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机关公文文种浅谈

更新时间:2024-06-03 12:23: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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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机关公文文种浅谈

当前机关公文处理的依据主要有:一是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XX]23号,XX年8月24日印发,XX年1月1日起实施,共九章五十七条);二是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办发[1996]14号,1996年5月3日印发,发布之日起实施,共十二章四十条);三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的《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常办秘字[XX]197号,XX年11月15日印发,XX年1月1日起实施,共七章十六条)。公文处理规范性文件,过去一般是7到XX年修改一次,因此估计新的办法或者规定就要出台了。

其实,早在1951年9月29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就颁布了《公文处理暂行办法》。而到了1989年4月25日,中央办公厅才发布《中国共产党各级领导机关文件处理条例(试行)》。至于《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试行)》则是1998年2月6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而且,XX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关于印发〈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里面开宗明义地指出,制定《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依据是《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可见,《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之间的血缘关系。而国务院的办法起步早、时间长、层次高、不断完善、与世界接轨,因此具有很高的权威性。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制定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时要以国务院的办法为依据。

目前,党的机关公文有14种,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有13种,加起来是27种。其中有9个是相同的(决定、意见、通知、通报、请求、报告、批复、函、会议纪要),不同的也有9个(公报、指示、决议、条例、规定等5个属于党的机关,命令[令]、议案、通告、公告等4个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学界一般把这18个文种称为法定公文。人大机关公文有14个(公告,决议,决定,法、条例、规则、实施办法,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请示,批复,报告,通知,通报,函,意见,会议纪要),其中法、实施办法和建议、批评、意见等两个文种为人大机关所独有,这就是人大机关文种与党政机关文种的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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