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接发列车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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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 州 铁 路 局 文 件

郑铁运〔2009〕112号

关于执行新颁《接发列车作业标准》

及有关补充规定的通知

局各直管站(含支线公司),各车务段,郑州客运段,调度所:

为确保新颁《接发列车作业标准》(以下简称《部标》)的顺利实施,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补充规定,与新《部标》同时执行,技术规章编号为ZZG/CW103-2009,由运输处负责解释,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前发《关于执行新颁〈接发列车作业标准〉的有关补充规定的通知》(郑铁运〔2003〕288号)、《关于确保新图接发列车安全的几项规定》(局〔2004〕3021号电报)、《关于明确助理值班员接车立岗位置的通知》(〔2004〕1920 号电报)、《关于进一步严格非正常情况值班干部上岗监护的措施要求》(局运输处〔2005〕801电报)同时废止。

一、执行对应《标准》的规定关于执行新颁《接发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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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标准》

1.各车站根据闭塞、联锁设备的实际,正确执行TB/T1500.1-2009至TB/T1500.8-2009相应的作业标准。

2.车站一端有两个及其以上列车运行方向、且涉及不同闭塞方式(含三线、四线),与邻站办理某区间闭塞(预告)时,必须区别闭塞、联锁条件,正确执行适用的《部标》。

3.单线自动闭塞接发列车作业标准参照《部标》中TB/T1500.1或TB/T1500.2,由站段根据设备操作说明和现场实际进行修改,报局总工室、运输处备案。4.CTC 区段分散自律控制模式接发列车作业标准,在铁道部未公布行业标准以前,按铁路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接发列车程序的补充规定

1.自动闭塞区间办理通过列车或一停再开的列车时,向前方站办理预告的时机,放在车站值班员复诵完邻站发车通知并填写完《行车日志》后,其标准与发车程序相同。

2.因地形限制、天气不良或扳道员兼任引导员时,扳道员不能确认并汇报列车接近时,由车站值班员根据列车接近显示(无显示时按《站细》规定的时机)通知扳道员接车。

3.因曲线或天气不良,助理值班员发车前确认出站信号有困难时,可在室内先确认控制台(显示器)或得到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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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员“×道出站信号好(了)”的通知后,再按后面的程序进行。

4.执行 TB/T1500.6 发车作业时,发车前对道程序规定为:先显示股道号码,再显示“好了信号”。

5.执行 TB/T1500.6 发车作业时,车站值班员在通知助理值班员发车的同时,还应通知有关扳道员。

6.停止影响列车进路的调车作业的规定。车站值班员或指示信号员使用调车灯显设备通知调车指挥人(对轨道车及未安装调车灯显设备的单机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司机):“X 号(X次司机、X号单机或轨道车司机),停止X道(线)作业”,调车指挥人(司机)复诵并确认作业停止后报告:“X号(X次司机、X号单机或轨道车司机),X道(线)作业已停止”。车站值班员(信号员)接到汇报后回答:“好了”。

7.助理值班员外出作业时,车站值班员可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助理值班员并听取复诵。

三、接发列车用语的补充规定

1.执行 TB/T1500.1、TB/T1500.2 作业标准时,车站值班员在列车预告后,车站值班员通知信号员及同室的助理值班员的用语为 “X(次)预告X道”,有关人员应及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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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线板。

2.车站(车场)间办理接发列车时,无论使用何种设备,车站必须使用闭塞电话办理预告(闭塞)、报点。CTC区段集中控制或分散协助操作方式下的车站应使用自动预告,车站值班员不再办理接发列车预告手续;自律站控操作方式下的车站,应通过行车日志终端人工办理接发列车预告,可不使用电话办理预告手续。

3.双线反方向行车,在办理闭塞(预告)及下达准备进路、确认进路、接发车命令时,用语中应以“反方向”来区别方向。有关人员复诵、汇报时也应带“反方向”用语。

4.装有接发列车安全控制及记录系统(以下简称STC系统)的车站在系统正常时,在列车(超长、超限列车及单机挂车时除外)预告、开过来、到达时,车站值班员与信号员、助理值班员等岗位均可通过系统显示终端通知并确认回执,通知及复诵用语可省略。

5.办理区间禁会列车时,车站值班员与邻站办理预告(闭塞)的用语为“XX(次)预告(闭塞),区间禁会”,区间仅禁会限定种类的列车时,其用语为“XX(次)预告(闭塞),区间禁会 XX列车”。

6.按施工特定行车办法接发列车期间,邻站开车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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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值班员通知助理值班员、扳道员的用语为“X(次)开过来(了),X道通过(停车)”。列车开过来本站通过时,通知引导员的用语为“X(次)(X点)X(分)开过来(了),X道通过,进路已准备妥当,绿旗(灯)引导接车”;列车开过来本站停车时,通知引导员的用语为“X(次)(X点)X(分)开过来(了),X道停车,进路已准备妥当,黄旗(灯)引导接车”。如邻站开车后本站尚不具备通过(接车)条件时,车站值班员可待具备条件后再通知引导员接车。

7.需助理值班员显示通过手信号时,车站值班员在列车接近时通知助理值班员的用语为:“×(次)接近,×道接车,显示通过手信号”。车站值班员听取复诵无误后,命令:“执行”。

8. 同一信号楼管辖两个及以上接发列车的车场时,在接发列车及有关联系用语的股道(线路)前增加“X场”。

9. 执行TB/T1500.1、1500.3、1500.5、1500.7标准中车站值班员通知信号员、扳道员(长)停止调车作业的用语为“停止影响X道进路的调车作业”,复诵和报告用语中也应带“X道”。

10.开放引导信号、排列延续进路、变通进路及正排调车信号锁闭列车进路时,有关用语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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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牢固状态并向车站值班员汇报)。其用语为“X道接车(发车)进路保留”。

7.同一车站(车场)无联锁接发列车,当在进路上一端由两人及其以上人员同时准备侧线(有变通进路)接发车进路时,由扳道长通知进路准备人员其负责的道岔编号及所需开通位置。如需准备变通进路时,车站值班员必须要布置清楚。

8.车站值班员指派引导员引导接车时,应告知引导员进路已准备妥当(引导员已确认进路时除外)。引导员每次引导接车前,应询问车站值班员进路是否准备妥当(引导员已确认进路或车站值班员已告知其进路准备妥当时除外)。引导员已派出后,严禁车站值班员变更进路。

9.助理值班员与车站值班员核对行车凭证前,必须问明车站值班员发车进路已准备妥当。如当面核对能从控制台上确认进路时,还应从控制台上确认。

10.未得到车站值班员的命令,扳道员不得解锁道岔。 11.发车进路准备妥当后,方准填发行车凭证。 12.严禁使用自动通过按钮办理接发列车。

13.在列车未到达停妥前,严禁使用坡道解锁按钮办理解锁延续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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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助理值班员立岗的补充规定

1.接发办理客运业务的列车时,应站在旅客乘降一侧(发车时应在运转车长与司机间适当位置立岗),其它列车可在行车室(分室)一侧。在不影响监视列车运行的条件下,可隔股道接发车(所隔股道停有机车车辆时,距立岗地点接车面向方向应至少间隔80m)。

2. 160Km/h 以上提速区段,车站助理值班员的固定接车位置应设置在距钢轨头部外侧不少于 3m 处,严禁在列车通过的线路与邻线之间(无站台)接车。

3.当正线一侧的中间站台宽度不足 4m 时,原则上不允许在站台上接通过的动车组、直达特快旅客列车、特快旅客列车和特快行邮专列。条件不具备而须在中间站台上立岗时,应安装人身安全防护设施。

4.需在两线间立岗时,原则上立岗地点距接发列车股道应至少间隔1股道。

5.严禁在停留列车的车档处、平车、罐车通过台上立岗。 6.外出进行防撤溜、取送票、试风等作业又须接车时,可在就近适当位置立岗并提前告知列车司机、运转车长。

7.特殊情况下,应选择不危及人身安全的适当地点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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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补充规定

1.编组、区段站和一端有两个及其以上运行方向车站的阶段计划应传达至接发列车有关人员,具体方法在《站细》第22条中规定。

2.凡《部标》程序中“说明事项”和“有关规定”中明确要求需车站规定的事项,车站应在《站细》第三章有关条款中规定。

3.调度命令打印后,车站值班员要将命令交信号员、同室的助理值班员审核签字留存(助理值班员分室时,车站值班员要将命令主要内容向助理值班员传达);交司机、运转车长、施工负责人的行车凭证及调度命令应加盖站名印并严禁涂改时间、命令号码、命令内容等内容;人工交递行车凭证时,必须由助理值班员向列车司机、运转车长交递,严禁交其他部门人员代为交递。

4.车站接车前必须按列车运行计划核对车次、方向、时刻、命令和指示。如遇某一列车无计划或有疑问等情况时,必须与列车调度员联系,判明接车条件;在没得到该列车计划、车次号未修正或未经调度员明确允许前,不准盲目办理。

5.有 TDCS 系统的车站值班员在办理列车闭塞(预告)时,应认真核对列车计划,注意确认 TDCS《行车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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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列车车次等自动生成的内容是否正确。遇列车车次号错误时,应及时使用列车无线调度电话通知司机修改车次。对车次有疑问时须及时与列车调度员联系,了解列车有关情况。未经列车调度员允许,不得办理计划中未包括的车次。

6.使用控制台的车站应配备安全帽(卡、牌),计算机联锁的车站应制作揭示板并配备安全帽(卡、牌),配备的种类及使用办法由站段自定并纳入《站细》。CTC区段在分散自律模式情况下,可不再使用“客车”牌帽。对于无网区、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应在控制台或揭示板上粘贴标识。

7.接发无运转车长值乘的管内旅客列车时,按铁路局有关规定执行。

十、实行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关键环节控制制度 1.遇天气不良、设备故障、列车运行条件发生变化、施工、综合维修天窗期间有施工车辆作业等情况,无论是否接发列车,车站值班员都应立即通知值班干部,车站值班干部应立即上岗并填记《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关键环节控制表》(以下简称《控制表》)。运行条件发生变化系指:双线改按单线行车;双线反方向行车;变更列车径路;非到发线接发车;无空闲线路接车;接发有区间禁会要求的列车(仅限禁会指定列车种类的动车组、动检车、特快、行邮、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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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列车而已确认接发区间禁会列车时段无该种类列车时除外);接发超长列车(指超长列车头部越过出站信号机时发车;接入超长列车尾部压标而在超长列车尾部所在端办理接发列车时);使用书面凭证发车;改按站间区间行车。

2.值班干部上岗后,和车站值班员共同研究确定故障内容、接发车进路准备方式、行车凭证等关键环节后方准进行作业。值班干部上岗后、撤岗前应向站段值班室汇报,站段值班室值班人员做好记录。

3.值班干部须逐项把关,认真审核故障(施工维修)内容,确认相应的行车办法,严把闭塞、进路、信号、凭证和运统-46登销记等关键环节。

4.《控制表》中表一、表二应分别印制在上下页。表一栏内,无该项目不填;表二栏内每执行一个程序,在该车次对应项目栏内画“√”,无该程序不填。该表使用后妥善保管3个月备查。

5.设备瞬间出现故障随即恢复正常或虽发生设备故障,但不影响行车或能立即处理的(如调车信号机表示器闪白灯,接发列车或调车作业中出现的白光带不解锁等)可不填记《控制表》;未按非正常情况办理接发列车时,《控制表》中的“接车进路准备及接车方式”、“发车进路准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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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凭证栏”不需填写。

6. 《控制表》中“故障(施工维修)内容”栏填写故障现象(与“运统-46”登记一致),施工维修时,写明作业地点、设备名称编号及对行车的影响。

7.《控制表》中“接车进路准备及接车方式”栏填写方式分五种:正常;开放引导信号(XX 号道岔单独锁闭或人工加锁);正排调车进路,人工引导;人工准备进路,人工引导。“发车进路准备方式”栏填写方式分四种:正常;正排调车进路;人工准备进路;单操道岔(XX号道岔加锁)。

8.值班干部填写此表后,可不在其它表(簿)上签字、登记。

附件: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关键环节控制表

二○○九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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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4pa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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