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装配式建筑“十三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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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装配式建筑“十三五”

发展规划

二〇一八年元月

目 录

一、规划编制背景 ................................................................... 1 (一)发展基础 .................................................................. 1 (二)存在问题 .................................................................. 4 (三)发展形势 .................................................................. 5 二、总体要求 ........................................................................... 7 (一)指导思想 .................................................................. 7 (二)基本原则 .................................................................. 8 (三)发展目标 .................................................................. 9 三、主要任务 ......................................................................... 11 (一)统筹规划,科学引导产业合理布局 ..................... 11 (二)科技创新,完善技术和标准体系 ......................... 12 (三)机制创新,转变建设管理模式 ............................. 13 (四)聚焦重点,强化实施能力建设 ............................. 14 (五)强化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 16 (六)协调推进,实现绿色节能发展 ............................. 17 四、保障措施 ......................................................................... 18 (一)加强组织协调 ........................................................ 18 (二)完善政策保障 ........................................................ 18 (三)加强宣传推广 ........................................................ 19 (四)加强考核督查 ..................................................... 19

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是建筑业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创新驱动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的着力点,对推进城建绿色发展创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为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津党发〔2017〕19号)和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16年至2020年,展望到2025年。

一、规划编制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我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住建部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要求,把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作为加快构筑现代产业体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政策引导,示范先行,完善标准,夯实了装配式建筑发展基础。

1、政策引导效应逐步显现。2014年市政府制定出台《天津市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明确大力推进建筑工业化,要求在政府投资项目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推行建筑工业化建造模式。2015年4月,市建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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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促进建筑业升级发展,大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12月市建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2015-2017年)实施意见》,明确我市装配式建筑近期发展目标、实施范围、责任分工和政策措施。2017年3月市委和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建设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7月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提出了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明确了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随着市委市政府和各委办局文件的相继出台,市区两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装配式建筑工作推进机制或联系会议制度,市场关注度稳步提升,开发、生产、设计、施工等各类市场主体在关键技术研发、生产基地投资和试点项目建设等方面积极布局,成立产业创新联盟,强化实施能力建设,市场活力逐步迸发。

2、技术和标准体系初步形成。我市从推进住宅产业化入手,依托示范项目建设,系统开展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住宅技术体系研究,先后组织制定并发布《天津市钢结构住宅设计规程》、《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设计规程》、《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程》、《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与检验标准》、《天津市民用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技术导则》以及《装配整体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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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力墙结构住宅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预制叠合梁、叠合楼板)》、《预制装配式轻质内隔墙》、《天津市保障性住房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等地方标准和图集。出台了《天津市装配整体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天津市装配式混凝土框架结构、混凝土框架-剪力墙(核心筒)结构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天津市建筑安装工程装配式(绿建)项目预算基价》、《天津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天津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指南》等配套文件,初步建立了装配式建筑从设计、生产、施工安装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标准规范体系,技术支撑作用逐步显现。

3、试点示范工作稳步推进。自2009年住建部批准住宅集团成为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以来,积极推动住宅集团、万科和中冶等企业开展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建设,通过双青新家园、和苑等试点项目建设已形成较为成熟的混凝土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体系、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体系、钢结构模块建筑体系以及结构装修一体化装配式建造技术。同时充分发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优势,在现代木结构装配式建筑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2012年完成了泰达悦海多层酒店式公寓,为中国首栋四层木结构建筑;2016年又启动了“中加合作多层木结构示范项目”100套独栋“平台式框架”轻型木结构建筑项目建设。截止2016年,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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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建造方式和装配式建造方式工程造价比较分析,研究建立独立的装配式建筑工程造价和定额体系,严格界定定额适用范围,以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为基础,随着其他结构体系的成熟和广泛应用,逐步扩大装配式建筑定额的体系覆盖面。及时发布不同结构类型造价指标信息并定期修订,引导市场合理定价。

3.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装配式建筑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设计与施工的深度融合,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项目和保障性住房应带头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模式。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采用工程承包模式。建立健全工程总承包相关的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管理制度,明确总承包单位负总责,落实其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实现建筑工程的精细化管理和精品制造。

(四)聚焦重点,强化实施能力建设。

1、培育龙头骨干企业。通过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落地,倒逼设计人员提升装配式建筑设计理论水平和全产业链统筹把握能力,推进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标准化设计,提高标准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提升建筑的工业化水平。引导工程总承包企业提高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土建装修一体化、技术创新集成、建设管理信息化能力;鼓励施工企业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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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装配化施工、构件安装能力;鼓励传统的预制构件、建筑部品和建筑材料等生产企业加强产品开发及专业服务能力。重点培育设计、生产、施工、装修、物业服务一体化的本地化装配式建筑骨干企业,鼓励大型设计、施工和生产企业转型升级,发展设计、生产、施工等全产业链,提升企业装配式建筑实施能力。

2、推进产业创新联盟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意识,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装配式建筑创新体系。充分发挥天津作为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改革开放先行区的优势,联合京津冀地区优秀建筑设计、施工、开发、科研院所以及部品生产、物流配送等相关企业,打造京津冀装配式建筑产业创新联盟。推进产业联盟协同创新,重点开展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施工设备、机具和配套产品的研发,通过联盟单位先行先试,促进部品部件整体安全性能的提升。

3、加快培育产业队伍。实施“走出去”和“引进来”战略,充分发挥天津的区位优势,主动适应和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借助区域合作平台,引进和吸收国际先进的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和管理经验,提高行业发展水平。完善人才分类培训机制,自主培养装配式建筑技术、管理人才和产业工人;积极引进装配式建筑专业人才,深入实施“千企万人”支持计划,支持入选企业引育装配式建筑高层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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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鼓励企业为引进的装配式建筑人才办理人才“绿卡”,增强本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软实力。

(五)强化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1、加强部品部件质量管控。强化市场监管部门对预制部品部件质量监管,加大进厂抽检力度,鼓励协会开展行业自律管理,推进生产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实行第三方检测制度,落实生产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确保部品部件质量。加强部品部件生产过程的动态监管,推行建设、监理或工程总承包企业驻厂建造或首件验收等方式实施生产环节质量管控。研究建立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引导企业主动发布产品质量和标准专项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形成企业争做诚信模范的良好氛围。

2、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完善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工程总承包企业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部品部件进场检验和施工安装过程质量检验等制度,严格施工质量安全管控;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两书一牌”和项目负责人信息档案制度。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落实监管责任,重点对承重构件、连接部位等涉及结构安全、建筑节能、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及其检测验收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抽查抽测力度,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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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3、强化全过程质量追溯管理。建立装配式建筑全过程质量追溯制度,集成应用物联网、互联网、芯片或二维码等信息技术,鼓励企业搭建装配式建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将项目设计、生产、施工、装修、运行维护等信息纳入信息系统,实现工程建设质量的可查询可追溯。探索建立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管理平台,采集项目报建、施工图审、施工管理、质量检验检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信息,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的可查询可追溯,增强行业监管能力。

(六)协调推进,实现绿色节能发展

1、推进建筑全装修。推行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成品交房,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设计和协同施工,实现全装修交付。加快推进装配化装修技术,提倡干法施工,逐步提高装配化装修比例。明确装配式住宅全装修交付使用,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项目率先采用装配化装修技术,房地产开发项目鼓励实施装配化装修技术,推行菜单式装修方式,满足居民个性化需求。推进集成厨房和卫生间、设备管线集成化技术、装修与墙体保温一体化等的规模化应用,提高装配化装修水平。

2、促进绿色发展。推进装配式建筑与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融合发展,装配式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建设高星级装配式绿色建筑和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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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工程。修订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在绿色建筑评价中加大装配式建筑的权重,推动太阳能光伏、太阳能光热、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分布式能源等可再生能源与装配式建筑一体化应用。开展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的绿色产品认证或绿色建材评价,大力推广绿色多功能复合材料、绿色装修材料、新型陶瓷建材等绿色建材使用,逐步提高绿色建材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比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切实加强对装配式建筑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市建委牵头组织规划、国土、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分工协作,强化宏观指导和统筹引导,协调推进。各委办局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责任部门,加强政策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及时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区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区域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地推进产业基地建设,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落地实施。

(二)完善政策保障

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土地、规划、财政、科技、产业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创新。加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用地保障,国土部门将规划条件(选址)中明确的装配式建筑等建设要求写入土地出让公告,并在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中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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