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华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华师39号)

更新时间:2023-03-08 05:05:44 阅读量: 高等教育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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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关于转发《华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华

师[2018]39号)的通知及政策解读

各学院、教学点及合作单位,各有关本科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华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华师[2018]39号),现将原文转发(详见附件),请有关单位务必传达落实到各个本科班级。

新版工作细则从2018年9月1日起执行,旧版工作细则同时废止。本次修订,主要是明确了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学历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为“达到毕业条件;各门课程平均分达到70分或以上;通过我校组织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和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同时对本科生申请成人学士学位的时间做出了更严格的限制。

为帮助师生理解成人学士学位政策,特对工作细则作如下解读: 一、申请条件和工作流程 说明: 1、以下表格内容自2018年9月1日起生效; 2、工作流程所述的月份为常规安排,具体时间仍以正式通知为准; 3、网络教育学生申请学位的详情,请咨询我校网络教育学院。 我校成人学士学位申请条件一览表 学生类型 自学考试 成人学历教育 (含社会考生、相沟通、开(函授或业余) 放学院、第二学历等) 申请条件 思想政治 遵守国法校规,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无违纪作弊记录。 条件 外语水平 条件 在读期间必须通过广东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统考 (详见本文第二条) 课程成绩 条件 课程平均分达到70分 (详见本文第三条) 已获取成人教育或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且毕业证书毕业条件 落款日期在6个月内。 1月份毕业生仅能在当年的上半年申请学位; 时间条件 7月份毕业生仅能在当年的下半年申请学位。 12月份毕业生仅能在次年的上半年申请学位; 6月份毕业生仅能在当年的下半年申请学位。 我校成人学士学位工作流程一览表 上半年流程 3月 4月 下半年流工作内容 程 9月 10月 发出本学期的学位工作通知 符合条件的学生按通知要求进行自主申报 5月 11月 各教学单位进行材料初审,然后由各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表决推荐拟授予名单 6月 12月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对拟授予名单进行决议 7月 次年1月 印制证书 二、关于成人学士学位外语统考 该统考由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其它任何形式的证书、成绩均不能替代本统考。报考对象为本科的在籍学生,目前每年仅组织一次,约3月份报名,4月份考试,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后两个月内公布(具体以每年的工作通知为准;该成绩可一直保留至本科毕业申请学士学位)。

考试语种为英语、俄语、日语、德语和法语。非外语类专业本科生统考英语,外语类专业本科生统考其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第二外语语种。各语种的考试大纲和样题,请在我院网站的“成人学士学位”栏目中查阅。

根据新的工作细则要求,学生从办理毕业手续到提交学位申请只有短短数月时间,而学位外语从报名到公布成绩也需数月。如毕业后再报考,将无法及时获得合格成绩,错过申报流程。因此,欲申请成人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必须在就读期间,办理本科毕业手续之前通过该统考。

三、关于课程平均分计算

根据文件要求,申请成人学士学位须各门课程平均分在70分或以上。

在此对课程平均分的计算做如下补充说明: 1、凡在分数栏登记为“免修”、“免考”的课程,不参加平均分的计算。 2、对成人学历教育学生,凡补考及格的科目,均按60分计算。 3、对自学考试学生,平均分计算时包含加考、替考课程以及毕业论文的成绩。 4、对自学考试学生,同一课程有两次或以上合格成绩的,可向自考相关部门领取《自学考试考籍数据更正申请表》,申请该课程取高分成绩计算,或在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时附上相关课程的成绩单。 5、对自学考试学生,非百分制的课程分数(含毕业论文)按下表折算为百分制进行计算: 原始分数 ++或满分 +4或优秀 +3或良好 +2或中等 +1或及格 折算为百分100 制 99 89 79 69 6、平均分计算出来后,以四舍五入原则取整后的分数作为最终结果。

四、再次提醒

1、成人学士学位的各项申报条件,是在整个本科就读期间逐步积累获取的,不可妄想一蹴而就、最后冲刺;

2、学生须在毕业后六个月内申请学位(参见第一点表格中的“时间条件”,具体以相关工作通知为准),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或申请后未通过审核者,一律不予补授。

由于学位工作政策性强、时间截点明确,且成人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学生均人员分散、信息传达效率较低,因此,我院除了按需发出工作通知、由各相关单位逐级下达之外,更主要的,是通过我院网站“成人学士学位”栏目

(http://cce.scnu.edu.cn/xuewei)发布相关通知和政策信息。

请各单位及有关本科学生密切留意上述网站栏目,了解相关政策、关注工作动态,避免错失申报机会。如有疑问,可与我院学历教育部联系咨询。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8年6月11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4b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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