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

更新时间:2023-11-06 09:03:02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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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

为了加快建设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下简称“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沙大河西先导区(以下简称“先导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先导区管委会行使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省人民政府授予的经济管理权限,先导区内所有市级审批事项均授权先导区管委会办结。超出市级权限的,由先导区管委会直接呈报省有关部门审批,确需通过市直有关部门上报的,由相关部门履行上报手续。 二、先导区管委会统一组织制定先导区“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的政策和方案,统一部署和推进先导区各项改革试验,有关区县和高新区要积极组织实施,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全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的重大项目、重大举措优先在先导区内先行先试。鼓励和支持先导区管委会大胆改革创新,激发和保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先导区管委会负责制定先导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资源节约利用规划,并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编制和管理实施先导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有关区县和高新区据此制定和实施相应规划。

四、先导区管委会根据保护环境与促进发展并重、节约用地与保障建设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的体制机制。先导区管委会对先导区的全部土地统一规划、统一供应,对高新区、岳麓区的土地统一征收、统一开发,征拆安置工作按统一政策由高新区、岳麓区负责。先导区实行一级土地储备,根据授权单独设立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土地征收过程中涉及的林业、农业、水利等部门的权限授权先导区管委会行使。先导区范围内高新区、岳麓区所有土地的划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及转让手续全部在先导区管委会审批。 五、先导区管委会制定先导区土地利用5年计划和土地供应5年计划,报省人民政府审查后自主调剂实施。先导区土地转用、征收由先导区管委会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先导区的土地转征、供应计划指标实行单列。先导区管委会闲置土地依法征收闲置费或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政策,实施建设占用耕地及基本农田异地补充和补划。市财政部门要积极整合涉农资金和土地整理资金,优先支持先导区进行农用地综合整理。改革和完善征地补偿和拆迁安置制度,实行“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村民转为城镇居民,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模式,推行货币补偿、集中安置。 六、支持先导区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新机制,构建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体系。争取把先导区建设成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争取在先导区设立国家级排污权交易所。 七、先导区管发会负责编制先导区重大市政建设和产业建设计划,负责先导区原市级审批项目的审批(备案)、收费和监管。先导区项目建设按照“分级负责、分类负责、分工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先导区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业列入国家、省、市有关国债项目和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全市重要基础设施项目、重要产业基地和重大产业项目优先向先导区集中布点。消防、税务、工商、电力等垂直管理单位要在先导区派驻工作人员,行使市级审批权限,参与先导区内重点项目的并联审批。

八、先导区范围内由国税、地税征收的市级收入部分,以2007年的实际入库数为基数,从2008年起10年内新增部分,由先导区全额留存,用于先导区的建设。

九、从2008年7月1日起10年内,岳麓区、高新区范围内原属市级收取的所有土地收入、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先导区财政分局收取,土地交易和房产交易环节所产生的各种税费征管调整为岳麓区地方税务局负责,并由先导区全额留用。

十、从2008年起5年内,市财政每年安排先导区建设资金5亿元。

十一、先导区范围内现有由望城县土地储备中心储备的雷锋镇、含浦镇、坪塘镇、莲花镇、

雨敞坪镇的土地,全部划入先导区土地储备中心。整合市人民政府控制的股权、资产、基金中的优质资产,划入先导区投资公司。

十二、积极支持先导区实行项目运作市场化,采取BT(建设—转让)、BOT(建设—经营—转让)等多种融资方式。加快金融有务和金融产品创新,发行债券和开展组建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对先导区的企业发生企业债券和上市融资给予相关支持。支持先导区推进公共产品供给市场化改革,允许各类经济主体投资先导区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建设项目,吸纳社会资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向先导区重点倾伴。 十三、积极鼓励先导区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先导区管委会人员编制在限额内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予增补,推进人事管理制度创新,建立现行公务员制度与市场用工制度有机结合的人事管理模式。授权先导区党工委按“拆一建一”的原则自主设立和撤销先导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全权管理先导区管委会除市管干部外其他干部职工的任免、聘任、解聘、考核、奖惩。支持先导区管委会进行劳动分配制度创新,自主制定岗位制、绩效制、年薪制等多种薪酬形式。 十四、支持先导区加快城乡统筹改革,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加快推进乡镇改街道、村改社区、农民变居民的步伐。打破户籍二元化结构,逐步建立城乡统一、以身份证管理中心的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支持先导区探索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率先建成共享型的社会事业体系、普惠型的社会保障体系、创业型的社会就业体系、服务型的社会管理体系,实现城乡融合与城乡一体化。

十五、市委、市政府原制定的有关政策与本政策意见不符的,以本政策意见为准,按本政策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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