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辩证法在科技创新中的指导意义

更新时间:2024-07-04 12:59: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自然辩证法在科技创新中的指导意义

(学校:XXXXXX 院系:机械工程学院 班级:研XXXX 姓名: XXXX

摘要:自然辩证法是哲学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对自然界和科学技术的本质及其发展的一般规律进行哲学概括所形成的学科,是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方法论。随着21世纪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当代自然辩证法越来越呈现出科学技术哲学的指导性;创新精神是当代自然辩证法的题中之义,自然辩证法是创新的产物且处于不断创新之中,创新是自然辩证法的精神实质和目标追求,表现在自然辩证法创立的目的、方法论功能所蕴含的创新机理以及它曾经和正在引导科学家的创新等方面。本文从自然科学与哲学的关系出发,探讨一下自然辩证法在科技创新中的指导意义,从而说明自然辩证法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发展的与时俱进的理论体系。

关键词:科技创新;哲学;自然辩证法;技术创新

当今,人类社会已跨入21世纪。而新世纪的竞争主要是科技竞争的核心又是人才的竞争。因此,如何培养高质量且具有科技竞争力的跨世纪人才就直接关系着一个国家和民族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也成为新世纪我们面临的迫在眉捷的重要任务。21世纪是科技世纪,21世纪的科技呈现出高度分化又高度综合的发展趋势。因此,新时期的科学发展特点要求科技人员既要具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又要具有广博的其他知识,向综合化方向发展,而这些就需要具有创新精神的作用。因此创新精神的培养就变的尤为重要,从哲学的指导意义出发,创新精神的培养需要哲学指导,而这种指导哲学就是自然辩证法。

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和自然科学观,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世界观、认识论、方法论的统一,是构成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研究对象是自然界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及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本文由我国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出发,结合自身经历和自然辩证法的知识,总结出产生这种状况的历史及现实原因,并对提升我国科技创新能力提出一些对策建议。

一、中国科技创新现状

虽然国家对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但是中国的高科技和高科技产业发展的状况仍然不容乐观。面对着科技创新的浪潮,我国既不是世界知识创新大国,也不是世界技术创新大国。国家对企业的科技创新给以了高度重视,自90年代国家提出科教兴国战略以来,各方面都比较重视,国家制定了“863”

计划和“火炬”计划,先后建立了53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的创新工作也在推进,科技型企业增加了不少,但总体上创新的质量不高。根据统计,我国的发明专利是韩国的1/4,只是日本和美国的1/30。我国的大多数企业的规模、技术基础和力量都是相对薄弱,比较难进行技术难度大、投入大、周期长、市场风险大的原始创新。而且目前的大多数中国企业更看重有利可图的革新,大多数企业高层对存在较大风险的科技创新较为敏感。因此,我国多年来一直强调的科技自主创新,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停留在口号上,而没有落实到思想和行动上,没有形成创新文化和创新精神。

二、科学技术与哲学的关系

2.1. 科学技术会产生哲学问题

科学技术是哲学的基础,科学技术的每一次进步,都会提出新的哲学问题,都伴随着新的哲学问题的产生。两千多年前,著名的毕达哥拉斯学派信奉“万物皆为数”的格言,这来源于他们对自然的深刻认识。他们发现数是音乐和谐的基础,比如当一根弦被减短到原长度的一半,那么拨动时,发出的音调就比原来的高7度;类似地,比率是3: 2的话,相对应的则是高5度的和声。毕氏学派认为,和声就是由这样一些不同的部分组成的整体,和声由各种数值比组成。于是,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各种事物的数值比确定它们各是什么并显示彼此的关系。一切事物都可用数解释,数是永恒的,而任何别的都不能永存。

2. 2科学技术的发展离不开哲学思想的指导

19世纪以后的数学研究,特别是20世纪计算机科学的发展给毕氏学派的“万物皆为数”这一古老的真理注入了新的生命。1847年,英国数学家布尔创建了布尔代数。20世纪开始,数理逻辑的研究逐步深入,特别是1938年,香农发表论文描述了布尔代数可以被用来表示两种状态即二进制数系。布尔代数中的变量仅有0和1,而仅有0和1两个数码的逻辑运算是很容易用电子元件实现的。香农的思想极大地推进了电子计算机的研制。1946年,第一台具有现代思想的计算机在美国诞生,它宣告了计算机时代的到来。

因此,哲学革命中概括科技成就所做出的哲学结论和科学预见,给科技发展以极其深远的启迪。哲学家从一般哲学原理出发对客观现象或科学问题做出的推测、论断,往往以一种潜在的形式孕育着科学的胚胎。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相关条件的成熟,哲学的预见就可能为科学研究证实、具体化和完善化,从而实现了认识从哲学形态向科学形态的转化。许多知名科学家都在不同场合肯定过哲学对自然科学

的指导作用。如爱因斯坦就说过:“哲学一经建立并广泛地被人们接收之后,它们常常促使科学思想进一步发展,指示科学如何从许多可能的道路中选择一条路。

三、技术创新的含义

技术是人改造自然的手段,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的反应。技术的本质是技术系统的内部联系,它有技术系统的内在矛盾构成,是技术系统中深刻的、一般的和稳定的方面,它从整体上规定着技术的性质和发展方向。由于技术是人类所创造的,为人类所拥有,离开了人,就不会有技术。因此,技术系统是由技术主体(人)、技术客体(自然界)以及技术的中介(各种工具)共同组成的。 技术创新是指技术领域的创新行为,泛指发明成果在商业上的首次成功应用,包含技术成果的商业化和产业化,是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途径。技术创新是一种经济活动,它具有创新性、风险性、效益型、周期性、集群性等特点[1]。 创新离不开科学方法,确立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是培养创新精神、提高创新能力的前提,而自然辩证法本身就是广义的科学方法论[2]。创新是人类努力改变现状,构建全新事物的积极行为,是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基本方式。在技术创新理论和经济学中,创新特指一种赋予资源以新的创造财富能力的活动。

四、技术创新的动力

只有形成进行技术创新的意愿冲动,才能有效地进行技术创新活动,形成这种意愿冲动的种种原因便构成了技术创新的动力。我们将技术创新的动力分为两类:由创新主体自身的需求所产生的创新动力,称为内部动力;由外部环境因素所导致的创新动力,称为外部动力。

4.1 内部动力

技术创新的内部动力分为两类:创新主动力和创新被动力。创新主动力是指创新主体主动从事技术创新活动的推动力量。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1)对创新可能带来的高额风险垄断的追求;(2)追求成就感和求新的精神。技术创新的被动力是指创新主体迫于市场竞争压力、资源奇缺和技术系统运行障碍等因素,被动地影响这些变化去进行创新的动力:(1)市场竞争的压力;(2)非可再生资源越来越少,成为制约某种商品生产的“瓶颈”,企业也会为克服短缺或排除故障而进行技术创新;(3)为保持在科技领域的领先地位,同科技界同行争夺优先权,这会对研究与发展部门的科技人员的创新活动构成竞争压力。

4.2内部动力

技术创新的外部动力是指来自企业之外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的激励和约束做构成的创新动力。包括技术系统与自然环境的冲突迫使企业进行创新的压力;来自政策直接资助和各种优惠政策对创新的推动力;来自各种法规限制的创新压力;来自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经济周期性产业结构变化、市场结构变化构成的创新推动力和压力;来自具有不同价值取向的公众、团体及文化传统的舆论压力。

五、自然辩证法是最高哲学

自然辩证法,原本是19世纪中叶由恩格斯在概括和总结自然科学最新成果的基础上创立的一种自然哲学理论。20世纪70年代以前,我国学术界一般认为自然辩证法由自然观、自然科学观和自然科学方法论三部分组成。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特别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自然科学的高度分化与综合的发展,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相互交融,以及科学技术的社会化和社会的科学技术化,为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的发展提供了新鲜的经验材料和理论思想,使当代自然辩证法被拓展为包括自然哲学、科学哲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等在内的一门综合性的交叉学科。

从自然辩证法发展历程来看,自然辩证法本身就具有创新这种精神实质和目标追求,它曾经引导着科学家们冲破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束缚,大胆创新,勇于创新。譬如,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物理学界的三大发现:X射线、放射性和电子的发现与经典物理学矛盾之时,导致了所谓的物理学危机,有人提出了“原子非物质化了,物质消失了”等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观点,严重地阻碍了科学家的创新。此时, 列宁运用自然辩证法的核心—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发展了自然辩证法,写下了《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哲学笔记》、《论战斗唯物主义的意义》等自然辩证法的经典著作,创造性地规定了“物质”、“范畴”,“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们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并在此基础上指出,“由于自然科学的飞速发展,消失的不是物质,而是原来的对物质认识的界限,原来认识所达到的物质界限是原子,现在已经深入到物质更深的层次或结构,跨进到电子的水平。”列宁关于自然辩证法的这些观点和论\\断充分展现了自然辩证法所具有的创新这一精神实质和目标追求,为科学由近代向现代的跨越提供了理论指导,而且现代科学发展的现实也充分证明了它的正确性。随着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自然辩证法必将继续引导着人类冲破一个又一个旧的思想束缚,实现更多更高的科学创新。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分支学

科,它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在19世纪自然科学及哲学思想和社会发展的背景下建立的,是关于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的科学。

六、自然辩证法对科学研究的意义

自然辩证法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具有较高综合性和普遍性的结论。因此,通过自然辩证法的学习,可以开拓视野,开阔思路,扩大知识面,改善知识结构,使我们能够专博结合,活跃思想,在所学的各门孤立的知识块之间建立起了联系,加深了从整体上对自然界的本质、特点和发展规律的认识,在头脑里形成一幅较完整的自然界发展的辩证图景,提高理论思维能力,提高自身综合研究与分析问题的能力,这非常符合交叉科学时代对科技人才的要求。

同时,自然辩证法对科技人才的培养提供了正确的自然观和科学技术观的指导。从事科学研究,应该对自然界有一个总的看法,对科学技术有一个总的认识,因为人的一切活动都是在一定的思想观念支配下进行的。对于跨世纪的人才来说,自然界将是他们认识的主要客体,因此,一个正确的世界观,特别是自然观能为他们的科学认识和实践活动指明正确的方向和道路。过去我们在科技发展或经济建设中犯错误、出问题,往往不是在具体的战术问题上,而主要是在人与自然关系,科学技术与社会关系问题这一类总体问题或战略问题上违背了辩证法。因此自然辩证法这门学科能够给科技工作者提供对自然界、对科学技术、对经济建设的总的看法和基本观点。

不仅如此,自然辩证法还为科技工作者提供了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指导。在新世纪掌握和运用科学的思维工具和研究方法是科技进步和科研成败的关键。因为科技史表明,无论自然科学之兴盛,还是社会科学之昌明,都与方法论的发展和完善程度息息相关,以理论思维形态表现出来的认识工具——科学方法论是任何一个理论体系的精华。而自然辩证法所包含的方法,特别是现代思维方式和方法,是科学发展史和认识发展史中的哲学概括和总结,对各门自然科学研究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在西方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科学方法的研究。非标准分析的奠基者,英国数学家艾·罗宾逊在一篇题为《数理逻辑的发展》的论文中说:“数理逻辑的前途可能在于辩证法。”日本物理学界,不仅重视辩证思维的探讨且非常推崇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日本物理学界在20世纪取得的一些成果与此是紧密相关的,著名物理学家宫原将平说:“恩格斯的《札记和判断》中有许多极其优秀的东西,现

代自然科学家应该读的,其中任何一个对我们来说都包含着可以引以为鉴的内容。”著名物理学家武谷三男则说:“辩证分析将引导我们使辩证法和自然科学丰富起来,我自己也有过由于这些辩证分析而前进的经验。”同时,我国一些著名科学家也都十分强调科学工作者学习和钻研哲学、自然辩证法理论和方法的重要性。著名科学家钱学森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确实是指导科学研究的重要武器,特别是自然辩证法。”著名数学家杨乐、张广厚也认为:“唯物辩证法可以替一切科学的研究方法规定一个总的正确方向。”

恩格斯说:“一个民族要想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恰好辩证法对今天的自然科学来说是最重要的思维形式。辩证思维的能力是科学工作者乃至整个民族所具有的科学技术能力的有机组成部分。自然辩证法正是探讨理论思维在科学发现和科学发明中的作用的科学。因此,一切从事科研和技术创造的人都应当自觉地运用自然辩证法来武装自己的头脑——这一科学研究中最重要的工具。恩格斯在撰写自然辩证法的过程中不仅广泛地涉猎了当时的自然科学,而且在他留下来的未完成的自然辩证法手稿中也包含了大量有关自然科学的论述,其中不乏一些真知灼见。这些零散的内容已经被许多学者进一步发挥成为系统的科学技术观或者科学技术论,它们对于人们理性地解决当前所面临的许多重大社会现实问题具有重要的思想启发和借鉴作用,从而又被作为科学时代的科学技术学原理。

从上面我们谈到的自然辩证法与科技创新的关系来看,自然辩证法对科学的发展有重大的意义同时对于我们进行科研工作的指导意义也是毫无疑问的。自然辩证法作为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分支学科,一方面,创新精神是其题中之义,因为它本身是创新的产物、创新的结晶,而且正处在不断的创新之中;另一方面,创新是自然辩证法的精神实质和目标追求,创新精神也是自然辩证法之显著特征和突出功能的充分显现在新世纪,全世界都在倡导创新意识,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之力。在当代新技术革命蓬勃兴起中国与世界经济科技接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条件下,大力开发科技人才的创造力,是关系我们民族兴衰的头等大事。自然辩证法,责无旁贷地担负起帮助科技人才树立正确的自然观,科技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任务,担负起培养、提高科技人才创造性思维能力的重大责任,这是国家和历史的重大使命。

自然辩证法从其创立到今天, 之所以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 就在于创新精神是其应有之义, 而且该学科中所蕴含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机理在科学界得到了发扬

光大。这是因为:自然辩证法作为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分支学科, 它本身就是创新的结晶, 创新的产物,而且它正处在不断的创新之中。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是建立在近代自然科学基础之上的, 其中的不少内容、思想和观点需要在现代科学基础上加以充实、发展和完善。现代科学中的许多新思想、新观点和新方法等也在不断地充实、丰富和发展着自然辩证法的理论体系, 如现代的自然辩证法理论体系已经将系统观、信息观、反馈观等新思想和系统方法、信息方法、反馈方法、黑箱方法等新方法充实进来, 使自然辩证法理论体系更加完备、系统和丰富。 自然辩证法能促进创新。创新是自然辩证法的精神实质和目标追求。它启迪人们的创新意识,处处渗透着、体现着创新的机理。自然辩证法所具有的创新这种精神实质和目标追求,曾经引导着科学家们冲破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束缚,大胆创新,勇于创新。随着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 自然辩证法必将继续引导着人类冲破一个又一个旧的思想束缚,实现更多更高的科学创新。

在现代, 自然辩证法所具有的创新精神实质和目标追求得到了更充分的展现, 发挥着更大的作用, 显示出更大的意义。最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之一是, 在“第七届世界粒子物理学专题会议”上, 美国科学家格拉肖建议把比夸克更深层次的粒子命名为“毛粒子”, 以此来纪念自然辩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毛泽东的自然辩证法思想。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 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科技创新则是创新的应有之义, 创新是自然辩证法的精神实质和目标追求,表现在自然辩证法创立的目的、方法论功能所蕴含的创新机理以及它曾经和正在引导科学家的创新等方面。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世纪, 科技创新人才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战略资源和决定性因素, 培养和造就大批具有科技创新素质的人才是民族兴衰的头等大事。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分支学科, 是关于科学技术的世界观、方法论和价值观,并且是创新的产物且处于不断创新之中。因此,在自然辩证法的学习中,应当重视创新精神的培养。

参考文献

[1] 秦志敏.自然辩证法概论[M].河南大学出版社,2002.

[2] 佘远福.自然辩证法的研究与创新精神的培养[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2003.3(3): 63-70.

[3] 关士续等,自然辩证法概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 [4] 刘大椿.自然辩证法概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5] 刘冠军.自然辩证法与创新精神[J].山东社会科学,2002(5):64-66. [6] 于光远.中国的科学技术哲学—自然辩证法.科学技术出版社,2013.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4ll.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