伍。三是工作机制好。完善一级稽查模式,建立健全稽查内部管理机制,提高稽查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四是工作业绩好。全年稽查工作确保实现稽查查补收入不低于当地税收收入总额的3%、选案准确率95%、入库率90%和查处案件结案率95%的目标,在党建、文化建设、纳税服务等方面再创佳绩。五是群众反映好。确保在内设机构监测平均满意度、全市优化发展环境测评满意率方面达到95%以上。

“五个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要求是:一是带头学习提高,做勤奋好学的楷模。首先要认真做好创先争优学习笔记,积极参加稽查局党支部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其次要加强业务学习,具备较高的查帐能力、分析能力、写作能力、表达沟通能力。在年度举行的全市地税稽查系统业务考试中成绩优秀的;第三要积极参加读书活动。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自觉加强学习,做到“树学习之风,做学习表率”。完成稽查局党支部要求的读书篇目及质量较高的学习心得体会。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做锐意进取的楷模。在检查执行科岗位的,要求每年查结案件4起以上,检查入库税

款400万元以上,查处税款100万元以上的大要案件1起以上。并及时组织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的清缴入库;在审理科岗位的,要求对案件的审核严格把关,做到每一起案件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处罚意见恰当,确保不出现一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在税收违法举报中心岗位的,要求稳妥处理举报案件,充分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公民合理举报涉税违法行为,确保不出现一起受理后再越级举报、网络公开乱投诉举报、缠诉举报等;在综合管理岗位的,要求规范收发文处理,及时上报各类总结、报表,整理归档移交来稽查案卷资料,做好选案计划、精神文明创建、综合治理、信访、档案、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做心系群众的楷模。认真查处群众举报案件,执法为民,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查前告知制度、检查反馈制度和限时检查制度等,做到执法行为规范,检查程序合法,切实保障和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不发生一起纳税人投诉案件。四是带头遵纪守法,做清正廉洁的楷模。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权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从“秉公执法,令行禁止,尽职尽责,廉洁自律”的稽查职业操守。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做公道正派的楷模。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

四、活动载体

根据省局和市局的统一部署,市局稽查局党支部以“恪守稽查职业操守,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载体,做到以下十个结合:一是与组织税收收入中心工作,确保完成稽查工作任务相结合;二是与发挥稽查职能作用,整顿规范全市地方税收秩序,构建和谐征纳环境相结合;三是与开展“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探索科学发展新路子” 主题教育活动,服务上饶经济发展大局相结合;四是与深入开展“三个比对”活动,努力实现稽查工作新突破相结合;五是与广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调动稽查人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相结合;六是与开展税收业务建设,构建学习型稽查组织相结合;七是与集中开展“三送三问”活动,正确处理稽查执法与服务关系相结合;八是与开展党员先锋岗位活动,树立典型,展现稽查风采相结合;九是与稽查工作制度创新,规范内部管理、提高执法效率相结合;十是与加强稽查队伍廉政建设,廉法自律高效相结合,统筹推进党支部建设和稽查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不断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为上饶地方经济和社会和谐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一)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

在稽查工作中坚持按照有利于提高纳税遵从,有利于保证税收中心任务的完成,有利于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紧紧围绕完成税收收入中心任务,服从服务税收工作全局,充分发挥

稽查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职能作用,全面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推动稽查事业科学发展。一是充分发挥以查促收职能作用。通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发票专项整治、重点税源检查和大要案件查处等工作,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确保实现稽查查补收入不低于当地税收收入总额的3%、选案准确率95%、入库率90%和查处案件结案率95%的目标,为全市税收收入任务完成提供坚强的保障。二是充分发挥以查促管职能作用。对凡经市、县(市)地税局稽查局查处的案件(包括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案件),要及时进行解剖和分析,查找出税收政策缺陷和征管漏洞,提出稽查建议;对查补税款十万元以上的稽查案件查结后,要根据发现的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实事求是地对税收管理员的征管质量和工作责任进行分析并作出评价,写出《税收征管责任分析报告》,将此报告提交相关部门对责任单位和人员实行执法责任追究。推动地税机关不断改进征收管理质量,加强薄弱环节管理,提高征管工作水平,实现以查促管。三是充分发挥以查促查职能作用。对典型的稽查案件要从基本案情、检查方法、检查出的问题、征管责任分析、稽查建议等方面写出规范的案例分析,整理出重点行业违法违规的手段和规律,并归纳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法,总结形成行业税收检查指南,对行业的税收检查起到指导作用,提高检查水平,提升工作效率。市局稽查局将组织人员对房地产业和交通运输业分别选取二户企业进行解剖式检查,并于下半年举行全市优秀典型稽查案例评选工作和全市税务稽查能手评选活动,总结交流涉税违法案件查处

工作经验,实现以查促查职能作用,有效促进稽查工作质量的提高。

(二)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积极主动融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营造支持服务全民创业的宽松环境。

一是倡导生道执法,和谐执法的新理念。始终坚持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针对金融危机后的经济形势的新特点,围绕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积极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支持创业型、科技创新型、节能环保型等新型企业的发展,本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的,创新工作思路,倡导生道执法,和谐执法的新理念,“生道执法”是“欲其生,而不欲其死”,“力求其生,力避其死”;“和谐执行”即“寓教于执”,强调共克时艰,实现双赢。主动服务服从经济发展大局,在全市营造公平公正的和谐征纳关系。

二是认真履行各项服务承诺。严格执行《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60条》、《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支持全民创业措施100条》、《江西省地税系统“三个服务”措施100条》、《上饶市地方税务局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认真兑现省局、市局公开服务承诺中关于稽查工作的首问责任、限时服务等服务承诺。

三是严格实行计划检查制度。在稽查工作中,对各类不同的经济主体一视同仁,统一作出检查计划安排,未纳入检查计划的,不得随意进行检查;除列为上级交办和举报等专案稽查案件外,

对新办的纳税企业在开业2年内,重在加强辅导,原则上免于实地检查;对被评为A类纳税信誉等级的纳税人,2年内免于实地检查;对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原则上不进行地方税收检查;实行一家检查认定办法,对同一家纳税企业每年至多只能检查一次,作出的检查结论在地税各部门都认可,严禁多头重复检查。

四是积极推行查前告知制度。在实施税务检查之前,稽查部门必须向稽查对象下达《税务稽查查前告知书》,通知企业在5日内按有关程序进行税务自查,发现未缴、少缴税费等问题主动纠正,报税务机关审核后自觉补缴有关税费、滞纳金,对纳税人自查申报的地方各税只补税不罚款,给纳税人一个自我纠正的机会。同时经税务稽查部门充分分析评估后,认定企业自查情况较认真的,没有重大问题的,不再列入重点稽查对象计划。

五是严格执行限时检查制度。对纳税人实地检查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般案件稽查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限的,必须报经领导批准。调账检查,调取纳税人以前年度账簿等有关资料,不得超过3个月;调取纳税人当年账簿等有关资料,不得超过30天。尽量避免影响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为纳税人提供宽松的税收环境。

六是落实检查情况反馈制度。检查实施部门在检查取证工作结束后,向稽查对象反馈初步检查结果和检查组提出的初步处理意见,纳税人对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接到反馈书三日内向检查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据材料,稽查人员将充分考虑纳税人的意见,认真分析纳税人提供的其他证

据材料,以谨慎的态度写出稽查报告。通过与稽查对象的反复沟通和交流,既维护了纳税人的申诉表达权,充分尊重纳税人的意见,又有利于消除征纳双方的矛盾,为稽查部门准确定性提供了重要依据。

七是坚持无过错责任推定原则。对所有稽查对象,在没有获取充分证据证明存在违反税法的行为前,都应按照无过错对待,而不应进行税收违法推定,更不能作为税收违法案件实施查处。换句话说,就是税务稽查一定不能“戴着有色眼镜”执法,不能人为地把稽查对象推到对立面,树立对立情绪。否则,必然会给工作开展设置障碍,增加工作难度,甚至带来稽查执法风险。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纳税人少缴税款的行为,在定性处理上,要从实际出发,区别情况,分别对待,不能方法简单。对纳税人因计算错误或因对税收政策理解偏差等非主观故意而出现的少缴税款行为,按照有利于纳税人的原则作出处理,原则上只补税和加收滞纳金,并视具体情况减轻或免于处罚;对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其少缴未缴税款,要本着保企业的原则,视企业具体情况分期分批安排资金缴纳税款,或按规定程序办理缓缴手续,帮助企业应对危机,渡过难关。体现人性化执法和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权利的尊重和保护,让广大纳税人得到执法理念转变带来的实惠,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在全市营造和谐的税收环境。

八是加强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税务稽查作为税收征管的最后一道防线,要充分发挥其以查促管的职能作用,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

认真对照征管部门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省局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发现纳税人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但征收管理部门未落实到位的或办理程序不规范的,及时写出稽查建议,并向市局反映,以便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优惠政策有效落实,保障和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创业者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九是积极开展“三送三问”活动。即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活动;问计于纳税人、问政于纳税人、问需于纳税人;现场了解纳税人需求,倾听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按照省局《关于开展走访纳税人“三送三问”活动的通知》精神,对19户纳税人开展二次走访活动,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及《纳税服务需求调查表》,调查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享受税收优惠情况,需要地税部门帮助解决的实际问题,收集和整理纳税人提出的对税务部门进一步转变作风、优化服务、改进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分类,落实相关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并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列出详细的计划安排,及时解决整改到位。

(三)坚持规范与创新并举,建立健全稽查工作制度,构建科学精细的管理环境。

一是修订完善《税务稽查案卷标准化管理范本(2010年版)》。进一步规范稽查文书的制作,在全市统一税务稽查报告撰写格式,从基本情况、调查取证过程及违法事实、责任分析及定性处理意见、处理建议和依据等方面的撰写要求进行统一规范;在全市推行统一的税务稽查工作底稿,将相关取证材料按类别、

用途不同分别适用三种工作底稿,改变过去手工摘抄数据、资料的做法,进一步规范稽查工作底稿的使用和制作。通过不断完善案卷形式上的标准化,促进稽查内容的规范化,进一步提高稽查执法水平和质量。

二是严格落实科学选案方法。在全市范围内执行《税务稽查选案管理办法》,按照分级分类稽查要求,通过分析财务指标和税收征管资料,并结合20种纳税情形,确定稽查对象。一方面保证选案中有关数据指标尽可能准确地反映税务稽查对象的真实情况,采取技术性方法提高选案准确性,提高稽查执法的针对性和准确性,有利于避免对诚信纳税人的检查,减轻纳税人的成本,提高稽查工作效率;另一方面选案中做到不渗透和掺杂非制度的人为因素,如为完成税收计划而将稽查的重点范围确定为税源大户,形成税收上的歧视,避免人情因素的干扰使一部分纳税人长期游离在稽查范围之外,形成税收稽查选案中事实的不平等,保证了稽查选案的相对公平。

三是执行分级分类稽查制度。对金融保险、邮电通讯、烟草、石油、电力、铁路等企业及规模较大的房地产企业、重点建筑工程项目以及纳入市局监控的重点税源企业和实行市级以上集中财务核算的企业,统一由市局稽查局直接组织检查,县(市)局稽查局不再纳入检查计划,避免多头重复检查,提高稽查效率,降低征纳成本。

四是推行异地交叉稽查方法。为加大了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减少稽查工作阻力,突破稽查的重点和难点,统一政策,

统一检查方法,提高检查质量。继续在全市范围推行异地交叉稽查办法,整合稽查人力资源,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抽调全市稽查业务骨干分成检查小组对除本单位所在地以外的企业进行检查。

五是规范税务检查调查取证制度。为统一税务检查调查取证工作标准,规范取证工作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实行调查取证制度,从调查取证的程序、内容、方式以及取证后的证据保存等方面作出详细的规定,明确税务检查的调查取证工作程序、方法和规则,保证税务检查收集证据的合法性、有效性和规范性,提高稽查办案质量,进一步规范税务检查行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六是实行稽查案件循环审理办法。由审理科牵头,每个检查组的主查参与稽查案件的循环审理工作,除自身检查案件外,对其他案件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进行审理,提出书面审理意见,一并提交稽查局集体审理会审理。稽查案件循环审理办法将执法检查、案件复查的模式引入稽查案件审理工作中,由于各个检查组审理的角度不同,审理意见也不尽相同,更能体现审理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有利于提高稽查执法水平,克服审理人员单兵作战,审理视角不全的局限性,规避稽查执法风险。市局稽查局审理的稽查案件已全部纳入了循环审理的范围,下一步将在各县(市)局稽查局逐步推行。

七是建立每周稽查工作例会制度。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稽查工作效能,促使稽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市局稽查局建立每周定期召开一次稽查工作例会,由各个检查组组长分别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对检查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产生的原因、

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进行说明,最后由局领导总结和点评上周工作完成情况,研究解决工作重点难点,统筹安排布置本周工作任务。同时对各县(市)局稽查局每月查补税额、入库税额、查补收入总额占地方税收收入总额的比重、入库率、结案率、选案准确率等工作开展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并直接将通报情况发至各县(市)局局长。

(四)坚持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相促进,提高稽查人员的综合素质,创建充满活力、廉洁高效的稽查团队。

一是创建学习型稽查组织。首先是年初时制订全年学习规划,做到每月有学习专题安排,每星期有具体税种学习计划;其次是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全省读书博文”大赛活动。在江西省文明网博客频道,以稽查局党支部名义进行注册,要求每个党员每个季度至少写一篇关于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把握形势与政策、学习掌握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的心得体会,在博客上发布,进行交流。要求是评论或杂文的体裁,文字在3000以内,每季度终了后10号前报送至综合科,由综合科指派专人在博客上每月进行更新;第三是开展推荐读好书活动。要求每个稽查干部每一个年度在稽查局党支部推荐的30本书目中选择不少于5本书籍,仔细品读,认真撰写心得体会。每人每年撰写读书心得体会不得少于5篇,字数在3000以内。市局稽查局党支部将定期召开读书心得座谈会。第四是做好“每日一题”学习及考核工作,强化稽查业务建设。第五是每年开展一次全市

地税系统稽查业务考试,以考促学。通过打造学习型组织,大力营造和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提升学习能力、知识素养,提高业务能力,增强为纳税人服务本领,不断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稽查工作科学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二是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二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每半年上一次党课,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学习做到“六有”:党支部有学习计划、学习签到、学习记录;个人有学习笔记、学习资料、学习心得。同时加强学习考核。每个学习结束后,抽查干部的学习笔记,检查学习效果。二是结合精神文明创建、“三个比对”等活动,定期开展讨论、座谈、撰写理论调研文章,进行学习交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凝聚人心、稳定队伍等方面的作用,为稽查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三是坚持每半年进行一次党员思想分析和党员谈心活动。每个党员每半年写一次书面思想分析材料;开展不同层面的党员谈心活动,做到有活动计划安排及记录,谈心面达到100%。四是开展心理健康辅导活动,邀请专家授课,培养阳光心态。五是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稽查局党支部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党员评比活动,由全体党员根据每个党员的平时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评选出6名优秀党员设立

先锋岗,制作党员先锋岗流动岗牌,树立典型,带动促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六是开展社区结对共建活动,进行普法宣传、赠送税收知识书籍等活动,帮助社区解决实际困难。七是加强与其他党支部的横向联系,取长补短,交流促进。

三是注重稽查廉政建设。一是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全体稽查人员赴珠湖劳改农场,现场接受警示教育;邀请市纪检委、检察院人员授课,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和法纪宣传教育活动等,引导广大稽查干部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更好地做到严于执法、廉洁奉公,拒腐蚀、永不沾。二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每个人的座位牌上都印有自己选择的勤政廉政格言警句,在办公室墙上张贴了廉政警示名言,图文并茂,以文化人,警钟长鸣。探索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方式方法。三是培养稽查职业操守。牢固树立“秉公执法,令行禁止,尽职尽责,廉洁自律”的职业操守,塑造专业高效、廉政向上、和谐奋进的稽查部门形象,努力建设党政满意、纳税人满意、社会各界满意的执法机关。四是执行“四访一卡”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监督。“一卡”即向每个被查对象发放“稽查人员执法行为及廉政情况监督卡”,由纳税人从执法行为、廉政情况二个方面13项内容对检查人员进行监督,增强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勤政廉政的透明度。在检查完毕后,由企业邮寄回稽查部门或地税监察部门,充分发挥纳税人对稽查人员党风廉政工作监督作用,提高稽查执法人员廉政的自觉性。“四访”即集中走访纳税人、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税企座谈会、回访稽查服务对象等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实

时监测廉洁办税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五是建立稽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从稽查工作程序的四个环节,在稽查部门各个岗位职责上分别设置风险源和风险点,并对应风险点一一在处理标准、形式及制度依据上细化量化。以制度作保障,强化廉洁从税。

四是加强稽查文化建设。一是成立登山、乒乓球、合唱等文化兴趣小组,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健康向上文体活动,陶冶稽查人员情操,培养健康生活情趣,远离低俗场所,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激发稽查工作活力;二是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慈善一日捐、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树立稽查人员良好社会形象;三是到怀玉山、井冈山等爱国教育基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引导稽查人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四是积极开展稽查文化调研工作,定期编印《稽查工作》、《案情反映》、《稽查建议》等简报,宣传全市地税稽查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五是开展“三个比对”找差距。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局、市局对稽查工作的要求,比对稽查职能作用的发挥。主要比对稽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查、以查促收职能作用的发挥,比对执法与服务,构建和谐征纳环境,比对整顿税收经济秩序,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公平正义的税收环境。二是参照兄弟省市地税稽查部门的工作亮点,采取走出去的形式,比对稽查工作的规范创新。主要比对稽查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规范

稽查执法行为,比对稽查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举措,比对稽查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借鉴其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融会贯通,与时俱进,求新思变,努力实现地税工作新提升。三是对照系统内先进比对贡献,比对勤政廉政、工作业绩、工作能力。主要比对思想境界和职业修养,敬业爱岗,严格执行廉政纪律,比对工作作风和奉献精神,锐意进取,团结实干,执行能力强,服务意识强,比对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比对稽查办案能力和水平,比对稽查案件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能力和水平,争创第一流的业绩。

五、方法步骤

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要有计划、分阶段地持续推进。第一阶段从2010年5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活动。第二阶段从2011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深化拓展创先争优活动,向党的十八大献礼。具体按照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比表彰的方法,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广泛发动,动员部署(2010年5月底-6月上旬) 研究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创建任务和要求,设计争创活动载体,广泛动员和全面启动创先争优活动。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监督。

(二)全面争创,扎实推进(2010年6月中旬—2011年6月底)

以“五个好”为目标,按照设计的活动载体,应用各种形式,

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以“五个带头”为标准,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创先争优。党支部负责人定期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三)对标定位,评比表彰(2011年7月—2012年6月底) 全体党员对照先进典型,对照工作标准,查找自身差距,制定跟进、赶超的具体措施,使处于先进的当好标杆、中间状态的规范提高、相对后进的改变面貌,努力使稽查局党支部成为“五好”党组织,优秀党员比例有较大幅度提高。

(四)系统总结,完善机制(2012年7月—党的十八大召开前)

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将活动中形成的经验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健全完善党建工作的规范标准和制度措施,形成党建工作和党员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六、具体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创先争优活动在市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稽查局党支部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局长吴黄明任组长,副局长徐祖太、张智林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督促检查,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负责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的实施,张智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宣传专栏、学习心得体会专栏、稽查工作简报等形式,反映稽查部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及时向各级党政、省局、市局报送信息动态,营造浓厚氛围,树立良好的稽查形象,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贯彻群众路线。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做到活动方案听取群众意见,党组织和党员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活动情况向群众通报,请群众评议;评选先进请群众参与推荐,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活动成效接受群众检验,由群众评判。

(四)坚持统筹兼顾。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结合起来,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抓好组织收入、推进依法稽查、构建和谐征纳环境等结合起来,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作为争先创优的硬指标、硬要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上饶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党支部 2010年7月14日印发 校对: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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