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长考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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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年度

考评方案

根据中共神木县委、神木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教育优先、学有优教战略,建设西部教育强县的决定》和《神木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精神,制订本考评方案。

一、考评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以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全面提高质量和效益为目的。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以过程考核与终端考核相结合进行考评。

二、考评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 三、考评时间:7月上旬 四、考评方法

采取校长自评、业务单位单项考评与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评、复评相结合的方式。先由校长写出个人任期工作总结,并作自评打分,单项业务由相关业务单位考评,再由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评。综合复评采取听取校长个人述职,查阅有关资料、计算相关数据、实地考察学校环境和观察师生活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综合分析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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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复评、初步确定被评人等次,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五、考核内容及标准

对校(园)长的考核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民主评议两个大项,其中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综合考核、教育质量、后勤工作和管理三个小项;民主评议分民主测评、行政评议两个小项。考评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加上加分与扣分统计汇总。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综合考核(50分)

1、教学常规管理、学校常规管理由县教研室负责,按县教研室考核分数折合计算(20分);

2、教学质量按照2011——2012学年度各类监测考试成绩和中考成绩折合计算(20分);

3、后勤工作和管理由县后勤管理中心考评成绩这和计算(10分)。

(二)民主评议(50分)

1、教职工及家长代表评议(30分)。在校(园)长所管理校(园)的全体教职工中进行,按校(园)长德、能、勤、绩、廉等进行等级评价,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具体记分办法为:优秀1,称职0.8,基本称职0.6,不称职0.4。

2、行政评议(20分)

由教育局组织中心大院的领导对校长、园长进行测评、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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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评价得分办法按照同民主评议的办法计算。

(三)加分及扣分

1、加分。在考核年度内,校(园)长所在学校、幼儿园综合工作受到国家级、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及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及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奖励的依次加10分、8分、6分、4分,2分,单项获得奖励的依次加8分、6分、3分、2分,1分;个人获得的综合奖依次加8分、6分、3分、2分、1分,单项的依次加6分、4分、2分,1分、0.5分。同项多级获奖按最高一项加分。

2、扣分。

(1)、有乱收费、摊派教辅资料及其他违规者扣5—10分。 (2)、学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考试违纪、中毒、不安全事故、失盗、失火、违法犯罪)的扣5—10分。

(3)、教师中有体罚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强行学生留级的扣3一5分。

(4)、在考评中发现提供虚假资料信息的扣3—5分。 (5)、学校管理混乱,校园环境脏、乱、差的扣3—10分。 (6)、无故剥夺学生参加升学考试权力的扣3—10分。 (7)、免费教育未按规定要求落实到位的扣3—10分。 (8)、“蛋奶工程”实施效果差的扣3—10分。 六、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100分—90分),称职(89分—7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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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称职(74分—60分),不称职(59分以下)四个等次。考评领导小组将按分数对校(园)长排序。考评结果作为校(园)长任用、交流和绩效奖金发放的依据。

七、考评领导机构

教育局成立校(园)长届期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刘会高 副组长:李广智

成 员:张建华 贺玉平 赵和平 孟建刚 李长春 姚宝林 卢鹏 王富生 刘存武 乔振兴

领导小组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责任制的考评工作。

八、考评工作实施 1、考核分组:

李广智、王富生、杨连军、张书平负责高中和城区五所初中,共10所;

张建华、卢鹏、贺涛、段延峰负责城区小学、西沟小学、永兴九年制学校、水磨河九年制学校,店塔第一小学,神华铁路小学、店塔中学,共16所。

赵和平、乔振兴、李永飞、刘元负责大柳塔镇7所学校、孙家岔镇中小学2所、一幼、二幼、三幼、四幼、五幼、六幼、九幼,共16所。

孟建刚、姚宝林、贾先锋、邱建彪,负责马镇九年制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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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杆堡九年制学校、沙峁九年制学校、贺川小学、万镇小学、花石崖小学、乔岔滩九年制学校、高家堡小学、大保当中学、大保当小学、锦界第一小学、尔林兔中学、尔林兔小学,中鸡中学、中鸡小学,李家畔小学,共16所。

2、考评要求

各组统一于7月10前深入学校在校长(园长)述职的基础上组织民主测评和社会评价,并就两项测评进行统计汇总。参加测评的教职工必须达到全校教职工总数的90%以上。

教研室、后勤管理中心务必于7月8日前将各自的考评成绩和监测考试成绩上报教育局,以便折合考评成绩。中考成绩由招生办提供,上述成绩数据务必准确。

行政测评由考核领导小组另行安排进行。汇总工作由考核领导小组安排专人集中进行。

神木县教育局 201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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