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必须知道的纪检监察基本业务知识

更新时间:2024-06-14 17:4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必须知道的纪检监察基本业务知识

第一章 纪检监察信访

第一节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受理范围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纪检机关与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以后两个机关信访工作的统称。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受理范围和工作职责、程序,是由《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作出规定的。 纪检信访工作受理的范围是:“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和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行政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受理的范围是:“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第二节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处理信访问题、开展信访工作时必须遵循的准则,它是做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重要保证。 一、按照党章和法律法规处理问题

党章、其它党内法规和党的政策是党员、党组织政治、组织行为的规范,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对党员、党组织监督检查的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行政行为的规范,也是国家行政监察机关对上述对象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主要是处理涉及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政策性很强,必须严格按照党章和法律法规处理信访问题,同时要积极地宣传、贯彻,并加以引导。 二、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处理问题

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因而,它也是我们正确处理纪检监察信访问题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和科学的工作方法。坚持实事求是,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按政策办事,对信访问题作出切合实际的处理。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决定处理重要信访问题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是对重要信访问题的处理要由集体讨论决定,日常工作中一般事项由承办人员按规定处理。

四、维护写信上访人的民主权利 纪检监察信访活动中,写信上访人是依据自己拥有的民主权利开展信访活动的。他们的这些权利依法受到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作为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的纪检监

察机关,负有保障他们的这些权利得到正常实施和不受侵犯的责任。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的权利有:

1、对党员、党组织或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法乱纪的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

2、党员或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所受党、政纪处分或纪检监察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有权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复查。 3、提出检举、控告、申诉后,在一定期限内得不到答复时,有权向受理机关提出询问,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

4、有权要求与检举、控告、申诉案情有关或有牵连的承办人员回避。

5、对受理机关及承办人员的失职行为和其他违纪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

6、因进行检举、控告、申诉,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和侵害时,有权要求受理机关给予保护。

五、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分级负责是指对于检举、控告、申诉的问题,应当根据干部职务和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处理,层层负责,该由哪一级管的干部的问题,就由哪一级处理。 归口办理就是按照写信上访人所属系统和所反映问题的业务归属,分别由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六、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

信访工作既是一项群众工作,要为群众办实事,同时也是一项思想政治工作,要把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同对群众进行思想教育工作结合起来。 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基层信访举报离群众最近、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最快捷的优势,设法为群众排忧虑,尽力替群众伸冤屈。另一方面,也要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对上访有理的要给予鼓励支持;对无理的要帮助其提高认识,改变态度;对长期纠缠的,要主动与有关单位通气,统一认识和处理意见,共同进行工作。

第三节 处理信访的操作程序及要求

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以后,对受理的党内外群众来信来访处理的工作过程、次序和相应的工作方法,作了较为详细的规范。其主要流程为:

阅信、接访或接听举报电话--→登记--→呈报阅批--→信访(案)件的办理--→办结审结--→回复回访--→反映情况--→统计分析--→立卷归档。

1、阅信。为保证群众反映的重要情况得到及时的处理,当日来信,一般应做到当日拆封、阅看。拆封时应注意保持信封、信笺和邮票的完整,以便查核投信时间、地址、写信人单位和姓名;随信寄来的证件、现金、票证和其他贵重物品,要逐一清点登记,及时请示领导处理。

信件拆封后,要把信封、信纸一并装订。装订时一般应信笺在前,信封在后,在信纸的左上角订钉。来信中附有转办单或另套有信封的,也应装订在一起,以便承办人了解信件的转递过程。

准备工作做好后,要认真细致地阅看信件,并在信访登记簿上详细登记反映人和被反映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来信反映主要问题,反映人的意见和要求等。如果是上级交办、领导批示件,其内容、时间、要求及承办情况都要列入登记。

2、接访。接访是面对面地与群众联系,倾听他们意见和要求的一种形式,必须做到热情、认真、负责、细致。接访时,应初步了解来访者的一般情况和上访目的。带有材料的可先阅看材料。谈话时要耐心听,认真记,要让来访群众把话说完,把问题讲清楚。为了弄清

问题,谈话时可做适当引导,并对来访者的陈述作必要的记录。 听完上访人陈述后,重要情节必要时要与上访人校正,然后告诉其处理问题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3、接听举报电话。接听举报电话是受理电话举报的基础工作。要耐心听取对方的陈述,认真记录,仔细解答对方提出的问题。 几种特殊电话的处理方法:①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的电话。可告知对方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做好解释工作;对问题重大、时间紧迫的事项,有的可帮助对方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系,落实对问题的处理;有的可立即向领导报告,请示处理意见。②询问电话。询问纪检监察机关接待地点的电话,可告知对方;询问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电话号码、家庭住址或住宅电话号码的,一般不予告诉;询问来信来访或举报电话的处理情况的电话,一般不予告诉,并做好解释工作。③咨询电话。对程序性、政策性问题,可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给以必要的解释或答复,或告知对方向有关部门询问;对于内部情况或对外需要保密的事项,不在电话上答复。④申诉电话。根据有关规定,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需要递交有关的书面材料,因此,举报电话一般不受理党纪、政纪申诉,可告诉对方按照申诉程序,向有关的纪检监察机关写信或上访提出申诉。

4、呈报阅批。即对本级纪检监察组织直接管辖对象的来信、来访或举报电话(包括上级交办件),及信访人员认为比较重要(如反映典型、热点或带有倾向性等问题)的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在登记完毕后,填写“信访要件呈阅单”,将原始信访件附在“信访要件呈阅单”后边,送本级纪委或党委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阅批,提出处理意见的处理方式。 5、办结审结。凡属本级管辖对象的信访,一般在三个月内办理结案(进入立案调查的案件,三个月内不能结案的除外)。其中,凡属上级交办要结果的,要在三个月内办结,并按信访工作条规所规定的要求向上报结。每一件信访(案)件办结后,都要填写“信访(案)件审结表”,交分管领导审阅并签批是否同意结案的意见,以保证信访(案)件办结的质量。 6、回复回访。就是指纪检监察组织对群众的来信来访、举报电话,按照程序处理后,酌情给写信上访人以回复,说明有关情况,答复有关问题,告知处理结果。对部分重点信访户,还要派人上门进行回访,除告知组织上处理的结果外,还要进一步做好工作,稳定这些人的情绪。对一些匿名信访,也可以根据需要,在适当的范围内把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进行反馈,让群众了解和监督我们的工作,减少越级信访的发生。

7、反映情况。反映信访情况是信访工作的基本任务之一,主要有两项内容:①要不失时机地利用各种形式(如信访摘报、信访简报、信访信息等),及时向本级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向同级党委或政府,向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反映来信来访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重要作用。②对领导交办的信访问题,在调查处理结束后,要将办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批示交办的领导进行反馈。

8、统计分析。纪检监察信访的统计工作,是以数据为语言,以量为单位,揭示一定时期内纪检监察信访活动状况及其一般规律的工作。我市各级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统计,目前对县(市)区实行的是月报制,对乡镇及有关直属单位实行的是季报制。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某一特殊需要,还要专门对一定时期内某一方面的情况进行统计。各乡镇和县(市)直纪检监察组织在填报信访统计表时,特别要注意的是,上报的信访总数不包括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下来的信访数;如果将大信访交由乡镇纪委或县(市)直纪检组、监察室统一处理的,所有的来信来访件均列入登记,但上报给上级纪委的统计表中的信访数,应扣除不属于纪检监察受理范围的信访数,即只上报属于纪检监察范围的信访数;对一信多投的信访,3个月内重复收到,只算1件,3个月之后或查结后又重复反映相同问题的,算1件重复信访,并作重复件统计上报。

第四节 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的办理

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的办理,包括信访案件查办及管理。信访案件的查办是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基本任务,信访案件的管理是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一、查办信访案件的程序和方法

㈠确定查办案件。按照分管范围,选择直接查办的案件(包括自己受理的和上级交办的两部分),办理批准手续。

㈡查办前的准备。包括:确定查办人员、分析案情、制定调查方案等。查办信访案件,应由2人以上进行。承办人对需要核查的线索,要提出初步核查的意见,报请本级纪检监察组织领导批准。调查人员要遵守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党、政纪案件的有关规定。 ㈢调查处理。包括:调查取证、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等。

撰写调查报告时要体现以下内容:①调查依据,如人民来信、上级转交办单、领导批示意见等;②被检举控告人的自然情况;③主要错误事实;④被检举控告人的责任、态度;⑤处理建议等。

㈣将调查情况和处理建议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后,予以落实。

㈤查办的问题得到处理解决后,向交办机关报结或将有关材料立卷归档。 二、对回报结果的信访案件的要求 回报结果是指承办单位或呈报单位,将已经查处完毕的信访案件的结果,上报给交办机关的工作。

回报结果的必备材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有明确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纪委信访室规定: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回报交办的信访案件结果时,一般情况下,只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果已经转立案调查的信访案件,只要求上报立案呈批表和立案决定书;特殊情况,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可根据需要要求下级纪检监察组织上报有关的案件材料。

第五节 几种特殊信访件的办理

一、要信要访。是相对于一般信访而言的信访件。办理需注意这样几个方面:

1、尽快报送。将信访原件连同摘报一并呈送领导阅批,必要时转送给同级党委主要领导阅批;

2、抓紧拟办。根据领导阅批意见,尽快交办,直接查办或转送给上级纪委及有关部门办理。

3、要报结果。这类信访件,如交给下级或有关部门办理的,必须要求办理部门报告处理结果。

二、紧急信访。是指反映的问题和情况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信访件。处理时应注意这样几个方面:

1、要打破常规,及时口头向领导汇报,并采取电话、电传等方式通知有关单位处理或直接派人进行处理;

2、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随时掌握事态动向,制止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延续;

3、对重大问题,要边处理边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和反映,直至信访件办理终结。 三、重复信访。指同一信访者两次或两次以上向纪检监察信访部门反映同一问题的信访件。办理重复信访应注意这样几个方面:

1、认真分析。重信重访问题比较复杂,要认真分析每次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内容是否重复,有没有新的内容。要分析重复信访的原因是什么,以便适当处理;

2、做好工作。信访部门应针对重复信访原因,做好工作,区别情况,妥善处理,以免形成信访老户。

3、协调处理。有些重复信访件反映的问题或提出的要求,涉及到方方面面,应由纪检监察信访部门牵头协商“会诊”,共同处理; 4、督促催办。

四、匿名信。在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大量人民来信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匿名信。 在处理中应注意:

1、对不明情况的匿名信,不登简报、不转载;

2、对反映道听途说的流言蜚语,或空扣帽子,没有事实的,不予置理,存查起来; 3、对反映一般问题,摘报有关党政组织可按一般信酌情处理;

4、对揭发有重要内容的匿名信,先要初步核实情况,再定是否查处,揭发不实的则澄清;

5、一般不要追查写信人;

6、要把匿名信与诬告信严格区别开来,把诬告与误告严格区别开来。

五、申诉信访。指党员和监察对象对其所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不服而向纪检监察机关申明理由,要求复议、复查,改变原来处分或处理的来信来访。一般来说,申诉人不服原处理,有两种情况,一是问题的事实有出入,要求重新调查;二是定性处理过严,要求减轻处分。党员和监察对象对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分不服的,受理纪检监察机关应负责地处理或重新处理,不得扣压。对组织处分不服的,要及时转送给组织处分的批准单位办理;对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纪检监察机关应认真处理。

第六节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档案的管理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档案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档案,是纪检监察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档案,并加强管理,重视其开发和利用。 一、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档案的范围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档案可分为两大类:即纪检监察信访文书类档案和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类档案。

纪检监察信访文书类档案一般指纪检监察信访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除案件档案以外能反映日常工作、主要活动的文件、资料。

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类档案是指纪检监察信访部门履行职责,处理各种信访案件工作中形成并处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经过整理立卷系统保管的案件材料。 二、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档案立卷归档的要求

立卷,是将处理完毕并具有保存价值的零散文件、资料,按其形成的规律及内在联系,分别组成案卷。

归档,就是将已立的案卷移交档案部门集中保存。 ㈠立卷归档的要求

1、文件齐全。既要认真筛选,剔除无保存查考作用的文件、 资料,又要严防散失,造成档案残缺不全。

2、科学组卷。保持文件、资料的自身规律和内在联系。

3、按规定要求加工整理。包括排列合理、编目完备、装订牢固、裱糊齐整等。案卷的厚度一般在1公分左右,最多不能超过1.5公分。案卷装订一般是左齐、下齐。 4、随时立卷、及时归档,按规定要求移送。 案件类档案还应做到案结卷成。 5、必须用毛笔或钢笔书写。不得在需要归档的文件、 资料上加批注和任意涂改。

诉的要求、处理投诉的期限等。 第四,要完善检查评议制度。 第二,推行实施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①通过会议、简报、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做到尽可能地扩大“知情面”。②组织各种自查、明查暗访、联合检查、评议等活动,推进“两制”落实。③突出重点,运用正反典型,指导“两制”落实。④通过编发动态简报、通报、新闻报道等进行信息指导。

第三,工作效果评价阶段。主要是运行一段时间后(一般是一年),对推行“两制”的单位进行定性和定量考核,发动群众进行评议,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肯定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兑现奖惩,并研究制定巩固深化的措施。从一些单位推行“两制”的实践看,推行公示、承诺制要注意把握好四个原则:一是社会化原则。各部门、各单位凡是公示和承诺的内容,都应是社会群众所要求、需要知道的。特别是一些与经济建设和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工作事项,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都要通过公示和承诺,公布于众,以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法制化原则。各部门、单位制订的公示和承诺制度,要以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依据,一方面要反映出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另一方面又要体现勤政廉政的要求。三是具体化原则。在推行公示制、承诺制过程中要积极而又慎重地选点定项。凡作出公示、承诺的内容、范围、责任要尽可能细化量化,以便于操作和接受监督。四是规范化原则。各部门、单位实行公示、承诺制都要明确具体内容和处理规定,减少人为的弹性和工作上的随意性。明确规定责任追究和处罚形式,对工作人员进行事前警戒和责任制约,形成一个完整统一、切实可行的制度。在实施中,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违示、违诺的问题,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情节恶劣的违示违诺事件,必须严肃查处,以取信于民。这是检验公示制、承诺制能不能兑现,能不能发挥作用的关键。

第六章 党纪教育

党纪教育是纪委和党的其他组织以维护和加强党的纪律为中心,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保证党的团结统一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以及实现共产主义伟大理想为目的的思想政治教育(政纪教育的方针、原则、内容等与党纪教育大致相同,为免重复,不再赘述)。

第一节 党纪教育的地位

一、党纪教育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核心是要建设一个好的无产阶级政党。没有这样一个政党,就不可能领导人民完成历史所赋予的使命。建设一个好的政党,就是要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学说,保持党的无产阶级先进性,提高党的战斗力。马克思主义的建党学说告诉我们: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素质,使广大党员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自觉抵制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的腐蚀和影响,这一切都是建设一个好的政党的重要基础。党纪教育是党内的一种基本教育,是以加强和维护党的纪律为中心,以提高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为目的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增强党员纪律观念的最有效、最直接的途径和手段。因此,建设一个好的政党离不开党纪教育。

二、党纪教育是纪检工作的基本方针和重要职能

我们党历来把党纪教育作为纪检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1980年1月中纪委第二次全体

会议又把“预防为主,教育为主”作为纪检工作基本方针之一。党的十二大把党纪教育作为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了《党章》。以后,又把党纪教育作为整个纪检工作的“四项职能”之一提出。纪检工作的实践证明:要管好党纪,端正党风,除了抓紧查处大案要案,还必须对广大党员进行严肃的、经常的纪律教育。严格执行纪律与进行党纪教育是互相依托的,没有严格执行纪律作保证,教育也就显得软弱无力,收不到预期的效果。要抓好党纪,端正党风,一定要把党纪教育同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很好结合起来。既要抓紧查处大案要案,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又要把纪检工作基点放在“预防为主,教育为主”的基本方针上,履行好教育的重要职能,对广大党员进行严肃的、经常的纪律教育,以增强党员的纪律观念,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只有这样,才能使执纪和教育都收到预期效果,从根本上杜绝、减少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才能维护好党的纪律和管好党风。同样,在履行纪检工作“保护”和“监督”的职能上,如果不认真经常地进行党纪教育,广大党员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没有严格遵守党纪的自觉性,纪检机关的“保护”和“监督”工作也就很难做好。因此,党纪教育在整个纪律检查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三、党纪教育是完成党的中心任务的有效保证

历史和现实都证明党纪教育在完成党的中心任务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在我们党的整个民主革命时期,党的各个阶段的中心任务虽然不同,但为了保证这些斗争的胜利,党始终重视党的纪律建设,始终把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纪律教育放在首位。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首先制定了党在过渡时期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总任务,同时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提出了不同阶段的中心任务。

党纪教育增强了党员的纪律观念,提高了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自觉性,在完成党的各项中心任务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第二节 党纪教育的作用

一、搞好党纪教育对增强党性提高党组织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无产阶级政党的党性是无产阶级阶级性的集中体现。反映一个党组织和一个党员的党性如何,一个突出的表现就在于他有没有较强的组织性和纪律性。目前在我们党内确实存在着党性不纯的问题,集中地体现在:政治上的自由主义,思想上的极端个人主义,组织上的宗派主义,作风上的官僚主义等等,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战斗力,对密切党与群众的关系有着极其严重的影响,是与党的事业格格不入的。而贯穿于这些表现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纪律性不强,党纪观念淡薄。因此,有效地解决目前我们党内存在的党性不纯问题,必须切实搞好党纪教育,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遵守党纪的自觉性。

二、搞好党纪教育对做好新时期纪检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新情况下,我们党内确实出现了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特别是近几年来,有些问题已达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程度。这不能不使我们看到,在新时期要保持党的战斗力,经受住任何风浪的考验,真正成为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非从严治党不可。要从严治党,必须严肃党纪,加强新时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近几年来纪检工作的实践告诉我们,党纪教育在新时期纪检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搞好党纪教育是做好新时期纪检工作的有效方法之一。只有始终坚持从教育入手,在思想上警钟长鸣,筑起反腐蚀的长城,使广大党员提高抵制腐败的自觉性和免疫力,保持坚定的政治方向和优良的传统作风,才能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坚强的战斗力,才能使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纪检工作的实践说明,哪里认真而富有成效地开展了党风党纪教育,哪里的党

风状况就会有显著不同;有的地方虽然也办了不少案,但由于没有自觉地有目的地通过办案开展党纪教育,“惩一”不能“儆百”。凡是切实抓党纪教育的地方和单位,在同样的改革开放环境下,正气上升,邪气下降,党员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就会减少。 三、搞好党纪教育对完成新时期党的中心任务具有重要作用

新时期党的中心任务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进行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我们的改革开放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上的改革开放,它需要高度的团结统一和步调一致。近几年来,一些同志对此认识不清,产生了不少错误观点和提法。如:抓党风“妨碍”改革,特别是有人提出:我国现在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党员不能要求太高,党的纪律也应该是“初级”的等等,给我们党的建设和改革开放工作造成许多不良影响。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固然很多,但究其根本,是一些党组织和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纪律观念淡薄。因此加强党纪教育对保证完成新时期的中心任务,具有特殊的意义。

第三节 党纪教育的方针

一、党纪教育的方针 党的纪律教育的方针是:“预防与疏导相结合,增强党员的纪律观念,提高党的战斗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的贯彻执行。” 二、贯彻党纪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 ㈠从实际出发。

从实际出发,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这是坚持党的纪律教育方针的重要前提。要避免形式主义,使教育有较强的针对性、感染力和说服力,既生气勃勃,又富有成效,达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㈡围绕“中心”。

在选择教育主要内容时,应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中心工作,这是坚持党纪教育方针的根本目的。党的纪律教育必须紧密围绕保证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这个中心。 ㈢“因人施教”。

“因人施教”是党纪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根据党员不同情况,如年龄、阅历、工作、思想基础、文化水平,所处的社会环境和经济地位等,有所区别,有所侧重,有的放矢地进行党纪教育,以达到预期的目的。

第四节 党纪教育的原则

一、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理论联系实际是中国共产党思想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治思想工作的根本原则,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是党纪教育的主要原则。 二、说服教育与严格执纪相结合的原则

说服教育与严格执纪执法相结合,是指党纪教育要以说服教育,以理服人为主,同时还要对那些严重违反党纪的人执行纪律,把两者结合起来,这是党纪教育的一个重要原则。 三、党纪教育与理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是我们制订党纪教育方针的重要依据,党纪教育与理想教育相结合,是党纪教育的又一重要原则。 四、言教与身教相结合的原则

言教,就是运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进行教育。身教是相对而言的,教育者不仅要把

道理说通,而且身体力行、言行一致。 五、灌输与疏导相结合的原则 灌输是通过教育方式,把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理论注入、灌送到党组织和党员的头脑中去,引导受教育者增进知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对于党风不正、党性不纯和违纪的党组织和党员,还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通过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引导他们正确理解党的方针、政策,消除思想障碍,总结教训,认错和改错。这就是我们党在正确总结历史经验后提出的疏导方针。

党纪教育除了必须遵循上述主要原则外,还应遵循注重针对性的原则,因材施教的原则等。随着党纪教育发展,实践经验的不断丰富,我们对党纪教育规律认识不断加深,党纪教育的原则也将会更加发展和完善。

第五节 党纪教育的内容

一、党纪基本理论教育

党纪教育的基本理论主要内容包括:党纪的科学概念、党纪的形成、功能和作用;党纪的主要内容;执政党的党纪建设的特殊意义;党纪的维护与监督;党风与党纪在理论上的关系等。

二、党纪的基础知识教育

弄清什么是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宣传纪律、财经纪律、人事纪律、外事纪律等等。 三、党纪规范教育

《党章》是党的根本法规, 《准则》是《党章》的重要补充,以《党章》、《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党规党法是党纪教育的基本内容。 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在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中,要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了解其精神、实质和具体内容;了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行为准则的要求;懂得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懂得谁要是反对和破坏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谁就是破坏了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也就是违犯了党的纪律,从而增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五、国家法令教育

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和法律,是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依据制定出来的,是党的政策的定型化、条文化,是为实现党的总路线和总任务而制定的行为准则。遵守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法律,就是执行党的意志、人民的意志。要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了解和掌握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法令和党纪政纪的基本内容;懂得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懂得无论何人只要违反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法律,就是违反党的纪律,都要受到党纪应有的处理,触犯刑律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反腐败教育 在这一教育中,要使广大党员了解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内容和实质;了解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含义、表现和危害;了解新时期党内腐败现象的表现和危害。 七、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 我们党长期来形成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主要是指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还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等。

八、道德教育

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要教育党员做到;在工作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于职守,公正

无私,光明磊落,忠诚积极,钻研业务,使自己和同行业职工的工作有益于社会主义建设。同时使广大党员认识到,那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官僚主义,玩忽职守,损人利已,损公肥私,假公济私,金钱至上,以权谋私,以业谋私,欺诈勒索等思想和行为,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所不容的,必须坚决反对和抵制。

道德教育必须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因为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指导思想,都决定了党必须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全部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一个政治要求,同样也是一个道德要求。是否真心实意为人民谋利益,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盛衰兴亡的大事,也是每个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水平,道德素质水平的一个根本标志。 九、“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

江泽民同志关于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重要思想,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伟大纲领和推进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不但农村要搞,其他各行各业、各部门单位都必须搞好,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第六节 党纪电化教育的作用

电化教育,是指运用现代化教育媒体,并与传统的教育媒体恰当结合,传递教育信息,以实现最优化的教育活动。通俗地说,电化教育,是利用电教工具,传播理论和知识,对受教育者进行教育的活动。

党纪电化作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一、党纪电化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用电化手段教育党员,有利于党员用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理论武装头脑,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从而保证党的纲领和任务的完成,从这个意义上说,党纪电化教育就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二、党纪电化教育是适应加强改革开放的新形势,搞好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改革,具有“形象生动、真实可信、喜闻乐见”的优势,从发展趋势看,电化教育为党纪教育增强了生机和活力,并逐步成为党纪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

党纪电化教育的作用比较广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㈠能够比较迅速及时准确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党纪教育内容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㈡适应人们的心理特点,增强党纪教育的吸引力,党纪电化教育教材声像并茂,党员接受教育时视听并用,比传统教育效果好得多。

㈢纪实性电教片能传播双重信息,使党纪电化教育具有独特的可信性。 ㈣突破传统的时空限制,扩大党纪教育的覆盖面。

㈤党纪电教教材能批量制作和重复使用,可弥补基层党员教育师资的不足。 ㈥引导舆论,教育群众,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除此之外,它还兼有一些服务功能,可积累和保存党风廉政建设的历史资料,可传播反腐倡廉的工作经验等。

第七节 党纪教育需注意的若干环节

开展党纪教育,应紧密结合当前形势,紧贴实际,持之以恒。许多单位在实践中积极探索,认真思考,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形成一套有效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党纪教育的深入开展。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4ly3.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