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搬队内部制度汇编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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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搬 队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五轮山煤业有限公司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名 称 运搬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运搬队24小时值班制度 序号 20 21 名 称 运搬队班组长考核制度 运搬队材料管理制度 运搬队班组长现场汇报制度 操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设备润滑包机制 设备检查检修制度 运搬队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安全奖罚制度 矿用运输车辆掉道复轨安全管理规定贵五发【2010】312号 “大型物料”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装封车管理规定贵五发【2010】 316号 四超车辆管理制度贵五发【2010】 313号 小绞车管理制度 领导干部上岗制度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运搬队班前、班后会制度(暂行) 22 运搬队交接班制度(暂行) 23 运搬队事故分析追查制度(暂行) 24 运搬队学习培训考核制度 安全活动制度(暂行) 运搬队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运搬队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运搬队安监员安全检查制度 轨道运输线路检查维修制度 矿用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电瓶车检查维修实验制度 蓄电池电机车包机制 固定矿车包机制 安全设施检查维修制度 运搬队职责范围 运搬队生产班以分计资工作量考核制度(暂行) 运搬队职工互保联保制度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运搬队量化考核奖惩办法(暂行) 36 37 38 蓄电池电机车司机交接班规定 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检达标考核管理办法 运搬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贯彻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和《工种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不断完善各类管理制度,结合区队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目标:

1.区队无轻伤,班组无微伤,无重大安全运输事故。 2.人人抓安全、保安全,做到互保联保无“三违”。

3.杜绝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提升运输事故,确保副井提升运输路线安全畅通。

4.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保一级,形成个人保班组,班组保区队,区队保公司的整体责任目标。

二、工作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公司、区队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工作认真、仔细、谨慎,规范操作。杜绝三乎(马虎、凑乎、不在乎)三惯、(看惯了、干惯了、习惯了)现象。违反制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20~100元。

2、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杜绝迟到、早退、脱岗、串岗和班中睡觉等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违反者罚款30元。

3、当班工作必须当班完成且达到质量标准要求。当班出现事故必须当班处理完毕,任何人不得在末完成当班工作任务或末处理完毕事故时离开工作(或事故)地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30~100元。

4、必须认真据实填写工作量考核单,不得隐瞒谎报,弄虚作假,违反者罚款30元。

5、按时参加安全活动、技术培训、政治学习以及公司、区队组织的各项活动。违反者罚款20元。

6 、工作中团结协作,努力工作,严禁班前酗酒、打架斗殴。违反者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直至除名。

7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区队领导反映,不得无理取闹,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罚

款50~100元。

8、做到文明生产,各生产场口、卫生区段时刻保持整洁、卫生,井口20米内严禁明火及闲杂人员进入。违反者罚款50元。

9、爱护公共财物,对所使用的各种工具、设备及办公室、会议室的公共物品妥善保管和爱护,凡丢失工具或损坏公共物品者按原值赔偿,凡故意损坏公共物品者除按原价赔偿外,再按公司管理规定从重处理。

10、凡因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追究责任,进行处理。

运搬队 2010年6月

运搬队24小时值班制度

1、 值班人员要全面认真贯彻执行好矿关于严格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值班时间串岗、脱岗和作与工作无关的事。提高值班质量和工作效率,及时解决好生产中的关键,全面组织好各项工作。

2、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安全指令,指标和《煤矿安全规程》认真按照作业规程或施工技术要求安排生产工作。

3、 搞好队值班期间的安全生产和组织指挥,班前根据井下生产实际,做到安排工作要详细,三人以上的岗位必须指定1名负责安全的安全监护人,合理安排人员和工作量,满足工作需求,确保安全生产。

4、 严格执行“六不准签字制度”,对安全工作做到班前有安排,班中有调度,班后有总结。

5、 及时协调、解决班组长汇报的影响生产的安全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落实处理。

6、 及时解决好各职能科室、部门提出的各种质量安全隐患,并认真组织人员进行落实整改,做到隐患不消除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7、 对工作中发生的事故,班后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处理,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8、 服从矿调度的统一指挥,及时贯彻落实上级的调度命令,按时向调度室汇报井下有关生产安全情况。

9、 对值班当日的各种生产问题及有关事务全权处理,对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及时向队长、技术主管汇报处理。

10、 执行好交接班制度,交班时必须将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人员安排情况,工作量的安排以及设备及车辆运输情况要交待清除,并主持当日领导班子凑头会,通报当班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现场存在的问题。

运搬队 2010年7月

运搬队班前、班后会制度(暂行) 1、 所有员工必须按时参加当班班前、班后会,凡迟到者每人次罚款10元。

2、 当班员工必须认真倾听班前会安全、工作部署,用心记忆,不许交头接耳,大声喧哗。对不服从工作安排、起哄闹事者按区队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3、 凡未听清或未明白工作安排的,可向值班人员再三询问,直至清楚明白为止,否则在工作中出现问题,将参照区队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4、 班后会汇报当班工作时,汇报人要做到汇报清晰、语言简洁。当班有未完成的工作或未处理完毕的问题时,必须向值班人员讲清、说明。

5、 如遇特殊情况确不能参加班后会者,可说明原因,提前请假,对无故不参加班后会的人员罚款20元。

运搬队 2010年6月

现场交接班制度(暂行)

一、工作时间:

早班: 7点至15点 中班: 15点至23点 夜班: 23点至次日早7点

二、接班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现场,在工作地点当面进行交接班,严禁用其他形式交接班,否则对交接班人员罚款20元。

三、交班人必须将当班现场实际情况与接班人交代清楚(包括遗留问题、工器具、设备、设施状况),凡未交待清楚者,接班人有权不接班,未交待清楚而离岗者罚款20元 。

四、接班人必须准时到工作地点接班,违者按迟到论处。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准时到工作地点接班时可及时回报,但不得擅自离岗,必须坚守岗位直至接班者到来。

五、交接班人员必须按要求认真、清楚的填写各种记录,做到规范交接班,违者每项罚款20元 。

运搬队 2010年6月

运搬队事故分析追查制度(暂行)

1、出现安全事故后,区队要及时组织事故责任人及其班组全体人员、现场人进行事故分析,凡不参加者或中途退场者,违反者给予20元的经济处罚。

2、参加事故分析会人员必须认真倾听,用心记忆,会议记录人要做好记录,会中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严禁起哄闹事,扰乱秩序,违反者给予20元的经济处罚。

3、叙述事故经过要详细、真实,不得欺骗、隐瞒,严禁为推卸责任者而故意编造、无中生有,违反者按应负责任上升一级处理。

4、严格按照“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分析,按公司奖惩条例规定进行处理,做到对事不对人,以达到全体员工接受事故教训、杜绝事故再发生之目的。

5、事故分析主持人员(或主要负责人)要限期写出“事故分析处理报告”上交公司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原始记录要建档保存,逾期不交者对主要负责人给予每次100元的经济处罚。

运搬队 2010年6月

运搬队学习培训考核制度

为及时贯彻上级安全文件指示精神,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及业务水平,以人为本,全面推进运搬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迈向新台阶,根据运搬队实际情况,制定本学习管理制度。

一、 学习时间

1、每周:星期二安全活动;星期四政治学习;星期一、三、五业务知识学习。

2、学习时间:班后会每次学习时间为30 分钟。

二、当班出勤人员,必须全部参加学习,不准迟到或早退,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主持人请假。早退一次扣10元/人,无故不参加学习,一次扣20元/人,安全活动不签字者视为不参加学习。

三、学习时禁止喧哗或影响他人学习,否则视其情节扣10~30元/人。

四、新工人进入区队,必须按照培训计划对新员工进行不少于24课时的岗前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在老师的带领下上岗实习工作。

五、学习记录本区队采用统一管理,所有学习内容要记录清洁完整,请假者必须补好学习记录。区队将不定期进行抽查,缺一次扣10元,记录不全一次扣5元。

六、区队将不定期对所学内容进行考试或以提问方式进行考核,考试不及格或提问回答不对,视情况进行10~30元罚款。考试成绩优秀或回答准确流畅者,由队领导班子研究,对其进行表扬或奖励。

七、区队鼓励职工积极参加矿组织的各项技术比武和技术竞赛,凡取得名次并获得矿级以上单位奖励的职工,区队将视情况再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运搬队 2010年6月

安全活动制度(暂行)

一、每周二定为安全活动日,活动时间:利用班前班后会时间。 二、区队所有员工(包括管理)必须按时参加安全活动,特殊情况必须向区队值班领导请假,凡无故不参加者罚款20元。

三、安全活动内容:

1、传达公司安全办公会议指示精神;

2、总结区队本周安全工作情况,通报近期安全事故,进行事故案例分析,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部署下周安全工作;

3、区队发生的事故要在会议上进行通报,事故责任者要在会议上做深刻检查,以达到人人皆知、举一反三,共同接受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之目的;

4、学习《煤矿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党的安全方针、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种文件、指示精神以及公司、区队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参加学习活动人员必须认真倾听、用心记忆,并结合本岗位、本工作范围实际,大胆发言,提出合理化整治意见,会议记录人要做好记录;

五、会中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严禁起哄闹事,扰乱活动秩序者给予罚款20元 ;

六、凡参加安全活动学习人员在活动后签名,否则视为不参加并参照本制度第二条进行处理。

运搬队

2010年6月

运搬队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区队劳动纪律管理,保持良好的生产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有关制度及区队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周五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时,合理安排员工按法定天数进行休息,国家法定节假日按公司安排执行。

二、区队可按国家法定允许时间范围内及公司有关制度内对休息、休假时间作适当调整。

三、员工正常轮休或休假必须按公司及区队规定时间按时休息,以确保证生产工作正常进行。凡不按规定休班时间休班的,每天罚款30元,且事后不得补班。

四、有事需要休息,必须班前至少两小时给区队值班说明情况,并办理请假手续,以便值班人员及时安排替班人员。休班一天的,由当班班长批准;休班二至三天的,由分管区队长批准;三天以上假期 由区队主要负责人批准,并须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同意。休假完毕,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销假。

五、一般情况不得补办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的,在返回公司三日内持区队证明到人力资源部补办手续,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请假后不能按时上班的,每超1天罚款20元。事前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六、员工在试用期间原则上不予办理事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需办理的,可给予办理,但累计事假不得超过7天。

七、

八、每月出勤不低于20天,否则每缺勤1天罚款30元(法定假期视为出勤,但不享受区队内部奖励分配)。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九、伤假、婚假、丧假、陪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假期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运搬队 2012年6月

运搬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及时消除生产作业及提升运输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隐患问题,保障职工生命及矿井安全,确保矿井辅助运输系统长治久安,根据上级有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及区队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强化区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区队周检、班组日检、岗位班检三位一体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二、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稳定推进。

三、区队每周组织1次本单位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排查发现的一般隐患问题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并对隐患问题整改情况登记建档。

四、大班班组每天安排专人排查本职范围内各点线安全质量隐患情况,对排查发现的一般隐患问题应立即组织班组成员进行整改,并将隐患问题整改情况上报区队登记建档。

五、岗位工负责当班本职范围内安全隐患检查工作,对小问题能处理的及时处理。对直接影响安全的问题,岗位工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当班班长或区队值班人员,由班长或区队值班人员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并将隐患问题及处理情况报班长进行登记建档。

六、对现场职工汇报的事故隐患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研究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及整改方案,尽快整改,杜绝不安全因素长时存在。

七、区队职责范围内的一般事故隐患由区队分管负责人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由区队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备案。对隐患整改不到位、验收不合格的,责令责任人在规定限期内整改,并给与整改责任人每处/次50元处罚。事故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由区队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作出处理。对因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将按公司安全事故奖惩条例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八、区队职责范围内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问题,区队有能力能够处理解决的,必须由区队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由区队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整改方案应包括整

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负责人和应急预案等内容,要做到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应急预案“四落实”。

九、区队职责范围内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问题,区队无能力处理的,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室和安监部如实汇报。汇报内容应包括重大事故隐患问题产生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及有关建议等内容,并立即采取有效防范处理措施,防止事态扩大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十、 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时,应采取严密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止作业,坚决杜绝因隐患整改酿成事故。

十一、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由区队向职能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的,由牵头组织验收负责人审核签字备案。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在规定期限内整改。

十二、按时向安监部上报本单位当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完成情况,并将下月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上报安监部。

十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由区队将有关情况(不能完成整改的主要原因、下一步整改的具体方案等)上报安监部。

十四、对实际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未及时发现、报告和整改而酿成事故的,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运搬队 2010年6月

运输安全监察员工作制度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并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自觉遵守公司和区队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做好本职范围内工作。

2、在运搬队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安全指令、指示,监督、检查辅助提升运输安全工作。

3、协助区队监督、检查各工种执行各项规程、制度情况,深入现场查除各类安全隐患问题。

4、对本区队范围内的安全设施、轨道质量、各种设备和巷道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仔细排查,及时向区队领导及值班人员汇报现场安全状况,并督促其限期整改,保证安全生产。

5、有权制止区队干部、职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有效遏制“三违”现象发生。有向上级安全部门反映、汇报重大隐患问题的权力,有参照《区队奖罚制度》罚款的权力。

6、做好日常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协助区队制定安全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无记录,督促整改不严者,视情节轻重给与30—100元罚款。

运搬队

2010年6月

轨道运输线路检查维修制度

1、职责范围:所有区队辖区范围内的轨道、道岔。

2、轨道维修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熟知轨道道岔质量、技术标准,且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3、轨道班必须指定专人每周对区队辖区范围内的轨道运输路线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运输安全。

4、对检查中发现的有碍行车安全的隐患或问题,轨道维修工要及时现场处理,对临时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汇报班长或区队值班人员,由班长或区队值班人员视情况,组织人力、物力安排处理。

5、维修、维护轨道运输路线时,要按照窄轨轨道质量标准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维修后的轨道、道岔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

6、对每次检查、维修维护的工作内容以及检查路线,维修工要做好维修、维护记录并报区队存档。

7、对出现漏检、假检而被区队管理人员或上级部门领导查出问题的,按照区队或公司安全管理奖惩制度规定进行处罚。凡因检查、维修不到位而引发运输安全事故的,将给与责任人从重处理。

运搬队 2010年6月

矿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暂行)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保证矿用各种车辆保管、使用正规化、制度化,加快车辆周转率,提高使用率,确保生产单位车辆、材料供应,防止车辆积压影响正常运输。根据本公司现有车辆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望各用车单位认真执行。

1、所有矿用各种车辆,(包括固定式矿车、普通平板车、材料车、重型平板车等),由机电部负责统一编号,由运搬队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和生产实际需要投入使用,统一调派车辆。

2、各单位从地面装好车后必须到副井口填写车辆使用记录卡,否则不予提升。

3、各单位从地面装好的设备、设施、物料车必须推到副井口操车房,并在车厢上标明运送单位,运送时间,运送地点;每班下放的材料车,各单位在16小时之内必须卸完,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卸车者必须提前向运搬队说明原因,可适当放宽卸车时间,但最多不超过32小时。严禁积压车辆,超过规定时间没卸车者,按每车每班50元罚款。

4、各单位从井下装好的设备、设施、物料车必须推到井下各车场,并在车厢上标明运送单位,运送时间;物料车提升上井后,自运搬队通知之时起,16小时之内必须卸完,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卸车者必须提前向运搬队说明原因,可适当放宽卸车时间,但最多不超过32小时。严禁积压车辆,超过规定时间者,按每车每班50元罚款。

5、各单位在井下各车场接用矿车、平板车、材料车时,必须服从运搬队井下信号把钩工的安排,严禁私接、强用车辆。违者每车次罚款50元。

6、运搬队必须做到有车必提,以保证轨道运输畅通,保证各种车辆的有效周转,否则对运搬队信号把钩工罚款50元。

7、各单位必须加强对各种车辆的检查,发现损坏、变形、有问题或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不得使用,必须及时通知川九公司维修,川九公司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派人赶到现场对车辆进行检查、维修、处理,达不到完好要求不准运输。如发现投入使用,对川九公司每车次罚款

500元。

8、各单位未经机电部同意,不得任意破坏车辆结构,不得私自改装车辆或在车辆上加装任何固定附着物,确需改装者必须将需要改装的车辆型号(如固定式或其它)、数量、改装后的用途等提前报机电部,便于登记、建档、备案、检修等。否则,对私自更改矿用车辆的单位罚款200元。

9、提升上井的矸石车,川九公司拉至翻矸处翻完车后,及时把空车、连同三环、插销送到副井口操车机房,不能造成副井口操车房没有空车周转。如三环、插销丢失,罚款300元。

10、各单位装车、封车不符合规定的,必须重新装车、封车,影响提升运输时间的,按每小时50元罚款。

11、井下装载设备、设施、物料卸完车的空车必须推到各车场,升井的设备、设施、物料卸完车后的空车必须推到空车道路存放。否则每车每班按50元罚款。

12、对使用过程中损坏的车辆,无法修复,运搬队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报废申请,报机电部审批。

13、装运特殊材料、设备时,如易损件、贵重物件等,用车单位必须派专人押运,防止中途遗失。

14、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运搬队

2010年6月1日

电瓶车检查维修试验制度

一、电瓶车维修工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每日对在用电瓶车机械部分和电气部分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每日深入现场向当班司机详细了解机车运行状况,及时消除潜在问题。现场处理不了的问题,要向队值班人员汇报。

三、各润滑部位要定期注油,机车轮对轴承注油时间为每季度一次,所用油脂必须符合要求。

四、防爆电瓶车应符合防爆电气设备的有关规定,杜绝失爆。 五、电瓶车防爆面要定期涂防腐油脂(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必须注意保护防爆面不受损伤,不得涂油漆。

六、在用电瓶车完好率必须达到90%以上,达不到要求的机车一律不得投入运行。

七、因维修工责任心不强,日常维护不及时而造成机车故障及运输事故的,将根据矿、队有关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八、电瓶车应半年进行一次中修,四年进行一次大修。 九、按时填写维修记录。

十、每年对在用电机车进行一次制动距离试验,填写试验记录,并写出试验报告。

运搬队

2010年8月

蓄电池电机车包机制

为落实《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及有关文件要求,运搬队对所有在用的蓄电池机车实行包机制,即将每一台机车包机到人,具体规定如下:

1. 包机组:电瓶车维修组为电瓶车包机组。 2. 包机组组长:电瓶车维修组组长。

3.包机组组员: 每一名电瓶车维修工都是包机人,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尽可能一对一包机;特殊情况下,实行一人多机或一机多人包机。但每台机车的完好标志牌和维修记录上必须有明确的包机人,即必须让外人一目了然知道几号机车的包机人是谁。

1.包机范围:本队所有在用电瓶车(不包括项目部使用的电瓶车)。

2.包机内容:机车本身及安装在机车上面的附属设备的日常巡检、日常维护保养与中修。

1.具体要求与规定:

⑴包机人必须定期深入现场详细检查电瓶车的电气部分、机械部分和附属设备,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严禁机车带病运转。

⑵包机人不按要求巡检和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导致电瓶车出现故障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者除扣除月设备奖外,还将给予30元以上的罚款。

⑶包机人检查机车时不认真、应付公事,有问题未查出,导致机车带病运转,根据后果轻重给予其50元以上的罚款。

⑷对需润滑的部位要定期注油;机车各部位螺丝、垫圈等要齐全紧固;电器部分不失爆。

⑸电瓶车出现一次/台失爆,包机人找不出其他责任人时,除对其给予200元以上的罚款外,还将连挂包机组组长和其他相关人员。

⑹对于电瓶车的突发性故障,包机人必须及时到现场查明原因并进行排除,在现场处理不了时要及时汇报包机组组长和班、队值班人员,征得同意后方可上井修理。

⑺电瓶车维修后,包机维修人要及时填写机车维修记录,除填写维修部位、更换的配件外,还要填写清楚机车编号、维修时间、维修

人,填写内容必须齐全、完整,并存档备查。

⑻外委大修的电瓶车必须经过包机人、本队设备管理员、机电副队长及矿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后方可下井投入使用。并及时填写验收记录。

⑼月度检查:机车完好率低于90%时(以矿机电部检查为准),给与包机人5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并连挂班组长。

⑽包机人要按时提供机车配件计划,并参与机车制动距离试验,监督电机车司机正确操作,杜绝由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

⑾包机人除了对机车实行三包(定期巡检、日常保养和全面维护)外,还要做好机车完好状况的信息反馈。

⑿包机人变更或调出时,应办理包机移交手续。

运搬队 2010年8月

“大型物料”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一、“大型物料”是指:“超高、超长、超宽”的物料;各种设备、设施、物料正常运输的允许尺寸:长、宽、高为5m×1.3m× 1.7m,且重量不得超过10吨,凡超过上述规定者即为“四超”车辆。

二、运送大型设备、物料前,装封车单位必须制定安全运输保障措施,经有关部门、公司领导审批、签字,参与运输的人员学习安全措施并签字。

三、各单位需运输“大型物料”车辆时,必须将运输安全措施及所运送设备、设施物料的外型尺寸以及重量数据随运料申请单一并送至运搬队,否则运搬队拒绝运输。

四、大型设备、物料的装封车,必须符合装封车管理规定的要求。运送“大型物料”车辆前,把钩工必须对装封车情况、运输沿线做认真、详细的检查,发现影响安全运输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排除,直至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通知现场指挥人员,由指挥人员下达运输指令。

五、运送大型设备、物料时,应有专人指挥,井口必须有安全负责人,并应有一名跟车工跟车,跟车工只准在沿线各车场等候,不准跟车行走。

六、所有参与运输的人员必须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把钩工必须和指挥运送的负责人、绞车司机联系好,确定信号发送方式、运送时间、提升速度及有关安全事项,并按运输安全措施的要求进行运输。

七、车辆在运输途中发生掉道、倾翻事故需复轨时,严格按照《五轮山公司矿用运输车辆掉道复轨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复轨。

八、发生运输安全事故,按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运搬队 2010年8月

装封车管理规定 贵五发【2010】316号

为确保提升运输安全,防止因装封车不合格的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引发提升运输事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 、装车要求

1、装用车辆的要求:必须根据所运物料重量选择相应的专用车辆装运。长材料必须采用专用材料车装运。散装材料可用矿车装运。

2、装车重量的要求:装车重量必须严格按照专用车辆标定重量装载,不得超载装车。设备整装超过平板车载重的必须拆解装载。不可拆解的单件设备允许超重不得大于平板车标定载重的10%。

3、装车结构尺寸的要求:装车结构尺寸不得超出专用运输车辆的外型尺寸。 不可拆解的超大型支架设备和不可截取的超长件物料,可作为特殊运输对待,在制定专项运输安全措施的前提下方可特殊装运。但装车宽度不得超出平板车宽度100mm。

4、装车重心的要求:装载物体的重心必须落在承载车辆的理论重心点上。大型支架设备的重心必须经过计算确定装载方式,严禁偏重心装载和重心超高装载。确需偏(超)重心装载的车辆必须注明作为特殊运输对待。

5、装车的其它要求:液压支架拆装的非主体散件,使用平板车装车时,叠装不得超过三层。超长物料的装车,必须在物料的底层垫加抬高物,使斜巷底车场变坡点能顺利通过。

二、封车方式的要求

1、支架和大型设备的封车应以钢性连接件(螺栓)与平板车底盘固定为主、以柔性连接件(钢丝绳或钢链)为辅。平板车底盘销孔不对眼的,必须对平板车底盘进行补强后方可重新开孔,但不得破坏平板车底盘主承载结构。确需使用柔性连接件封车的,必须根据设备结构特点,实施至少不少于两道的封车。两道封车必须独立打结,严禁一根钢丝绳缠绕封车。多层叠装的严禁串联封车。

2、超长材料的封车应用柔性连接件固定。平板车装载的整件设备使用柔性连接件封车的,其装载物必须至少有一个附着点与平板车底盘钢性连接,防止上下山运输时发生前后滑行。散件物品使用柔性

连接件封车的,必须用楔体楔紧,防止上下山运输时前后穿行。采用柔性连接件封车的,打摽点必须合理,打摽杆必须牢固固定,外露不得超出整体装载尺寸。

三、封车材料的要求

1、钢性连接件的强度,必须经过剪切计算确定。安全系数不得小于最大斜巷坡度牵引力的两倍。

2、柔性连接件的强度,可根据装载物重量选用。支架设备类装载物使用钢丝绳封车的,绳径不得小于21.5mm,严禁破股封车。钢丝绳头必须插接或卡接。插接必须符合规定,卡接不得少于三副,卡子必须同钢丝绳匹配。

3、小型设备、物料车的封绳视设备、物料的重量、材质、装车形式可适当选择钢丝绳,但所选钢丝绳不得小于4分绳绳径,并不得少于两道封绳,且不得破股封车。

4、如使用封车器进行封车,必须按封车器使用说明要求进行封车。 四、装封车运输过程的控制要求

1、装封不合格的车辆不准进入运输系统。进入运输系统的要就地停运,运输岗点有权拒拉、拒绝违章指挥强行运输。

2、实行谁装车、谁整改制度。凡装封车不合格的车辆,必须有装封车单位负责重新装封车。

五、装封车管理要求

实行大(长)、重型设备、物料车随车挂牌制度,标明装载尺寸、重量、单位验收人等内容,便于运输过程中的检查和监督。

运搬队 2010年7月

“四超”车辆管理制度 贵五发【2010】313号

随着公司矿井建设的发展,各种大型设备、设施、物料运输越来越频繁,为保证各种设备、设施、物料安全、顺畅、无损地运达各指定地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四超”车辆是指:“超重、超高、超长、超宽”的运输车辆;各种设备、设施、物料正常运输的允许尺寸:长、宽、高为5m×1.3m× 1.7 m,且重量不得超过10吨,凡超过上述规定者即为“四超”车辆。“四超”车辆运输必须制定专门的运输安全技术措施,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运输。第

二条:各单位需运输“四超”车辆时,必须将运输安全措施及所运送设备、设施物料的外型尺寸以及重量数据随运料申请单一并送至运搬队,否则,运搬队拒绝运输。

第三条:所有参加装、运大型设备、设施、物料的工作人员及信号把钩工、绞车司机,除遵守本工种操作规程外,必须严格执行本管理规定。否则,追究信号把钩工、绞车司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运送超高、超长、超宽设备、设施、物料时,必须装车规范、捆绑固定牢固、重心稳定,否则,运搬队有权拒绝运送。

第五条:运送单车数量超过10t(含10t)的设备、设施、物料时,用于封车的钢丝绳不得小于φ15mm,单车重量在10t以下的设备、材料所用封车的钢丝绳不小于φ12mm,且必须封紧、绑牢。紧固钢丝绳用的钎子、铁管、铁棍等物品必须牢固的捆绑在封车钢丝绳上,且不准超过设备、材料的宽度。

第六条:装、封采煤支架时,必须将支架的一端用专用螺栓固定在车盘上,另一端用钢丝绳封车。

第七条:大型设备、设施、物料装车时,必须在车盘上面加垫薄

木料、胶皮或其它防滑材料,严禁设备、设施、物料直接接触车辆板面,防止设备、设施、物料在运输途中前窜、后退或横移,使“四超”车辆出现重心不稳、偏移而造成事故。凡发现未采取防滑措施的“四超”车辆,信号把钩工有权拒绝运送。

第八条:运送“四超”车辆前,轨道工、电气维修工必须对沿线的轨道质量、安全设施、电气设备、信号及通讯系统做认真、详细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直至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通知现场指挥人员,由指挥人员下达运输指令。

第九条:运输“四超”车辆时,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第十条:运送“四超”车辆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上下车场必须有安全负责人,并应有设备、设施物料所属单位一名跟料工跟车,跟料工只准在沿线各车场等候,不准跟车行走,所有参与运输的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指挥人员负责安排好沿线运送人员,确定运送时间、提升速度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运送“四超”车辆时,必须单车运送,发现连接不良、装车不正、重心不稳、封车不牢或其它安全隐患时,信号把钩工不得发出开车信号,并由指挥人员通知设备、设施、物料所属单位进行处理,直至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准发出行车信号,如因处理不当造成后果,追究设备、设施、物料所属单位及信号把钩工的责任。

第十二条:运送过程中运输线路沿线的所有安全设施必须正常使用,达到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运送“四超”车辆到达指定位置后,信号把钩工必须立即通知运输指挥人员及区队值班人员,准备恢复正常运输。恢复正常提升前,须征得运输指挥人员的同意,信号把钩工要与绞车司机联系好,并对钩头、距钩头20m以内的提升钢丝绳、保险绳、各种安全设施等再详细检查一遍,确认无隐患后方可恢复正常运输。

固定矿车包机制

为落实《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及有关文件要求,确保矿车完好投入使用,运搬队对所有在用的矿车实行包机制,具体规定如下:

1、包机组: 矿车维修组为包机组。 2、包机组组长:矿车维修组组长。 3、包机组组员:矿车维修组全体成员

4、包机范围:本单位所有在用矿车(不包括项目部的矿车)。 5、包机内容:矿车的日常巡检、维护保养与中修。 6、具体要求与规定:

⑴每辆矿车的完好标志牌和维修记录上必须有明确的包机人 。 ⑵包机人必须定期深入现场详细巡查矿车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严禁车辆带病运转。

⑶包机人不按要求巡检和进行日常维护保养,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者除扣当月设备奖外,还将给予30元以上的罚款。

⑷包机人检修矿车时不仔细、应付公事,有问题未查出,导致矿车带病运转,发生运输安全事故的,根据后果轻重给予其50元以上的罚款。

⑸对轮对每季度注油一次,并定期注油;

⑹及时维修、更换破损件,确保矿车达到完好标准要求。 ⑺矿车维修后,包机维修人要及时填写矿车维修记录,除填写维修部位、更换的配件外,还要填写清楚矿车编号、维修时间、维修人,填写内容必须齐全、完整,并存档备查。

⑻月度检查:矿车在用完好率低于80%时(以矿机电部检查为准),给与包机人5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并连挂班组长。

⑼包机人变更或调出时,应办理包机移交手续。

运搬队 2010年7月

安全设施检查维修制度

范围:运搬队职责范围内各种跑车防护装置、防跑车装置、井口安全门,临时挡车栏,上下山一坡三挡,各提升容器的保险绳,距钩头15米以内的钢丝绳,各绞车道的托绳轮都属于安全设施的检查维修范畴。

1、安全设施维修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熟知各类安全设施的技术性能、构造、工作原理等,且具有一定操作、维修经验的人员担任。

2、安全设施组必须指定专人每天对区队辖区范围内的各类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设施灵敏、可靠,正常使用。

3、检查安全设施过程中,发现问题要立即进行处理。对临时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汇报班长或区队值班人员,由班长或区队值班人员视情况,组织人力、物力安排处理。

4、维修、维护安全设施时,要按照质量标准及设施技术要求进行处理,确保维修后的安全设施符合规定要求。

5、对每次检查、维修维护的工作内容以及检查路线,维修工要做好维修、维护记录并报区队存档。

6、对出现漏检、假检而被区队管理人员或上级部门领导查出问题的,按照区队或公司安全管理奖惩制度规定进行处罚。凡因检查、维修不到位而引发运输安全事故的,将给与责任人从重处理。

运搬队

2010年7月

运搬队职责范围

一、 主要生产系统职责:

1、 负责公司各生产单位、川九项目部矸石车、车皮、材料、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输工作。

2、 负责运搬队职责范围内轨道线路的铺设、检修、拆除工作。 3、 负责运搬队职责范围内机电设备的安装、拆除、维修保养工作。 4、 负责隔爆特殊型蓄电池机车的管理、使用、维修、维护及电瓶的充电供应工作。

5、 负责运搬队职责范围内所有安全设施的管理、使用、维修、维护、性能试验工作。

6、 负责运搬队职责范围内文明生产及运输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 主要职责具体描述:

1、 生产班:负责副斜井上、下、113石门地点的信号、把钩及车皮、材料、各类设备的运输工作,加速车辆周转,保障车辆、物料供应,对所管辖范围内四清卫生负责。

2、 轨道班:负责矿井上、下轨道运输线路的维修、维护、铺设、拆除、安全设施、风动设施的制作、安装、巡检、试验、维护及拆除工作,并对作业路线的文明生产工作负责。

3、 机电维修班:负责运搬队职责范围内信号装置、语音报警器、照明、电气设备以及电缆的安装、检修、维护及拆除工作,并负责矿井上、下运输绞车保安绳的安装、检查、更换工作,负责蓄电池机车、充电设备及蓄电池的维修、维护工作。井下电气设备杜绝失爆。所有运行中的设备,达到质量完好标准要求,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

三、 单位内部职责:

1、 制定并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设备、设施技术档案,定期对井下各种设备运行情况及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设备、设施完好,运行正常。

2、 按时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组织职工学习安全办公会指示精神,搞好安全活动,编制职工技术培训计划,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逐渐提高职工安全及质量标准意识,达到应知应

会。

3、 及时提出材料、设备购置计划,保障生产所需。

4、 密切配合各部室、区队的工作,听从公司调度指令,圆满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接受公司的监督、检查。

运搬队

2010年8月

运搬队生产班以分计资工作量考核制度(暂行)

为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完成副井提升运输任务,确保公司生产任务顺利完成,本着体现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原则,生产班人员实行以车计分、以分计资制,所有超额奖励部分均按提升车数进行量化考核、分配。

一、计分标准

以当班提升矸石及各种物料车车数为准, 提升车数以45车为基数,每超额提升一车记10分,依此累加;

二、考核办法

1、 每班提升车数必须如实填写、汇报,做到现场提升记录与区队、调度中心记录“三统一”。当班提升工作量由班长或临时负责人进行汇报、填写,凡当班弄虚作假、虚报提升工作量者,一经查出,按所虚报车数总量给于每车30分扣罚,并对当班班长(临时负责人)给予30元处罚。

2、及时协调、周转各类车辆,保证车皮、物料供应。代班长、临时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凡当班协调不力影响生产的,视现场影响情况给予当班50—200分处罚,并对当班班长(临时负责人)视影响情况给予30—100元处罚。

3、提升车数不超过45车时,当班班长必须说明当班提升工作量小的原因,否则,视情况给予当班50—100分处罚;如出工不出力、消极怠工,影响生产单位车皮、物料供应的,一经查实,给予加倍处罚。

4、当班提升超过45车时,当班班长、副班长、临时现场安全负责人每人分别加5分、3分、3分。未超出45车,不加分。

5、外因造成提升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时,不予扣分,影响提升时间不超过一小时的不予考虑。

6、工作中出现其他问题参照公司、区队有关制度执行。 7、对工作中积极努力、任劳任怨、认真负责、想办法克服困难努力完成当班工作任务者,班长酌情给予适当分数奖励。

8、对工作中出工不出力、消极怠工以及不服从工作安排、违章违纪、完不成安排的工作任务的人员,班长有权给予其30—100分的

扣罚或50元以内的罚款。

9、提升任务繁忙时,底车场允许留重车15个,每超过一车扣5分。提升任务不忙时,留重车数量不超过8车,作为应急物料下井时循环车辆。

10、各种车辆必须及时提、放,每延误20分钟扣10分,并以此类推(以现场发现及调度室、施工队和跟班领导汇报为准)。

三、分配原则:

1、运搬队管理人员不参与提升奖励的分配。只分配公司另外奖励管理人员的部分奖金(公司对管理人员再奖励提升总额的30%)。

2、代班长、临时现场安全负责人每班分别奖励10元、8元,奖励金额由提升奖励中支出。

3、对做好运输安全生产服务的维修维护人员、运输安检员,视当月工作完成情况以及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原则上不超过生产班人均奖励的80%),奖励金额由提升奖励中支出。

4、提升车辆由调度室出具证明,人力资源部核实、核算后,奖励总额拨入运搬队,由运搬队按内部分配办法进行分配后,上报人资部进入工资进行发放。

运搬队 2012年6月

运搬队职工互保联保制度

为全面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提高全队管理干部、职工的安全认识,确保我队提升运输安全及员工人身安全,结合我队工作实际,特制定职工互保联保制度,望全队职工共同监督执行。

一、严格执行矿、队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做到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如发现“三违”现象,区队将按照本队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执行,给予50以上元罚款,如在年度内多次出现违章、违纪现象,区队将最低以50元为基数,每次加罚50元,以此类推。

二、牢固树立“搞好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及时制止他人的违章、违纪行为,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搞好自保互保,确保自身和身边无违章,无事故,无工伤,不能保证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的严禁上岗,如在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区队将给予责任追究:

1、因个人违章作业造成本人或他人轻伤者,队将给予200元以上罚款。

2、因个人违章作业造成本人或他人重伤者,队将给予500元以上罚款。

3、因本人工作玩忽职守,造成质量或运输事故的,队将给予100元以上的罚款。

4、因本人违章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队将给予1000元以上的罚款。

5、对他人的违章行为不制止,未做好互保、联保、监督、监护工作的人员,按事故分析责任轻重,分别给予现场安全负责人及现场作业人员30—200元罚款。对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视的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加倍处罚。

6、服从领导,听从工作安排,勤恳扎实的干好本职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队生产任务安全、圆满完成,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完成生产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发现一次,队将给予50以上的罚款。

7、团结友爱、相互帮助,提倡文明用语,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对发生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现象,队将给予100 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公司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运搬队 2010年8月

运搬队班组长考核制度

一、班组长任命

班组长(包括副班长兼安全监察员)必须由对工作认真负责、劳动态度端正、办事大公无私、工作吃苦耐劳、平时任劳任怨且有一定工作能力的人员由工区指定(暂行)担任。

二、待遇:

班长、副班长兼安全监察员除享受公司规定的责任津贴外,正班长享受本班当日所得总分数平均值的%之120,(以下同)副班长兼安全监察员享受%之115,组长或临时任命的组长和安全监护人享受当日本组所得总分数的%之110%。班长副班长临时担任组长的按班长副班长待遇享受,组长或临时任命的组长临时担任班长副班长的按班长副班长待遇享受。

三、权利和义务:

1、班组长是当班工作现场安全、生产、质量监察第一责任者,有权处理当班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有权对当班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员工劳动态度、三违现象等情况在不违反公司、工区制度的前提下拿出意见,进行处理。

2、班组长有参政、议政的权利,有建议任免副班长、组长的权利,有现场安排、指挥本班当日安全生产的权利,对不服从工作安排、消极怠工的人员有权停止工作,并可根据区队管理制度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3、班组长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态度端正,大公 无私、任劳任怨,并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及相关的业务水平,必须服从区队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处理好本班事务,协助区队管理搞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及质量标准化工作。

4、班组长必须全心全意为工作着想,了解本班次工作人员及生产工作状态情况,积极主动查找安全隐患与工作中的不足,酌情及时协调人员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区队值班人员并在现场积极想办法克服困难、创造条件,处理好各项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质保量完成区队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工资奖励政策

在确保区队各项工作安全顺利完成的前提下,班组 长除享受公司规定的责任津贴外,正班长享受本班当月平均工资的130%,副班长享受110%,组长每天加5分工,副组长每天加3分工,临时指派的组长每天加5分工,超过3人作业的小组,临时指派的安全生产监护人每天加3分工。

五、处罚制度

1、班长班组员工出现严重三违一次(一般三违除外)除给于当时人处罚外,班长连挂扣款不低于三违当事人罚款金额20%,副班长不低于10%,出现轻伤事故(已上报公司的)班长不低于100元的罚款,副班长不低于50元,出现重伤及重大责任事故,班长不低于200元的罚款,副班长不低于100元。

2、小组内员工出现严重三违一次,连挂组长30元,出现轻伤事故(指已上报公司的),组长连挂罚款50元,出现重伤及重大责任事故,组长不低于100元。

3、出现重大恶性事故,根据事故性质,经区队研究后,在对相关人员及班组进行处理。

六、 各班组长应团结协作,紧紧围绕保证安全生产、保证工作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这个中心而努力工作,不得攀比、诬告、推委扯皮、弄虚作假、居功自傲、欺上瞒下,更不得因此而影响工作和团结。违反者将视情给予处理,直至撤消其职务。

运搬队

2010年8月

运 搬 队 材 料 管 理 制 度

为加强运输工区材料管理,规范和强化管理职能,按照公司材料管理要求,结合本区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材料验收入库:

1.对入库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包装等认真验收核对。按照采购不同和有关标准严格验收,做到准确无误。

2.入库材料验收应及时准确,不能拖拉,尽快验收完毕。如有问题及时提出验收记录,向主管采购人员反映,以便得到解决。

3.材料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库验收单,同时核对发票、运单产品、明细表、装箱单及产品合格证,核对无误后入库签字,并及时登帐。

二、材料出库:

1、材料出库应本着先进后出的原则,及时审核发料单上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核对库存材料是否准确,做好材料储备工作。领料单上必须有区队值班人员签字。

2.准确按发料单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备料、复查、以免发生差错,做到账实相符。

3.按照材料保存期限,对于快要过期失效或变质的材料应在规定期限内发放,对能回收利用的材料尽可能利用,剩余材料及时回收利用,非正常手续不得出库。

三、材料保管保养

1.根据库存材料的性能和特点进行合理储存和保管,做到保质、保量、保安全。

2.合理码放。对不同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的材料都分开,按先后顺序码放,以便先进先出。

3.材料码放要整齐,怕潮湿物品要上盖下垫,注意防火、防潮、防湿,易燃材料要单独存放,所有材料要明码标识,搞好库区环境卫生,经常保持清洁。

4.对于温、湿度要求高的材料,做好温度、湿度的调节控制工作,高温季节要防暑降温;梅雨季节要防潮、防霉;寒冷季节要防冻保温。

5.要经常检查、随时掌握和发现材料的变质情况,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6、对机械设备、配件定期进行涂油或密封处理,避免因油脂干脱造成性能受到影响。

四、达到三清:数量清、质量清、账表清、符合公司材料管理要求。

1.定期盘库清点,达到数量清、质量清、帐表清。 2.清理半成品、在产品和产成品,做到半成品的再利用。 五、成品、半成品的管理制度

1.成品商品需有专职人员管理和发放,发放时需办理领用手续。 2.半成品材料要妥善保管,以便再利用。

3.对已经领出待用的原材料,也应由专人保管,以免发生丢失、混料及浪费现象。

六、本管理制度即日起执行。

运搬队 2010年9月

运搬队班组长现场汇报制度

为搞好辅助运输工作,顺利完成公司交给的工作任务,确保安全与文明生产,便于区队值班人员全面了解、掌握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结合本区队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组长是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指挥者,有权调配监管和指挥当班生产人员以便于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和完成,必须全面了解、掌握当班安全生产及工作完成情况,满足生产所需,保证材料供应,实现安全生产。

二、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每班二次向工区值班人员汇报现场工作情况、安全状况及存在问题(特殊情况除外),以便于工区值班人员安排下班次各项工作。

三、汇报时间:班中时间汇报一次,交班前1小时汇报一次。 四、以上制度望班组长认真执行。 五、汇报制度即日起执行。

运搬队 2010年8月

副井操车机检查维修制度

1、操车机维修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熟知操车机的技术性能、构造、工作原理等,且具有一定操作、维修经验的人员担任。

2、操车机维修必须指定专人每天对操车机电控系统、液压控制系统及液压泵的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按钮阀件动作灵敏、安全可靠,运行正常。

3、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立即进行处理。对临时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汇报班长或区队值班人员,由班长或区队值班人员视情况,组织人力、物力安排处理。

4、维修、维护操车机时,要按照使用说明及设备技术要求进行处理,确保维修后的操车机安全运行。

5、对每次检查、维修维护的工作内容以及检查部位,维修工要做好维修、维护记录并报区队存档。

6、对出现漏检、假检而被区队管理人员或上级部门领导查出问题的,按照区队或公司安全管理奖惩制度规定进行处罚。凡因检查、维修不到位而引发操车机运行不正常影响提升运输的,视影响程度将给与责任人50~100元罚款。

运搬队

2010年12月

设备润滑包机制

为认真落实《设备润滑年会战活动》指示精神,扎扎实实开展好设备润滑活动,根据公司要求,结合区队实际特制定设备润滑包机制;

一、具体分工:

1、设备润滑负责人:丁海朋

负责区队本职范围内所有设备、设施润滑状况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

2、包机组组长:简勇

负责本职范围内所有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和注油保养工作。 3、包机组组员:维修组全体成员 4、包机范围:

本单位所有在用矿车(不包括项目部的矿车)、操车设备、安全设施及其他所有需要润滑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等。

5、包机内容:

在用窄轨运输车辆、操车设备、安全设施及其他所有需要润滑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等的日常巡检、维护注油保养与中修工作。

6、包机分工:

(1)简勇、李光权:具体负责所有在用窄轨矿用车辆、操车设备的检修维护和注油保养工作。

(2)武庆峰、李光跃:具体负责所有在用安全设施及其他需要润滑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等的检查维护和注油保养工作。

二、具体要求与规定:

1、所有设备、设施的完好标志牌和维修记录上必须有明确的包机人 。

2、包机人必须按时深入现场,详细巡查在用窄轨运输车辆、操车设备、安全设施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完好及润滑部位润滑状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转。

3、所有设备、设施的拆检、换(注)油工作,必须按照设备润滑管理规定的要求,以及相对应设备润滑手册的要求进行换(注)油工作,并严格按照“五定”的要求认真进行实施。

4、包机人不按要求对设备设施进行巡检和日常维护注油保养的,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4oy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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