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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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管理制度

一、校长职责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主持学校的教育教学、总务和一切行政工作。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端正办学方向,贯彻执行上 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和决议。

2、组织、制订与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和年段工作计划,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

3、组织召开校务会议,决策学校大事,完善学校内部管理。 4、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

5、领导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实施,引导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学效益。

6、领导学校体卫艺术教育工作,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搞好教职工的计生工作。

7、坚持勤俭办学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收费制度。

二、教导处职责

教导处由教导主任、副教导主任组成。具体负责组织学校的教学、教育工作和日常行政工作。

1、协助校长制订和提出学校年段教学、教育工作计划和学校发展规划。 2、审查各学科教研组、班主任、少先队工作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指导各科组及全体教职员工开展工作。

3、组织管理学校教学工作,选好教研组长和班主任,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分配教学任务。

4、组织教师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教育,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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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5、组织管理学生的体卫、艺术教育工作,全面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

6、处理好学校日常行政事务,做好对图书室、仪器室、实验室及其他专用室、专(兼)职人员的管理,为教学服务。

7、组织、安排校性教学、教育活动。

三、总务处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协助校长做好财务管理参谋,具体负责领导财会人员及财务往来工作,积极做好教育第一线服务工作。

2、负责总务部门职工的管理,加强后勤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关心后勤人员的业务进修和技术培训,做好服务育人的工作。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与政治处、教务处密切协作,对广大师生进行“学校是我家,美化、绿化靠大家”的爱校教育。

3、负责教育、教育用品的采购、管理和供应,按计划发放师生的课本、簿本以及教师办公、教育用品,会同有关人员购买图书、仪器、体育器材、医疗用品。

4、管理校产: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和校舍、课桌等校产的登记,管理、添置、维修,督促师生爱护校产。

5、管理财务:审核一切收支凭证,做到各项开支都符合规定,一切账目清楚、准确。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贯彻民主理财精神,合理使用各项经费,搞好师生的生活福利及其它公共福利事业。做好学生杂费、代管费的收缴工作。

6、组织学校的绿化和协助搞好环境卫生工作,改善办学条件和学校环境。 7、抓好传达室,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8、完成好校长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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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部级长职责

1、受学校委托,根据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和工作计划,保证学校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2、根据本部(级)的实际情况,主持召开级部教师会议,组织本部教师互相听课、业务互查、互相学习;组织教师集体备课,交流教育教学方法等。

3、协调好本级部的教学进度和学科统一测试,掌握教学第一手材料,在行政会议上交流。

4、指导本部级班主任做好学生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处理好本部级学生出现的各种偶发事件,组织部、级集会和活动。

5、发动本部级教师用好、管好实验器材、电教设备、教学资料,积极制作教具,积累教学资料,改善教学条件。

6、协调好本级部教师间的关系,在互相尊重和理解的基础上,加强协作,团结友爱,创造一个和谐向上的工作环境。

7、安排好本级部办公室的卫生轮值工作,使办公室保持整洁、美观。

五、教研组长职责

教研组长在教导处的直接领导下,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引导教师依照教育规律进行教学工作及教学研究。

1、鼓励、督促、检查本组成员认真钻研教学大纲、教材,检查备课教案,深入了解学生,落实教学常规。

2、积极组织教学实践及教学研究活动,开展组内、校内听课、说课、评课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教研水平。

3、有计划、有系统地组织教师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教师素质。

4、带领、发动教师积极开展教学实验,撰写经验论文,并组织好交流。 5、制订学科教学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组织集体备课,开展学科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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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了解、检查、评价本学科教师教学情况。严格考勤、严格管理,对本学科的教学质量负责。

六、班主任职责

班级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指导者,是学校领导者实施教育、教学工作的得力助手。

1、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学习习惯、劳动习惯和文明行为习惯。

2、与科任教师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教育,教给学习方法,掌握学生的课外负担量。

3、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学生坚持体锻,保护视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形成良好的心理品质。

4、关心学生的课余生活,支持并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益的兴趣活动。 5、搞好班级的经常性管理工作,做好学生的操行评定和学籍管理。 6、与家长取得联系,互通情况,交流教育学生的方法,争取家庭、社会共同教育学生。

7、以身作则,严于律已,言传身教,做学生的表率。

七、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1、会计人员必须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树立全局观念,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努力钻研业务,不断丰富会计理论知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正确处理会计账务,熟练运用计算技术和分析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2、认真执行会计制度,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如实地全面反映单位资金活动情况。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结报,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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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和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签名和盖章,对填写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会计人员填制会计凭证必须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潦草。

3、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的核算和管理。

4、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总结经验,揭露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建议。

5、协同有关后勤人员做好校舍安全、检查和维护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档案资料工作。

6、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7、认真完成学校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八、出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好学校资金的收付工作。如有违反制度的开支,有权拒付,并向学校有关领导人汇报。

2、按照银行制度的规定,加强存款和现金的管理。

3、根据收付的原始凭证,按时记账,定期与会计做好结算工作。 4、应逐日盘点和保管好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不出差错。 5、要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每天结账,大量现金要及时交存银行,日清月结,严密手续、妥为保管、保证安全,切实做好现金收付工作、及时记账。收入款项应及时如数缴入银行或财政专户。对暂付的现金要按规定催促有关人员来报销结账。

6、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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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校产保管及各专用室负责人职责

校产保管及各专用室负责人,负责学校财产的管理,为教学服务。 1、负责学校教学、生活及其他用房的管理、保养和维修工作。 2、负责学校课桌凳、办公桌椅、各式橱柜及其他家具的收发、保管、维修工作。

3、负责保管、安装、保养维修各种电器设备及降温防寒设备。 4、对经管的各类布制品要保持整洁完好。

5、各类财产的增减,要及时登记、造册,做到数字准确,书写整洁,帐物相符。

6、对办公用品、清洁用品等低值易耗品,应造领物登记册。

7、在实践中逐步掌握各类教学用品的消耗量,保证供应而不过多积压,节约开支,避免浪费。

十、教师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教职员工队伍的管理,保证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订教职工考勤制度。

1、教职员工要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班签到,不能代签或提前签到,违者按迟到计。迟到者,应主动找主管的领导签到并说明原因,以补签时间为到校时间,如已到校,未补签,按旷课计。

2、迟到。全学期迟到累计5次以内(含第五次)的,不扣发周考勤奖并可享受学期全勤奖,超过5次的,不享受学期全勤奖并且每次扣人民币10元。

3、机动假。教职工全学期可以有3天的机动假,请机动假应提前一天向学校主管领导请假,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自行调换功课,报教导处备案。如需学校安排调代课的以事假计算。全学期机动假不足3天的每天奖励人民币10元。

4、教师必须按时参加上级或学校召开的各种会议(包括要求全校师生必须参加的集会、活动、升旗仪式、值日、业务学习等),每缺席一次扣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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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

5、因公外出,应事先告知领导,经批准再执行。病、事假、机动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不能擅离岗位。请假一天以内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超过一天的由校长批准。中层干部请假,须经校长批准。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应电话向主管领导请假,并于上班后及时补假,否则以旷课论。

6、全学期累计事假超过3天的,从第4天起每天扣人民币10元。未能请假擅自离职或逾期不归又未续假者以旷课论处,旷课一天扣30元,旷课一周起作自动离职处理,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教职工病、事假全学期累计超过1/3者,学期一次性奖金按50%计发;超过1/2者,不发给此奖。

7、教职工请婚假、产假、节育假按广东省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停发考勤奖金,期末岗位奖金按50%计发。

8、教师直系亲属丧事、义会、旁系亲属丧事按实际需要给假。 9、外省、市籍教师,赴原籍办事、结婚、奔丧者,据路程远近、往返实际所需时间给予假期。

10、鼓励教师出全勤,每周保持全勤奖励10元,全学期保持全勤加奖50元。

11、本制度自2010年9月起施行,由学校行政会议负责解释。

第二章 德育管理制度

一、学生礼仪常规十项要求

1、参加升国旗仪式,衣着整洁,脱帽肃立,行礼或注目礼;唱国歌严肃、准确、声音洪亮。

2、着装整洁得体,坐正立直,行走稳健,谈吐举止文明。

3、使用礼貌用语:请、您、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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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使用好体态语言:微笑、鞠躬、握手、招手、鼓掌、右行礼让,回答问题起立。

5、进校第一次见到老师,鞠躬问好;上下课,起立向老师行注目礼;课上,发言先举手;课余,进老师办公室或居室,喊报告或轻敲门,经允许后再进入;离校与老师、同学道别。

6、家中吃饭请长辈先就座;离家或归家与家长打招呼。

7、对待客人或外宾,主动问候,微笑致意,起立欢迎,招手送 别。 8、对待老、幼、妇、病和军人,行走让路,乘车让座,购物让先,尊重帮助残疾人。

9、递送或接受物品起立并用双手。

10、参加集会守时肃静,大会发言先向师长和听众致礼,发言结束道谢,观看演出、比赛时适度鼓掌致意。

二、学生一日生活基本要求 (一)上学

1、上学时应向家长说声:“某某再见!”

2、按学校规定时间准时上学,不能到校门前逗留;因故不能到校,应向班主任请假,三天以上不能到校的向教导处请假。

3、上学前要整理好书包,不带与课业无关的东西到校。

4、穿戴要清洁整齐;不穿拖鞋,不穿背心,要佩戴校章。少先队员要佩戴红领巾,队干部还要戴好职别标志。

5、路上要注意安全;不要挤肩并排走,不要追跑,不在路上逗留,不要边走边吃零食;遇见老师要行礼或问好:“老师好”;遇到同学要热情招呼。

6、值日生要早到校,打开教室门窗,整理好桌凳,抹去灰尘。其他学生到校后应自觉进教室温习功课。

7、进入校门后要小声讲话,轻步登楼。

8、12岁以下学生不能骑自行车上学,骑自行车上学的一律在校门前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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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在校内骑车。

9、不带零食到学校吃。 (二)上操

1、热情参加星期一早上全校性的升旗活动。

2、认真做好课间操和眼保健操,自觉参加早上长跑运动。

3、课间操集合钟响后,应马上集合;集合要做到快、静、齐。做完操后要有秩序地散开活动,不准起哄、追跑。

4、做操要听从指挥,做到动作整齐、准确。 (三)上课

l、课前要准准备好学习用品,文具放在桌子的右上方;书本应放在课桌中间。

2、预备钟一响,就立即有秩序地进入课室,安静端坐,两手平曲放在桌子上挺胸,坐好后由领唱员指挥唱歌,老师站在 教室门口。如是体育课,应把红领巾解下;横放在桌子上;然后迅速去排好队,等待老师来上课。

3、上课钟响后歌声停止,教师走进教室时,值日生喊起立,全班学生立正,师生互相问好,值日生喊坐下,全班学生一齐坐下,值日生向老师报告出勤情况。4、迟到的同学站在教室门口,待老师许可后进教室,老师询问迟到原因时,迟到的同学要如实说明情况。

5、专心听讲,做到心到、口到、手到,积极思考,认真回答问题,不要随便讲话,不要做小动作。阅读和书写要保持正确的坐姿,眼晴与课本(纸张)保持一尺左右的距离,不要伏在桌上或蹲在凳子上读书写字。

6、学生争取回答问题或向老师发问时,要先举手,经老师同意后起立站好,用普通话响亮回答,答完经老师许可后才坐下。

7、下课钟响后,老师宣布准备下课,学生应把当堂的课本和学习用品收起,教师宣布下课,值日生喊起立,全班学生站好,说“老师再见”;待老师离开教室或经老师许可,才有秩序地走出教室,上下楼梯要轻声,不逗留。

8、要认真上好体育课和课外活动,注意安全,口袋不要带小刀、瓶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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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

(四)课间

1、下课要轻步走出教室,参加课间轻松愉快的活动;未经许可,不要走进办公室,不要在教室外、教师房间外围观。

2、值日生应把黑板擦干净,把桌凳摆整齐。

3、不要追逐奔跑,禁止在楼上搞任何体育活动。不随便吐痰、倒水、丢纸屑、果皮。

4、无特殊情况,不要在不同楼层间走动,不要随便出校门。 (五)午间

进校门后,立即进教室,不得大声叫喊和随便走动,要保持安静,不影响他人休息,要在座位上看书、做作业练习或伏桌休息。

(六)放学

放学后要马上回家,骑车的要将自行车推到校门外再上车,不在路上逗留;到家时应向家长说声“某某,我回来了”。

注意卫生,做到饭前便后洗手;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七)晚上

认真做作业、复习、预习功课后,于九时前睡觉,除星期六外不看电视,除学校统一组织外,不看电影,不准看录像。

三、小学生校园纪律

1、全体学生必须仪表得体,按规定时间到校。在校内须佩戴校章、红领巾,星期一、四须穿校服上学。不准穿拖鞋进入校内,上体育课女生不准穿裙子。

2、不乱涂、乱刻墙壁、课桌椅、黑板、走廊、黑板报、校风专栏等。 3、讲究卫生,保持校园净化。不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不在墙壁、墙柱、门窗上乱抹脏物,不乱丢纸屑、果皮、糖果纸等各种杂物。

4、不随地大小便,不在学校厕所大便使用硬纸、竹枝等硬物,便后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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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冲干净,不准在水池里洗脚洗手。

5、节约用水,用水后随手关紧水龙头,不玩弄、损坏水龙头开关。 6、节约用电,不随便拨动开关,不玩弄,损坏电器设备。

7、举止文明,不打架闹事,不高声大叫,不前冲后窜,不聚众起哄,不影响他人的学习、工作和休息。

8、各班学生课前后必须在所在的楼层或老师指定的范围内活动,没有重要的事情,不要越层,不要进入别班教室,更不要到办公厅活动。

9、轻步登楼,上、下楼梯要有秩序,要礼让,做到靠右边或单排走。不准在楼梯、走廊玩耍,禁止骑护栏和顺着护栏爬行或滑行等活动,更不准坐或伏在阳台护栏上。

10、集会或课间操结束解散时,必须有秩序慢步散开,不得争先恐后,乱冲乱窜。

11、爱护学校花木与公物,不准爬树、爬门窗等。损坏公物要赔偿。保证校园内净化、美化、绿化。

12、各班学生必须坚持每天早、午、晚打扫卫生(包括教室、厕所、公共场地),垃圾倒在垃圾堆内。

13、每天放学后必须关闭门窗。

14、注意安全,不玩火、不燃放鞭炮,不做危险性的游戏。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

15、学生确需骑车上学,必须征得家长同意。禁止在校内骑单车,单车应停放在学校指定的位置并上锁。

对违反本规定的学生,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记过处分或赔偿处理,更严重的报送上级治安部门处理。

四、少先队工作制度

少先队工作制度是全体队员共同遵守的准则和做好队工作的保证。常见的几种制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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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队干部选举制度。队章规定每半年至一年改选一次队委会和队长。这是发扬民主精神,进行当家做主教育的一种制度。改选一般在学年或学期初进行。

2、队干部轮换制度。每个队干部有一定的任职期,期满无特殊情况不再连任。这种制度能够使更多的少先队员有机会参加队的组织管理,得到锻炼。

3、队干部例会制度。一般每周或隔周进行一次。主要内容是汇报、研究和布置工作。大(中)队例会可由委员轮流组织,并负责向辅导员汇报。

4、队干部培训制度。培训少先队干部,使他们熟悉和掌握自己的工作职责、方法和技能技巧,这是提高少先队工作水平的必要手段。培训的方法有举办队长学校、听课、实际操作、现场观摩等。

5、队前教育制度。新队员入队前要对他们进行队前教育。如学习队章、学唱队歌、学习敬队礼及呼号、系红领巾、为人民做一件好事。入队时要举行隆重的入队仪式。

6、表扬奖励制度。少先队组织应当经常在广播、队报、光荣簿上表扬好人好事,在“六一”儿童节、10月13日建队纪念日,集中表扬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集体。

7、活动制度。小学少先队的活动一般要求大队活动每学期举行一次至二次;中队活动每月一次;小队活动每周一次。每次活动的时间不宜过长,内容不要繁杂,要注意年龄特点。

8、小队生活会制度。是队员交流思想、增进友谊的好形式。生活会可以在队活动时间或课余时间进行。

9、离队制度。队章规定年满14周岁的队员在组织上要离开少先队。超龄队员的离队,由大队举行离队仪式,办理离队手续。

10、阵地教育制度。阵地是少先队开展工作的重要基础,利用阵地(小家务)对队员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和工作,让他们在管理中学会必要本领。这些固定的、不可缺少的活动阵地会使队员们实实在在地感到少先队组织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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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丰富少先队的活动内容,满足队员的各种兴趣、要求,培养他们的组织观念及对组织的责任感。

五、学生操行评定条例 (一)操行评定的依据和等级

1、操行评定均以《德育大纲》规定的教育目标、要求、内容、《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礼仪常规十项要求》;我校的《文明生评比细则》、《班级量化管理规定》、《学生在校一日基本要求》、《小学生校园纪律》等规章制度为依据对学生的政治思想觉悟、道德品质、行为表现、学习、生活、身体、心理等各方面作全面的,实事求是的评定。操行的评定分为评语和操行等级。

2、操行评定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1)优秀:对评定内容规定的诸方面都做得很好,或在某方面表现突出,且每学期有三个学月以上被评为文明生。

(2)良好:对评定内容规定的诸方面基本能做到,且每学期有二学月被评为文明生。

(3)合格:对评定内容规定的大部分基本能做到,且每学期有一个学月被评为文明生。

(4)不合格:对评定的大部分不能做到,或在某些方面有严重错误,且不接受教育,没有改正表现,且每学期均没有评为文明生。评定学生操行不及格,须由班主任打报告,报教导处审批。

(二)评定办法

1、要实事求是,用全面、发展的观点看待学生,防止片面性。 2、实行民主评定方法,先由学生自评,小组互评,班会讨论通过,经班主任审定等级,报教导处。

3、评语中要反映学生在政治、思想、品德、个性心理素质和能力等方面的主要情况和问题,要指出优点、缺点、努力方向,要以表扬为主,对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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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受到学校处分(未撤消处分的)的学生,其主要错误和处分均应如实写在评语中。

4、操行评定的结果(包括评语和操行等级)应填入《学生手册》,并记入该生档案,送教导处审查、存档。

5、操行评定在每学期的最后三周进行。

六、文明生达标评比条例 (一)文明生评比细则

每月有下列现象之一者,不能评为文明生: 1、对老师有不文明行为者;讲粗话、脏话者。 2、违反课堂常规,影响课堂秩序,受老师点名批评者。 3、有旷课现象或迟到、逃学(含早、午读)累计三次以上者。 4、不按时上缴作业二次以上者,有考试作弊现象者。 5、早读午写前在教学楼内追逐玩耍者。

6、升旗礼、课间操、卫生轮值及其各种集体活动无故缺席累计二次以上者。

7、在校时间不佩戴红领巾、校章累计三次以上者;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不穿校服累计二次以上者。

8、损坏公物、不爱护公物者,乱丢纸屑、随地吐痰者,破坏校园绿化、校园文化现象者。

9、乱吃零食、有吸烟现象者。 10、有打架斗殴行为者。 11、有偷窃行为者。 (二)评选办法

1、每周由学生通过自评、组评,评选出本小组“周文明生”,并向班长报告评选结果。“周文明生”必须符合《文明生评比细则》要求。

2、每学月由各班评选出本班“学月文明生”,经班主任审批,上报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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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在校文明生评比公布栏公布,并将结果载入该生的德育档案。“学月文明生”必须当月连续四周被评为“周文明生”。

3、第一学期期末由各班通过民主评议,推选一名“文明之星”报教导处审批。经教导处批准,在校报公布,予以奖励并将结果载入该生的德育档案。“文明之星”必须连续四个学月都被评为“文明生”。

4、每学年末以“文明之星”为候选人,评选“十佳学生”。由各班通过民主评议,进行投票,票数多者(前十名)即定为“十佳学生”。凡被评为“十佳学生”者,由学校给予奖励,并载入该生档案。“十佳学生”必须全学年能出色完成各项工作,在各项活动(竞赛)中表现突出,学习成绩达到“三好生”评选的成绩要求,在全校师生中有较好信誉者。

七、“三好生”评选条例 (一)评选条件

1、操行等级评定为“优秀”。 2、各科成绩符合下列要求。

(1)一、二年级语文科、数学科90分以上。 (2)三、四年级语文科、数学科、英语科85分以上。 (3)五、六年级语文科、数学科英语科80分以上。 (4)一至六年级体育科75分以上,其他科目均良好。 (二)评选方法

1、“三好生”每学期评选一次,各班按学生数的20%的比例进行评选。 2、“三好生”由各班全体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后由班主任填写报批表,报教导处审批。

3、凡被评为“三好生”者,由学校给予表扬奖励,并载入该生档案。

八、“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例 (一)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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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操行等级评定为“优秀”,每学期有三个学月被评为“文明生”。 2、语文科、数学科、英语科成绩应达到优秀,其它学科成绩应达到良好以上(表现突出者成绩可以适当放宽)。

3、在班、队中担任班干部或小、中队干部;在大队中负责队的工作的队员均可参评。

4、工作热情、主动,取得一定效果;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评选办法

1、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在每学期期末进行。先由全班同学民主评议,推选优秀学生干部1-2名,然后由班主任审查并将评选结果上报教导处审批。

2、凡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的,由学校给予奖励并载入该生档案。

九、“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条例 (一)评选条件 1、操行等级“优秀”。

2、在班、队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同学中有较好信誉。 3、学习成绩好,每个学月均评为“文明生”。 (二)评选办法

1、优秀少先队员每学年评选一次,于“六一”前进行。先由全中队队员民主评议,按各中队队员数的20%推选出优秀少先队员人选,然后由中队辅导员审查并将结果上报教导处。

2、学校在“六一庆祝大会”上对获此荣誉的队员予以奖励。

十、学生考勤制度

1、每天早读、午写由各班班长或值日生负责点名,每节课由科任教师负责点名。

2、学生在上课后十分钟到校为迟到,在学校规定的学生在校时间内,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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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退校为早退。

3、学生因事因病请假者,须办理请假或补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请假而不到校上课者,作旷课论。

4、学校对长期旷课学生给予严肃处理。

5、每学期进行一次考勤结算,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6、坚持全学期全勤的学生,学校给予通报表扬、奖励。

十一、学生奖惩条例 (一)奖励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显著者。

2、模范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利益,敢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者。

3、大公无私,助人为乐,尊老爱幼,拾金不昧,在群众中造成良好影响者。

4、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劳动。

5、积极参加各项竞赛活动,成绩优良。 6、有其他先进行为者。 (二)奖励方式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扬。

3、颁发奖状、证书、奖品、奖金。

4、连续二年授予“优秀少先队员”荣誉称号者,报请上级机关给予嘉奖。 5、凡受奖励的一律填入该生档案,并通知家长。 (三)违规处分条例

1、凡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者,视其情节轻重,按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法令、法规和我校的规章制度,分别给予“全校公开点名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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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上处分,除“全校公开点名批评”外,其余要记入该生德育档案。 3、受处分后,如确有改正表现,可向教导处申请撤消处分,申请撤消处分需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在该生所在班委会讨论通过,经班主任同意签字,后报教导处审批。

4、受处分的学生在处分撤消后,其受处分情况不再存入该生德育档案。

十二、“雏鹰奖章”达标条例 (一)达标条件

雏鹰奖章达标条件按每学期公布的各项奖章的具体达标条件执行。 (二)达标考核办法

1、定章。每学期期初由大队部结合本学期队员情况进行定章,分发达标条件,并在各班教室布告栏公布。

2、争章。由各中队辅导员组织队员举行争章动员大会,制定本中队具体的争章计划,并组织实施争章的各项相关活动。

3、报章及考章。每学期第16周为报章及考章时间(如遇“六一”节另行通知)。由队员向中队长报章,后由各中队辅导员组织考章的相关活动,考章结果在中队会通过。

4、辅导员填写《达标手册》,报大队部审批,并在校报公布。

5、凡获此荣誉的队员,学校在校会通报表扬,并举行颁章仪式进行颁章。

十三、文明班评比条例 (一)文明班条件

1、班风良好。全班同学团结互助,积极向上,集体凝聚力强,思想品德整体水平高。

2、学风端正。全班同学勤奋学习,努力钻研,认真完成作业,学习成绩良好。

3、纪律严明。全班同学严格遵守上课、出操、集会等各项校纪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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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卫生整洁。全班同学自觉遵守学校有关卫生管理制度,经常美化教室,教室、卫生区域等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得好。

5、活动丰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班内活动丰富多彩,富有特色和创造性。

6、没有重大事故或严重损坏公物等,若出现此类现象取消文明班评比资格。

(二)评比办法

1、文明班评比在每学期末进行,每级各评1个。 2、文明班评比量化办法:

(1)班级的工作计划、总结、主题班会是否达到要求(《班主任工作手册》),此项满分10分。

(2)平时班级量化评比每单项周评获级第一名者加2分。

(3)学习成绩以期中、期末每学科平均分获级第一名加5分(1-4年语文、数学;5-6年语文、数学、英语)。

(4)各班平时各项比赛(校性)获集体前3名奖励的,分别加奖3、2、1分;获个人一、二、三等奖分别加奖1.5、1、0.5分。

(5)每学期每出现一名非正常流动生扣5分;受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每人次扣3分。

(6)由教导处对以上各项进行统计,得分高的班级定为每学期文明班,报教导处审批。

十四、班级量化管理规定 (一)仪表仪容

1、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者,扣2分; 2、在校园内食零食者,扣2分; 3、在校内乱扔纸碎者,扣2分;

4、无佩戴校章、红领巾者,扣2分(体育课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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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无穿校服,穿拖鞋者,扣2分;

6、损坏公物视情节轻重扣1-5分并责令按价赔偿; 7、吸烟每次扣2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8、无故不参加升旗礼扣2分;

9、在校内、外打架、偷窃视情节轻重扣1-10分,并给予处分; 10不尊敬师长,扰乱值勤队员的正常工作视情节轻重扣1-5分。 (二)清洁卫生

1、地板纸碎,粉笔块,每块扣1分;

2、工具摆放按5分计,由评分人员按实际情况给分; 3、课桌椅太乱者,每只按0.5分计;

4、教室、公共区域清理后如发现沙土堆,每堆按2分计; 5、公共区域无劳动,每次由教导处视情节轻重扣4-10分; 6、乱倒垃圾杂物扣4分。 (三)自行车停放

1、不按规定地点停放每辆扣2分; 2、摆放不整齐每辆按1分计。 (四)课间操

1、不按规定散开或集中者,每人次扣1分; 2、动作不到位、懒散者每人次扣1分;

3、不遵守纪律,影响他人做操者每人次扣1分; 4、迟到1人扣1分,无故不出操每人次扣1分;

5、如遇非正常原因不能全班出操,该班当日此项得分为当日得分最少班级的分数再减10分;

6、以上第1项在进退场部分扣分,第2、4项在动作部分扣分,第3项在纪律部分扣分,以上各项扣完为止;

7、课间操满分100分,其中班主任(科任)跟班10分,纪律10分,动作70分,进退场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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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好人好事

1、勇于同破坏校风校纪的行为作斗争者,每人次加4分;

2、拾金不昧者(交给学校),按其金额1元计0.1分算,5分封顶; 3、确有影响的好人好事,每人次加1分,同项好事参加人数多的,5分封顶;

4、以上各项加分在当周仪表仪容总分中进行加分。 (六)量化管理的操作

1、以上各项得分与文明班评比挂钩,另设周文明班流动奖牌。每周各项累加总分获级第一名即为该周文明班。

2、课间操:由体育委员组成检查队检查评定并公布。 3、仪表仪容:由学校值勤队检查评定并公布。 4、自行车停放:由学校值勤队检查评定并公布。 5、清洁卫生:由学校值勤队检查评定并公布。

6、好人好事:由值勤队、值日教师等汇报给教导处,再由教导处评定公布。

第三章 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一、教师备课制度

1、教师备课必须深入钻研教材,了解和研究学生。

2、教师备课要选择恰当、科学的教学方法,要对教学用语、板书、实验演示等方面做好规划和准备。

3、教师应根据大纲、教材及学生实际,制订好学期教学进度计划、单元计划、课时计划。

4、教案应分课时编写,教案应包括教材教学目的要求、教材重难点、课时划分、教具准备、教学进程及课堂作业、板书设计等方面的内容。

5、教导处、教研组负责对教案进行集中检查或个别抽查,并做好质量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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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分析。

6、教案检查结果存在学校档案,并根据《奖教奖学条例》有关条款落实奖罚。

7、学期结束,教师应将备课簿上交教导处,存入档案。

二、教师上课制度

1、教师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知识体系和要求上课,不得任意删减教学内容。

2、上课要做到目的明确、内容正确、重点突出、方法科学、组织严密,要认真课后总结。

3、教师要严格守时,严格按照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进行教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拖堂、不私自调课。

4、教师上课时不抽烟,不坐讲,不得随便离开课堂。

5、教师上课应衣着整洁得体,举止大方,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上课。 6、教师上课应使用普通话讲课,语言表达要简明、准确、易懂,切忌讲课时带口头语。

7、教师上课板书要字迹工整,布局合理,设计美观,准确体现教学进程。 8、教师上课要尊重学生人格,不得体罚和侮辱学生。

9、教导处负责对教师上课情况进行课间巡查、听课检查,召开学生座谈会进行调查,并就检查情况通报有关教师,提出整改意见,对旷课迟到、早退者按《教师考勤制度》进行处理。

三、布置与批改作业制度

1、教师布置作业要做到形式多样,内容科学,目的明确。可按不同层次学生分层布置作业。提倡给学生布置活动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

2、教师布置作业要做到份量适当,难易适度。一、二年级不得给学生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学生的书面家庭作业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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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3、教师对所布置的作业要提出明确的要求,规定完成时间,规范书面作业格式,规范作业用笔。(一、二年级用铅笔,三年级以上用蓝色圆珠笔。)严禁学生使用涂改液。

4、教师要认真及时批改学生作业。作业批改用红色笔,可采用百分制或等级制评分,每次批改均应签上批改时间。严禁让学生代改作业。对学生的实践性作业教师也要及时检查、指导。

5、教师要认真做好作业的讲评与个别指导工作。

6、教导处、教研组负责对教师作业布置、批改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查结果存入学校档案并依照《奖教奖学条例》有关条款落实奖惩。

四、教师听、评课制度

1、教师听课应有一定的目的,有一定的计划,要认真做好听课前的准备工作。

2、教师听课要自觉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地、有条理地做好听课记录。要做到“划步骤、抓转换、加备注、记时间、勤评点、录板书”。要认真做好全课的总评。

3、每学期专任教师听课15节以上,教研组长20节以上,行政人员25节以上,校长30节以上。

4、听课教师应积极参加评课活动(包括个别评课、集体评课),要按照课堂评价的基本要求,抓住主要矛盾,积极、大胆发表个人观点。

5、参加集体听评课活动的教师要填写“课堂教学评价表”上交教研组长。 6、期末教导处组织对教师听课情况进行检查,并按《奖教奖学条例》的有关条款落实奖扣。

五、教研组活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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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研组要做到期初有计划 (目的明确,具体可行),期末有教研组总结、个人小结。每学期保证8次或8次以上教研活动,做到有准备、有记录。

2、每学期教研组不少于两次对教育方针、教育理论、课程标准及业务知识的学习。

3、教研组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教学进度、教学要求,把握工作规律,控制学生学习负担。

4、根据教研室及学校教导处下达的教科研计划,结合本学科实际,确定教研组的研究小课题,围绕着课题有计划地开展研究,开展学习、讨论和实践活动。及时总结交流,推广教学经验,每学期各教研组至少组织二次教学研究课。

5、教研组长要配合教导处做好试卷的命题工作,试题要符合教纲、考纲要求,批改及时、认真,考后要上交书面质量分析。

6、实行推门听课制度,各个教研组每人每学期开一节“公开课”,提倡骨干教师上研讨课,新上岗教师开汇报课,以老带新、共同提高。

7、教研组在活动中,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以老带新,共同进步。凡外出听课,须认真完成评课,并在教研活动时向组内同事传达听课体会。

8、教研组活动安排时间:单周三下午第3、4节为语文教研组活动时间,双周三下午第3、4节为数学、英语教研组活动时间。

9、学期结束,将教研组汇总表,活动记录,教研组总结及个人小结交教导处。

六、成绩考核制度

1、学生成绩考核包括考查、考试两种类型。除语文、数学、英语科外,其他学科的成绩考查由科任负责命题、监考、评卷。

2、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单元测试卷由教导处保管,各科级在统一单元考查时间后到教导处领卷,组织考试、评卷、登记分数,并认真做好质量分析工作。单元考查完毕三天内将分析表上交教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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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期中、期末考试由学校统一安排(视实际情况实行混合编班),调换监考,集中评卷。考试结果存在学校档案。

4、各类考查、考试的监考老师应严肃考风、考纪,从严监考,坚决杜绝违规作弊现象。

5、每学期结束时,科任教师应认真统计好学生学期(年)综合成绩,移交班主任老师,填在学籍及学生手册上。

七、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制度

1、每位教师必需在开学后一周内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教育教学具体实际,制订出学期班级工作和教学进度计划。

2、在期初、期中及期末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价。

3、汇总学生、教师、管理人员等对教育质量的意见,经过调查研究找出原因及时反馈给有关当事人。

4、期末每位教师必需根据自己的教育教学情况进行自评,写出学期工作小结。

5、分管领导对每位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作出评价。每学期至少面谈一次。

八、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1.校长要以主要精力抓教学工作。校长要深入教学管理、深入教学改革、深入课堂教学,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当家人,做学校教学改革工作的领路人,做学校课堂教学质量的发言人。校长要负责健全学校教学管理系统,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创新学校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干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之发挥最大的工作效能。

2.教学管理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要求,充分发挥教学管理者的作用。加强自身专业理论学习,深入学校教学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抓好过程管理,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做到思想端正、工作科学规范,使学校教学质量显著提高。校长和教学管理人员要坚持每周至少听一次对本校教师、特别是年青教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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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及时了解教学工作情况,并认真作好相关记录。 3、以教学评价为手段,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1)开展课堂教学评价工作,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核心,是落实素质教育要求的主渠道,是实施课程改革的主阵地,处于重中之重的地位。学校要深入进行课堂教学评价工作,要以《中小学发展性课堂教学评价指导意见》为指导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我校要把开展课堂教学评价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通过课堂教学评价,使广大教师形成新课程下的教学理念和教学行为,提高每一节课的教学质量。

(2)重视单元教学评价,强化教学过程管理。我要加强单元教学的管理,以单元教学质量检查的形式(月考),及时对教学质量实施监控。从管理及教和学多个方面,分析影响提高教学质量的因素,及时加强薄弱环节的工作。 (3)做好阶段教学分析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提高质量的措施。教研组要定期召开小学教学质量分析会,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制度,以科学的教学质量观评价教学。学校和教研组密切配合,通过教学视导、教学访谈、师生问卷等实地调查方式,师生教与学成果资料分析方式和学生学业成就水平测试等多种形式,对学校教学质量进行监控与评价。对教学工作存在问题的学校,学校和教研组对其进行全面分析,采取措施,帮助提高。

九、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精神,依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素质评价制度。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

培养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家乡、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等)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主动维护民族团结,具有一定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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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感。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养成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行为习惯。

2、学习愿望和能力方面。

具有主动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结合所学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在掌握课本知识的基础上,主动积极地去探求课外知识,善于思考,勤于动手,不断开发自己的思维,勇于探索新知识。

3、运动与健康。

学生要加强体育锻炼,在校内做好“两操”,学生要有正确地坐、立、走姿势,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拥有健康的体魄。具有一定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4、审美与表现。

拥有健康的审美世界,学会欣赏美,感受美,表现美。积极参加各项艺术活动,能用适当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或有一项艺术特长。学生要积极参加各项美育活动、学生育辨别真、假、美、丑的能力,有一定的审美观和鉴别力,具有高尚的审美情趣。

5、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具有初步的创新能力(包括;创新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实践能力三个方面)和一定的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 。能主动参与教学环境,养成学习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具有乐于动手、勤于实践的意识。学会质疑、调查和探究,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成长,使学习成为在教师指导下主动的、富有个性的过程。

6、个性发展方面

能够主动与他人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各项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勇于发表自己的意见。能认真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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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学会尊重和理解对方。 能够注重情感体验,逐步形成自己的精神世界,对生活、学习有积极的情感体验,能积极乐观地对待困难,逐步养成勤奋、自律、宽容、自强的个性品质。

7、劳动技能方面。

学生要具有一定的劳动技能,抱有不怕脏不怕累的态度,积极参加各项劳动,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总的规格要求是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凡是理想信念、道德品质、文化知识和组织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应该从严要求。凡是学生正当的兴趣爱好、正当的追求以及自治和自理的要求,应当从宽,不仅不应横加干涉,还应积极支持、扶植和引导。

十、奖教奖学条例

1、为更好地调动广大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体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原则,有效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条例。

2、教师应认真做好教学常规工作。按学校要求做好备课、作业批改、听课、单元测试任务的,每项奖励20元,在学校检查中评为“优秀”等次的,每次奖励10元。评为“不合格”等次的每次扣10元,没完成的扣发当项奖金。教师承担校性、片性、镇性教学公开课的,分别奖励20元、40元、60元。

3、教师参加教育部门举办的课堂教学比赛,获镇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60元、40元、20元。获区级奖项的奖金增加1倍,市级增加2倍,省级增加3倍,国级增加4倍。

4、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课例参加学校交流,每篇奖励10元,选送上级参加评比荣获镇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40元、30元、20元,获区级以上奖项者奖金按区、市、省、国级依次递增20元,奖高不奖低。论文在区级以上政府、教育部门主办的报刊、杂志发表的,奖励60元,撰写学校正面报道发表的,每篇奖励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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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师指导学生参加镇性体育、艺术比赛,获团体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指导老师300元、200元、100元;获区级以上奖项者,奖金按区、市、省、国级依次递增100元。多位教师共同辅导,奖金总额均分。

6、毕业班参加镇毕业统考,获镇第一名至第六名的分别奖励400元、350元、300元、250元、200元、150元。

7、学期考试班级成绩合格率在镇基数上每增加1%,奖励科任教师10元。 8、期末考试,学年考试学校实行“三统”,平均分获镇前四名的,分别奖励科任教师200元、160元、120元、80元,超镇平均分的奖励40元。(以上6至8项成绩计算,语文、数学、英语科任教多班的以平均分计,获奖则以任教班级数加倍给予奖励,所有与考学生均列入计分。)

9、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知识竞赛,获镇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指导教师40元、30元、20元,获区级以上奖项者奖金按区、市、省、国级依次加倍,奖高不奖低,多人获奖奖金累加,多位教师共同辅导,奖金总额均分。

10、班主任所任班级被评为学校先进班 (中队)的,教师被评为学校优秀辅导员的,奖励班主任30元。

11、教师或班级荣获镇级以上光荣称号的,由表彰单位奖励。 12、班级参加校性竞赛,团体总分获项目第一名的,奖励班级50元。 13、学生个人参加各项竞赛获奖或被评为先进个人的,记入学校光荣册,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14、本条例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由学校行政会负责解释。 第四章 后勤工作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财务工作是整个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各项资金的安排、使用,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要为学校各项工作、广大师生员工的学习、生活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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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勤俭办学方针,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包括预算内、外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开源节支、量入为出提高有限经费的使用效率,为提高教育质量改革和发展教育事业服务。

3、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令,维护财经纪律,保护公共资财的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具体情况,编制和执行学校的财务计划,拟订学校财务和财产、物资管理的具体制度、办法、措施。通过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调查、研究、分析、考核资金使用效果,积极参与经济决策。

(一)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运转,根据上级有关中小学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1、学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教职工和学生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发放人员福利、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及利息等方面的开支。

2、学校公用经费专款专用。公用经费使用要体现“保运转、保安全、保质量”的原则,要体现向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倾斜的原则。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方面的费用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10%。

3、学校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4、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凡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统一纳入农村中小学预算。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区级财政、采购部门组织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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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校要建立物品采购、使用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6、学校要严格控制租车费、接待费(按上级标准)等非业务性支出。要厉行节约,努力提高公用经费使用效益。

7、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杜绝学校产生新增债务。定期对学校公用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并接受教职工和上级的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8、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或任何形式乱组织会议并发放津贴和礼品。

(二)财务收支稽核制度

1、审查财务。各项经费的支出,必须按《经费开支标准》和《经费年度预算计划》办理。

2、各项财务收出,每类收入都应开具财税部门监制的合法的票据,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每笔支出报销单据都应按规定进行严格稽核。稽核人员应严格审查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合法、真实、是否有经手人签名,说明用途。实物的票据,是否有保管员签名。

3、报销人员应把稽查过的原始凭证送校长或总务主任审批、签字,方可到出纳处报销。

4、审批过程中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原始凭证,出纳有权拒绝付款。情节严重的扣留原始凭证,并报告校长。但校长坚持要支付,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上级领导汇报。

5、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在未报出之前进行稽核,如有差错应及时纠正保证质量。

(三)财务收支报销审批制度

1、向学生收取的各项费用,按《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使用统一的收费票据,向学生和家长公开收费范围、标准,接受监督,防止巧立项目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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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

2、学校的各项财务支出,必须严格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3、审批程序:学校所需购买的物品、学生应用的学习资料等,事先由各处室、班主任填写请购单,报送总务处查验后具体由总务处办理采购,其它人员不得代购。购物人员凭单据和实物交保管员,请购人员清点核实并签名交稽核人签名,方可向出纳报销,如手续不完备,出纳有权拒报。

4、其它非实物性支出,一律按上级有关规定票据范围、标准、办理。当事人写明事由签名,经校长总务主任审核签名,方可报销。

5、学校基本建设等与外单位有往来的经济业务,必须有事先的合同、签约。事后有验收人员、经办人员及国家有关规定预、决算等应具备的手续,经稽核审批后方可报销。

(四)银行收支管理制度

1、学校开设的账户必须是支票收支结算账户,不得开设任何形式的存折户。

2、严格遵守银行的各项结算制度,接受银行的监督。

3、银行账户只限本校使用,不得搞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 4、严格管理支票。签发支票时,要注意银行存款余额,支票存根必须由领取人的签字。

5、签发的支票存根、解款单等作为会计凭证的原始凭证,不得废弃。 6、出纳人员应按月和银行对帐,编制银行存款调节单,保证账款相符无差错,有差错及时追究原因。

7、汇款、信汇必须由负责人、经办人的签名,方可到银行办理手续。

(五)现金收支管理制度

1、坚持现金专人保管,学校的现金收支业务应由出纳办理。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管理条例,每天的库存现金为1000元,超过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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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当日下班前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3、严格遵守使用现金的范围,不属于现金支付范围的款项,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

4、严格现金收支手续。收到现金时,应给交款单位(人)出具合法的、完整的、正确的正式收据;付出现金时,应先对原始凭证进行复核并加盖“现金付讫”的戳记。

5、出纳对当日办理的现金收付业务,必须做到逐笔登记,账款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库。

6、学校的现金不准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没有经过有关领导同意、审批,出纳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临时出借。

(六)票据管理制度

1、根据上级规定,由会计人员购买、保管及在规定的期限内注销票据。票据领用时,领用人要签字,遗失要追究领用人的责任。

2、严格票据管理制度,保管好存根,不得为任何单位或个人代开发票。

二、图书管理制度

1、设立图书管理员,坚守工作岗位,保证师生的借阅时间。

2、认真做好图书的分类、验收、登记、编目、制篇、上架、整理、修订和卫生工作。

3、搞好书目,及时把新书推荐给师生借阅,充分发挥图书的作用。 4、经常不断地学习先进经验,改进图书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图书质量和数量。

5、从严借阅手续,严格执行借阅规则,防止图书的丢失、损毁与霉蛀。 6、不断搜集新书出版信息,做好新的购置工作。

7、图书不对外单位借阅,不准无证借阅、借书要按期归还丢失损坏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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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加强固定图书资产的管理,做好存书、帐目与投资相符,罚款收入和处理报废图书要登记入帐,并报主管领导批阅签字。

三、教仪管理制度

1、设立教仪管理员、负责建帐造册和借出工作。

2、设置自然、数学、社会、音乐、电教、编外等仪器分类造册,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借出仪器应填好领借登记表,用后及时归还注销,仪器损坏应填注销审批表,并及时记入报废登记册。

4、教具、仪器药品要分类编号,妥善保管,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要注意安全。

5、爱护器材、安全操作、节约开支、提高效益、损坏赔偿,并及时填入赔偿登记册。

6、做好防火、防盗、防湿,确保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四、食堂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伙食领导小组,合理地配备炊事人员,明确分工,分清责任,团结合作。

2、准时上班、不迟到、早退。

3、根据季节特点、市场供应情况和教职工的承受能力合理安排膳食,努力增加花色品种,提高饭菜质量。

4、凭牌做饭,按时开膳。

5、加强成本核算,提倡节约,反对浪费。

6、搞好民主管理伙食,坚持改革,提高伙食质量。

7、严格食堂卫生制度,执行卫生“五四”制,防止食物中毒,确保教职工身心健康。

8、菜金要及时清点,做到日清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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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伙房物品,做到安全存放,经常清点,严防丢失、损坏食堂一切用物,不得擅自挪用。

五、校产、校舍管理制度

1、校产、校舍由教导处责任管理,由保管员负责具体工作。 2、建立明细帐,做到帐物相符。 3、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4、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霉,出现灾害性天气、寒暑假要安排抗防、保卫工作。

5、借用校产,必须办理借用手续,外人外单位借用必须经校长同意,按时交还、损坏、遗失按价赔偿。

6、学校财产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外借、拆毁、变卖、占用和自行处理。

7、做好校舍清洁卫生工作,坚持早午一次,做到“七无”。 8、爱护花草树木,保证学校环境绿化、净化、美化。

六、门卫值班制度

门卫是对外联系的重要窗口,也是人员、物资进出的唯一通道。为了加强管理,健全制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1、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按规定时间值班、休息。

2、值班期间不准擅离职守,有事要向学校领导请假。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不准私自放行人和车辆。

3、门卫值班期间应按要求着装,礼貌待人。 4、值班时间不准喝酒,不准大脱大睡。

5、在无学校批准的情况下,门卫值班人员要制止任何人将任何学校公物带出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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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门卫值班人员要保证值班室及校门内外卫生区域整洁卫生。 7、自行车出入校门应主动下车,机动车辆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8、上课时间学生一律禁止会客,如有特殊情况下课后门卫及时转告。 9、学生上课期间(包括课间)一般不得擅自出校门,值班人员对出校门的学生进行询问,需持教导处或班主任、老师的同意条才能放行。

10、上课时间,家长来访,让来访家长在传达室等候,等到下课后再请家长进入校园。

11、按时开关校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有关主管行政处理,确保校舍安全。遇紧急情况,马上报警。

12、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如有事进入,须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经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内。

13、若因门卫工作失职,造成的学校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第五章 学校场室管理制度

一、广播室管理规则

1、广播室是学校宣传阵地,每个师生都要爱护室内物品。

2、处进行广播讲话的教师和广播员讲话时进入外,其余人员不得进入。 3、使用广播系统,必须经过主管教师指导,按规程操作,以维护广播器材的完好性。

4、由广播员负责督促打扫卫生职工打扫广播室清洁卫生,每天一扫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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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拖地。

5、师生使用完广播室,要关机、关窗户、锁门。 6、如机器发生故障,立即关机,并报告主管老师。

二、多媒体教室管理规则

1、多媒体教室是学校多媒体教学的专用教室,一般不得用于聚会、娱乐等活动。

2、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个人,必须先提出申请,经领导同意后,由分管领导统一安排使用。

3、教室使用者,使用前应认真阅读各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和控制台操作说明;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主管人员处理。

4、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若当时不报告,事后发现时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5、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6、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

7、保持教室环境卫生,人人有责,不得随地抛弃废物,不得吸烟或吃零食。

三、自然室、仪器室管理规则

1、实验室人员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建立《教学仪器档案》、《教学仪器总账》、《学科教学仪器明细账》、《低值易耗器清册》、《仪器设备借用登记簿》、《仪器、工具、物品损坏登记簿》、《仪器、工具、物品报废报失登记表》等有关表册,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管好,用好国家财产。

2、仪器设备应按学科和类别,分室、分柜、定位存放,并在柜门贴上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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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仪器类品的卡片。做到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暴晒,取用方便。

3、化学药品要和仪器分开存放,并贴有明显标签(必要时加防护措施),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应放危险品柜内,要由专人保管,并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4、电学仪器要定期通电或及时充电,仪器要定期擦拭,化学试剂要经常检查存放情况,生物浸制标本应按要求定期补液,做到使用、保养、维修制度化,保证仪器设备完好率。

5、教学仪器只供学校教学使用,一般不外借,必要借出使用时须履行登记手续,归还时,要当即点清、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规定处理。

6、损坏或缺少零部件的仪器设备应及时设法检测修理,以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7、仪器设备报废,必须上报市、区、县、教育局(教委)的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审批,低值易耗品由学校领导审批,并填表存查。

8、仪器设备要做好净化、美化、防火、防盗工作。消防设备、保健急救设施、电路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安全无患。

四、电脑房管理规则

1、微机室是计算机教学的基地,也是价格昂贵的微电脑设备保管室,要设专人管理,微机室的设备要分类编号、建帐造册、做到帐、册、物相符。每年要清点上报。

2、微机室要特别注意防盗、防火和安全用电。要安装铁门、加固铁窗,安装防盗报警器、消防灭火器材和防漏电保护开关。室内禁止吸烟煮食。下班之前,管理员要管好门窗,拉断室内电源总开关。

3、室内应减少尘埃和保持适宜温度。每台微电脑应设布罩、遮盖防尘。安装窗帘,防止阳光只晒微电脑。安装空调机(带抽温),调温降湿。

4、室内交流电源必须加稳压器,保持交流电压的稳定后方可供微电脑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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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5、进入微机室前要洗手,换鞋。

6、进入微机室要轻声慢步,按编位就座,不要喧闹和到处走动。 7、上机前要做好准备,反复阅读上级内容和步骤,要按照教师指导进行操作。不得随意移动显示器或乱按键盘,若遇到机器出现故障,应及时告诉老师,不要自行处理。微机室用毕,需进行使用情况登记。

8、保持室内整洁。不准吃零食,不准乱丢乱吐。上机完毕,应把拖鞋整齐地放回拖鞋架。

五、美术室管理规则

1、美术室是美术写生课之专用室。本室未经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室内从事一切活动。

2、进入本美术室上课的学生,应爱护室内的电化教具、门、窗、桌、椅及美术展览作品。

3、保持室内整洁美观,不得在桌椅或墙壁上涂画,不慎弄脏要及时清抹。 4、美术课后要收拾好上课用品,以班级轮值的办法,每天安排专人打扫卫生,保持室内整洁,由责任教师检查督促。

六、音乐室管理规则

1、本音乐室是学校音乐课、唱游课,及合唱队训练的专用场所,非以上用途,须经有关行政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2、爱惜室内公物。非上课、备课、不得擅自使用室内钢琴、电视机、幻灯机、录音机及手风琴敲击乐器等设备。

3、借用室内物品,须经室内责任人批准,办好借用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

4、重视审美文化,搞好室内布置。 5、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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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使用完毕后,须搞好清洁卫生,关好电器及门窗方可离去。 7、爱护音乐室公共财物,发现问题及时申报总务处解决。

七、舞蹈室管理规则

1、舞蹈室是学校唱游课和舞蹈队训练的专用场所,非以上用途,须经有关行政同意方可使用。

2、爱惜室内物品,非上课和舞蹈训练,不得擅自使用室内的录音机,舞蹈服装和道具。

3、借用室内用品,须经室内责任教师批准,办好借用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

4、重视审美文化,搞好室内布置。 5、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6、使用完毕后,须搞好清洁卫生,关好电器及门窗方可离去。 7、每次督促学生摆放好椅子,保持整洁,发现问题及时申报总务处解决。

八、卫生室管理规则

1、卫生室是学校卫生工作和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机构,协助校长、主管行政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主要任务是检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良好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加强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

2、卫生室的责任人是卫生教师(红十字会理事),在学校主管卫生领导(红十字会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3、根据学校现行人员编制,卫生室设兼职卫生教师一人,并设置若干名小卫生员,协助卫生教师工作。

4、密切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的联系,做好师生的定期体检,计划免疫和疾病预防工作。

5、定期通过讲座、广播、墙报向师生宣传红十字会务知识、卫生保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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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和季节性病症的预防知识,对高年级女生讲授青春期知识。

6、对学生的体检情况及时做好健康卡的登记,发现学生器质性疾病及时通知家长治疗。

7、认真做好视力保护工作,教会学生做眼保健操,经常深入班级协助教师检查眼操情况,纠正不良动作。

8、妥善管理医疗器械和药品,培训小卫生员,使小卫生员能在为卫生教师指导处理同学的小伤小病。

9、协同体育教师进行学生体质评分综合评价,采取措施努力提高学生的体制水平。

10、监督、检查学生的个人卫生、教学内外、食堂、厕所和校园环境卫生,坚持每天两扫两评活动,努力营造整洁、卫生的育人环境。

11、卫生室设立值班制度,由卫生教师组织小卫生员轮值,其他同学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卫生室。

12、组织红十字会的小会员开展会务活动,并参加上一级红十字会活动。 九、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心理咨询室(卫生保健室)建设,加强专用教室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对象主要为在校学生、家长和需要心理帮助的教职工。

2、心理咨询室环境要求保持一种和谐、温馨、安全的环境氛围。 3、心理咨询教师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具备心理咨询工作能力,为人师表,认真工作。

4、心理咨询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心理咨询的原则和制度。前来咨询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及社会规范,咨询中不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等制度问题。

5、学生心理档案的管理应认真按照《启能学校心理咨询室学生心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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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

6、心理咨询值班应保持相对固定时间,值班老师应按时到岗,及时回复咨询信件,并按行业要求做好原始心理咨询记录。

7、心理咨询室工作应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整体部署。 8、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以备查阅。 9、心理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本室统一管理使用。

10、心理咨询室(阅览室)的书籍、音像资料只外借本校师生,原则上一星期内归还,并做好借阅登记手续。

11、使用心理阅览室或放松室需登记出入时间,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喧哗。

12、室内的设备器材的管理应按照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建立相关账目,进货、报废等应严格履行有关手续。如果丢失或损坏本室公共财产,需按学校规定进行赔偿。

13、学校做好心理咨询室的安全工作,应配备必须的消防及防盗设施,并建立安全责任制度。

十、体育器材室及户外器材设施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体育器材、设备及户外设施的安全使用和管理,保证教育教学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体育器材室的专用器材、设备等物资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做到科学管理、使用规范。

2、体育器材室的所有专用器材、设备等物资实行帐册管理,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具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帐》、《教学仪器设备明细帐》、《教学仪器设备添置流水帐》、《教学仪器设备报废帐》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准确无误”。添置、报损器材、设备应在相应的帐册表格中反映。

3、器材、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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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室应配备消防灭火器材。日常保管应注意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4、器材的借还必须有借还手续。除教学需要外不得随意将器材、设备外借。如确需借出,管理人员要及时催还,如发现有损坏或遗失,应由借用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5、器材室及室内活动场应保持整洁有序,不要存放与本学科无关的物品。进入铺设地板的室内活动场、网球场、塑胶田径场等时应穿软底鞋。

6、指导师生正确使用并教育学生爱护各种器材、设施。在使用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器械时,应有专业人员在旁保护。

7、认真做好各类器材、设施的以除锈、润滑等为内容的日常保养维修工作,及时清理跑道及器械上的异物,保持常用器材、设备完好无损。

8、建立户外器材、设施安全检查责任制度,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学校应落实一人专人负责,每月至少一次对户外体育器材进行如接头、螺丝是否松动、焊接是否牢固、查看锈蚀程度等为内容的安全检查,并在检查后填写《体育器材安全检查情况记录表》,并存档备查。

9、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室内必须备有防火(灭火器)、防盗(防盗门窗)、防潮(抽湿机)等设备。每日下班前应关闭水、电总开关和门窗。

第六章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细则

为深化学校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省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发[2009]59号)和我区制订的《龙湖区中小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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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基础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筑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实施对象 我校在职在编教职工。 三、分配原则

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和《龙湖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要求,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根据工作人员承担任务多少、完成质量好坏、教育教学效果、其他综合表现等合理拉开差距。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四、项目设置

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和《龙湖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设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年终一次性奖金等。

(一)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班集体建设的指导者、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是小学思想道德教育的骨干,是沟通家长和社区的桥梁,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加强小学班主任工作,对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班主任津贴标准为:80元+1元×班级人数。班主任因病假、事假、进修、公出等原因,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时,根据实际情况,将班主任津贴折算发给临时班主任。

班主任除做好日常工作外,还必须完成以下工作:①学生学籍表,学生评价手册;②班主任工作手册;③周会课教案(每周一节);④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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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环保等专题教育课;⑤其他计划、总结、表格及资料;⑥按要求应开展或参加各项活动;⑦公物保护(指班级中所有公物,学期结束时进行检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合格)。每缺一项次扣20元,扣完为止,期末统计。

学校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基础上,按各自职责和工作量定出相应津贴。校长每月200元,副校长每月190元,中层正职每月180元,中层副职每月170元。

(二)超课时津贴。

1、教师、班主任和学校行政干部的任课时数参照现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条件规定的周课时数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专任教师任课14节,班主任任课12节,中层副职干部任课8节,中层正职干部任课6节,副校长任课4节,校长任课3节为标准,对超课时的人员实行超课时津贴。按学校期初安排,周课时数每超1节,每月计发超课时津贴10元(每学期按五个月计,下同)。

2、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和教学辅助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的工作时数,以教研组长3节,备课组长1节,财务人员4节,广播、保管3节,计发超课时津贴;行政人员兼任“二长”者不计超课时津贴。

3、对有常态性作业、单元测试的语文、数学、英语科科任教师,按实际情况给予增加超课时津贴:班额40人以上的,每班增加1节;班额50人以上的,增加2节;任教两个班的,增加2节。

4、教师会议、业务学习、值日跟班、集会等,按每位教师4节,计发超课时津贴。

5、教师由教务部门安排的临时代课,每节2元;较长时间固定的代授课,每节5元;竞赛辅导、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比赛活动,每节6元;突击任务视实际工作量发给超课时津贴。

(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

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可分教育业务质量、教学业务质量和教科研成果三部分,重点奖励学年教育、教学、科研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人员,体现优绩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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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的原则。

1、教育业务质量:

能按上级及学校的要求,认真做好学校德育工作、班队管理工作、完成各自岗位的教育任务每学期奖励200元,每缺一项次扣20元,扣完为止,期末统计。

如出现以下情况,每项次扣40元,扣完为止,期末统计:①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受到家长投诉的;②出现较大事故不能自行解决的;③出现其他教育教学事故造成较坏影响的。

班主任所带班队荣获学校学期文明班、优秀辅导员,各奖励班主任30元;在学校各项教育业务检查、评比中评为优秀的,奖励班主任10元,不合格者扣10元,每缺一项次扣20元。

2、教学业务质量:

能按上级及学校的要求,认真做好教学工作、完成各自岗位的教学任务每学期奖励200元,每缺一项次扣20元,扣完为止,期末统计。

具体包括:①备课、上课、作业评批;②测试、分析;③听课(每学期15节以上);④业务学习;⑤教学论文;⑥其他计划、总结、表格及资料;⑦按要求应开展或参加各项活动等。

在学校各项教学业务检查、评比中评为优秀的,奖励科任教师10元,不合格者扣10元,每缺一项次扣20元。

3、教科研成果奖:

教育教学成果奖励重点是奖励学年教育、教学、科研方面取得突出贡献人员,按照学校《奖教条例》给予奖励。

(四)年终一次性奖金。

年终一次性奖金根据教职工每学期的考勤情况(含值日值班、集会学习情况)、岗位任务完成情况、教育教学业绩等方面,综合考核,予以奖励。

1、考勤奖:

按照学校《考勤制度》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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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岗位奖金:

按上级及学校的要求,完成各自岗位职责,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按个人上一年度12月份的工资标准,每学期计发0.5个月工资(含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基本合格者按50%计发,不合格者不发此奖金。(如上级以区域平均数核发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则取消此奖)

3、节假日福利:

按每人每学期300元计发。 4、学期一次性奖金:

学期一次性奖金经费为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期总额减以上各项津贴、奖金等的余额,平均计发。

学期缺勤超1/3以上者,按50%计发;缺勤超1/2以上者,不发此奖金(教师产假除外)。

说明:

1、以上考核分配实施细则每学期考核一次,年终统计。

2、因学校工作需要,未任期末统考科目教学的教师,教学成绩奖以期末统考成绩奖平均额的80%计。

五、组织领导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功能和正确导向。学校考核机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区人事局、财政局核准后,由区财政局定期拨付,学校划拨到教职工个人帐户。一律不得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以外另立名目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严禁利用收费收入和公用经费自行发放津贴补贴。

学校成立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督查和管理。

考核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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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蔡永兴 副组长:谢林平

组员:谢喜生 谢贵歆 孙元文 谢照明 纪晓娜 谢建宏 附件:

1、《龙湖区十一合小学奖教奖学条例》 2、《龙湖区十一合小学考勤制度》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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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十一合小学年8月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4ed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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