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和监控力度

更新时间:2024-01-13 14:12: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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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落到实处,杜集司法所利用新春佳节之际,对全乡4名家庭经济较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看望帮教。在看望帮教过程中,司法所长分赴4名社区矫正人员和释解教人员家中进行了走访,对他们的生产生活、经济条件和思想状态进行了详细了解,并针对目前的维稳工作与他们进行了帮教谈话,肯定了他们的现实表现,为他们讲解了与自身息息相关的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和教育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树立良好的人生观,鼓励他们克服困难,依靠党的优惠政策自主创业,勤劳致富,争做一个合格学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切实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和帮困工作。要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一次专题集中教育,重点突出法纪政策和安全教育,认真学习刑法八修正案和刑事诉讼法以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内容,严格实行禁止令,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制度规定。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帮教活动,对有实际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有针对性地做好帮扶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实际困难。 确保本辖区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排查机制、监管机制、帮教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动态上报机制,切实加强各项保障措施,确保社会稳定。

二是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和监控力度。严格落实各项监督管理措施。首先要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走访排查。要对所在辖区的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深入、全面的摸排清理活动,对重点对象普遍进行实地走访,做到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底数清,情况明。要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中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问题的,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排除隐患。第二,要严格落实重点时期社区矫正人员请销假制度,对思想易波动、行为不稳定、有违规违纪现象、无正当职业的社区矫正人员,要进一步强化针对性管控帮教措施,做好思想工作,做好走访谈话活动,

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期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质量,防止社区矫正人员发生脱管、违法犯罪以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努力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仁和司法所、综治办抽调工作人员分片进村入户,开展节前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大排查、大走访活动。

一是召开会议,统一思想。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办专题召开“节前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大排查大调处动员部署会议。明确目的与意义,落实任务与责任,确定从9月初开始,双休日和“国庆”、“中秋”双节所有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待命。 二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结合“国庆”、“中秋”两节,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上街、入户积极宣传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是锁定重点,抓好管控。以2010年新入矫的16名矫正对象为重点,以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为基础,以每天运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手机定位技术做好跟踪监控为辅助,及时掌握动态,制定突发事件防范预案,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

四是加强走访,做好帮扶。对辖区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走访谈话,全面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严格限制矫正对象“国庆”期间外出。结合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亲戚及志愿者反馈的信息,做好两类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解决生活、生产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教育他们正确面对社会,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大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管控工作力度,确保矫正对象和

刑释解教人员不发生重大问题。

一是狠抓台账管理工作,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求各相关部门对所有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彻底排查,掌握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状况及行为动态;对思想不稳定、潜在危险较大的人员,要列为重点管理对象,落实专人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脱管、漏管的,由公安机关及时查找其下落,以便重新纳入管理视线。通过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使全县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工作上切实达到底数清、情况明的要求。

二是强化管控教育措施,提高矫正对象改造质量。一是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整合相关单位和社会力量资源,建立社会公众参与社区矫正的组织机制,特别是南部三乡等地区交通不便的部分村社,委托当地村社干部及威望较高的活佛、群众等人员进行参与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并签订《委托书》。二是规范和完善刑释解教、社区矫正工作衔接、管理、教育、考核、奖惩等环节,狠抓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内部管理,以制度规范工作,以措施提高效果,以考评激励实绩,逐步使社区矫正工作运行规范。三是把工作重心放在重点人的管理教育和监控上,在思想教育上给予倾斜,切实做到勤走访、勤评估、勤分析,工作中实施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四是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建设。

三是加大帮教安置力度,切实降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一是充分发挥基层帮教小组和社会志愿帮教力量的作用,全面了解刑释解教人员外出务工、生产、生活的思想动态和精神状态,并制定行之有效的帮扶措施,为深入开展帮教安置工作奠定基础。二是重点做好“三无”(无亲可投、无家可归、无业可就)回归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并定期通报他们的思想、生活及交往状况,加大防控力度,保证帮教效果。三是多层次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讲座,进一步提高他们法制意识和自谋职业的技能,做到既能外出打工赚钱,又能有一技之长自谋职业。来源青海新闻网)

是强化管控教育措施,提高矫正对象改造质量。一是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整合相关单位和社会力量资源,建立社会公众参与社区矫正的组织机制,特别是南部三乡等地区交通不便的部分村社,委托当地村社干部及威望较高的活佛、群众等人员进行参与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并签订《委托书》。二是规范和完善刑释解教、社区矫正工作衔接、管理、教育、考核、奖惩等环节,狠抓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内部管理,以制度规范工作,以措施提高效果,以考评激励实绩,逐步使社区矫正工作运行规范。三是把工作重心放在重点人的管理教育和监控上,在思想教育上给予倾斜,切实做到勤走访、勤评估、勤分析,工作中实施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四是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建设。 三是加大帮教安置力度,切实降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一是充分发挥基层帮教小组和社会志愿帮教力量的作用,全面了解刑释解教人员外出务工、生产、生活的思想动态和精神状态,并制定行之有效的帮扶措施,为深入开展帮教安置工作奠定基础。二是重点做好“三无”(无亲可投、无家可归、无业可就)回归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并定期通报他们的思想、生活及交往状况,加大防控力度,保证帮教效果。三是多层次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讲座,进一步提高他们法制意识和自谋职业的技能,做到既能外出打工赚钱,又能有一技之长自谋职业。

三是引导家属做好监督管控。与帮教管控对象家属建立电话联系、外出报告、动态监控和心理监测分析制度,由管

控对象家属定期不定期向司法所汇报其近期的思想表现和活动情况,做到情况随时掌握,活动随时受到管控。

四是与村(社)基层组织联动跟踪。加强与帮教管控对象所在地基层组织的联络沟通,由所在地基层组织进行巡防暗查,邻里问事,实行动态监控和静态观察,做到随时发现情况,联合互动跟踪做好思想教育和法律讲解,坚决从根本上预防出现重新违法犯罪。

五是多种形式开展帮教活动。建立县、乡、村帮教组织联合互动帮教、村(社)与家庭协同帮教、定期开展心理矫正和法律辅导帮教制度。坚持从思想上帮教,建立定期回访和面对面谈话教育制度,以正面教育为主,从思想上引导启发,循序渐进,努力使社会重点管控对象从内心深处认识自己的错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顺利回归社会,重新做人。坚持从心理上帮教,教育引导重点管控对象克服怕被别人歧视的心理压力,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和心态矫正,树立重新面对生活、面对亲人朋友的勇气和信心。坚持从生产生活上帮教,对一些家庭经济条件不好,生活确有困难的矫治管控对象,积极主动与民政、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当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六是加强帮教管控对象动态管理。健全完善帮教管控对象台帐表册,录入微机管理,对帮教矫治管控当中发现的问

题记录在册,对问题突出、有不良动向的重点管控对象及时调整个人帮教管控方案,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疏导、法律讲解和跟踪巡查等管控措施,实行重点对象结对帮教转化。近年来,全县接收的303名刑释解教人员和全县现有的307名社区矫正对象都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实施了帮助矫治和教育转化,没有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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