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畜牧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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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牧 2006 19号

河 南 省 畜 牧 局 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畜牧局,巩义市农牧局、项城市畜牧局、永城市畜牧局、邓州市畜牧局、固始县畜牧局:

现将《2006年全省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方案,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切实抓好2006年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工作。

附件:《2006年全省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二○○六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畜牧业 生产资料 打假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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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省畜牧业生产资料

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全国农业工作会议要求,有效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畜牧业生产资料不法行为,全面规范我省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2006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与目标

(一)工作思路

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加强源头治理、市场整顿和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以推进放心畜牧业生产资料下乡和开展定点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创建活动为着力点,以加大宣传和曝光、案件查处力度和强化服务指导为手段,深入开展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促进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与监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推动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秩序实现根本好转,努力实现“十一五”期间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和监管工作的良好开局。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上下共同努力,力争使制售假劣畜牧业生产资料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放心畜牧业生产资料覆盖率显著提高,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准入机制不断完善,质量监控体系逐步健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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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信息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畜牧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单位质量安全意识和农民群众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畜牧系统监管执法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通过2006年的专项治理行动,各主要畜牧业生产资料品种抽查合格率有较大幅度提升,其中,生猪“瘦肉精”检出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饲料产品合格率达到94%以上;兽药产品、兽药标签合格率分别达到80%和95%以上 ;种畜禽生产、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二、工作重点

(一)加大畜牧业生产资料的整治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市场主体清查。依法对兽药、饲料和种畜禽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建立档案记录。重点检查群众多次投诉的企业和批发大户。对不具备条件或存在违法行为和造成重大生产事故的兽药、饲料和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注销或撤销许可;坚决取缔证照不全、经营假冒伪劣兽药、饲料和种畜禽的企业。

二是突出重点产品整治。畜牧业生产资料以兽药、饲料和种畜禽为重点,加大对批发市场和县、乡、村集散地检查力度,开展拉网式检查。

饲料整治和监管重点:继续开展饲料市场和“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严格饲料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获得饲料行政许可企业和产品的追踪检查。组织开展全省饲料产品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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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工作,重点监测饲料卫生指标、饲料中违禁药物、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和饲料标签。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饲料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涉及“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大案要案查处。扩大饲料企业质量安全全程监控试点,推动企业开展HACCP认证和饲料产品认证。

兽药整治和监管重点:继续开展兽药市场专项整治,严格兽药市场准入制度;继续推行兽药GMP制度,启动兽药经营GSP工作;重点查处非法生产兽用生物制品、违法制售假劣兽药及标签说明书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禽流感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用疫苗质量监管和打假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兽药等违法行为。

种畜禽整治和监管重点:加强非法生产、经营种畜禽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未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畜禽的,推广未依照《种畜禽管理条例》评审、批准的畜禽品种的,未按照规定的品种、品系、代别和利用年限生产经营种畜禽的,销售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检疫合格证和种畜系谱的,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以低代别冒充高代别及未经批准的种畜禽,未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发布广告、广告内容不符合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及主要性状描述不符合该品种、配套系标准的等违法行为。

三是狠抓案件查处。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市场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披露等各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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径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对已立案查处的案件要争取早日结案;对已受处理的违规单位或个人要开展“回头看”,坚决禁止应移交司法机关而只进行行政处罚的现象;对近年来举报反映的案件线索、信访材料进行认真梳理,确定一批重点案件,组织力量集中查处,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省畜牧局对各地立案查办的案件、行政处罚的大要案件和市场抽查结果建立档案系统,对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建立协作机制,加大跨地区案件查处力度。各地要在日常监管和市场抽查的基础上,建立违规企业和不合格产品档案,实行分类监管。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与宣传,以达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加强兽药、饲料产品质量抽检

逐步建立健全兽药、饲料生产环节与流通环节的质量监测制度和执法抽查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兽药、饲料质量年度抽检计划,实行定期定点例行监测和动态监测相结合,将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纳入重点监测计划内,监测结果依法公开通报。加强市场调查,了解和掌握兽药、饲料产品的市场分布、质量优劣、价格波动、销售动态和服务状况,及时预警,防止不合格兽药、饲料流入养殖环节,确保畜牧业生产安全。

(三)推行诚信建设

一是引导行业自律。在兽药、饲料和种畜禽经营主体复杂、品种繁多的情况下,各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稳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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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措施,制定规范的管理办法,定期或不定期推介一批质量、信誉可靠的兽药、饲料和种畜禽生产企业和产品名单,积极引导养殖场、户科学选购。提倡和引导在行业内部推行守法生产、经营或质量公开承诺制,树立诚信生产、经营意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经销台账,实现可追溯管理。积极培育行业协会或自律性组织,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

二是启动信用评价。根据市场主体资格、商业信用、合同履约率、守法程度、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相关信息,结合兽药、饲料质量监督抽检结果,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与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研究制定兽药、饲料企业诚信管理办法及科学评价体系和相应标准,建立“黑名单”制度,依法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企业要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并列入重点监测检查对象;对多次违法违规、信用差的企业要向社会公布并进行重点监控,直至依法取消其资格。为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今年省局选择郑州为先行试点,其他省辖市可选择1个县(市)为试点,探索途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四)引导“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通过引导畜牧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技物结合以及养殖专业合作组织与畜牧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企业对接等方式,探索新形势下“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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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途径和模式,保证养殖场户用上放心优质兽药、饲料和种畜禽。

(五)开展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创建活动

根据《农业部定点农资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及申报评选办法,组织各地推荐候选兽药、饲料和种畜禽交易市场,选择辐射带动作用强、交易规模大、辅助配套设施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的市场,参与农业部农资市场创建活动,推动兽药、饲料市场规范化建设。

(六)强化对养殖场户的服务指导

发挥畜牧兽医部门的技术优势,结合实施科技入户工程、“三电合一”、技物结合等活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强对养殖场户购买和使用畜牧业投入品的服务和指导。积极组织和协调各类协会、中介机构和科技推广部门,推介发布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开展技物结合,做好培训、示范和推广工作。发挥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的作用,提高养殖场户科学使用畜牧业投入品的水平。通过推介、展示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诚信企业和优质产品的宣传力度,使养殖场户能够买到放心适用的优质兽药、饲料和种畜禽。

三、重点活动

(一)安排布置。各省辖市畜牧局要根据省局《2006年全省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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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安排布置工作。

(二)宣传动员。为提高全社会参与和支持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整治行动氛围,省局决定在2月20-26日全国已组织开展的2006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基础上,3月份继续开展畜牧业生产资料宣传活动,形成畜牧业打假的宣传品牌。各地要采用电视、报纸、宣传车、标语、培训、技术服务等形式,集中宣传法律法规,普及畜牧业生产资料识假辨假维权和科学使用知识,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打假护农声势,切实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三)组织开展兽药、饲料质量抽检行动。在重大动物疫病高发季节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易发时期,省局统一组织对郑州、商丘等重点地区的饲料、兽药市场进行质量监督抽检。积极开展对郑州、新乡、焦作、周口、漯河、驻马店等6个省辖市屠宰场待宰生猪“瘦肉精”季度例行抽检。对外调生猪大市以及发生过“瘦肉精”事件的地区开展两次拉网式抽检。各地也要创造条件,开展饲料、兽药质量监测工作。

(四)组织开展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拟于“五一”、“十一”前,在全省统一开展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各省辖市要每季度开展1次,各县市要做到经常查、月月打。

(五)组织参与农业部农资市场创建活动。拟于4-9月,选择辐射带动作用强、交易规模大、辅助配套设施完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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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健全的兽药、饲料批发市场,参与农业部定点农资市场创建活动。

(六)组织执法人员培训。拟于上半年,由省畜牧局统一组织举办进行执法人员培训,各省辖市也要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要客观估价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工作的形势,充分认识打假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决克服畏难厌战情绪,做好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将其列入工作议程,摆上应有位置;要加强领导,继续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健全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机构,充实工作力量,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打假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法,切实做好2006年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工作。

(二)注重宣传,扩大影响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宣传栏、标语、印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大科普和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养殖场户识别假冒伪劣兽药、饲料和种畜禽的能力,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机制,强化监管,标本兼治

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要害,完善机制。根据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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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尽快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完善畜牧业生产资料生产事故和质量纠纷的受理、调查、鉴定、处理和反馈程序。注重发挥行业协会的监督、自律作用,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扶持知名品牌,促进优质畜牧业生产资料发展,满足畜牧业增长的需要。

(四)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各地要积极争取将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工作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执法和抽检经费,改进执法手段,完善执法装备,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和市场诚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

(五)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依托河南省畜牧信息港,建立相应的畜牧业生产资料数据库系统,及时公布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发布兽药、饲料和种畜禽等畜牧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产品信息,通报监管和监督抽查结果,实现监管工作的网络化。

二○○六年三月七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4hv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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