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新城规划 2005年-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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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新城规划年-2020年

2005

目 录

第一部分 总则 ···································································································· 1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新城性质、发展目标与策略 ·································································· 4 第三章 城市规模 ·································································································· 7 第二部分 区域协调与城乡统筹发展 ······························································ 10 第四章 区域协调发展 ························································································ 10 第五章 城镇空间布局与村镇建设 ···································································· 12 第一节 城镇空间布局 ··················································································· 12 第二节 区域整体城市设计 ··········································································· 17 第三节 区域村镇建设 ··················································································· 19 第四节 山区村庄搬迁改造规划 ··································································· 21 第六章 城乡统筹发展 ························································································ 23 第一节 城乡产业布局与统筹 ······································································· 23 第二节 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统筹 ··································································· 27 第三节 城乡交通基础设施统筹 ··································································· 28 第四节 城乡市政基础设施统筹 ··································································· 30 第五节 城乡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 33 第六节 城乡公共安全建设 ··········································································· 37 第七节 城乡文化事业发展 ··········································································· 39 第八节 城乡文物保护 ··················································································· 40 第九节 城乡空间管理 ··················································································· 42 第七章 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 ········································································ 43 第一节 土地资源 ··························································································· 43 第二节 水资源 ······························································································· 44 第三节 能源 ··································································································· 47 第三部分 新城总体发展 ·················································································· 48 第八章 新城空间整合 ························································································ 48

第九章 新城产业发展与就业 ············································································ 50 第十章 新城住房保障与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 51 第十一章 新城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 55 第四部分 新城支撑体系规划 ·········································································· 59 第十二章 新城综合交通体系 ············································································ 59 第十三章 市政基础设施 ···················································································· 66 第十四章 综合防灾减灾 ···················································································· 71 第五部分 新城开发控制与近期建设 ······························································ 76 第十五章 新城开发控制与建设 ········································································ 76 第一节 基本原则 ·························································································· 76 第二节 开发控制 ·························································································· 77 第三节 城市设计引导 ·················································································· 78 第十六章 近期建设规划 ···················································································· 81 第十七章 规划实施 ···························································································· 93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规划背景

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以及国务院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北京市以新城规划为重点开展后续规划的编制工作,作为全面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契机和重要内容。新城作为首都未来的发展重点,是提升首都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地区。

新城规划的内容以总体规划层面为基本技术平台,综合详细规划、城市设计、规划标准研究、重点问题研究等。落实新定位,促进新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贯彻新理念,促进新城的可持续、集约、协调发展;实施新标准,促进新城的理性增长。

第2条

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为目标,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战略思想,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发展,不断提高构建首都和谐社会的能力。

(1) 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的要求,更好地为京津

冀区域发展服务,为首都发展服务,为实现“国家首都、世界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的城市发展目标服务。

(2) 坚持区域协调、城乡统筹原则。新城应结合房山发展实际,推进郊区

城镇化进程,实现城乡统一规划;统筹区域发展,协调好与京津冀地区、与北京中心城区、与周边新城、区内平原地区与山区的发展规划,实现产业与社会事业发展合理的空间布局;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协调好人口、资源和环境的规划配置。

(3) 坚持建设资源集约型和生态友好型社会的原则。新城应优先处理好经

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正确处理城镇化快速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充分考虑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全面推进房山区土地、水、能源的节约与合理利用,实现新城可持续发展。

(4)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新城要构建良好的人居环境,提升经济活力和保

障就业,切实解决好交通、上学、看病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切实保障合理配置各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并进行人性化的细节设计。

(5) 坚持尊重城市历史、发扬城市文化的原则。新城建设应发掘和保护房

山地区的历史文化价值,形成融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为一体的城市风格和城市魅力。

第3条

发展机遇与优势条件

(1) 北京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调整,使房山面临发展的重要机遇。

建设“世界城市”、全球化背景下北京城市地位的转变,首都经济圈区域合作逐步加强。北京总体规划定义房山新城是城市面向区域发展的重要节点,是北京面向京津冀区域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2) 2008年奥运会为房山带来重大机遇。

房山要紧紧抓住奥运机遇,利用房山自身的自然山水资源、历史文化资源的优势,提升城市文化,改善城市面貌,树立全新的城市形象,扩大城市知名度,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3) 大型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带来新的机遇。

房山地处北京西南门户,是北京最重要的大型基础设施走廊。21世纪的前10年,房山境内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众多,如连接北京外围新城的六环路、房-黄-亦联络线、东南部过境通道等高等级公路网的建设,联接中心城与房山的快速规划轨道建设,南水北调工程等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都为房山区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会。

第4条

发展限制条件

(1) 土地、水等资源限制

房山区所辖土地面积为1990平方公里,但是山区占地比例高,且多为石灰岩地质构造;平原地区地质断裂带较多,地质情况复杂;独立工矿用地比例高,建设用地继续扩大的可能性较小;北京属于世界上严重缺水的城市,房山区同样面临水质型缺水的严重问题。

(2) 生态环境限制条件

房山区长期以来以煤矿和非煤矿山为主的资源型产业,对山区、浅山区和平原区的自然生态破坏较严重,阻碍了其他更具竞争力的新兴产业的发展,破坏了城市形象。同时,燕山石化等大型石化企业,使得房山区整体产业的能耗、耗水量在全市均居前列,房山山前地区的环境质量长期徘徊。

第5条

规划编制的重点

(1) 优先解决好人口、资源与生态环境问题——本次新城规划应利用城市

发展战略的重大调整期,煤矿与非煤矿山关停的契机,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建立房山新型的人口、资源、环境关系,实现山区生态恢复与保育、平原区生态建设,形成资源集约、环境友好的新型产业体系。

(2) 立足区域统筹,解决好城市发展定位问题——本次规划应立足服务京

津冀、服务首都,通过协调与周边新城、河北周边城市的区域功能、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确定房山的发展定位、产业布局、基础设施与生态格局。

(3) 解决好城乡协调发展问题——统筹城乡发展,打造健康新城,突出重

点城镇,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房山。

(4) 解决好新城有序建设问题——突出政府主导,整合社会资源,强化市

场机制,优先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强化规划管理。

第6条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1991年)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1995年)

第7条

第8条

第9条

第10条 (1)(2)(3)(4)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 《西部发展带协调规划(2005-2020)》

《北京市小清河分洪区建设规划报告》及水利部审查意见

本次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为房山区行政辖区,总面积为1990平方公里,其中新城规划范围面积为155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为2005年-2020年 近 期 2005年-2010年 远 期 2011年-2020年 远 景 2020年以后

第二章 新城性质、发展目标与策略

新城性质

首都西南门户和生态屏障,是面向区域发展的重要节点,是城乡协调发展的综合性新城。

新城发展目标

生态发展目标——产业调整、生态修复和搬迁安置并重,切实维护和

改善生态环境,构筑北京西南坚实的生态屏障;

区域发展目标——不断增强区域辐射能力,有效缓解中心城人口集聚

压力,切实保障首都生命线的安全畅通(能源、水源、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走廊);

产业发展目标——全面推进产业升级,实现两个转变:由资源消耗型

产业向资源集约型产业转变,由生产加工型产业向区域服务型产业转变。在推动传统产业全面升级的基础上,积极吸纳高新技术研发与服务、旅游休闲、商业物流、教育等环境友好型产业集聚;

人居发展目标——保护并发挥自然山水和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强化公

共服务设施和人居环境建设,构建新城、小城镇和村庄三位一体的区域发展格局,营造城乡协调发展的宜居宜憩新城。

房山新城的发展目标可以概括为:

首都西南枢纽——以建设北京西南部区域合作中心为目标,促进与大兴、门头沟等西部发展带新城,与丰台、石景山等中心城组团合作,加强与东部新城主要城市门户的联系,形成石化新材料、装备制造、物流、文化教育等产业在研发、信息、管理方面的辐射带动优势,以京石客运铁路、六环路建设为契机,建设北京大都市区西南物流交通枢纽。

友好产业新区——全面贯彻循环经济理念,提高产业发展门槛,严格控制能耗、水耗,促进传统产业转型,构筑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在山区煤矿、非煤矿山关停基础上大力发展替代产业,重点发展石化新材料高端研发服务产业、建材高端研发生产、教育科研、旅游休闲等新兴产业。

山水文化名城——强调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强化城市休闲度假旅游功能,发掘历史文化和山水文化内涵,产业多元、服务优先,创造充分的就业和创业机会,建设交通便捷、生活方便、环境优美、舒适安全、管理高效的宜居新城。 第11条 新城发展阶段目标

按照北京城市发展的总体部署:

(1) 第一阶段,2010年以前,以奥林匹克运动会为契机,积极推进关停山

区煤矿和非煤矿山,积极推进生态恢复与替代产业发展,积极改变房山“业弱城散”的局面,保障2008夏季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为会后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同时,结合轨道交通建设,重点推进房山新城及新城周边城镇道路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构建现代新城的基本构架。

(2) 第二阶段,到2020年左右,全面完成山区、浅山区煤矿和非煤矿山关

停后的生态恢复和产业调整,完成房山产业布局、生态架构与基础设施格局的调整,进一步优化房山新城内部结构,形成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现代新城。

(3) 第三阶段,到2050年左右,全面建设成为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可持

续发展的现代新城,成为促进北京与京津冀区域协作的重要增长点。

第12条 经济发展策略

(1) 鼓励:都市农业、旅游休闲、都市工业、文化产业等资源节约型绿色

产业;引导:石化新材料、新型建材、建筑和房地产、物流等产业向着循环经济和可持续方向发展;

限制:煤炭采掘、传统建材、传统种植等资源消耗或高污染行业。

(2) 以传统产业升级为基础,将积极拓展相关生产性服务业作为房山新城

(3) (4) 第13条 (1) (2) (3) (4) 第14条

产业发展的重点。在第二产业中,以石油化工和新材料产业、装备制造、建材产业的生产服务为重点拓展部门,注重推动生产服务产业集群、公共服务(文化)产业集群的协同发展,积极拓展高端物流、教育研发、旅游休闲、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形成产业集群,促进房山整体产业结构升级。

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城镇化、工业化与现代化的有机融合,积极构建

房山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城市基础设施体系与生态保障体系,支撑房山新城成为适宜居住、充满活力的北京西南区域产业服务中心之一。

到2020年,房山人均地区生产总值(GDP)将超过9000美元;三次

产业增加值总计达到850亿元以上,三次产业构成比例为3:52:45;力争使房山地区生产总值(GDP)占到北京市生产总值的6%左右。

社会发展策略

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努力实现城乡一体化,积极推进山区浅山区生态

移民,妥善布局移民安置区,积极引导乡村人口向小城镇,特别是新城周边重点城镇集聚,南部平原独立发展城镇作为远景城市人口突破时的预留发展空间。

新城积极吸引中心城区人口疏散,稳定外来人口流动,调整社会人口

素质结构,促进社会整合。

新城与小城镇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公平配置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

公共资源。

加强城镇和乡村社区建设,增强社会凝聚力,为居民参与新城管理提

供途径。

文化发展策略

(1) 建立以完善山水文化、根祖文化为核心目标的房山文化发展策略,努

力实现城市休闲文化与现代产业文化的交融。

(2) 以生态保护与生态恢复为基础,有序利用房山山水文化资源。 (3) 严格保护房山历史文化资源,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加强法制建设。 (4) 积极培养都市休闲文化,结合都市型旅游休闲产业发展,引入新兴文

(5) (6) 第15条 (1) (2) (3) (4) 第16条 (1) (2)

化创意产业。

传承房山近代工业文化,以传统工业和资源型产业升级为基础,发展

工业旅游。

建设多层次城市文化设施,确立房山首都西南文化大区的地位,支撑

文化产业发展。

资源与生态保护策略

以煤矿与非煤矿山关停为契机,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制定房山资源利

用整体策略,全面提高产业发展门槛,重点抓好能源消耗、大气、水环境质量等核心标准,促进新城产业的有序发展。

以煤矿与非煤矿山关停为契机,全面保护与恢复房山山水生态系统,

重点推进山区、浅山区生态恢复,构建区域生态格局。

以煤矿与非煤矿山关停为契机,通过山区生态移民和水土治理,整合

房山土地资源,为房山新城和重点城镇建设提供发展空间。

以人为本,在房山新城内部形成网络型的城市生态景观格局。

第三章 城市规模

人口规模

2020年,房山区总人口规模规划控制在118万人左右,年均增长率控

制在20‰以内。其中户籍人口98万人左右,居住半年以上外来人口20万人左右。

2020年,房山区城镇人口规模规划控制在93万人左右,占全区人口的

79%。

考虑到影响房山新城人口集聚的多方面因素及其不确定性,为适应首都城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本次规划的区域基础设施等相关指标暂按130万人预留。

(3) 新城总人口规模控制在55.7万人。 第17条 人口发展政策

(1) 积极推动新城内的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优先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基

(2) (3) (4) (5) 第18条 (1) (2) (3) (4)

础设施,促进新城人口集聚,承接中心城疏散人口。

引导人口在区域内合理分布,新城重点承接中心城的人口疏散,区域

内的农村人口主要向新城周边小城镇集中,逐渐转化为城镇就业人口。提高义务教育和全民教育水平,增强新城教育资源吸引力,鼓励市中

心人口向新城疏解;以高教园区为载体引导高等教育发展,提升房山新城整体人口素质。

优化人口结构,创造就业岗位,使中心城区的迁入人口由居住型向就

业型、创业型转变。

稳定、控制外来人口,改变人口不合理的素质、年龄、性别结构,增

强社会稳定性。

人口引导与分布

积极引导人口向新城和新城周边城镇集聚。2020年,新城良乡组团与

燕房组团规划城市人口总和控制在55.7万人,新城周边城镇的城镇人口达到21.7万人,比现状城镇人口增长51.5万人。

积极适应城镇化、山区生态移民,窦店、阎村、青龙湖、周口店等新

城周边城镇组团作为主要人口吸纳地区,提供就业岗位,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南部京冀交界的琉璃河、韩村河、长沟是北京市域重点镇,作为独立

发展城镇,增强发展活力,作为未来新城发展突破118万人时的人口与产业安置地区。

积极稳妥推进山区生态移民,鼓励人口向平原区转移,山区总人口从

8.9万人下降到5.4~4.4万人,减少3.5~4.5万人。采取多种灵活移民方式,集中与分散相结合。

第19条 城镇人口结构与素质

(1) 适应新城人口年龄结构变化的趋势,满足不同年龄段人口的工作、生

活需要。新城关注高素质人口的引入和人口年轻化对基础教育设施的需求,乡村地区重点关注乡村老龄化带来的社会服务需求,在公共服务设施保障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2) 结合新城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积极推动社会结构的持续优化。 (3) 不断提高新城的人口吸纳作用,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大力提高新城

人口素质,着力优化中心城的人口素质结构。

第20条 新城用地规模控制

2020年,房山新城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5平方公里。其中包括: ? 新城良乡、燕房组团用地61.6平方公里,人均112平方米。其中

? 良乡组团规划人口35万人,城镇建设用地39.2平方公里。 ? 燕房组团规划人口20万人,城镇建设用地22.4平方公里(不

含燕山石化大型产业用地)。

? 北京石化新材料基地4.4平方公里。 ? 窦店新型建材产业用地2.7平方公里。 ? 燕化产业用地6.4平方公里。

第21条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从房山人口众多、城镇密集特点出发,本着建设资源集约型城镇原则,房山区内城镇人均建设用地标准应严格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同时考虑到房山城镇人口规模扩大的可能,应适当压缩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新城周边城镇人均建设用地应严格控制在115平方米以内。 (1) 严格把握城镇建设用地投放时机,与城镇化发展形势相结合。 (2) 与山区、浅山区生态移民相结合,积极推进移民重点安置城镇和山区

乡镇替代产业集聚区建设。

(3) 积极推动市级重点城镇建设。 第22条 新城用地控制与引导

(1) 新城建设应本着节约土地资源的原则,高效利用土地,优先利用存量

(2) (3) 第23条 第24条 (1) (2)

土地,特别是规划区内的村庄用地。综合考虑建设时序和用地投放安排,尽量减少对农用地的占用,避免出现新的“城中村”。

切实加强土地资源的管理,形成节约用地的发展模式,严格控制城市

建设用地规模。建立城市发展的动态监控机制,依据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的趋势与变化,调控城市建设用地投放总量和建设时序,并适时调整规划应对方案。

新城建设用地的投放与城市发展重点紧密结合,积极推动新城建设,

实现城市空间结构的调整。

第二部分 区域协调与城乡统筹发展

第四章 区域协调发展

区域发展策略

在京津冀地区协调发展的宏观背景下,依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的发展定位与要求,与周边新城在经济、社会、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方面协调发展,在区域经济整体发展前提下寻求新的发展机遇,形成区域资源共享、共赢的发展局面。

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促进中心城区人口和功能疏解,成为北京西南部辐射河北北部、西部

的综合服务中心。

加强与河北石家庄、保定等城市在石化产业、装备制造业、休闲度假

旅游业等方面的协调发展,形成上下游产业群体,房山重点发展高端

生产性服务业。

(3) 与西部发展带各新城的全面协调发展,与大兴新城共同构成北京西南

门户,与石景山、丰台加强在休闲娱乐、旅游业发展合作,与丰台河西地区共同构筑北京西南传统产业升级示范区和科技创新基地,与门头沟加强在山区生态保护、西部山水文化产业带建设、旅游休闲产业发展方面的合作。

第25条 区域交通设施协调发展

(1) 从区域协调角度,加强与河北省周边城市联系通道建设,加强区域货

运、旅游交通协调。

? 以京石高速公路为基础,加强与河北省在高速公路、京石客运专线

铁路、轨道交通方面的协调,预留西南第二条高速通道位置。 ? 3条一级公路:京保公路、房易路、京原公路。

? 2条二级公路:房郑路、十大路(十渡-野三坡旅游公路)。 (2) 强化房山新城与中心城的交通联系,打通首都西南大通道交通瓶颈,

解决本区域内联系通道少,交通量高度饱和等问题。

? 2条高速公路:京石高速公路、六环路,规划预留京石高速第二通道

连接五环路。

? 2条国道:京保公路(107国道)、京原公路(108国道)。 ? 1条主干道:丰良路。

(3) 加强与东部顺义、亦庄新城的联系,特别是与首都国际机场、新北京

东站等主要城市门户的联系,加强与大兴、门城等西部发展带新城干道网络的联系,增强辐射能力。 ? 与大兴新城的复合型交通走廊: 1条高速公路:六环路。

3条一级公路:京良路、房-黄-亦联络线、东南过境通道。 2条主干道:长虹路、黄良路。

? 与北部门城新城的复合型交通走廊: 1条高速公路:六环路。 1条主干道:大灰厂路。

第26条 区域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1) 加强太行山区的生态恢复和旅游发展的合作,加强与河北涞水在山区

生态建设与拒马河流域生态恢复方面的合作。

(2) 加强与涿州在小清河流域的生态恢复与小清河分洪区规划建设方面的

合作。

(3) 加强与门城、大兴和河北南部城市在永定河流域京津风沙源治理方面

的合作。

第27条 区域协调措施

(1) 建立与大兴、门头沟、丰台等西部新城及河北省邻近城市的区域协调

机制,形成常设协调机构,加强政府间合作。

(2) 落实跨区域重大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划定规划控制区,保障区域基础

设施体系的健康运作。

(3) 落实区域性应急救援通道、区域性生命线工程布点和区域性防洪、滞

洪要求。

第五章 城镇空间布局与村镇建设

第一节 城镇空间布局

第28条 城镇空间结构

房山区总体空间结构布局原则为:“强化两轴、优化两带、保育山区、多核联动、网络结构”,逐步形成协调发展的区域总体布局。

(1) 强化两轴

? 沿京广线区域拓展轴——北联中心城区及丰台长辛店,南接涿州,

将房山未来重点产业区向南拓展,规划期内以良乡组团建设为核心,

窦店作为未来主要产业发展区。

? 良乡-燕房产业调整轴——东联大兴新城,西优燕房组团。燕房组

团作为北京石化和新材料产业基地,人口逐步向阎村和良乡集中,产业发展以调整升级为主,不越过大石河。

(2) 优化两带

? 山前浅山丘陵区生态恢复带:青龙湖-燕山-城关-周口店-韩村

河-长沟-大石窝-张坊以生态恢复为主,以煤矿和非煤矿山关停为契机,重点发展替代产业,引入绿色人居、绿色产品加工、旅游休闲等新兴产业。

? 永定河-小清河滨河平原生态发展带:长阳-窦店-琉璃河沿河地区以

风沙源治理为重点,引入平原休闲度假产业,作为绿色农业观光重点发展地区。

(3) 保育山区

以煤矿和非煤矿山关停为契机,全面优化调整山区乡镇产业结构,保护山区生态的完整性,确保区域开发的可持续性、生态保护的有效性以及区域内生态、社会、文化与环境的整体协调发展。

(4) 多核联动

立足服务中心城,服务京津冀,根据房山城镇密集的特点,通过合理区域城镇分工,形成新城发展的工业核、商贸核、物流核、教育核、交通核、旅游核多个经济增长点:

? 良乡以商贸、交通物流、文化教育为主,燕房以石化和新材料产业

为主。

? 窦店以现代制造业和新型建材为主,同时承担货运物流职能。 ? 青龙湖、周口店、长沟等浅山区城镇以旅游休闲产业为主。 ? 长阳、琉璃河等小清河沿线城镇以温泉休闲度假和绿色人居产业为

主。

(5) 网络结构

通过强化南北向首都西南通道、打通房山平原区与山区的东西通道,形成房山区空间发展的网络结构。

? 南北向中心城人口与功能疏散轴:以京石高速、京保公路为主体,

从北京中心城延伸到房山区,是中心城人口与功能向房山疏散的纵向通道。

? 东西向新城协调完善轴:以京周路和轨道交通为依托,形成房山新

城的东西骨架。

? 东西向城乡统筹发展轴:打通房山区平原和山区乡镇之间的东西联

系通道,形成山区移民、山区旅游休闲产业发展的横向轴线,有三条通道:

? 北部通道:长阳-青龙湖-河北镇(108国道)。 ? 中部通道:良乡—周口店-霞云岭。

? 南部通道:琉璃河-韩村河-长沟-张坊-十渡。

第29条 城镇规模等级结构

(1) 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房山区城镇等级结构按照新城、重点

镇、一般镇三级进行规划。房山新城包括良乡组团、燕房组团、北京石化新材料基地、窦店新型建材产业用地4部分;重点镇为窦店、韩村河、琉璃河、长沟;其他镇为一般镇。

(2) 参照“西部发展带协调规划”对于城镇区位类型的划分,可以将平原区

城镇划分为新城周边型城镇、相对独立型城镇,针对不同条件城镇建设进行分类指导。

? 新城周边型城镇包括窦店、长阳、青龙湖、周口店、阎村5镇; ? 相对独立型城镇包括琉璃河、韩村河、长沟、石楼、大石窝、张坊

等;

(3) 为了鼓励山区生态移民,改善生态环境,在山区选择十渡、霞云岭和

河北作为山区集中发展镇,其他乡镇作为山区一般集镇。

第30条 新城

(1) 房山新城良乡组团,规划2020年总人口35万人,全部为城镇人口。 (2) 房山新城燕房组团,规划2020年总人口20万人,全部为城镇人口。 (3) 北京石化新材料基地,规划总人口0.4万人。 (4) 窦店新型建材产业用地,规划总人口0.3万人。 第31条 新城周边城镇

(1) (2) (3) (4) (5) (6) 第32条

长阳、阎村两镇紧靠房山新城的良乡、燕房组团,成为中心城区人口疏散的重要聚集地区,其中长阳镇小清河以西地区纳入新城中心区良乡组团;窦店作为新城重要的产业发展配套区,也成为重要的人口聚集地。

窦店作为重点城镇,其东部产业用地纳入新城,作为新城重要发展方

向,规划总人口7.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万人,将建成以都市农业、新型建材、物流、教育、绿色人居产业为主的小城镇。

长阳小清河以东地区发展处理好与小清河分洪区建设关系,结合丰台-房山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总人口为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万人。北京近郊的旅游、休闲、度假区,承担着房山新城良乡组团的部分职能(休闲、度假、会展),重点发展绿色人居产业和都市型旅游休闲产业。阎村处于良乡—燕房组团城镇带,重点整合现有用地资源,规划总人

口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万人。北京市西南部的综合性城镇,是房山新城良乡组团外围的一个重要城镇组团,承担部分卫星城的功能,重点发展装备制造、物流产业。

青龙湖处于新城上游生态涵养区,规划总人口4.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2.7万人。在房山新城良乡组团中承担旅游产业和生态功能,建成以休闲旅游、绿色产品加工和现代农业为主导产业的旅游生态型建制镇。

周口店处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协调范围,规划总人口5万人,其中城

镇人口3万人,重点发展文化产业、旅游休闲产业。

新城良乡燕房组团周边地区,规划总人口1万人,全部为农村人口。 独立发展城镇

(1) 琉璃河(重点镇)规划总人口7万人,以文化、旅游、休闲度假、绿

色环保型产业为主的综合性小城镇,是以遗址文化为主要内容的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强调空间发展与北部窦店对接,注重与燕周遗址的保护相协调。

(2) 韩村河(重点镇)规划总人口6万人,房山区都市农业区的新农村示

范镇,是以建筑业、观光农业和休闲旅游度假为主的北京市重点镇。

(3) 长沟(重点镇)规划总人口5万人,以贸易、工业为主的综合性小城

镇,是房山西南综合经济区及邻近地区的经济中心。

(4) 大石窝规划总人口3万人,以现代化石材产业为主导的综合型旅游、

商贸服务性质的城镇。

(5) 石楼规划总人口3.3万人,以农业为基础,重点发展商业、服务业等第

三产业的综合型建制镇。

(6) 张坊规划总人口2.5万人,以旅游商贸服务业为主的建制镇。 第33条 山区优化乡镇

(1) 河北、十渡、史家营、大安山、南窖、蒲洼、佛子庄、霞云岭等乡镇

处于山区生态涵养区,以煤矿和非煤矿山调整为契机,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以发展生态恢复产业、旅游休闲产业为主。

(2) 山区选择发展条件较好的河北、霞云岭、十渡为山区集中发展城镇。

作为山区生态建设服务基地和旅游服务基地,人口相对集中,重点扶持配套交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 河北镇:规划总人口2万人,是房山区北部山区的经济、贸易、文

化中心,山区通往平原腹地的交通枢纽,是京郊旅游风景区和水源保护区。

? 十渡镇:规划总人口1万人,是以旅游业为支柱产业,发展成为以

拒马河为主轴的生态旅游发展城镇。

? 霞云岭乡:规划总人口0.8万人,是房山区西部山区的旅游服务基地,

北京西部山区重要的生态产业基地。

第二节 区域整体城市设计

第34条 整体城市设计目标

从宏观层面确定房山的整体城市形态,提升地区整体形象,改善区域的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建设目标为:

(1) 生态城市地区——山区、浅山区、平原区形成完善的区域生态体系 (2) 可识别城市地区——提取亮点,强化城市特征,构筑明晰的区域空间

(3) 第35条 (1) (2) 第36条 (1) (2) (3) (4) (5) (6) 第37条

形态

特色城市地区——突出沿路人文历史和沿山、沿河的自然山水生态特

区域整体空间结构

保持房山“山、水、田、林、城”共存、共融的城市意象。

强化“两轴、两带、多核、网络结构”的地区整体景观结构,各功能组

团相对集中紧凑,严格保护绿化隔离带,使得整个城市地区结构形态因生态系统的融入而有机松散。

特色风貌片区

新城核心风貌区——体现房山新城现代城市宜居宜憩便捷、安全、生

态特色以良乡高教园区、西南物流基地为主,体现现代新兴产业风貌

燕房现代工业风貌区——体现现代工业绿色生态特色和循环经济理念 平原城镇建设区——体现平原区新型乡村社区田园风貌

农田生态景观区——以大石河流域和小清河以西地区农业生产基地为

主,体现平原区现代观光农业特色

西部山地生态景观区——体现世界地质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丰富自然

山地景观风貌

滨水湿地景观区——在生态恢复基础上,体现小清河、大石河、拒马

河及其支流沿河湿地自然、生态的景观特色

打造城市地区重点轴线和景观通廊

充分利用区域重要道路、明晰的山水边界,与区域生态系统建设相衔接,构成房山区域整体形象的主要框架。

(1) 形成4条纵贯房山区域的南北向景观通廊,即:

? 依托房易路,形成西部沿山景观通廊。

? 依托永定河、小清河,形成房山东部滨水景观通廊。

? 依托京石高速、六环路和京广铁路,形成房山中部平原景观通廊。 ? 依托京原路(108国道)形成山区自然山水通廊。 (2) 形成4条东西向景观通廊,即

? 依托南水北调线和京良路西延线,形成北部沿山丘陵景观通廊。 ? 依托京周路-长虹路和轨道交通线,形成新城城市景观通廊。 ? 依托长周路形成中部平原景观走廊,突出平原都市农业景观。 ? 依托东南过境通道(长琉路)形成南部京冀边界景观通廊,与拒马

河景观带联为一体,突出平原景观特色与拒马河滨水景观。

第38条 区域门户节点

区域门户节点位于城市南北主导轴线:

(1) 琉璃河——区域南部门户,展示城市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整洁有序的城

市风貌。

(2) 物流园区与拱辰大街商贸区——新城门户,展现现代城市风貌。 (3) 永定河北段与大宁水库——区域北部门户,展示城市湿地生态特色和

绿色人居风貌。

第39条 整体城市设计的建设时序

(1) 第一阶段:整治区域城镇空间建设,明晰区域总体空间格局。从城市

建设和空间形象上确定各城镇的发展建设重点,明晰城市地区的边界和重要联系轴线,初步形成区域的总体空间形象,创造识别性强的城市地区。

(2) 第二阶段:提取城市亮点,强化城市特色。在总体格局明晰的基础上,

打造城市相关片区、轴线、节点以及文化产业,塑造特色形象,创造可识别城市地区。

(3) 第三阶段:全面提高建设质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这是新城发展的

远期目标,体现“以人为本”的建设宗旨,提高城市建设的标准。

第三节 区域村镇建设

第40条 城镇建设

(1) (2) (3) 第41条 (1) (2) (3) (4)

实施以新城、新城周边城镇为中心的城镇化战略,与城市空间布局和

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逐步形成分工合理、高效有序的网络状城镇空间结构。加强农村居民点的整合,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推动产业向规模经营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

针对新城周边城镇、平原独立发展城镇和山区小城镇不同的基础条件、

资源状况和发展水平,制定分类指导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和鼓励经济联系紧密、资源互补的城镇进行协作和联动发展,形成重点镇带动一般镇、平原镇带动山区镇、小城镇带动农村的发展格局。

合理确定和强化小城镇的产业依托,发挥比较优势,以解决农民就业

为主要目标,发展符合大城市郊区特点的劳动密集型、都市型工业和第三产业。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坚持中央“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规划先行,坚持把产业发展、农民增收作为中心任务。

坚持与房山发展实际相结合,注重实效,量力而行,突出乡村特色、

地方特色,坚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保护型社会的原则,保障构建和谐社会总体目标的实现。

正确处理好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主体地位与政府服务引导作用的关系 村庄建设分类导引

对全区村庄建设进行分类引导,坚持“先安全、后生存、再发展”的策略,合理安排整体工作时序,分为三类:迁建安置、城镇化整理、保留发展。

? 迁建安置:对与生态限建要素有矛盾需要搬迁的地区,优先安排存

在安全隐患的村庄迁建工作,逐步搬迁严重影响重要资源环境的村庄。合理引导发展条件恶劣地区的村庄迁建工作。

? 近期迁建:房山山区、浅山区涉及到严重的泥石流、滑坡、

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及地下水源核心区、高压走廊、大型广播电视发射设施保护区内的村庄,需要搬迁的行政村45个,迁建村庄以政府投资为主导,要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 ? 逐步迁建:位于小清河分洪区内,上万、磁家务、篓子水地

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山区十渡、霞云岭、上方山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核心区、污水垃圾等市政场站防护区内的村庄,需要逐步搬迁的行政村32个,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多种途径有步骤地逐步迁建,改善生态环境。

? 引导迁建:对位于城镇周边地区的村庄或规模小于50亩的

村庄,采用土地置换等引导方式,引导村民向城镇或中心村集中,涉及行政村45个。

? 城镇化整理:位于规划新城和城镇建设区内的村庄,涉及行政村102

个,以新城规划为依据,稳步推进城镇化地区的村庄整理工作,以坚持以人为本、推动集约化发展为原则,保障城乡一体化目标的实现。

? 保留发展:对基本长期稳定的乡村化地区,涉及行政村240个,通

过积极鼓励、支持、引导宜农产业发展,为保留村庄的发展积极创造条件,规划引导协调好村庄发展与资源保护的关系,建设有北京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 对限建区内保留但需要引导和控制的村庄,指位于山区自然

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非核心地区,大石河、拒马河、小清

河流域滨水保护地带和重要文物保护范围内村庄,在保证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保证村庄健康发展和农民致富,充分体现“控制和引导”的关系。

? 发展地区保留的村庄,重点进行环境整治和配套设施建设,

实现集约发展,建设高标准的社会主义农村新型社区。

(5) 积极推动农村居民点的社会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逐步建立

符合农村居民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基础设施服务体系。

第四节 山区村庄搬迁改造规划

第42条 基本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名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15号)的精神,并基于对房山农村、煤矿和非煤矿山区域的生态现状、生产、生活条件,实事求是,尊重事实,尊重民意,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实施房山山区村庄搬迁改造。 ? 以人为本,环境优先。 ? 山区、矿区实施开发式搬迁。 ? 适度规模,方便管理。 ? 讲求效益,保护集体财产。

第43条 改造目标

随着山区煤矿及非煤矿山的关停,山区村庄将规划搬迁到平原地区。

(1) 2010年,优先完成对山区泥石流易发区村庄居民的外迁工作,逐步搬

迁煤矿和非煤矿山村民。

(2) 2010至2020年全面完成煤矿和非煤矿山村民搬迁,山区村资源开发和

生态保育初见成效,“搬迁村”基本融入迁入村。

(3) 2020年以后,“搬迁村”完全融入迁入村,全部妥善解决搬迁居民的就

业、养老、医疗、保险等问题。

第44条 山区村搬迁安置去向

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搬迁山区生存及发展条件恶劣的村庄。

? 分散搬迁约2.6万人:主要迁至青龙湖、长阳、阎村、窦店、周口店

等新城周边镇,形成人口集聚和替代产业集聚区。

? 集中搬迁约1.9万人:在青龙湖、阎村之间规划预留集中安置区,集

中规划,优先配置公共服务设施。

第45条 山区煤矿及非煤矿山替代产业发展

山区煤矿及非煤矿山关停后,就业与生活安置相结合,在北京石化新材料基地及窦店新型建材产业用地内集中安排山区乡镇替代产业集聚区,在新城周边城镇因地制宜分散安置。

(1) 山区、浅山区重点引入替代产业,鼓励发展绿色种植业、养殖业、林

业和生态恢复产业,适度发展旅游休闲产业,保护性发展特色石材产业。

(2) 新城周边长阳、阎村、青龙湖等城镇发展机械加工、针织服装、食品

加工等都市型劳动密集型工业及休闲旅游产业。

(3) 南部长沟、韩村河、琉璃河、大石窝重点发展绿色食品和中草药加工

基地,家具、家居制品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及石雕等传统工艺产业。

第46条 配套措施

? 应安排村民迁移到产业经济基础比较好的平原区和浅山区村镇,在

迁入地应规划适当产业用地,鼓励当地为新移民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妥善安排移民搬迁后的工作与生活。

? 村庄改造必须严格执行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新

村建设人均用地总量要控制在150平方米以内。

? 重视解决占地手续难办给整建制搬迁造成的困难,多方面拓宽融资

渠道,解决周边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费用高昂,搬迁村户难以承受的问题。

? 在试点村改造建设过程中,坚持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原则,

积极鼓励和支持试点村使用新材料、新能源、新技术,降低住宅中的资源消耗,建设节约型新村。

? 试点村改造应建立专家技术指导制度,在规划编制、建筑涉及、施

第47条(1)(2)(3)(4)第48条(1)(2)

工管理、防震防灾、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技术支持。

第六章 城乡统筹发展

第一节 城乡产业布局与统筹

产业发展原则

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节约型社会。积极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从

传统增长模式向“减量化,高效率、再利用、再循环”的良性增长模式转变。

培育重点支柱产业,加强对石油化工新材料、新型建材、物流、旅游、

教育等重点产业的引导和扶持,调整和优化布局,促进新城产业集群的形成。

引入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培育低消耗、低投

入、高产业关联度和高附加值的行业,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

与新城建设、空间发展相结合,统筹区域及城乡产业的协调发展,积

极推动产业向京石产业发展带和良乡-燕房产业带集中,向新城及新城周边城镇的转移和集中。

区域绿色农业布局

西部山区依托山林资源和地形特点,以河北、霞云岭、十渡为基地,

重点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林果种植业和养殖业等具有山区优势的特色农业,建设高标准的绿色生态体系、高效益的产业体系和高水平的森林资源安全保障体系。

平原地区和浅山区,以长沟、韩村河、琉璃河、窦店为基地,重点发

展都市农业、设施农业、观光农业和农产品加工等高附加值农业,以基本农田保护为基础,形成大石河周边、小清河周边两个大规模绿色农业基地,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3) 东部永定河-小清河沿河地区,农业与防风固沙、生态治理相结合,

以长阳、琉璃河作为基地,在满足城市防洪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利用河滩和沙荒地,实行林、农复合经营,以防护林网、果园与经济型灌草配置构成防风固沙林网,以绿色林业、都市绿色观光农业建设为主。

第49条 区域第二产业布局

(1) 石油新材料产业:规划期内房山石化产业发展强调延伸产业链,积极

发展石化研发、中试等高端服务产业,严格控制能耗、物耗、土地利用强度和环境质量标准,空间布局应严格控制,以燕房新城组团为核心,组合阎村工业区、石楼工业区,与河北省周边城市形成上下游产业链,建设北京石油化工新材料产业基地。

(2) 新型建材产业:结合房山循环产业体系的建设,积极响应国家绿色节

能住宅发展需求,建材产业发展与绿色人居建设相结合,以窦店新型建材产业研发基地为基础,建材产业向低物耗、低能耗、无污染、高性能、多用途、高附加值方向发展,积极发展建材研发、展示、推广、咨询服务业,形成北京住宅产业试验基地。

(3) 现代装备制造业:以良乡、窦店为基地,建设北京西南装备制造业基

地,重点发展领域是数控机床、印刷机械、智能化仪器仪表和医疗设备,积极发展相关研发、展示、培训、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与河北周边城市形成加工配套链条,带动区域相关产业发展。

第50条 区域第三产业发展 (1) 传统商业

形成以新城商业中心、社区配套商业以及城郊大型商业综合体共同组成的商业设施网络,建设首都西南商贸流通中心。

? 以新城良乡组团拱辰大街商业区为基础,拓展良乡西部沿长虹路的

苏庄商业区,逐步改造位于新城商贸区内的良乡工业区用地,建设

新城商业中心。

? 在新城燕房组团以城关商业区为基础,建设地区商业中心。 ? 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相结合,规划在良乡组团高教园区轨道交通换

乘点周边建设地区级商业中心,在良乡组团北部长阳地区建设城郊型大型商业综合体(MALL),服务房山新城和丰台河西地区,建筑规模在10万平方米以上。

? 专业市场建设与新城建设布局相结合,在新城周边城镇发展农副产

品批发市场、汽车贸易市场、家具建材市场、纺织品服装批发市场、数码电子市场、花卉市场。

(2) 物流产业

积极发展物流业,立足首都,辐射环渤海地区,形成由物流基地、专业物流区组成的现代物流体系。

? 良乡物流基地作为市级铁路-公路货运枢纽型物流基地;

? 在燕房组团马各庄、石楼、窦店、琉璃河建化工产品、农产品、建

材专业物流配送区。

(3) 文化产业

充分发挥房山资源优势,大力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 以高教园区为契机,积极引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多媒体生产、研

发。

? 积极支持民办教育产业,以窦店为中心,建设成为区域性职业培训

产业基地。

? 抓住奥运时机,以良乡为基地,以青龙湖、十渡、长沟、琉璃河、

周口店为次级中心,积极发展体育休闲产业。

(4) 旅游休闲产业

充分利用房山旅游资源,大力发展具有房山特色的旅游业,把房山建设成为京津冀重要的旅游目的地。

? 加强区域旅游休闲产业协调,青龙湖地区与丰台王佐南宫温泉旅游

区共建北京西南滨水旅游度假区,河北镇、霞云岭与门头沟潭柘-戒台风景区协调发展,共建108国道旅游产业、文化产业走廊;十渡风景区与河北涞水野三坡风景区在拒马河生态恢复、旅游交通等方面进行合作,共建世界地质公园;平原区与大兴、丰台共建永定河两岸生态旅游带,与涿州、涞水、易县共建首都西南旅游休闲度假产业带。

? 结合新城建设,平原区重点发展都市休闲娱乐业,建设良乡旅游服

务接待基地,建设长沟、周口店、青龙湖、琉璃河4个次级平原区旅游服务中心。

? 重点发展浅山丘陵区休闲旅游。结合煤矿和非煤矿山的关停,以生

态恢复为基础,发掘历史人文景观资源,整合十渡、龙山、上方山、周口店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资源,形成青龙湖、周口店、上方山-云居寺(含长沟甘池、龙门口、天开旅游区)、十渡(含张坊)四大浅山区旅游度假区。

? 山区以生态保育为基础,因地制宜发展山区生态旅游。形成以108

国道为轴的山区旅游产业走廊,整合石花洞、白草畔、百花山、十渡等风景名胜区旅游资源,形成以霞云岭、十渡、河北镇为核心的山区生态旅游服务基地,将十渡、石花洞、百花山、云居寺、上方山、圣莲山等自然资源捆绑创建房山世界地质公园。

? 平原区以永定河-小清河发展带为重点,积极发展绿色观光农业、

体育休闲产业,形成长阳、窑上、琉璃河等重点发展区。

? 适度发展旅游会展产业,规划在良乡高教园区建设区级会议展览中

心,在青龙湖、长沟、韩村河、十渡等沿山城镇结合旅游、度假和培训功能安排小型会议中心。

(5) 房地产业

在积极为低收入居民提供必要的住房保障的基础上,结合新城布局调整,积极引导和调控房地产业发展,优化房地产结构和布局,推动新城发展。

? 写字楼、公寓等商用房地产建设与新城商业中心、物流基地、高教

园区、现代制造业发展相结合。

? 普通居民住宅建设与区域产业布局相结合,与就业岗位协调分布,

围绕良乡、燕房、窦店等产业基地建设,加大新城住宅建设力度。 ? 新城周边城镇长阳、青龙湖,结合度假休闲产业发展和中心城人口

第51条(1)(2)(3)第52条第53条(1)(2)

疏解,可发展适量的中高档住宅;城关、长沟、韩村河、周口店、张坊等浅山区城镇可结合旅游度假区建设,发展少量与旅游产业结合的旅游房地产项目。

产业引导、鼓励、限制类别

鼓励:都市农业、旅游休闲、都市工业、物流、文化产业等资源节约

型绿色产业。

积极引导:石化和新材料、新型建材、建筑与房地产等产业向着循环

经济和可持续方向发展。

严格限制:基础化工、煤炭及非煤矿山开采业、传统建材、传统种植

业等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行业。

第二节 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统筹

规划原则

规划期内以城乡协调发展为目标,重点加大对农村社区义务教育、卫生医疗、交通信息、文化体育等公共事业投入,将农村社区公共产品投入从农民负担转向公共财政承担,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形成城乡一体的公共财政制度。

城乡教育设施

改善基础教育条件,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合理配置,使新城与区域乡

镇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得到公平的教育机会。

按照“小学相对就近、规模适度,初中适度集中、整合教育资源”的原

则调整区域中小学布局。规划每个乡镇保留一所初中、一所中心小学、附设1-3所完小的学校布局,山区共保留12所完全小学。

(3) 近期完成山区乡镇中学的撤并外迁,在良乡、阎村、周口店建设山区

寄宿制中学4所。

第54条 城乡文化体育设施

(1) 房山构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相结合,文化设施齐全,文化产业发达,

文化特色鲜明的首都西南文化大区。

(2) 积极建设构建层次分明、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城乡文化设施体系。 (3) 构建房山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规划期全区体育人口1达到60%,100%

的社区建立体育组织,每2000名市民拥有1处健身设施。

第55条 城乡卫生医疗

(1) 健全与调整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将乡镇卫生院建设成为一定区域的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优化现有村级卫生室,建设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组织。

(2) 完善区域急救网络建设,使平原区城镇急救半径保持在3-5平方公里,

急救时间为5-10分钟。

(3) 完善房山新城医疗服务设施,高标准建设新城。

第三节 城乡交通基础设施统筹

第56条 规划原则

(1) 首都西南门户,房山城乡交通发展充分考虑西南通道畅通、城市旅游

交通、石化产业运输的需要,完善客运、旅游、货运交通体系,保障城市交通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和效率。

(2) 结合区域交通体系,构建房山城乡绿色交通体系,鼓励以公共交通为

先导的城镇发展模式,城镇和乡村内部建立多种模式的交通体系。

第57条 城乡快速交通网络建设

房山区域内形成网络快速交通走廊:

? 东西方向:京原公路(108国道)、王三路接丰良路、京良路西延线

1

根据一九九七年国家体育总局对体育人口所下的定义,体育人口指每周参加体育活动不

低于3次,每次活动不低于30分钟的人口。

(房山北部快速通道)、南六环路、京周路接长虹路、长周路(京周路绕城线)、房-黄-亦联络线、东南过境通道(长琉路)

? 南北方向:西六环路、京石高速公路、京保公路(107国道)、长韩

路、燕房东绕城线(房山西部快速通道)、房易路,同时预留京石高速第二通道。

第58条 城乡公路系统

(1)(2)(3)第59条 (1)

房山区内公路网由国道、市道、区道和乡道组成,规划干线公路网(二级公路以上)总里程约为678公里,干线公路网密度约为0.34公里/平方公里。

国道系统是国家公路网和战略性快速通道系统的组成部分,由2条国

道主干线和2条国道组成。

国道主干线有京石高速公路(G030)、六环路(G025),规划标准均为高速公路。

国道有京保公路(G107)、京原公路(G108),规划标准均为一级公路。

市道系统是中心城与新城之间,以及北京与邻近省市之间的主要通道。

规划市道系统主要有:长韩路、京良公路、京良公路西延线、房易公路、京周公路、长周路、周张公路、王三路、良官路、长虹路、燕房东绕城环路、房-黄-亦联络线、东南部过境通道。

区道系统是联系新城与重点镇之间的地方性道路,原则上采用二级和

二级以上技术标准。

规划东西向区道有:南水北调巡视线、阎东路、大件路、黄良路、房窑路、岳李路、琉南路。张宝路、云居寺路、十大路。

规划南北向区道有:长于路、青龙湖南路、良坨路、紫十路、阎东路、大窦路、房琉路、房郑路、燕房西绕城环路、红(煤厂)大(安山)路、贾史路(史家营)。

城乡旅游交通系统

充分考虑房山未来旅游发展需要,加强旅游交通建设,规划4个旅游

集散中心,分别位于青龙湖、周口店、琉璃河和长沟,综合配置集中

公交场站设施、大型停车设施以及综合旅游交通信息服务,以旅游集散中心为龙头整合全区各种旅游资源,形成一体化的旅游交通网络。

(2) 远期规划逐步将京原铁路、良坨铁路改造为城市观光铁路,对沿途车

站进行重新规划,作为新城、中心城与十渡、青龙湖旅游度假区的联系通道。

(3) 全面升级房山山区公路等级及旅游景区内部道路,在十渡、霞云岭、

第60条 (1) (2) 第61条 (1) (2) (3) (4)

河北镇 3个服务中心配置停车加油等基本养护设施、旅游交通信息查询等服务设施。提高专线旅游公交车辆的等级,创造舒适、安全、卫生的旅游交通条件。

城乡客货运枢纽

规划公路客运站22处,其中中心站4处,良乡和燕房各2处,公路客

运辅助站18处,每个建制乡镇各1处。

规划若干生产性及生活性的物流园以就近服务于城镇功能区。原则上

生产性物流园规划占地面积为6-10公顷,服务半径为3-4公里;生活性物流园规划占地面积为3-5公顷,服务半径为2-3公里,生活性物流园的规划建设可依据现状发展较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专业批发市场进行优化升级。在其他建制镇各规划一个货运站,每个货运站占地面积为1-2公顷。

第四节 城乡市政基础设施统筹

区域供水

新城水源地保护为上万水源地、娄子水水源地、磁家务水源地、刺猬

河水源地,平原城镇以地下水为主,山区城镇以小型水库供水为主。

配合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燕化水厂(规模34万吨) 、新城城关水厂(规

模9万吨)、新城良乡水厂(规模15万吨)。

保留现状燕化水厂输水管线,以缓解新城供水压力,在进行新城建设

时,规划其它用地应充分考虑避让输水管线。

为了保障供水安全和资源共享,新城周边城镇与新城供水整体考虑,

大力发展再生水回用。房山新城良乡组团六环外地区的工业用水应考虑由良乡再生水厂供给,北京石化新材料基地远期扩建工业用水也考虑由燕房再生水厂供给,青龙湖考虑远期利用小苑水厂供水,阎村、长阳、周口店等新城周边城镇供水管网均与新城管网连通。

(5) 平原城镇新建其他小型水厂14个,总规模20万吨。 第62条 污水处理

(1) (2) (3) 第63条 (1) (2) (3) (4) (5) (6) 第64条

2020年前新城、新城重点影响城镇、平原独立发展城镇污水管道普及

率和污水处理率达到90%,山区集中发展城镇十渡、河北、霞云岭污水处理率达到80%。

规划扩建良乡、燕房两座大型污水处理厂,污水总处理能力达到20万

吨。

平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污水处理装置20座,总处理能力20万吨。 垃圾处理

2020年,区域垃圾无害处理率达到90%,处理工艺以焚烧处理为主,

填埋作为最终保证措施,混合垃圾不再进入填埋场。利用房山南部废弃砖窑、矿坑建设大型垃圾处理设施。

全区垃圾转运能力2020年达到1000吨/日,规划城镇14处垃圾转运站。规划改扩建位于大石窝镇的半壁店垃圾填埋场和琉璃河镇的东南召垃

圾填埋场,2020年垃圾处理能力达到1000吨/日。规划建设燕化垃圾处理厂。

规划预留位于大石河以东、原子能研究院北垃圾设施储备用地,作为

全市发生突发事件垃圾堆放和2020年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紧缺时的应急之用。

规划预留位于城关大件路以南、大石河以东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用地1

处。

建设良乡环卫停车场,占地2公顷。 供电

(1) 预测2020年全区用电量约为100亿千瓦时,最高供电负荷约为2000

兆瓦。依托华北电网,电源电网建设适度超前,保障电力供应。

(2) 现状房山500KV变电站作为房山区域电源,完善房山及北京500千伏

环网,形成房山500KV及220KV输电通道。

(3) 完善房山区220千伏配电网的建设,规划新建220KV变电站4座,实

现220千伏电网的分层、分区供电。落实城市输配电设施和电力走廊用地,保障规划电力设施的建设。

第65条 燃气

(1) 规划期内新城管道燃气使用率为100%,重点城镇与平原独立发展城镇

气化率为100%,山区乡镇气化率100%,以压缩天然气和散装液化气为主。

(2) 规划新建阎村炒米店、石楼吉羊和良乡小营等3座4.0兆帕天然气门站、

高压调压站。

第66条 重要管道走廊 (1) 基本原则

? 从安全运行管理和节约土地资源的角度出发,必须协调好市政走廊

与新城及城镇的功能布局,合理控制市政走廊用地,尽量避免对城市居住环境的潜在不利影响。

? 规划尽可能将市政管道走廊结合主要交通走廊、河道、绿色隔离空

间、城市规划建设区的边缘予以安排,形成基础设施综合走廊,尽量避免对城市建设用地的分割。

? 新规划线路应充分利用现有管道走廊位置,尽量与现有走廊协调整

合。

? 对规划已经确定的管道走廊,应对其沿线用地进行严格控制,同时

对防护绿地建设提出相应要求,不允许安排永久性建筑以及高大深根植物。

(2) 主要管道走廊

? 输水干线

? 南水北调干线北京段(市域边界房山段至团城湖)以及南干线(永

定河至亦庄),干线在房山内为暗沟,保护范围:南侧50米、北侧150米范围内预留绿化隔离带,禁止建设;其他油气管线走廊不与南水北调走廊重叠。

? 张坊应急输水线和张坊水库输水线,作为南水北调与张坊水库连接

管线,保留张坊应急输水线的2座取水泵站。 ? 电力线路:

规划电力线路尽量与原有线路结合,与城市绿化隔离带结合的原则安排 ? 保定-房山500KV输电线路一回。 ? 大同-房山500KV输电线路一回。 ? 昌平-门头沟-房山500KV线路一回。 ? 房山-城南500KV线路一回。 ? 成品油管道

? 航空煤油、成品油管道规划沿南六环路、西六环预留,燕化现有沿

京周路输油管道保留。

? 成品油管道属于危险品输送管道,保留50米安全距离。 ? 燕化至琉璃河成品油管线和燕化-窦店成品油管线预留通道。 ? 燃气管道

? 燃气管道沿道路安排,走廊宽度根据不同的输送压力控制在10-

40米。

? 规划沿西六环路、京石高速公路、东西部新城联络线预留天然气管

道干线走廊。

? 考虑到今后城市发展需要,规划沿京石高速公路北侧再预留120米

市政走廊用地、六环路南侧预留120米市政走廊。

第五节 城乡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第67条 目标

第68条 (1)(2)(3)(4)(5)第69条

在确保国民经济持续高效增长的前提下,以山区煤矿和非煤矿山关停为契机,实现房山区生态环境质量的总体改善,将房山区建设成为生态环境质量良好、人居环境优美舒适、生态功能分区合理、环境功能区全面达标,居民生态意识和文化素质良好,区域社会、经济、环境协调持续发展的北京西南生态型新城。

2010年作为生态型城市起步阶段,2010-2020年是生态型城市成型阶段。

区域生态功能区划

综合房山区域生态适宜性、资源保护等因素划分出4个生态政策分区,即山区生态保育区、浅山区生态恢复区、平原生态协调区、沿永定河风沙治理区。

山区生态保育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止外来有害物种入侵,治理

水土流失,保护景观资源,推广生态旅游,防止农业面源污染以及废水和固体废物污染,对霞云岭、史家营、大安山地区煤矿进行生态恢复,妥善处理尾矿和矿渣。

浅山区生态恢复区以煤矿和非煤矿山关停为契机,进行全面生态恢复,

重点在河北、青龙湖、周口店、长沟、大石窝地区;

在平原生态建设区,结合新城与城镇建设建设人工生态系统,加强重

点生态廊道和生态核心区的植树造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广生态旅游,减少工农业对环境的污染,发展节水型产业,减少地下水的开采。 沿永定河风沙治理区以生态建设为主,对分洪区内的土地利用实行分

区管理,控制人口增长。

新城及其周边城镇密集区,控制建设规模,加强绿地等生态基础设施

建设,加大对城乡结合部环境的整治力度,大力削减污染物排放量,鼓励发展循环经济。

河湖水系

确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分区,对应国家标准制定市域各河流、水库水体的

水质目标。

(1) 河湖水系将以建设现代化水利为努力方向,实现由工程水利向资源水

利、生态水利的转变,制定出合理的、符合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河湖水系的水网布局,保护和恢复重点历史河湖水系和水工建筑物,为建设生态城市创造条件。

(2) 对区域内小清河、大石河、拒马河等排水河道,在河道阶梯化建设的

(3)(4)第70条第71条第72条

基础上改善水质,增加河道用水,河道两侧绿化带宽100-200米,新城和重点城镇段可适当增加宽度,形成滨河公园绿化。

对于新城范围内的刺猬河、哑叭河、东沙河、丁家洼河,可结合防洪

排水的工程建设,建设多层次、立体风景观赏河道。基本还清中心城河道水体,进一步扩大水面面积。在重视补充新城河湖水系河湖蒸发、渗漏损失的同时,采取定期换水等措施,保证水体的清洁。

在新城、城镇建设中严禁占用规划河湖用地。对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

拓展河道绿化带,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开发,并满足城市居民的休闲、娱乐需求。

河湖湿地

对于区域内现有水库湖泊,要有计划、分期分批地进行疏挖治理,修理堤岸、护坡,补充清洁水,改善水库湖泊水质。开辟青龙湖、天开、龙门口、牛口峪、丁家洼等湖泊,积极修建大石河、永定河、拒马河、长沟甘池、琉璃河等区级湿地生态公园,特别加强大石河下游湿地保护,结合河道规划和公园建设,扩大水面,调蓄汛期洪水、调节平原区域小气候,改善城市景观。

区域绿化建设目标

2020年,建成功能完备的山区、平原、城市绿化隔离地区三道绿色生态屏障。全区林木覆盖率达到55%;森林覆盖率达到38%;城市绿地率达到44%~48%,绿化覆盖率达到46%~50%;人均绿地面积40~45平方米,新城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5~18平方米。

山区绿化建设

依托“三北”防护林体系,加快太行山地区水土保持林建设,形成防御首

都风沙入侵的屏障。完善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规划管理与保护,加强山地绿化,稳步推进岩石裸露地区植被恢复,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加快宜林荒山、疏林地和未成林地的绿化建设,充分发挥森林涵养水源、净化水质、减少水土流失的功能。加强矿山的治理,严格控制浅山区开发建设,加强绿化建设和生态恢复。

第73条 风景名胜区保护

(1)(2)(3)(4)第74条 第75条 第76条

2020年前在现有国家、市、区各级风景区的基础上,通过规划调整、扩大规模,在浅山区形成类型齐全、管理科学、效益良好的风景名胜区体系。

充分保护风景名胜区的文化资源、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对于浅山区

煤矿和非煤矿山进行坚决的关停,完整体现房山的历史文化、科学研究和风景审美价值。

在资源保护的前提下,适度发展风景名胜区的旅游事业,促进风景名

胜区内及周边区域内社区的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建立风景名胜区管理机制和系统,通过先进的理念、技术手段,提高

管理效率。

扩大云居寺风景名胜区和周口店-上方山风景名胜区管理范围,将周

口店猿人遗址和燕房组团西部山区纳入管理范围。

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与自然保护区

在山区煤矿和非煤矿山关停的基础上,保护与恢复植被景观、山水景观,扩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的面积和数量,提升保护区等级。2020年前房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要覆盖整个山区,总面积达到600平方公里。对山区自然保护区进行合理规划,严格限制进入核心区的开发。

平原地区绿化建设

加强城市绿化隔离地区、沿河流和道路形成的绿色走廊、永定河风沙治理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及湿地保护区等重点绿化工程的建设,构建平原地区绿地结构,形成城乡一体的绿化体系。

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针对区域大气污染呈现出的典型复合型污染形态以及可吸入颗粒物和采暖期间二氧化硫污染较重等情况,应加大以天然气为主的清洁能源使用量,控制施工、采矿、机动车行驶造成的扬尘。

第77条 区域噪声、辐射及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第78条 (1)(2)(3)(4)(5)第79条

噪声、辐射、热岛效应等污染按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标准治理。通过道路廊道的建设有效减少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重点放在生活垃圾和矿业废弃物、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方面。进一步推行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削减、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加强危险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使危险废物特别是医疗废弃物得到安全处理处置。

第六节 城乡公共安全建设

区域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建立房山区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加强和完善单一灾种的部门职能管理

的基础上,确立对所有单一灾种的共性问题进行综合管理和协调的机制。引进综合防灾减灾理念,从以部门为主的单灾种处置向政府统一指挥协调,部门配合的综合管理转变,实行组织、信息、资源三者统一的综合管理。

重点建设小清河分洪区,科学合理确定防洪标准,加强防洪减灾设施

的建设和保护,健全分洪区和雨洪利用设施,保证新城防洪安全。

完善新城及区域城镇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标准。提高区域内市政基础

设施,特别是生命线工程的抗御地震及其衍生灾害的能力,防止山区沉陷、滑坡、崩塌、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

建设区域综合气象监测网络以及气象灾害数据库和综合信息网络。完

善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的应急反应预案,建立必要的物资储备和调配机制。

建立区域信息平台、指挥和救援等综合网络,建立自然灾害监视、预

测、预报、预警、情报信息系统。

区域防洪减灾

(1) 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防洪减灾方针,

防洪工程的规划建设应与流域规划相协调,科学合理确定防洪标准,加强区域防洪减灾设施的建设和保护,健全分洪区和雨洪利用设施,保证城市防洪安全。

(2) 加快小清河分洪区建设,保障房山新城及周边重点城镇窦店、长阳的

城市安全。根据《北京市小清河分洪区建设规划报告》,规划治理标准按照小清河50年一遇、永定河百年一遇。

? 小清河分洪区本着“上蓄、中疏、下排、适当地滞”的原则,充分发

挥区域内防洪工程的作用,合理使用分洪区,最大限度减轻小清河及下游地区洪水灾害。

? 永定河发生百年一遇以下洪水时,通过大宁水库和滞洪水库调蓄,

不使用小清河分洪区;永定河发生百年一遇洪水时,进入小清河分洪区,洪水必须控制在小清河左岸,保证新城良乡组团安全。 ? 由于新城良乡组团长于路与小清河之间地区、窦店良官路以西地区

和长阳镇地区地势较高,规划划为安全区,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

(3) 对山区现有水库进行治理,消除隐患,控制山区洪水,增加水资源。

加强山区水土保持和小流域综合治理。

(4) 加强对水库、河道、调蓄坑塘等用地及生态的保护。城乡建设不得影

响水库调度,不得侵占、缩小河湖用地。

(5) 张坊水库建设应综合考虑拒马河流域十渡国家地质公园、十渡市级风

景名胜区建设,以及沿河乡镇社会经济发展问题,慎重上马。

第80条 平原地震防治

(1) 坚持“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分级负责、统一指挥、部门分工”的原则,

不断完善区域防震减灾和地质灾害减灾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以及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 搞好抗震设防。严格执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国标GB18306

-2001),一般建设工程按区划图或地震小区划提供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选址应尽量避开地震断裂带和砂土液化区;重大建设工

程、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并按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3) 建立农村和小城镇抗震设防管理机制,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切实改

变乡村住宅抗震能力薄弱的状况。

第81条 山区地质灾害防治

(1) 针对房山区重要地质灾害点较多的实际情况,以改善生态环境、保障

(2)(3)第82条 第83条 (1)(2)第84条

社会稳定为目标,以山区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综合治理、统筹兼顾、分期实施。

建设山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系统,针对山区十渡、张坊、周口店、

南窖、佛子庄、史家营、霞云岭、蒲洼等乡镇的泥石流、采矿塌陷等地质灾害进行长期检测、及时预报、逐步治理,最大限度降低灾害发生率,减少损失。

避让地质灾害,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做好封山育林、保持水土工作,

控制和减少泥石流、矿山地面沉陷、滑坡、崩塌、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逐步实施对山区处于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内的行政村的搬迁,对于滑坡、塌陷地区进行生态恢复。

平原危险品灾害

加强对房山区内危险品源科研、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的管理,对现有危险源实施调整并尽快排除,避免产生新的安全隐患。

综合救灾

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灾时救济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高备灾物资储备能力,保证灾时、灾后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正常进行。

建立区级救灾储备分中心,科学规划储备物资总量和品种,健全灾民

救助物资储备制度。

建立快捷、畅通的灾情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灾害评估制度,健全灾民

救助应急资金机制,制定和完善救灾预案。

第七节 城乡文化事业发展

城乡文化事业发展原则

(1) 房山城市文化发展的主要任务在于保护完善 “山水秀地,根祖之源”,

努力建设“休闲乐土,活力之城”。

(2) 优美的自然山水文化是房山文化资源的重要组成,应在生态保护与恢

复的基础上,严格保护其现有的自然环境资源,建立自然山水 “点-线-面” 的保护建设框架。

(3) 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延伸相关的产业链; 第85条第86条(1)(2)(3)(4)第87条(1)(2)(3)

房山文化事业发展布局

房山新城城市文化发展整体空间布局为“一片、一带、三区”。 一片:西部的自然山水文化区 一带:中部丘陵地区的历史文化产业带

三区:东部平原区的文教艺术区、现代工业区、历史文化区

文化发展机制

营造房山区域具有良好文化品味的空间环境。针对不同地区制定城市

设计导则,在设计中尊重现有的历史文化环境和自然环境。

建立城市规划部门、城市文化部门、旅游部门、社区组织之间良好协

作和及时沟通的管理机制,共同协商促进区域的城市文化建设。

建立多元化的文化发展投入机制。除政府财政投入外,调动社会各方

积极性推动房山的文化建设。

实行积极的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在提高文化产业队伍总体素质的基

础上,重点培养尖端人才,通过各种渠道建立有利于培养和集聚优秀文化人才的资金平台。

第八节 城乡文物保护

文物保护原则

坚持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原则,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坚持整体保护的原则。完善区域和新城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

资源的保护体系。

加大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力度,应从文物本身、文物保护区范围、文

物的建设控制地带和相应确立的文化景观廊道四个层次进行。

第88条 文物单位的保护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行,要保护历史的真实性。

(1) 进一步做好周口店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继续划定世界文化遗产缓

(2)(3)(4)(5)第89条 (1)(2)(3)

冲区,制定明确的管理和控制措施,逐步整治、改建或拆除不符合保护控制要求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做好全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继续公布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根据文物资源的布局和特色,分类进行保护和利用。文物保护单位坚持“原址保护”的原则。

从保护文物周围历史环境和传统风貌出发,继续划定和完善各级文物

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逐步整治、改建或拆除建设控制地带内不符合保护控制要求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加强对区内地下文物的调查、勘探、鉴定和保护工作,对地下文物埋

藏区内的建设,坚持先勘探发掘、后进行建设的原则。

加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各类不可移动文物的普查与管

理,继续做好登记、公布工作。

区域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

进一步加强房山区内有重要意义的地质地貌、自然风景、历史及文化遗产等体现城市发展与演变的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

保护独特的自然地理形态。保持城市与山水相互映衬的格局,保护历

史文化名城整体格局的宏观环境。

完善区域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体系。突出历史文化脉

络,形成文化遗产保护体系。重点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充分发掘其中的文化内涵。

保护各级风景名胜区。及时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严格依据规划实施

规划管理,保护自然景观、文化古迹和生态环境。

(4) 保护与城市发展密切相关的历史河湖水系,划定保护范围并加以整治。

重点保护护城河水系、古代水源河道、古代防洪河道、风景园林水域以及重要的水工建筑物。

(5) 发掘、整理、恢复和保护丰富的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传统地名、

第90条第91条第92条

戏剧、音乐、字画、服饰、庙会、老字号等,继承和发展传统文化精髓。

第九节 城乡空间管理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统筹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城乡空间发展的规划引导与控制,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确定的生态空间,保证区域整体生态格局的完整性,保证区域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和协调性。

综合生态适宜性、工程地质、资源保护等因素,规划将全区城乡空间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地区。

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作为生态保育、生态建设的重点地区,原则上禁止任何城市建设行为。规划将河湖湿地、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地下水源核心区、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山区泥石流高易发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市政交通走廊、新城楔形绿地、道路、河流控制范围划入禁建范围。

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作为自然生态条件较好的重点保护地区或敏感区,根据资源环境条件进一步划分控制等级,科学合理引导开发建设行为,城市建设用地应尽可能避让。规划将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地下水源防护区、行洪区、山区泥石流易发区、地质环境不适宜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非核心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下文物埋藏区、良乡机场净空控制区。对于与限制建设区重叠的城镇建设区,应提出具体建设限制要求,作出相应的生态影响评价,提出生态补偿措施。

适宜建设区

适宜建设区是新城建设优先发展地区,但建设行为需要根据资源条件,

集约使用土地资源,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规划将禁建区和限制建设区以外的用地作为适宜建设地区。

第七章 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

第一节 土地资源

第93条 土地利用指导思想和原则

第94条 第95条 (1)(2)(3)第96条

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转变房山区以往的粗放土地利用方式,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土地资源对房山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合理确定城乡土地利用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的结构,积极推动存量建

设用地的再开发,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在合理布局、优化用地结构的基础上,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 结合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和“村

镇规模化、工业园区化,就业城镇化”的原则,调整现有村镇的数量和布局,适当合并,重点向部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村镇倾斜。

积极进行独立工矿用地改造,特别是平原区阎村、窦店、琉璃河等镇

大型砖厂废弃用地和山区史家营、大安山、周口店等镇煤矿和非煤采矿区改造,积极调整土地用途、恢复生态环境,以发展替代产业和兼并等方式大幅度减少独立工矿的数量和占地面积,2020年力争房山区独立工矿用地减少50%,通过合理流转,作为新城的城镇建设用地和生态绿化用地。

依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

公厅转发市国土局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15号)的精神,积极实施泥石流易发区、煤矿和非煤矿山采空区的人口搬迁和村庄改造工作,重点进行山区生态恢复和保育,树立全局观念,解决好人口搬迁和村庄改造后的土地重新分配问题。

结合区域空间结构的调整,与区域交通发展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以新

城良乡组团和燕房组团为核心的城镇密集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充分

利用平原地区的土地资源,调整山区城镇的发展,保护生态环境。

第97条 根据区域总体布局,适当调整基本农田布局,保证全区耕地总面积不

再减少,将基本农田保护区、绿化隔离地区和生态走廊纳入限建区统一规划。

第98条 适应房山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正确处理农业用地和非农建设

用地之间的关系,合理安排工矿用地、交通用地的需求,调整农村居民点和城镇用地的内部结构。

(1) 在村庄改造和山区险户搬迁工作中,做到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点面

结合、多方式筹资,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统筹经济发展、产权制度改革、就业安置、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妥善处理农民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提高农民收入。

(2) 严格保护涉及公共利益和具有特殊功能的重要土地资源,如耕地、林

地自然保护区、分洪区用地。通过对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建设时序的控制,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以及盲目圈占土地现象。依法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用地和其它合理建设项目用地。

(3) 完善土地市场建设,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积极推行经营性建设用地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方式,建立统一、公开和透明的土地市场。

第99条 中央在京单位的调整规划

房山区的中央在京单位主要包括变电公司、电研所、海军、空军、汽车修理厂、542台等,在规划期内,应处理好各单位与地方事业发展之间的关系。本着节约用地,合理利用资源的原则,对各单位的用地进行调整优化。在生产环节上,因地制宜地提出解决办法,根据实际情况,或者迁出新城,或者就地改造融合。

第二节 水资源

第100条 水资源利用目标

建设先进的节水型社会。坚持“节流、开源、保护水源并重”的方针,把保证城市供水安全放在首位。统筹考虑水资源保护、节水、雨洪利用、

再生水利用、开发新水源各项措施,进行统一规划和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多种水资源。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用水效率,形成优水优用,一水多用的水循环系统。 2020年,实现区域偏枯年份水资源供需平衡。

第101条 水资源保护

加强区域骨干河道治理,搞好山区水土保持和小流域综合治理。以水功能区划为依据,根据不同水功能区的水质目标,确定防治对策。从涵养与保护两方面入手,提高水资源可利用量。

(1) 要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废污水排放。根据不同水功能区划的纳污

能力,制定相应入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削减量目标和防治对策措施。房山四大水系主要水体水质达到水功能区划标准。

(2) 重视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区内水库上游要继续营造水源涵养林,

加强水土保持,在水库外围一定范围的区域内禁止建设除取水构筑物以外的其它建筑,禁止任何污水直接排向水库。

(3) 重视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严格控制不透水表面铺装的面积,保

证地下水补给通道的畅通;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做好污水的回收、利用和运输、严防环境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发生,从而严格控制污染物对浅层地下水的污染;做好地下水开采的管理工作,对除人类活动所必须的取水外,严格控制娱乐、景观等的用水规模;做好地下水开采点的保护工作。严格控制地下水的超采,多途径涵养地下水,有计划地进行地下水回灌。

(4) 要加大水土流失治理与监督力度,在开发建设项目实施中,重视水土

流失治理方案。在山区进行大规模的植树造林工程,增强固土防冲能力,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提高山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5) 加强城镇水污染综合治理。城镇内的河流、湖泊,在确保发挥排水、

调蓄功能的前提下,要充分发挥其生态景观功能,对景区的污水实行集中处理,加强沿岸污水截流、入河口湿地建设、定期换水,改善河湖水环境质量,保持一定的水面面积。

(6) 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2020年,污水再生利用率要达到50%~60%。 第102条 水资源平衡

(1) 房山区的水资源安全利用量为33500万立方米。

(2) 在2010年南水北调向北京输水之前,房山区面临一定水资源压力,需

要积极推广利用再生水和雨洪,并加大节水力度,保护和改善水环境。

(3) 房山新城地下水开采配给为0.26亿立方米2,南水北调配给房山区1.20

亿立方米。

(4) 房山区的地下水和南水北调用水全部用于房山区的工业和生活用水。 (5) 到2020年,房山区面临约1.8亿立方米的农业用水配给缺口,需要通

过再生水和雨洪水来平衡。除通过利用雨洪,并在安全范围内利用地表水外,还需要0.8亿立方米的再生水。

第103条 水资源保护与管理

(1) 加强区域骨干河道治理,搞好山区水土保持和小流域综合治理。以水

功能区划为依据,根据不同水功能区的水质目标,确定防治对策。从涵养与保护两方面入手,提高水资源可利用量。

(2) 结合农村城市化建设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地提高水资源调

蓄能力。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2020年,污水再生利用率要达到50%~60%。

(3) 水资源应急管理

针对各种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建立应急体系,强化应急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保证水资源的安全储备,确保南水北调引水进京前和枯水年份的供水安全。

第104条 关于张坊水库

(1) 规划修建张坊水库,库容6亿立方米,对南水北调中线来水进行调蓄,

为远期发展、增加可供水资源总量及调蓄能力留有余地。

(2) 水库建设配套措施:做好防渗、防洪措施,加强污染防范与治理,保

障水库安全有效投入使用。

2

11个区县镇区开采地下水的配给为0.76亿立方米。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4nz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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