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复习

更新时间:2023-12-16 06:36:02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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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复习

1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A )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 )个月.

A、2、6 B、1、6 C、2、3 D、3、6 2、西湖公司和东湖公司经常性存在货物买卖,4月24日,西湖公司正式通知东湖公司发货。东湖公司遂于4月25日按照惯例将货物交由承运人以运抵西湖公司。4月26日,西湖公司又电话通知东湖公司不需要该批货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 ) A.4月26日西湖公司的电话通知构成要约的撤回 B.4月26日西湖公司的电话通知构成要约的撤销 C.东湖公司发货的行为构成新要约

D.合同已经成立 3、某运输公司在与客户签订运输合同时提供了一分格式合同,该格式合同运输方式为仓对仓运输。双方按此格式合同订约后,在履行中发生争议。运输公司认为仓对仓是指客户自己所有的仓库到所要运达的仓库,客户认为仓对仓是指货物所在的仓库到要运达的仓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A.应以客户的理解为准 B.应以运输公司的理解为准

C.或者以客户的理解为准,或者以运输公司的理解为准

D.究竟以谁的解释为准,依抓阄为准

4、甲公司与乙公司依法订立一份总货款为20万元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5%。同时,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5000元,后乙公司违约,给甲公司造成损失2万元。甲公司依法最多可要求乙公司偿付多少? ( D )

A.2万元 B.3.5万元 C.2.5万元 D.3万元 5、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木材,双方在丙市订立合同,约定在丁市履行,但对木材价格未作明确约定。交货

时木材价格上涨,在根据合同条款和交易习惯无法确定的情况下,甲公司和乙公司按对履行价格发生争议。该批木材价格应为( A )。

A.合同订立时丁市的市场价格 B.合同履行时丁市的市场价格

C.合同订立时丙市的市场价格 D.合同履行时丙市的市场价格 6、甲公司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乙公司提出签订合同的条件并说明“如果乙公司在两个月内不提出异议即为同意”。乙公司看后对此保持沉默。两个月后,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 D )。

A.成立 B.效力待定 C.成立但不能生效 D.不成立

7、甲厂业务员王某被开除后,为报复甲厂,用盖有甲厂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乙厂订立一份购销合同。乙厂并不知情,并按时将货送至甲厂所在地。甲厂拒收引起纠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B )。 A、王某的行为为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B、王某的行为为无权代理,合同有效

C、王某的行为为有权代理,合同无效 D、王某的行为为滥用代理权,合同无效

8、甲、乙、丙分别出资7万元、10万元和35万元,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甲、乙的出资为现金,丙的出资为房产。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出资现金10万元入股,半年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法院在执行中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15万元。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10万元。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此应如何处理? ( B )

A、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B、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C、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

D、丙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足的责任 9、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甲企业应于2004年8月1日交货,乙企业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企业发现乙企业财务状况恶化,无支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中止合同,但乙企业未同意。基于上述因素,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甲企业在8月1日( A )。

A.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企业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B.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企业提供相应的担保

C.无权不按合同约定全部交货,但可以先交付部分货物

D.应当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企业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10、普通合伙企业中,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 B )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A、半数以上合伙人 B、全体合伙人

C、2/3以上多数合伙人 D、合伙事务执行人

11、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一工厂,后甲因急事用钱,要将自己的10万元份额转让,乙和第三人丁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甲应该( C )。

A、两者任择其一B、卖给丁C、卖给乙D、每人一半 12、甲公司因业务发展分立成丙公司和丁公司,双方并且约定,原欠某银行的100万元贷款由丙公司负责偿还。后由于丙公司无力偿还该笔贷款而发生纠纷。依法,该笔贷款应如何偿还?( C ) A、 由丙公司偿还 B、由丁公司偿还

C、由丙公司和丁公司连带偿还 D、由丙公司或丁公司偿还

1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甲公司为卖方,乙公司为买方。合同约定,由甲公司负责运输,运输方式为火车运输。后双方在交货地点上发生争议,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交货地点应为 ( A )。 A.甲公司所在地的火车站 B.乙公司所在地的火车站

C.乙公司的营业所在地 D.乙公司的仓库所在地

14、一个买卖合同执行的是政府定价,2000年2月1日订立合同时价格为每千克100元,合同规定2000年4月1日交货,违约金为每千克10元,交货后付款。但卖方直至2000年6月1日交货,而政府定价于2000年5月1日调整为每千克120元,买方应当按照每千克( A )元向卖方付款。

A。 90 B.100 C.110 D.120

案例分析题复习

1、W国一著名精密仪器生产厂商与我国某仪表厂洽谈,在中国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双方已就合作的条件达成共识,但W国某厂提出我国仪表厂设备陈旧,要求该厂先进行技术改造,达到一定水平后再签定合资合同。我国某仪表厂投资300万人民币,按W国某厂商的要求进行了技术改造,技术改造将近完成时,W国某厂提出因为国际市场形势发生巨大变化,决定终止与我国某仪表厂继续洽谈。

请问: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1)我国 某仪表厂是否有权要求W国某厂商与其签定合同?为什么?分)

? 1)我国某仪表厂有权要求W国某厂商与其签定合同。因为依据《合同法》规定,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消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要约不得撤消。我国某仪表厂投资技术改造是为履行合同做的准备工作,因此,W国某厂商不得终止洽谈,撤消其要约,我国某仪表厂有权对 继续有效的要约进行承诺。

(2) 如果我国某仪表厂不愿意继续与W国某厂商

进行合作,是否有权向W国某厂商要求赔偿损失?为什么?

2)我国某仪表厂有权向W国某厂商要求赔偿损失。因为《合同法》规定,在缔约过程中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W国某厂商在依法不得撤消要约的情况下撤消要约,导致合同不能成立,属于合同法所规定的其他违反成诚信原则的行为。

2、李小姐从一家设计公司跳槽到了一家物流公司,进入公司之后,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李小姐已经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两年零三个月。问题:李小姐在现在这种情况下,享有哪些权利? ? 答案:

? 李小姐享有以下权利:

? ①李小姐满1年后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②自开始用工的第二个月始(含第二个月)至一年内,按每个月的工资标准的双倍主张自己的工资,即可以向公司再要求11个月的工资。

3、2007年1月,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了合伙企业,甲出资3万元、乙出务出资2万元,丙以劳资,合伙协议订立得比较简单,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只约定三人共同管理企业。2007年7月,甲想把自己的一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丁,乙同意但丙不同意,因多数合伙人同意丁入伙成为新的合伙人,丙便提出退伙,甲、乙表示同意丙退伙,丁入伙。此时,该合伙企业欠长城公司货款3万元一直未还。2008年4月,由于经营不善,该合伙企业宣告解散,企业又负债9万元无法清偿。 请回答下列问题:

(1)丁认为长城公司的欠款是其入伙之前发生的,与自己无关,自己不应该对该笔债务承担责任,丁的看法是否正确?

? 1.丁的看法不正确。尽管合伙企业对长城公司的欠款是在丁入伙之前发生的,但合伙企业法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丁需要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丙认为其早已于2007年6月退伙,该合伙企业的债务与其无关,丙的看法是否正确?

? 2.丙的看法并不完全正确。尽管丙早已于2000年6月退伙,但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该合伙企业的债务并不是与丙一点关系都没有,丙对于2000年6月前的企业债务如长城公司的欠款就要与其他的合伙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3)在合伙企业清算后,长城公司、贷款银行和该合伙企业的债权人认为乙个人资金雄厚,要求其做全部的清偿,这些债权人的要求是否可以得到支持?

? 3.在合伙企业清算后,长城公司、贷款银行和该合伙企业的债权人认为乙个人资金雄厚,要求其做全部的清偿,这些债权人的要求可以得到支持。因为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其不足的部分由各合伙人按照合伙企业分担亏损的比例,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但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承担了清偿责任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进行追偿。

(4)乙满足了合伙企业债权人的要求后,乙应如何向其他合伙人进行追偿?

? 4.由于乙承担了合伙企业的全部清偿责任,而其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了依照既定比例所应承担的数额,因此,其将就超过的部分,向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应承担数额的合伙人追偿。丙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是欠长城公司货款3万元,承担清偿责任的是甲、乙、丙三个原合伙人和丁新入伙的合伙人。由于该企业的合伙协议未约定亏损承担的比例,所以,应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即甲、乙、丙、丁各承担7500元。,因此,丙退伙后合伙企业的债务是9万元,同样,合伙人要平均分担,即甲、乙、丁各承担3万元。所以,乙有权向甲追偿37500元,向丙追偿7500元,向丁追偿37500元。

4、甲公司向乙商业银行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合同期满后,由于甲公司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本息。但是丙公司欠甲公司到期货款20万元,甲公司不积极向丙公司主张支付货款。为此,乙商业银行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执行丙公司的财产,以偿还甲公司的借款。

1.法院是否应支持乙商业银行的请求? 为什么?

1.法院应支持乙商业银行的请求。《合同法》第73条第l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

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本案中,甲公司怠于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损害了债权人乙商业银行的利益,因此,乙商业银行有权行使代位权,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丙公司的财产以偿还甲公司的借款。

2.若乙商业银行行使代位权花费3000元必要费用,此费用应由谁承担?

? 2.花费的3000元费用应由甲公司承担。《合同法》第73条第2款规定:“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5、小王与公司签订了二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工资为50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6000元。假如该试用期已经履行了5个月,要如何处理?为什么?

违法约定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用人单位应以试用期满的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超过法定试用期期间的赔偿金。(例如履行试用期6个月,但依法约定为2个月,超出的4个月期间,用人单位除了已经支付的试用期工资外,还应以试用期满月工资标准支付4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6、甲、乙国有企业与另外9家国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光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中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为: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方面的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商后,予以纠正。 2006年3月,光中公司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甲以工业产权出资,协议作价金额1200万元;乙出资14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和主持了首次股东会会议,设立了董事会。

2007年5月,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经济效益较好,董事会制定了一个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增资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时,有7家股东赞成增资,7家股东出资总和为583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58.3%;有4家股东不赞成增资,4家股东出资总和为417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41.7%。股东会通过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

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光中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规定有哪些不合法之处?说明理由。

(1)光中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提议权的规定不合法。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监事,均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而在光中公司的章程中却规定临时会议须经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2)公司首次股东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是否合法?为什么?

2)光中公司的首次股东会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不合法。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光中公司的股东乙出资14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因此,首次股东会会议应由乙召集和主持。

(3)光中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3)光中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不合法。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光中公司讨论表决时,同意的股东的出资额占表决权总数的58.3%,未达到2/3的比例。因此,增资决议不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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