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保命条例

更新时间:2024-03-12 01:5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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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保命条例考核

6.1.1.1设备维修、打扫、冲洗执行断电、验电、挂牌、上锁、专人监护,特殊情况经相关主管审批,否则处罚责任人50元,主管领导连带30元。

6.1.1.2.特种设备、关键设备机手无证操作,对责任主管扣罚50元,责任人员调离岗位。

6.1.1.3.登高作业或存在砸伤隐患区域的工作人员, 2.5米以下1人监护,2.5米以上2人监护,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并进行登高作业审批,违反以上要求的对责任人员扣罚50元,责任主管扣罚30元。

6.1.1.4、有限空间作业执行作业审批制度,无通风设施加装换风装置,专人监护,否则处罚责任人50元,主管领导连带30元。 6.1.1.5. 私自进入危险区域,处罚责任人30元,主管领导连带20元。

6.1.1.6、私自短接或拆除设备联锁开关或安全防护装置的,处罚责任人50元,主管领导连带30元。维修人员或机手取消资格,调离工作岗位。

6.1.1.7.人员直接或间接接触设备运转部件的,处罚责任人50元,主管领导连带30元。

6.1.1.8.存在“三违”作业情况的,处罚责任人50元,主管领导连带30元。

6.1.1.9.在消防重点区域等禁烟区域内吸烟、带火、违章动火的,处罚责任人200元,主管领导连带100元。

6.1.1.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睡觉、离岗的,处罚责任人200元,主管领导连带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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