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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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年)

(批复稿)

东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十二月

《东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年)

提交单位:东兴市人民政府 组织单位:东兴市国土海洋局

编制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院

(矿规编制从业机构资质等级:甲级、证书编号:2015001) 法定代表:邓 强 项目负责: 覃 伟

编写人员: 覃 伟 韦栋梁 黄荣强 赵驱云 申浩原 费小丽

梁 敏 徐志永 吴熙明 吴城明 黄秘伟 方凡辉

编制时间:2017年12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一、规划编制目的、任务、依据 ................................. 1 二、规划适用范围、对象、基准年和期限 ......................... 2 三、规划定位 ................................................ 2 第二章 现状与形势 ............................................. 4 一、矿产资源概况及矿业发展现状 ............................... 4 二、形势与要求 .............................................. 9 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 12 一、指导思想 ............................................... 12 二、基本原则 ............................................... 12 三、规划目标 ............................................... 13 第四章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与管理 ........................ 16 一、勘查开发重点工作布局 .................................... 16 二、勘查开发调控方向 ........................................ 17 三、开发利用总量调控 ........................................ 21 第五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 22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 22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 25 三、矿区土地复垦............................................ 27 第六章 绿色矿业发展 .......................................... 29 一、绿色和谐矿山建设 ........................................ 29 二、扶贫开发 ............................................... 31

第七章 矿业权规划设置及监督管理 .............................. 32 一、探矿权设置区划 .......................................... 32 二、采矿权设置区划 .......................................... 32 第八章 规划实施管理 .......................................... 34 一、落实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 .............................. 34 二、健全规划审查制度 ........................................ 34 三、健全规划实施评估机制 .................................... 34 四、健全完善规划调整制度 .................................... 35 五、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 35 六、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 36 附表 ......................................................... 37 附表1 规划基期东兴市矿产资源储量表 ......................... 37 附表2 规划基期东兴市矿区(床)资源基本情况表 ............... 38 附表3 规划基期东兴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表 ................. 40 附表4 规划基期东兴市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 ..................... 41 附表5 规划基期东兴市探矿权现状表 ........................... 42 附表6 规划基期东兴市采矿权现状表 ........................... 43 附表7 东兴市重要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 ......................... 44 附表8 东兴市砂石土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 ....................... 45 附表9 东兴市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表 ......................... 47 附表10东兴市矿产资源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 49 附表11东兴市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规划表 ................... 50

第一章 总 则

一、规划编制目的、任务、依据

(一)目的

为科学合理利用东兴市矿产资源、有效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发挥本地矿产资源优势,进一步促进东兴市矿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35号)要求,结合东兴市矿产资源勘查现状与开发利用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东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任务

落实自治区和防城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在东兴市的规划目标、分区、重大工程部署;重点统筹部署东兴市负责开采审批的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和《防城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确定的有关东兴市的规划内容和布局等进行分解细化和落实;对依法由本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的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做出具体安排;对东兴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保护活动的监督管理做出安排;对东兴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土地复垦治理做出安排。

(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等部门规章;《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35号)、《广西壮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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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我区第三轮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第三轮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5?206号)等相关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和《防城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防城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东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市内相关行业和部门发展规划等。

二、规划适用范围、对象、基准年和期限

(一)适用范围和对象

规划适用范围:东兴市的东兴镇、江平镇和马路镇。在东兴市开展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等工作以及矿业权的设臵、招标、挂牌、拍卖等,应符合本规划。

规划对象为《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附录中东兴市已发现的矿产资源。 (二)基准年和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展望至2025年。

三、规划定位

《规划》是东兴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依法审批和监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保护的重要手段和重要依据,是矿产资源规划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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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全面落实自治区和防城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在东兴市的部署,对自治区和防城港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授权审批管理矿种和东兴市审批管理矿种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做出具体安排。

东兴市行政区内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与本《规划》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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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现状与形势

一、矿产资源概况及矿业发展现状

(一)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 1.东兴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1)地理位臵和交通

东兴市位于防城港市西南部,辖东兴镇、江平镇和马路镇,北、东邻防城区,南临北部湾,西南与越南接壤,边境线77.8公里(海岸线50公里,陆地边境线27.8公里),既沿海又沿边,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是防城港市出海通道之一,区位优势十分突出。

东兴市主要公路有东兴至江山一级公路、东兴至上思县际公路、东兴至那坡沿边三级公路。现有中小型港口竹山港、潭吉港、榕木潭(边贸码头)及京岛陆岛运输码头。

(2)地形地貌

东兴市地处十万大山山脉南沿,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地貌类型有低山、丘陵、滨海台地,以丘陵地带为主。西北一带多为低山;丘陵地貌主要分布东南部及中部,宜农宜林;中部一带较开阔,是本市主要的丘陵区;南部沿江平江滨一带,灌溉条件好,耕地数量大,有利于种植业发展和水产品生产。沿海和东兴镇与越南交界处为海滨台地,地势比较低缓,土地肥沃,宜发展种植业。

(3)气候特征

东兴市居于北回归线以南,地处低纬度,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境内阳光充足,雨量充沛,气候湿热。每年5月至9月为雨季,但降水变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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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干湿季分明,主要灾害性天气有台风和台风风暴潮。

2.矿业及其与东兴市域经济的相关性

2015年东兴市生产总值93.2亿元,年均增长12.8%;财政收入13.7亿元,年均增长17.9%;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7亿元,年均增长1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186元,年均增长10.2%。

2015年,东兴市矿业总产值656万元,占生产总值(93.20亿元)的0.07%。矿业开发保证了城镇及新农村建设所必须的建筑材料,也带动了交通运输业、房地产业、餐饮服务业等众多行业的发展,为农民脱贫致富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矿产资源基本情况 1.矿产资源现状、特点及优势

截止2015年底,东兴市已发现矿产种类有锑、锰、铁、钛铁矿、金红石、三氧化二钪、锆石、麦饭石、铸型用砂、玻璃石英砂、建筑用砂、饰面花岗岩、建筑石料花岗岩、建筑用砾岩、砖用页岩/泥岩等15种,占已发现145种矿产的10%,其中金属矿产6种,非金属矿产9种;发现矿产地40处,其中大型矿床2处,中型矿床1处,小型矿床17处,矿(化)点20处;优势矿产有玻璃石英砂、铸型用砂、花岗岩、砖瓦用页岩等4种。

东兴市开采的矿产以建筑石料花岗岩、砖用页岩/泥岩等非金属矿产为主,饰面花岗岩、建筑石料花岗岩有潜在的大型矿床。金属矿查明资源储量很少,除钛铁砂矿、金红石、锑矿、三氧化二钪等少数矿产地达到小型矿床规模以上外,缺少有工业意义的金属矿产。

2.矿产资源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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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铁:矿产地1处,位于东兴河洲高朗,保有资源储量0.018万吨。 (2)锰:矿产地1处,位于马路镇北镜村,为矿化点。矿体呈似层状,矿物成分为硬锰矿,属次生淋滤型。

(3)钛:矿产地2处,为小型矿床。分布于江平镇南部滨海万尾、巫头两地,常伴生金红石、锆石等有益组份。保有资源储量:钛铁矿矿物量9.2548万吨,金红石矿物量1.256万吨,锆石矿物量1.3147万吨。

(4)锑:矿产地11处,小型矿床2处,矿点2处,矿化点7处。保有资源储量442.30吨。分布于东兴镇东镜岭、上充闵、牛轭岭和江平镇思勒、冬叶龙一带。

(5)钪:矿产地1处,大型矿床,保有资源储量三氧化二钪矿物量11.97吨。分布于东兴市万尾沿海岸,赋存于钛铁矿砂矿中,每吨钛铁矿砂矿含三氧化二钪163~183克。

(6)砖瓦用页岩/泥岩:矿产地12处,小型矿床10处,矿点2处,保有资源储量192.25万立方米。分布广,勘探程度低。

(7)石英砂(玻璃石英砂及铸型用砂):矿产地2处即巫头玻璃石英砂大型矿床及万尾铸型用砂大型矿床。保有资源储量:玻璃用石英1350万吨,铸造用石英2700万吨,沿北仑河口海岸带分布。

(8)建筑用砾岩:矿产地1处,分布于马路镇望姑岭,为小型矿床,保有资源储量21.41万立方米。

(9)建筑石料花岗岩:矿产地6处,分布于马路镇望姑岭、下里卜、大路、大桥和东兴镇江那、江平镇横隘等地,均为小型矿床,保有资源储量190.65万立方米。有潜在大型矿床远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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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饰面花岗岩:矿产地1处,中型矿床1处,保有资源储量260万立方米。分布于马路镇平丰村吊应岭,为较好的饰面花岗岩。有潜在大型矿床远景。

(11)建筑用石英砂(河砂):分布于江平江及其支流中,矿产地2处,均为矿点,具有一定的资源前景。

(12)麦饭石:矿产地1处,分布于马路镇吊应岭,为矿化点。 (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及勘查现状 1.地质调查

已完成1/20万区域地质调查;1/20万区域水文地质普查及化探扫面、海岸带和海涂资源综合调查;1/50万广西环境地质调查;1/10万县(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与区划;1/25万广西北部湾生态环境地质调查。

2.地质矿产勘查

第二轮规划期间,地勘查单位对东兴市内的铁、锑、锰、钛铁矿、金红石、锆石、三氧化二钪、铸型用砂、玻璃用石英砂、建筑用砾岩、建筑石料花岗岩等11个矿种进行地质矿产勘查,已实施勘查项目6个,其中勘探2个,普查4个,勘查总面积88.13km,均以金、锑、铅矿为主的多金属矿勘查,找矿成效不大。

东兴市现有非金属矿产保有资源储量:建筑石料花岗岩167.6万立方米,建筑用砾岩21.41万立方米,砖瓦用页岩/泥岩291.57万立方米。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2015年东兴市开发矿种2种,开发利用矿产地6处,停采矿产地10处,未开发利用矿产地24处。稳定开采的矿产有砖用页岩、建筑石料花岗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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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5年底,东兴市生产矿山减少到6座,从事采矿业人数减少到64人,矿山年采矿能力46.70万吨,矿业年产值656万元。东兴市现有砖用页岩矿山1座,设计采矿能力13.8万吨/年,实际年总产量6.33万吨,建筑石料花岗岩5座,设计采矿能力111.6万吨/年,实际年总产量40.37万吨,开采回采率92~95%。东兴市目前没有以矿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

东兴市矿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处产业地位不高,但属于城镇基本建设的基础产业。2015年,东兴市矿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0.07%,涉及矿业及相关能源与原材料加工制造业产值为1660万元,占工业总产值0.18%。

(五)第二轮规划实施成效

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以来,东兴市资源供应能力有所增强,开发秩序逐渐好转,利用结构逐步优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有效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改革逐步深化,各项工作取得较好进展。

1.资源保障能力有所增强

东兴市矿产资源较贫乏,勘查资金投入少,规划实施期间虽然有多家地勘单位对铁、锑、锰、钛铁矿、金红石、锆石、三氧化二钪、铸型用砂、玻璃用石英砂、建筑用砾岩、建筑石料花岗岩等矿产进行勘查,但有工业开采价值的矿产资源仍以建筑用石料花岗岩、砖瓦用页岩为主,新增矿产资源储量:建筑石料用花岗岩167.6万立方米,建筑用砾岩21.41万立方米,砖瓦用页岩291.57万立方米。

2.矿产开发秩序逐渐好转,利用结构趋于合理

第二轮规划期间,矿山布局合理性显著提高,盗采、乱采现象有效得到遏制。矿山总数低于规划预期目标,矿产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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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稳健推行

第二轮规划期间,东兴市积极实施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收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946342元,土地复垦保证金625533元。复垦土地总面积15公顷,恢复治理总面积20公顷。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复垦面积逐年增加,有效地改善了矿区生态环境。

4.多项制度与举措并行实施,矿产资源管理能力显著提高

第二轮规划期间,东兴市完善了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了矿业权市场,规范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矿产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升。

(六)存在主要问题

1.矿产资源勘查方面:勘查程度偏低,地质勘查投入少,探明的矿产资源储量的矿种少。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矿产开发总量少,矿山规模小,难形成规模效应,矿山开采设备简陋、技术落后,难形成集约化经营;页岩、花岗岩等矿山开采边坡不按台阶式开采。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方面:部分矿山矿区划界面积过小,不含加工区、尾矿库、生活区等用地范围,不利于矿产资源开发和充分利用,对后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复垦管理不利。

二、形势与要求

十三五时期,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东兴市有沿海、沿江、沿边区位优势,但面临经济结构调整压力大、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重、矿产资源贫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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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和能源消耗、三废排放增加及环境保护的挑战。

(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为矿业拓宽了发展空间

越南等东盟国家继续扩大开放,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涌现新增长动力和新增长点。防城港市立足沿边沿海区位优势,深入推进边海经济带建设,为东兴市发挥好沿边沿海优势和今后发展指明方向,也为东兴市的矿业拓宽了发展空间。

(二)矿产资源需求持续增长,资源保障有难度

东兴市城镇总体规划布局是建成沿海、沿边城镇带和产业发展带,重点建设江平海洋产业园、松柏产业园、冲榄工业园等。期间实施众多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矿产资源需求量特别是建筑材料用石料和砖瓦用页岩的需求会呈现强劲增长态势。东兴市矿产资源较匮乏,需要加强矿产勘查,新增非金属类资源量,为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三)生态文明建设对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提出更高要求

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指出,矿业开发必须坚持环境保护优先、资源节约优先。因此,东兴市推进矿业的转型升级和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任务更加艰巨。

(四)矿产资源供需形势

东兴市大地构造属钦州残余地槽,中生代红层和古生代地层发育,花岗岩类岩浆岩大片分布,北东向断裂发育,具备一定的成矿条件。

东兴市矿产资源以建筑石料、砖瓦用页岩等建材为主,只要加强对建筑石料、页岩的勘查,基本上可满足东兴市经济建设的需要;煤、石油、钢材、铝材等国计民生不可缺少的矿产品及其制品全部依靠外地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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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砖瓦用页岩等主要用作为市内建设用料,需求量影响因素较为简单,根据历年矿石产量增长率,结合东兴市历年GDP增长率,预测东兴市2020年的GDP将增长至173亿元,年均增长率10%左右。为满足东兴市沿边、沿海公路等一系列重点工程对砂石建筑材料的需求及未来五年工业园区、城镇房屋建设和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等工程建设的需求,到2020年东兴市砂石土矿产资源需求量大概如下:

1.建筑石料花岗岩:东兴市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砂岩主要用于公路建设、水利建设等重大工程及旅游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工程等两大方向,公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大量的花岗岩石料,2016年至2020年共需求量约921万吨,到2020年需求量约208万吨。规划期内每年消耗量约150~180万吨左右。东兴市马路镇北部、东兴镇江那和江平镇横隘等地有较大面积的花岗岩体分布,是建筑石料赋存的有利地段,只要加强勘查、扩大保有储量,可以满足需要。

2.砖瓦用页岩/泥岩:东兴市砖瓦用页岩主要用于工业园区建设及旅游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及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页岩,2016年至2020年共需求量约257万吨,到2020年需求量约59万吨。规划期内每年消耗量约40~60万吨左右。东兴市中部自东向西分布有较大面积的中生界地层,赋存有丰富砖瓦用页岩(泥岩)资源,只要加强勘查、扩大保有储量,可满足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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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抓住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自治区三大定位及防城港市建设边海经济带等重大机遇,围绕东兴市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做大做强边境出口加工、商贸物流和边境旅游三大支柱产业,为早日把东兴市建设成为北部湾区域性重要的跨境经济合作区、跨境旅游合作区、沿边金融改革试验区的发展思路,以建设中越开放合作核心城市为主线,大力发展以建材矿产为主的非金属矿产的开发,为东兴市交通、港口、工业园区及城镇等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矿产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统一原则:以科学发展为主旨,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合理开发利用以建材为主的非金属矿产资源,发展地方特色矿业,推进东兴市城镇化建设,为东兴市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源支撑。

(二)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并重原则: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把节约资源放在首位,大力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和江河沿线及海岸线矿产资源开采与环境保护。

(三)坚持矿产资源市场配臵与宏观调控结合原则: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使市场在资源配臵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使矿产资源开采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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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坚持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相结合原则:在保持与《东兴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五规划纲要》相衔接基础上,立足于近期目标,围绕东兴市发展新格局进行部署,同时展望远期目标,为落实防城港市总体规划提供服务。

三、规划目标

(一)2020年规划目标 1.矿业经济发展目标

扶持矿企业创新改革,矿业经济良性发展,矿业产值达到4400万元。 2.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目标

全面落实自治区规划在东兴市部署的区域地质调查项目,对境内花岗岩、砖用页岩等建筑材料类矿产等进行重点勘查,预期新增资源储量:建筑石料花岗岩750~900万吨,砖用页岩200~300万吨。同时加大金属类矿产的勘查力度,力争发现新的矿产地。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目标

重点加强对花岗岩、砖用页岩等矿产的开发利用。预期2020年东兴市开采矿石约260~270万吨,年均增长率约10%。露天开采的砂石土矿的采矿回采率95%以上。至2020年,采矿权总数控制15个以内,砂石采矿权数控制在5个以内。

4.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目标

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20%;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不低于85%,实现矿业转型升级;大中型矿山基本建成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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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矿山,小型非金属矿山按绿色和谐矿山基本条件进行规范管理。

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目标

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土地复垦费缴存制度,至2020年,生产、新建、在建矿山闭坑后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和土地复垦率达100%。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34公顷,其中复垦土地面积14公顷。

6.矿产资源管理及制度建设目标

依法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及相关活动进行管理,矿业权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违法行为;强化矿产资源宏观调控,不断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各项制度建设;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矿产资源开发新秩序;基本形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多元化、多渠道融资投资机制;充分发挥矿产资源信息系统的社会服务功能和对政府决策的支撑作用。

2020年主要规划指标 指标名称 矿业及相关能源与原材料加工制造业产值(万元) 开采调控总量 矿石总量(万吨) 采矿权数量(个) 大中型矿山比例(%) 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 绿色矿山比例(%)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公顷) 2020年 4400 270 15 20 85 20 [34] 属性 预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14

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复垦面积(公顷) 注:1、[]内为2016-2020年累计数; [14] 约束性 2、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指本行政区内实际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及综合利用率达到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设计要求的矿山数量占矿山总数的百分比。 (三)2025年展望目标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与结构进一步优化,矿山总数在2020年的基础上有所减少,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25%以上,市级以上绿色和谐矿山比例达到25%以上,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达到90%以上,历史遗留及闭坑矿山继续得到有效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状况显著改善,形成绿色和谐矿山格局,矿产资源管理及勘查开发市场体系趋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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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与管理

按照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分公益性地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

公益性调查评价主要是列入国家和自治区的地质调查项目,资金以国家和自治区投入为主,其成果为社会共享,为商业性矿产勘查提供基础信息,降低投资风险。积极争取、支持和配合国家和自治区在东兴市开展公益性基础地质调查评价工作。

商业性勘查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鼓励多渠道投资开展适应市场需求的勘查工作,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纳入矿业权市场运作。

合理开发和保护矿产资源,确定重点、限制、禁止开采矿种,科学划定允许、限制和禁止开采区,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促进市场在资源配臵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

一、勘查开发重点工作布局

(一)勘查重点工作布局

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重点,主要是落实自治区规划部署的区域地质调查和区域矿产调查项目,由自治区统筹安排财政勘查资金,调查摸清东兴市所属区域重点成矿带地质背景、成矿条件、成矿规律和资源潜力,挖掘找矿信息和圈定新的找矿靶区,提高地质研究程度,为下一步找矿突破奠定基础和提供科学依据。

矿产资源勘查工作重点,一是落实自治区规划部署的“钦州~防城港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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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锰矿重点调查评价区”,加强对该重点调查评价区内东兴市锰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二是针对东兴市矿产资源赋存特点,加强建筑石料花岗岩、砖用页岩/泥岩等非金属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

(二)开发重点工作布局

东兴市已查明金属矿产资源储量很少,缺少有工业意义的金属矿产,对金属矿产的开发工作布局不做安排。重点对东兴市建筑石料花岗岩、砖用页岩/泥岩等非金属矿产开采做出具体安排。

二、勘查开发调控方向

(一)勘查开发矿种调控方向

落实国家对特定矿种的保护政策。加大对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贫困地区的矿产勘查项目和经济发展所急需矿种的勘查。

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开发利用方向,鼓励勘查开采建筑用花岗岩等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开采过程中能有效控制对生态环境影响的矿产资源,实行开发与保护并重,禁止勘查开采砂金、砖瓦用粘土等对环境影响恶劣、造成资源严重破坏或浪费的矿产资源。

(二)勘查开发规划分区

本次规划以砂石土矿产成矿地质条件为基础,排除不宜划定开采区的区域,综合考虑供应范围、乡镇建设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情况、地形地貌、基本农田分布情况及拟新设采矿权情况等因素,东兴市划分禁止开采区7处,允许开采区9处。

1.禁止开采区

落实防城港市划定的“珍珠港水源地(横隘)保护禁止开采区、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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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水源地(黄竹)保护禁止开采区、北仑河口~光坡海岸带禁止开采区”。补充划定东兴市公益林保护禁止开采区等4个禁止开采区:

(1)东兴市公益林保护禁止开采区(CJ001):位于东兴北部十万大山南麓水尾、垌心、大坪、吊应、平丰一带,面积36.54km,主导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林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东兴市境内的河流均发源于十万大山南麓,该区对保护市境内河流和水库的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2)东兴市国境线国防林水源涵养林禁止开采区(CJ002):位于东兴西南部三龙、北透、江那及东兴镇一带,面积22.43km,包含北仑河及东兴市与越南交界的边境线第一重山脊以内的林地,该区域主要有经济林、竹林、疏林、灌木林、无立木林地,具有生态安全屏障带的作用。

(3)东兴市冲榄工业园禁止开采区(CJ003):该区位于东兴市马路镇的冲榄工业园区内,面积10.09km。

(4)黄淡水库水源涵养地禁止开采区(CJ004):位于东兴中部大田、高东、黄淡水库一带,面积14.60km,该区主要承担天然林与水源林的生态环境保护,防止水土流失的生态工程。

(5)珍珠港水源地(横隘)保护禁止开采区(CJ005):属于落实防城港市规划。位于江平镇、那漏、横隘、思勒沿河一带,面积3.93km。该区主要是水源涵养保护。

(6)北仑河口~珍珠港海岸带禁止开采区(CJ006):落实防城港市规划划定的北仑河口~光坡海岸带禁止开采区。位于北仑河口至珍珠港海岸带,面积93.23km。其中包括: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兴市域内陆部分和东兴巫头万鹤山保护区、京岛旅游度假区;该区以红树林生态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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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为主要保护对象,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非常丰富,具有典型的红树林生态系统、海草床生态系统、滨海过渡带生态系统,在大陆沿海红树林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

(7)珍珠港水源地(黄竹)保护禁止开采区(CJ007):为防城港市总体规划中珍珠港水源地保护禁采区中的黄竹块段,位于江平镇黄竹,面积1.64平方公里。

根据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河流、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1km范围、江河两岸及周边1km、人员居住场所、重要建(构)筑物及设施距离300米范围内禁止开采矿产资源。

禁止在城镇区、军事禁区、饮用水源地、重大工程设施及其周围一定范围内开采砂石土矿产资源;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采挖建筑用砂或砖瓦用粘土等矿产资源,现有开采矿山必须依法依规限期关闭。

禁止开采区内不允许新设采矿权和商业探矿权,已设臵采矿权和商业探矿权要限期退出,有效期满届后原则上不予延续。

2.允许开采区

综合考虑东兴市资源分布情况、工业产业布局、新型城镇化发展方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环保、林业等因素,划定允许开采区9个。

(1)吊应花岗岩允许开采区:位于马路镇,面积2.74km2,现有矿点1个,资源储量626.6千立方米。允许开采花岗岩矿产,现有采矿权0个,规划设臵采矿权1个。

(2)大旺花岗岩允许开采区:位于马路镇,面积6.21km2,现有矿点1个,资源储量510.4千立方米。允许开采花岗岩矿产,现有采矿权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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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臵采矿权1个。

(3)楠木山页岩允许开采区:位于东兴镇,面积13.84km2,现有矿点4个,资源储量1679.96千吨。允许开采页岩矿产,现有采矿权0个,规划设臵采矿权4个。

(4)横隘花岗岩允许开采区:位于江平镇,面积3.87km2,现有矿点4个,资源储量4705.76千立方米。允许开采花岗岩矿产,现有花岗岩采矿权1个,规划新设臵采矿权4个。

(5)思勒页岩允许开采区:位于江平镇,面积11.09km2,现有矿点5个,资源储量1918.23千吨。允许开采页岩矿产,现有采矿权0个,规划设臵采矿权5个。

(6)江平页岩允许开采区:位于江平镇,面积3.17km2,现有矿点1个,资源储量201.8千吨。允许开采页岩矿产,现有页岩采矿权1个,规划新设臵采矿权1个。

(7)平丰~望姑岭花岗岩允许开采区:位于马路镇,面积13.65km2。区内交通条件较好,有花岗岩体出露,可供建筑用,允许开采花岗岩矿产,区内无采矿权设臵。

(8)江那花岗岩允许开采区:位于东兴镇,面积2.57km2。区内交通条件较好,有花岗岩体出露,可供建筑用,允许开采花岗岩矿产,区内无采矿权设臵。

(9)长湖页岩允许开采区:位于马路镇、东兴镇,面积7.09km2。区内交通条件较好,有页岩可供烧制砖瓦用,允许开采页岩矿产,区内无采矿权设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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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开采区内新设砂石土采矿权必须符合最低开采规模、矿山设臵数量、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开发利用水平、环境保护要求等规划准入条件,对于达不到规划准入条件的现有砂石土采矿权必须进行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采矿权延续或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

在允许开采区以外,原则上不得新设砂石土矿采矿权;确需新设必须通过规划论证并依法进行规划调整或修改。

3.采矿权区块设臵及管理

按照采矿权区块设臵要求,东兴市本次划定开采规划区块16个,其中新设采矿权区块14个,保留现有采矿权区块2个。

开采规划区块空间落地上,遵循“上级划定,逐级落实”原则。市级规划全面落实自治区规划划定的开采规划区块,核实边界,确保空间、政策和管理措施落实;县级规划全面落实自治区和市级规划划定的开采规划区块和管理措施。

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设一个采矿权;新设采矿权应符合规划空间布局要求,同时也应满足采矿权规划数量调控要求;规划分区或开采规划区块以外的区域,原则上不得新设采矿权,确需新设时,应通过规划论证并依法进行规划调整或修改。

三、开发利用总量调控

(一)开采总量

东兴市现有开采矿种开采总量不进行调控,依靠市场发挥调节作用。 (二)采矿权数量调控

全面落实上级规划制定的采矿权数量指标,到2020年采矿权数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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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5个以内。采矿权指标重点保障东兴市江平工业园区、冲榄工业园区、松柏产业园区三个产业集中区基础建设需求。如规划期内全市采矿权总数已达15个,则新增采矿权必须采取“减一增一”的措施,以确保不突破确定的采矿权控制总数。

(三)开发利用结构调整

严禁大矿小开、一矿多开,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新设采矿权。严格执行露天采石场最低开采规模20万吨/年(约8万立方米/年),砖瓦用页岩不得小于13万吨/年(约6.6万立方米/年),其他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与全国规划保持一致。现有矿山在办理采矿权延续时生产规模需要达到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一个矿区设臵一个主体,矿山必需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鼓励新建大中型砂石土矿山。到2020年,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达到85%以上。

第五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矿山工程建设,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责任,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恢复、责任追究”的保护责任制度体系,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主要任务 1.历史遗留矿山

以东兴人民政府为主体,做好东兴市历史遗留矿山环境破坏现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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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清矿山数目,评估各矿山环境破坏和土地损毁情况,分类制订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计划,积极申请中央财政和地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专项资金完成矿山环境的恢复治理工作。同时,配合土地综合整治、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及山水林田湖生态治理工程和饮用水源地保护等重大工程,统筹安排重要区域的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探索以土地使用权挂牌招标的方式吸收投资,按照“谁治理,谁受益”原则,鼓励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投资,加大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治理恢复力度。到2020年,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面积约34公顷(含复垦土地面积14公顷)。

2.新建(在建)矿山

新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由采矿权人负责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费用列入生产成本。严格按合理预测、科学预防、严格保护耕地的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从源头上预防矿山开采破坏地质环境。按有关规定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按有关要求缴存土地复垦保证金,保障治理经费。

3.生产矿山

生产矿山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原则,矿山企业实现“边生产、边治理、边绿化”,严格按照方案推进矿山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保证各年度治理恢复面积与新增损毁地质环境面积基本相同。

生产矿山在资源储量即将消耗完时转入治理性开采阶段,矿山企业应在规定年限内完成矿山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工作,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审批办理闭坑手续。规划期间,闭坑矿山恢复治理率和土地复垦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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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责任机制

1.建立保护责任制度体系。坚持创新、绿色、协调发展理念,打造生态名县和旅游名县,深入实施矿山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程,全面提升全县矿区环境质量。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矿业权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责任,推进第三方专业治理,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恢复、责任追究”的保护责任制度体系,多方联动,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2.落实方案编制和治理恢复基金和复垦保证金制度。落实和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方案合编合审机制,推行矿山开采设计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方案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和同步实施的“三同时”制度以及“社会公示”制度,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土地复垦费用缴存率。鼓励、推进矿山企业“边开采、边治理”和“边开采、边复垦”,提高治理、复垦中间验收和支付效率,彻实扭转“旧帐未还,新帐又欠”的局面。

3.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严格矿山准入管理,在充分论证其对地质和生态环境的影响,有效地质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避免和减轻矿山开采对大气、水资源、土壤、森林等生态系统不利影响和破坏程度的前提下,科学进行新建矿山生态环境破坏和土地损毁评价,严格把关审查论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评审批准的方案为监管依据,完善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损毁监测工作体系,健全矿山地质环境和损毁土地监测网络,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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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监查机制;形成以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监管主体、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群体共同监督、矿山企业自觉配合执行检查的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新机制。

4.完善奖惩机制。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规政策,形成以方案编审和费用缴存为抓手的准入制度和矿山在开采过程及闭坑后不积极治理和复垦的惩罚制度。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严格落实上级规划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全面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摸清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重点区域,制定符合实情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计划,突出近期工作重点,优先抓好矿产开发集中区重点矿山及历史遗留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逐步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治理新模式。

(一)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结合东兴市实际情况,综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社会经济效益、地质环境问题等情况,东兴市主要是落实上级规划划定的东兴市思勒~横溢、东兴市大桥、东兴市江那~北郊和东兴市长湖~松柏共4处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1.东兴市大桥花岗岩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ZZ01):面积0.63km2,现有关闭矿山1座,破坏土地面积4.94公顷,废弃土石乱堆放;不按设计台阶开采,边坡高陡,易发生崩塌或滑坡等地质灾害;采场(坑)不平整,无植被覆盖。主要治理任务是:筑坝防止泥土、废石沿小溪向下游扩散,防止水土流失;对闭坑的石场进行植被恢复;边坡立体绿化;防治陡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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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崩塌;矿区三废治理及达标排放。需治理恢复面积4.94公顷,现有矿山范围内的由采矿权人或矿山企业按复垦治理要求进行治理。

2.东兴市思勒~横溢页岩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ZZ02):面积10.9km2,现有关闭矿山3座,破坏土地面积5.92公顷,主要治理任务:对废弃的采坑进行平整、恢复植被并复垦。规划区内需治理恢复面积5.92公顷,现有矿山范围内的由采矿权人或矿山企业按复垦治理要求进行治理。

3.东兴市长湖~松柏页岩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ZZ03):面积13.62km2,现有关闭矿山2座,破坏土地面积9.22公顷,主要治理任务:对废弃的采坑进行平整、恢复植被并复垦。规划区内需治理恢复面积9.22公顷,现有矿山范围内的由采矿权人或矿山企业按复垦治理要求进行治理。

4.东兴市江那~北郊花岗岩页岩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ZZ04):面积5.73km2,现有关闭矿山5座,破坏土地面积14.55公顷,主要治理任务:对废弃的采坑进行平整、恢复植被并复垦。规划区内需治理恢复面积14.55公顷,现有矿山范围内的由采矿权人或矿山企业按复垦治理要求进行治理。

重点治理区的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属在产矿山的,由业主投资治理;属历史遗留的,可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矿山环境治理有关专项资金治理。

(二)重点治理项目

1.东兴市大桥花岗岩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工程(ZL001)

主要治理任务是:对废弃的采坑进行平整、恢复植被并复垦。规划区内需治理恢复面积4.94公顷,其中复垦土地面积2.0公顷。

2.东兴市思勒~横溢页岩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工程(ZL002) 主要治理任务是:对废弃的采坑进行平整、恢复植被并复垦。规划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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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需治理恢复面积5.92公顷,复垦土地面积2.40公顷。

3.东兴市长湖~松柏页岩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工程(ZL003): 主要治理任务是:对废弃的采坑进行平整、恢复植被并复垦。规划区内需治理恢复面积9.22公顷,复垦土地面积3.60公顷。

4.东兴市江那~北郊花岗岩页岩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工程(ZL004) 主要治理任务是:对废弃的采坑进行平整、恢复植被并复垦。规划区内需治理恢复面积14.55公顷,其中复垦土地面积6.0公顷。

三、矿区土地复垦

(一)生产矿山和新建矿山土复垦

生产矿山和新建矿山损毁土地由采矿权人负责复垦,复垦费用列入生产成本。严格按合理预测、集约节约用地和严格保护耕地的要求编制矿山土地复垦方案,从源头上预防矿山开采扩大损毁土地面积,按国家和广西复垦法规政策要求缴存土地复垦费用,保障矿山土地复垦经费。到2020年,东兴市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和复垦费用缴存率均达到100%。生产、新建、在建矿山闭坑后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和土地复垦率达100%。

严格执行自治区土地复垦监督管理制度,以评审批准的矿山土地复垦方案为监管依据,完善矿山土地损毁网络监测。监督矿山做好损毁土地动态巡查工作,监督矿山企业按有关规定填报矿山土地复垦工作情况,防止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矿山开采活动对土地的损毁。本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每年对每座矿山进行巡查3次以上,并填写巡查记录;按不少于15%的比例进行抽查。

推广利用我区先进的复垦模式和用地改革成果,引导、推进矿山企业“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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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边复垦”。简化矿山土地复垦中间验收和费用支取手续,形成缴存、支出的良性循环机制,彻底扭转土地复垦“旧账未还,新账又欠”的局面。规划期内,生产和新建矿山废弃土地得到全面复垦。

(二)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复垦

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复垦。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查清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情况,以人为本,增强实效,统筹安排重点区域、贫困地区因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的复垦工作,结合当地土地综合整治、山水林田湖生态治理工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景观改造、扶贫攻坚项目等,多渠道筹措资金,按规范要求对损毁土地进行复垦,造福于民。

严格按项目管理的要求管理历史遗留矿山土地复垦项目,实施从立项至验收的全过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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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绿色矿业发展

一、绿色和谐矿山建设

(一)建设目标

到2020年底,全市大中型矿山基本建成市级绿色和谐矿山,小型非金属矿山按照市级绿色和谐矿山基本条件进行规范管理。做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升,矿山企业与地方关系和谐发展,矿业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基本形成绿色和谐矿山格局。

(二)总体布局

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负责、行业自律、政策配套,将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及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转变矿业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矿区绿化、生态保护和土地复垦,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益共享、矿区生态恢复治理补偿及矿地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有效机制,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绿色矿山建设规划,统筹协调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布局,大力推进市级绿色矿山建设,形成以市级绿色和谐矿山为主体,其他矿山协调互动发展的总体布局。

(三)主要任务

借鉴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绿色和谐矿山建设的成功经验,以点带面,开开展全市范围内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工作。新建和生产矿山将绿色和谐矿山要求贯彻于生产建设全过程,确保矿山达到绿色和谐矿山条件要求;对关闭矿山进行治理,确保重要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集中区周边和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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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内环境问题较突出的关闭矿山得到治理。

到2020年,力争形成1~2个市级绿色矿山试点矿山,并按照《防城港市规划》制定标准,编制创建实施方案;对已达到市级绿色和谐矿山建设标准的矿山的监督管理;新建矿山在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全市小型矿山参照市级绿色和谐矿山基本条件进行管理。全市基本形成绿色和谐矿山格局。

(四)配套政策及管理措施

1.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明确本单位负责绿色和谐矿山创建的业务部门,做到任务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

2.依法规范管理。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和谐矿山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中绿色和谐矿山建设的有关具体规定,确保绿色和谐矿山建设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3.加强检查和督导。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把绿色和谐矿山建设督导工作作为矿产督察的重要内容之一,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督导,切实做好全县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

4.加强交流与合作。积极与自治区级、防城港市级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先进企业加强交流与合作,积极搭建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合作与交流通道,做好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为全市绿色和谐矿山创建提供技术支撑。

5.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化信息化技术手段,收集全市绿色和谐矿山数据,建立台账,与矿政管理数据库链接,实现信息共享和实时监控。

6.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加大绿色和谐矿山创建的宣传力度,增强矿山企业社会责任感和绿色和谐矿山创建的积极性,增强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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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意识,调动矿地群众参与绿色和谐矿山创建的积极性。

二、扶贫开发

(一)以绿色矿山建设为产业依托精准扶贫攻坚

“十三五”期间,是东兴市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最大限度地挖掘好、整合好、运用好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是引导全县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以绿色矿山建设为契机,开展精准扶贫攻坚,鼓励矿山企业与当地村民结对共建,为当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民就业等进行力所能及的投入,探索矿区农村集体和农民以征地拆迁款、补偿提留款等多途径入股矿山资源开发新途径,拓宽农民长期稳定性财产收入渠道。加大贫困村采矿权抵押融资支持力度,鼓励矿山采用先进适用、生态环保技术,延长矿产资源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支持符合条件矿山企业申报绿色矿山试点。

(二)以矿山公园建设为依托实现“旅游+”效应

优先支持贫困村申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矿区土地复垦工程,指导贫困村合理开发利用矿山公园申报和建设,规划期内,力争建设1~2座矿山公园,以此为契机,带动所在地经济发展,实现东兴市“旅游+”综合联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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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矿业权规划设置及监督管理

矿业权区划管理措施要求县级规划全面落实自治区和防城港市规划设臵的勘查规划区块、开采规划区块及相关管理措施,并着重划定本级审批发证的砂石土矿产开关规划区块,指导矿业权的合理设臵。

一、探矿权设置区划

依据勘查规划区块划分原则,高风险和无风险矿产,不划分具体勘查规划区块;低风险矿产需要依据资源赋存状况、地质构造条件,划定勘查规划区块。

探矿权区块设臵,遵循“上级划定,逐级落实”原则。市级规划主要负责落实自治区规划的勘查规划区块和相关管理措施基础上,补充划定自治区规划未划定的低风险矿产勘查规划区块。县级规划主要负责落实自治区、防城港市的勘查规划区块和相关管理措施。东兴市没有自治区和防城港市划定的勘查规划区块。

二、采矿权设置区划

依据开采规划区块划分原则,对不涉及禁止开采区的采矿权,划定已设采矿权保留、已设采矿权调整类型开采规划区块;对勘查程度达到详查以上高风险、低风险矿产探矿权,划定探转采类型开采规划区块;对无风险矿产,直接划定空白区新设类型开采规划区块。

开采规划区块设臵,遵循“上级划定,逐级落实”的原则,市级规划主要负责落实自治区规划的开采规划区块及相关管理措施基础上,补充划定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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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区未划定的重要矿产开采规划区块,着重划定市本级砂石土矿产开采规划区块,明确相关管理措施。县级规划主要落实自治区、防城港市划定的开采规划区块和相关管理措施基础上,着重划定县本级砂石土矿产开采规划区块,明确相关管理措施。

(一)区块划分

东兴市本次划定矿产开采规划区块16个,包括采矿权保留类型2个,采矿权新设类型14个。

(二)区块管理措施

东兴市国土海洋局主管部门严格管理砂石土开采规划区块,一个砂石土开采规划区块只设一个采矿权;已设砂石土采矿权不符合砂石土开采规划区块布局的,应按照砂石土开采规划区块布局逐步调整;在允许开采区、砂石土规划分区或开采规划区块以外区域,原则上不得新设砂石土采矿权,确需新设的,必须通过规划论证并依法进行规划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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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规划实施管理

本《规划》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准,由东兴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规划实施过程中,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确需对规划进行调整的,必须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一、落实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

落实自治区级规划建立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要把实施规划的效果作为考核政府主管领导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业绩的内容之一。将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纳入目标管理体系,落实规划实施管理的领导责任制和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

二、健全规划审查制度

矿产资源规划是依法审批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活动的重要依据,探矿权、采矿权的设臵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服从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宏观指导和控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审查开采、矿山环境治理、土地复垦等项目时,必须认真做好规划审查,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颁发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不得批准项目用地。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规划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规划分区、采矿权数量、矿山“三率”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等规定和要求。

三、健全规划实施评估机制

围绕规划目标和任务,加强实施评估和统筹协调,强化规划实施评估能力建设,通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中期评估等形式,健全完善规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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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制。东兴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进行跟踪分析,每年组织开展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系统评估,对规划目标和任务实现程度进行评估,对规划制度建设情况和违反规划行为的查处和纠正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评估时要认真进行调研,有定量的统计资料,客观反映实际情况,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四、健全完善规划调整制度

以规划实施评估工作作为调整规划的重要依据,针对重要指标制定、规划布局安排和重大项目布臵等方面存在问题,提出促进规划实施的调整建议,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规划调整,以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五、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一)落实有效的规划实施监督检查机制

要保证规划的实施效果,严格执行自治区规划制定的实施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形成相应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将监督检查工作进行认真细化,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思路,完善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体系,检查结果作为规划目标责任考核和规划调整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

东兴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规划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对国土资源管理机关、各矿山企业等人员的培训,充分认识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重要意义,强化规划意识。自觉遵守规划、维护规划、执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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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抵制违反规划的行为。

六、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将规划数据库作为东兴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灵活运用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实时监测,实现国土资源“一张图”管理,以规划管理信息化促进规划管理科学化,提高矿产资源规划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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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4pt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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