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各文学时期重要作家及其主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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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各文学时期重要作家及其主要作品

美国文学的发展历史虽然只有200多年,但是它在这段时间里所取得的成就却是十分辉煌的。美国文学业已形成的民族性、时代性和社会性,使它成为世界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文学的发展和美国历史的发展几乎是平行的。

美国殖民主义时期三个代表诗人

1.安妮·布雷兹特里特Anne Bradstreet (1612-1672)

美国第一位作品得以发表的女诗人。她出生于英格兰,1630年时随父亲和丈夫来到北美马萨诸塞湾殖民地。诗的风格与同时代的英国诗人John Donne、Edward Taylor有相似之处。她最著名的诗集是《第十位缪斯》(The Tenth Muse Lately Sprung up in America,1650),这也是她生前出版的唯一诗集。一般认为,她最优秀的诗作,主要收录于她去世后由罗杰斯选编的《布雷兹特里特诗集》(Several Poems 1678)。《写在我家失火之际》On the Burning of Our House)反映出殖民时期生活的侧面,《灵与肉》(The Flesh and the Spirit)向读者展示了作为一名虔诚的清教徒,在面临新大陆恶劣的生存环境时,诗人内心深处肉体与灵魂、世俗与信仰之间的斗争。

2.爱德华·泰勒 (Edward Taylor,1644?-1729年)

美国清教派牧师和诗人。他被公认为美国19世纪前最重要的诗人。在他有生之年仅发表过两首诗歌,直到1937年人们研究他的手稿时才认识到他那虔诚的诗歌的优美绝伦。 像约翰·多恩和乔治·赫伯特以及其他英国玄学派诗人一样,泰勒擅长运用精心选择的暗喻和丰富而唯美的比喻,也采用日常生活中的寻常措辞和比喻。《爱德华·泰勒诗集》(1939年)收录了他的杰作,包括写于约1685年的《上帝对其选民有影响的决定》,和写于1682-1726年的《内省录》(Preparatory Meditation)中的部分。《内省录》其他部分出版于《爱德华 泰勒诗选》(1960年)。

3.迈克尔?维哥斯沃斯 (Michael Wigglesworth)

是一位重要的殖民诗人,他的阴郁诗作《最后审判日》(The Day of Doom)广受当代人民的欢迎。《最后审判日》(The Day of Doom) 首次发表于1662年,描写了末日审判的那天,也就是当上帝决定人类命运的日子。大多数人会被送进地狱,少数幸运儿能被上帝选中进入天堂。根据威格尔斯沃思(Wigglesworth)的诗句,届时半夜里将亮起一盏明灯,那就是末日开始的信号,它会唤醒所有作恶多端的人:

他们头昏脑涨地从床上匆匆爬起, 匆忙朝他们的窗户跑去, 观看这盏巨大而无比明亮的灯, 此时比中午的太阳更加光明。 许多人尝试着逃避末日宣判,虽然徒劳无功:

有些人隐匿于洞穴之中, 钻到地下去藏身; 有些人轻率地跳进深处, 结果被水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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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逃向石丛(哦,毫无意义的拦路之石!) 逃进深山老林。 在那儿可能看不到那亮光, 看不到那可怕而恐惧的情景。

威格尔斯沃思(Wigglesworth)最后说,逃避是不可能的。最终,在“末日”那天人必须也将会接受他的命运。

独立革命时期的文学

1. 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1706-1790)

美国著名政治家、科学家,同时亦是出版商、印刷商、记者、作家、慈善家;更是杰出的外交家及发明家。他是美国革命时重要的领导人之一,参与了多项重要文件的草拟,并曾出任美国驻法国大使,成功取得法国支持美国独立。富兰克林曾经进行多项关于电的实验,并且发明了避雷针。他还发明了双焦点眼镜,蛙鞋等等。富兰克林是共济会的成员,被选为英国皇家学会院士。他亦是美国首任邮政总长。由于1928年以后每张百元美钞上都印有富兰克林的肖像,再加上美元身为世界主要流通货币的重要性,导致富兰克林的长相广为世界各地不少人所熟悉。

其主要代表作有《穷理查历书》(Poor Richard's Almanac),《自传》(The Autobiography) “God help those who help themselves”---自助者,天亦助之 ,自己放弃的,不要指望神会帮你。总之就是叫你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最初出自于美国政治家,科学家,文学家Benjamin Franklin(本杰明.富兰克林)的 Poor Richards Almanack。这部作品里包含很多哲理性的名言. )、「懒人动作太慢,所以贫穷才能很快地追上他」(Laziness travels so slowly that poverty soon overtakes him)、「留意小钱的支出,小漏水能让一艘船沉没」(Beware of little expenses; a small leak will sink a great ship)。

2.菲利普·弗伦诺Philip Freneau (1752--1832)

“Poet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Father of American Poetry”。 He was the most significant poet of 18th century America. Some of his themes and images anticipated the works of such 19th century American Romantic writers as Cooper, Emerson, Poe and Melville.美国独立革命诗人,美国诗歌之父18世纪美国意义最重大的诗人,他诗歌的一些主题和意象在19世纪美国浪漫作家爱默生、坡、朗费罗等人作品中流传。 是爱默生、坡、朗费罗等人的文学传统的先驱His works are the following:

a) The Rising Glory of America 1772 《美洲光辉的兴起》 b) The House of Night 1779, 1786 《夜之屋》

c) The British Prison Ship 1781 《英国囚船》

d) To the Memory of the Brave Americans 1781 《纪念美国勇士》 e) The Wild Honey Suckle 1786 〈野金银花〉

f) The Indian Burying Ground 1788 印第安人殡葬地

g) The Dying Indian: Tomo Chequi 《奄奄一息的印第安人:托姆?柴吉》

3. 托马斯·潘恩(1737~1809)Thomas Paine 北美独立战争时期的独立思想启蒙者,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政治活动家、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1737年1月29日生于英国诺福克郡塞特福德镇的一个手工业者家庭。13岁辍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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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过裁缝、侍童、税收员和帮工。1774年,经B.富兰克林介绍来到北美费城,任家庭教师,后任《宾夕法尼亚杂志》主编。1776年1月,发表《常识》小册子,号召反对英国殖民统治,为争取美国独立而战斗。独立战争爆发后,他来到N.格林将军的司令部工作,在行军途中,又以《北美危机》为题,连续发表文章,鼓舞士气。美国独立后于1787年重返欧洲,定居英国。1791年发表《人权论》,痛斥英国保守主义者E.伯克在《法国革命感想录》中对法国大革命的攻击,因而受到英国当局的迫害。1792年9月他逃亡法国,被选为法国国民议会代表和制定法兰西共和国宪法的九人委员会委员。1793年,因与雅各宾派政见分歧,被捕入狱。1794年11月出狱,并写出了《理性时代》。1802年他再度返回美国,美国当局以他写的反对宗教和教会的《理性时代》受到教徒们的反对为由,拒绝他参加政府工作,并不承认他的美国公民资格。1809年6月8日在纽约逝世。潘恩的代表作有《常识》(1776)Common sense、《林中居民的信札》(1776)、《人权论》Rights of Man(1791第一部,1792第二部)、《理性时代》The Age of Reason(1794第一部分,1796第二部分)。 《常识》一书几个月内销量超过50万册,为后来《独立宣言》的通过铺平了道路,其民主主义思想在《独立宣言》中得到充分的反映。

浪漫主义时期的文学

1.华盛顿?欧文(Washington Irving)(1783-1859)

欧文是美国首位作家,是第一个以文笔典雅引起英国文坛注意的美国作家,他本人更被尊为“美国文学之父”. 其生涯多数时间贡献给了文学,在他的短篇故事中,通常从一个普通的角色开始 – 像是一个懒惰的老公、唠叨的太太;然而,它能够将这些故事主角放入如家庭中的情境、又能找出能带给故事更多活力的情境,欧文在事件与细节上的描述,运用符号象征的手法在基础情节上,创造出近似于歌德作品的氛围。

欧文的第一部重要作品是《纽约外史》(1809)。1819年,欧文陆续发表许多散文、随笔和故事,共32篇;于1820年结集为《见闻札记》出版,引起欧洲和美国文学界的重视。这部作品奠定了欧文在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欧文最知名作品《李伯大梦》(Rip Van Winkle) (又名《瑞普?凡?温可尔》)的灵感,来自于德国一个关于国王的传说,在此作品中他在最后加上了一段虚构的学者注记,注记中说明该传说是由一位人在纽约的荷兰老人Diedrich Knickerbock 1819年,欧文陆续发表许多散文、随笔和故事,共32篇;于1820年结集为《见闻札记》出版,引起欧洲和美国文学界的重视。这部作品奠定了欧文在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er所传述的,而这个人也是一个欧文杜撰的角色(而该荷兰老人的名字,后来还被一群纽约作家在作品中运用,包含欧文自己、詹姆斯芬尼墨古柏、威廉库伦布莱恩都包含在内)(译注:Knickerbocker一字之意为「最初向纽约移民的荷兰人子孙」)。《李伯大梦》在欧文较长的一本书《见闻札记》(The Sketch Book of Geoffrey Crayon, Gent.)中也可看到,该书以系列方式在1819-20年之间在美国陆续出版。

2.詹姆斯?费尼莫?库珀(James Fenimore Cooper)(1789-1851)

库珀的作品包含小说跟社会评论文章,他以小说闻名于世,但其批判自己国家民主缺陷的著作也是值得注意的作品;他是第一个批评美国时政的重要作家,但不可能是最后一个,而他的小说是更让人印象深刻的作品。

《最后的莫希干人》(The Last of the Mohicans)于1826年完成,是库珀《皮袜子故事集》(Leatherstocking)五部曲中的第二部,内容是关于Bumppo从年轻到老的故事;其它系列中的著作还包括:《拓荒者》(The Pioneers, 1823)、大草原》(The Prairie, 1827)、《探路人》(The Pathfinder, 1840)、《杀鹿者》(The Deerslayer, 1841)等。

《皮袜子故事集》只有《拓荒者》谈论的是血腥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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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威廉姆?卡兰?布赖恩特(William Cullen Bryant)

布莱恩特是第一位享有很高声誉的抒情诗人。他能让他庄严肃穆的诗转变为可咏唱的诗歌,像是《死亡观》(Thanatopsis)的温柔旋律、《水禽颂》(To a Waterfowl)其激动人心的旋律以及《马里恩的人类之歌》(Song of Marion's Men)其一惯优雅却从未令人感到腻烦的旋律。其他作品还有The fountain, The White-Footed Deer, A forest Hymn.

4.埃德加?爱伦坡 (Edgar Allan Poe) (1809-1849)

爱伦·坡,十九世纪美国诗人、小说家和文学评论家,在世时长期担任报刊编辑工作。其作品是在任何时代都是“独一无二”的风格。语言和形式精致、优美,内容多样。侦探小说鼻祖、科幻小说先驱之一、恐怖小说大师、短篇哥特小说巅峰、象征主义先驱之一,唯美主义者。受到过爱伦·坡影响的主要人物有:柯南·道尔、波德莱尔、斯特芳·马拉美、儒勒·凡尔纳、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希区柯克、蒂姆·伯顿、江户川乱步等。爱伦·坡最著名的文艺理论是“效果论”。坡力图在自己的作品中先确立某种效果,再为追求这种效果而思考创作。他在《怪异故事集》序中称“自己的作品绝大部分都是深思熟虑的苦心经营”。 爱伦·坡(1809~1849)、安布鲁斯·布尔斯(1842~1914?)和H.P洛夫克拉夫特(1890~1937)并称为美国三大恐怖小说家

爱伦坡的才华显现于诗中。他的诗旋律如布莱恩的诗一样优美,不过戏剧震撼力更甚于后者。《以色拉非》(Israfel)是爱伦坡为自己所做的代言诗歌,而《安娜贝尔.李》(Annabel Lee)则是哀悼一位美丽女孩之死,是爱伦坡作品中不断出现的主题。 主要作品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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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猫》(The Black Cat)

《阿蒙特拉多酒桶》(The Cask of Amontillado) 《大漩涡历险记》(A Descent Into The Maelstrom)

《The Facts in the Case of M. Valdemar》

《阿夏家之傾倒》(The Fall of the House of Usher)

《金甲虫》(The Gold-Bug) 《莉姬亚》(Ligeia) 《红死神的面具》(The Masque of the Red Death)

《莫尔格街凶杀案》(The Murders in the Rue Morgue)

《椭圆画像》(The Oval Portrait) 《陷坑与钟摆》(The Pit and the Pendulum)

《活葬》(The Premature Bu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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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尔·阿拉夫》(Al Aaraaf)

《安娜贝尔·李》(Annabel Lee) 《钟声》(The Bells) 《海中之城》(The City in the Sea) 《The Conqueror Worm》 《A Dream Within A Dream》 《Eldorado》

《Eulalie》

《The Haunted Palace》 《致海伦》(To Helen) 《Lenore》 《帖木尔》(Tamerlane) 《乌鸦》(The Raven) 《尤娜路姆》(Ulalu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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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窃的信函》(Purloined Letter) 《The System of Doctor Tarr and Professor Fether》 《告密的心》(The Tell-Tale Heart) 《威廉·威尔逊》(William Wilson)

其他作品

《Politian》 (1835) – 爱伦·坡唯一一部戏剧作品

《The Narrative of Arthur Gordon Pym of Nantucket》 (1838) – 爱伦·坡唯一一部完

整的小说

《The Balloon-Hoax》 (1844) – 报章记者的恶作剧,以真实事件之名刊登 《创作哲学》(The Philosophy of Composition) (1846) – 评论 《Eureka: A Prose Poem》 (1848) – 评论 《诗歌原理》(The Poetic Principle) (1848) – 评论

《The Light-House》 (1849) – 爱伦·坡最后一部未完成的作品

5.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 1804~1864)

美国小说家,是美国19世纪影响最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和心理小说家。在他的小说与短篇故事中,霍桑多以道德家的角度出发,对于人类在知道自己作错事情时、在心灵与思想上的变化,有很大的兴趣;他将检验重点放在人类道德与心理的操控上,检验人类的虚荣、憎恨、自私、野心以及骄傲,他对人类这些特质、以及因应错误之后的反应,相当好奇。艺术上,他擅长揭示人物内心冲突和心理描写,充满丰富想象,惯用象征手法,且潜心挖掘隐藏在事物后的深层意义,但往往带浓厚的宗教气氛和神秘色彩。他称自己的作品是人的“心理罗曼史”,故文学史家则常把他列为浪漫主义作家。其代表作是以殖民时期新英格兰生活为背景的长篇小说《红字》(1850)。小说通过一个受不合理婚姻束缚的少妇海丝特·白兰因犯“通奸”罪被监禁、示众和长期隔离的故事,暴露了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地社会的冷酷虚伪,探讨了有关罪恶和人性的道德、哲理问题。其他著名作品,有描写祖先谋财害命其罪孽殃及子孙的长篇小说《带有七个尖角楼的房子》(1851),讨论善恶问题的长篇小说《玉石雕像》(1860),揭示人人都有隐秘罪恶的短篇小说《教长的黑面纱》和表达作者正面理想的短篇小说《石面人像》等。

主要作品:《海地格医生的试验》(Dr. Heidegger’s Experiment), Mosses from an Old Manse, The Scarlet Letter, The house of the Seven Gables, The Blithedale Romance,The Marble Faun.

6.拉尔夫·瓦尔多·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 1803-1882)

美国散文作家、思想家、诗人。 1840年爱默生任超验主义刊物《日晷》(Dial)的主编,进一步宣扬超验主义思想。后来他把自己的演讲汇编成书,这就是著名的《论文集》。《论文集》第一集于1841年发表,包括《论自助》、《论超灵》、《论补偿》、《论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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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友谊》等12篇论文。三年后,《论文集》第二集也出版了。这部著作为爱默赢得了巨大的声誉,他的思想被称为超验主义的核心,他本人则被冠以“美国的文艺复兴领袖”之美誉。

Emerson is generally known as an essayist. During all his life he worked steadily at a succession of essays, usually derived from his journals or lectures he had already given. Nature did not establish him as an important American writer. His lasting reputation began only with the publication of Essays (1841 ). Many of his famous essays are included in Essay, which convey the best of his philosophical discussions and transcendental pursuits, such as The American Scholar, Self Reliance, The Over Soul. The second collection of Emerson's essays, Essays: Second Series (1844) demonstrated even more thorough1y than the first that Emerson's intellect had sharpened in the years since Nature. The Poet and Exprience are examples, the former a reflection upon the aesthetic problems in terms of the present state of literature in America and the latter a discussion about the conflict between idealism and ordinary 1ife. 「超灵魂」(Over-Soul), 7.亨利?大卫?梭罗(Henry David Thoreau)(1817-1862)

19世纪美国最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作家、哲学家;梭罗在生前只出版过两本书.第一本是他在1849年自费出版的《康科德河和梅里麦克河上的一星期》 (A Week on the Concord and Merrimack Rivers),此书是他在瓦尔登湖边的木屋里著写的,内容是哥儿俩在两两条河上旅行的一星期中大段大段议论文史哲学和宗教等等.虽精雕细刻,却晦涩难懂,没有引起什么反响,印行1000多册,售出100多册送掉75册,存下700多册,在书店仓库放到1853年,全部退给了作者,作者本人梭罗曾还诙谐地说:\我家里大约藏书900多册,其中自己著的就有700多册\第二本就是《瓦尔登湖》(Walden)了, 详细记载了他在瓦尔登湖畔两年又两个月的生涯。于1854年出版,150年来风行天下,不知出版了多少个版本。他强调亲近自然、学习自然、热爱自然,追求“简单些,再简单些”的质朴生活,提倡短暂人生因思想丰盈而臻于完美。他投入数十载的时间对野生果实、野草及森林演替进行观察研究,写出了《种子的信念》一书,但直到梭罗逝世150多年后,耗费他数十年心血的此书才得以出版。 论文《论公民的不服从权利》Civil Disobedience(又译为《消极抵抗》影响了托尔斯泰和圣雄甘地。 《无原则的生活》(Life Without Principle)

对现代科技文明给人们带来的物质享受,梭罗并不排斥,他只是批评我们没有很好地利用它,“弄巧成拙”(improved means unimproved ends),他这样评价。““Simplify,simplify,simplify.”(简朴,简朴,简朴。)这是梭罗的口头禅

8.赫曼?麦尔维尔(Herman Melville) (1819-1891)

1850年梅维尔移居马萨诸塞州的农场,也成为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的邻居,很快地两人就成为相互讨论作品的朋友,在他从撰写冒险故事转换到以哲学和象征作品之后,受欢迎的程度却大幅降低。从几部复杂的小说如《白鲸》(Moby Dick, 1851),《皮埃尔》(Pierre, 1852)、《骗子的化装表演》(The Confidence-Man, 1857)之后,他转而写诗,,但因为写作收入无法应付支出,他开始于纽约担任海关检查原的工作;在那儿工作了二十年退休之后,他撰写了《毕利.伯德》(Billy Budd)这本书,一直到过世前才完成这本书,到了1920年才因为重获文学学者注意而出版公诸于世;现在他所拥有的声誉,不仅仅来自于他丰富的诗歌型态散文,也来自于他的哲学思想、和在象征符号上的有效运用。

梅维尔创作出美国第一部散文体叙事诗,《白鲸》(Moby Dick, 1851),虽然该作品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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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形式出版,但部分内容又看似散文体的诗句,不易阅读的原因有二:多数内容的对话是水手们常用的语言,多数的用法都是旧式的说法,该写作技巧则是受到英国伊丽莎白女王一世时代的伟大作家所影响。

《白鲸》的情节描述善与恶之间无止尽的冲突,以及人类对于自然的漠不关心.

《抄写员巴特比:一个华尔街的故事》Bartleby, the Scrivener: A Story of Wall Street 9.亨利?沃兹沃斯?朗费罗(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 (1807-1882)

美国诗人,生于缅因州。一八三六年开始在哈佛大学讲授现代语言与文学。一八三九年出版第一部诗集《夜之吟》(Voices of the Night),之后陆续有诗集问世,一时风靡大西洋两岸,成为首位蜚声国外的美国诗人。一八五四年辞去教职,专事创作。一八六一年,夫人不幸烧伤致死,他悲痛之余无心创作,转而投身但丁《神曲》的翻译。晚年获牛津和剑桥大学荣誉博士学位。

《大海的奥秘》(The Secret of the Sea)《人生礼赞》(The Psalm of Life)

10.沃尔特?惠特曼(Walt Whitman)

惠特曼和埃米莉·迪金森是美国19世纪最伟大的诗人。惠特曼的诗看起来更美国化。它显露出一种个性分明的美国特征,充满了分明的美国意识。惠特曼的诗的力量看起来就像来自于他所表达的高昂激情的自然表露中。他创造性的利用了循复的音律使他的诗作中产生出一种具有魄力的模糊性质。惠特曼的诗适合大声朗读,其诗的一部分精髓是通过声音来体验的。

惠特曼的诗与过去的诗的决裂使得他的诗成为法国象征主义者(也影响了后来的超现实主义)的典范,对于一些现代派诗人(艾兹拉·庞德、艾略特及奥登等)的作品也起了一定的作用。这些力量的味道可以在他的诗集《草叶集》(1855年) (Leaves of Grass)中表现出来. 《草叶集》之名得于本诗集中的一句话:“哪里有土,哪里有水,哪里就长着草。”诗篇正如其名,展现着美国土地之上长满的芳草,生机勃勃地进发出惑人的清香之息。本诗集充满了对人与自然积极乐观的幻想,同时充溢了对自由、民主的美好畅想,描述着世上最为平凡、普通且密密成群、生而不息的事物,影射着当时美国众多与诗人一样正在顽强拼搏着的普通劳动者们。

11.艾米莉?狄金森(Emily Dickinson) (1830-1886)

是与惠特曼齐名的19世纪美国著名女诗人,一直被称为20世纪初英美意象派的先驱.她诗作的最大特点是擅长使用新颖、奇特、凝练的意象这一诗歌技巧,来表达抽象的内心情感和深奥的哲理.她对诗歌创作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和创新,开创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对现代美国诗人也产生了很大影响. 她以死亡与不朽作为创作主题,她谈论成功这个她自认自己无法达到的境界,也谈论失败、认为这是长年陪伴自己的经验;这些突出的作品,让她名列今日美国最伟大诗人之一。

艾米莉死后,她的家人才发现了多达800篇诗歌共40卷手订诗集,或者说是小册子。这些小册子用5、6页文稿折叠封装而成,成为往后许多评论家认为得比按年代顺序编排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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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终稿本。

This is My Letter to the World, I Heard a Fly Buzz When I Died

成功》 (Success)《我品尝从未酿造过的酒》(I Taste A Liquor Never Brewed《我是小人物!你是谁?》(I’m Nobody! Who Are You?)

现实主义时期的文学

1.马克?吐温(Mark Twain)(1835-1910)

美国作家,被称为“美国文学之父”,原名塞缪尔·朗赫恩·克莱门斯。1835年11月30日生于密苏里州,1910年4月21日卒于康涅狄格州。 幼时家境贫困,12岁时因父亲去世辍学,开始到印刷所当学徒,稍大一点便外出找活干。21岁时,对轮船上的领港员生活发生极大兴趣,决定拜师学艺。密西西比河上 4 年领港生活使他熟悉各式各样的人。这一段经历为他今后的创作提供了许多素材 。 他的笔名马克 · 吐温就取自船工生活:mark 是“测标”,twain为“两英寻(合12英尺)”,“测标两英寻”说明仍是安全水位。

19世纪60~70年代,马克·吐温发表幽默短篇共70篇,其中多数为小品类。它们的主要特色是极度夸张、幽默、滑稽。主人公往往天真老实,思想单纯,有一套先入为主的想法,结果处处碰壁。他的成名作《卡拉维拉斯县驰名的跳蛙》和名篇《竞选州长》、《神秘的访问》都是这样写的。在一部分作品里,幽默含有讽刺,如《竞选州长》、《坏孩子的故事》 、《好孩子的故事》等 。作者解释说“ 幽默只是花絮”,“为幽默而幽默是不能经久的”,他的幽默滑稽出自严肃的创作目的。这期间他讽喻的社会现象有: 种族歧视、新闻界的乌烟瘴气、投机心理以及社会道德的错位与虚伪。60年代末马克·吐温到了东部之后,发表了《傻子出国记》、《过苦日子》和《镀金时代》三部长篇作品。 《傻子出国记》为通讯集,是马克·吐温的旅欧报道。写天真无知的美国人在欧洲的旅游见闻,滑稽、诙谐,表现出美国人在欧洲封建社会及其印记面前的优越感。《过苦日子》是一部回忆录,写作者到内华达找矿经过,其中有不少虚构成分,把艰苦的淘金生活写得生气勃勃,热气腾腾,其间一些夸张 、滑稽的故事表现出马克·吐温的喜剧才能。《镀金时代》是他同邻居、作家查尔斯·沃纳合写的长篇小说,旨在讽刺当时疯狂的社会投机心理。小说的人物有企业家、政客、农场主和小市民。作者通过艺术形象告诉我们:在那个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代,获得大量财富的是投机商、企业家和政客,小人物永远是在做梦,就像那位塞勒斯上校,发财梦做了一个又一个,可餐桌上“只见冷水和生萝卜”。 70年代初,马克·吐温同一位富商的女儿奥利薇亚·兰登结婚,定居在马萨诸塞州的哈特福德。

《汤姆·索亚历险记》、《在密西西比河上》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就是这段稳定的生活期间写的。《汤姆·索亚历险记》描写少年儿童追求新奇、冒险的生活。小汤姆厌恶呆板乏味的小镇生活,包括主日学校的虚伪刻板、守旧的小市民习气、老一套的布道演说??他同小伙伴去岛上“探险”,同大自然融为一体,表现出少年儿童的活泼的稚气。《在密西西比河上》回忆了作者当年的水上生涯。大河景色、航运经历、弟弟遇难等真实故事,富有诗意,抒情气氛很浓。书中写到领港员协会的组织和斗争是19世纪美国劳工运动的宝贵史料。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马克·吐温的代表作,也是美国文学的一部名著。小说续《汤姆·索亚历险记》的内容,主人公换成汤姆的朋友哈克——一个穷苦白人的儿子 。

2.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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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主要兴趣、尤其是在几本畅销小说中所呈现的、是美国与欧洲文化的比较,同时他也专注于新与旧、逝去年代与即将来临新世代之间的关连性。身为对美国文学有重大影响的新英格兰作家,詹姆斯喜爱的作家是霍桑,透过他对世界上邪恶力量的认知,对先验论者来说,其乐观态度看来相当不切实际;詹姆斯后来的著作渐渐减少对国际性主题的论述,而着重于书中主角心理层面的阐述;他最成熟、也可能是他最棒的作品,可能就是这三不作品:《金碗》(The Golden Bowl,)、《大使》(The Ambassador)、《白鸽之翼》(The Wings of the Dove),而詹姆斯本人则认为《大使》是自己的最佳著作。 Daisy Miller , The Portrait of a Lady .

3.史帝芬.克莱恩 (Stephen Crane) (1871-1900)

在他短暂的生命中所出版的创作,通常是阴郁写实,处理贫穷与下层社会的作品。他的风格被归类为写实主义派、自然主义派与印象主义派。就如印象派画家一样,他试着精确地描绘整体性场景而非注重细节。他的风格也以使用生动色彩与意象闻名。

克莱恩在1891年离开校园,因为他比较想念人文,之后他与哥哥成为同家报社记者。不过,当他以同情立场撰写关于工人罢工的报导时,他与哥哥都因此丢掉饭碗。隔年克莱恩便搬迁至纽约市的包厄里街区。在那儿他生活在他想书写进作品的穷困中。这段期间内他认识哈姆林.加兰(Hamlin Garland)以及威廉.迪恩.郝韦尔斯(William Dean Howells),这两位写实主义作家帮助克莱恩写作。在这时期他也认识影响其作品的印象派画家,后来还因此写了一本小说《玛吉:街头女孩》(Maggie: A Girl of the Streets)。没有人想出版这本阴森的写实主义作品,当克莱恩自己掏钱印制时,没有人要帮他卖书,因此一册都卖不出去。

不久后,克莱恩在1895年出版了《铁血勋章》(The Red Badge of Courage),这本小说原本是报上连载小说,出版后马上大获成功。因此市场对《玛吉:街头女孩》及他的报纸连载故事需求增加。

成为名人后,报社送克莱恩至西部及墨西哥以寻找故事灵感。他也出版了一本诗集《黑骑士》(The Black Riders)。隔年,克莱恩与一群义勇兵—这些人是要前往帮助古巴革命—遭受海难并且与其它三人搭乘小船在海上奋战达27个小时。他的报导与其后的短篇故事《开放船》(The Open Boat)戏剧性地描述了这些人的恐惧、勇气与续航力。

4.西尔多.德莱塞 (Theodore Dreiser)(1871-1945)

被公认是美国最伟大的写实主义或自然主义作家之一。他的小说处理日常生活,通常是黑暗的一面。那些充斥在他小说中的角色,无法主张自身意志抵抗自然或经济力量,这些角色是善与恶的混合体,但德莱塞极少对角色提出批判。他以大量的细节描述这些角色与其行为。如同德莱塞眼中的他们,人类并不悲剧化,但却相当可悯,他们没有能力逃脱出那微小的命运。最后作家以其具有说服力的权威与力量,使得读者不得不分享他的怜悯观点。

德莱塞的童年生活很不稳定,常常跟着母亲到处流浪。德莱塞在读高中期间就被迫辍学,只身到芝加哥谋生。在那里他当过洗碗工、锅炉工,还干过其他杂活。后来在一位女教师的资助下,去印第安纳大学读了一年书。在这所大学里他接触到了达尔文、斯宾塞、赫胥黎等人的作品。不过,他感到大学的学习还是不能帮助他解决生活中的难题。一年以后他再次回到芝加哥,继续在生活的底层从事各种繁重的体力劳动。

德莱塞自身的苦难经历,使他对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普通人民的疾苦感触极深。他曾在自传中这样写道:“任何形式的苦痛——不管是筚路蓝缕的四邻、贫瘠的农场、疯人院、监狱,任何地方的一个人或一群人,只要显得缺乏生计,或被剥夺了正常的生活享受——都足以在我内心引起一种思绪和情感,好像我也身受其痛。”他迫切地希望把他自己的生活感受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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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揭示出种种令人迷惑不解的生活实际。在这种心情的驱使下,他开始了小说创作。德莱塞一生写了《嘉莉妹妹》 (Sister Carrie) 、《珍妮姑娘》 (Jennie Gerhardt,1911)、《金融家》(The Financier,1912)、《巨人》 (TheTitan)、《天才》 (The Genius)、《美国的悲剧》 (An American Tragedy,1931)、《堡垒》 、《斯多噶》等八部长篇小说。此外还有《锁链》、《漂亮家具》等许多短篇小说以及戏剧、诗歌、散文等多种作品。德莱塞的作品曾在美国读者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但褒贬不一。一段时期甚至遭到主流社会的强烈指责,因为他的作品冲击甚至动摇了在这以前一直统治美国文坛的文过饰非、美化现实的“高雅”传统。他用质朴的眼光坦诚地、直截了当地揭示了美国社会中种种阴暗面,尤其表达了社会底层人民的情绪。最终获得了大多数读者的认可,从而确立了他在美国文学中的地位。一九四四年美国文学艺术学会给他颁发了荣誉奖状。

《嘉莉妹妹》是德莱塞创作的第一部小说,也是美国文学史上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他的现实主义巨著《欲望三部曲》(Trilogy of Desire)--(第1部《金融家》1912,第2部《巨人》 1914,第3部《斯多葛》1947))。

5.爱德恩.阿灵顿.罗宾森 (Edwin Arlington Robinson)(1869-1935)

是一位处于时代交接期的诗人。他生活在美国南北战争后时代,当时美国正处于重建且改变快速的时期,而且国家价值似乎快速地被物质主义至上的观念主宰。罗宾森的诗具有过渡期特色,藉由传统形式、超越主义与清教徒准则衡量当时的价值。

罗宾森对传统成功定义的空虚提出最为人所知的批判言论,展现在他的抒情诗《理查德.柯瑞》(Richard Cory)中。虽然大家都尊敬且羡慕柯瑞,但有天晚上他却开枪打穿自己的头颅。我们心中充满「为什么」的疑问,但罗宾森却未给答案。我们只能假设,外人所认为和感知的重要事物,不一定是那个人所信任的价值。即使他一生「成就非凡」,但柯瑞深知他的生命毫无价值,因此选择了结。《米尼弗.契维》(Miniver Cheevy)充满各式各样夸张的幽默。诗中主角是一个有趣的人物。然而,这里的幽默具嘲讽性,我们取笑想要买醉逃离现实的酒鬼,同时却忽略他的痛苦。米尼弗着魔似地迷恋不存在的过去,实际上另一个自己却存在着。《弗洛德先生的宴会》(Mr. Flood’s Party)时,可以感受到更大的怜悯心。主角是一位老人,他没有任何朋友,只有一壶酒相伴。他如此孤寂以致于只能对着自己说话,他没有朋友,因此生命中没有任何值得留下的回忆。

6.卡尔.山博格 (Carl Sandburg) (1878-1967)

美国诗人,彻底扮演他蓝领工人的角色。不过他是一个文字艺术家,只是语言更为口语化,节奏较罗宾森松散;然而他也深知形式的价值以及诗的技巧。《芝加哥》(Chicago)在他的诗作中,《港口》(The Harbor)体现了山博格抒情诗人及「街头男儿」两种特质。就是这种特质的诗让山博格声名远播:简短、有力、形式上浑然天成。部分诗行简短,当山博格想表达的话到了结尾时,他便结束那一行诗句,每行诗句都以重要的字眼结束。《港口》这首诗的震撼力便来自两个生动的对比。一个是贫民窟那禁锢的丑陋面以及湖与湖上飞翔的鸟儿那种优雅与自由。另一个对比则是诗中传达的可怕内容与典雅的用字。

这类诗被称为自由诗,与其它所谓被传统形式拘束的十四行诗所有区别。惠特曼(Walt Whitman)是第一位创作自由诗的诗人,而山博格的诗《我是人民、暴民》(I Am the People, the Mob)类似惠特曼的作品,类似处不仅在形式,还有呈现的感受上—对美国未来前途的高期望,并非以抽象方式创作,而是以生活一般事物作为创作题材。冗长的诗行与不断重复的句子结构是惠特曼《草叶集》(Leaves of Grass)的特色。山博格的诗也如惠特曼一样,力量来自不断重复与累积的形态。开头的字不断被重复运用以达到强调效果,而诗行(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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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诗节)建立并且不断延长直到最后。山博格以简短、断音的方式完成这首诗。这首诗的中心思想是相当写实却又乐观的民主。人民虽然受苦,但他们最终仍会获得胜利。 这类的中心思想也呈现在山博格另一首诗《人民将会活下去》(The People Will Live On)。

现代主义时期的文学

1.辛克莱.刘易斯 (Sinclair Lewis) (1885-1951)

是美国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但1930年11月的评奖结果,在美国评论界引起的反应主要不是欢迎和赞赏,而是谴责和攻击。大多数评论家不但谴责辛克莱·刘易斯,而且谴责诺贝尔奖评委会“对美国的侮辱”,说授奖给辛克莱·刘易斯是“因为他的书满足了欧洲人侮辱美国的欲望”。 辛克莱·刘易斯本人对此当然不会感到意外,因为1920年他的《大街》出版后引起的反应也是爆炸性的。《大街》一方面在当时美国出版史上创了销售量的最高纪录,千万读者争相购读,一年之内印刷了二十八次;另一方面,它也招致保守的评论界对作者猛烈的谴责。《大街》的讽刺太辛辣,揭露批判太尖刻了。作者的乡亲(认出自己成了小说人物原型的)不原谅他,辛克莱·刘易斯的父亲(《大街》主人公肯尼科特大夫以他为原型)也不原谅自己的儿子。从1920年到1929年辛克莱·刘易斯的五部小说都充满了批判性,无怪乎保守势力对他那么深恶痛绝。辛克莱·刘易斯本人当然毫不妥协。和1926年他拒绝接受普利策奖不同,1930年这次他接受了诺贝尔文学奖,并在领奖时发表了题为《美国对文学的恐惧》的长篇演讲,继续抨击保守势力。嘲讽、揭露、批判落后和保守势力,是他一生的创作基调。他一生的价值在这里,他对美国文明、进步的贡献也在这里。他死后,墓碑上镌刻的,除了姓名和生卒年外只有“《大街》的作者”这几个字。 辛克莱·刘易斯的早期(20世纪20年代之前)文学创作没有什么突出成就;30年代以后的文学创作也走下坡路,尽管作品不少,但都算不上大手笔。20世纪20年代这十年是他文学创作上了不起的时期,写了五部杰作。诺贝尔文学奖授奖辞上详加评论的也就是这五部小说:《大街》(Main Street,1920),《巴比特》(Babbitt,1922),这两部小说不仅成了美国小说史上的扛鼎力作,而且两书的书名已作为词条收进《美国传统词典》、《韦氏新世界大学词典》、《简明牛津词典》等词书中;《阿罗史密斯》(Arrowsmith,1925),写一位正直的医生阿罗史密斯为坚持科学研究、造福人民而到处碰壁、历尽艰辛和磨难的事迹;《埃尔默·甘特里》(Elmer Gantry,1927),写一个宗教骗子埃尔默·甘特里劣迹昭著,但步步高升的荒唐经历。教会保守势力对这部书极为恼火并对作者威胁、谩骂了多年;《多兹沃思》(Dodsworth,1929),反映20世纪20年代两性关系观念的变化。工程师出身的富人多兹沃思,其妻自私、虚荣、追求享受,最后家庭破裂。总之,这五部作品足以体现辛克莱·刘易斯的思想及艺术成就。

2.约翰.史坦贝克 (John Steinbeck) (1902-1968)

斯坦贝克一生写了17部小说,许多短篇故事、电影和电视剧本,以及非小说作品。由于他“通过现实主义的、富于想象的创作,表现出富于同情的幽默和对社会的敏感的观察”,196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主要作品:第一个时期是30年代前后,以《相持》(1936)和《愤怒的葡萄》(The Grapes of Wrath)(1939)为代表。后者是作家创作的高峰。也是20世纪美国文学的经典。该作品曾获普利策奖,由此作家名声国内外。 40年代是他创作的第二个时期。在这个时期里,由于美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财富的增加,美国人的价值观念发生了变化,他的主要作品《月亮下去了》(1942)、《珍珠》(1947)以颂扬开朗、乐观的生活方式来比衬贬社会中的倾扎和狭隘的现象,其中心主题是探讨金钱、文明和人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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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代初,斯坦贝克离开加州迁居纽约。这一时期的创作受生物学上的“生命循环论”的影响较大,写出了两部长篇小说《伊甸园以东》(1952)和《烦恼的冬天》(1961)。前者用写实和象征手法描绘了善与恶的斗争,后者描写了社会道德的沦丧,表现了作家对美国精神危机的忧虑。他认为:“战后的美国社会是富有了,但产生了一种厌倦情绪、一种消耗性的病态。” 1962年以作品《人鼠之间》(Of Mice and Men)获诺贝尔文学奖,1939年以《愤怒的葡萄》(The Grapes of Wrath)获普立兹奖。

3.史考特.费兹杰罗 (Scott Fitzgerald)(1896-1940)

费兹杰罗(F. Scott Fitzgerald ,1896-1940)生于美国中西部的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不过中西部却不曾作为他主要作品的背景。当他进入纽泽西州的知名大学普林斯顿就读后,生活过得并不快乐,而且他认为自己比那些生于东部几州富裕家庭的同学次等,如杰出的文学评论家爱德蒙.威尔森(Edmund Wilson),因此他想要抹灭他的出生背景。当美国参与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他入伍并在亚拉巴马州一处训练营受训,在那儿他遇到后来成为他妻子的南方美女洁儿达,并且成为他小说中多位美丽、快乐女主角的取材原型。他因写作致富而迎娶洁儿达,她则让费兹杰罗的生活充满欢乐、极度悲伤与痛苦。

他的第一本小说《尘世乐园》(This Side of Paradise)出版于1920年,与辛克莱.刘易斯的大作《大街》同年出版,不过这两本小说呈现出截然不同的世界。费兹杰罗关切年轻人的世界,还有那些上流社会与即将致富者的宴会及爱情生活,内容虽然刺激但却带着愤世嫉俗的成分。刘易斯则处理明尼苏达州的中产阶级,两位作家出生地其实不过才距离几哩远。费兹杰罗是年轻人的代言人,他感受到那个时代的浪漫渴望与爵士年代的渴望,他将这些都写入小说中。相较之下,刘易斯的年轻女主角似乎过于老套。笨拙且过于理想化,一点也不像是「新」女性。

费兹杰罗最好的小说《大亨小传》(The Great Gatsby)出版于1925年。虽然他与洁儿达的奢侈铺张常使得财务入不敷出,不过在出版该小说之前,费兹杰罗已相当富有。以身为一位作家、严肃小说家及拚命为花俏杂志写短篇故事赚稿费的多产创作者而言,他的成功不容否认。他也知道在快乐的高峰之间是悲伤的幽谷,随着时光消逝,快乐的时光愈来愈少,而悲伤变得更为狰狞。《大亨小传》反映出费兹杰罗的深入认知,他知道该追求快乐,但却无法确保能达到那样的境地,追求欢愉或许只是想掩盖诸多痛苦。

4.杰克·伦敦(Jack London) (1876年-1916年)

著名的美国小说家,他一生共创作了约50卷作品,其中最为著名的有《荒野的呼唤》、《海狼》、《白牙》、《马丁·伊登》和一系列优秀短篇小说《老头子同盟》、《北方的奥德赛》、《马普希的房子》等。杰克·伦敦是一个自幼当童工,漂泊在海上,跋涉在雪原,而后半工半读才取得成就的作家。他那带有传奇浪漫色彩的短篇小说,往往描写太平洋岛屿和阿拉斯加冰于雪地的土著人和白人生活,大部分都可说是他短暂一生的历险记。他作品中的现实主义风格和多格化的题材,以及强烈显来出来的作家的独特个性,多少年来一直深深吸引着不同时代、不同经历的读者。《热爱生命》就曾受到列宁的赞赏,直到逝世的前几天,列宁的手里还捧着它。

5.艾兹拉·庞德(1885-1972),

美国著名诗人兼评论家.\意象主义\一词由他首先使用,是英美现代派诗歌的奠基人之一,一些著名诗人如艾略特,叶芝等都曾受过他的影响.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迁居巴黎。二次大战期间他公开支持法西斯主义,战争结束后,他被美军逮捕,押回本土等候受审。后因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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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证明他精神失常,再加上海明威和弗罗斯特等名人的奔走说项,他只被关入一家精神病院。 1958年,庞德结束了12年的精神病院监禁,重返意大利居住,直至去世。

庞德主要作品有《面具》(1909)、《反击》(1912)、《献祭》(1916)、《休·西尔文·毛伯莱》(1920)和《诗章》(1917-1959)等。 In a Station of the Metro , Pisan Cantos 6.T.S.艾略特(T. S. Eliot, 1888-1965)

出生于美国圣路易斯,1906年入哈佛大学攻读哲学,后在牛津完成哲学博士论文,并留在伦敦,以诗为业,并于1927年取得英国国籍。艾略特的首部诗集《普鲁弗洛克及其他》(Prufrock and other Observations, 1917)受到文化精英的好评,文学评论集《圣林》(The Sacred Wood: Essays on Poetry and Criticism,1920)更是引起了英国批评界与学术界的关注。1922年,《荒原》(The Waste Land)出版,艾略特一跃成为现代主义诗歌运动的先锋,《荒原》则被称为现代主义诗歌的典范。此后艾略特一直从事写作和编辑工作,还经常四处演讲。1948年,艾略特获诺贝尔文学奖。艾略特在诗剧、文论以及诗歌创作方面都很有成就,其中诗剧方面有《大教堂谋杀案》(Murder in the Cathedral, 1935)、《家庭团聚》(Family Reunion, 1939)等;文论有《传统与个人才能》(Tradition and the Individual Talent),《玄学派诗人》(The Metaphysical Poets)等;诗歌方面则有《空心人》(The Hollow Men, 1925),《圣灰星期三》(Ash-Wednesday, 1930)以及一组出色的长诗《四个四重奏》(Four Quartets, 1935--1942)。艾略特已成为英国现代主义诗歌的代名词,他的诗作代表着英国现代主义诗歌的成就。 The love Song Of J.Alfred Prufrock《J.阿尔弗瑞德.普鲁弗洛克的情歌》名为情歌,但实际上是一曲悲歌,是主人公内心挣扎的写照。艾略特写这首诗的时候,年纪虽然很轻,但是作品本身已经非常成熟了。诗歌中的主人公普鲁弗洛克是一个青年男人,具体的年龄诗中没有透露。诗歌描写他在黄昏的时候,穿过大街,去参加一个宴会。全诗就是他的自述,通篇都是第一人称。普鲁弗洛克属于当代社会中很常见的一类青年,他们内心敏感,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对日益冷漠的工业化城市感到不满,但是他们没有力量挣脱。在愤怒和痛苦的同时,他们最终只能选择怯懦的忍受现实。

《荒原》共包括五个部分:“死者葬仪”(The Burial of the Dead)、“对弈”(A Game of Chess)、“火诫”(The Fire Sermon)、“水中之死”(Death by Water)和“雷霆的话”(What Thunder Said),共433行,语言涉及英、法、德、意大利语、希腊文、拉丁文和梵文,内容艰深晦涩,纷纭复杂。作为现代主义诗歌的代表作,《荒原》成功地运用仿自然主义的再现手法,象征主义和神秘体系呈现出一个经历信仰危机的现代世界。在这个世界中,文化、传统、信仰都成了一面面破碎的镜子,折射出现实世界中毫无生气的存在的碎片,而城市就是这个支离破碎的世界的中心。虽然在艾略特之前曾有不少诗人描写过现代城市,但只有在《荒原》中,现代化的大都市才第一次完整地呈现在读者的面前。《荒原》犹如一部现代主义风格的纪录片,将各种城市景象、人们的谈话片断、生活场景的细节杂取种种,揉合成一幅表现现代城市及城市人的历史画卷。工业飞速发展,商业日渐繁荣的城市中并没有令人欣喜的场景,不少场景所展示的生活丑陋不堪,令人厌恶。那些水上的垃圾,园中的老鼠,都令人生厌。最令人触目惊心的一幕是描绘白领阶层早晨上班经过伦敦桥的场景: 在一个冬日清晨的褐色烟雾中, 一群人拥过伦敦桥,如此之多, 我从没想过死人有这么多。 叹息,短暂而稀疏,轻轻传出, 而每个人都只把眼睛盯着他的脚。 艾略特没有简单地用蒙太奇手法将这类场景融入诗中,而是赋予意象内在的张力和蕴涵。诗中的意象,既是现代伦敦的现实场景,又与但丁笔下的炼狱相类似。因此,诗歌不仅是对现实生活的再现,表现出现代城市人的生活困境,也进一步探讨了人类的处境,具有普遍性的意义。 在《荒原》中,艾略特表达出与马克斯·韦伯类似的世界观。韦伯认为,如果现代社会要保持不崩溃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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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人必须寻求神话与宗教的帮助。在“火诫”的高潮部分,艾略特将西方的圣奥古斯丁哲学与东方的佛教合在一起,以他们关于欲望引至的痛苦的教谕来收束,这正是《荒原》这首诗现代意识的一种体现。客观地说,艾略特在《荒原》中表达出对于现代人信仰危机、精神空虚的敏锐意识,然而,他的解决方法还是相当传统与保守的,也即是通过宗教来对抗现代社会中人们精神世界的空虚。艾略特的现代性在于,他没有将这一解决途径局限于传统的基督教,而是跨越文化樊篱,引入东方的佛教,体现出现代社会多元文化的特性。

罗柏特?佛斯特 (Robert Frost)(1874-1963)

在1913年出版第一本诗集《一个男孩的遗嘱》(A Boy's Will)时年纪已不小。虽然出生于旧金山,但来自新英格兰地区的一家人,在他十岁时又搬回原地。像其它许多作家一样,佛斯特短暂上过大学,之后便以不同方式维生,他曾做过鞋工,也编过报纸。不过,他在农场长大,因此很喜欢农牧。他尤其喜欢写作,但无法以写作维生。三十几岁时他搬到英国,在那儿他出版了第一本作品并获得满堂彩,这是他在美国时未曾获得的礼遇。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佛斯特回到新罕普夏过起农耕生活。之后,即使旅行、拜访许多地方,他认为农场才是他的家,而农场生活仍是他诗中的焦点主题。

佛斯特的诗承袭自罗马诗人弗吉尔之下的伟大传统,也就是所谓的田园诗。虽然他诗中常有农场主题,但应用的含意却很深广。例如他可能会写到草耙并描述耙子打到他身上时的痛楚,但实际上他是藉此暗示生命给我们的伤痛烙印。

许多诗人的创作灵感在早年便用尽,但佛斯特可不同。他持续出版诗集长达五十年。他受欢迎的程度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达到高峰。如果票选20世纪的美国国家诗人,那非佛斯特莫属。他获选前往甘乃迪总统就职典礼朗诵自己的作品,也是第一位获此殊荣的诗人。

由于佛斯特长期所创作的诗品质极佳,因此要再版时很难以选择。不过,这里介绍的《补墙》与《不曾走过的路》(The Road Not Taken)最受读者喜爱,另外还有三首较鲜为人知的短诗。

《补墙》描述佛斯特跟一位邻居一起修补一道隔开他们农地的石墙。佛斯特不喜欢墙,但那位邻居喜欢。我们很快会看到,原来佛斯特所指的墙是隔开人与人关系的那道无形墙,这道墙使得我们不再相亲相爱。但是佛斯特不会在诗中表示出训斥的味道。他教导人类间的兄弟爱,但不是以一种乏味的方式。佛斯特运用几种技巧使得他的诗毫无训示意味。第一,佛斯特的幽默怪诞,第二,他简单不拘小节的诗句特色。诗的写作方式是所谓的无韵诗。一行诗有五个节奏重音,每个节奏都落在第二音节,而且每一行诗句皆没有押韵。然而佛斯特运用无韵诗体,混合搅拌后再释放,使得诗看起来就像日常生活对话。重点是,诗句转变成睿智、优美的对话。

《不曾走过的路》背景设定为树林,但这树林可能是任何地方,发生的时间也可以是任何时点,亦即,这地点是一个想象创造出来之处。我们必须做决定。我们必须决定往那个方向走。佛斯特将进退维谷的情境展现在这外柔内刚的诗中。这诗中用的字眼并不属于地方特有,他传递的是一种举世皆然的讯息。这首诗也比较不像《补墙》运用个人、对话式的韵律,而且每一诗节都有规则的押韵。 刚开始阅读《火与冰》(Fire and Ice)、《熟知黑夜》(Acquainted with the Night)与《设计》(Design)时或许会觉得简单,但深入研读后会发现诗中隐藏丰富的含意。在这三首短诗中,佛斯特的叙事保留、揶揄迂回等特色相当明显。他通常会留一些空间让读者寻找暗示性的重点,并且时常暗示他道德观的总体内涵,而不仅是表面上所陈述的事物。他显然不想提供任何答案,因为这可能会落入简化的危险。他曾在某个场合提到:「我偏爱在诗中运用提喻法,在语言的意象中,我们运用一部份代表全部。」生活,就像佛斯特看待它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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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充满了明显的矛盾。它既悲哀却又具喜感,美丽却又丑陋,混乱却又规则。佛斯特拒绝在矛盾间做选择,我们可在《火与冰》、《设计》等诗中看到这些特点。

威廉?福克纳 (William Faulkner)(1897-1962)

生于美国密西西比州新奥尔巴尼的一个庄园主家,南北战争后家道中落。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谈到美国文学,人们都认为威廉·福克纳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他是美国“南方文学”派的创始人,也是整个西方最有影响的现代派小说家之一。福克纳从小生长在美国南方,所有的作品都以南方为背景。1949年,因为“他对当代美国小说作出了强有力的和艺术上无与伦比的贡献”,福克纳获诺贝尔文学奖。他的代表作品有《喧哗与骚动》、《八月之光》等等。

不像海明威曾至国外到处流浪,但回到家的他仍像是一个局外人。他在作品《萨托里斯》(Sartoris)中讲述关于他自己的故事。福克纳之后的作品则放了一些美国文学史上令人难忘的美国黑人角色。虽然这些黑人角色通常以南方人观点呈现,但福克纳深知黑人跟他一样是人类,只是因为肤色差异,所以承受许多苦难。他在作品中对那些黑人所投射的同情心比对那些穷白人多,他有时显露出对穷白人的厌恶。他作品中最坏的白人,是史诺普家的成员,他们邪恶得毫无人性。当他写《萨托里斯》时,他还没创造出这家子人物。他们出现在福克纳后来的一些小说中,他们压迫像不事生产的仕绅--萨托里斯这家人,不过《萨托里斯》中的白人哈伯与米契性格正派,不像史诺普家族的成员。

其小说《献给艾米丽的玫瑰》较多地采用了哥特式的叙述方法。哥特式”(gothic)这个词在英语里有多种含义。它既是一个文学词汇,又是一个历史术语,还可以用作建筑和艺术方面的专门用语。作为一个文学词汇,它也有多种含义。它既指一种文学现象,又指一类文学作品,还可以表示一种文学创作方法;而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历史阶段,这些文学现象、文学作品、文学创作方法的内涵也不尽相同。此处按照通常的做法,用它来表示一类通俗小说。这类小说曾经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十分繁荣,然而它们的作者,除少数外,均被文学批评家和文学史家所忽视。其模式特征是,故事常常发生在遥远的年代和荒僻的地方,人物被囚禁在狭窄的空间和鬼魂出没的建筑内,悬疑和爱情交织在一起。惯常的悬疑手段有神秘的继承权、隐秘的身世、丢失的遗嘱、家族的秘密、祖传的诅咒,等等。到最后,悬疑解开,歹徒暴露,男女主人公的爱情障碍扫除。不过,这种爱情有别于言情小说里的爱情。两者的区别是:哥特式小说通常描写神秘冒险故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歹徒;而言情小说描写家庭平凡琐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男女主人公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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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4kr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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