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全国星级饭店统计公报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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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全国星级饭店统计公报

文章来源:中国旅游报点击数:108 更新时间:2011-7-20 16:07:24

截至2010年底星级饭店统计管理系统共计13991家星级饭店,其中有12201家完成了2010年财务状况表的填报,并通过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完成率为87.21%。

一、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全国共有饭店13991家,客房数1,709,966间,床位数2,981,277张;其中五星级饭店595家,客房数218,064间,床位数330,068张;四星级饭店2219家,客房数449,207间,床位数751,216张;三星级饭店6268家,客房数714,850间,床位数1,284,670张;二星级饭店4612家,客房数313,871间,床位数588,516张;一星级饭店297家,客房数13,974间,床位数26,757张。

按注册登记类型划分,在全国13991家星级饭店中,国有饭店4713家,占全国星级总数的33.69%;集体饭店为590家,占4.22%;港澳台投资饭店为298家,占2.13%;外商投资饭店为274家,占1.96%;联营、股份、私营等其他注册登记类型的饭店共有8116家,占全部星级饭店总数的58.01%。

(二)财务状况

共计12201家星级饭店完成了2010年度财务状况数据的填报,其中五星级549家,占五星级饭店总数的92.27%;四星级2034家,占四星级饭店总数的91.66%;三星级5550家,占三星级饭店总数的88.55%;二星级3833家,占二星级饭店总数的83.11%;一星级235家,占一星级饭店总数的79.13%。

完成填报的12201家星级饭店中,有420家停业,11781家星级饭店资产合计539,836,301.96千元,固定资产原值合计454,942,490.32千元,流动资产总额162,942,283.41千元,营业收入212,378,718.85千元,利润总额5,069,720.71千元,实缴税金16,642,852.79千元;从业人员1,581,772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318,862人,占20.16%。

2010年全国星级饭店平均房价为295.10元/间夜,平均出租率60.27%,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177.87元/间夜,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143,792.55元/间,经营毛利率46.33%。

全员劳动生产率132.34千元/人,人均实现利润3.01千元/人,人均实现税收10.29千元/人,人均年薪酬23.67千元/人,人均占用固定资产原值286.34元/人,百元固定资产创营业收入44.53元。

二、各地区情况

星级饭店总数超过500家的地区有:广东1175家,浙江1067家,山东904家,江苏863家,云南766家,北京708家,湖北607家,湖南549家,河南501家。

平均房价,排名在前十位的省区市依次为上海、北京、天津、广东、海南、浙江、江苏、四川、山东和吉林,其中上海为681.94元/间夜,远超过其他地区;较低的省区市有新疆兵团、广西、西藏、甘肃、云南、贵州、新疆、江西、河南和青海,最低为167.15元/间夜。

平均出租率,排名在前十位的省区市依次为湖南、新疆兵团、山东、上海、四川、福建、贵州、浙江、湖北和河南,其中湖南为71.33%;较低的省区市有西藏、青海、黑龙江、天津、甘肃、云南、内蒙古、吉林、宁夏和北京,最低为43.62%。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排名在前十位的省区市依次为上海、北京、广东、海南、山东、四川、浙江、江苏、天津和福建,其中上海为445.65元/间夜;较低的省区市有西藏、甘肃、云南、青海、广西、新疆、新疆兵团、江西、贵州和黑龙江,最低为75.82元/间夜。

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排名在前十位的省区市依次为上海、浙江、北京、江苏、广东、山东、福建、天津、吉林和山西,其中上海和浙江超过200,000元/间;较低的省区市有西藏、青海、甘肃、云南、新疆兵团、贵州、江西、广西、黑龙江和新疆,最低为43,220.15元/间夜。

全员劳动生产率,排名在前十位的省区市依次为上海、浙江、北京、江苏、海南、广东、天津、辽宁、福建和四川。其中上海和浙江最高,超过200,000元/人;较低的省区市有甘肃、西藏、青海、贵州、山西、云南、宁夏、江西、河北和河南,最低为72,520元/人。

人均实现利润,排名在前十位的省区市依次为上海、海南、浙江、广东、福建、北京、贵州、安徽、四川和西藏,其中上海和海南超过20,000元/人,远高于其他地区;十四个省区市的星级饭店2010年度亏损,其中人均实现利润较低的省区市有河北、天津、吉林、辽宁、宁夏、河南、新疆兵团、广西、山西和新疆,最低为-10,470元/人。

人均实现税收,排名在前十位的省区市依次为浙江、上海、北京、海南、江苏、广东、福建、辽宁、四川和新疆,其中浙江最高,为24,870元/人;较低的省区市有西藏、甘肃、宁夏、山西、青海、湖北、河北、河南、江西和广西,最低为4,600元/人。

人均年薪酬,排名在前十位的省区市依次为上海、北京、江苏、天津、广东、浙江、新疆、海南、福建和重庆,其中上海和北京超过30,000元/人;较低的省区市有山西、青海、甘肃、贵州、河南、广西、西藏、江西、湖北和黑龙江,最低为16,150元/人。

人均占用固定资产原值,排名在前十位的省区市依次为上海、北京、西藏、海南、辽宁、吉林、云南、新疆、山东和四川,其中上海最高,为517,020元/人;较低的省区市有贵州、山西、河南、青海、甘肃、福建、江西、重庆、天津和广西,最低为147,190元/人。

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占全部从业人员数比重,排名在前十位的省区市依次为吉林、内蒙古、山东、北京、辽宁、黑龙江、河北、湖南、重庆、湖北。

三、三大区域情况

东部地区拥有星级饭店7178家,中部地区2819家,西部地区3994家,分别占全国总数的

51.30%,20.15%,28.55%。

东、中、西部营业收入占全国营业总收入分别为70.52%、12.93%、16.55%;固定资产原值占全国固定资产原值总数分别为67.94%、12.62%、19.45%;从利润总额看,东、中、西部地区盈利,三大区域占全国利润总额分别为99.55%、0.40%、0.06%;从业人员数占全国总数分别为60.14%、17.54%、22.32%。

三大区域的总体财务状况看,东部地区平均房价、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实现利润和人均实现税收均最高,分别比全国平均值高59.83元/间夜、22430元/人、2010元/人和2210元/人;中部地区的平均出租率最高,高于全国平均值2.83个百分点,而全员劳动生产率和人均实现税收为三个区域中最低,分别低于全国平均值34200元/人和3690元/人;西部地区的平均房价、平均出租率和人均实现利润均为三个区域最低,分别低于全国平均值82.91元/间、1.4个百分点和3120元/人。

三大区域各星级财务情况看,一星级东部地区的平均房价和人均实现税收高于中、西部地区,人均实现利润为负数。

中部地区的平均出租率和全员劳动生产率为最高,其中平均出租率比西部地区高出26.35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人均实现利润最高;二星级东部地区的平均房价、全员劳动生产率和人均实现税收最高,人均实现利润为负数。中部地区的平均出租率最高。西部地区人均实现利润最高;三星级东部地区的平均房价、全员劳动生产率和人均实现税收最高。中部地区的平均出租率最高。三大区域人均实现利润均为负数;四星级东部地区的平均房价、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实现利润和人均实现税收最高。中部地区的平均出租率最高。西部地区各项指标均为最低。中、西部地区人均实现利润为负数;五星级东部地区的平均房价、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实现利润和人均实现税收最高。中部地区的平均出租率最高。其余各项指标均为最低。

四、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情况

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拥有星级饭店共计5773家,其中一星级94家,二星级1460家,三星级2628家,四星级1141家,五星级450家。

从财务状况表的完成情况看,50个重点旅游城市共填报完成5124家,完成率为88.75%,共占全国星级饭店总数的36.62%。

平均房价,排名在前十位的城市依次为上海、三亚、广州、北京、深圳、成都、青岛、东莞、长春和天津,其中上海和三亚超过500元/间夜;较低的城市分别为丽江、张家界、拉萨、宜昌、桂林、南宁、洛阳、海口、兰州和泉州,最低为124.39元/间夜。

平均出租率,排名在前十位的城市依次为长沙、合肥、南昌、青岛、厦门、杭州、南京、南宁、郑州和温州,其中长沙高达77.52%;较低的城市分别为黄山、丽江、西宁、东莞、拉萨、秦皇岛、天津、洛阳、桂林和苏州,最低为41.47%。

全员劳动生产率,排名在前十位的城市依次为杭州、上海、三亚、北京、广州、南京、温州、苏州、长沙和无锡,其中杭州最高,超过300,000元/人;较低的城市分别为丽江、拉萨、

西宁、兰州、张家界、黄山、洛阳、桂林、宜昌和银川;最低55,400元/人。

人均实现利润,排名在前十位的城市依次为三亚、上海、广州、深圳、福州、杭州、宁波、合肥、南京和温州,其中三亚超过50,000元/人,远高于其他地区;二十五个城市的星级饭店2010年度亏损,其中人均实现利润较低的城市分别为大连、秦皇岛、丽江、长春、张家界、黄山、天津、东莞、海口和苏州,最低为-20,420元/人。

人均实现税收,排名在前十位的城市依次为杭州、宁波、温州、上海、北京、广州、三亚、成都、福州和南京,其中杭州、宁波和温州都超过了为20,000元/人;较低的城市分别为拉萨、兰州、西宁、张家界、银川、洛阳、秦皇岛、宜昌、丽江和太原,最低为4,860元/人。

综上所述,从2010年财务状况汇总的数据看,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2010年全国星级饭店数量增速放缓,高星级缓慢增长,一、二星级明显减少。

2.2010年全国星级饭店营业状况较稳定,五星级业绩突出,三星级呈现亏损。

3.地区发展不平衡,东部地区优势明显。

4.从业人员薪酬差距较小,学历偏低。

5.上海、北京、广东和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发展带动作用明显。

2010年中国星级饭店统计公报

2011-08-06 08:41:12 来源:国家旅游局

截至2010年底星级饭店统计管理系统共计13991家星级饭店,其中有12201家完成了2010年财务状况表的填报,并通过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完成率为87.21%。

一、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全国共有星级饭店13991 家,客房数 1,709,966 间,床位数 2,981,277 张;其中五星级饭店 595 家,客房数218,064 间,床位数 330,068 张;四星级饭店2219 家,客房数 449,207 间,床位数 751,216 张;三星级饭店6268 家,客房数714,850 间,床位数1,284,670 张;二星级饭店4612 家,客房数313,871 间,床位数588,516 张;一星级饭店297 家,客房数13,974 间,床位数26,757 张。

按注册登记类型划分,在全国 13991 家星级饭店中,国有饭店 4713 家,占全国星级总数的 33.69%;集体饭店为 590 家,占 4.22%;港澳台投资饭店为 298 家,占 2.13%;外商投资饭店为274 家,占1.96%;联营、股份、私营等其他注册登记类型的饭店共有8116 家,占全部星级饭店总数的58.01%。

(二)财务状况

共计 12201 家星级饭店完成了 2010 年度财务状况数据 的填报,其中五星级 549 家,占五星级饭店总数的 92.27%; 四星级 2034 家,占四星级饭店总数的 91.66%;三星级 5550 家,占三星级饭店总数的 88.55%;二星级 3833 家,占二星 级饭店总数的 83.11%;一星级 235 家,占一星级饭店总数的79.13%。

完成填报的 12201 家星级饭店中,有 420 家停业,11781家星级饭店资产合计 539,836,301.96 千元 ,固定资产原值合计 454,942,490.32 千元, 流动资产总额 162,942,283.41 千元 , 营业收入 212,378,718.85 千元 , 利润总额5,069,720.71 千元,实缴税金 16,642,852.79 千元;从业人 员 1,581,772 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 318,862 人,占 20.16%。

2010 年全国星级饭店平均房价为 295.10 元/间夜,平均 出租率 60.27%,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 177.87 元/间夜,每 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 143,792.55 元/间,经营毛利率 46.33%。 全员劳动生产率 132.34 千元/人,人均实现利润 3.01 千元/ 人,人均实现税收 10.29 千元/人,人均年薪酬 23.67 千元/ 人,人均占用固定资产原值 286.34 元/人,百元固定资产创 营业收入 44.53 元。 二、各地区情况

星级饭店总数超过500家的地区有:广东1175家,浙江1067家,山东904家,江苏863家,云南766家,北京708家, 湖北607家,湖南549家,河南501家。

平均房价,排名在前十位的省区市依次为上海、北京、 天津、广东、海南、浙江、江苏、四川、山东和吉林,其中 上海为681.94元/间夜,远超过其他地区;较低的省区市有 新疆兵团、广西、西藏、甘肃、云南、贵州、新疆、江西、河南和青海,最低为167.15元/间夜。

平均出租率,排名在前十位的省区市依次为湖南、新疆 兵团、山东、上海、四川、福建、贵州、浙江、湖北和河南, 其中湖南为71.33%;较低的省区市有西藏、青海、黑龙江、 天津、甘肃、云南、内蒙古、吉林、宁夏和北京,最低为43.62%。

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排名在前十位的省区市依次为 上海、北京、广东、海南、山东、四川、浙江、江苏、天津 和福建,其中上海为445.65元/间夜;较低的省区市有西藏、 甘肃、云南、青海、广西、新疆、新疆兵团、江西、贵州和 黑龙江,最低为75.82元/间夜。 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排名在前十位的省区市依次为 上海、浙江、北京、江苏、广东、山东、福建、天津、吉林 和山西,其中上海和浙江超过200,000元/间;较低的省区市 有西藏、青海、甘肃、云南、新疆兵团、贵州、江西、广西、 黑龙江和新疆,最低为43,220.15元/间夜。

全员劳动生产率,排名在前十位的省区市依次为上海、 浙江、北京、江苏、海南、广东、天津、辽宁、福建和四川。 其中上海和浙江最高,超过200,000元/人;较低的省区市有 甘肃、西藏、青海、贵州、山西、云南、宁夏、江西、河北 和河南,最低为72,520元/人。

人均实现利润,排名在前十位的省区市依次为上海、海南、浙江、广东、福建、北京、贵州、安徽、四川和西藏,

其中上海和海南超过20,000元/人,远高于其他地区;十四个省区市的星级饭店2010年度亏损,其中人均实现利润较低 的省区市有河北、天津、吉林、辽宁、宁夏、河南、新疆兵 团、广西、山西和新疆,最低为-10,470元/人。

人均实现税收,排名在前十位的省区市依次为浙江、上 海、北京、海南、江苏、广东、福建、辽宁、四川和新疆, 其中浙江最高,为24,870元/人;较低的省区市有西藏、甘肃、宁夏、山西、青海、湖北、河北、河南、江西和广西, 最低为4,600元/人。

人均年薪酬,排名在前十位的省区市依次为上海、北京、 江苏、天津、广东、浙江、新疆、海南、福建和重庆,其中 上海和北京超过30,000元/人;较低的省区市有山西、青海、 甘肃、贵州、河南、广西、西藏、江西、湖北和黑龙江,最 低为16,150元/人。 人均占用固定资产原值,排名在前十位的省区市依次为上海、北京、西藏、海南、辽宁、吉林、云南、新疆、山东和四川,其中上海最高,为517,020元/人;较低的省区市有贵州、山西、河南、青海、甘肃、福建、江西、重庆、天津 和广西,最低为147,190元/人。 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占全部从业人员数比重,排名在前十位的省区市依次为吉林、内蒙古、山东、北京、辽宁、黑龙江、河北、湖南、重庆、湖北。 三、三大区域情况

东部地区拥有星级饭店7178家,中部地区2819家,西部地区3994家,分别占全国总数的51.30%,20.15%,28.55%。

东、中、西部营业收入占全国营业总收入分别为70.52%、12.93%、16.55%;固定资产原值占全国固定资产原值总数分别为67.94%、12.62%、19.45%;从利润总额看,东、中、西部地区盈利,三大区域占全国利润总额分别为99.55%、0.40%、0.06%;从业人员数占全国总数分别为60.14%、17.54%、22.32%。

图表3-2 2011年度三大区域星级饭店基本情况表(按星级分)

三大区域的总体财务状况看,东部地区平均房价、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实现利润和人均实现税收均最高,分别比全国平均值高59.83元/间夜、22430元/人、2010元/人和2210 元/人;中部地区的平均出租率最高,高于全国平均值2.83 个百分点,而全员劳动生产率和人均实现税收为三个区域中最低,分别低于全国平均值34200元/人和3690元/人;西部地区的平均房价、平均出租率和人均实现利润均为三个区域最低,分别低于全国平均值82.91元/间、1.4个百分点和3120 元/人。 三大区域各星级财务情况看,一星级东部地区的平均房价和人均实现税收高于中、西部地区,人均实现利润为负数。中部地区的平均出租率和全员劳动生产率为最高,其中平均出租率比西部地区高出26.35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人均实现利润最高;二星级东部地区的平均房价、全员劳动生产率和人均实现税收最高,人均实现利润为负数。中部地区的平均出租率最高。西部地区人均实现利润最高;三星级东部地区的平均房价、全员劳动生产率和人均实现税收最高。中部地区的平均出租率最高。三大区域人均实现利润均为负数;四星级东部地区的平均房价、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实现利润和人均实现税收最高。中部地区的平均出租率最高。西部地区各项指标均为最低。中、西部地区人均实现利润为负数; 五星级东部地区的平均房价、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实现利润和人均实现税收最高。中部地区的平均出租率最高。其余各项指标均为最低。

图表3-2 2011年度三大区域星级饭店财务状况主要指标汇总表(按星级分)

四、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情况

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拥有星级饭店共计5773家,其中 一星级94家,二星级1460家,三星级2628家,四星级1141家, 五星级450家。

从财务状况表的完成情况看,50个重点旅游城市共填报 完成5124家,完成率为88.75%,共占全国星级饭店总数的36.62%。 平均房价,排名在前十位的城市依次为上海、三亚、广州、北京、深圳、成都、青岛、东莞、长春和天津,其中上 海和三亚超过500元/间夜;较低的城市分别为丽江、张家界、 拉萨、宜昌、桂林、南宁、洛阳、海口、兰州和泉州,最低 为124.39元/间夜。

平均出租率,排名在前十位的城市依次为长沙、合肥、南昌、青岛、厦门、杭州、南京、南宁、郑州和温州,其中长沙高达77.52%;较低的城市分别为黄山、丽江、西宁、东 莞、拉萨、秦皇岛、天津、洛阳、桂林和苏州,最低为41.47%。

全员劳动生产率,排名在前十位的城市依次为杭州、上海、三亚、北京、广州、南京、温州、苏州、长沙和无锡, 其中杭州最高,超过300,000元/人;较低的城市分别为丽江、 拉萨、西宁、兰州、张家界、黄山、洛阳、桂林、宜昌和银 川;最低55,400元/人。 人均实现利润,排名在前十位的城市依次为三亚、上海、 广州、深圳、福州、杭州、宁波、合肥、南京和温州,其中三亚超过50,000元/人,远高于其他地区;二十五个城市的星级饭店2010年度亏损,其中人均实现利润较低的城市分别为大连、秦皇岛、丽江、长春、张家界、黄山、天津、东莞、海口和苏州,最低为-20,420元/人。

人均实现税收,排名在前十位的城市依次为杭州、宁波、 温州、上海、北京、广州、三亚、成都、福州和南京,其中 杭州、宁波和温州都超过了为20,000元/人;较低的城市分别为拉萨、兰州、西宁、张家界、银川、洛阳、秦皇岛、宜昌、丽江和太原,最低为4,860元/人。

综上所述,从2010年财务状况汇总的数据看,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2010年全国星级饭店数量增速放缓,高星级缓慢增长, 一、二星级明显减少。与2009年底各星级饭店数量比较,五 星级饭店增加了95家,四星级增加了235家,三星级增加了451家,二星级减少了763家,一星级减少了138家。八个省区 市饭店总数比去年有所增加,增加最多的是广东省为128 家。减少最多的云南省为60家。

2.2010 年全国星级饭店营业状况较稳定,五星级业绩突出, 三星级呈现亏损 。 11781 家星级饭店营业收入212,378,718.85 千元,客房收入占营业收入的 42.75%,餐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 42.61%。实现利润总额 5,069,720.71 千元。有14 个省区市利润总额为负数。从各星级饭店的平均值看,五星级平均营业收入 114,767.73 千元/家,四星级36,304.65 千元/家,三星级 11,360.13 千元/家,二星级4,244.90 千元/家,一星级 1,734.84 千元/家;平均每家饭 店利润总额五星级 11,002.42 千元/家,四星级 94.75 千元/ 家,三星级-220.36 千元/家,二星级 10.32 千元/家,一星级48.23 千元/家。

3.地区发展不平衡,东部地区优势明显。从星级饭店发展数量看,东部地区的星级饭店总数占全国的51.30%。五星级饭店数量占70.42%,四星级饭店占60.57%。中部地区总数仅占20.15%,五星级占12.27%,四星级占18.57%。西部地区总数仅占28.55%,五星级占 17.31%,四星级占 20.87%。从财务状况看,东部地区占全国 67.94%的固定资产、从业人员数占全国 60.14%,营业收入占 70.52%,利润总额占 99.55%。东部各项平均指标优势明显,中部地区平均出租率较高,其他各项指标远低于东部地区,西部地区人均实现利润为负 值。从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全员劳动生产率和人均实现利润等指标排序看,32 个省区市排 名中列前六位的均为东部地区省份。而 50 个重点城市中各项指标均位列前十位的城市是上海、三亚、广州和南京等东部城市。

4.从业人员薪酬差距较小,学历偏低。全国人均年薪酬为 23.67 千元/人,五星级 35.02 千元/人、四星级 24.69 千 元/人、三星级 19.57 千元/人、二星级 16.47 千元/人、一星级15.51千元/人。各地区中最高的为上海 43.16 千元/人,最低为山西 16.15 千元/人。2010 年全国星级饭店从业人员 中大专以上学历只占从业人员数的 20.16%。大专以上学历从业人员比重较高的是吉林、内蒙和山东,超过 30%。有10 个省区市比重不足20%。 5.上海、北京、广东和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发展带动作用明显。从各星级饭店综合指标前 100 名的分布情况看,五星级各地区数量较多的省区市是,上海 33 家, 北京 22家,广东 13 家,海南 5 家,浙江 5 家;四星级上海 32 家, 北京 25 家,广东 13 家,浙江 12 家;三星级北京 33 家,上 海 25 家,广东 10 家,山东 8 家,浙江 6 家;二星级北京 17 家,上海 15 家,浙江 13 家,广东 9 家,一星级浙江 20 家,湖北 13 家,北京 9 家。 备注:

1.平均房价(Average Room Rate):当季客房收入/当季实 际出租间夜数; 2.平均出租率(Occupancy):当季实际出租间夜数/当季 可供出租间夜数×100%;

3.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Revenue Per Available Room): 当季客房收入/当季可供出租间夜数;

4.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Total Revenue Per Room):当 季营业收入/客房间数; 5.全员劳动生产率=营业收入/全部从业人数年平均人数 6.人均实现利润=利润总额/全部从业人数年平均人数 7.人均实现税收=实缴税金/全部从业人数年平均人数 8. 人均年薪酬=本年应付职工薪酬/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 9. 人均占用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原值/全部从业人 员年平均人数 10.百元固定资产创营业收入=固定资产原值/营业总收 入×100 11.经营毛利率=主营业务利润/营业总收入 12.三大区域:

东部地区——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

中部地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

西部地区——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兵团;

13.各星级排序方法:对同星级所有饭店的五个单项指 标(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实现利润、人均实现税收、平均 房价和平均出租率)分别进行排序,把每个单项指标的序列 数相加求和,按照由小到大的次序对该数值进行最终排序。若五个序列数相加所得数值相等时,全员劳动生产率数值较 大的位次在前。

3.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Revenue Per Available Room): 当季客房收入/当季可供出租间夜数;

4.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Total Revenue Per Room):当 季营业收入/客房间数; 5.全员劳动生产率=营业收入/全部从业人数年平均人数 6.人均实现利润=利润总额/全部从业人数年平均人数 7.人均实现税收=实缴税金/全部从业人数年平均人数 8. 人均年薪酬=本年应付职工薪酬/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 9. 人均占用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原值/全部从业人 员年平均人数 10.百元固定资产创营业收入=固定资产原值/营业总收 入×100 11.经营毛利率=主营业务利润/营业总收入 12.三大区域:

东部地区——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

中部地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

西部地区——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兵团;

13.各星级排序方法:对同星级所有饭店的五个单项指 标(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实现利润、人均实现税收、平均 房价和平均出租率)分别进行排序,把每个单项指标的序列 数相加求和,按照由小到大的次序对该数值进行最终排序。若五个序列数相加所得数值相等时,全员劳动生产率数值较 大的位次在前。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4mq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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