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结算审核工作的重点与难点

更新时间:2024-06-22 01:35: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浅谈工程结算审核工作的重点与难点

摘要:工程结算审核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是合理的确定工程造价,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并保证项目目标管理的实现的重要手段。作为结算审核人员,我们要首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对审核的程序进行控制,再把握审核过程中的重点与难点,找出解决方法,最后认真总结审核工作的心得和体会。

关键词:工程结算审核 工程造价控制 竣工结算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全部承包的工程,经有关部门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指造价咨询机构以发包方提交的工程竣工资料为依据,对承包方编制的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全面的审查,是核实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对办好工程竣工结算有现实意义。

送审的工程结算常发现不准确,甚至误差较大的现象产生。究其原因,主要源于发包方、承包方等自身方面。对发包方而言,存在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及现场签证中用词不严谨,工程联系单盲目签证,未经论证就进行设计变更,签证结果表达不清、准确度不够等因素。对承包方而言,其一是对施工合同及现场签证理解有出入时,单方面作出有利于施工方的解释,出现理解性差错;二是因缺少调查和可靠的第一手数据资料,致使预算定额、计价表或补充定额含有较多的不合理性,以至实际发生费用与定额相距甚远;第三一些承包方为了单方面获得较多收入,采用了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等方式高估冒算:四是因工程造价人员业务水平的参差不齐,以致结算“失真”。

因此,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必须抓好工程结算审核,认真分析工程结算编制中产生偏差的原因以及影响工程结算的切实因素,从根本上提升审核力度, 严把审核质量控制关,确保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审核质量、降低审核风险,把工程造价审核的质量意识提到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

工程造价审核质量要从多方面多角度控制,有行业主管部门控制、咨询机构内部控制、造价人员自身控制,委托方及其它相关人的反馈等。下面我主要从造价工程师个人角度就如何做好结算审核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接受工程结算审核任务的前期准备

(1)接受业务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当公司安排造价工程师承担项目审核时,造价工程师本人应考虑自身的专业能力,充分了解委托目的,工程项目的大致概念,委托前是否初审,审核所需资料的可获取性等。如果超出自身业务能力范围,应及时向公司反映,以便增加专业人员或重新安排。

(2)坚持独立性原则,审核人员处理问题时必须依据客观事实,不能带有任何偏见,审核人员与被审核单位人员有私人关系时,应予回避。

(3)编制、审核造价咨询方案制度。明确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写造价咨询方案,组织方案的分析、讨论,并逐级上报审核,使造价咨询工作的组织具有项目针对性,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4)掌握好工程造价软件的使用。当前市场上的工程造价软件品种繁多,都各具优、缺点,建议审核人员不要经常更换软件,否则由于对软件不熟悉,极易出现错误。

二、审核程序质量控制

(1)审核人员应熟悉送审资料,进行施工现场勘察。必要时可召集委托方、发包方、承包方共同会商,就审核前有关问题达成明确意见,并形成书面的会议纪要,用以共同遵守。

(2)审核过程中遇有不明确或持有异议的问题,应与委托人取得联系,会同发包方、承包方到施工现场查勘和取证。

(3)推行沟通制度。一是审核人员之间随时进行内部沟通,加强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分工协作;二是项目负责人与发包方随时进行沟通。三是项目组与委托单位、承包方有关人员相互沟通,对双方意见分歧进行磋商,以达成共识,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

(4)执行公司各项技术措施,严格执行三级复核程序。

①公司《员工执业手册》对全面审核质量控制进行了全面详实的阐述和规定,应认真执行规范执业。

②采用分层、分环节质量控制法,关键点质量控制法,三级复核等多项技术措施控制全过程,确保质量。

A:分层质量控制措施:项目组各成员根据各自职责对本层次业务质量进行控制,形成上下级分层次的工作质量检查督导制,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B:分环节质量控制措施:对项目的不同环节采用“节节”审核法。根据每个业务环节的质量控制内容和目标责任,对每一环节完工后,须由专业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再进入到下一个环节。

C:关键点质量控制措施:每一个项目实施过程中都会有一些对结果和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关键点,控制了这些关键点,则能基本保证该项目的整体质量,并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D:三级复核措施:审核人员对送审的工程结算逐项进行审核,编制《工程审核计算书》和结算调整明细表征求意见稿,拟写初审意见,随同《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交项目负责人复核;项目负责人复核同意后,将初审意见和征求意见稿交送委托人,由委托人送交发包方和承包方征求意见;委托人、承发包方、审核单位对审核的结算达成一致意见后,项目负责人将审定意见和《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交技术负责人进行最终审定;委托人、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和咨询单位技术负责人分别在《工程结算审定表》上签署意见,盖上公章,以示认可。

(5)出具审核报告书程序

项目负责人草拟《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由咨询单位负责人签发,编号后打印成文,并盖上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专用章和咨询单位专用章。《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送交委托人要办理送达手续。

三、工程造价审核过程中控制的重点

审核程序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是整个审核质量保证的核心,对审核过程的质量控制,对保证审核质量,降低审核风险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在确定工程造价时,坚持以现行的计价规范为依据,按照施工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根据竣工图、结合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等进行审核。

(1)搜集、整理好结算所需资料。结算审核是造价咨询企业以发包方提交的工程竣工资料为依据,对承包方编制的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全面的审查,所以工程竣工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性直接关系到审核工程价款的正确与否。

(2)深入现场,全面掌握工程动态。结算审核不能只是对图纸和工程变更的计算审核,还要深入现场,细致认真的核对,确保工程结算的质量。造价工程师要掌握工程动态,了解工程是否按图纸和工程变更施工,是否有的洽商没有施工,是否有已经去掉的部分没有变更通知,是否有在变更的基础上又变了。如发现问题,出现疑问逐一到现场核实。

(3)工程量的审核。工程量是一切费用计算的基础,工程量的真实性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很大,因此工程造价审核的重点首先放在工程量的审核上。实施审核时,应在熟练掌握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熟悉施工图纸,全面了解工程变更签证。审核工程量时应审查有无多计或者重复计算,计算单位是否一致,是否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等。

(4)现场签证的审核。现场签证往往是承发包双方争议最多也是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对于现场签证的审核应遵循三个原则:首先是客观性原则,不仅要审查有无承发包双方的签字与意见,而且要审查签字、意见的真实性;其次是整体性原则,应把签证事项放入整个工程的大环境中加以考虑,避免工程量的重复计算;第三是全面性原则,不仅要审查签证事项发生的真实性,而且要审查签证事项发生数量的真实性。

(5)材料的审核。对材料进行审核时主要审查有无价格不实,主要材料和特殊材料的定额用量是否按图纸和定额标准计算,是否提高材料损耗率等。对那些可以据实调整的材料直接审查施工企业

的原始票据,特别对装饰材料要加强审核力度。对施工期限较长的工程,材料价格浮动较大,审核是否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材料价格确认办法结算。

(6)定额套用的审核。首先,审核定额的选用是否正确、合理。其次,审核定额的使用过程是否严谨,有无错套定额现象。套用定额分为直接套用与换算套用。对直接套用的审核,审查套用定额有无就高不就低或多套定额的问题;对换算套用要审查是否按规定进行换算及换算方法是否合理、正确。最后审查是否存在忽略定额综合解释,不根据说明换算系数等情况。

(6)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费的审核。该部分审核重点是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经相关部门现场考评及文明工地评定,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要有现场签证,垂直运输机械费要考虑机械使用时间是否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等。

(7)取费的审核。取费是按照企业资质及取费类别、工程类别确定的,进行审核时应首先熟悉施工合同、协议、工程类别核定;其次应仔细研究费用定额及相关取费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审查,对适用不同费用政策的同一工程,应按分别计算相应费用;最后审核建筑工程费用的计算过程,重点是审核各项费用在计算时所确定的基数,特别注意在结算审核时要考虑合同约定的关于质量、工期的奖罚条件是否具备,是否存在质量、工期索赔与反索赔,税金费率套用是否正确等。

(8)变更项目价格审核。工程单价,尤其是变更项目的单价应按照以下原则计取:第一、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第二、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第三、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9)甲供材的审核。首先,审核甲供材进工程结算的价格,江苏省定额一直都是有明确规定的,按预算价计入工程造价。其次,审核甲供材扣除,甲供材一般按预算价扣除。甲供材的市场价与预算价的差额由甲方自行解决,在扣除过程中乙方可以计取甲供材的保管费。如果承包方领用数量多于理论数量的,则多领部分应按市场价退还。最后审核甲供材税金,应当注意将甲供材的税金,作为工程总造价的一部分,然后再按上述方法在税后扣除。

(10)附属工程、追加工程的审核。这部分结算核减率往往比主体工程要高,主要是现行招投标,只注重了项目承建人主体工程的招投标,却忽视了项目附属工程、追加工程的招投标。因此审核过程要更加认真,审核重点在工程量真实性的确认、材料设备价格、定额套用、取费标准是否合理及是否要优惠让利等。

基建工程的预结算审核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必要程序及重要手段,通过对预结算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复核,可及时纠正所存在的错误和问题,使之更加合理的确定工程造价,达到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保证项目目标管理的实现。如何既快又好的搞好工程造价的审核,特别是预结算的审核,结合本人在实践工作中总结的一点心得,现分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分析:

一、工程造价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建设工程预结算的编制是一项很繁杂而又必须很细致地去对待的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核算工作,不仅要求编审人员要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包括建筑设计、施工技术等一系列较系统的建筑工程知识,而且还要有较高的预算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素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不论水平好坏总是难免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差错,如定额换算不合理;由于新技术、新结构和新材料的不断涌现,导致定额缺项或需要补充的项目与内容也不断增多;然而因缺少调查和可靠的第一手数据资料,致使换算定额或补充定额会有较多的不合理情况;其次高估算等现象在核算时较为普通,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获得更多利益,不是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创造社会信誉等方面入手,而是采用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单价、巧立名目等手段人为的提高工程造价。另外,由于工程造价构成项目多,且变动频繁,使计算程序复杂,计算基础不一等均容易造成错误。

二、预结算审核的内容

预结算的审核,主要是工程量是否正确、单价的套用是否合理、费用的计取是否准确等三方面为重点,在施工图的基础上结合合同、招投标文件、协议、会议纪要以及地质勘察资料、工程变更及签证、材料设备价格签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工程资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计算核实。

1、工程量的审核:

工程量的误差分为正误差和负误差。正误差常表现在土方实际开挖高度小于设计室外高度,计算时仍按图计;楼地面孔洞、地沟所占面积未扣;墙体中的圈梁、过梁所占体积未扣;钢筋计算常常不扣保护层;梁、板、柱交接处受力筋或箍筋重复计算等等;正误差表现在完全按理论尺寸计算工程量和项目的遗漏。因此对施工图工程量的审核最重要的是熟悉工程量的计算规则。一是分清计算范围,如砖石工程中基础与墙身的划分、砼工程中柱高的划分、梁与柱的划分、主梁与次梁的划分等。二是分清限制范围,如建筑物层高大于3.6mm时,顶棚需要装饰方可计取满堂脚手架费用,现浇钢筋砼构件方可计取支模超高增加费。三是应仔细核对计算尺寸与图示尺寸是否相符,防止计算错误。对签证工程量的审核主要是现场签证单及变更通知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核实,做到实事求是,合理计量,审核时应作好调查研究,审核其合理性及有效性,不能见到有签证就给予计量,杜绝和防范不实际的开支。

2、套用单价的审核:

工程造价定额具有科学性、权威性、合法性,它的形式和内容、计算单位和数量标准任何人使用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随意提高和降低,在审核套用预算单价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对直接套用定额单价的审核——首先要注意采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与设计图纸标准是否要求一致,如构件名称、断面形式、强度等级(砼或砂浆标号)等;其次工程项目是否重复套用,如块料面层下找平层,沥青卷材防水层,沥青隔气层下的冷底子油,预制构件中的铁件,属于建筑工程范畴的给排水设施等。在采用综合定额预算的项目中,这种现象尤为普遍,特别是项目工程与总包及分包有联系时,往往容易产生工程量的重复。另外定额主材价格套用是否合理,对有最高限价的材料的定额套用的规定等,如花岗岩、大理石、木地板等,主材价格未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定额规定,以2000定额预算价进入直接费,按实计补价差;主材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则以最高限价进入直接费,按实计补价差。

(2)对换算的定额单价的审核——除按上述要求外,还要弄清允许换算的内容是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或机械中的全部还是部分?同时换算的方法是否准确?采用的系数是否正确?这些都将直接影响单价的准确性。

(3)对补充定额的审核——主要是检查编制的依据和方法是否正确,材料预算价格、人工工日及机械台班单价是否合理。

3、费用的审核:

取费应根据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文件及规定,结合相关文件如合同、招标投标书等来确定费率,审核时应注意取费文件的时效性,执行的取费表是否与工程性质相符,费率计算是否正确,价格差价调整是否符合文件规定等等,如计算时的取费基数是否正确?是以人工费为基础还是以直接费为基础?对于费率下浮或总价下浮的工程,在结算时特别要注意变更或新增项目是否同比例下浮等。

四、结算审核的方法

由于建设工程的生产过程是一个周期长、数量大的生产消费过程,具有多次性计价的特点。因此,采用合理的审核方法不仅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直接关系到审核的质量和效率,主要分以下几种:

1、全面审核法

全面审核法就是按照施工图的要求,结合现行定额、施工组织设计、承包合同或协议以及有关造价计算的规定和文件等,全面地审核工程数量、定额单价以及费用计算。这种方法实际上与编制施

工图预算的方法和过程基本相同。这种方法常常适用于初学者审核的施工图预算;投资不多的项目,如维修工程;工程内容比较简单(分项工程不多)的项目,如围墙、道路挡土墙、排水沟等;建设单位审核施工单位的预算等。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全面和细致,审查质量高,效果好;缺点是:工作量大,时间较长,存在重复劳动。在投资规模较大,审核进度要求较紧的情况下,这种方法是不可取的,但建设单位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仍常常采用这种方法。

2、重点审核法

重点审核法就是抓住工程预结算中的重点进行审核的方法。这种方法类同于全面审核法,其与全面审核法之区别仅是审核范围不同而已。该方法是有侧重的,一般选择工程量大而且费用比较高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作为审核重点。如基础工程、砖石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幕墙工程等。高层结构还应注意内外装饰工程的工程量审核。而一些附属项目、零星项目(雨蓬、散水、坡道、明沟、水池、垃圾箱)等,往往忽略不计。其次重点核实与上述工程量相对应的定额单价,尤其重点审核定额子目容易混淆的单价。另外对费用的计取、材差的价格也应仔细核实。该方法的优点是工作量相对减少,效果较佳。

3、对比审核法

在同一地区,如果单位工程的用途、结构和建筑标准都一样,其工程造价应该基本相似。因此在总结分析预结算资料的基础上,找出同类工程造价及工料消耗的规律性,整理出用途不同、结构形式不同、地区不同的工程的单方造价指标、工料消耗指标。然后,根据这些指标对审核对象进行分折对比,从中找出不符合投资规律的分部分项工程,针对这些子目进行重点计算,找出其差异较大的原因的审核方法。常用的分析方法有:

(1)单方造价指标法:通过对同类项目的每平方米造价的对比,可直接反映出造价的准确性; (2)分部工程比例:基础,砖石、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门窗、围护结构等各占定额直接费的比例;

(3)专业投资比例:土建,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照明等各专业占总造价的比例;

(4)工料消耗指标:即对主要材料每平方米的耗用量的分析,如钢材、木材、水泥、砂、石、砖、瓦、人工等主要工料的单方消耗指标。

4、分组计算审查法

就是把预结算中有关项目划分若干组,利用同组中一个数据审查分项工程量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首先把若干分部分项工程,按相邻且有一定内在联系的项目进行编组。利用同组中分项工程间具有相同或相近计算基数的关系,审查一个分项工程数量,就能判断同组中其他几个分项工程量的准确程度。如一般把底层建筑面积、底层地面面积、地面垫层、地面面层、楼面面积、楼面找平层、楼板体积、天棚抹灰、天棚涂料面层编为一组,先把底层建筑面积、楼地面面积求出来,其他分项的工程量利用此些基数就能得出。这种方法的最大优点是审查速度快,工作量小。

5、筛选法

筛选法是统筹法的一种,通过找出分部分项工程在每单位建筑面积上的工程量、价格、用工的基本数值,归纳为工程量、价格、用工三个单方基本值表,当所审查的预算的建筑标淮与 \基本值\所适用的标准不同,就要对其进行调整。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简单易懂,便于掌握,审查速度快,发现问题快。但解决差错问题尚须继续审查。

五、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后的质量控制

审核过程完成后(即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后),并不等于审核工作全面结束。跟踪落实和整理档案阶段的工作是审核项目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审核成果的最终体现。工程造价审核的底稿一定要按照审核档案的管理要求进行收集和整理,以便于日后查阅和借鉴。认真撰写审核业务工作总结,记录审核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方法。

总之,工程结算审核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工程造价审核质量的好坏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若不能严格把关的话将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这是一项细致具体的工作,计算时要认真、

细致、不少算、不漏算。同时要尊重实际,不多算,不高估冒算,不存侥幸心理。审核时,要服从道理,不固执己见,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自身信誉。在以上基础上保证“量”与“价”的准确真实,做好工程结算去虚存实,使每一个工程造价审核项目都成为审核精品,同时为工程造价审核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促使工程结算的良性循环。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预结算的审核是一门专业性、知识性、政策性、技巧性较强的工作,以上内容仅供大家参考,要想逐步规范和完善我们的预结算工作,需要我们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总结和提高。

浅谈工程结算审核工作的重点与难点

摘要:工程结算审核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是合理的确定工程造价,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并保证项目目标管理的实现的重要手段。作为结算审核人员,我们要首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对审核的程序进行控制,再把握审核过程中的重点与难点,找出解决方法,最后认真总结审核工作的心得和体会。

关键词:工程结算审核 工程造价控制 竣工结算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全部承包的工程,经有关部门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指造价咨询机构以发包方提交的工程竣工资料为依据,对承包方编制的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全面的审查,是核实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对办好工程竣工结算有现实意义。

送审的工程结算常发现不准确,甚至误差较大的现象产生。究其原因,主要源于发包方、承包方等自身方面。对发包方而言,存在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及现场签证中用词不严谨,工程联系单盲目签证,未经论证就进行设计变更,签证结果表达不清、准确度不够等因素。对承包方而言,其一是对施工合同及现场签证理解有出入时,单方面作出有利于施工方的解释,出现理解性差错;二是因缺少调查和可靠的第一手数据资料,致使预算定额、计价表或补充定额含有较多的不合理性,以至实际发生费用与定额相距甚远;第三一些承包方为了单方面获得较多收入,采用了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等方式高估冒算:四是因工程造价人员业务水平的参差不齐,以致结算“失真”。

因此,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必须抓好工程结算审核,认真分析工程结算编制中产生偏差的原因以及影响工程结算的切实因素,从根本上提升审核力度, 严把审核质量控制关,确保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审核质量、降低审核风险,把工程造价审核的质量意识提到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

工程造价审核质量要从多方面多角度控制,有行业主管部门控制、咨询机构内部控制、造价人员自身控制,委托方及其它相关人的反馈等。下面我主要从造价工程师个人角度就如何做好结算审核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接受工程结算审核任务的前期准备

(1)接受业务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当公司安排造价工程师承担项目审核时,造价工程师本人应考虑自身的专业能力,充分了解委托目的,工程项目的大致概念,委托前是否初审,审核所需资料的可获取性等。如果超出自身业务能力范围,应及时向公司反映,以便增加专业人员或重新安排。

(2)坚持独立性原则,审核人员处理问题时必须依据客观事实,不能带有任何偏见,审核人员与被审核单位人员有私人关系时,应予回避。

(3)编制、审核造价咨询方案制度。明确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写造价咨询方案,组织方案的分析、讨论,并逐级上报审核,使造价咨询工作的组织具有项目针对性,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4)掌握好工程造价软件的使用。当前市场上的工程造价软件品种繁多,都各具优、缺点,建议审核人员不要经常更换软件,否则由于对软件不熟悉,极易出现错误。

二、审核程序质量控制

(1)审核人员应熟悉送审资料,进行施工现场勘察。必要时可召集委托方、发包方、承包方共同会商,就审核前有关问题达成明确意见,并形成书面的会议纪要,用以共同遵守。

(2)审核过程中遇有不明确或持有异议的问题,应与委托人取得联系,会同发包方、承包方到施工现场查勘和取证。

(3)推行沟通制度。一是审核人员之间随时进行内部沟通,加强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分工协作;二是项目负责人与发包方随时进行沟通。三是项目组与委托单位、承包方有关人员相互沟通,对双方意见分歧进行磋商,以达成共识,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

(4)执行公司各项技术措施,严格执行三级复核程序。

①公司《员工执业手册》对全面审核质量控制进行了全面详实的阐述和规定,应认真执行规范执业。

②采用分层、分环节质量控制法,关键点质量控制法,三级复核等多项技术措施控制全过程,确保质量。

A:分层质量控制措施:项目组各成员根据各自职责对本层次业务质量进行控制,形成上下级分层次的工作质量检查督导制,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B:分环节质量控制措施:对项目的不同环节采用“节节”审核法。根据每个业务环节的质量控制内容和目标责任,对每一环节完工后,须由专业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再进入到下一个环节。

C:关键点质量控制措施:每一个项目实施过程中都会有一些对结果和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关键点,控制了这些关键点,则能基本保证该项目的整体质量,并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D:三级复核措施:审核人员对送审的工程结算逐项进行审核,编制《工程审核计算书》和结算调整明细表征求意见稿,拟写初审意见,随同《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交项目负责人复核;项目负责人复核同意后,将初审意见和征求意见稿交送委托人,由委托人送交发包方和承包方征求意见;委托人、承发包方、审核单位对审核的结算达成一致意见后,项目负责人将审定意见和《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交技术负责人进行最终审定;委托人、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和咨询单位技术负责人分别在《工程结算审定表》上签署意见,盖上公章,以示认可。

(5)出具审核报告书程序

项目负责人草拟《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由咨询单位负责人签发,编号后打印成文,并盖上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专用章和咨询单位专用章。《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送交委托人要办理送达手续。

三、工程造价审核过程中控制的重点

审核程序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是整个审核质量保证的核心,对审核过程的质量控制,对保证审核质量,降低审核风险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在确定工程造价时,坚持以现行的计价规范为依据,按照施工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根据竣工图、结合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等进行审核。

(1)搜集、整理好结算所需资料。结算审核是造价咨询企业以发包方提交的工程竣工资料为依据,对承包方编制的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全面的审查,所以工程竣工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性直接关系到审核工程价款的正确与否。

(2)深入现场,全面掌握工程动态。结算审核不能只是对图纸和工程变更的计算审核,还要深入现场,细致认真的核对,确保工程结算的质量。造价工程师要掌握工程动态,了解工程是否按图纸和工程变更施工,是否有的洽商没有施工,是否有已经去掉的部分没有变更通知,是否有在变更的基础上又变了。如发现问题,出现疑问逐一到现场核实。

(3)工程量的审核。工程量是一切费用计算的基础,工程量的真实性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很大,因此工程造价审核的重点首先放在工程量的审核上。实施审核时,应在熟练掌握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熟悉施工图纸,全面了解工程变更签证。审核工程量时应审查有无多计或者重复计算,计算单位是否一致,是否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等。

(4)现场签证的审核。现场签证往往是承发包双方争议最多也是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对于现场签证的审核应遵循三个原则:首先是客观性原则,不仅要审查有无承发包双方的签字与意见,而且要审查签字、意见的真实性;其次是整体性原则,应把签证事项放入整个工程的大环境中加以考虑,避免工程量的重复计算;第三是全面性原则,不仅要审查签证事项发生的真实性,而且要审查签证事项发生数量的真实性。

(5)材料的审核。对材料进行审核时主要审查有无价格不实,主要材料和特殊材料的定额用量是否按图纸和定额标准计算,是否提高材料损耗率等。对那些可以据实调整的材料直接审查施工企业的原始票据,特别对装饰材料要加强审核力度。对施工期限较长的工程,材料价格浮动较大,审核是否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材料价格确认办法结算。

(6)定额套用的审核。首先,审核定额的选用是否正确、合理。其次,审核定额的使用过程是否严谨,有无错套定额现象。套用定额分为直接套用与换算套用。对直接套用的审核,审查套用定额有无就高不就低或多套定额的问题;对换算套用要审查是否按规定进行换算及换算方法是否合理、正确。最后审查是否存在忽略定额综合解释,不根据说明换算系数等情况。

(6)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费的审核。该部分审核重点是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经相关部门现场考评及文明工地评定,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要有现场签证,垂直运输机械费要考虑机械使用时间是否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等。

(7)取费的审核。取费是按照企业资质及取费类别、工程类别确定的,进行审核时应首先熟悉施工合同、协议、工程类别核定;其次应仔细研究费用定额及相关取费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审查,对适用不同费用政策的同一工程,应按分别计算相应费用;最后审核建筑工程费用的计算过程,重点是审核各项费用在计算时所确定的基数,特别注意在结算审核时要考虑合同约定的关于质量、工期的奖罚条件是否具备,是否存在质量、工期索赔与反索赔,税金费率套用是否正确等。

(8)变更项目价格审核。工程单价,尤其是变更项目的单价应按照以下原则计取:第一、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第二、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第三、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9)甲供材的审核。首先,审核甲供材进工程结算的价格,江苏省定额一直都是有明确规定的,按预算价计入工程造价。其次,审核甲供材扣除,甲供材一般按预算价扣除。甲供材的市场价与预算价的差额由甲方自行解决,在扣除过程中乙方可以计取甲供材的保管费。如果承包方领用数量多于理论数量的,则多领部分应按市场价退还。最后审核甲供材税金,应当注意将甲供材的税金,作为工程总造价的一部分,然后再按上述方法在税后扣除。

(10)附属工程、追加工程的审核。这部分结算核减率往往比主体工程要高,主要是现行招投标,只注重了项目承建人主体工程的招投标,却忽视了项目附属工程、追加工程的招投标。因此审核过程要更加认真,审核重点在工程量真实性的确认、材料设备价格、定额套用、取费标准是否合理及是否要优惠让利等。

基建工程的预结算审核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必要程序及重要手段,通过对预结算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复核,可及时纠正所存在的错误和问题,使之更加合理的确定工程造价,达到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保证项目目标管理的实现。如何既快又好的搞好工程造价的审核,特别是预结算的审核,结合本人在实践工作中总结的一点心得,现分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分析:

一、工程造价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建设工程预结算的编制是一项很繁杂而又必须很细致地去对待的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核算工作,不仅要求编审人员要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包括建筑设计、施工技术等一系列较系统的建筑工程知识,而且还要有较高的预算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素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不论水平好坏总是难免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差错,如定额换算不合理;由于新技术、新结构和新材料的不断涌现,导致定额缺项或需要补充的项目与内容也不断增多;然而因缺少调查和可靠的第一手数据资料,致使换算

定额或补充定额会有较多的不合理情况;其次高估算等现象在核算时较为普通,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获得更多利益,不是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创造社会信誉等方面入手,而是采用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单价、巧立名目等手段人为的提高工程造价。另外,由于工程造价构成项目多,且变动频繁,使计算程序复杂,计算基础不一等均容易造成错误。

二、预结算审核的内容

预结算的审核,主要是工程量是否正确、单价的套用是否合理、费用的计取是否准确等三方面为重点,在施工图的基础上结合合同、招投标文件、协议、会议纪要以及地质勘察资料、工程变更及签证、材料设备价格签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工程资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计算核实。

1、工程量的审核:

工程量的误差分为正误差和负误差。正误差常表现在土方实际开挖高度小于设计室外高度,计算时仍按图计;楼地面孔洞、地沟所占面积未扣;墙体中的圈梁、过梁所占体积未扣;钢筋计算常常不扣保护层;梁、板、柱交接处受力筋或箍筋重复计算等等;正误差表现在完全按理论尺寸计算工程量和项目的遗漏。因此对施工图工程量的审核最重要的是熟悉工程量的计算规则。一是分清计算范围,如砖石工程中基础与墙身的划分、砼工程中柱高的划分、梁与柱的划分、主梁与次梁的划分等。二是分清限制范围,如建筑物层高大于3.6mm时,顶棚需要装饰方可计取满堂脚手架费用,现浇钢筋砼构件方可计取支模超高增加费。三是应仔细核对计算尺寸与图示尺寸是否相符,防止计算错误。对签证工程量的审核主要是现场签证单及变更通知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核实,做到实事求是,合理计量,审核时应作好调查研究,审核其合理性及有效性,不能见到有签证就给予计量,杜绝和防范不实际的开支。

2、套用单价的审核:

工程造价定额具有科学性、权威性、合法性,它的形式和内容、计算单位和数量标准任何人使用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随意提高和降低,在审核套用预算单价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对直接套用定额单价的审核——首先要注意采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与设计图纸标准是否要求一致,如构件名称、断面形式、强度等级(砼或砂浆标号)等;其次工程项目是否重复套用,如块料面层下找平层,沥青卷材防水层,沥青隔气层下的冷底子油,预制构件中的铁件,属于建筑工程范畴的给排水设施等。在采用综合定额预算的项目中,这种现象尤为普遍,特别是项目工程与总包及分包有联系时,往往容易产生工程量的重复。另外定额主材价格套用是否合理,对有最高限价的材料的定额套用的规定等,如花岗岩、大理石、木地板等,主材价格未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定额规定,以2000定额预算价进入直接费,按实计补价差;主材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则以最高限价进入直接费,按实计补价差。

(2)对换算的定额单价的审核——除按上述要求外,还要弄清允许换算的内容是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或机械中的全部还是部分?同时换算的方法是否准确?采用的系数是否正确?这些都将直接影响单价的准确性。

(3)对补充定额的审核——主要是检查编制的依据和方法是否正确,材料预算价格、人工工日及机械台班单价是否合理。

3、费用的审核:

取费应根据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文件及规定,结合相关文件如合同、招标投标书等来确定费率,审核时应注意取费文件的时效性,执行的取费表是否与工程性质相符,费率计算是否正确,价格差价调整是否符合文件规定等等,如计算时的取费基数是否正确?是以人工费为基础还是以直接费为基础?对于费率下浮或总价下浮的工程,在结算时特别要注意变更或新增项目是否同比例下浮等。

四、结算审核的方法

由于建设工程的生产过程是一个周期长、数量大的生产消费过程,具有多次性计价的特点。因此,采用合理的审核方法不仅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直接关系到审核的质量和效率,主要分以下几种:

1、全面审核法

全面审核法就是按照施工图的要求,结合现行定额、施工组织设计、承包合同或协议以及有关造价计算的规定和文件等,全面地审核工程数量、定额单价以及费用计算。这种方法实际上与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方法和过程基本相同。这种方法常常适用于初学者审核的施工图预算;投资不多的项目,如维修工程;工程内容比较简单(分项工程不多)的项目,如围墙、道路挡土墙、排水沟等;建设单位审核施工单位的预算等。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全面和细致,审查质量高,效果好;缺点是:工作量大,时间较长,存在重复劳动。在投资规模较大,审核进度要求较紧的情况下,这种方法是不可取的,但建设单位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仍常常采用这种方法。

2、重点审核法

重点审核法就是抓住工程预结算中的重点进行审核的方法。这种方法类同于全面审核法,其与全面审核法之区别仅是审核范围不同而已。该方法是有侧重的,一般选择工程量大而且费用比较高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作为审核重点。如基础工程、砖石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幕墙工程等。高层结构还应注意内外装饰工程的工程量审核。而一些附属项目、零星项目(雨蓬、散水、坡道、明沟、水池、垃圾箱)等,往往忽略不计。其次重点核实与上述工程量相对应的定额单价,尤其重点审核定额子目容易混淆的单价。另外对费用的计取、材差的价格也应仔细核实。该方法的优点是工作量相对减少,效果较佳。

3、对比审核法

在同一地区,如果单位工程的用途、结构和建筑标准都一样,其工程造价应该基本相似。因此在总结分析预结算资料的基础上,找出同类工程造价及工料消耗的规律性,整理出用途不同、结构形式不同、地区不同的工程的单方造价指标、工料消耗指标。然后,根据这些指标对审核对象进行分折对比,从中找出不符合投资规律的分部分项工程,针对这些子目进行重点计算,找出其差异较大的原因的审核方法。常用的分析方法有:

(1)单方造价指标法:通过对同类项目的每平方米造价的对比,可直接反映出造价的准确性; (2)分部工程比例:基础,砖石、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门窗、围护结构等各占定额直接费的比例;

(3)专业投资比例:土建,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照明等各专业占总造价的比例;

(4)工料消耗指标:即对主要材料每平方米的耗用量的分析,如钢材、木材、水泥、砂、石、砖、瓦、人工等主要工料的单方消耗指标。

4、分组计算审查法

就是把预结算中有关项目划分若干组,利用同组中一个数据审查分项工程量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首先把若干分部分项工程,按相邻且有一定内在联系的项目进行编组。利用同组中分项工程间具有相同或相近计算基数的关系,审查一个分项工程数量,就能判断同组中其他几个分项工程量的准确程度。如一般把底层建筑面积、底层地面面积、地面垫层、地面面层、楼面面积、楼面找平层、楼板体积、天棚抹灰、天棚涂料面层编为一组,先把底层建筑面积、楼地面面积求出来,其他分项的工程量利用此些基数就能得出。这种方法的最大优点是审查速度快,工作量小。

5、筛选法

筛选法是统筹法的一种,通过找出分部分项工程在每单位建筑面积上的工程量、价格、用工的基本数值,归纳为工程量、价格、用工三个单方基本值表,当所审查的预算的建筑标淮与 \基本值\所适用的标准不同,就要对其进行调整。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简单易懂,便于掌握,审查速度快,发现问题快。但解决差错问题尚须继续审查。

五、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后的质量控制

审核过程完成后(即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后),并不等于审核工作全面结束。跟踪落实和整理档案阶段的工作是审核项目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审核成果的最终体现。工程造价审核的底稿一定要按照审核档案的管理要求进行收集和整理,以便于日后查阅和借鉴。认真撰写审核业务工作总结,记录审核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方法。

总之,工程结算审核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工程造价审核质量的好坏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若不能严格把关的话将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这是一项细致具体的工作,计算时要认真、细致、不少算、不漏算。同时要尊重实际,不多算,不高估冒算,不存侥幸心理。审核时,要服从道理,不固执己见,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自身信誉。在以上基础上保证“量”与“价”的准确真实,做好工程结算去虚存实,使每一个工程造价审核项目都成为审核精品,同时为工程造价审核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促使工程结算的良性循环。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预结算的审核是一门专业性、知识性、政策性、技巧性较强的工作,以上内容仅供大家参考,要想逐步规范和完善我们的预结算工作,需要我们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总结和提高。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一、工程建设前期阶段

(一)项目建议书 (二)可行性研究 (三)立项

二、工程建设准备阶段 (一)报建

(二)委托规划、设计 (三)获取土地使用权 (四)拆迁、安臵 (五)工程发包与承包 三、工程建设实施阶段

(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管理

(二)工程建设项目组织施工阶段的管理 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与保修阶段 (一)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 (二)工程保修

投资许可证(发改委)项目建议书(发改委) 办理选址 意见书(规划局)可行性研究 报告(发改委)工程报建备案 (建委) 立项(发改委) 确定施工 队 伍(招标办)施工许可证 (建委) 建设实施(监理、施工队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建委)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竣工验收及保修 (建委)确定监理队伍 (招标办)确定勘察设计队伍 (招标办)交纳建设费用 (财政)消防、人防、园林气象、市政配套手续 (各相关部门)建设资金审计 (审计局)确定材料、设备 供应商 (招标办) 申请土地开发 使用权(国土房管局) 拆迁、安臵(国土房管局) 质量监督(质检站) 安全监督(安监站) 施工放验线 (规划局) 报开工报告年度计划申请文件 (发改委) 工 程 建 设 程 序 图 承办内容 (承办

单位)图示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报审 (环保局)用地预审报审(规划局)地震安全性 评 价(环保局) 附图

程序流程

建设单位申请 办理选址意见书 xx市发改委立项

建设单位委托做总平面图 规划局组织审总平面图 规划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土房管局办理用地手续

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并提供设计方案 审批设计方案,其中规划局审批方案 建设单位委托作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审批

规划局审查项目管理意见 建设单位委托做施工图 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施工图

建设单位办理公安消防、园林、气象、人防、市政、交通手续 市建委办理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规划局发建筑核位红线 规划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招投标

质量监督手续、白蚁防治合同、文明安全责任书 缴纳建设工程规费办理施工许可证 凭进场通知书放线验线

竣工验收备案

第一部分 工程建设前期阶段

工程建设的前期阶段主要指的是在工程建设的初期,建设单位形成投资意向,通过对投资机会等的研究和决定,形成书面文件上报主管部门和发改委进行审批,进而立项的过程。主要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立项审批。

一、项目建议书(由发改委实施)

(一)项目建议书

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项目的进度安排;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二)报送材料: 符合编制要求的项目建议书、审批请示及有特殊规定必备的附件材料。

注:若建设单位具有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能力,可自行编制。如不具备自行编制能力,可先行实行监理招标及设计招标,委托具有编制能力及相关资格的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编制。监理及设计招标要及时备案。

二、办理《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由规划局实施)

(一)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无并联审批项目的报送材料:

1、书面申请 (原件1 份);

2、《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1 份,需核对原件);

3、1:500 现状地形图(原件2 份,附电子文档)。

(二)非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的审批,申请人需向规划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原件1 份);

2、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 1 份,限在自有土地权属范围内申请建设的工程项目);

3、1:500 现状地形图 (原件2 份,附电子文档);

4、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书面意见(原件 1 份,限政府投资项目。书面意见仅用于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

5、相关协议(原件1 份,限联建的建设项目);

6、开发办批文及相关协议(原件1 份,限转让的建设项目); 7、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1 份)。

(三)非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的审批,申请人需向协办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消防安全审查(限经批准的规划中未明确的易燃易爆建设项目)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申报表》(原件1 份);

(2)1:500 现状地形图(原件1 份,火工生产及储存项目,还需提交反映周边2000 米范围现状的1:2000 地形图1 份)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限经批准的规划中未作场地地质灾害评估的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和已作区域性评估中属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建设项目)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内容一般包括: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危险性;工程建设适宜性结论;采取防治措施的建议。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原件1 份);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登记申请表或报告备案登记表

(原件1 份)。

3、建设用地预审(限需新征集体土地的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表》(原件1 份);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原件 1 份,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项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农用地的,还应包括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书面意见(1 份,限政府投资项目。书面意见仅用于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

(4)标注有项目拟用地范围的1:1 万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 份,建设项目跨乡镇的,申请人应分别在建设项目所涉及各乡镇 1:1 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标注拟用地范围。都市区范围内各区国土资源部门应无偿向申请人提供 1:1 万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底图供申请人复印)。

4、国家安全审查(限位于市委、市政府、部队副军级以上机关、重要军事设施和要害部门周边500 米范围内的下列建设项目:①外国政府驻渝机构;②外商投资的建设项目[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两种情况])

(1)《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申报表(规划选址)》(原件1 份);

( 2)1:2000 地形图(原件 1 份, 能反映建设项目及其周边500 米内现状)。

三、建设用地预审报预(国土资源局实施)

报送材料:

(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原件1 份);

(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原件1 份,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项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农用地的,还应包括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三)属政府投资项目的,需提供项

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 份,项目建议书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的,只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四)、区县(自治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初审意见(1 份,项目跨区的,应提供项目所涉及的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初审意见);

(五)、1:500 现状地形图(2 份)。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审 (由环保局实施)

报送材料:

(一)《xx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原件2 份);

(二)环境影响登记表或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原件2 份,附电子文档);

(三)评估机构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原件1 份,建设项目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申请人不提供技术评估报告)。

五、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由地震局实施)

(一)必须进行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项目

1、抗震设防要求高于《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标定设防标准的重点工程、特殊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

2、位于地震烈度分界线两侧各8km 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3、局部地质条件较复杂或者地震研究程度和资料详细程度较低的地区

4、占地面积较大或者跨越不同地质条件区域的新建城镇、 9 大型厂矿、港湾、企业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建设单位对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程序

1、建设单位持立项批准书和建设地址,征询地震主管部门意见,审定是否重做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评价区域范围,并征询评价单位的资质;

2、

选择评价单位和签订评价合同;

3、建设单位协助评价单位的工作; 4、上报审批。

建设单位按合同收到《建设项目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须立即上报当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委员会评审,经过评审通过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送市地震局审核批准,确定抗震设防标准。建设单位最后收评价报告副本和审批副本转交设计单位,进行抗震设计。

六、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发展改革委实施)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项目提出的背景、投资的必要性和研究工作依据;

2、需求预测及拟建规模、产品方案和发展方向的技术经济比较和分析;

3、资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设施情况; 4、项目设计方案及协作配套工程; 5、建厂条件与厂址方案;

6、环境保护、防震、防洪等要求及其相应措施; 7、企业组织、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 8、建设工期和实施进度; 9、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式; 10、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报送材料: 除提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请示外,还需提交以下附件材料作为审批前置要件:

1、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2、建设用地

预审报审材料(或国土房管部门已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审材料;

4、涉及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须由有关部门出具确认文件;

5、涉及特许经营的项目,需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批准意见; 6、涉及拆迁安置的,需附拆迁安置方案审查意见;

7、属联合建设的,需出具项目联合建设(或合资、合作)合同书; 8、除市级和中央财政性资金外的建设资金已落实来源的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最新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对信贷资金需有商业银行分行以上机构出具的承贷意向书;

9、其他特殊规定必备的材料(但主办部门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申请人办理其他部门的许可、审批、备案手续)。

七、项目审请报告核准(由发展改革委实施)

(一)报送材料: 除提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外,还需提交以下附件材料作为核准前置要件:

1、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2、建设用地预审报审材料(或国土房管部门已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审材料;

4、涉及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须由有关部门出具确认文件;

5、涉及特许经营的项目,需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批准意见; 6、其他特殊规定必备的材料(但主办部门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申请人办理其他部门的许可、审批、备案手续)。

(二)属外商投资

项目的,还需增加提交以下附件:

1、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2、合资协议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3、涉及银行贷款的,由有关银行出具融资意向书。 建设单位向市发改委提交如下材料申请立项:

八、立项(由发改委实施)

(一)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批请示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须由合格的咨询机构编制)一式五份,并附相应的附件资料;

(二)用地预审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项目申请单位提交申请应为书面形式,可采取当面送达或挂号邮寄送达的方式。

第二部分 工程建设准备阶段

该阶段的内容包括为勘察、设计、施工创造条件所做的建设现场、建设队伍、建设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具体包括报建,委托规划、设计,获取土地使用权,拆迁、安置,工程发包与承包等。

一、办理报建备案手续(由发改革委实施)

建筑工程立项后,建设单位应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报建备案手续。建设单位可持已下达的立项批文,到市建委领取《工程项目报建申请表》、《工程项目管理资质申报表》和《基建手续鉴证表》,按要求填写后,连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职称证件(复印件)到市建委办理建设单位资质审查及报建登记手续。

报建申报材料:

1、《报建表》;

2、立项文件;

3、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4、资信证明; 5、投资许可证。

建设单位必须在报建后开工前向受理报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资格审批手续,领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资格审查批准通知书。建设单位在办理完毕工程报建备案后即可在招标办通过招投标确定监理队伍。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规划局实施)

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委托规划设计院编制规划设计总图,然后报市规划局审核规划设计总图。规划局可据此核定用地面积,确定用地红线范围,发给建设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下步可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土地开发使用权,办理拆迁安置工作。到招标办通过招投标确定勘察、设计单位。

三、申请土地开发使用权(由国土资源局实施)

建设单位申请用地环节行政审批,应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区国土房管部门递交申请。依法属市国土房管局或其上级行政机关审批权限的,由区国土房管部门受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初步审查意见连同全部申请材料逐级上报。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涉及农用地的,应申请办理单独选址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审批。

(一)单独选址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按以下程序及要求办理:

1、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有关材料,向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2、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

我市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

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3、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批准后,由所在地区人民政府按照批准的征收(转用)土地方案依法组织实施征地。征地补偿安置完成后,由市或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批准的供地方案向建设单位供地。其中,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建设单位应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二)单独选址项目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批由耕地保护二处主办,需提交材料:

1、新增建设用地申请表(原件1 份)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意见(原件1 份)

3、征地预办文件(原件1 份)

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其中市以上重点工程和主城区用地5 公顷、其他区县(市)用地7 公顷以上项目附项目可研(申请)报告批复(原件1 份)

5、涉及征(转)收林地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原件 1 份)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复印件1 份) 7、土地勘测定界图和技术报告(原件1 份)

8、预缴的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划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征地专用帐户的银行进帐单(复印件1 份)

9、土地利用规划图(完整图)、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1:1 万蓝图)、地形图(高速公路、铁路等线型工程及大中型工程1: 2000 蓝图;其它项目报 1:500 蓝图)、拟征地红线图(原件 1 份)

(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用地

的审批由土地利用处、土地交易中心主办,需提交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原件3 份) 2、身份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 份)

3、房地产开发资质(属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且事事前约定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复印件3 份)

4、银行资信证明(开户行出具并盖章,证实有无违法、违规的存贷款行为)(复印件3 份)

5、按公告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国有土地划拨或协议出让用地的审批 由土地利用处主办:

申报材料包括:

1、身份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 份) 2、建设单位用地申请(原件3 份)

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原件/复印件3 份)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含规划红线图和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总平面布置蓝图或数字化图 1:500-1:1000)(原件1 份/复印件3 份)

5、地籍图(原件1 份)

6、实测地形蓝图或数字化图(1/500-1/1000 )(原件3 份) 集资合作建房用地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原土地使用权的申请(原件1 份)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1 份/复印件3 份)

3、

房改部门关于集资合作建房的批准文件(原件 1 份/复印件 3 份)

经济适用房项目用地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经济适用房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1 份) 2、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复印件1 份)

(五)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审批由矿产资源勘查储量处主办,需提交材料:

1、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查表(原件3 份) 2、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3 份)

3、建设项目范围1:500 地形图(宗地面积 10 公顷以上或线型工程可提供1:2000 或1:10000 地形图,2 份)

4、建设项目压覆矿产储量申请登记表(原件3 份) 5、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报告或压覆矿床证明材料

四、拆迁、安臵

建设单位在取得用地使用权后,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拆迁主管部门对拆迁申请进行审查,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发给拆迁申请人《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单位可据此组织实施拆迁。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五、报审《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由规划局实施)

建设单位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根据市规划局提出的设计要求,委托建筑设计院编制设计方案。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按以下条件实施: (一)《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 申请人需向规划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原件1 份);

2、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文件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文件(原件1 份,限需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如申请人认为项目属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类项目,而规划部门把握不准的,可要求申请人提供投资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文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含室外综合管网设计); 4、彩色渲染图和建筑模型等(1 套,限重要地段、重要节点及大型建设项目)。

(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申请人需向协办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涉及消防事项的审查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申报表》(原件1 份,须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 (3)设计单位消防自审小组自审意见书(原件1 份)。 2、涉及园林绿地指标事项的审查

(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1 份,附电子文档); (2)1:500 绿化现状图(1 份);

(3)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布置总平面图及说明(2 份,附电子文档)。

3、

涉及防空地下室设置事项的审查(涉及民用建筑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

(1)《民用建筑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申请书》(1 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1 份,附电子文档)。

4、涉及市政公用设施安全事项的审查(涉及危及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的建设项目)

(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附电子文档); (2)建设项目对市政设施安全影响技术报告(1 份,由申请人自行编制或由工程的设计单位编制,无固定格式)。

5、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审查(限两类建设项目:①选址阶段进行了国家安全审查的建设项目;②机场、出入境口岸、码头、邮政枢纽、电信枢纽、海关)

(1)《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申报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原件1 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1 份,附电子文档); (3)建设工程弱电系统设计图说(1 份,附电子文档) 。 6、涉及河道管理事项的审查(限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2 份);

(2)建设工程涉及河道部分工程设计方案(2 份);

(3)具有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或研究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防洪评价报告(原件 1 份,限长江、嘉陵江两岸 50 年一遇洪水位以下 20 区域内修建的建设项目、涉及封盖、改造次级河流及其它自然水域的建设项目,同时附专家评审意见)。

7、涉及机场空域安全管理事项的审查(限机场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及机场净空保护范围内危及飞行安全的建设项目)

甲、机场规划用地范围的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含建设项目最高点坐标及其海拔高度);

乙、机场净空保护范围内危及飞行安全的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1 份,含建设项目室外地坪海拔高度、建构筑物净高度和无线电发射设备、有线传输设备、高压供电线路及工业高频炉等电磁辐射设备的情况)。

8、涉及无线电管理事项的审查(限涉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微波通廊的建设项目;大型地球站、大型无线电收发信台站、广播电视发射塔等建设项目)

甲、涉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微波通廊的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含经纬度、最高点海拔高度);

乙、大型地球站、大型无线电收发信台站、广播电视发射塔等建设项目

(1)《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表》(2 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含经纬度、最高点海拔高度);

(3)无线电台(网)设计方案(2 份)。

9、涉及电力保护事项的审查(限在已建、在建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与电力设施应保持足够距离范围内建设易燃易爆、通讯设施、军事设施、机场、领导(导)航台、污染源等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1 份)

10、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限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之外的建设项目)

(1)《xx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原件 2 份);

(2)环境影响登记表或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原件2 份,附电子文档);

(3)评估机构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原件1 份,建设项目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申请人不提供技术评估报告)。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限重大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

12、涉及文物保护事项的审查(限需原址保护的

建设项目、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的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

13、使用港口岸线的审批(限需使用港口岸线的建设项目) (1)设置港口设施(趸船)的所有权证、船检证书(复印件各1 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 份,只需总平面图)。 六、初步设计审批(由发改委实施)

办理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申请人应先将初步设计图纸提交主办部门预审,主办部门收件后,应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并自收件之日起 10 日内出具合格或需要修改的预审意见;出具需要修改的预审意见的,主办部门应一次告知当事人需要修改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按照主办部门的修改意见对初步设计图说进行完善,直至预审合格。预审合格后,再向主办部门提交初步设计审批申请材料。

报送材料:

(一)主办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1、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2、初步设计图纸(经主办部门预审合格,下同); 3、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红线图; 4、建设工程规划用地许可证及其附件;

5、工程勘察报告(初步勘察深度以上)及其质量审查合格意见;

6、依法应当招标的勘察设计项目,应提供招标情况备案书; 7、投资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8、勘察设计合同。

(二)公安消防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初步设计图纸(结

构专业图说除外)。

(三)园林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初步设计总平面图、绿化布置图,有建筑屋顶或平台绿化的还需提供建筑专业图纸。

(四)气象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初步设计总平面图、建筑及电气专业图纸。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材料包括:

1、建筑设计说明; 2、防雷平面图; 3、电气设计说明; 4、结构设计说明; 5、建筑物正立面图; 6、电路总平面图;

7、防雷产品的相关资料及备案手续。 (五)人防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图纸。具体为: 1、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依据及说明;

2、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及地面建筑平、立、剖面图;

3、防空地下室建筑平、立、剖面图;

4、防空地下室主体结构形式、构件尺寸和防护专业设备图; 5、防空地下室通风(空调)、给水排水、电气专业平时和战时布置图(含系统原理图);

6、防空地下室建筑、结构、通风(空调)、给水排水、电气平战功能转换措施图;

7、防空地下室主要设备、材料表。

(六)市政部门(xx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要求的申请材料: 初步设计图纸。

(七)交通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初步设计总平面图,涉及交通设施部分的工程的初步设计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说明。

申请人提交上述材料时,应按部门分类成套提供。主办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自行到协办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协办部门不得在主办部门之外另行单独接收申请材料。

七、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由建委实施)

附报送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总投资概算报告及审批请示外,还需提交以下附件:

(一)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所完成的项目初步设计全套图纸及设计说明书;

(二)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概预算编制资质单位的项目投资概算表;

(三)其他特殊规定必备的材料(但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申请人办理其他部门的许可、审批、备案手续)。

八、施工图设计审批(由建委实施)

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建设单位委托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将施工图报市建委审批,然后由市规划局发建筑核位红线。 施工图设计审批通过后,建设单位同时办理公安消防、园林、气象、人防、市政、交通等部门的手续,可到招标办组织办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的招投标手续,并向财政交纳相关建设费用。

申请人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后,由规划部门单独审批: (一)书面申请(原件1 份);

(二)施工图(2 份,附电子文档,建筑工程限于建施图); (三)土地权属证件(复印件1 份);

(四)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原件 1 份,限政府投资项目,以及非政府投资项目中的大、中型建设项目);

(五)年度计划文件(原件 1 份,国家或市政府规定需要年度计划的建设项目);

(六)高切坡、深开挖的论证意见(原件1 份,涉及高切坡、深开挖的建设项目)

十、建设单位招投标(由工程招投标办实施)

施工发包前,建设单位应当持立项批准文件等有关材料申请办理建设工程发包方式备案手续。

(一)提交资料目录

1、建设工程发包方式备案表(原件1 份)。

2、建设工程立项批复或备案手续(复印件1 份);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3 份);

4、满足施工要求的建设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1 份);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复印件2 份);

注:1、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还应提供邀请招标备案表或直接发包备案表; 2、提交复印件时还应提供原件。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公告应当在“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的分网站“xx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上发布,也可以同时在依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4fh3.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